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弱夫妻互演日常/继母她有两副面孔

病弱夫妻互演日常/继母她有两副面孔

作者:盛世清歌 状态:完本 日期:10-11

前世造孽,今生穿越。 温明蕴一直把这句话奉为至理名言,但人生就是如此操蛋,很不幸她胎穿了,随时面临夭折。 好不容易苟到豆蔻年华,她开始议亲。 这个盲婚哑嫁的年代,渣男遍地走,卖妻求荣更是比比皆是。 为了耳根清净,温家三小姐从此缠绵病榻,时不时还要咳血,议亲之人烟消云散。 可惜她没等来孤独终老的好日子,被古板固执亲爹镇压,以死相逼。 两口棺材陈列府中,要带她一起走。 温明蕴无法,只得开始寻找良人。 挑来挑去,最终挑中了个带着拖油瓶的鳏夫,年纪不算小,古人活个三十多差不多,应该很快就能熬死了。 还有个儿子,都不用她自己生,也没人能骂她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家有万贯家财,手中的权柄也不小,要不换个富贵窝继续苟命? *** 程晏自幼丧母,十四岁那年继母进门,他看着新妇走一步颤三颤,随时晕倒的模样,不由讥笑。 都不用他出手,这女人就是个活不长的命。 哪知她都吐血把手帕染红了,阎王爷也没能收走她。 直到后来,他才知道她是个深藏不露的主儿,一边在外人面前疯狂吐血,另一边能把他打得找牙,毫无还手之力。 和父亲告状,爹他还不信! 这日子,没法过了! 阅读指南: 1.儿子不是男主亲生的,也不是领养的,男主身份有异,涉及剧透不多说了。 2.男主34,女主22,两人相差12岁。 3.本文1V1,女主始终初心不改,不会在古代生孩子。 4.女主哪怕谈恋爱了,她也永远最爱自己,大家都要好好爱自己~ 5.有点沙雕搞笑文吧,有时候用力过猛会显得无厘头,想来想去还是加上这条,就有个心理准备吧,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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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更,秃头码字不易,谢谢大家支持正版。【预收:狼女与结巴王爷、嫁给病弱太子冲喜。求收藏】#龙应当藏在云里,你应当藏在心里。——沈从文————裴灵雪穿书了,成为修仙门派的小师妹。一日她在捉海妖时碰上一条白色巨龙,看它气息羸弱,便好心将它纳入收妖袋,出海后放在无人之境救治。白龙有双漂亮的蓝黑鸳鸯眼,经常一眨不眨的盯着她。可有一日白龙不见了,她以为白龙伤好自行离开了,也没有多想。与此同时宗门里来了一位新弟子,眉目温润谦谦有礼,弱的连剑都提不动,对她更是言听计从。直到有一日,裴灵雪撞见新弟子满身殷红站在妖怪尸堆中,银白长发随风搅动,于血色中显出一双熟悉的鸳鸯眼,以及龙角。他嘴角噙着温柔笑意步步紧逼,眉眼带惑,语气缓慢:叫你主人?还骑在本宫背上?这时她的脑海冒出一道机械声:叮咚!拯救病娇男配司卿钰任务开启,宿主加油哦~裴灵雪:???莫名其妙修罗场?!*裴灵雪是个福瑞控,所以面对司卿钰半人半龙时最把持不住。做任务第一天:想摸龙角和尾巴,可他是个病娇,自己不敢摸。TT第二天:想摸龙角和尾巴。第三天:依旧想摸龙角和尾巴。……可是龙角一直都摸不到,她只能坐在房间的羊驼玩偶背上、抱着毛茸茸的脖子唉声叹气。有一次被司卿钰发现,从那以后裴灵雪便觉得他开始发疯了,行为也不太正常,因为司卿钰将她的长剑、羊驼玩偶全收走了。裴灵雪颤巍巍的抓着他的肩膀:走、走了一圈儿,够了吧……二人处在深海中,裴灵雪神智模糊,两手抓着她心心念念的龙角,巨大龙首附在她耳边低语:今日阿雪的一圈儿结束,该我了。她被反派送去冥界后,司卿钰红袍披身来找她,全身刀伤白骨森森,唯独一对儿龙角和尾巴是干净无损的。司卿钰轻抚她的面颊,神情暗藏疯狂与祈求:你不需要我了吗?我把龙角和尾巴保护的很好,就怕阿雪摸不到。地动山摇间,司卿钰化为一条白色巨龙,裴灵雪站在龙首之上,与他掀翻了整个冥界。*司卿钰身为龙宫太子,从小听的最多的便是爱苍生、大无私这些话。可是他爱苍生,谁来爱他?直到他碰到了裴灵雪,她就是高高挂起的太阳。有人告诉他太阳刺眼滚烫,不是谁都能触碰的。他偏偏不信,即便会被炽热烫的满身伤痕,自己也要将太阳拥抱。——阅读指南:1.1v1,双c,he。无脑小甜文,文笔有限写的不好,看文图一乐,莫追究那么多,也不用来骂我。2.男主温柔腹黑病娇,严重缺爱,有忠犬属性。女主也有心理和性格缺陷,双向救赎。3.珍爱生命,真实生活远离病娇。4.本文为虚构架空,请勿模仿、勿考究QAQ。————《狼女与结巴王爷》文案:端王沈煜颜如宋玉,拥有天人之姿,性格却少言寡语清心寡欲,是城中闺阁女子倾慕不得的天山雪莲。一日他被仇家暗算,身负重伤逃到一座荒山野岭,命若悬丝之际被一狼女所救。第一日狼女叼着一只新鲜的活鸡回来,刚松口鸡就跑了。第二日叼着一条晕过去的鱼,贴心的放在他嘴边。见他不吃,第三日又叼着一团草回来给他,眼中还带着些许怜悯??……他想告诉她那些东西自己吃不了,不用再费心思,但一想到自己口齿不利的隐疾,便默默闭嘴,阖眼不看她。狼女只会嗷呜嗷呜叫,最终独自离去。直到一日,狼女眼放红光、猛扑上来咬住他的脖子,这时沈煜才发现,她似乎把自己当做了备用口粮……后面察觉仇家寻来,他撑着重伤逃跑,回到王府养伤时第一件事便是让人去找那狼女,可寻了好久都没找到。直到有一日他在万花楼看到熟悉的眼睛,震碎了太师椅扶手。——————沈锦一开始是无名无姓的,是沈煜给她起了名——阿锦。断文识字后她偷偷查了典籍。别来锦字终难偶。原来锦是犹锦书、情书的意思。(诗句源自于宋代柳永,《曲玉管陇首云飞》)于是便跑去跟沈煜说自己要和他一个姓。沈煜,沈锦。在她心里,世上没有比这两个名字更甜的情书了。——————小剧场。下午学堂放课休息期间,阿锦端着一碗刚送来的冰镇冷元子,喜滋滋的往外走去,谁知刚踏出门槛,瓷碗便被飞速闪过的人影扣翻在地。沈煜赶到学堂时便见阿锦蹲在树下哭的双眼通红,且一把扑进他怀里,抽泣着大声告状。坏蛋!阿锦的碗……碗……被扣翻了!元子阿锦一口都没吃上!沈煜抬眼去看,只看到满地狼藉,以及两位被打的鼻青脸肿的捣蛋鬼。二:一日阿锦从学堂回来,饭也不吃,啃着毛笔眉头紧蹙,一副甚是为难的模样。沈煜看向她边儿上的侍卫。身兼两职帮她提书包的侍卫:夫子布置作业,让家长听写三字经前几句。第二日阿锦胸有成竹的给夫子交上,却没注意到夫子渐渐变黑的脸。那纸上赫然写着叠句:人人之之初,性本本本善。阿锦同学,你是患有口吃不成!————
  • 作者:刺桐2016
    天道好轮回,苍天饶过谁!从四合院惩恶扬善,专治各种不服……
  • 作者:尘游草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