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之铁血战将

抗战之铁血战将

作者:骥君 状态:完本 日期:09-02

一位桀骜不驯的富家子弟,在婚礼前夜违抗父命,选择逃婚,不畏艰险,克服重重困难,参加八路军。从此,战场上多了一位令敌人闻风丧胆的勇士,他以钢铁般的意志,转战太白山麓与华北平原,参加过上百次残酷的战斗,哪里有敌人,哪里就有他冲锋陷阵的身影,与中外强敌进行了殊死的搏斗,功勋卓著,在我军战史上留下了勇武辉煌的一页………

《抗战之铁血战将》全文阅读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孝陵卫车神
    成为矮人这古老种族中的一员,他该如何面对绿皮,斯卡文鼠人乃至混沌诸神的威胁,收复失落的山堡,寻回遗失的神器,重振群山王国的荣光?
  • 作者:临舟以途
    我苟在诸多变态中夹缝求生。 时清原是恐怖游戏中的一名普通玩家,直到有一天被一个攻略系统绑定了。 于是原本紧张恐怖的逃生游戏渐渐变了质。 游戏中的鬼怪疯了一般的想要把他留下来,那些隐藏在黑暗中的窥伺,无处不在。 甚至游戏里的反派大boss,都一个个的想把他拐到床上去。 时清仗着系统在身,一点不虚,一枪爆头一个怪物,并在大boss发现自己背叛之前,火速通关了游戏。 然而,时清在一次游戏通关后,整个人的意识陷入了一片黑暗,再一次睁开眼,世界早已天翻地覆。 他居然!回到了曾经通关过的游戏中! 看着面前好整以暇对自己露出轻笑的男人,时清表面上冷静的一批,内心狂汗:面前的大boss看上去还记得自己曾经的所作所为 同时,系统居然也在时清未曾注意到的时候消失了,更糟糕的是,时清作为玩家的随身空间也无法再次打开。 时·手无寸铁·清(对着大boss露出一抹乖巧的笑容):想我了吗? 诸位boss看着面前企图卖乖逃避现实的少年,眼底一沉,也给了少年一个不可言说的轻笑。 想,我们可真是,想你想的心都快疼了
  • 作者:秋风外
    【正文完结,番外更新中】李泠琅同江琮琴瑟和鸣,至少她自己这么觉得。二人成婚几个月,虽不说如胶似漆,也算平淡温馨。她处处细致体贴,小意呵护,给足了作为新婚妻子该给的体面。江琮虽身有沉疴、体虚孱弱,但生得颇为清俊,待她也温柔有礼。泠琅以为就能这么安逸地过着。直到某个月黑风高夜,禁地之外——她亲眼撞见,那个平日里走两三步喘五六下的新婚丈夫,穿着夜行衣,手里提着剑,剑尖淌着血。他立于高墙,背对着月色回首,眼中是她从未见过的凛冽杀气。泠琅轻捂胸口,娇弱呼唤:夫君,这是怎么回事?我好害怕……对面却温声道:夫人不妨先藏好身后刀,再来说这些。————————泠琅惯用刀,刀是阿爹留给她的。阿爹曾是天下第一刀客,却死在了归隐后的第十三年。为了调查真相,她潜入侯府,后来又阴差阳错,同病弱世子成了表面夫妻。有了这层身份,再也不用成日飞檐来,走壁去,遮掩躲藏。真相水落石出,泠琅收刀转身,正欲离去,不料被人死死拉住手腕。江琮眼底沉沉,面上仍笑得温雅:同我缠斗七十六次,打伤我二十七次,轻薄我十五次,说喜欢我三次——他在她耳边咬牙:夫人这就想走?*史密斯夫妇梗*相杀相爱,一边打架一边xx的故事*两个都是演技派,女主白切疯,男主白切黑。*weibo:我亦羡秋风--------预收---------司寇喜欢师兄池候翎,那个温润如风,朗朗若月的剑阁大弟子。她喜欢得毫不收敛,论剑大会,她只看着他;早晨课业,她定要和他坐在一处;练剑亭外,她从日暮等到月升,只为送他一碗灵汤。即使对方始终淡漠疏离,她仍乐此不疲。直到细作混入宗门,魔族得知消息围攻剑阁,众长老弟子纷纷应战——后山陷落,唯有池候翎一剑破开层层瘴气,于混沌中握住司寇的手。少年声嗓仍旧疏冷:这里不安全。司寇眨眨眼:师兄怕我有事?她微笑:可我就是那个细作。池候翎淡淡道:我知道。司寇惊奇:我说喜欢你,全都是假的。池候翎凉凉一瞥:我知道。司寇面露得色:我马上会随魔族一起离开,师兄不必送了。池候翎一剑斩断她的传信魔简,长指捏住她下巴。他贴近她,冷笑:我,知,道。*一个【我都知道但我就是控制不了】的故事
  • 作者:妙恋
    四年前,林落雪莫名被人陷害,失去所有,生下生父不详的天才萌宝。时过境迁,低调回归,却被孩儿爸堵个正着。华少宸怒不可遏,谁给你的胆子,竟敢拐走我华家的种?林落雪反击:我可是听说华少不近女色,交的朋友都是断袖,哪里能有这么大的孩子?华少宸欺身上前,断不断袖,你不是知道的最清楚?最后,逞一时嘴瘾的林落雪,面红耳赤,被利落打包带走
  • 作者:九鱼
    有什么比你还在襁褓时就发现自己就是那个路易十四更糟糕的?当然有,譬如说,它还是个魔幻版本的。
  • 作者:大鹏亮翅
    穿越到情满四合院成了傻柱,本想远离四合院的是是非非,避免走傻柱的老路,没想到开局就推了秦淮茹,这可咋办?
  • 作者:耳东兔子
    1、陆怀征高中第一次打架就被于好撞见了,于好出于好心劝他去医院看看,结果那人还闲闲地靠在公园的长椅上,一只手抄在兜里,顶着一脑袋的血还不忘调侃她,笑着凑到她耳边,眼睛却看着路旁的樟树说:哎,我说于好,你该不是真喜欢我吧? 2、于好高二转学。再重逢,他成了她要调研的对象。陆怀征穿着军衬,双手抄在裤兜里,人微微往下压,半个身子越过桌子凑到她面前与她平视,吊儿郎当地研究她的眼睛,笃定地说:看的出来,你还喜欢我呢。 于好真的很想把面前那沓纸摔他脸上,但她不得不承认,陆怀征这个男人,何时何地,于她而言都十分具有魅力,因为她确实再没遇上一个男人能做到君子色而不淫,风流而不下流。 老调料,老配方。 入坑谨慎,不喜勿入。
  • 作者:奥尔罕·帕慕克
    16世纪末,离家12年的青年黑终于回到他的故乡——伊斯坦布尔,迎接他回家的除了爱情,还有接踵而来的谋杀案。一位细密画家失踪了,奉命为苏丹绘制抄本的长者也惨遭杀害。遇害的画家究竟是死于画师间的夙仇、爱情的纠葛,还是与苏丹的秘密委托有关?苏丹要求在三天内查出结果,而线索,很可能……就藏在书中未完成的图画某处。我是一个死人,是井底的一具尸体。无疑,这是今年最受关注的小说开头。小说以谋杀推理故事的外衣,叙写了16世纪伊斯兰细密画在透视画法的冲击下的没落灭亡,这并不仅仅是一桩艺术史上事件:从一个单向度、充满虔信的中世纪伊斯兰艺术观转向一个讲究多向度、多元化的西方艺术观,意味着割断一整个民族传统,这种艺术上的碰撞乃是社会动荡的一个侧面,人的观念为此受到的冲击,足以达致惨烈无比的程度。诺贝尔文学奖发给帕慕克,可以让更多的人了解到这位作家的苦心:两种文化的冲突不是一场必有一伤的斗争,而是衡量整个人类进步程度的试金石。小说的写作技巧亦为人所称道,一只狗、一棵树、一枚金币、红色、两具尸体,各种匪夷所思的事物都仿若有生命般,在书中担任了叙述者的角色。 这本易读、优美、充满智慧的作品,将能吸引广大的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