穿成灭世魔王的心尖宠

穿成灭世魔王的心尖宠

作者:当年明央 状态:完本 日期:09-02

【文案剧情写完,已肥可宰!】灵霄看了一本仙侠文。男主下凡渡情劫,为救女主散尽修为除魔证道。但灵霄却喜欢文中那个美强惨反派——大魔王谢无佞。一个穷尽三千年从万魔渊爬出来,就为让整个三界挫骨扬灰的病娇疯批。以一己之力逼得男女主神魂尽毁。封印他后,神族倾尽能力,以上古之法点了一抹纯灵善念在这疯批魔头额心,试图引他改邪归正。但这魔头死不悔改,花了三千年,又冲破无妄海炼狱,打算再次拉着三界跟他一起沉沦。这次,灵霄穿过去了,穿成谢无佞额心那抹上古纯灵——她要负责用善念约束大魔头不许干坏事。灵霄:啊?无妄炼狱都压制不了这灭世魔头,她能咋办?再说她还蛮吃这家伙疯批劲儿的,既穿进他脑子里,不如…一起把魔渊做大做强?*谢无妄天生邪种,被父母抛弃,在最黑暗的深渊中苟延残喘,从不期待世上会有人爱他护他陪伴他。只是这一次,他从深沉封印中睁眼,眉心多了个会在他脑子里说话的人。啊,这世界好无聊哦,谢无佞不如我们一起去毁灭吧?……起初,谢无佞很烦整天在他脑子里叽叽喳喳的小东西。他打算将她埋进紫府小域界,小家伙却说:哇,我从未见过这么美的风景。他又将她带到怨魂哭嚎鬼气森森的魔渊,小家伙说:天呐,谢无佞你家住城堡哎!……直到有天,小家伙不见了。他忽然觉得,魔渊怎如此荒凉。谢无佞一身戾气杀上仙界,如修罗降临,将整个天宫焚成火海。一双碧瞳,映得血红。漫天血光中,他走来,在摇摇欲坠的诸神大界下抚去伤口的血,朝灵霄伸手:找到你了。灵霄只知道谢无佞生来凄惨孤苦一人,她是陪伴他的第一个朋友。可她不知道,如果这一次谢无佞没找到她,是真的会拉着整个三界给她陪葬。包括他自己。*疯批大魔王治愈小仙女双向奔赴,治愈救赎,he——————————————————安利我的完结文《原来我拿的是师娘剧本》云初穿进一本师徒恋修仙文。她是只九尾狐妖,潜进男主宗门,会在男主渡劫时偷他一滴心头血,顺便给男女主创造培养感情的机会,然后被男主的师妹一剑捅死,这就是她这个炮灰的结局。男主伏渊,是太行宗老祖亲传弟子,万年一遇修真天才,仙门最年轻的剑仙。天生剑骨,双龙纯阳之身,二十七岁这年,便迎来大乘雷劫。云初:这炮灰谁爱当谁当,告辞!不料她误入秘境,一道天雷劈得她和男主互换了身体。不仅身体互换,还痛感共享。一人受伤,痛苦加倍。一人酥爽,两人升天。……为防云初这个小弟子用第一剑仙的身份做不妥之事,伏渊只能时刻盯着她。同时寻找秘法让两人神魂换回来。可这秘法,却有点子离谱。需得灵肉合一身体才能换回。看着陷入沉思的男主,云初警惕:不行!换别的法子!这可是本师徒文,男主的真命天女是那个来给他送药的徒弟。伏渊抬眸看她许久,沉默不语。时间就这么一天天拖下去。云初白天兢兢业业扮演高冷男主,代他关怀徒弟;晚上在他严厉督促下苦逼地修炼学习。直到一天,魔帝重现,联合妖界攻打仙门。拖不得了,当晚伏渊用双秘法使两人身体换回,一夜过后,天不亮就披裳持剑上阵诛魔。混战中,云初拍拍屁股趁机溜了。大战结束,伏渊披星戴月赶回宗门,疯了一般寻遍整个宗门,也没找到那个叫云初的弟子。摆在他面前的,是一具被业火焚烧得面目全非的尸骨。谁也不知,明明这一战仙门大获全胜,为何伏渊仙君一夜白发,在峰顶枯坐了整整七日。使人望之生悲。*直到一天,他在上丘见到妖界新任帝姬,一群美少年环绕服侍,莺歌美酒好不快活。那日,在场所有修士看见,素来清冷无欲的伏渊仙君失魂落魄,双目渐红。ps:专栏还有更多完结文可选哦~…

最新更新第22章 朱砂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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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清七十年》这部著作,原是海外史学家、胡适先生的高足唐德刚教授用英文写成的中国近代史的一个导论篇,后经不断增删和改写而成一部中国近代史著作。本书由于作者观照历史的角度非同一般的历史学家,也因其极富个性和魅力的语言而在海外有极大影响;也正是因作者的历史观点与一般的历史学家晚清观点大不相同,《晚清七十年》在中国大陆迟迟未得出版。本版为国内首版,全书由中国社会文化转型综论、太平天国、甲午与戊戌变法、义和团与八国联军、袁世凯、孙文与辛亥革命五部分构成,并附有数十幅相关历史人物、历史事件的原始照片,极富历史震撼和可读性。
  • 作者:虎昭昭
    【本文预计11.20入v,感谢支持~】秦玉珠熬夜看了个小说,转头就悲催的穿书了。她的新身份是恶毒女二的妹妹,标准的炮灰小跟班一个。一起抢男人?秦玉珠摇头,提不起兴趣,她要努力捞钱,攒够养老金就直接躺平。但……姐姐她给的太多了。昨天买的金簪,今天就不喜欢了,给你了。就为了个破宅子,你不理我?宅子我买下了,陪我!衣服、首饰、宝马、宅子……再贵的东西,姐姐说送就送。不就是帮姐姐追男主吗?她能行!但姐姐喜欢的人,是长安城第一美男,全城女子的梦中情人,出门有一堆美人围追堵截。这场面,比现代追星还疯狂。秦玉珠再次被挤到边上,忧愁的叹气,不就是脸长得好看点,至于吗?就是就是!美男的小表弟疯狂点头,神情激动。他娘天天念叨, 搞得他都逆反了。秦玉珠呵呵一笑,暗道:怪不得小表弟是反派男二,瞧瞧这羡慕嫉妒恨的样子。你不喜欢我表兄,要不你跟我玩?长安第一公子的宝座,明年我也能坐!美貌比不上,想靠贵女追捧,营销上位?秦玉珠嘁了一声,凭什么?反派男二非常上道,喜欢匕首吗?这把红宝石匕首送你。宝石有鸽子蛋那么大。不就是假装狂热粉丝吗?她能行!好说好说。不过匕首只够我追捧你两个月。两个月之后,得续费。秦玉珠笑靥如花,温柔提醒。反派男二大胆承诺,没问题。我不差钱。拿钱办事,秦玉珠做了反派女二的好妹妹,还得演反派男二的情妹妹,一边赚钱一边吃瓜,忙得不亦乐乎。等她在长安城混够了日子,攒够了万贯家财,书中的女主角终于登场。不管是好妹妹,还是情妹妹,都不能再演了,太危险,她得远离剧情保平安。秦玉珠准备向某位寒门士子下手,这可是个潜力股,抱好了大腿,后半辈子还能接着躺。姐姐:寒门?小士子?你是忽然疯掉了吗?反派男二:我不信。他给多少?我加钱!我给双倍。秦玉珠:???你们就是这么看我的?他们肯定对我有什么误解!ps:架空唐朝,不考据,全是作者杜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