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抛弃影帝的白月光

我是抛弃影帝的白月光

作者:一枝兰笔 状态:完本 日期:09-03

十八岁的成人礼,嗯,魏衍成功延续了自己的后代,可是他不知道寒雅姒为什么逃离了他的世界,干干净净一点儿消息都没有,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五年后两人再次相遇,一个是高高在上娱乐圈影帝,一个是剧组摸打滚爬赚钱糊口的小编剧,直到有一天狗仔报道:天!我看到了什么?男神在开家长会??…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无所谓我会闭嘴
    【无CP】【反派女主】【修仙群像】【打脸虐渣】【门派经营】穿书成为狗血修真小说里的恶毒女配,必须走完女配剧情才能回家,宋织忍了,捏着鼻子做了。可最后系统却哭卿卿的告诉她,出BUG啦,咱还得重来一次,宋织瞬间就疯了。重来是不可能重来,姐受够了,姐只想爆发,只想作死,只想让所有人不自在!都喜欢万人迷娇娇女主是吧,行,那我就专抢娇娇女主的机缘宝物,专门和她作对。新加入了一个小破旧宗门,本想苟一波,先摆烂摆烂。可宗门几个弟子,不是女主的舔狗韭菜,就是踏脚石对照组,堪称反派集中营。宋织:….好的,摆烂是不可能摆烂,只能被迫发发疯什么的。师兄师姐,听我号令,带好储物袋,咱们去薅娇娇女主的机缘宝物喽~~
  • 作者:喂小饱
    她见识过各种各样的男朋友,却始终没见过真正的爱情。而她也从最初为爱彻夜痛哭的青涩少女,变成了身经百劫皮糙肉厚的女战士,不知道这是岁月的馈赠,还是命运的残忍。 十年前,在商场试衣间,阴差阳错之下,丁小柔被一前来捉奸的孕妇诅咒她一辈子都得不到幸福! 没想到诅咒成真,此后丁小柔每次恋爱都以男方提出分手而告终,更夸张的是,这些前男友们在分手后全部很快找到了一生挚爱! 直到第30次恋爱宣告结束后,心灰意冷的丁小柔在好友飒飒安排下,参加了我不能恋爱的原因小组聚会,见到了电视节目外景主持人迟信?? 迟信提出希望丁小柔跟他的好朋友先谈恋爱再分手,以此帮助他快点找到人生的挚爱原本迟信只是想试试,并不太相信所谓的诅咒却没想到,好朋友跟丁小柔分手后,真的找到了人生挚爱。 最终,为了想跟前女友和好的迟信,也向丁小柔提出了恋爱的要求
  • 作者:90后空巢老人
    (一个男主对女主强取豪夺的故事,虐妻一时爽,追妻火葬场)二十八岁的季欢愉,在网上认识了一个比她小的男人,过后,他开始纠缠她威胁她禁锢她,步步算计,一遍又一遍的将她留在他的身边。我很享受有你在身边的感觉,所以,我们领证结婚吧!好。她答应了。当她对他又爱又恨,彻底的离不开他,这个男人却突然消失,留给她荒凉一地。如果再给你一次机会,你还会故意接近我、玩弄我的感情吗?会,因为只有那样,我才能再遇见你、爱上你。
  • 作者:道长周冠伶
    有一个武状元出身的爹是什么体验? 林家嫡女林月娘觉得自己最有发言权。 作为大雍颜值排的上号的世家大美女, 在一众闺秀作诗赏花时武刀弄棒, 比起穿着锦缎簪环对镜贴花黄, 天天扎一两个时辰的马步更酸爽。 就这样一个, 跳不出春江花月,手太糙只能舞大刀, 斧钥刀叉使的比女红更熟练的大家闺秀, 在命运的车轮如脱缰野马般向前疯跑时, 努力握住自己,不被那洪流吞没, 在滚滚如烟的红尘中,开启她波澜壮阔的一生。 金陵日月,岁岁风华, 陌上又遇谁家公子,如玉世无双。 隔日更
  • 作者:彤灵尘
  • 作者:久之糖
    江风穿越到富庶人家,却没想刚过来就碰上了,突厥人南下!血战匈奴三百里,而后隐姓埋名凯旋而归,做起了富家小公子。什么?!未过门媳妇儿要悔婚?莫欺少年穷啊!江风道:算了,丢了一枝花却拥有一整片花丛,美哉。江风不过想要成为个咸鱼纨绔,花花世界,却总事与愿违。皇上,我是真不想当官啊!公主,我是奉行一夫一妻制的啊!什么?你说你可以做小?!诶,不过做点小买卖,怎么就成了姜国首富……..
  • 作者:硬酥糖
    火影世界。九尾:鸣人,以德报德,以直报怨,从此刻开始,让木叶感受你的痛苦吧!英雄世界。加里奥:盖伦,要为不能作战的人而战,德玛西亚帝国必须被毁灭,入关!漫威世界。贾维斯:你们懂了吗?自由如果不受限制,剩下的只有弱肉强食,为了秩序,九头蛇万岁!复联成员高高举起拳头如是喊道。祝平行走在诸天中,化身反英雄导师,将一个个思想偏离正轨的主角重新拉回智商的高地。将离经叛道的思想带回正轨。
  • 作者:弦外听雨
    主角:唐烟烟、陆雨歇 配角: 其它:;女主 仙尊其人冷若冰霜,是修仙界不可亵渎的高岭之花。奈何仙尊一朝被困,灵力记忆全部丧失,竟成为被女配玩弄于股掌间的小可怜。而唐烟烟,就是那个恶毒女配QAQ. 为了摆脱该死的炮灰命运,唐烟烟向小可怜仙尊坦白:对不起,先前那些日子我骗了你,其实我不是你最爱的人。 小可怜睁大雾濛濛的眼,疑惑地问:烟烟,你是在向我撒娇吗? 唐烟烟:不,我真不是你最爱的人,我是个坏女人。 仙尊笑靥如花:你才不是坏女人,你是我最爱的小心肝大宝贝呀! 唐烟烟:我不是QAQ. 仙尊:你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