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在说小爷的坏话?

谁在说小爷的坏话?

作者:风歌且行 状态:完本 日期:09-02

本文将1.10,周二入v,当天万字更新,v章留评送小红包,希望宝子们支多多持!!自幼失怙的陆书瑾被养在姨母家,长至十六岁,姨母给她挑了门亲事,谈了个好价钱。出嫁前一晚,陆书瑾收拾东西跑路了。去了繁华的云城之后,听闻海舟学府正免费招生,还包吃住,陆书瑾为躲避姨母的搜寻,女扮男装参加了考试,成功入选学府。头一天去上学在路边买包子的时候,就听见身旁几个海舟学府的人正聚堆议论着萧家的小少爷,七嘴八舌没一句好听的,陆书瑾不想惹麻烦,正要走的时候,一个包子砸在她后脑勺上。陆书瑾转头,就看见十步开外站着一个锦衣华服的少年踩着朝阳的光,俊俏的脸上满是嚣张:谁在说小爷的坏话?陆书瑾摸了摸后脑勺,心中一悸。——————萧家的小少爷萧衿,那是云城中鼎鼎有名的风云人物,出身名门,却行事乖张一身反骨,偏招得满城的千金小姐芳心暗许头回见陆书瑾的时候,萧衿想:这弱不禁风的小子,我一拳下去至少能哭个三天。萧衿见陆书瑾软弱可欺,就收在身边当小弟,平日里使唤点小事,她也极为乖顺,夫子留的课余作业也扔给她做,从不敢有异议。直到有一回,萧衿亲眼瞧见她在水池边把两张纸泡在水里,到学堂的时候掏出迹晕成一片的文章给他,说道:下雨,打湿了。萧衿舔了舔后槽牙,笑了:你是不是欠揍?【可是后来,陆书瑾真的在他面前掉眼泪的时候,萧衿满眼情愫又极为克制地擦了下她的泪水,声音里满是无奈:陆书瑾,你要是个姑娘该多好。】++++1.SC,1v1++++2.女扮男装的古代校园文,搞笑日常。————————预收文:【不受宠的嫡长孙】阮清恬发现她捡回来的小狗有些奇怪。见到她不会再摇着尾巴往她腿上蹭不说,给它带的饭也不吃了,还不让她摸,就藏在角落里用一双大眼睛戒备地看着她。阮清恬觉得狗崽子是病了,急得不知如何是好,情急之下给它灌了些药,结果把狗崽子喂吐了。她无意间说了句:听说皇太孙是个不学无术的纨绔。就被小狗崽追着咬了大半天。阮清恬愁得掉眼泪。明明捡的时候还是很乖巧的一只小狗啊!正逢阮清恬及笄择亲,她坐在房中一边写下几个中意的人一边念念有词:张家的第三子,虽是庶出但文采好,王家的独子虽平庸,但是性子温和好相处,东街杀猪家的小少爷家底厚实,但模样……她挑挑拣拣,极为苦恼,看见小狗崽趴在旁边的软垫上假寐,于是用笔杆轻轻点了点它的鼻子,轻声问道:笨笨,你觉得我选哪个好呢?谁知这平日里凶了吧唧的小狗崽高傲地睨她一眼,抬抓撂翻了砚台。阮清恬气得把它拴在院子里的树下,整夜关在外面,任它怎么叫都不理,铁了心地让它好好反省。结果第二日一大早,她站在院里背书时,有个俊俏的少年爬上了她的墙头,坐在上头趾高气昂地命令道:笨妞,把这小狗崽的绳松开!————顾敬驰原本好好的跟着皇爷爷来北延避暑,结果发生了怪事,每天晚上他睡着之后,就会穿到一个叫阮清恬的姑娘养的小狗崽身上。这小姑娘在阮家爹不疼娘不爱,住在一个偏僻小院里,受了委屈就偷偷抹眼泪,顾敬驰活那么多年,没见过这么窝囊的人。阮清恬一心想离开阮家,盼着自己及笄之后嫁出去,闲着没事就关上门在房中琢磨着未来夫婿。不是东街卖猪肉的,就是西街穷秀才。顾敬驰狗鼻子重重一哼,心道皇太孙就在她面前,她还紧着那些个歪瓜裂枣挑拣,简直愚蠢!于是顾敬驰晚上当狗崽子,白日易容换面手把手教她如何对付刻薄的姐妹,冷清的父亲,还教她如何接近皇太孙。万家灯火的庙会上,顾敬驰来到约定地点,左等右等没见着人,出去一找,就看到阮清恬正给杜员外的嫡子送香囊,他气得一把夺下,昨天不是教你几遍,要把这香囊给我的吗!天之骄子皇太孙x没人疼爱小可怜救赎向的俗套故事。本文又名《皇太孙穿成我的狗》、《有一天我家的狗突然开口说话》、《我教别人攻略我自己》、《这笨妞总是不听指挥!》。(文名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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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黑穿越到玄幻世界,毫无修炼天赋,怕被别人打死,上山苟了一万年,老死之前觉醒系统,只要收徒就能变强。仙丹灵药,想要多少有多少,宗门聚会,一掏一大把,震惊所有人。对徒弟挥金如土,仙丹灵药、帝级功法,只要做我徒弟,统统都有份~系统:求求你了,下山看看吧。陈黑:下山?不可能!绝对不可能!万一出去被打死了怎么办?系统:拜托,你都无敌了!反派:这厮徒弟人手一套帝级功法,惹不起惹不起~
  • 作者:新海月1
    一部保加利亚帝国的诞生史,一部巴尔干小国的奋斗史!主角穿越斐迪南一世,带领保加利亚崛起之路。 一部合理推演文,不脑残!历史党必看,外国历史爱好者更是不容错过!
  • 作者:白鹭下时
    【正文已完结,番外更新中,强取豪夺,傲娇疯批皇兄X心有所属小可怜皇妹,预收《玉软花柔》《不见神女》求收藏~】建始四年,天子北巡,天子最疼爱的妹妹乐安公主下嫁卫国公府,择吉日成婚。婚宴当日,天子出其不意地从北境赶回,以谋反之罪,带兵将卫国公府死死围住。想好了?回门之日,栖鸾殿。桓羡语声缱绻,以指挑起妹妹下颌,朕要的,是只乖巧听话的金丝雀,可不是具心有所属的泥胎木塑。他们曾是冷宫里相依为命的兄妹,可自那夜春风一度,过往的一切,便再不能回头。薛稚泪落如珠散,绝望地将脸颊贴进兄长温热的掌心:只要皇兄能放过我的丈夫,您让我做什么都可以。自此,宫中少了位乐安公主,却多了位日夜承宠的美人。直至天子大婚将近携夫婿出逃。镜湖泽国,红枫如火。湖畔温馨齐整的小屋内,少女躲在夫婿怀中,惊恐地望着门外喜服翻飞、形容狼狈的兄长:皇兄……天子目光阴鸷,手里还擒着她遗落的罗带。一开口,喉咙却漫上鲜血腥甜:乐安,你可真叫为兄好找啊。----------------------幼时薛稚最喜追在哥哥身后唤皇兄。后来,这个词成了她的噩梦。简洁版文案:桓楚建始帝出巡北境,月余未归,回京后第一件事,就是去到乐安公主和卫国公世子的婚礼上,强占了新娘。乐安公主者,天子之妹也,姝色美丽,艳绝京华。排雷:强取豪夺&狗血&君王夺臣妻,男主前期很装,后期撕破脸不装了很疯,很偏执,雷此慎入。双c,但不建议对女主有高要求的高洁党入!男主守男德但无道德,可以骂男主不可以骂可爱的作者!女主拖油瓶,不上玉牒,无法理无血缘关系。前期小可怜,后期会成长。文中出现的所有诗词及古文皆为引用,非作者原创(简洁版文案与脑洞初步形成于2020.08.11)预收1:《玉软花柔》说起来,云漪原是小户之女。因生得美貌,她嫁给了出身士族的夫君,婚后夫妻恩爱,琴瑟和鸣。可惜好景不长,不久夫君被人陷害,身陷囹圄,叔伯们不怀好意,妄图染指她不说,竟打算将她送给京中恶霸玩弄。走投无路之下,云漪不得已将目光投向了暂住于府上养伤的那位贵客——权倾朝野的摄政王,容祤。……容祤秉性高洁,俊美无俦,是京中万千贵女可望而不可及的梦中情郎。一次外出公干,他暂居于臣下府上,却遭主人家下药,醒来时身边已躺了个女子,冰肌雪骨,玉软花柔,好巧不巧,正是他臣下之妻。此女向他哭诉,自己遭叔伯陷害,不得已冒犯于他。回想那蚀骨滋味,容祤唇角勾了勾,同她约定,她替他解毒,他替她完成一件事,事成之后,两不相干。容祤食髓知味,一日日陷了进去。然而,当他将她夫婿从牢狱中救出之后,还不及他放手,那女人竟离奇地消失了。他还得知,当日的事,根本不是她为人所害,那给他下药之人,正是云漪自己。容祤不禁暴怒,誓要将人抓回百般报复,然当他于密林之中将携夫夜逃的美人拦住之时,却解下身上衣袍,轻柔披在美人纤弱的肩上:说说,有什么是这个男人能给你而孤不能给的?云漪轻咬红唇,眸中春意如浮云轻遮:我想要殿下的心,殿下肯给么?美艳钓系心机臣妻VS以为自己拿了强取豪夺剧本的摄政王高端的猎人往往以猎物的方式出现预收2:《不见神女》少年时,师尊就是离渊的白月光。是她自恶鬼道将被万鬼吞食的他救回人间,收他为弟子,带他回宗门,让他第一次有了自己的家, 第一次尝到了被爱的滋味。但也是她,亲手将他打入万劫不复的深渊。那日乌云蔽空,紫电雷鸣,高高在上的神女雪颜清冷,剑指咽喉:你天生魔种,嗜杀成性,背叛剑宗,残害同门,为免日后为祸六界,今日,我便亲自动手清理门户。离渊就此被封印阵中,受万剑穿心之苦。于是才知,千载相伴,师徒情深,也比不过一句虚无缥缈的天下苍生。离渊心怀怨恨,在阵中等啊等,终于等到三百年后的破阵而出、重上碧华山,然天地浩大,世间却早不复神女踪影。后来他于黄泉道觅得一缕残魄,熔铸出新的神女,然而重新回来的神女魂魄不全,无心无爱,纵使囚她在怀日夜逼问可曾后悔,也不会有半点回应。一日,茶坊酒肆,有好事的江湖子弟无意中说起:折黎神女?听闻三百年前,神女有一弟子,天生魔种,嗜杀残忍,天帝命其除之。神女不忍,代其受过,为弟子挡下致命一击,又以身为祭,将其封印,早已陨灭多年了。邻桌酒客闻言大笑,踉跄而去,笑着笑着却泣出了血。女师男徒,强取豪夺,清冷神女师尊X天生魔种徒弟女主会完整地回来
  • 作者:挖坑不填
    不可描述者。无面女王。..女主自带类似白兰的平行时空的超能力。鬼知道男主是谁。反正是玛丽苏就对了。注意事项如下:1、剧情暴走。2、我也不知道后面会发生什么。3、这文没有大纲。本文将于10月16日开V,开V当天最起码会连更3章。没有倒V章节。开V后无特殊问题日更。请大家继续支持。本文独家发表于晋江文学网,谢绝转载,多谢配合。文下出现各种智障的骗子广告,请大家不要理睬这群XXXXXX,我已经都投诉了。不要回复,不要回复,不要回复。.PS:本文防盗70%,防盗时间72小时。.别在我文下面提别的作者和别的文,也别在别人作者和别的文下面提我的名字和我的文。
  • 作者: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
    纳博科夫所有小说中最奇特的一部。这部小说由前言、一首四个篇章的长诗、评注和索引组成。单看这以评注为主体的四板块结构就不能不令人生疑。据说纳博科夫是在翻译普希金的《叶甫盖尼·奥涅金》过程中产生了灵感,其注释部分的页码超出译文部分达十倍之多。作为一个前卫性的探索作家,纳博科夫一直在寻找独创的小说形式。这种以评注为主体的互文结构,反映了纳博科夫的一个观点:人类生活无非是给一部晦涩难懂而未完成的杰作添加的一系列注释罢了。!我亲眼目睹一种罕见的生理现象:约翰·谢德边了解边改造这个世界,接收,拆散,就在这储存的过程中重新把它的成分组织起来,以便在某一天产生一桩组合的奇迹,一次形象和音乐的融合,一行诗。我在少年时代也体验过这种激动人心的感觉。有一次我在舅父的城堡里,隔着一张茶桌望着那个魔术师,他刚变完一套绝妙的戏法儿,那当儿正在吃一盘香草冰淇淋。我凝视着他那扑了粉的脸蛋儿,凝视着他别在纽扣眼儿里的那朵神奇的花,它方才变换过各种不同的颜色,如今固定为一朵石竹花。我还特别凝视着那些不可思议的、流体一般的手指,如果他愿意的话,那些手指就能捻弄那把小匙儿,把它化为一道阳光,或者把那个小碟往空中一扔,顿时变成一只鸽子。说真的,谢德的诗就是那种突然一挥而就的魔术:我这位头发花白的朋友,可爱的老魔术师,把一叠索引卡片放进他的帽子——倏地一下就抖出一首诗来。文学,真正的文学,并不能像某种也许对心脏或头脑——灵魂之胃有益的药剂那样让人一口囫囵吞下。文学应该给拿来掰碎成一小块一小块——然后你才会在手掌间闻到它那可爱的味道,把它放在嘴里津津有味地细细咀嚼;——于是,也只有在这时,它那稀有的香味才会让你真正有价值地品尝到,它那碎片也就会在你的头脑中重新组合起来,显露出一个统一体,而你对那种美也已经付出不少自己的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