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丁和神灯的故事

阿拉丁和神灯的故事

作者: 状态:完本 日期:09-02

阿拉丁是一个懒惰的孩子。他不喜欢劳动,成天和朋友们在市场上玩耍。他和母亲都很空,经常挨饿。但阿拉丁从来都不工作,也不帮助他的母亲。有一天,阿拉丁的叔叔阿巴那扎尔来到这个城市。我很有钱。他跟阿拉丁和他母亲说。他给了他们一些金子,给阿拉丁买了一件漂亮的新外套,还说想继续帮助他们。阿拉丁非常高兴。但其实阿巴那扎尔并不是阿拉丁的叔叔。他是来自摩洛哥的一位魔法师,他想找到一盏神灯。他知道那盏灯在一个阿拉伯城市附近的一个座神奇的地下花园里,只有这个城市里的一个穷孩子能进入花园找到那盏神灯,这个男孩的名字叫阿拉丁。…

最新更新10

《阿拉丁和神灯的故事》全文阅读

作者的其他小说
  • 作者:
    巫师带着不确定的眼光低头看着她。她背向他;他只能看见她浓密的红褐色发绺垂盖在那双厚实又充满活力的肩膀上。但巫师也看出了她眼中的悲伤。她是那么地年轻,只不过刚脱离孩童的阶段,又天真无邪到让人觉得美丽的地步。但这个美丽的孩子却将剑插进了他所爱的西妮的心脏。哈寇·哈贝尔很快扫去心中关于他死去的爱人那些不愿想起的记忆,开始往山下走。天气不错,当他走到年轻女孩身边的时候,他高兴地说。
  • 作者:
    实际上,我们相信,你完全可以通过思考房子所发挥的作用而领会身体各部位的功能。哎,这其实就是本书的写作初衷:了解自己的身体使你有能力对自己的身体做出改变,并对它进行维护、修饰以及加固。
  • 作者:
    宋太宗赵光义,很爱读文史一类书籍。他把文学家李昿等人召来,要他们编一部大型辞书。李昿等人花了七年工夫,摘录了1600种古籍。太平年间,终于编成了共1000卷的《太平总类》。太宗见了这部巨著,非常高兴。他规定自己,每天必须阅读三卷。有时候,由于朝政忙,他没有能按计划阅读。以后一有空,他就补读。侍臣们见宋太宗读这厚厚的书太劳神,劝他休息。宋太宗对他们说:开卷有益,我不觉得疲劳啊! 这部书因为是皇帝看过的,后来就改名为《太平御览》。开卷有益,意思是读书就有好处。后人常用来勉励人们勤奋读书。
  • 作者:
    熊奶奶从地里摘来一棵卷心莱。熊奶奶手拿莱刀,刚想把刀切下去,只听到卷心菜发出叽叽咕咕的声音。熊奶奶吓了一跳,卷心莱怎么会有声音?是自己耳朵出毛病了?她再仔细听,卷心菜真的在叽叽咕咕说着话。熊奶奶喊了起来:天哪,卷心莱在自言自语呢!她侧着耳朵听了半天,也不知道卷心莱在说些什么。她跑出门外,喊来了河马先生。河马先生竖起耳朵听了半天,也不知道卷心菜在说些什么。熊奶奶又去找来了兔子先生。兔子先生竖起一对长耳朵听了半天,他说:卷心菜先生一定说的是外语,我没学过。
  • 作者:
    有一把大剪刀在草原上游逛,它一边走一边唱歌:咔嚓!咔嚓!我是剪刀大侠。谁不听我的话,咔嚓!咔嚓!一棵有学问的山菊花听见大剪刀唱歌,摇摇头说:这歌词写得不太好,开头是‘咔嚓咔嚓’,怎么结尾还是‘咔嚓咔嚓’?你管得着吗?大剪刀一扭头,咔嚓一下把山菊花的脑袋剪掉了。大剪刀唱着歌朝山坡上走去。
  • 作者:
    古代巴士拉城中有一位富有的商人去世后,留下一份遗产。他的两个儿子装殓安葬了父亲以后,各自继承到一份遗产,用来开铺子做生意。哥哥开了间打造铜器的铜器铺,弟弟则以打饰银器为生。城里的人都管弟弟叫巴士拉银匠哈桑。
  • 作者:
    池塘里有许许多多的小蝌蚪,小蝌蚪的尾巴一甩一甩的,真帅!小蝌蚪在干什么呢?它们正用细细的长尾巴当画笔,认认真真地写作业哪!写呀写,写出了一行行没有格式的小诗;画呀画,画出了一池看不出谜底的画谜。
  • 作者:
    《一千零一夜》是古代阿拉伯的一部文学名著。它汇集了古代近东、中亚和其他地区诸民族的神话传说、寓言故事,诡谲怪异,变幻莫测,优美动人,扣动着世界各国读者的心弦,焕发出经久不衰的魅力,它被高尔基称做民间文学史上最壮丽的一座纪念碑。《一千零一夜》并非出自一人之手。它是历代阿拉伯民间说书艺人反复加工创作的结果。它最早在阿拉伯流传大约在公元八世纪末,定型成书则在公元十六世纪。故事的最早来源,是一部名叫《赫扎尔·艾夫萨那》(即《一千个故事》)的波斯故事集。《一千零一夜》中的许多重要故事还产生于定都巴格达的阿拉伯阿拔斯王朝繁荣时期,以及后来的埃及时期。《一千零一夜》的成书过程,是一个对不同地区、不同民族神话、传说、故事不断吸收和融会的过程。更重要的是在吸收、融会的同时,在不同时期现实生活的基础上不断再创作、继续产生新故事的过程。成书时间长达八九个世纪。它的产生、发展、定型,经历了阿拉伯社会的不同时期,深深植根于阿拉伯土壤。因此,其故事不论何种类型,都具有鲜明的阿拉伯和伊斯兰色彩。
  • 作者:
    很久以前,在波斯国的某城市里住着兄弟俩,哥哥叫戈西母,弟弟叫阿里巴巴。父亲去世后,他俩各自分得了有限的一点财产,分家自立,各谋生路。不久银财便花光了,生活日益艰难。为了解决吃穿,糊口度日,兄弟俩不得不日夜奔波,吃苦耐劳。后来戈西母幸运地与一个富商的女儿结了婚,他继承了岳父的产业,开始走上做生意的道路。由于生意兴隆,发展迅速,戈西母很快就成为远近闻名的大富商了。阿里巴巴娶了一个穷苦人家的女儿,夫妻俩过着贫苦的生活。全部家当除了一间破屋外,就只有三匹毛驴。阿里巴巴靠卖柴禾为生,每天赶着毛驴去丛林中砍柴,再驮到集市去卖,以此维持生活。
  • 作者:
    古兰经据称是安拉在穆圣二十三年(公元610—632)的传教活动中适时地零星地用阿拉伯文降示的一部综合性大法典。一千三百年来,它已经成为全世界包括中国穆斯林在内的各国穆斯林信仰和遵循的一部根本法典。它既是伊斯兰信条的源泉和教法创制的依据,也是一切穆斯林的行动指南和道德规范的准则。 古兰经有多种中文译本。本软件选用了马坚先生的译本。马坚先生(1906-1978),北京大学教授,中国现代杰出的穆斯林学者,阿拉伯语言学家和翻译家。他的《古兰经》译本译文忠实准确,文字简洁流畅,风格古朴清新,受到广大穆斯林的肯定和高度评价。1987年(回历1407年)经沙特阿拉伯王国朝觐义产部督导,马坚先生的译本随《古兰经》阿拉伯文原文一起出版,发行到世界各地,成为迄今为止全球影响最大的《古兰经》汉译本。
  • 作者:
    1901年12月10日,诺贝尔逝世五周年,诺贝尔奖金设立。诺贝尔文学奖是阿尔弗雷德-诺贝尔遗嘱中提到的五大奖励领域之一,他在遗嘱中说奖金的一部分应颁给一份奖给在文学界创作出具有理想倾向的最佳作品的人。文学奖的颁奖单位是瑞典文学院。诺贝尔遗嘱全文我,签名人艾尔弗雷德-伯哈德-诺贝尔,经过郑重的考虑后特此宣布,下文是关于处理我死后所留下的财产的遗嘱:在此我要求遗嘱执行人以如下方式处置我可以兑换的剩余财产:将上述财产兑换成现金,然后进行安全可靠的投资;以这份资金成立一个基金会,将基金所产生的利息每年奖给在前一年中为人类作出杰出贡献的人。将此利息划分为五等份,分配如下:一份奖给在物理界有最重大的发现或发明的人;一份奖给在化学上有最重大的发现或改进的人;一份奖给在医学和生理学界有最重大的发现的人;一份奖给在文学界创作出具有理想倾向的最佳作品的人;最后一份奖给为促进民族团结友好、取消或裁减常备军队以及为和平会议的组织和宣传尽到最大努力或作出最大贡献的人。......
  • 作者:
    普通人的命运在轰轰烈烈的时代面前总是渺小到可以忽略不计。个人,如果勇敢地站出来想阻止时代洪流,多少像奋力扑向风车的唐吉坷德,往往只能当殉道者,而更多时候,个人甚至连选择当旁观者的权利也没有。可是普通人的悲剧,无疑能照出历史的荒谬与残忍。1945年日本无条件投降后台湾光复,基隆一户林姓人家眼见也要过上好日子,但人算不如天算,林家大小波折从此不断。二?二八事件发生后,家中的四兄弟更是只剩下老老实实开有一家照相馆的聋哑人老四林文清(梁朝伟)。然而悲剧并没到此终止,因为和进步人士有联系,林文清也没能逃脱被逮捕的命运,到此,林家男子只剩林文清和吴宽美(辛树芬)的幼儿——他尚呆在襁褓中咿呀咿呀地学语。
  • 作者:
    中国PC游戏产业风雨20年回顾至少已经有两年多的时间,曾经被众多玩家和媒体关注的中国本土游戏制作业,淡出了人们的视野。大家关心的是网易为什么每天睡觉都可以有成千上万的收入、陈天桥如何把一款烂游戏变成中国最火的游戏、搜狐收购17173会对它的未来战略造成怎样的影响,而不太在意网易背后的天夏、盛大背后的全星、搜狐背后的荣耀科艺。时至今日,如果我们再提什么赶英超美,肯定会遭人讪笑。中国的游戏制作业,从来就没有一个成功的开始。然而,我们很难相信中国的游戏制作业已经成为一个不值得关注的话题。我们始终坚信,中国游戏产业的振兴,不是靠美国的单机游戏,不是靠韩国的网络游戏,更不是靠索尼的PS2。这么多年来,我们一直试图看清自己的模样,但所看到的往往是被狭隘的思维扭曲过的映像。我们也在关注国外的动态,但大多是眼睛向外式的关注,仅仅把国际动态当作窗外的风景。当我们把国内的动态放在国际化的背景下、把游戏业的动态放在 IT 业的背景下加以分析时,会发现许多有趣的关联。例如美国和台湾的游戏业在辉煌之前都曾有过一段人才储备期,例如上海风云互动的死因与五年前国内诸多单机游戏开发商的死因竟是如此相似。撰写本文的目的,除了纪录外,也是希望为游戏业者提供更多的事实,为事实提供更多的背景。我们必须首先找准自己的位置,否则永远无法做到脚踏实地。愿我们的游戏业一路走好。
  • 作者:
    《凤还巢》所以出色,就是因为作者对她所架空虚设的时代的原型,进行了细致深入的考证,让里面的民风民俗,天文地理,都真实可见。环境的描写切实,情节的推进也就自然而然,人物形象就在这样的情节推进里逐渐饱满,男女主角,配角都盈盈而立,活生生的站在读者面前。他们不需要多做多说,读者就自然而然的随着环境的转移随着他们的脚步移动,融入他们生活的环境氛围里,随着他们的喜怒而心动心惊,担忧挂念。
  • 作者:
    本集收录如下作品:滕肖澜:《爬在窗外的人》曹桂林:《婚变 》王 松:《遇仙桥》 鲁 敏:《颠倒的时光》 迟子建:《野炊图》 龙一:《长征食谱》 水土:《家事》 王大进:《寻仇》 陈染:《我怎么舍得由外人来说你呢》罗伟章:《白天黑夜》 范小青:《低头思故乡》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沈知眉
    (本文将于6月10日周六入V,届时三更,请大家继续支持)虞欢大概是运气最好的亡国公主。亡国后几年,新皇给她和大将军沈岭赐了婚,婚后夫妻和睦,日子过得也算和美。沈岭闲时常同她讲从前的事:说自己幼时孤苦,少年困顿,无所依凭,市井中人人都可欺他……虽然他后来平步青云,可年少往事却是他用一生都无法治愈的伤疤。*虞欢听着心疼,默默想:如果让她年少时就遇上沈岭,凭着她那时候公主的身份,定能好好护他几年。然后她睁开眼睛,发现自己回到了从前。那年她十二岁,因为父皇的心血来潮,她也被带出来一起微服私访。好巧不巧,私访的地点正是沈岭的家乡。*听说集市那边有一群小无赖正在围殴一名少年,虞欢急得连随从都没带,直接从府里跑了出来。她把一个随手捡来的铜盆敲得当当响,对着那群小无赖大喊:衙差来啦!你们快放开沈岭!别打沈岭!一听到这话,那些人顿时就不动了,全都扭头惊异的看向领头动手揍人的沈岭。沈岭面不改色,抹了把脸,二话不说拽起地上的人扒拉到最后面,自己飞快的躺下去。然后他看着奋力冲进来的少女,伸出手,气若游丝的说:救命啊……我好疼……【文案二】千防万防,还是到了亡国那天。燕帝塞给虞欢厚厚一摞银票,还有一枚传国玉玺,说:儿啊,真被你说中了,咱们家天下要没了,不过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你快拿着东西,跑吧!虞欢没有犹豫,果断跑到了沈岭的家乡。一眼就看到了正在城楼上值守的沈岭——虽然落魄依旧,但掩不住绝色风华。她记得前世动乱时,沈岭手握重兵,一进京就以雷霆手段平了叛乱。如今她带着财帛来找他,以重金相许,应该能借他之力,助自己复国。夜黑风高,虞欢一边往围过来的小混混手里发金珠,一边挨个儿提醒:看到城楼上长得最好看的那个人了吧?我看上他了,待会儿你们寻个机会,拿麻袋把他套过来!*从身无长物到权倾一方,沈岭一直觉得,他能有今天,全靠夫人提携。如今他已经出人头地,终于能好好回报夫人,给她荣华富贵的一生。直到那一天,他看到——一大群衣着华贵的人乌泱泱的跪在他夫人脚边,恭恭敬敬的道一声:殿下金安。沈岭震惊万分,用力掐了自己一把。没有人告诉过他,他夫人是……公主啊!!#他好惨,他装的#后来我花钱雇他助我复国#兵痞惧内穷将军 x 有钱万能飒公主#微群像,架空,私设如山——预收《春风又度玉门关》——后世说起大胤名将祁克焉,常常会分为两个极端。推崇者赞他少年天才,用兵奇诡,是当之无愧的战神;贬低者责其狂悖,是葬送数万将士的千古罪人。青史之上,他惹尽争议;名家铁笔之下,又对他吝啬笔墨。*须臾三百年。定国公之女元伽罗,随父兄驻守北境。她常听父兄感叹:孤叶堡一战,若祁克焉未败,他定能一鼓作气,收回被蛮敌占据的故土。可惜战机已失,三百年间,竟无人能了此夙愿。除夕之夜,因牵挂留在军中的父兄,元伽罗写下一封家书哪知收到回信时,莫名多出来一封没有落款的信。信上笔迹苍劲有力,言其偶然得一书信,不知寄信者名姓,但见信中有论兵法之说,兴之所起,贸然回答一二,信手寄回。*起初,元伽罗只当是巧合。后来,又有第二封、第三封与她有关的无名回信,被送到她手中。看信中人的口吻,她猜那应该是个风华正茂的少年郎。他们聊练兵、聊琐事,极是投缘。纸上熟稔以后,他们又发现彼此同在北境,很可能相隔不远。他们约着相见,然而无论约定哪种见面方式,最后都无功而返。甚至,顺着信上提示去寻,常常物是人非。疑虑越来越深。直到,她读到他在信中说起自己名字的来历——克焉支于北境,他姓祁。祁克焉!*对元伽罗而言,祁克焉是她一直参不透的迷。无论她看过多少史实、札记,推演过多少次他的用兵之法,她都不明白——为什么素有用兵如神之称的祁克焉,在那场至关重要的胤焉之战里,会那样固执的,选择把精锐之兵压在并无水源的孤叶堡里。三百年的轮转,她不曾想到,自己会以这样的方式,与祁克焉相识。……揭开当年真相!甚至,和他一起,重打孤叶堡之战,收回故土。-我以岁月为笔,描你风骨。百千年后,青史应为你正名!——预收《我和夫君相看两厌》——【指挥使女主x大理寺卿男主】苏露青和秦淮舟是朝中两颗冉冉升起的新星:他们一个是靠皇恩谋得高位的代表人物,一个是走科举仕途稳步晋升的佼佼者。表面上,他们客气和睦;私下里,却针锋相对,互相看不顺眼。然而皇帝的一纸赐婚诏书,却将他们二人撮合成了夫妻。成婚后的一次宫宴上,皇帝看着这一对璧人,欣慰的和身边近臣说:苏卿和秦卿真是伉俪情深,羡煞旁人。这桩婚事,朕还真是做对了!然而在无人察觉处,苏露青借着给秦淮舟夹菜的机会,冷声质问:那页卷宗,你撕的?秦淮舟假意温柔的整理爱妻鬓发,同样冷笑连连:那把钥匙,你偷的?【小剧场】新婚夜。苏露青摇着团扇,一脸挑衅:秦卿不知道成婚时要喝合卺酒么?秦淮舟同样不甘示弱,逼近她:苏卿不知道还要行周公礼么?
  • 作者:天不负01
    【岳父,这女婿,我当定了!】重生1977年,成为病退回城的知青!李长河懵逼了!重生是个好事,可是年代不对啊!他一个九零后,重生到了四十年前?当然,也不是没好事!高大英武的他被隔壁朱教授一家相中了。想安排我跟他们女儿相亲?还说他们女儿很漂亮!李长河不信......直到他看到真人大名鼎鼎的女儿国王?岳父,这女婿,我当定了!
  • 作者:舒莓
    【军婚+真假千金+超雄养子+爽文】上辈子李文姝眼盲心瞎,放着军官丈夫不要,偏偏婚内出轨被人唾弃。父母哥哥被假千金算计,丈夫也被自己收养的三个超雄养子害死,可谓是全员火葬场。重生归来,她只想把假千金跟三个超雄养子往死里虐!父母哥哥的宠爱是她的,高考状元是她的,杰出企业家是她的,一切机缘都是她的。就连那个痞气十足的男人,也是她的。多年后,她站在山峦之巅,看着匍匐在脚下的假千金,嘴角缓缓上扬。这一次,终究是我赢了…
  • 作者:坟头老树
    你们真的忘记了忍界的真相吗?当【虚伪的静灵庭】、【狰狞的虚圈】、【残忍的鬼域】、【恐怖的诅咒】....一个个古老的名词从历史正文中重新浮出水面的时候,忍界终于再度回想起曾经一度被辉夜奈见支配的恐惧,还有那被囚禁在鸟笼中的那份耻辱。那一天,辉夜奈见看着死一般寂静的忍界联军,幽幽道:虽然我心黑手狠、鬼话连篇、阴险狡诈,但那些都并非我的本意,现在,我弃暗投明了,是真心和你们站在一起的,请大家务必信任我做一个好人的决心!在他身后是密密麻麻的.....幕后黑手导演了整个忍界的灾难片,其实只是想当...救世主?一句话版本:幕后黑手叛逃了他建立的组织,他想当个好人~对不起,我又撒谎了!(ps:这个外挂对好人的定义怕不是有什么误解吧)
  • 作者:壹月相思
    传闻北玄国战神萧暮白在一次大战中伤了脸残了身,跌落神坛,自此以后闭门不出,但凡不得不出席时,那也是一步三喘,五步一咳,拒人于千里之外……传闻镇国公府有五子人中龙凤,俊美无双,也有一女病病歪歪,生活都不能自理,迈不出二门,出不了大门……北玄战神萧暮白在一次大战中毁了脸残了身,跌落神坛,大受打击,身体愈发不行,众人可惜,却也避之不及……某一天,皇帝一纸诏书给两没用的、啊不,天造地设的两人赐婚了。被赐婚于九皇子萧暮白的洛婧瑶无语凝结,特么的,这都是什么事儿啊,她只想来这里养个老,看看人间两色,谁知道就在她半推半就(别无选择)的情况下赐婚了……直到很久,萧暮白才知道,洛婧瑶嘴里的两色是什么色……(男色美色)洛婧瑶从知道她被那无良皇帝赐婚给了废战神萧慕白后的第一次见面你废我病恰好一对!萧慕白看着眼前笑颜如花的小姑娘我废是真,你病何以见得?洛婧瑶咳咳咳……咳咳咳……一声声撕心裂肺的咳声炸裂在他耳边……
  • 作者:陈青云
    有研究者说《一剑三鹰》是别人的伪作。这是一座古刹!是座处于偏僻荒山中的废墟古刹。但在武林人眼中,是如此的充满神秘,阴森与恐怖。原来每当寅夜的时候,这古刹中,总是传出一缕缕歌声,声音是那么怪诞。说它美妙,韵律倒是悦耳异常,说它阴森、凄凉,声音确实如同鬼魅啾啾哀鸣,夜果长蹄,野狼怪嗥……
  • 作者:夏目漱石
    主人公是猫。以猫的眼睛看世界,这在当时,在创作手法上有一定的突破。今天常有作品以外星人的视觉看地球人,同样反映了人间积习,没一副超越现实的视角就看不透彻。猫公很富于哲理,精干辞辩,对人类的弱点讽喻得十分透骨。例如:世人褒贬,因时因地而不同,像我的眼珠一样变化多端。我的眼珠不过忽大忽小,而人间的评说却在颠倒黑白,颠倒黑白也无妨,因为事物本来就有两面和两头。只要抓住两头,对同一事物翻手为云,覆手为雨,这是人类通权达变的拿手好戏。他抨击社会,也见地非凡:……说不定整个社会便是疯人的群体。疯人们聚在一起,互相残杀,互相争吵,互相叫骂,互相角逐。莫非所谓社会,便是全体疯子的集合体,像细胞之于生物一样沉沉浮浮、浮浮沉沉地过活下去?说不定其中有些人略辨是非,通情达理,反而成为障碍,才创造了疯人院,把那些人送了进去,不叫他们再见天日。如此说来,被幽禁在疯人院里的才是正常人,而留在疯人院墙外的倒是些疯子了。说不定当疯人孤立时,到处都把他们看成疯子;但是,当他们成为一个群体,有了力量之后,便成为健全的人了。大疯子滥用金钱与权势,役使众多的小疯子,逞其淫威,还要被夸为杰出的人物,这种事是不鲜其例的,真是把人搞糊涂了。
  • 作者:安宫的竹子
    [预收《我在六零屠宰场上班》求戳专栏收藏~[一句话简介:穿成七零年代文里的懒媳妇,努力让自己懒得心安理得!]村里人提起林家小媳妇,总是忍不住叹惋,这老林家是遭了什么孽,明明一家子都是勤快人。老大媳妇是干农活的一把好手,老二媳妇是做饭的一把好手,偏偏老三媳妇是出了名的懒,又不下地劳作又不在家做家务,听说就连秋收的时候让在家做点饭都不愿意。村里的那些婆婆一边看戏,一边叮嘱自家儿子日后可得娶个勤快些的。林家人却是半点儿也不在意,老三媳妇是懒了点,可耐不住人有本事啊,动动笔写篇文章都能有钱拿,进个县城带回来肉和粮食,谁家媳妇能有这能耐?吃饱喝足,自家多干点活也是应该的。外头如何喧闹都是另外一码事,林家屋里老三媳妇周云梦正在盘算着随身超市里的物资,想着啥时候再进城一趟,找个由头拿些肉和粮食回来打打牙祭。哦对了,还要赶紧写几篇文章赚钱呢!ps:1.穿书,有私设,比如七十年代没有稿费,但书中世界有。2.日常流,就吃吃喝喝那点事。——预收《我在六零屠宰场上班》求收藏——文案:陈大壮在屠宰场杀猪二十年,是六十年代少有的大肚腩大圆脸双下巴,可惜他闺女陈子初胆怯懦弱还晕血,见她亲爹杀猪竟然给吓晕过去了。这街坊都说:陈大壮这不行啊,以后上了年纪要是他闺女没法顶这个位,怕是不知道要便宜哪家的儿子喽!陈子初在末世靠着力量异能杀了无数丧尸,一朝醒来穿到了柔弱的小姑娘身上。她意念一动,还好还好,这力量异能还在,一拳打死一头野猪都不是问题。*某天陈大壮突然闪到腰,只能躺在床上休息,正愁着要找谁暂时顶替自己的位置。陈子初想着这会没书读,外面乱糟糟的,去哪里都没有去屠宰场杀猪安全。她主动说:爹,让我去屠宰场杀猪吧,我可以的!街坊知道了都在想,这子初丫头明天不得哭着回来?谁知道第一天人高高兴兴回来的,第二天凑热闹跑去屠宰场一看:子初丫头眼神凌厉,手起刀落,一百多斤的猪嚎叫几声没气了。众人惊!陈大壮他闺女瞧着比陈大壮还要猛!*以前街坊羡慕陈家有油水,瞧陈大壮那胖得,家里偶尔还能飘出肉香味,但那女儿懦弱无力,以后那流油的位置要么卖了要么只能给女婿;后来他闺女变得力大无穷,手起刀落杀猪无情,街坊都说陈大壮家好日子还在后头。等到高考恢复,知青回城,街坊又说天可怜见的,别家儿子闺女都是高中生大学生,就陈大壮闺女是个初中生。等到开学时才知道,人陈家闺女早考上京都大学去念书了!***推下竹子专栏好多完结文哇,感兴趣的宝可以看看:《我靠卖盒饭火爆全网》:每天能吃上盒饭也太幸福了叭!《六零小娇妻》:系统在手,发家致富有妙招。《我在七零供销社上班》:手握空间物资,交换货物我可以。《有生活系统后我暴富了》:干干小活我就暴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