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开窗帘,暖烘烘的阳光洒在身上,像是窝了一团猫儿在怀中一般。
穿着简约灰色睡衣的青年微微伸了个懒腰。
阳光中的灰尘细细舞动,有的落在青年的肩上,有的坠在他红润的唇边,宛若舞台上撒落的细碎晶片。
不知不觉,或许连江让自己也没注意到,他如今的状态比起先前苍白疲惫的社畜模样,简直堪称脱胎换骨。
苍白的嘴唇变得红润饱满,暗淡无神的眼眸盼顾生晕,尤其是那张皎白的面颊,不再映着灰暗与疲倦,反倒透出健康的花汁般的暖粉。
像是一束即将枯萎的花束,又重新在天光中绽放。
自上个世界回来已经过了两个星期的时间了,江让时不时还会想起江争,那个沉默温柔、直到他生命的最后一刻都在说着会再次找到他的男人。
系统可以尘封他的记忆和情感,却无法令他的骨头和身体遗忘。
回来的这些时日,江让总是时不时地面对空气脱口而出道:“哥,今天晚上吃什么?”
“哥,我鞋放哪了?”
等了半晌,空气一旁寂静,江让才恍然意识到,江争已经不在他的身边了。
甚至,随着时间的消逝,终有一日,他会将他永远遗忘在往日的潮汐中。
江让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他并没有谈过恋爱,可江争给他的感觉无疑是特殊的。
从始至终,自他睁眼开始,男人就在身体力行地告诉他,江争是独属于江让的。
江让承认,在被长久漠视情感、被无限打压的家庭中,他大约早已失去了爱人的能力。
又或者说,因为惧怕、因为恐惧,他永远在回避。
在无意被绑定万人迷光环前,江让缩在自己的壳子里,无视一切的示好,一切朝他伸来的救命绳索。庸庸碌碌过得如朝生暮死的蜉蝣。
万人迷光环和这一场场不同的人生体验,让青年逐渐明白一件事,原来他永远不必竭力成为别人期待的模样。
他可以自私自利、可以依赖别人、可以以自我为重,这从来不是什么羞耻的错事。
他被允许犯错,他可以是他自己。
戚郁教他不必回避感情;陆响和周宜春告诉他,无论如何,他都值得被爱;师尊为他重构童年,破解他心底的迷障。
而江争则是身体力行地告诉他,这世上会有一个人,从生到死,都独属于你。
所以你不用退,也不必退。
江让退一步,哥哥会朝着他走一万步。
“咔嚓。”
合金钥匙打开门锁的声音从客厅传来。
江让一愣,好似想起什么一般,推开房门,正对上玄关处站着的身着浅卡其夹克外套,内搭条纹衬衫,双手拎着两大塑料袋东西的清俊男人。
男人约莫二十八、九的模样,乌发浓密,戴着一副斯文的无框眼镜,抬眸看来的眼神斯文又波澜不惊。
当然,他的内心或许并非如表面的这般平静,男人手指微微收紧几分,平声道:“今天休假,这么早就醒了?”
他说着,十分寻常地将手中的东西分门别类地摆放进冰箱。
男人买来的都是一些新鲜蔬菜、水果,包括一些健康的饮料。
江让眼睫轻轻扇动,像是荒山返青后飞舞蜂蝶。
青年抿唇道:“嗯,早点起来弄点饭吃,哥,你今天怎么来了?”
男人顿了一瞬,微微低眉,无框眼镜有些反光,江让看不清他眸中的情绪。
江让的这位养兄是当初江家父母因久久未孕去孤儿院收养的孩子,名叫程怀瑾。
后来改名为江怀瑾。
只是,不巧的是,江家父母在领养了江怀瑾的当年就怀上了江让。
家中有了亲生儿子,自然便对养子冷落了几分。
好在江怀瑾自己争气,学习年年第一,甚至还跳级了几次,如今更是初创公司成功,称得上功成名就。
但也不知是不是当初的放养与无视到底伤了人心,江怀瑾在成年后选择与江家父母断了领养关系,户口也彻底迁出。
当然,到底是江家养大的,便是断绝了关系,男人还是称呼江家二老为父母,年年回家看望,与江让的关系更是如寻常兄弟一般。
因为知道青年平日里喜欢宅着、不怎么同人交流,又不会做饭,时常靠着泡面外卖度日,他便每个月抽些时间来为江让做饭、收拾家务。
江让当然拒绝过,他和这个哥哥关系其实称不上多好,小时候两人确实十分亲密,孟不离焦,但后面发生了一些事情,以至于江让不再敢多和江怀瑾亲近。
江怀瑾是三岁时被领养的,他天生聪慧,不是读死书的孩子,可江让不一样,江让只是华夏茫茫人海中一个最普通的孩子。
从认字开始,他被望子成龙的父母逼着上各种培训班、补习班。
做不到会挨打、挨骂,有时候打得狠了,江母又会哭着抱住他,不停地说‘对不起,爸爸妈妈也不想这样。’
可下一瞬,他们看着没拿到满分的卷子,那张慈爱的脸又会扭曲起来说‘你有什么用,这么简单的题还能做错,你看你哥哥哪次不是满分?’
他们告诉他,打是亲,骂是爱。
他们告诉他,他不能有自我、不能反抗、不能有除了学习以外的任何兴趣、不能交朋友、不能贪玩、不能哭。
年幼的江让被这些条条框框压在笼子里,直到有一天,沉默的哥哥朝他伸出了手。
哥哥小声告诉他,他可以适当休息,可以玩耍,他可以哭、可以任性,想要什么都可以说出来。
他们第一次出去玩是江怀瑾带他去了电玩城,那天,连天都黑得格外慢,两个孩子一直玩到尽兴。
可那次回到家后,迎接棍棒的不止是江让,还有江怀瑾。
自此以后,江让再也不敢过多靠近别人。
不仅是哥哥,还有任何人。
他觉得,让哥哥受伤的,是自己。
他应该再懂事些、克制些。
可懂事本就是一种变形的恐惧,本质是在说:‘我不敢向外界要求什么,我只能要求自己。’【注】
但人也总有极限,触底反弹的也大有人在,江让便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在说出自己是同性恋,看到父母一副崩溃狰狞的模样,江让甚至是畅快的。
这件事,他们总不能左右他了。
他是个同性恋,他喜欢男人,就算把他打死他也喜欢男人。
江怀瑾做饭真的很好吃,几盘菜被两人吃个精光。
只是,在收拾完碗筷后,斯文如教授般的哥哥拿着一个朴素的红色方便袋,开始十分认真地没收江让的方便面和可乐。
江让现在比从前好一些了,不再一天到晚的只想宅着,但有些东西成了习惯,加上万人迷光环的影响,他真的不敢出门啊!
“哥,给我留几包,不然以后我吃什么啊……”
江怀瑾推了推眼镜,注视着青年的漆黑眸子意外显出几分柔和的水波,他像是将要踏入小动物洞穴的猎人一般,十足平静地谈判道:“不留,我可以天天来做饭。”
一句话不够,似乎怕冒犯到平日总是缩在壳子里的青年,又低声问了一句:“可以吗?”
江让一时哑然,耳根莫名有些红,他忍不住想,怎么还有人这么喜欢做饭?
不过,说来也奇怪,江让的周围一大片被万人迷光环迷得黑化的变态,似乎只有哥哥从始至终没有任何的变化。
江怀瑾始终很懂分寸与距离,完全是个称职的、关爱弟弟的兄长。
江让最后还是同意了。
他真的不想继续吃泡面了。
江让如今的能量已经积攒到百分之六十,其中修真界的能量攥取率最高,大约达到百分之三十。
这次休憩的时间只有一个月,时间差不多到的时候,江让才听到系统陡然出现的欢脱声音。
“宿主宿主,你猜猜我有什么变化!”
很明显的低龄正太音。
江让:“……所以你升级就升级了个声音?”
系统羞涩道:“是啊,我们系统都是网恋嘞,声音最最最重要,宿主宿主我声音好听不?!隔壁女配系统小美会不会喜欢我啊……”
江让:“…嗯…额…还行。”我看悬。
太像低幼儿童了。
系统沮丧道:“好吧,看来是不好听了呜呜呜呜——”
它哭着哭着,声音突然变成江怀瑾的声音,随后抽噎着问江让:“……这个、这个呢?”
江让:“……”
这个喷不了,这是真好听。
但江让还是冷酷道:“你有问我哥要授权吗?”
系统还在抽噎:“啊、啊?还得要授权吗,好复杂,还是算了吧……”
江让逗了好一会儿,系统才后知后觉察觉到自己被耍了,顿时做出冷脸洗内裤状发布任务:“请宿主提前查收人设扮演关键词——三心二意、凉薄…渣男!”
*
清晨,日光如惊雀一般从灰绒布与白笼纱的落地窗帘中悄悄潜入。
亮面黑与深棕色的墙壁地面交相辉映,床头的吊灯小巧却精致,俏生生地倒垂而下,黑色的床头柜上摆着几本厚重的外文书籍与经济学的书文,皆有翻阅记录的痕迹,能够十足地看出房间的主人素质与品味。
这是一间商务轻奢气息十足的卧房,而唯一令人觉得格格不入的,是床头上挂着的一幅巨大的婚纱照。
那是一幅艺术感十足的复古婚纱照。
白色的满天星从钢琴上一路盛开至地面,优雅的白蜡悠悠矗立其中,照片后方是一扇复古的白色拱门,拱门上雕刻着神秘十足的异域图纹,而正在这般浪漫慵懒的浮光中,一对恩爱的伴侣相拥着亲吻,眼中是对彼此满满的爱意与怦然心动。
一眼望去,整幅图中,这对伴侣的容貌无疑是最引人注目的。
穿着燕尾服的青年身形高挑,气质极佳,他优雅地扣住一畔身着白色西装的男人的手腕,十指相扣,眼含野心。
而那受制的白衣男人则显得阴柔而清雅,他拥有一头微卷凌乱的中长发,头顶白纱。男人的皮肤很白,黑眸含情,古典气息十足,整个人恍若月光般清纯皎洁。
“唔……”
唇齿搅动的水声自浅灰的被褥中传来,像是潮汐拍打沙岸,将那些细密的沙石全部浸透濡湿,再慢吞吞将之拖入海底。
“允、允南,别闹了……”
水声愈发起伏跌宕,潮热涨在空气中,某种事后的气息灼灼地散在其中,荒唐又亲昵。
灰色的被褥鼓起一个包,面色潮红、额间染汗的青年终于忍不住地挡住身前男人亲昵温柔的啄吻,他微微侧身,径直坐起,灰色的被褥从他的胸前滑落,露出弧度漂亮、粉痕交错的身体。
江让有些头疼又无奈地看着枕边人,低声苦笑道:“允南,别闹,我上班快要迟到了。”
但一畔的男人怎么肯放过他?
男人嗓音沙哑含欲,他青筋微露的手骨慢慢压过青年的胸口,按压起伏道:“阿让,就一会儿……”
江让扶额,修长的指节用力攥住了爱人不老实的手腕,大拇指细细按揉道:“乔允南,昨晚你也是这么说的——”
他正要训诫几句,却听那卷发的美人低低咳嗽几声,本就薄红的嘴唇更是白上了几分,好一副惨遭蹂躏的秀美模样。
江让顿时着急了,他倾身凑过去熟稔地拍了拍对方轻颤的脊背,乔允南很美,是骨子里透出的古典又病气的美,那段被青年拍着的脊背光洁无比,泛着冷白的幽光,如白鱼的鳞骨一般。
江让忍不住气恼着急,一边又下意识地柔下嗓音,不舍得发怒一般道:“昨晚我就让你停下,你偏不,允南,你不能这么任性,医生前段时间就说了,你病好之前我们尽量不要同房。”
乔允南这会儿算是缓过气了,他一张冷白清雅的美人面咳得绯红无比,闻言轻轻压了压唇角道:“阿让,我没事,就是小感冒而已,不用大惊小怪。”
“再说了,”男人眸光微转,微卷的黑色掐在颊边,衬得他愈发柔美典雅,他低笑道:“阿让昨天不是也很享受吗?”
江让耳根微红,拿他没办法,手指抵了抵他的额头道:“行了,听我的,不然今晚我就抱着枕头自罚去书房了。”
乔允南哪舍得他受苦,再没了多余的动作了。
江让这边脱了美人笼,光着上身起床,他慢条斯理地站在床边一件件换上西装、套上彬彬有礼的外衣。
乔允南的眼睛就没离开过青年,他笑吟吟地支起一只手臂盯着爱人,卷发从冷白的颊侧淌至腕骨,缱绻非常。
离开卧房之前,江让俯身吻了吻爱人,正要起身,却见男人微微伸手,他当即会意,上身贴近男人几寸,任由对方如妻子一般细致地替他抚平衣领的纹路。
江让于是扣住男人漂亮的腕骨,倾身吻了吻。
两人俨然是一副恩爱夫妻的模样。
“允南,再睡一会儿吧,我先去做早餐。今天想吃什么?江大厨今天为你服务。”
乔允南被他逗笑了,面上红扑扑的,他起身道:“不睡了,江小让今天难得下厨,我当然要在旁边围观了……”
“不过,阿让,你不是说要迟到了?”
江让笑了,俊俏微冷的面庞在触及到男人的一瞬间柔缓得不可思议。
青年笑道:“允南,我是老板,迟到也没人敢说。”
乔允南低笑出声:“老板要以身作则啊,得扣工资。”
江让挑眉看他,握着手机的手指动了动,随后抬眸笑道:“扣这么多给老板娘,算不算以身作则?”
话音刚落,乔允南便见到手机上发来的一长串转账信息。
两人是合法夫妻,如今的财富也都是当初一起拼来的,转钱也不过是从一个账户转到另一个账户。
但江让这般哄着他,还是叫他高兴非常。
乔允南眉眼含笑,点了点青年的俊俏惑人的眉心道:“阿让,我发现你这张嘴现在是越来越会哄人了,可别背着我哄了别人。”
江让赶忙表忠心道:“冤枉啊老婆,我可不敢,当初追了你那么久,好不容易修成正果,我哪敢瞎来啊!”
这话确实没说错,大学时期的乔允南家世顶好,容貌气质更是独一份的出色,他是艺术生,学的又是古典舞,早在国内出演过许多有名的舞台剧及个人独舞。
江让当时看上他,废了许多功夫才把人追到手,可不得珍着爱着?
只可惜,追到美人后,江让才发现,美人是上面的那个。
江让这人身材好、热爱运动,相貌也是俊俏锋冷的那款,如今功成名就也称得上霸总。
所以他从来没觉得自己是下面的那个,但没办法,乔允南那张脸实在是太漂亮了,江让又是主动追的人家,只好乖乖当0了。
后面江让其实也不是没想过反攻的,但到底没能成功。毕竟,两人这段感情中,乔允南付出的太多了。
当初那有权有势的乔家死活看不上江让这么个普通学生,想着法子要拆散两人。
乔允南也是个有骨气的,哪怕不要家里一分钱,也不肯低头。
两人大学毕业找工作可以说是碰了一鼻子灰,在好歹攒了点钱后,江让想着不能就这么带着乔允南过一辈子苦日子,于是他决定开始创业。
乔允南对江让从来都是无条件支持。
当时两人的生活极其艰苦,最难的时候一天到晚也只能啃馒头,后面拉客户也是时常喝得晕吐不止。
尤其是乔允南,他本该是绽放在舞坛上的大师、本该享有无数的荣耀与光环,但因为坚守这份感情,他甘愿被埋没,去当小机构的老师,同时打好几份工,就为了攒钱支持江让的梦想。
乔允南这样连轴转了好几年,直到前两年,两人总算熬出了头,公司上市,江让更是一举登顶S市商界新贵,获誉无数。
一直到此时,男人才算是能松懈下来。
但人一直吊着一口气还好,这一放松,便出了问题。
乔允南本就是锦衣玉食的乔家少爷,这般受苦,身体当然支撑不住,公司刚上市没几天,便去了医院好几趟。
最终,医生下了个结论,男人累伤了身子,以后都不能干重活累活,情绪上更是不能大起大伏,要好生温养着。
江让当时红着眼在他病床前发誓,会一辈子对他好。
乔允南当然相信他,于是,为了更好地温养身体,他选择不再管理公司的事务,后面更是为了能让江让更好地管理公司,索性将自己的股份都给了对方。
江让也确实没有辜负他,这两年来,青年对他可谓是温柔贴心至极,是圈子里人人都夸的好丈夫。
但乔允南还是免不了担心。
上流的圈子他再了解不过,江让如今名利双收,公司也越做越大,但身处这个圈子,就难免接触到那些恶心的事儿。
譬如,公司谈事务和大单子,总免不了的要去些声色场所。
乔允南不能阻止江让,也没法阻止青年去,否则就显得太过不懂事和斤斤计较。
好在江让总会叫他放心,次次不落地跟他报备,确确实实是一副深情无悔的模样。
乔允南自然很是高兴,但除此之外,随着两人都即将步入三十,他到底还是多了几分容貌焦虑。
于是,为了能好好保养自己,拴住丈夫的心,乔允南选择报了一个在S市颇有盛名的私密课程。
不得不说,里面的人还真有不少。
大部分都是一些贵妇或是拴不住爱人心的老男人,还有一部分,则是年轻貌美,企图找捷径的年轻人。
乔允南向来出众,便是在这样的私密班级里,也从来都是最出彩的。
这也难怪江让最近被他勾得顾不上他身体来了好几次,不仅如此,青年近来回家更是上瘾似的黏在他身畔,扯也扯不开。
乔允南很是满意,毕竟结婚久了,他很担心江让对自己的激情褪去。
如今重温爱火,两人简直又恍若初恋。
作者有话说:
[注]选自《我的骨头没有忘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