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菜菜,捞捞

姐姐,菜菜,捞捞

作者:年糕不甜 状态:完本 日期:09-02

沈茹是娱乐圈知名恋爱脑。白长了一张国民初恋脸,却黑料缠身行为奇葩,黑粉比真爱粉还多。更离谱的是,她为爱冲锋,用80的智商硬挤进平均智商150的烧脑综艺。说真的,她是不是疯了。她这是在自取灭亡。要有好戏看喽。但好戏没看成,沈茹的科学家姐姐带着她那一连串的荣誉称号突然空降。拎着沈茹的耳朵把她带走。沈初:我看你就是脑子有泡!沈初:我怎么有你这么不争气的妹妹。沈初:别让我削你。而传闻中嚣张跋扈油盐不进的沈茹。不仅没有叛逆反抗,反而眼泪汪汪地抱着她姐,让他姐……多骂点???-他们发现自从沈茹姐姐空降,沈茹的恋爱脑变……哦不,劈叉了。有了姐姐就再也不追着男人跑。她姐在前面嘎嘎乱杀,她在她姐身后嘎嘎开心嘎嘎快乐。给姐姐当舔狗,吹姐姐彩虹屁,比追男人的时候卖力100倍。成为姐吹,天天把我姐姐三个字挂在嘴边。匿名论坛出现一个帖子:【如果不是亲姐,真的很想嗑一下】谴责!她和小冰山天才少年才好嗑,她星星眼鼓励他的时候,小冰山都脸红了。谴责楼上!小冰山才十六,要嗑就嗑沈茹和桃花眼帅哥,在他被所有人放弃的时候,沈茹回头向他伸手,那个瞬间,其他所有的偶像剧都弱爆了!楼上嗑的什么乱七八糟的,要嗑就要嗑场控,他叫她乖一点别乱闹的时候好苏哦。没看过节目的路人乱入:……听这描述,好像海王啊。楼下飞快跟帖:呜呜,她值得。我宁愿沈茹是个海王,感觉一个人都很需要她!因为她太可爱了!哈,我就不一样了,我嗑小太阳x所有人,疯狂炫饭。-于是沈茹莫名其妙的爆火+洗白了。开始进入考古期。黑子:沈茹脸臭不理人。——可她偷偷向小狗做鬼脸诶,救命,这是什么可爱鬼转世。黑子:她在片场对导演投怀送抱。实际上:杀青那天哭崩了,说自己是葫芦娃,抱着导演叫爷爷,还想把人砍晕扛家里去。但因为力气太小没有得逞。笑死,现在人口拐卖可不合法啊。黑子:某前辈见到她就跑,可见人品一般。有人翻出了后场视频,沈茹的彩虹屁和星星眼太过热烈,搞的老艺术家脸红,慌忙逃跑。黑子实在想不出,准备停更一天。网友:跪求加更!多说点,我们爱听。黑子:……你们多冒昧啊。---沈初重生了,她发现她的妹妹沈茹是一本小说里结局悲惨的恋爱脑女配。上辈子,她闭关做项目,结果沈茹上综艺被全网黑自杀了。重来一回。沈初转身报名参加综艺。她要让所有人都看到,她那不争气的恋爱脑妹妹到底有多好。恋爱脑热情小狗女主是沈茹,姐姐是女配。苏女主万人迷倾向,所有人都爱她。姐姐清醒理智霸总上身(大概)---男主江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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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六12号完结,已肥可宰,我真觉着挺好看的,相信我【宿敌相爱相杀】历史上,摄政王李挽是十成十的反派,为了皇位,不惜兵变叛国,让大梁生灵涂炭。陆蔓穿越成为他的新婚夫人时,只有一个想法:杀奸佞,保家国!她知道她不是一个合格的杀手。比如,行刺的匕首会碰巧扎进某人的软甲;比如,下毒的佳酿被某人不小心打翻在地。但没关系。屡战屡败,屡败屡战。她委身李挽,假意温存,伺机而动,配合世家力量,次次把他逼上绝路。当时她天真的以为,上天赋予她穿越的机会,她的任务,就是抹杀李挽。直到那天。漫天大火烧遍群峰,火海里,关着她误把春药当作毒药灌下的李挽。头一回,陆蔓的杀意停了下来。冲进浓烟去救他时,陆蔓在想,像李挽这样的人,即便是死,也合该有个公平公正的宣判,而不是如此窝囊的离去。她不会想到,这样一个念头,她践行了好多年。# 故事的开始,「苍天生我陆二娘,我为天下杀奸佞」# 故事的结局,「如果不能救他,我宁愿从没存在过」*李挽一直知道自己新娶的夫人陆蔓很奇怪。洞房花烛夜被飞镖打断,大婚清晨又见她掏出匕首说要试身手。活脱脱像某种见不得光的杀手,还是素质极差的那一款。只是堂堂摄政王,自诩手段狠辣,从未将任何人放在眼里。时有闲心,装疯卖傻博同情,还能捞到不少好处。不管是出于什么目的,从没有人能陪在他身边三五年。有时,看见庭院树荫下,悄咪咪捣鼓暗器的小女娘,李挽甚至在想,与她纠缠一辈子,也不失为一种幸福。下属看看云淡风轻的王爷,又看看夫人特意送来的茶水,实在看不下去,王爷,其实,或许,有没有一种可能,夫人是想杀你?怎么不可能?那碗泼墨般的浓茶上还浮着毒粉呢。李挽简直快被气笑,有人想当女侠,替天行道……下属屏息凝神,正欲拔刀,却见李挽仰头饮尽,为夫不从,倒显得不解风情了。看着平日高高在上目中无人的王爷,哼哼唧唧扑到夫人怀里求抱抱,下属:???我到底错过了哪个环节?# 或许这便是:问世间情为何物,直叫人刀戈相对、剜心掏肺。食用指南:1、剧情向,权谋篇幅不小2、章节内容提要可以串联主要情节,觉得篇幅太长的宝宝,可以结合章节名+内容提要阅读2、架空,官职习俗等参考南北朝(尽力还原门阀向官僚的转变,有大量杂糅混用,不严谨的地方多多包涵)3、1v1 sc he==========【预收文案】=================【马上开!!求收藏】=======《弃公主手握火葬场剧本》过了十六年不受待见的生活,宋辞穗跟着慕容远离开了南楚,远赴北燕,以贴身丫鬟的身份。京中人皆道她这个南楚来的野丫头命好,从来眼高于顶的三皇子,还是头次领人回京。可宋辞穗知道,事情不是这样的。她不是什么野丫头,她是南楚的公主。她也不是贴身丫鬟,她和慕容远在南楚时就已经成亲了。她盼着慕容远为她解释,可她的阿远一改在南楚的温柔,将她锁在宫墙内,阴鸷得叫她好害怕。他甚至撕碎她寄回南楚的家书,冷笑着对她说,南楚狼子野心,下次再让我发现你私通外敌,寄回去的就不是家书,而是战书。看着漫天飞屑,她没有告诉慕容远,那不是私通外敌,那是她有孕在身,给娘亲送去的喜讯。后来,她没有再追问过一句。为了南楚的安危,慕容远的囚禁和刁难,她都照单全收,没有半点波澜。*没有人知道慕容远是如何从流落在外的私生子,一步步重回皇宫的。世人见到他时,他已经是北燕最耀眼的皇子,杀伐果决,对皇位势在必得。京中鼎盛人家排着队嫁女联姻,他合该挑一位最得力的名门闺秀。若不是当初在南楚命悬一线,为哄骗宋辞穗救他,他根本不会娶这样一位不受待见的公主。回到京中,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撇清与宋辞穗的关系。这位女娘倒是安分守己,不哭不闹,拿南楚稍加威胁,还会变着花样讨好他。南楚姑娘温柔解语,他漂泊半生,还鲜少遇见宋辞穗这样熨帖的可人儿。慕容远谅她独自在北燕不容易,与她生米煮成熟饭,想着如今羽翼渐丰,给她位分,让她育个一儿半子傍身,也不是不可以。熟料,当他满心鼓胀、领着裁缝去寻她裁嫁衣时,留给他的,只剩一封和离书。那外表唯唯诺诺的小丫鬟,竟逃出他的禁锢,只身跑上战场,要去救家国?!这执掌天下生死、从未将人命放在眼里的人,终于在这一刻,知道了害怕是什么滋味。# 听说有人为了一个丫鬟挑起三国大战,却不知道要救的人从前也是百步穿杨的将门闺秀
  • 作者:奶茶季
    沈迟作为一名祖传颜控,在飞机看到乔景城的那一刻就走不动路了,胳膊哗哗的流着血还能一边给自己紧急止血一边问人搭讪要号码。 可他没想到对方不按常理出牌,一句话差点让他手动给自己拧出第二个刀口子。 只见对方似笑非笑道,只要号码吗?人要不要? 什,什么? 正好最近需要结个婚,有意吗?一起去? 啊???沈迟震惊脸。 被人约结婚的当事人经过飞机落地的几分钟迅速衡量利弊,最后一拍大腿,结就结,谁怕谁! 可惜人算不如天算,本以为对方顶多是个退役了的兵哥哥,无权无势老老实实过日子就行了。 谁知某天他看到财经频道某个熟悉的人影,艹!那不是自家老攻嘛?! 沈迟揉了揉眼睛,已经开始怀疑人生,竟然还是某跨国集团CEO?! 某人怂惯了,总裁夫人什么的,他真不想干,不合适不合适真的不合适!于是他当即就要求离婚。 不过他这次又料错了,对方不光有钱有势霸道总裁一枚,还满肚子腹黑套路小九九。 想离婚是吧? 沈迟拼命点头,那什么,我觉得咱们这个位置应该让给更优秀的人,我就还是回去做我的小医生就好了。 行!乔景城痛快的点头,你昨天弄丢的男士腕表一千万,前两天出门被你撞坏的车五百万,还有今天弄脏的进口地毯就便宜算你一百万吧。请问沈先生,您是全款还是分期? 沈迟内心瞬间崩溃,支支吾吾了好半天,我,我觉得我们还是凑合着过吧,这样就挺,挺好的! 乔景城冷笑,小样,治不了你我就不是你老攻! ps:架空背景,同性可婚。 —————————————— 预收文1《被迫联姻后我真香了》 楚焕是伪个富二代,成年之后才被接回楚家的真少爷,可惜缺失了十八年的亲情,他注定就是个工具人。 匆匆回到楚家的原因只是要和陆家联姻,而对象就是传言中一直瘫痪在床的陆家大少陆越之。 楚焕对于楚家没什么感情,联就联吧,没什么比脱离楚家更重要了。 只是婚后他才发现,这丈夫兼室友不但不是瘸子更加没瘫痪,举手投足之间都发散着一股高颜值精英范儿,欲的一批。 当然他就拍板了,离不离婚先放一放,先睡了再说! 只是楚焕高估了自己作为工具人的作用,当牛做马了三个月后,人还会一副冰块样儿,甚至还有了想要绿他的苗头。 啧,果然,这个豪门斯文败类! 他果断开始手动准备离婚前的分居准备,只是等了很长时间签证却无缘无故迟迟下不来,楚焕怒,气冲冲的找到了某人的办公大楼。 说!是不是你?! 陆越之:是又怎么样? 楚焕:我要告你! 陆越之:忘了提醒你,我现在是你的合法丈夫。 楚焕:???? 陆越之:结了婚还想跑?小东西?过来 楚焕:我,我不 陆越之:不什么?结婚半年了都还没履行夫夫义务,你觉得合适吗? 楚焕:??? 陆越之:来吧,就今晚! 预收文2《重生后我翻红了》 纪炀重生了,灵魂飘荡最后飘荡在这个世界的最后一刻才发现,没有人因为他的离开悲伤,沉痛,甚至他的亲生父亲也只是咬牙骂了句不中用便把他的身后事草草的办了。 再次重生,他决定再也不为什么亲情友情所束缚,一心只想学习搞事业。 该是他的一分都不会让,他想要的也要分分毫毫都给抢过来,对亲情爱情不再期待。 只是就是有那么一个男人,不进也不退,每次演唱会总是离他最近的地方看着他,每次演戏都有他的投资,每次风波后都有他的默不作声的帮助。 纪炀百思不得其解,苦恼了很久,后来再次因为救他而车祸入院之后,午夜梦回,纪炀终于想起他,小时候他曾经在冰天雪地里给过他一盒热牛奶。 然后就是他掉下大海那天,这个人日日夜夜在大海边找寻的身影。 纪炀终于明白了,第二天在他睁开眼时,便朝他伸出了手来。 不是还欠我一杯热牛奶?现在还给我吧。 对方阴鸷的眼神中终于生出一丝清明,好。
  • 作者:冰凌雨
    琴酒,今天我要告诉你组织最大的秘密。 比如组织其实是各国特工组织的卧底训练场? 我们是一个庞大的黑暗势力的一部分。 BOSS,您今天是不是没吃药? 我就知道如果是你的话实验一定能成功。 您为什么不在我打针之前说那是您保管半个多世纪的血清? 你得打入超级英雄内部,拿到时间倒流的情报。 开什么玩笑,他这张脸还挂在FBI的内部通缉令上! 现在,你是个被安插在我们组织里的卧底了。 WTF! 忠心Boss的Top Killer今天也是心很累呢! 本文3月18号入V,入V当天更新三章,请大家多多支持! 预收文: 「那个拥有最大可能性的我就要来了」 270,一个成功拯救了世界的Mafia首领。 270微笑:我的理想是世界和平(和失而复得的老师长相厮守) 某个卧底:胃疼 某万年小学生:头疼 某刚上任不久的港口Mafia首领:牙疼 等等!好像有哪里不对? Reborn:徒弟长大了,敢算计老师了,我很欣慰【掏枪】 270:笑而不语 因为有太阳,天空才能够明亮。 综:万年死神小学生,小野狗if那个跳楼自杀的首领,头上顶着达摩克利斯之剑的王
  • 作者:维斯拉瓦·辛波斯卡
    辛波斯卡正适合我对优秀文学家的定义,她的作品深刻而透明,同时没有放弃娱乐性。我为她知道我的存在而感到荣幸。——伍迪·艾伦(知名导演、作家)《我曾这样寂寞生活·辛波斯卡诗选》是诺贝尔文学奖获奖诗人辛波斯卡继《万物静默如谜·辛波斯卡诗选》之后又一经典诗集。在这本诗集中,诗人用机智、迷人的声音与语调 ,诉 说了对家人的怀念与赞美、对世间种种生活的爱、对消逝的时间与国度的迷恋、对日常和万物的诗意描摹,隐隐折射出诗人内心的丰富世界和她的寂寞生活。书中收录《告别风景》《事件的版本》《从无馈赠》《我致力于创造一个世界》《在赫拉克利特的河中》《时代之子》等80多首隽永的诗作,同时重译了《万物静默如谜》中广为流传的《一见钟情》《种种可能》《在一颗小星星下》等10余首作品,可以在不同的译文中窥见经典的韵味。
  • 作者:元芙芙
    预收文《与夫君和离后》和基友云听意同类型预收文《盼夏》文案附后,求收藏】谢行玉刚从秦川城带回那个农家女的时候,江奉容是没有放在心上的。她和谢行玉自小便认识,幼年时,江奉容被养在宫中,在那座压抑得能吃人的皇宫中,她谨小慎微的活着,小心翼翼的讨好所有人,只有在谢行玉面前,她才能稍稍喘口气。他给她亲手扎过风筝,给她刻过沉香木的簪子,甚至还为她笨手笨脚的拿起过针线,后来江奉容及笄,谢行玉便在圣上面前跪了几日求下了与她的亲事。而那个农家女,只是偶然间救了谢行玉一回,她说从未来过上京,想去那儿瞧一瞧上京的景致,谢行玉才将她带回了上京,谢府夫人感激她救了谢行玉,又将她收作义女。***初时,谢行玉总在江奉容面前念叨,说那农家女不通诗书,不懂礼仪,连个字都写得歪歪斜斜,还偏偏总爱向他讨教,不管教了几回都还是教不明白,那时江奉容只顾着劝他要多几分耐心,并未瞧见他嘴角扬起的笑意。彼时,江奉容想不到谢行玉会在世家贵女的宴席上不顾她颜面公然护着那农家女,更想不到他会因为谢府夫人给农家女定的一门亲事而怪罪到了她头上,更是在那农家女成亲当日当众拦下农家女的花轿,让江奉容这个未婚妻成了整个上京的笑话。她眼睁睁看着谢行玉一日日爱上那个农家女,也看着那个儿时为她笨拙的拿起过针线的少年郎越来越远。***收到退婚书的那一日,谢行玉正倚在窗边看书。他听着底下人禀报,说江奉容生生在雪地里跪了三日,中间昏倒过去好几回才好不容易求得这封退婚书。他摩挲着那封退婚书,忽然想起许多年前,他也是在圣上面前跪了好几日,才求来这一桩婚事的。***《盼夏》盼夏家乡洪灾泛滥,她被迫带着弟弟走上了逃荒之路。逃荒之路处处危险,流民肆虐,一路恶狼。为了护住弟弟,盼夏捡了个男人回来,给他取名平安。寓意一路平安。男人是个哑巴,从不与她说话,但有他在路上的流氓都不敢靠近。相识微末,共患难,一路走来,盼夏对这个男人动了真心。想着,就这样收留他,把他留在身边也不错。他不会说话,那她就出去多做工,养着他和弟弟。一路艰辛,总算是到了繁荣的京城。盼夏满怀憧憬,男人却在前一天晚上不见了。盼夏重新整理心情,带着弟弟进了京,寻亲未果,机缘巧合进了凌王府做厨娘。她见到了下人们口中,奉为神人的凌王。他身边站着的是容貌华贵,气质温婉大方的凌王妃,逃荒路上的一切突然便成了场梦。盼夏深知她和他的云泥之别,便再也没打听过他,也未想过见他。直到一个雨夜,她宿在小榻上梦中正和平安携手归乡之际,粗暴的被凌王的人带走。扔在了凌王的床上。事后,凌王道:就是个上不了台面的乡野村姑,她若纠缠,那就拿点银子打发了。她最爱的就是银子。***《与夫君和离后》纪萝与赵承嘉成婚的第三年,他心中那向来对他冰冷至极的白月光表妹突然转了性子。她毫不犹豫地与方才成婚的夫婿和离,还堂而皇之地住进了他们家中,更是将所有心思都放在了赵承嘉身上。她为了给他熬一碗鸡汤能整夜不歇,为了送他想要的生辰礼能不眠不休地绣帕子换银子,甚至为了救他,替他挡下致命的一刀,差点丢了性命。她将她炽热的爱意不留余地地捧到他面前。初时,赵承嘉对她的示好不屑一顾,在每一次需要做出选择时都毫不迟疑地站在纪萝身边,纪萝以为,他对那表妹当真没了情意。可等表妹终于心灰意冷,与旁人定下婚事之事,他却当街拦下轿子,不顾世俗礼教地将她拥入怀中。纪萝才知,他对她的心意,始终不曾变过。***和离那日,赵承嘉盯着手中的和离书看了很久,不知为何,他总觉得他们原本应当白头偕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