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烟(灰飞烟灭)

飞烟(灰飞烟灭)

作者:飞烟 状态:完本 日期:09-02

我又做梦了,梦到自己未到这个城市之前的生活,梦到那时见过的人,做过的事.浮生若梦,恍如隔世.以前听老师讲过"庄生晓梦迷蝴蝶"的故事,到底是庄生梦蝴蝶,还是蝴蝶梦庄生,是谁活在谁的生命中?有时我也会分不清到底过去是梦,还是现在是梦.可是那又有什么关系,人生如梦,梦如人生,最后还不是都要灰飞烟灭......荼蘼花开,夏天已过,我们的故事无论有没有结局,都要结束.....…

作者的其他小说
  • 作者:飞烟
    我突然发现,你很欠揍!昏暗萎靡的灯光下,男人的嘴角不住的抽动着,手控制不住的发抖。轻柔的音乐在暗处静静的流淌,一如她平淡的笑。我也是这样想的。她盯着他的手,眼里带着古怪的期待。只要一把掌,一切都可以结束了。他的手攥成了拳,坚硬的像块石头。男人的手通常很有力,他的愈加有力。她可以想象,那铁一样的巴掌结结实实的甩在她柔嫩的脸上,口腔会被牙齿擦破,嘴角会震裂,五个红印会清晰的留在她白皙的皮肤上。可是,她不会害怕,也不会尖叫痛哭,她甚至在想,等他打完后,她或许该对他笑笑...
  • 作者:飞烟
    南方六月的天空,潮湿而闷热。正午的太阳不遗余力的发挥着它的热量,街边的大黄狗爬在树阴下,半死不活的伸长了舌头。16岁的乔可穿着白色的棉布裙子,一个人站在胡同口那棵老槐树下,望着天上逶迤的薄云出神。汗水濡湿了少女的脸,长长的头发一绺绺的粘在脸上。乔可抬起细瘦的胳膊,擦掉额头的汗珠,向幽深的胡同望了一眼。那里是她和刑嘉的家。他们是邻居,刑嘉比她早两年出生,两家只隔了一道墙。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同居长干里,两小无嫌猜。用李白的这首《长干行》形容他们最为恰当。
  • 作者:飞烟
    百乐门霓虹烂醉,大世界歌舞升平。乱世惊梦,红尘儿女。一个手握众生繁华的男人,一个孤苦无依的女人……且让我们以一夜的苦茗,诉说半生的沧桑。道不尽的是繁华,说不完的是苍凉,叹不断的——是唏嘘。
  • 作者:飞烟
    迷茫的初夜,一个男人在她耳边轻轻地许诺:我只要你记住三件事,第一,我爱你;第二,我很爱你;第三,我非常爱你。黄昏的街头,一个声音在她身后绝望地期待:我们是不是终有一天,可以拥抱在蓝天白云下?凄凉的墓地,她坐在草地上艰难地哽咽:幸福的道路总是这么短,我们可不可以停下来,赖着不走?离别的机场,她挥一挥手.向深爱的男人微笑着告别:如果爱情,不过是得到一切,然后失去一切的一场记忆,那么亲爱的,让我们将悲伤轻轻流放……一个饱经劫难和尘殇的故事,发生在一个弥漫着伤感和落寞的城市。如此的和谐,和谐得仿佛是幻觉,又幻觉到残酷的地步。
  • 作者:飞烟
    十多年前的一场阴谋颠覆,令只有十二岁的荷兰黑道组织赤宇领袖轩辕启的私生女——轩辕凝夕,被秘密贩卖到一个恐怖血腥的杀手训练基地——往生岛。在这个与世隔绝,堪称地狱的小岛上,她遇到了一个改变自己一生的男人——旋司夜。年长八岁的旋司夜是岛上的教官,能力卓著,性情暴戾。却唯独对凝夕情有独钟,终于在凝夕十六岁那年于一场厮杀中将她强行占有。两年后,十八岁的凝夕为了摆脱杀手基地的控制,利用旋司夜毁掉基地,并且在成事后将他一刀穿胸,绝望悲愤的旋坠入大海。之后,凝夕带着一起受训的伙伴元旭、滕俊等人离开往生岛,回到荷兰组建影堂……
  • 作者:飞烟
    绝色倾城,这座名震亚洲的销金窟,以其奢华的装潢和高素质、高品位、高学历的红粉军团声名海外。美院大学生陆未晞,为了学业,来到绝色倾城做陪侍赚钱。没想到,她在这里得罪了家世显赫的高干公子凌落川,使她遭受了一生中最屈辱的一夜。最后,多亏凌落川的朋友、金融巨子阮劭南出手相救,她才得以脱身。谁料想,在未晞二十一岁生日那天,那夜救她的谦谦绅士,竟然用高价来买她的初夜——直到他强壮的身体覆在她的身上、在她耳边用无比残酷的声音说未晞,你是我的了的时候,她这才知道,她逃避了七年的宿命终究轮回,她寂寂无名了二十一年的人生,将再也无法平静……难以预测的命运漩涡,带着鲜血的致命爱情,将这个可怜女孩一次次逼入绝境。然而,一个撼动人心的爱情故事,一段令人流泪的倾城传奇,亦由此开始……
  • 作者:飞烟
    两个人的血泪史,一段红尘未了情,守望半生的孤寂,只为有你……今天,对我来说是一个特别的日子。高级法院终审判决,确定了父亲的死刑。听到法官宣判的那一刻,我的心情是异样的轻松。我看着父亲的脸,晦涩而苍老,双眼黯淡无光,仿佛整个世界在那一刻死掉了。我的想法在别人眼里或许是一种不肖,可是我真的觉得,于他可以轻松了,悬在心中的一块大石终于可以放下,一切都已尘埃落定。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泠徵
    在洪荒,某个前混沌魔神很潇洒。 突然天道:三清与你有缘。 于是青衣少年:妹妹 仙气道长:妹妹,我是二哥。 天道,天道到底对他们做了什么?是要对他们混沌魔神赶尽杀绝吗?胆战心惊 而后感觉不错⊙▽⊙ 通天:妹妹,这是我给你找的先天灵宝。~( ̄▽ ̄~)~ 泠徵:谢谢三哥,三哥你最好了 太一:阿泠,那我呢?(●—●) 帝俊:一定要尽快把这傻弟弟嫁出去(●°u°●)??」 三清:问过我们了吗?→_→ 女娲:放下了拿起来的红绣球 默默给自己加油打气:维护家庭和睦,责任重大。一定不能让三哥被师尊关小黑屋了! 元始——通天骨科,有番外
  • 作者:折枝伴酒
    【飞行员&记者/暗恋成真/久别重逢】V后每日三更,存稿充足,放心入。文案:余笙休假旅行,在古城上演了一场浪漫邂逅。对象是她暗恋多年的男孩。一切开始得突然,结束也突然。男人消失在一个深夜,再没出现过。直到她生日那天,同事攒局,说请了朋友助兴。那人姗姗来迟。余笙缓慢抬眸,猝不及防跌进一双眼,像坠入那晚古城静谧而璀璨的星河。晃神间有人问:认识?余笙回过神,淡定摇头。同事得意洋洋地介绍:我哥们儿裴晏行,开飞机的,可牛x了。余笙笑着说幸会。那人微掀眼皮,看过来。幸会?短暂的安静过后,他唇角勾起一抹兴味:哦,看错了,余记者长得像一位熟人。*后来,余笙被领导发配到一个鸟不拉屎的地方拍纪录片。那里有湛蓝的天空,泼墨一样的航迹云,一架架战鹰矗立在天地之间,昂首挺胸,气势磅礴。有同事发现她和某位空军飞行员来往甚密,调侃起来。余笙冷静地表示不熟,同事一个都不信。直到院门口传来一道含笑嗓音:是不熟。男人身影颀长而挺拔,眉眼张扬桀骜,意味深长地看着她说:没熟透呢。tips:桀骜不驯飞行员x美艳清醒记者。暗恋成真。————————接档文《渡婚》,先婚后爱,求个收藏呀!文案:宋棠音从相亲到结婚只用了三天,对象是她曾经的家教老师。婚礼是没有的。钻戒是弟弟陪买的。丈夫温逐青只在领证当天,限时出场二十分钟。婚后生活意料之中的寡淡无趣。丈夫是个绝世花瓶,除了长得好看没一点用处。他每天只做三件事:上班,吃饭,睡觉。*江大附院心外科医生温逐青,妙手回春无数,被同事戏称无情神刀。除了科研和手术,从不在任何事情上浪费时间。有学生私下打赌,是温老师先脱单,还是他们先入土为安。直到某次温逐青生日,学生登门为他庆生。门被打开,素日严谨如教科书的温医生穿着松散皱巴的睡袍,仿佛一宿没睡的倦懒模样,锁骨上还挂着排整齐牙印。紧接着有女人从卧室走出。脚步婷婷袅袅,巴掌脸,精致秀气的五官,雪白脖颈上染着星星点点,嗓音娇得能滴出水来:温老师,谁啊……学生们顿时如遭雷劈,纷纷在脑海搜寻是哪位师妹惨遭毒手。温逐青表情无奈地把人揽进怀里:老婆,别闹。抬头看向他们,仿佛怕惊扰怀中女人,嗓音前所未有的轻柔:叫师娘。————————先婚后爱预收:《盈缺》求收藏~【先婚后爱/男暗恋/痞帅硬汉x娇气大小姐】文案:乔落苏第一次见到陈嘉遇,是在相亲饭局上。校领导介绍的,不能不给面,去之前她精心打扮了一番。对方却穿着朴素的黑T黑裤,裤腿还溅了泥。除了那张脸能看,从头到脚都写着敷衍。校领导说是空军部队的,乔落苏见他一张小白脸,估计也只能洗个飞机。她打算速战速决:有一米九吗?男人目光坦率:一八五。哦,不好意思。乔落苏礼貌笑道,我的择偶标准,一米九。后来,乔落苏在学校门口被同事的老婆甩巴掌扯头发,骂小三。路人冷漠看戏,没人听她的解释。漫天的委屈和绝望中,一条肌肉分明的手臂将她护在身后,拉着她走了很远很远。等江风吹干她眼角的泪,和万丈繁华格格不入的男人点了支烟,望着明灭的星火问她:结婚吗?*结婚之前,两人一共见过三回。第一回,相亲饭局不欢而散。第二回,他带她离开窘迫困境。第三回,在人来人往的学校门口,男人一身笔挺军装,拿着钻戒向她求婚。这是乔落苏以为的所有。直到后来在他房间里,发现一本陈旧同学录。最后一张是她写的,她不记得自己写过。青涩的笔迹已经被摸出毛边,中间夹着她高中时竞赛获奖的照片。而站在她后排的陌生男同学,目不转睛地望着她背影,眼里仿佛有星星。那是十七岁时的陈嘉遇。他在三中,她在七中,他们似乎从来没见过。可在陈嘉遇心里,早已见了她千千万万遍。【月亮会盈缺,但我的月亮不会。她永远高贵而闪耀。——陈嘉遇】tips:轰炸机机长x白富美老师痞帅硬汉x娇气大小姐男暗恋/先婚后爱/简单粗暴的成年人爱情
  • 作者:木兮蜻蜓
    Dear XXX, Call me Nightingale. 她是哥谭罪土里生长出来的夜莺 作为一位出身黑街的乞儿, 作为一个能力诡异的疑似变种人, 南丁格尔有着与提灯天使同名的名字。 从她两岁时开始,耳边就时常出现不属于这个时代的呓语 比如被她抱住大腿的那个焦糖色大眼睛的青年,以后会穿上西红柿炒蛋配色的盔甲。 比如城市里的滴水兽雕塑,以后会夜夜被张开蝠翼的烟嗓大佬踩在脚下。 她的世界里充斥着未来英雄的365度循环立体声播放三围影像。 在这样日以继夜的耳濡目染下 她成了反派们的座上宾。 大笑之人。撑伞之人。和。猜谜的人。 今夜谁能拿走夜莺的歌喉。 猫耳窃贼。万植之主。和。戏装皇后。 今夜谁在巷里与夜莺嬉戏。 南丁格尔,Nightingale,又译作夜莺。
  • 作者:熊二先生
    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呢?好不容易重生了,此刻虚界尚未降临,灵潮尚未爆发,一切都应该好好的才对。可是,看着镜子中那个衰老到了极致,吹一阵风就会死去的自己,熊岩却一点儿也开心不起来。思索片刻后,为了活下去的熊岩,毫不犹豫的拨打了有关部门的电话:你好……
  • 作者:林格linge
    云苍苍,雾茫茫,未死女做鬼嫁娘;燃红烛,挂白幡,阴差阳错成鸳鸯;前有槛,后无窗,命到穷时见曦光;生不尽,死有还,阴阳往复,好事成双。孤女剑客X百年厉鬼一场冥婚,连接江湖女客与百年厉鬼,阴阳相连,所有不公将大白于天下。谁说这乱了阴阳秩序,要我说,这一切分明报应。
  • 作者:风曾
    预收文《重生之长孙皇后》求收藏,这本写完就开。秦始皇嬴政有个儿子叫扶苏,长得俊俏又聪明,奈何喜欢和他父皇唱对台,说他不听话,嬴政都怼不过他,说他听话,他父皇一道莫须有的旨意,啪激,人没了……身为大秦长公子的扶小苏,软和软和的小团子有天夜里突然做了梦,梦里父皇要杀他,而他居然挥剑自刎了,然后他父皇打下的江山居然二世没了,最令他讨厌的是那个二世还不是他……于是乎,秦始皇开始头疼了:养个儿子怎么如此费劲,卿家的孩子皆是如此吗?李斯傻了:长公子不是明明挺喜欢我女儿的吗,怎么对我确实如此,我做错了什么?赵高懵了:公子,这是鹿,不是马……蒙毅惊了:公子开窍了,要学打架了……彩大秦长公子扶苏发愤图强的日子。
  • 作者:瓦尔特·惠特曼
    《草叶集》是十九世纪美国作家惠特曼的浪漫主义诗集,共收有诗歌三百余首,诗集得名于集中这样的一句诗:哪里有土,哪里有水,哪里就长着草。草叶是最普通、最有生命力的东西,象征着当时正在蓬勃发展的美国。诗集通过自我感受和自我形象,热情歌颂了资本主义上升时期的美国。惠特曼从小热爱民主和自由,他只读过五六年书,十几岁就外出谋生。他当过排字工人、木工、泥水匠、农村教师和编辑等。惠特曼勤奋好学,利用业余时间阅读了大量世界文学名著。他从十九世纪四十年代起开始写诗,于1855年出版了《草叶集》的第一版。他在一封给朋友的信中说:记着,这本书是我从1838年至1853年间在布鲁克林的生活中涌现出来的,其中吸进了千百万个人和十五年的生活;那种亲密,那种热烈,那种陶醉,简直是无与伦比的。《草叶集》是惠特曼一生创作的总汇,也是美国诗歌史上一座灿烂的里程碑。作品包含了丰富而深刻的思想内容,充分反映了十九世纪中期美国的时代精神。诗人站在激进的资产阶级民主主义立场上讴歌美国这块民主的大地:那里没有奴隶,也没有奴隶的主人,那里人民立刻起来反对被选人的无休止的胡作非为,那里男人女人勇猛地奔赴死的号召,有如大海汹涌的狂浪,那里外部的权利总是跟随在内部的权利之后,那里公民总是头脑和理想,总统,市长,州长只是有报酬的雇用人,那里孩子们被教育着自己管理自己,并自己依靠自己,那里事件总是平静地解决,那里对心灵的探索受到鼓励,那里妇女在大街上公开游行,如同男子一样,那里她们走到公共集会上,如同男子一样取得席次。《草叶集》中对大自然、对自我有着泛神主义的歌颂,泛神主义是崇拜大自然,以自然万物为神的;诗中极力赞美大自然的壮丽、神奇和伟大:攀登高山,我自己小心地爬上,握持着抵桠的细瘦的小枝,行走过长满青草,树叶轻拂着的小径,那里鹌鹑在麦田与树林之间鸣叫,那里蝙蝠在七月的黄昏中飞翔,那里巨大的金甲虫在黑夜中降落,那里溪水从老树根涌出流到草地上去。《草叶集》是长满美国大地的芳草,永远生气蓬勃并散发着诱人的芳香。它是世界闻名的佳作,开创了美国民族诗歌的新时代。作者在诗歌形式上有大胆的创新,创造了自由体的诗歌形式,打破了传统的诗歌格律,以断句作为韵律的基础,节奏自由奔放,汪洋恣肆,舒卷自如,具有一泻千里的气势和无所不包的容量。
  • 作者:水墨染
    【数据不太好,三月底开始复更,大概还有四、五万字左右,抱歉。】 苏果在宫外无忧无虑地活到了十四岁,十五生辰那日眼前一黑,醒来已经到了皇宫的监栏院里。 蒙面人扔下一件太监服,恶狠狠地道:捂紧你的身份,不然就等着人头落地! 从此苏果开始了战战兢兢捂马甲的辛酸历程。 守门?可以可以。 浣衣?小事小事。 服侍摄政王?.....那个传闻不喜女子,心狠手辣,能止小儿夜啼的大魔头? 苏果QAQ:那,那是真的不行啊.... 心狠手辣摄政王VS娇软小太监 看文指南: 1、男主妖孽,占有欲满格,强撩强宠 2、架空,球勿考据,古代许多朝代太监自称为奴婢 【求预收】 太傅之女苏明妩作为公主的伴读,太子的青梅,前半生过得养尊处优。 钦天监批其为天生凤命,一朝圣旨,赐入东宫。 熟料,洞房当晚花轿交错,她被抬进了同日成婚的七王爷符栾府中。 从此,苏明妩便恨极了符栾,恨他为虚名强娶豪夺,拆散她与太子的青梅竹马,郁郁寡欢半生,最终落得香消玉殒。 死前她才知道,当年的错嫁,是她的心上人为娶将军之女亲手促成。 重生回洞房翌日,苏明妩这次聪明了,她只要富贵荣华,儿孙绕膝,情情爱爱的东西,爱谁谁吧,反正她不要。 然而她不想要,却有人偏要给,还怎么给都不够... * 天子幼弟符栾,十四岁前往漠北封地,十六岁亲自出征北羌,十八岁被流箭射穿左眼。 这样的大人物,大家心照不宣,苏明妩那朵娇花落入他的手里,能有什么好下场。 直到某日,有人在街市看到这个令人闻风丧胆的男人正安抚着他怀里的小娇妻,俊美到‘祸国殃民’的一张脸上,左边斜出黑色的眼罩却刺骨瘆人。 他的薄唇挑起极细微的笑,听说有人,敢欺负我的娇娇? 狠毒乖戾藩王VS温柔可欺贵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