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应地, 也称为福地。
阴宅墓地风水,丁财贵寿,在于一线, 也正因为如此, 风水有言,分金差一线,富贵不相间。
搬山一脉乃是摸金校尉出身,专门寻摸前朝富贵之人的墓地, 找金银珠宝,更寻仙人遗蜕旧址,寻仙家典籍术法, 以期修行更进一步。
擅医之人不一定擅毒,但擅毒之人一定擅医。
同理, 寻摸他人阴宅的搬山一脉, 他们也擅长寻龙点穴。
是以, 信上之人相托, 寻太行真人帮忙寻一处福地,用以迁坟移阴宅, 安葬先祖,求福地庇护泽被后人。
王蝉认真瞧信, 神情若有所思。
就如《阴阳形气法》中所写,阴阳法于天地, 形气法于万物, 天人同声相应, 人地同气相求。
因此,阴宅的地炁,关乎着子孙后人的运势和聪慧。
这人所求, 是子息聪慧。
而且,依信中所言,那一份子息尚且在母胎之中,月份尚浅,只才堪堪落妇人之身。
他能得知,是因修行有成,子落母身时便知。
王蝉拿着信嘀咕,埋汰了几句。
“还是一孝子贤孙呢,祖宗有你这样的大孙孙,重孙孙……死了都不得清闲,累!”
阴宅移动,总归是扰着先人,更何况是想要锦上添花的风水。
如此匆匆要寻人点穴迁祖宗遗骨,又对帮忙的太行真人许下重金酬谢,这一道子息于他而言,定然珍贵极了。
王蝉将看过的信搁一旁,又拆了几封鱼肚藏书。
信有厚厚一沓,可以瞧出此人和太行真人颇为亲厚,且一见如故。
先是客气地称呼道君,到后来直呼太行,两人互叹相识太晚,是笔友,是修行之伴,更是共游人间山水的人间客。
泛舟游湖,几缕清风一壶清酒,赏人间喜怒哀乐,悲欢离合,快哉快哉。
后头几封信,更是多以饮酒为由相邀。
落款处只写了个徐字。
王蝉瞧了瞧信,又瞧了瞧手中的香筒,盯着上头雕刻的图案看。
方桌上搁着多余的一个杯盏,一旁还有一尊酒葫芦。
只见老叟抬眼,含笑举杯,好似对坐还有一人,而那人,他正也欲伸手探来,隐隐能见有一个指骨的雕刻痕迹,宽袖垂坠,露出一角。
“姓徐?”
“难不成这便是徐斋主?”
王蝉想起了鬼阿婆王浴兰的话,她在悬崖处被养子李祥泰以槽子糕毒死,正要山崖抛尸时,悬崖处踏风走来二人。
李祥泰得太行真人指点,将她的尸身以邪法落葬胭脂山,养凶得财。
而和太行真人一道的,便是徐斋主。
只王浴兰那时身死,余听采宫还有些许的知觉,听了个只言片语,紧着便再无知觉,浑浑噩噩到最近才清醒,倒不知徐斋主是何方神圣。
“不错。”冯知州一指书信上一处,示意王蝉瞧那儿。
“我原先也没多想,直到瞧到了这名儿,又瞧了上头的话,于旁人而言,这些话只是零碎的只言片语,不成章法,更不解其中何意。”
“但我不同,我经了那出事,一下便明白了,我一直想寻的人是何人。”
“就是太行真人和这姓徐的。”
王蝉瞧去,只见那儿写了地名,唤做烟霭村。
信上之人写信来和太行真人相告,许是哪里出了岔子,从烟霭村寻得的那两孩子,埋人的坟被野兽刨出,尸骨不存,只零散的破衣留下,又有淋淋血迹残留,已然是被野兽吞吃的模样。
【太行,某依兄之言种下的桔树也枯萎,此方应地应为不吉。】
信中的徐斋主写下,字如心情,透着怅惘。
【兄曾言,一线二线,分金不太现,分金差一线,富贵不相见,想来此方应地便差了一线……万幸,时间尚有,弟还能再瞧他处。】
……
青玄宫。
“这烟霭村——它是我的故乡。”
想起了什么,愤怒在冯知州眼睛底下翻滚,最后成了嘴边一道嘲讽的冷笑。
“当初,太行真人瞧出的应地有三,而这姓徐的只有一家祖宗,葬不得多处之地,如何选择,自是要择优而定。”
“阿蝉姑娘,你道他们是如何断得何处最优?”
王蝉摇了摇头,没有说话。
不过,瞧冯知州这愤怒的模样,猜也能猜到,太行真人的法子定有伤天和。
果然,就见冯知州重重一砸桌面,力气之大,直把桌上搁着信封的信匣子震动。
“上头写的,被野兽刨出的烟霭村孩童,便是我和阿姐!”
“如今想来,他们是以童男童女而葬,再在上头种一棵桔树,桔树生得最为茂密的那一棵,便是最吉之地。”
王蝉惊了下,紧着便恍然。
是有这样的法子。
应地阴泽,桔又通吉,倘若一处地穴是福地应地,上头种下的桔树得了运势便会繁茂,但应地福地难寻,尤其是那种阴泽尤为深厚之处。
便是寻到了,地炁千变,将祖宗迁来,运是常年累月体现的,谁知道是否真的寻到。
以几年、甚至是几十年的时间去验证一处地是否为福地应地,太过久远了。
便有人想了这桔同吉之法。
童男童女无子息,更能将阴泽之势氤氲于桔子树上,十数年的光阴,七七四十九日便能验证。
……
二十五年前,烟霭村。
烟霭村坐落在九龙山的半山山腰之处,因为近山,山岚氤氲,云炁熏腾而来,村子里时常有雾霭蒙蒙,因此得名烟霭村。
冯家是一户猎户,生了一儿一女,女儿唤做冯海棠,儿子唤作冯天游。
冯猎户的妻子身子不是太好,生下冯天游后没两年便亡故了。
冯天游自小长在冯海棠背上的背篓里。
上山砍猪草,背篓里搁着青翠的猪草,更搁着个瘦娃娃。
冯猎户进深山打猎物,时常一去便好几日。
打窝设陷阱埋伏,在山里,猎户也有一处小屋是补给屋 ,搁着柴火等急需之物。
毕竟山深一些,才有值钱的东西。
连绵不绝的深山,越往里走,人烟愈是罕至,山道也原始,几乎是半爬半攀,稍稍好走一些的路,是野兽踏出的兽道。
山路全靠一双脚前行,没得到好东西,出了山便是白忙乎一场,而山里不如平原的地好种粮食,一应的嚼用衣裳,都得拿猎物下山,去大一些的市集里售卖交换。
因此,冯猎户顾不上家,又因为妻子早逝,家里只一幼女稚子,每回走时,心中都颇有牵挂。
“海棠啊,要顾着弟弟,别饿着冷着他了,弟弟还小,等爹回来了,爹拿猎物给你换红头绳,给你买好几根,咱每日换着戴!”
冯海棠也只是个小姑娘,就因为长了几岁,顾家不说,还得顾弟弟。
她忍着泪,故作没好气模样,“快走快走,啰啰嗦嗦,早去了早点回来,我也能轻省一点!”
“头绳就不要了,我啊,喜欢银的金的,阿爹要给我备嫁妆了,银钗子金耳钉,不用大,别人家闺女有的,我也得有!”
冯猎户哭笑不得,一刮闺女儿的鼻子,“才多大年纪,就嚷嚷着嫁人嫁人,羞不羞喽!”
转头一瞧旁边竹凳上的小子,见他眼汪汪瞧来,笑得傻傻,忍不住又是一笑。
“傻小子,和姐姐长得也有五六分像,瞧过去却不如你姐姐聪慧!你姐姐像你这么大的时候,都能去山下卖皮子了!”
“嘴皮子溜得呀,山下谁都说我冯老熊养了个机灵嘴巧的。”
冯天游嘟囔,慢吞吞应道,“别人说了,我像阿爹。”
冯猎户:……
“走了走了,阿黄看好海棠和天游,瞧着坏心眼的就给我狠狠咬,别留情,回来我再拎棍子上门。”
他带着不舍和担心,进了深山。
“汪呜~”
唤做阿黄的是条老狗,闻言想跟,踏出几步远了,又扭头瞧瞧冯海棠和冯天游,黑黑的眼珠子里有着通人性的光,最后,它呜呜一叫,挨着大石头蹲下,守着家门,眼睛仍不舍地瞧着老伙计冯猎户走远的背影。
冯海棠走来,摸了摸阿黄的背,一下又一下。
“你也舍不得阿爹?没事没事,爹很快就能回来。”
阿黄以前是猎犬,如今年岁大了,便做守家犬。
它时常窝在院子的榆钱树下,拿一方石头磨脚,这会儿耷拉着耳朵,狗筒子搁爪子上,一副没精打采模样。
冯海棠眼一转,扭头喊里头的冯天游。
“阿弟,快来哄哄你的干爹!”
老狗一下便支棱了起来,冯天游气恼,“姐!”
冯海棠哈哈笑了起来,“我又没说错,阿黄真是你干爹,都过了房爷的!”
冯天游小时多病不好养,村子里的老人说要认个干亲,可以是一方石头,也可以是一棵老树,更可以是一口老井。
不知怎地,自小被阿黄驼着拱着,说到认干爹,冯天游便抱着阿黄不撒手了,一个劲儿地喊干爹。
自此,他便多了个狗爹。
长大一些后,知了羞耻,倒不喊阿黄狗爹,就一个劲儿地叫阿黄阿黄。
偏偏阿黄通人性,听到一声狗爹,再蔫耷的狗尾巴都摇得欢快,两只眼睛黑黝黝湿漉漉,里头都是慈爱。
……
青玄宫。
冯知州怀念,“阿黄是最聪明的狗了,怕自己年纪大了,爪子不够利,还会拿石头磨爪子,打我小时候,它就会护着我。”
“也是它将我和阿姐从那应地扒拉了出来,一双爪子都磨断了,血流个不停,沾了它的毛发,混着泥的腥炁,我和阿姐得了生机重见天日,阿黄却伤得厉害。”
“阿黄它、它应该是没了。”
通人性的狗儿快死时会躲起来,不想主人伤心难过,宁愿自己在荒郊野地孤零零地没了气息。
眼睛阖上,侧躺在地上死去。
说到这里,冯知州一三十来岁的男子,还是一方知州,都红了眼睛,哽咽了喉咙。
那是一段不敢回头看的日子。
村子里的人接连出事,去了深山打猎的阿爹也没了全尸,知情的人说是山中有大虫出现,也不知道从哪儿来的。
吊金白额的大虫,行进间如有罡风相助,尾似棍,虎舌有长长的倒刺,舔过便少了大半个脑袋。
烟霭村本就人少,青壮更是少,得了这消息,大家伙谁还待得住?
时不时的便有猛虎吃人。
如此一来,烟霭村不是村子,是大虫的后花园,村子里的人更是虎口边新鲜的肉!
“走走,都往山下走,”有人起身,面上焦灼,“这地儿住不得人了!”
“走?说得轻巧,”也有人不同意,毕竟故土难离。
“山下的日子就一定好过了?吃人的不一定只有老虎,咱们老的老小的小,没田没地又没屋,一辈子靠山吃山,去了下头,你以什么行当营生?”
“存罐子里的碎银子?嗤,就那点碎银子破铜板,没几日就能花完,到时没山里的肉,又没地里种的菜和粮,你得乞讨,得吃土去!”
“这话也有理,是不能草率行事。”众人被劝服。
更有人心怀侥幸,“这虎来得突然,说不得走得也突然,过几日便又去别的山头了呢?一动不如一静,咱们再等等。”
这一等,就等来了村子里又多了几具野兽利齿咬剩的残肢,鲜血遍地,家家有哀嚎哭泣声起,同冯家一样挂了白布。
顿时,人心惶惶不安。
木头的屋宅护不住人,篱笆墙更是虚设。
再是不舍,再是惶恐,剩下的村里人也准备下山了。
无他,下山是粮吃完后再死。
不下山,兴许今日夜里,恶虎便绿着一双铜铃大眼吃上门了。
冯天游跟着冯海棠,跟着街坊邻居一块下山,走时,他们不舍的目光一瞧再瞧烟霭村的宅子。
……
青玄宫。
冯知州感叹,“阿黄也知道这一走,怕是再难回来,又回窝里踩了踩,趴在那方石头上呜呜了一会儿,这才跟着我和阿姐下山。”
“它绕前又绕后地跑,不止阿黄不舍,我和阿姐更是难过,短短一段路,我们磨磨蹭蹭,走了好一会儿,瞧不见宅子了,脚程这才快起来。”
榆树?
磨狗爪子的石头?
王蝉莫名有些耳熟。
她伸手一翻,摸出了自己雕的那方狗脚迹。
这是她养的第一方石头,是在一处荒废的村子里寻来的,如今回想,村子是遭灾举村离开的模样,几处屋子还有白布破烂地挂着,随风而动,添几分凄凉。
而寻石头的那处屋宅,它西南方向有株榆钱树,树下一狗窝,窝里便是养成狗脚迹的雪花石。
上头有狗脚痕迹若干。
许是因为这样,这方石中,炁场氤氲如狗脚。
“是雪花白的石头吗?”王蝉问。
“什么?”冯知州不明白。
待明白王蝉问的是阿黄磨脚的那方石头后,他略略想了想,这才迟疑地点头。
“应是雪花白的石头,上头沾了好些的狗毛,阿黄特别喜欢那方石头,我记得那时,天有点冷了,阿姐让它在屋里吃饭,它偏不,叼着盆就又趴那一处地,闹得阿姐还要拿扫帚唬它。”
不过狗儿精,知道小主人不舍,棍子赶了它,它还绕着棍子跳,哈哈吐舌头,一副陪人耍的模样。
冯海棠泄气,“你就在那儿吃吧,破石头一个,也不知道你为啥这样喜欢,怪狗一只!”
……
时间太久,又是孩提之事,冯知州竟有些记不清了。
“是这样的雪花石?”王蝉示意他瞧自己手中的狗脚迹。
冯知州眯眼瞧了瞧,“对,是这样颜色的石头。”
王蝉又问了几句,两厢对比,颇为惊奇。
她养的这方狗脚迹,竟是冯知州和冯海棠幼时,家中老猎狗打小爱磨的石头?
这是什么?
这是缘分呀!
难怪这方狗脚迹的石头,今早市井里寻了一通马二一后,狗脚迹里的狗爪撒欢得很。
敢情是石有灵,还记得养着那老猎狗的冯海棠!
不过——
王蝉朝冯知州瞧去,目露不解。
“大人,你这记性——怎么好像差了一些。”
……
作者有话说: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