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野风流小村医

乡野风流小村医

作者:小小白鹅 状态:完本 日期:09-02

【乡村+神医+杀伐果断】乡村青年遭恶毒女友陷害,两年时间习得一身本领,会武功懂医术。隔壁漂亮姐姐需要帮助,必须助人为乐!藩莹:苏尘,今天你总得有空来帮忙了吧?…

《乡野风流小村医》全文阅读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朝柒
    公告:8月17日入V,当天万更。【下本写:《我只是一个可怜的寡妇》雄竞修罗场或《训狗后他们对我摇尾乞怜》训狗文】1,作为穿越人士,沈惊春很成功,不仅靠自己成为了剑尊,还犯得一手好贱,几乎所有人都被她气得吐血。但凡事皆有例外,比如沈惊春在她的四个宿敌身上就总讨不到好。就在她苦恼要怎么让宿敌吃瘪时,系统姗姗来迟。系统告诉沈惊春,她是一本追妻火葬场文的女主,而她的任务是成为男主们的心魔。巧的是,四位男主正是她的宿敌们。系统预想的是:男主爱而不得,沈惊春成为他们的心魔。沈惊春信心满满地比了个OK,然后,她当着系统的面强吻了宿敌。没有什么比被宿敌强吻更让人惊惧,她相信,午夜梦回时这一幕会成为他们永远的心魔!系统吐血:好一个心魔。2,沈惊春多年来一直思考能让宿敌吃亏的办法,系统制定的攻略计划让沈惊春茅塞顿开。不过,只是表白强度还不够。为了犯贱,沈惊春兴致勃勃地开展了攻略。强吻,说骚话,写酸诗,送情书......只要能让宿敌厌恶,沈惊春贱得无所不用其极。一切都在她的预料之中,几个宿敌果然被她贱得火冒三丈,但之后的发展却逐渐脱离掌控。尤为厌恶她的哥哥斯文温柔地拂过她的面颊,吻却强势恶劣,直到她喘不过气,他才幽幽道:哥哥最爱的人就是你,所以妹妹也必须最爱我。憎恶警惕的野狗露出身上诡秘刺青,尖锐的犬牙咬上她的脖颈,眼神里透露出疯狂的痴迷与兴奋:只要我锁住了你,你就永远不会离开我了。与她为敌的魔尊慢条斯理地将血抹在她的脸上,冰冷滑腻的蛇身紧紧缠绕她的身体,他语气冷淡却让人毛骨悚然:你要是敢骗我,我就杀了你。高不可攀的国师一双勾人的桃花眼温柔地看着她,握着她的手抚上自己肚皮上的心纹,尾巴勾着她的衣摆,痴迷又虔诚地呢喃着:好孩子,我好饿。沈惊春:玛德,早知道不犯这贱了。#一个比一个疯,一个比一个精力旺盛#男主: 斯文败类继兄、偏执阴暗疯狗、疯批蛇妖魔尊、魅魔男妈妈高亮:1.女主万人迷,非传统意义的好人,阶段性1V1。2.文中和女主有过关系的,包括且不限于四个男主。3,训狗文学,男主们一开始不会听话,女主有心,但不多。4,其中女主继兄是在和女主解除伪血缘关系后才在一起的。预收:《我只是一个可怜的寡妇》1.京城近日多了件趣事,顾长信娶了位美娇娘。美娇娘名叫姜怜,端得一副娇弱白莲模样,真如名字般惹人怜惜。但,她只是一个商户女。而顾长信却是名门出身,少时从军,不过数年便功勋赫赫被封为将军。这样的人偏要娶一个商贾之女,甚至还不是嫡女,婚事不出意外遭到了许多人的反对。嫡亲的弟弟顾长昭扬眉怒斥,眉眼间皆是对姜怜的鄙夷:你行事粗犷,岂是那等娇柔女子所爱?她定是贪慕虚荣,想要你的钱财。多年的好友裴霁横眉冷对,言语间尽是对此女的不屑:你性格木讷心软,易受人蛊惑,她是利用你,欲成为勋贵之妻!奈何无论他人如何劝阻,顾长信却执意要娶姜怜,甚至不惜毁了姜家原本为姜怜定下的婚约,平白添了个强取豪夺的丑名。两人婚后夫妻生活也算美满,可惜好景不长,顾长信奉圣旨出征。临走前,顾长信特意嘱咐弟弟和好友照拂姜怜,然而不多时传来噩耗,顾长信不知所踪,疑似遇害。新婚不久的姜怜成了个寡妇,一个不受婆家待见的可怜寡妇。姜怜想,她要重新再找个靠山了。2.顾长信死后,纵使顾长昭和裴霁看不惯她,也不免因为故去的兄弟/好友的嘱咐而照拂姜怜一二。只是后来,这照拂却渐渐变了味。姜怜身子娇弱,弱柳扶风般的身子风一吹便病了。顾长昭恣意狂傲,矜贵挑剔,此时却衣不解带地陪在她身边,小心翼翼地亲自喂药:哥哥故去,理当由我照顾嫂嫂,嫂嫂不必见外。姜怜不慎落水,染了风寒。裴霁君子如竹,天生冷性,此时却与她紧密拥抱,驱散寒意,话语引诱:顾家初现颓势,不若你嫁给我,我愿替亡友照拂你,予你安稳富贵。姜怜泫然若泣,掩面哽咽:你,你们是至亲,我怎能对不起夫君?对二人的追求,姜怜始终保持着若即若离,半推半就。就在姜怜终于决定好下任人选时,她死去的前夫回来了。提示:1,雄竞,修罗场向,雄竞人数可能多于三人。2,此文有男主,暂不公布。3,女主娇软白莲美人,利益至上。
  • 作者:松平修身
    以这是一个机械为双翼,以头脑为引擎,在柯南的世界中书写传奇的故事
  • 作者:神奇猫咪
    【温柔深情X呆萌天真先校园后都市】高中时,周言和许微微是云泥之别,他璀璨如星,走在哪里都是人群焦点。而许微微,常年戴着一副黑框眼镜,把清秀的小脸藏在镜框之下,被同学们笑话家里卖鱼,说她是身上有臭味的傻子。只有周言每次都夸她头发好香,摸着她的头说,微微不是笨蛋。也只有周言叫她微微,别人都叫她阿巴。高考结束的那个夜晚,许微微鼓起勇气向周言告白。可以喜欢你吗?周言错愕,却仍像往常那般温柔摸她的头,你还小。这是借口。因为许微微听到他和别人聊天。他只是同情她才对她好。*心痛抵不过喜欢。又五年,许微微跳槽到周言的公司。她胆子比以前更小,无数次见到周言又躲着走,脑袋快要扎到地里。周言变得清冷淡漠,但身边从不缺追求者。冷淡的眼神掠过那张孩子气的圆脸,他笑意骤寒。许微微小心翼翼做着自己的汇报,一向温文有礼的周言却摔门而去。她颤了颤,想自己是不是不该妄想接近他。昏暗狭窄的通道。他扯开衬衫的领带。低沉嗓音渐渐磨哑,周言压下脸,鼻息滚烫,我的微微长大了,可以承受我的喜欢了吗?*周言笃定许微微会一直跟着他,从未想过自己有天会为那个小孩每日患得患失。直到最温顺的许微微很平静地对他说出那句——我不爱你了,周言。*双c双洁,男主温柔大狗狗,酸酸甜甜带点火葬场元素。男主优秀男德班毕业生,女主胆子小脑袋笨但是小天使。排雷:女主真笨,但不是傻子。特别慢热,校园期不恋爱只学习。———预收《体育生》———【热血小狗X他的心肝宝贝啦】难过的时候就摸摸小狗的头吧,小狗的毛很软,很香。*见到周雨诺的第一天,他刚跑完十公里,被汗浸湿的速干背心贴在身上,肌肉漂亮而张扬,他套上外衣,捏起上面的一根棕色长发,嫌弃丢在一边。他和队友勾肩搭背,手里拎着自己心爱的篮球,商量着晚上去哪吃一顿。而林茉莉刚刚考上这所大学,孤零零一人坐在看台上吹热风。他跑过来,双手撑膝,笑眯眯看着她:学妹,帮我把球带回去,谢谢!*他在别人眼里,恶劣、嚣张,林茉莉曾经很怕他。可也是这个恶劣嚣张的周雨诺,下雨天为她打伞,狼狈时为她撑腰,把毫无存在感的她捧手心里护着,吻她时会小心翼翼地压着气息。林茉莉以为他们会一直这么走下去,直到他和女子田径队的钱婧越走越近,一穷二白的林茉莉逃了。*再见已是两年后,周雨诺夺取全国冠军的那场比赛上,记者们拍下他红着眼拉住一个女孩,哽咽:你还要不要我了?林茉莉,你把我变得很可怜。*双c双洁,彼此唯一,男主是乖狗狗啦。
  • 作者:古龙
    《血鹦鹉》1974年10月南琪出版,附于《多情环》,《惊魂六记》之一(后五记皆黄鹰作品),连载中途弃笔,自第五回中段由黄鹰代笔。据说幽冥中的诸魔群鬼是没有血的。这传说并不正确。鬼没有血,魔有血。魔血。据说有一次他们为了庆贺九天十地第一神魔十万岁的寿辰,就用他们的魔血,化成了一只鹦鹉,作为他们的贺礼。十万神魔,十万滴血,化成了一只血鹦鹉。滴成这只血鹦鹉,却只用了九万八千六百八十七滴,剩下的一千三百滴,就化成了这十三只血奴,最后剩下的十三滴,都结成了石头。血红的石头,在一瞬间就可以夺走人的魂魄。血奴是血鹦鹉的奴才,血奴一出现,血鹦鹉也很快就会出现了。据说这只鹦鹉不但能说出天上地下所有的秘密,而且还能给人三个愿望。只要你能看见它,抓住它,它就会给你三个愿望。无论什么样玄鹤的愿望,它都能让你实现。据说这只鹦鹉每隔七年就要降临人间一次,据说真的有人看见过它。神魔十万岁拜寿图被画在鹦鹉楼,血奴房间的五丈宽的墙壁上。画满了妖魔。各式各样的妖魔,有的半人半兽,有的非人非兽,有的形式是人,却不是人,有的形状是兽,却偏偏有颗人心。五丈宽墙,画的也许并没有十万妖魔,却有只鹦鹉。血鹦鹉。妖魔们手里都有柄弯刀,刀锋上都在滴着血,滴成了这只血鹦鹉。血鹦鹉刚开始飞,飞向一个戴着紫金白玉冠的年轻人。一个很英俊,很温和的年轻人。妖魔们却在向他膜拜,就像是最忠实的臣子在膜拜帝王。难道他就是魔中的魔?难道这个看起来最像是人的年轻人,就是魔王?血鹦鹉也有它的臣子。十三只美丽的怪鸟,围绕着它,飞翔在它左右,有孔雀的翎,有蝙蝠的翅,有燕子的轻盈,又有蜜蜂的毒针。图画上的地方,就是奇浓嘉嘉普,画的就是那一天——那就是诸魔的世界,没有头上的青天,也没有脚下的大地,只有风和雾,寒冷和火焰。——那一天就是魔王的十万岁寿诞,九天十地间的诸魔都到了,都刺破中指滴出了一滴魔血,化成了一只血鹦鹉。十万神魔,十万滴魔血。古龙曾说:你看过了惊魂六记之后,你才知道原来文字表达的恐怖,比电视、音响所表达的更恐怖。
  • 作者:小沥喵
    【&预收《联姻,哪有不疯的》 求收藏!啾咪!】——本文文案——1.沈家小千金沈云鹿,人如其名,自小顶着一张美人脸,骨架小巧,一双微圆的小鹿眼,更让她像林间小鹿一般软弱可欺。虽然在众星捧月下成长,但为人低调不张扬,却因一曲敦煌飞天舞被人熟知。而后,一对名为摘星的袖扣一经问世,便震撼整个设计界。那对袖扣有人花重金购买,但却无果。她抿唇浅笑,笑意之中透露出:那是给我家娇娇的。2.作为一个公认的顶级Omega,不论是甜腻的信息素,还是惹人怜爱的面容,沈云鹿都伪装的很完美。但其实她是一个Alpha,这个秘密连枕边人都不知道。3.林家独子林辞琛,是商界不容小觑的狠角色,常年清冷着一张脸,清心寡欲。若不是他无名指的淡银色婚戒,都会以为他是不染纤尘的凡仙。只是,大家好奇怎样的Omega才能拉他入红尘?一场宴会上,他袖口处那对蓝晶石袖扣尤为瞩目,但更吸睛的还是他护在身侧的小Omega。有人斗胆上前询问:林先生,这位是你的Omega吗?林辞琛:不,她是我的Alpha。【写在前面】1.女A男O,看清楚哈,不要看反哟~2.女主是有大宝贝的,接受不了的小可爱,快逃!3.男主原本是Alpha,后来二次分化成Omega,拥有两套器官,可以反攻,但从未反攻。4.女主是卡哇1,但体质上没有看起来那么弱。5.ABO私设如山,不要考究哈6.就是个简单的小甜文,轻喷QAQ7.以后想到什么再补充……封面鸣谢:秦时歌灼酥酥&一棵羊(非独家)-------------------------------------【&预收文案】1.谢景霄,上京圈谢家二公子,天生的美人胚子,因为某个综艺一闪而过的镜头火遍全网。镜头里,他站在男嘉宾身后的菩提树下,盘扣对襟白衫,漆黑如墨的古檀念珠,惊鸿抬眸,清冷出尘,如佛子入世。因而,得了个小佛爷的名头。作为豪门之首掌权人檀淮舟的联姻对象,谢景霄自打被接回来,就完全按照檀家喜好来培养。这是他发疯的诱因之一。作为檀淮舟早死的白月光,实则谢景霄是被抛弃的那个,黑白照片被人供了好几年。这是他发疯的诱因之二。作为檀淮舟钦定的替身,一举一动要模仿早年的自己,这是他发疯的诱因之三。三者结合,这b世界,给爷死!2.檀淮舟作为上京圈太子爷,处事雷厉风行,杀伐果决,深受上流圈子追捧。因而总有人在借谢景霄拍檀淮舟的马屁。谢先生真是好福气,能嫁给檀淮舟那样的后来采访中,询问他最擅长干什么?太上头上拉屎。你不怕太子爷知道吗?再牛逼的太子也是皇帝儿子,老子人称佛爷,皇帝他老子,动孙子还要问他意见?自此,坐实佛爷名头。3.众人对谢景霄误区有二:一是他眉眼清冷,如佛子入世,定对佛学造诣颇深。谢景霄:哟哟,一首MC《般若波罗蜜多心经》送给大家,观,自在菩萨……颇深,仅限于喊麦。二是檀淮舟禁欲克己,将君子立法刻进骨子里,不沾染人世的情与欲,谢景霄这尊假佛子嫁过去,等同于出家,是找到真归宿。忽然有一天,众人发现谢景霄腕上的古檀念珠不见了。小佛爷闭口不谈此事,但耳尖却红的能滴出血来。只有他知道,檀淮舟攥着念珠,问他宝贝还能吃几颗的可怖模样。都道他是假佛子,却不知有人假君子都算不上。
  • 作者:千凝
    逛个街而已,这都能失去清白?苏绵绵觉得自己真是倒霉到家了。更倒霉的是,非要被那个全城瞩目的男神逼着当未婚妻。她就这么莫名其妙成了抢好朋友男人的人?苍天可证日月可鉴,她并不想的啊。从此,她被重重针对,被重重欺辱,还好关键时刻总有那个男人出来保护她。等到真相大白后,才发现原来一切都是一个局。她才是那个男人堂堂正正的妻子,做第三者和陷害人的都是她的所谓好朋友,而从来不是她。这么清白可爱美丽大方的女人,总裁要对她做什么?当然要以身相许呀。
  • 作者:银霜骑士
    神秘是养料,让我不再平凡。来到类似欧洲近现代背景的世界已经二十年,费林凭借着早慧,学得一技之长,终于成为了体面人。原本以为自己将娶妻生子平淡的度过这一生,但却发现世界阴影之下还有另外一个世界。在那个世界,有修习秘术掌握超凡之力的秘术师。有于黑暗中窥视人类,以人类为食的诡异。有崇拜邪神,通过血腥的献祭取悦邪神,向邪神换取力量的邪神信徒。有徘徊世界之外,窥视着世界,仅仅渗入只鳞片爪力量,便足以引人坠落的邪神。以神秘为养料,平凡了二十年的他不再平凡。
  • 作者:酒醉蝴蝶
    凌语嫣死在了萧衍墨小登科那日。她与萧衍墨成亲十载,委曲求全了大半辈子,最终被扫地出门,人人笑她是下堂妇。被休弃后,她得了不治之症,苟延残喘之际,她想见他最后一面。伯爵府门前,他狠心将她赶走。她悔恨:萧衍墨,若能重来,我不会再爱你。重生回到了及笄时,她发誓这辈子不再重蹈覆辙,拼命逃离关于他的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