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垒生短篇科幻

燕垒生短篇科幻

作者:燕垒生 状态:完本 日期:09-03

明代著作《天变邸抄》中记载了明天启六年五月初六日在北京西南隅王恭厂发生的一次神秘爆炸。文中记载:忽有声如吼,从东北方渐至京城西南角,灰气涌起,屋宇动荡。须臾,大震一声,天崩地塌,昏黑如夜,万室平沉。东自顺城门大街,北至刑部街,西及平则门南,长三四里,周围十三里,尽为齑粉,屋以数万计,人以万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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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血鹦鹉》1974年10月南琪出版,附于《多情环》,《惊魂六记》之一(后五记皆黄鹰作品),连载中途弃笔,自第五回中段由黄鹰代笔。据说幽冥中的诸魔群鬼是没有血的。这传说并不正确。鬼没有血,魔有血。魔血。据说有一次他们为了庆贺九天十地第一神魔十万岁的寿辰,就用他们的魔血,化成了一只鹦鹉,作为他们的贺礼。十万神魔,十万滴血,化成了一只血鹦鹉。滴成这只血鹦鹉,却只用了九万八千六百八十七滴,剩下的一千三百滴,就化成了这十三只血奴,最后剩下的十三滴,都结成了石头。血红的石头,在一瞬间就可以夺走人的魂魄。血奴是血鹦鹉的奴才,血奴一出现,血鹦鹉也很快就会出现了。据说这只鹦鹉不但能说出天上地下所有的秘密,而且还能给人三个愿望。只要你能看见它,抓住它,它就会给你三个愿望。无论什么样玄鹤的愿望,它都能让你实现。据说这只鹦鹉每隔七年就要降临人间一次,据说真的有人看见过它。神魔十万岁拜寿图被画在鹦鹉楼,血奴房间的五丈宽的墙壁上。画满了妖魔。各式各样的妖魔,有的半人半兽,有的非人非兽,有的形式是人,却不是人,有的形状是兽,却偏偏有颗人心。五丈宽墙,画的也许并没有十万妖魔,却有只鹦鹉。血鹦鹉。妖魔们手里都有柄弯刀,刀锋上都在滴着血,滴成了这只血鹦鹉。血鹦鹉刚开始飞,飞向一个戴着紫金白玉冠的年轻人。一个很英俊,很温和的年轻人。妖魔们却在向他膜拜,就像是最忠实的臣子在膜拜帝王。难道他就是魔中的魔?难道这个看起来最像是人的年轻人,就是魔王?血鹦鹉也有它的臣子。十三只美丽的怪鸟,围绕着它,飞翔在它左右,有孔雀的翎,有蝙蝠的翅,有燕子的轻盈,又有蜜蜂的毒针。图画上的地方,就是奇浓嘉嘉普,画的就是那一天——那就是诸魔的世界,没有头上的青天,也没有脚下的大地,只有风和雾,寒冷和火焰。——那一天就是魔王的十万岁寿诞,九天十地间的诸魔都到了,都刺破中指滴出了一滴魔血,化成了一只血鹦鹉。十万神魔,十万滴魔血。古龙曾说:你看过了惊魂六记之后,你才知道原来文字表达的恐怖,比电视、音响所表达的更恐怖。
  • 作者:冰镇柠檬水
    【本文将于11.19号,星期日入v,入v当天有万字更新掉落,还请小天使们多多支持一下】扶苏死后本以为会魂归天地,却未曾想会再次睁开双眼。好消息是他死而复生了。坏消息是他的复活点在别的世界。然而最离谱的还不是他的死而复生,而是他必须要走剧情,出演世界意识给出的古早玛丽苏剧本,以此获得足够多的知名度与信仰来催生这个不稳定的小说世界转为真实世界。值得庆幸的是他不是一个人在奋斗,但令人悲痛的是他们最后都失败了。被绑来走剧情的扶苏几人开始摆烂,笑死,就那狗血古早玛丽苏文能拯救世界才有鬼了。世界意识痛定思痛,最终决定搞联动,他们要引入当下热文小说,来吸引粉丝来观看,进而增加热度。甚至为了避免再次失败,世界意识还大出血为自己找来的这几位糊咖一人搞了一个强力外援联手出场番外,强行苟长热元素番外来续命。糊咖一号扶苏看着眼前的外援,他颤抖着缓缓跪倒,不敢置信道:爹你怎么了爹!嬴虽然外表变小了,但头脑依旧灵活的七岁半政:……糊咖二号刘据缓缓闭上双眼,转过身去不忍直视:爹你糊涂啊!刘彻:???糊咖三号李治纠结的看向他七岁半的爹,又看向一旁缩水严重的阿武,最后目光落在了和他年龄相仿的女儿身上。糊咖四号跟亲爹差不多大的太平痛苦面具,她说自己不是故意的,她爹地会相信吗?李世民:所以究竟发生了什么?武则天:太平,这里是哪?朱元璋:怎么是你在这?我的标儿呢?我的允炆呢?糊咖五号朱棣目光漂移:我母鸡啊番外一娃综——正道的光照在了大地上!番外二兽人——我们互相带飞了对方!番外三规则怪谈——遵守规则,推翻规则,创造规则!番外四星际ABO——人类性别再进化!番外五丧尸——丧尸才要007!番外六修仙——修仙?不,我们是社会主义接班人!番外七精神病院欢乐多——呦!你们也进来了?更多番外待补充,番外可能不按照顺序进行排雷:1.逆向带崽,孩子们体会带崽的不易,亲爹妈体会被带的艰难。2.平行小世界,世界意识刚刚诞生,祂是个智障,审美还在古早言情那时候,所以祂之前选的剧本都是古早言情。3.沙雕带崽文学,请勿较真,没有什么正经历史科普,考据党勿入,本文是混邪乐子人的天下。4.文很雷人非常雷,所以不爱请离开,请勿互相伤害,谢谢。
  • 作者:柠檬
    季南堇从来没有想过,闪婚这种事会发生在自己身上,本以为只是各取所需,谁知对方竟要求她履行妻子的义务,说好的不近女色呢?听说某人要离婚,贺之樟冷笑:所以你觉得我花这么大代价娶个老婆,只是为了让她有机..
  • 作者:春风榴火
    20岁以前,陆嫣是个被老爸放在手掌心里疼爱的娇气富二代,直到她爸陆臻被对手算计,一夜破产。 算计陆臻的男人,名叫沈括。 江城无人不知的冷血新贵。 这个狠绝冷戾的男人,不仅干掉了陆臻的公司,还把他的女儿陆嫣抢回了自己的豪宅。 一次意外,陆嫣重生,竟然回到了老爸的年少时期。 她眼睁睁看着她稳重的总裁父亲,跟一帮不羁少年们浑在一起,笑得张扬恣肆。 而他攥着沈括的衣领,轻拍他的脸 来,叫声爸爸听。 谁都知道,七中有两个惹不起的男人。 陆臻,豪门贵子,嚣张跋扈,好勇斗狠,坏到了骨头里。 沈括,一穷二白,沉默、隐忍,拳头硬,骨头更硬。 两人是水火不容的死对头。 最近同学们发现,校草陆臻最近身边跟了个丫头,容貌和他九分像。小丫头撒娇卖萌一把好手,问他要起钱来,更是毫不手软 爸,裙子不够穿了。 爸,唇膏出新品了。 爸,那个手链我好喜欢哟。 陆臻气急败坏把钱甩给她:最后一次,别再跟着我了! 后来,小丫头就真的不再跟着他了,他还挺不习惯,直到看见死对头沈括将陆嫣按在墙边,冷声问:喜不喜欢老子? 小丫头吓得快哭了:喜、喜欢。 陆臻肺都要气炸了 搞我女儿,你照样要喊我爸爸! 沈括:爸爸。 陆臻: #精心养大的白菜被死对头拱了,老子好气!# 冷漠少年vs软萌娇气破产富二代少女 【正能量,相互救赎,积极阳光,转型时期社会新风貌】
  • 作者:列夫·托尔斯泰
    托尔斯泰卷秩浩繁的长篇小说。场面浩大,人物繁多,被称为世界上最伟大的小说,成就非凡。《战争与和平》问世至今,一直被人称为世界上最伟大的小说。这部卷帙浩繁的巨著以史诗般广阔与雄浑的气势,生动地描写了1805至1820年俄国社会的重大历史事件和各个生活领域:近千个人物,无数的场景,国家和私人生活的一切可能的领域,历史,战争,人间一切惨剧,各种情欲,人生各个阶段,从婴儿降临人间的啼声到气息奄奄的老人的感情最后迸发,人所能感受到的一切欢乐和痛苦,各种可能的内心思绪,从窃取自己同伴的钱币的小偷的感觉,到英雄主义的最崇高的冲动和领悟透彻的沉思— —在这幅画里都应有尽有。(斯特拉霍夫语)作家对生活的大面积涵盖和整体把握,对个别现象与事物整体、个人命运与周围世界的内在联系的充分揭示,使这部小说具有极大的思想和艺术容量。这是托尔斯泰创作的第一部卷秩浩繁的长篇小说。作者把战争与和平,前线与后方、国内与国外、军队与社会、上层与下层连结起来,既全面反映了时代风貌,又为各式各样的典型人物创造了极广阔的典型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