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王朱棣!你忘了你爹的规矩了吗

燕王朱棣!你忘了你爹的规矩了吗

作者:八云云云昀 状态:完本 日期:03-13

[大明群像+大明风华,介意慎入]奉天靖难,杀进了紫禁城的朱棣坐上了梦寐以求的皇位。穿越成永乐大帝第四子的朱高煴却在此时把他拽下龙椅,大喝一声:不能登基啊………

《燕王朱棣!你忘了你爹的规矩了吗》全文阅读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八千光年后
    傍晚,橘色的夕阳透过玻璃窗照进来,沐在孟新辞和万均修身上。 孟新辞在帮万均修剪指甲,他的手软软的,安静地放在孟新辞的掌心里。 剪完指甲,孟新辞握着这双手仔细端详, 也是神了,这么一双瘫软无力的手,是怎么一点点拉着两个人过到今天的? 他低着头笑了一下,抬头就撞上万均修温柔和煦的眼眸。 孟新辞突然感到自己很幸福,至少在那些艰难的时光中,他们从未放弃过彼此。 过去,现在,未来, 只要看到万均修温柔的眼睛,孟新辞那颗慌乱的心就能安定下来。 排雷: 年下,受大攻十二岁,无血缘关系,不在一个户口本上!!!!! 受是个穷嗖嗖的残疾人,慢节奏日常文,就是两个人的奋斗经历。 日子会越来越好,1V1,双C,但是有喜欢孟新辞的人,时间那么长,有追求者很正常,但是没有发生任何关系。 HE,不算破镜重圆的破镜重圆故事。 全文大约三十万字,不连番外。 求一个预收: 《徐开慈的头发绿不绿》 文案: 圈子里都在传,说是程航一和徐开慈分手了。 这件事几乎所有人都能想象得到,无论是貌合神离,还是程航一憋屈地守着个瘫子,都过不长久,早分早好,早该分了。 只是他们没想到,和徐开慈分了后,程航一反倒在酒场销声匿迹了。 祁桐的车才刚停稳,就看到程航一从酒店里出来,他跟在一个高挑男人的身后。 他的衬衫扣子还没扣好,衬衫上凌乱的褶皱让人忍不住浮想联翩 ——浪货。 祁桐在心里冷笑了一声,待程航一爬到副驾驶上坐好,祁桐忍不住阴阳怪气地恭维着:程小爷速度惊人,这才几天?又换了一个。 程航一没那个闲心和祁桐过招,只懒散地回道:别瞎说,昨晚我怎么到的酒店你不知道么? 祁桐慢慢启动车子,一脸玩味的笑容,存心戳着程航一的心窝子:瞎说么?我以为你又把徐开慈的头发染绿了,没事儿,他徐开慈的头发,不一直是绿色的么?不在乎这一晚。 祁桐! 祁桐没管程航一的暴怒,不去看程航一一阵红一阵白的脸。 过了一会,又装作恍然大悟的样子。 他说:我都忘了,徐开慈已经不要你了,不管你怎么玩,他都不会在意了。
  • 作者:蔓越莓酶
    【这是一条入v通知】【本文从12.24入v,29-43章是倒v章,感谢大家的支持,啵啵大家】被爱神丘比特之箭射中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谢邀,人在日本,还没下班。母胎单身23年,突然有一天梦里从天而降一个棕发老公。天降老公笑起来的时候,漂亮的眼睛会跟着弯起一道浅淡的弧度;嗓音很好听,清润低沉,像是有着醇厚音色的乐器被缓缓奏响。完全正中我的理想型。唯一的问题是,他是意大利有名mafia的首领。万幸,与梦里职业不一样,他现实只是个普普通通的咖啡店店主。我觉得这是爱神丘比特的启示。于是我勇敢地冲了。冲的过程中,出现了点小问题。我一时被被美色冲昏头脑,问他:请问你能跟我结婚吗?话刚出口,我就惊恐地捂住了嘴。但他沉吟了一会儿后,很快便弯起那双清透漂亮的眼睛,轻轻揉了一把我的脑袋,说:好。爱神丘比特在上,我万万没想到,他居然真的点头同意了。再后来,一个爱吃棉花糖的白发男人突然找上了门。托他的福,我总算弄清了梦不是梦,而是平行世界。他告诉我,世界马上要完蛋了。我看着眼前这个毁灭世界的元凶,由衷觉得,遇见他,我才是要真完蛋了。*隔壁《青梅竹马》卡文产物,if线,没看过也不影响阅读*270没有成为mafia的世界线,小情侣甜甜甜日常+应该很短+放飞自我想哪写哪*魔改预警:私设如山,无逻辑小甜饼,我流ooc,杠就是你对*作者社畜,有榜随榜,无榜缓更
  • 作者:孤荷
    【本文将于11月16日入V,到时有万字更新掉落噢~感谢大家的支持和鼓励,我会继续努力哒QVQ】【预收《被阴郁大佬缠上了怎么破!》《救赎偏执权相后,后娘她死遁了》,两篇文案在最下面,欢迎收藏鸭~】别人穿古言都穿女主或女配,叶筠竟穿成炮灰男配,反派他长兄温廷安。国公府没落颓败,父亲嗜于炼丹,姨娘阴险善妒。身作嫡子的温廷安臭名昭著,与美妓厮混,命人残害幼弟双腿,最终被黑化的反派做成人骨灯笼,下场惨凄。叶筠:……这家没治了,毁灭吧!-为了疯狂苟命,叶筠隐藏性别绝地反击,入仕为官,舌战群儒,一举成为历朝最年轻的大理寺少卿。新官上任第一日,叶筠当即以涉权私察之罪,率兵抄封了自家国公府,她把觅求长生的父亲流放南下:去种地罢!生命就从土里种出来的!她将爱嚼舌根的姨娘发卖茶楼:去说书罢!我朝娱乐产业就靠你拉GDP了!她将容易emo的反派扔入军营:去跑马罢!只要马儿跑得快,emo的速度就追不上你!起初,上至朝士大夫,下至富家小户,都认为这个大理寺少卿疯了。后来北地饥荒,生灵涂炭,父亲种地万亩自产粮食,救万民于倒悬之中。后后来中原地动,国库空虚,姨娘说书茶楼开了百家连锁,聚财万两巧解燃眉之急。后后后来,西戎犯禁,藩王谋反,幼弟十万铁骑陈兵戈壁,枭二王之首以收复旧地。大邺迎来百年未有之一统盛世,温家屡次立下大功,圣上赐封超品公侯世家。士朝大夫&富家小户:是下官们有眼无珠、鼠目寸光了???!!!叶筠原只想达到KPI便致仕归去,但她不仅不能退,反而封相了?-她阻止阴郁偏执的反派黑化,引导他创下赫赫战功,但庆功宴后,怎么感觉他一反常态,日常接触变得怪怪的。竟爱黏在她身边一口一个长兄地喊,越来越黏人,不仅要同吃同寝,甚至同浴。-温廷舜是前朝皇室遗孤,一朝沦落阶下囚,卧薪尝胆埋名过活,幼年在温府,养母早逝,爹爹不疼,姨娘不爱,养就了他孤僻阴郁的性子。病弱时,他以为长兄是世间唯一值得依靠之人,他治愈他双腿,亲自教授他六艺经传,让他相信世间充满爱。后来他发现,长兄虚伪又心机,曾经偷偷弄残他的双腿,又心急火燎给他上药问他疼不疼。温廷舜在军营时,一直欲弑兄雪恨,却发觉自己下不了手,他不愿承认自己是个断袖。后来凯旋回京,庆功夜宴上,兄长醉酒,他护送回房,却是发现长兄身娇体软。——还居然没带把儿。阅读指南病娇体弱偏执腹黑的白切黑VS戏精附身只想苟命女扮男装的心机婊伪兄(姐)弟,男女主无血缘关系1V1,HE,双C,男女主都有各自马甲,掉马前疯狂飙戏,男女主均非善茬。——《被阴郁大佬缠上了怎么破!》文案:【1】赵乐俪是护国公府嫡女,芙蓉面柳叶眉,姝色撩人,堪称姑苏城首屈一指的天香国色。初遇那日,是她嫁至东宫的日子。双阙之下,男人朱带玄衣,掌中绣刀喋血,从遍地尸骸朝她走来。此人名曰谢圭璋,弑人无数,天生邪物。所有人都认为,凭谢圭璋狠戾暴虐的手腕,太子妃遭劫后,安能苟活于世?殊不知,掳走她的翌夜,男人轻吻她鬓边,嗓音嘶哑蛊惑:阿俪,今天你多看了那个太子一眼,我明儿挖掉他的眼如何?【2】赵乐俪本是众人敬羡的太子妃,一朝风云变化,沦落为谢疯狗软禁起来的豢养之物,无数次出逃,不论逃得多远,每一次皆被他捉了回去。她又哭又闹,他逼迫她哭得更狠,赵乐俪逃无可逃后,为觅求生机,开始曲意迎合,极尽体贴。赵乐俪伪装得淋漓尽致,让谢圭璋相信,她被他彻头彻尾驯服。后来,太子率兵前来救她,谢圭璋被打入天牢。他皮开肉绽,浑身是血,却笑得柔煦温和,眸底尽是对她的欲:阿俪,再狠一点。【3】太子通敌,叛军的刀眼看架在赵乐俪身上,谢圭璋从地牢一路大开大阖杀出来。前一秒斩下叛军首级,让太子暴尸城门。后一秒,他眼眶猩红,在火光里将她紧紧揽入怀中,埋首于她颈部,声线之下尽是极致的渴求与委屈:阿俪别走,别再扔下我一个人……--谢圭璋在深渊摸爬滚打二十三年,一生以反骨为信仰,嗜血冷漠,天下人唾弃他,而赵乐俪从黑暗之中将他托起,他誓要将这天下最好的东西供给她,以碎骨铺路,俯首称臣,护她鬓角无霜。白玉不毁,孰为圭璋?——题记人设:【对外毁天灭地-对内温柔病娇-白切疯大佬VS对外楚楚可怜-对内恃娇行凶-病弱俏美人】————预收2《救赎偏执权相后,后娘她死遁了》文案:宋枕玉穿书了,穿成给病弱伯爷冲喜的小妾,没几日,大伯爷撒手人寰,红事成了白事,新妇守了活寡。归义伯府一朝失势,内乱如十级宫斗,摆在宋枕玉面前只有两条路,要么委身于奸邪二老爷,要么拦下被迫做宦阉的小反派世子,将其培养成一代贤相。宋枕玉毫不犹豫冒着暴雪,冲入刑房,挡着掌印的刀,将孱弱的反派小团子揽入怀中:别怕,今后有娘护着,任谁都不能动你,咱裴家的男儿郎,堂堂正正的活!-长安无人不晓归义伯府出了位铁娘子,一年内,将世子养成金榜题名的状元郎,两年内,官拜同平章事,位极人臣,文武百官俯首称拜。后来坊间皆传,铁娘子脾性剽悍,貌若夜叉,端了大内掌印的绣春刀,送精明诈黠二老爷下诏狱,裴家上下,皆敬她一声主母。只逢夜里,世子才知晓,养在深闺的后娘,眼儿媚,纤骨香,腰窝软,是他一使劲,便咬着他哭的娇蛮美人。-终将小反派扶植成一代名相,奈何,宋枕玉知晓唇亡齿寒的道理,小反派在她面前是温驯乖软的羔羊,对敌党是喋血杀伐的孤狼,伯府逃不过被弹劾的命运,她身为裴家妇,下场自当不会好看。宋枕玉:溜了溜了。宋枕玉坠河佯死,另换马甲周游列国,过着闲云野鹤般的咸鱼日子,她擅以传道授业,最后在南蛮之地兴学堂,以开民智。却不知数千里外的长安,无数贵女竟折腰的绯衣卿相,幽跪于后娘卧躺过的榻前,深嗅美人残香,眸底尽是疮痍,暴戾如魔,狼狈如丧家之犬。又是一年春雪如霖,宋枕玉的几位学子高中,延请她入长安喝庆功酒,席上,学子殷切将她介绍给一位绯袍卿相:相爷,这位就是恩师,拙生此回高中,恩师功不可没!一抬眼,宋枕玉便看到了目光热得如豺狼虎豹的大反派。宋枕玉殊觉自己是羊入狼口,对方步步为营,教她退无可退。白日他丰仪矜冷,规矩尊她一声玉娘,夜内痴狂偏执,将她翻云覆雨,妄肆沉沦。【男主篇】裴丞陵幼时命途多舛,族亲觊觎其世子之位,害他双亲,迫他入阉宫。他遭尽折辱,嚼碎血牙,誓要成势后屠遍伯府满门。除了在最落魄时为他暖怀的后娘,他自无名之辈到一国之相,她不离不弃风雨同舟,裴丞陵心中种下妄与贪,打算封相后正名求娶。殊料,后娘竟是死遁了。素来运筹帷幄的裴丞陵,生平觉知到万蚁噬心的苦楚。于世人眼中,他与她之间隔着天堑,但他是无可救药的狼子野心,她含辛茹苦扶他成相,他却只想冒天下之大不韪,将她彻底掠夺。CP【黑莲花偏执阴郁满腹坏水占有欲强反派世子x恃娇行凶又美又飒渣了就跑美人后娘】
  • 作者:奥修
    奥修是印度人,曾研习过哲学,当过许多年哲学教授。他生在东方的文化氛围里,又熟谙西方文化,他肉体生命极其有限,只活了50多岁,可他的精神生命却是无限延长的。他的生命的精神形式,就是他的600多本著作。奥修的书都是说出来的,他语调平缓,滔滔不绝,把人类漫长的历史,通过极其通俗的语言讲述出来。因此,只要是活着的人,都能听懂。尤其是他把很多深刻的道理,用通俗简单的故事加以阐述,娓娓道来,富有韵律,使听者心动。在奥修的书卷里,我感受到的是,他力主向生命本真回归。生命其实是简单的、透明的。因此,简单是真,简单是美。我曾有过这样一个比喻,人的童年犹如纯静透明的水,一切都很自然而真实。人到中年,在社会的舞台上搏击,浊浪翻卷,这杯水无法透明,难以看清。到了老年,要么主动追求澄静,要么无奈回复透明,无论怎样,这杯生命之水,是经过岁月的沉淀之后的再一次透明。这是每一个生命的存在过程,也是不可抗拒的自然规律。从这样的生命存在出发,无论是老、庄,还是耶稣、佛陀,无论是古希腊文明,还是东方文化,一切都是生命体验的结晶。这些人类经典文化的结晶,是由无数鲜活的生命所体悟出来的。因此,奥修强调体验。正因为有体验,每个人都能发现真理,都能悟到真理。但是,真理不是固定不变的,真理是发展的,也是有生命的,切忌把真理凝固。所以,我们读奥修,其实在读自己。我们面对奥修,实质是面对我们自身的生命。奥修不过是为我们开启一扇心灵之窗,打开一条人生的通道。路还是要自己走,生活还是要自己过,从现在开始,把握住自己的生命特性,走出自己的欢乐来。生命在于真实,真实源于自然。让我们共勉。
  • 作者:阿漾
    他要江山社稷,她倾尽所有助他夺嫡。却不想,对方一把冷剑贯穿她与腹中孩儿,害她家破人亡。重生七年前,双亲安好,大哥无恙,她也尚未遇到渣男,一切刚刚好。南宫酒儿决定有怨抱怨有仇报仇,阻止前世遗憾。自此,人人嫌弃的病篓子小姐,一手银针憾天下,救己又救人。护大哥,踩渣男,下毒更是不眨眼。步步为营,精于算计,奶凶!只是,一不小心算过头,算到了某皇子头上。妖孽公子胸怀大度,决定以身抵账,帮着她杀人放火,挖坑填尸,清扫一切障碍。她说此生不嫁,他便陪她一世不娶,不料依旧被骗到手。从此某人每天宠妻无度,专职发糖,齁酸世人!
  • 作者:鹿瓷
    【4月24日入V,入V当天2-3章,感谢。】 第一次见到路息,是在高二那年的刚开学,那时的少年身上套着件不知是哪个中学的校服,偏偏顶着头不伦不类的花泽类发型,和一帮狐朋狗友们在打台球。 四下热烈喧闹,唯有他单手握着球杆倚在墙上,狭长的眼凌厉又玩味,眉眼疏冷,透着桀骜。 后来过了两周,两个人一班。 她才知道,他叫路息,转学第一周就成了全校老师跟校董眼里最头疼的对象。 本以为两个人没有交集,直到一次月考,两人被班主任调成同桌。 听闻他所有传闻,她尽量安安分分。 不想一天下晚自习,下着雨,撑着伞的木笙扭过头,看到少年像只落水的流浪狗跟在她身后。 木笙收留了他。 他对她很好,帮她赶走所有的坏人,把她介绍给他所有的朋友,还带她看她最喜欢的烟火表演。 可他是天上最耀眼的炽金乌,所有人都说她配不上他。 于是当亲耳听见对方那懒洋洋一句的承认时,她依然平静接受。 - A大开学不到一周,体院一群糙汉单身狗就在表白墙争相表白医学系的一个学妹,结果隔天举行院系篮球赛,就被计算机系的路息给血虐:) 比赛结束哨声响起,基友扔了球跑过来,看着不远处看台上那一抹娇柔的白色,有些兴奋地诶了声。 息哥,你看那不是医学院那个小仙女吗,她怎么来了?这么快就被哪个王八蛋给拿下了? 路息额头淌汗,随意一瞥,原本漫不经心的神情瞬间变了。 抹了一把额头的汗,眼睛死死盯着那边的人,眼眶微红:滚,那是老子女朋友。 从前的路息从未想过,他会在十七岁的年纪里,为了一个女孩欲生欲死,尝到刻骨铭心,撕心裂肺的滋味。 烟火低温,却灼人。 【温柔治愈vs乖张少爷】 1、双向救赎,依旧是个小暖文 2、从校园到都市 3、狗少爷追妻火葬场
  • 作者:博里亚·萨克斯
    《乌鸦之城》从伦敦塔内的乌鸦讲起,展现了几个世纪以来,我们对乌鸦乃至整个自然界的态度所发生的巨大转变,展示了乌鸦在盎格鲁-撒克逊文化中的独特魅力,由此勾连出了英国从中世纪到现当代的历史。 作者通过生动有趣的历史文化故事揭示了我们的思维与文化是如何被乌鸦影响并定义的。如今的英国,它不仅仅作为一个象征性的存在,更成为了关乎国运的神鸟,同时在英国文化中也是一种对在困境中坚强存活的精神的比喻。人类在保护它的过程中也保护了自己的文化与传统。
  • 作者:糯米甜糕
    【下一本开《桃红绯梦》,疯批小野狗X风情万种大美人,文案在最下面,求收藏,拜托拜托~】本文文案:【后来,江柠总是会回忆起那个夏天。蝉鸣聒噪的青州。少年是最炙热也最浪漫的一阵风,吹过了一整个夏天。那是她记忆里最值得歌颂的夏天。】高三那一年,江柠搬到了市中心的一条古巷内。一棵郁郁葱葱的香樟树下,她遇到了一个少年。他一头金发被炙热的夏风卷起了好看的弧度,脸上的笑容放肆又嚣张。灿烂到近乎刺眼。两人的视线不期然相撞,江柠落荒而逃。后来,她才知道,那个金发少年就是在校风评恶劣的非典型学霸周绥安。因为一次偷衣服事件,江柠发现周绥安竟然就是住在她隔壁的神秘房东弟弟。月色如水,安静的小院内。两人隔着一根晾衣绳,大眼瞪小眼。偷……偷衣服的变态!江柠害怕极了,紧张极了。少年翻了个白眼,无语极了。你见过哪个变态偷T恤和运动裤的?江柠愣愣地看着他。我就是要偷,也偷点别的。少年逼近了,嘴角勾着坏坏的笑。你说是吧?-她妈再婚的那个晚上,江柠坐在黑暗的角落里,将身体蜷成了一团,哭得昏天黑地。过了很久,门被敲响了。江柠拉开门,看见了月光下一脸忐忑的少年。他拿着一朵水灵灵的月季花,对她说:月季花开了,小结巴就不要再掉眼泪了。江柠抹了抹眼泪。不明白她哭不哭和月季花开了有什么关系。但她还是伸手接过了那朵月季。后来江柠才想起来,冬天月季花是不会开的。……【嚣张小巷少年X内敛乖乖女】1.SC,HE,双学霸。2.成年前没有任何亲密描写。3.女主性格是小时候的心理阴影造成,后期会好转。--------------------------------------《桃红绯梦》【疯批小野狗X风情万种大美人】大四那一年,周知韵捡到了一只狼狈的小野狗。雨夜里,少年抱着膝盖,蜷缩在路边,眼神凶狠,戾气横生。仿佛她再靠近一步,他就要冲过来将她撕碎似的。龇牙咧嘴的小野狗。不错。周知韵看得有趣。她提溜着小野狗的尾巴,将他带回了自己家。-三年后,周知韵孑然一身回到了这座城市。阴差阳错,她找到了一份很特别的工作——豪宅看门的。主人常年不在家,她一个人住在空荡荡的大房子里,没事就在豪华大浴缸里泡澡看电影……这种日子,周知韵简直想过到老。直到一个雨夜。她喝了半瓶红酒,躺在那张高级订制沙发上,醺醺然欲睡。烛光摇摇晃晃,有个高大的身影慢慢靠了过来。他的声音克制又疯狂。姐姐,好久不见。-十六岁那年,黎曜遇到了一个女人。梅雨季节,水雾弥漫的小巷子里,她撑着一把透明雨伞,停在了他面前。从此,少年陷入了一场寂寞而又盛大的绮梦中。无数个深夜里,他将那份深入骨髓的渴求熬成了最浓稠的执念。多年以后,他终于如愿以偿,将她一起拽进了那场绯色梦境中。如果执念是地狱,那就让我与你,共沉沦。1.SC,HE,1V12.男主性格有点疯,不是奶狗,不是狼狗,是随时给你一口的小野狗3.有轻微强制爱和火葬场,介意勿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