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考试对读书人确是不折不扣的“龙门”,跳过去就是身价百倍,科举制度确实在一定程度上给寒门士子一个进入上层的机会。正是因为这个缘故,穷书生“成龙”之后忘恩负义的事就特别引人注目。所以考场上仇鬼的出现,大多是针对夫妻、情人、朋友之间负心背义的报复。进了考场,考生的亲属友朋对他有多大的企望,他的仇人和冤家就会对他有多深的诅咒,以人事推及鬼事,与考生有恩仇关系的鬼魂在这个时候自然也十分兴奋,把考场当成有仇报仇、有恩报恩的机遇场所了。

但仇鬼的冤报是有局限的,它不可能制造超出考场范围的事故,于是就有了大约如下几种形式的复仇。 

逐场。让考生不能正常进行答卷,中途被逐,这大约是最轻的惩罚方式了。其中最省事的就是冤鬼在场中现形,使考生心虚胆怯,自知硬顶下去只能把事情弄大,便知趣地退场。这样考生的隐恶不至彰露,也躲过了更严厉的惩罚。而冤鬼只求仇人不能成龙,也便放手,应算是最为宽容的了。

有的则更为简捷,连鬼面也没见就开溜的。汤用中《翼駉稗编》卷一“科场隐事”有数条,其一曰:庚申科,苏州某生方入号舍,号军问他姓什么,答曰姓张,号军贺道:“如此则张爷今科必中矣。昨夜梦一女郎坐此号,手捻桂花一枝。我问何为,曰待张郎。今爷姓适符,又坐此号,必中无疑!”张某闻言色变,惶遽出号而去。

有的则是让考生进了矮屋,然后冤魂附体,自报家门,把考生的丑行揭发,让他声名扫地。《北东园笔录初编》卷三记乾隆丙午江南考场事云:考题刚发下,一士子便高歌不停,忽题一诗于本号墙板上,云:“芳魂飘泊已多年,今日相逢矮屋前。误尔功名亏我节,当初错认是良缘。”题罢踉跄而去。同书《续编》卷五则记某年乡闱,有一生,忽作手抱琵琶状,弹唱《满江红》小调,淫声戏嬲。陡然痛哭,又呼“害奴好苦”,奇变百出,若有鬼凭之。最后取卷拭泪,昏昏睡去,次日一早便狼狈出场。

污卷。把考生的考卷弄脏、弄破或弄丢,让他白白忙了一场。这也算是较宽容的一类。

徐崑《遯斋偶笔》记他亲历一事:康熙辛卯江南试,一考生完成两篇,去厕所的工夫,那卷子就不见了。少顷,至公堂传谕道:“棠字号所失卷,已自空中飞落西文场,裂为二矣。”此生要求换卷重做,监临某公峻拒道:“其中有鬼神,换卷也是没用的。”

闲斋氏《夜谭随录》卷二记一次乡试,某秀才写文章写到了半夜,忽然见一人撩帘而入。此人古衣古冠,面目怪异,秀才正吓得发呆,那人伸出一掌,道:“我是司掌文运的神明。你家的祖宗积有阴德,此科你应该高中。你在我手掌上写一个字,填榜时以为验证。”秀才大喜,就用笔蘸满了浓墨,在那人手上写了一个大大的“魁”字。刚刚写完,那手便不见了,神也没了影踪,却见那“魁”字跑到自己的试卷上,墨又黑又浓,力透数纸。自然,那司文之神是冤鬼假冒的。

发狂。冤鬼现形或附体,让考生在闱中发狂,这在科场中也很不少。《北东园笔录初编》卷五记乾隆己亥乡试,仅第一场就疯了三个:

其一人首场交卷毕,忽发狂出棘闱入市中,遇人辄搏击;其一人甫领卷入号舍,忽狂叫曰:“我只能为呈辞,使人相攻陷,胡强我作八股艺为?”尤异者,推字号泉州某生,日将夕,大叫疾趋出号舍,号军四五人挽之不可得,但呼曰:“觅汝五年,今始获遇汝,汝不得他去。”既乃奔出庭中,监临命以水沃之,如故。寻跳跃不可制,因缚之。

最严厉的报复自然就是索命了。仇鬼索命于考场,这冤毒必已很深,但这索命多表现为考生的自杀或暴病。据各种笔记记载,自杀于场屋者多为上吊,虽然有的说是为冤鬼掐死后做成自缢状,但并不可信。而冤鬼本身即是缢鬼者的传说也很多,如孙枟《余墨偶谈节录》中记湖南某科秋试,一浏阳士子入闱后,夜半忽于卷首大书八绝句,题毕自经死。而那绝句却是一个女子的口吻,最后一首道“今夜月明人静后,青绫一幅了残生”,显然就是个缢死的冤魂了。另外考生入场多携小刀,所以自刺而死的也时而可见。前述《鹂砭轩质言》记丁卯年南京乡试死四十余人,其中有三例据说是最“奇”的,仅录其一于下:

一为扬州某生,初八夜,人挥箑坐衖中,生独酣寢。夜既深,闻窸窣声,不之异,猝见生冲帘出,手掷碗碎,以片磁划腹,血泉涌,抓五脏摔之地,厉声曰:“不信,视予心!”言已倒地绝。

死状虽然极惨,但据相随的老仆说,此人的兄弟早死,遗下寡妻孤儿,此人为霸占财产,竟逼死弟妇,害死孤侄,所以也是罪有应得。

这些为冤鬼索命的除了忘恩负义者之外,还有大量逼奸婢女,包揽词讼,发放重贷,渔肉乡里,侵夺田产,贩卖鸦片之恶者。梁恭辰甲辰参加会试,邻号有人缢死于厕中,死前在卷子上自供:“刀笔杀人者三,鸡奸致死者一,请大人正法。”真是“一死不足以蔽辜,而天必死之于耳目昭彰之地!”

冤鬼索命固然是假,但对这些死者一做调查,竟然挖出那么多丑事,却是意外的收获。由此我们也可以看到某些秀才举人老爷们利用在乡间的地位都做了些什么德行事了。所以贡院中的仇鬼之说,也并不是全无意义。

当然,死于场屋中也不可能全是有隐恶者。进入矮屋之前,考生本来就是冰炭交战于心,只盼着能遇上个猜中的考题。及至考题发下,立刻傻眼,盼了三年的希望落空,下次机会又要苦等三年。正如刘青园所说:“当其时,默对诸题,文不得意,自顾绝无中理,则百虑生焉:或虑仇不能归,或忧饥寒无告,或耻亲朋讪笑,或债负追逼,或被人欺骗,种种虑念,皆足以致愚夫之短见,而风寒劳瘁病亡,更常情也,恶足怪?” 

所以在前述那么多考场中的鬼物之外,不能不提一下真正的考场鬼,他的名字就叫“科场鬼”,是那些因“风寒劳瘁”或自寻短见而死在考场中的书生。鲁迅先生在《无常》和《女吊》中两次提到他,在城隍庙或东岳庙大殿后面的暗室中,在目连戏过鬼的队伍中,科场鬼与吊死鬼、淹死鬼、跌死鬼、虎伤鬼排在一起,应该看作是无辜的冤魂一类吧。民众是善良的,在他们眼里,对那些从底层向上奋斗而不幸死于考场中的下层知识分子,是含着一些同情的,虽然这些人爬上去之后,于自己并没有什么好处。但是有一事让人担心:吊死、淹死、跌死、虎伤诸鬼都是要讨替身的,科场鬼与他们为伍,是不是也要到科场上找替身呢?真是这样的话,麻烦可能又更大了些吧。因为据说死于考场的士子,尸首虽然“打天秤”出去了,魂灵却留滞于考场之内呢。[3]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

附:袁子才答杨笠湖书第一封

秦世兄来,递到手教,有是哉,子之迂也!《子不语》一书,皆莫须有之事,游戏谰言,何足为典要,故不录作者姓名。足下当作正经、正史,一字一句而订正之,何许子之不惮烦耶?为载香君荐卷一事,色然而怒,似乎有意污君名节,则不得不大言以开足下之惑。

夫至人无梦,足下在闱中不但有梦,而且使女子入梦,其非至人也明矣。然而求者自求,拒者自拒,如《画墁录》载范文正公修史一事,则虽非至人,亦不失为正人。乃足下公然如其请而荐之,为正人者当如是乎?其事已毕,则亦浮云过太虚,忘之可矣,何以庚寅年运川木过随园,犹欣欣然称说不已?凡仆所载,皆足下告我之语;不然,仆不与足下同梦,何从知此一重公案耶?主试是东麓侍郎,亦君所说,非我臆造。今并此不认,师丹老而善忘,何以一至于此!想当日足下壮年,心地光明,率真便说,无所顾忌。目下日暮途穷,时时为身后之行述墓铭起见,故想讳隐其前说耶?不知竟见香君,何伤人品!黄石斋先生为友所嬲,与顾横波夫人同卧一夜,夷然不以为忤。足下梦中一见香君,而愕然若有所浼,何其局量广狭之不同耶?

古人如古物也。古之物已往矣,不可得而见矣;忽然得见古鼎、古彝而喜,即得见古砖,古瓦而亦喜。古之人已往矣,不可得而见矣;忽然见岳武穆、杨椒山固可喜,即得见秦桧、严嵩亦可喜。何也?以其难得见故也。香君到今将及二百年,可谓难得见矣,使其尚存,则一白发老妪,必非少艾;而况当日早有“小扇坠”之称,其不美可知。不特严气正性之笠湖见之虽喜无妨,即“佻达下流”之随园见之亦虽喜无害也。然而香君虽妓,岂可厚非哉?当马、阮势张时,独能守公子之节,却佥人之聘,此种风概,求之士大夫尚属难得,不得以出身之贱而薄之。昔汪锜嬖童也,能执干戈以卫社稷,孔子许其勿殇;毛惜惜妓女也,能骂贼而死,史登列传。足下得见香君以为荣幸,未必非好善慕古之心;乃必以好色狎邪自揣,何其居心不净,自待之薄也?书中改“搴帘私语”四字为“床下跪求”四字,尤为可笑。香君不过荐士,并无罪案拿讯县堂,有何跪求之有?足下解组已久,犹欲以向日州县威风,加之于二百年前之女鬼,尤无谓也。

来札一则曰“贞魂”,再则曰“贞魂”,香君之贞与不贞,足下何由知之?即非香君,是别一个四十岁许之淡妆女子,其贞与不贞,亦非足下所应知也。足下苟无邪念,虽“搴帘私语”何妨?苟有邪念,则跪床下者何不可抱至膝前耶?读所记有“衣裳雅素,形容端洁”八字考语,审谛太真,已犯“非礼勿视”之戒,将来配享两庑,想吃一块冷猪肉,岌岌乎殆矣!从来僧道女流,最易传名;就目前而论,自然笠湖尊,香君贱矣,恐再隔三五十年,天下但知有李香君,不复知有杨笠湖。士君子行己立身,如坐轿然,要人扛,不必自己扛也。

札又云:“仆非不好色,特不好妓女之色耳。”此言尤悖。试问:不好妓女之色,更好何人之色乎?好妓女之色其罪小,好良家女之色其罪大。夫色犹酒也,天性不饮者有之,一石不乱者有之。人心不同,各如其面。好色不必讳,不好色尤不必讳。人品之高下,岂在好色与不好色哉!文王好色,而孔子是之;卫灵公好色,而孔子非之。卢杞家无妾媵,卒为小人;谢安挟妓东山,卒为君子。足下天性严重,不解好色,仆所素知,亦所深敬,又何必慕好色之名而勉强附会之?古有系籍圣贤,今有冒充好色,大奇,大奇!

闻足下庆七十时,与老夫人重行合卺之礼,子妇扶入洞房,坐床撒帐,足下自称好色,或借此自雄耶?王龙溪云:“穷秀才抱着家中黄脸婆儿自称好色,岂不羞死!”此之谓矣。昔人有畏妻者,梦见娶妾,告知其妻,妻大骂,不许再作此梦。足下梦中亦必远嫌,想亦嫂夫人平日积威所致耶?李刚主自负不欺之学,日记云“昨夜与老妻敦伦一次”,至今传为笑谈。足下八十老翁,兴复不浅,敦伦则有之,好色则未也。夫君子务其远者大者;小人务其细者近者。黄叔度汪汪千顷之波,澄之不清,摇之不浊;足下修道多年,一摇便浊,眼光如豆,毋乃沟浍之水,虽清易涸乎?愿足下勿自矜满,受我箴规:作速挑惠山泉十斛,洗灵府中一团霉腐龌龊之气,则养生功效,比服黑芝麻、诵《金刚经》更妙也。

仆老矣,为无甚关系事与故人争闲气,似亦太过。然恐足下硁硁爱名,受此诬污,一旦学窥观女贞,羞忿自尽,则《子不语》一书不但显悖圣人,兼且阴杀贤者,于心不安。故遵谕劈板从缓,而驰书先辨为佳。

附来书:

见示《子不语》首本,已全行阅讫,他无干碍,《新齐谐》、《续广记》,无不可者。惟看到《李香君荐卷》一条,为之骇然。此事在壬申科,并非弟固始任内之事,一也;年久,是科主司亦不记谁某,二也;河南乡试中额止有七十一名,安得有八十三名之举人?三也;所中侯生,不过壮悔堂房族孙,非其的嗣,四也。似此信手拈来,总非是实,俱不足辨。

至内中有“揭帐私语”四字,污蔑贞魂矣!末又有某得见李香君,每夸于人,以为荣幸,诬蔑旧交矣。所称李香君者,乃当时侯朝宗之婊子也。就见活香君,有何荣?有何幸?有何可夸?弟生平非不好色,独不好婊子之色,“名妓”二字,尤所厌闻。如所云云,与弟素性正相反,不知有何开罪阁下之处,乃于笔尖侮弄如此!此乃佻达下流,弟虽不肖,尚不至此。此事原属梦间贞魂报德之事,在敝集稿中曾经序述,今录出寄阅,并无所谓李香君、“李臭君”者,亦牵扯不上也。因此不惮冒渎,务即为劈板削去。再,阁下既引为交契之末,更当奉规:书名《子不语》,分明悖圣;以妄诞自居,不但大招物议而巳。阁下名望太重,谅无人敢规劝一言者。自愧忠告而不能善道,祈即赐一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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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明人王兆云《挥麈新谭》卷上“仆暴死入场”所记则略有不同,是插红旗兼有黄旗者登科,仅插红旗无黄旗者则终于乙榜。而钱希言《狯园》卷十“场中神”条则云:黃旗仅一面,解头居其下,余举子悉派红旗,其不中式者皆青旗。

[2] 按此书是清乾隆年间人李鹤林(振青),在旧书摊上买到的一部稿本,既无书名,也不知作者。李氏编校之后,起名《集异新抄》,遂以付梓。看书中内容,可知作者实为明末人。

[3] 近人郭则沄《洞灵续志》卷六有云:“士子殁于琐闱,(其尸)不得由龙门出,架绳于空,拽而置之垣外,谓之‘打天秤’。然幽魂不泯,或尚留滞其中,苦雨凄风,飘泊良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