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居然是都市大反派

我居然是都市大反派

作者:花心波罗头 状态:完本 日期:09-02

秦文一睁开眼,发现自己居然重生到一个纨绔公子爷的身上。什么?!我身家居然有几万亿?!当同时拥有显赫的家世和无敌的颜值,这妥妥是要成为天命大反派的节奏啊!!!果不其然......叮!无敌大反派系统正在绑定中......…

《我居然是都市大反派》全文阅读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赫伯特·乔治·威尔斯
    《神食》(The Food of the Gods and How It Came to Earth,1904年)是威尔斯一传世力作。它描述了两位科学家配制了一种能够激发生物生长潜力的神食。有了神食后,巨型生物不断出现,老鼠大如虎,小鸡比猫大,黄蜂壮如鹰,彻底颠覆了这个世界的面貌。之后又在科学家的通力合作下消灭了巨怪。后来科学家又用神食喂养自己的子女,哺育出了一代巨人,他们身高马大,力大无比,心地良善。但他们却不被统治阶层所接纳,遭到无端迫害,因为他们妨碍了当权者的利益。威尔斯用荒诞的情节影射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强权政治。
  • 作者:饶雪漫
    小说《马卓》讲述了女孩马卓自幼丧父,母亲去向不明。9岁时,失踪的母亲忽然出现带她来到成都,不久母亲神秘去世,马卓跟随一直追随母亲的男子阿南开始了新生活。长大后的马卓早熟早慧。可成长剧痛依然不可避免的降临了—她认识了技校男生毒药,被他身上神秘的力量深深吸引。眼看着自己一步步脱离阿南构筑的安全世界的马卓却又无能为力。当人生初次的爱情与亲情残酷对峙,这个女孩的命运将如何书写下去?从小到大从未幸免过的离别之歌又将怎样决绝地唱响?
  • 作者:爱吃羊角蜜
    推荐新文,《我在古代搞种植》也是系统文哈,我感觉我可能要写一个系统文系列,哈哈~ 大河流域的大森部落被大河部落打败,不但首领被人杀了,就连部落领地都被人占领了,剩下的部落民众只能由祭司带着仓皇出逃。 就在大河流域其他部落纷纷看笑话,以为大森部落跟其他战败的部落一样,消失在大河流域数百年的历史中的时候。 大森部落却在原候选祭司木白的带领下在一河之隔的对面建起了新的部落领地。 几年后 路人甲:哟,你看大森部落的瓜,陶锅那么大。 路人乙:你看大森部落的黄米,指头粗。 路人丙:你看大森部落的种植地,绿油油黄澄澄。 路人丁:你们别看了,他们都打过来了 预收文:《七零之四个娃儿的爹》是一个神棍穿到七零那个严打的时代的故事。 点专栏就能看见,第一个呀! 还有基友凤越九天的文,娱乐圈言情文:《全网都是我黑粉[娱乐圈]》古代女将军穿来成小明星的故事。 推荐一本文:《在古代养丧尸皇》by种瓜,在古代和死对头丧尸皇养孩子的故事。
  • 作者:道门弟子
    身世成迷的深山少年,缘何能够娶到白富美?身负绝世武功,通天医术,为何被倒地老太太倒打一耙?一分钱难倒英雄汉,叶擎凭什么做到月入百万?一切尽在弃婿归来!书友群:471096305入群要求:加入粉丝圈可入!!
  • 作者:雪落冰凌
    意外魂穿到一个丑女身上,爹爹早逝,娘亲懦弱多病,还有一个年少气盛的闯祸精弟弟。家里已经穷到揭不开锅了,偏偏还摊上一群极品亲戚以及恶霸乡邻。好在元翎也不是个任人欺负的主儿,遇强则强,越挫越勇,怀揣空间种地,助友邻,斗极品,惩恶霸,除小人。从一贫如洗的小透明摇身一变成风光无限的全国首富,顺带再拐个王爷当夫君。咦,不是说北冥潇是个坐轮椅的残废病秧子嘛,怎么龙精虎猛的?这……谁受得了哦!
  • 作者:落木寂无声
    你可以把这本书当作是——老套的穿越故事,尾张,桶狭间,上洛,天下人;一个战国爱好者的私货大放送;式历史文;腹黑青年成长史。qq群:125180638,平手家本城。作者长期居住,欢迎加入围观
  • 作者:八月尽欢
    【接档文《穿成大佬的炮灰白月光》求收藏】 文案一 周芷是十八线的小明星,兢兢业业扮尸体,立志成为大明星,赚钱成为有钱人。 顾意是小言里标准霸总,英俊帅气还多金,身在豪门有个明星梦。 一日,周芷在遭遇男友劈腿,淋雨发烧后,成了顾意,劈腿的男友就站在她病床前,恭恭敬敬的叫了她一声顾总好。 周芷: 文案二 大家都说顾意眼睛瞎了看上周芷,还花大价钱捧她,让观众的眼睛备受摧残。 而实际上是: 面试现场,身为评审官的周芷静静的看着住在自己身体里的顾意的辣眼睛表演。 表演结束后,周芷无法昧着良心给他一个机会。 顾意问:顾先生,我觉得我的表演能打满分,你觉得呢?笑容里带着威胁。 周芷:我觉得很OK,周小姐天生就适合吃这碗饭。 众人大跌眼镜。 推一下基友的文 《我靠玄学征服豪门》by春江阔:我算命贼6 《我在横滨开饭店》by不披马甲太销魂:吃中餐还有buff加成 下本开《穿成大佬的炮灰白月光》,求收藏 沈莺在一次大病之后,发现她是一本书中的女配。 她是沈家被抱错的假千金,等沈家知道真相后就会把她扫地出门,下场凄惨。 她想到了她前不久救下的狼狈少年,他马上就会从烂泥之地一步步走到众人不可仰望的位置。 少年乖戾冷酷,唯独对沈家真千金沈悦不一样,因为他误以为当年救他的是沈悦。 如果她对他好,他会不会把她救于水火,她的结局会不会不一样? 于是,沈莺开始试着对顾执好。 多年以后,顾执洗尽一身尘埃,成为B市人人吹捧的上流新贵,他在商场上杀戮果断,无人敢惹。 宴会上,有女人想去跟顾执搭讪,被同伴拉了回来,小声提醒着:你别去招惹他,顾执就是条疯狗,只听那沈莺的话。 沈莺是谁?那女人问。 那同伴摇摇头,没有见过,听说是被他藏起来了。 那女人看着顾执俊美如神祗的容颜,将信将疑。 顾执从来没有想到他黯淡无光,无可救药的人生中,会遇到这样一个人。 她是纯白的幼小羔.羊,也是高高在上的神明。他想偏执占有,也想虔诚跪拜。 她是圣洁的光,哪怕被灼伤,他也要拥抱她入怀,至死不放手。 所以沈莺啊,别想着逃,只有死亡能将他们分离。
  • 作者:明星
    不得不说,她家的王爷可真不是寻常人物,但即使他风流倜傥、文武双全,也绝看不透她的小秘密。为人奴婢,她凤一笑自认是尽心尽力,全力以赴,就算本职养猪,被命令照顾那和他同样难搞的花,她也没怨言,反正她拿人手短……等等,她做这么多似乎也没得多少好处(?)还被刁难剥削,除了花与猪要兼顾,更得服侍难搞的他!这怎么行呢?她向来爱占人便宜,最讨厌吃亏,既然他长得玉树临风,那她不偷吃他豆腐,如何说得过去?或者偶尔给他添点乱子,瞧瞧堂堂王爷发怒的模样,娱乐自己。原本这样的生活很是惬意,却不知什么时候变了调,他居然吃她豆腐?!她是黄花大闺女,怎能任人调戏?不过他都答应对她负责,她也挺喜欢他,此后更是理所当然地享受他的荣宠,若有谁想来分杯羹,她这恶婢第一个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