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美莉卡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各地气温都不一样,男主当流浪汉的时候正好是冬季。
天气寒冷,再加上手里没钱,男主只能学着其他的流浪汉翻垃圾桶。
还没等他翻到什么有用的东西,就被一个流浪汉发现,要求他去别的地方,这片的垃圾桶,是他的。
晚上实在太冷,就只能睡在下水道口上。
冬天大家都用热水,下水道口的温度相对还能热点。
好在第二天,他发现了一个野生的帐篷,而它的前主人死在帐篷里。
也是在这里,他认识了更多的流浪汉,学会怎么当个合格的流浪汉。
他也问过他在国内听过的那些令人向往的传说。
“房子?哦,当然有。”
一个胡子拉碴的流浪汉给他指,就在距离他们帐篷不太远的地方,有个看起来有点破旧的房子。
“如果你想,你随时都能进去住。”
看看房子,再看看他们根本就不能抵挡寒冷的帐篷,男主好奇他为什么不去住。
“如果你在那房子里住的时间太久,房子就属于你。”这简直太好了,男主心里一阵激动,那些人没骗他!
“之后你就需要每年交住房险,房产税,那套房子每年差不多交两万美元吧,谁知道呢。”
“那房子不是我的吗?为什么我还要交钱。”
“哇哦,这是个好问题,我不知道。”流浪汉嘲讽地笑笑。
“那我就住几天。”
“当然也可以,只要房子的主人不回来就行,不然你就要小心嘣!私闯民宅是可以开枪的。”
免费的吃的当然也有,不过要等好心人发,还要消息灵通,不然等到的时候,什么也不剩。
免费医疗当然也有,不过你最好能抗到见医生的时候,病还没好,人也没死。
“哦,还有一个特别好的,如果你真的想挣钱,我知道,最近有一家医药公司在招实验人员,包吃包住。”
男主还是有自知之明的:“实验人员,我这样没身份没学历的,去不了吧。”
“嘿,兄弟,只是吃药,是个人就能做,他们做出来的那些新药,要有人吃过证明安全,才能给有钱人用啊。”
好家伙,这不就是小白鼠,还实验人员,说的挺高级。
流浪的这段时间,男主看到了对于一个普通人来说,阿美莉卡梦简直遥不可及,跟他们没有一点关系。
没有人在乎他们这些穷人,除非是想从他们身上得到点什么。
他想起,当初,他能考上大学,就是因为,国家在教育上挖空心思,他这样的村里娃才有学校上。
国家想方设法的让他们学习,又是为了什么呢?男主很迷茫。
他在流浪汉群体里也认识了一个黑人女人,她说话语速很快,她是刚从美墨边境偷渡过来,来追求美好生活的。
在她看来,她流浪,只是个过渡,很快她就会找到工作,然后找个阿美莉卡男人,彻底留在阿美莉卡。
可惜,她的这个梦想在某一天晚上彻底破灭。
晚上捡垃圾的时候,她被一辆车撞到,反复碾压后,最终死亡。
男主亲眼看到,当时不远处还有两个圆滚滚的警察,直到一切安静下来后,才慢慢跑过来,可能他们跑不快吧。
车里下来两个年轻人,一个白人,一个华人。
警察把他们带走了,没几天,两人继续在这条街上飙车。
这个年轻华人,就是另一个主角的儿子,男二家以前就是大资本家,50年,带着家里的金银珠宝跑到阿美莉卡。
他那整天不读书的儿子,靠着他捐款,成功进入名牌大学。
撞死人也没关系,多花点钱疏通疏通,这点钱,不算什么。
至于他自己,人年纪越大,就越是怕死,也怕生病,躺在病床上无可奈何的感觉,真的痛苦。
好在,大部分问题,通过钱,还是可以解决的。
他通过花钱,成功打进阿美莉卡本土的神秘组织外围,也是在这外围,他知道了很多事情。
包括怎样才能保持青春健康。
其实跟古时候王公贵族追求长生不老的那一套也差不多,换血,换器官,现代医疗更发达,这方面也会更安全。
他还亲自观看了一场手术,是给一个小富翁换肾。
小富翁换肾的对象看起来是个偷渡过来的华人流浪汉,还挺年轻,医生说,他的肾会更好些,没有那么多的药物污染。
换肾,正常情况下是不会死人的,毕竟,人都有两个肾,缺一个,一般情况下还能活,只是生活费点劲。
可是他们做的这些事情,是不能公之于众的,所以,不管用的是他身上的哪个器官,他都必须要死。
听说他的身体相对比较健康,没
有过多污染,组织成员也很高兴。
“我要他的另一个肾。”
“我要他的皮,我要好好研究,他们是怎么做到永远看起来那么年轻的,不可思议。”
男二听着这群人就这么把一个人给瓜分了,就觉得,自己来阿美莉卡简直来对了。
在国内,有钱,他也做不到这么潇洒,当然要来资本主义社会这个有钱真的可以为所欲为的地方。
而这个倒霉蛋就是男主。
他觉得自己已经看透阿美莉卡,想着找机会偷渡回去,还没等他实施这个计划,就在一天晚上,被一群社团分子打晕过去。
醒来之后,只觉得腰子部位疼的厉害,人也没劲,昏昏沉沉的。
头顶亮闪闪的灯光,好一会儿才看到围绕着他的一群医生。
“我是个流浪汉,我没钱。”免责声明,给他看病,他可是不会给钱的,他也没要求他们帮他。
医生不说话,只是一味地做手术。
他的胳膊上连接着一根血管,他本来以为是输血管,后来才发现是出血管,有人正拿着高脚杯等着喝呢。
之所以让他醒着,是因为人清醒着,血液流通更快,更方便采血,同时,对于喜欢喝血的人来说,他们觉得,活血的功效比死血好。
男主觉得,他以前看过的《西游记》里的地狱,狮驼岭,也没有这里恐怖。
吴承恩要是来过这里,《西游记》的恐怖氛围说不定还能得到大幅度的提升。
写完的时候,李稻花就觉得,神清气爽,这里面,她还给那头猪安排了个角色呢,她人好吧。
欧阳远作为一个去过阿美莉卡的人,他幽幽地说:“所以,我们在阿美莉卡那段时间,体验到的已经是高于很多阿美莉卡普通人的生活了吗?”
“当然了,不然你以为呢?以我的收入和社会地位,在阿美莉卡至少也算个中产阶级吧。”
回想自己在阿美莉卡的生活,如果不是李稻花天天带他去唐人街吃饭,就酒店的那个饭菜水平……
之前在学校食堂吃的都比酒店的好,有荤有素,有菜有汤的。
“这真的是阿美莉卡底层人,甚至是大多数普通人的生活吗?他们就这么吃苦耐劳?”
就李稻花写的这些,欧阳远觉得,跟他们比起来,自己这个年纪,怎么睡得着的啊,还不赶快卷起来,一年内不把车队开遍全国就不睡觉。
在他看到的国内一些公知说的,阿美莉卡人更注重生活的品质,一天工作八小时,双休,生活悠闲,要什么有什么,想买什么买什么。
国内虽然一直在朝这方面靠拢,无奈,国家现在实在是困难,很多地方还没办法跟国外比。
公知嘴里,国内老百姓天天生活在水深火热中,除了吃苦耐劳,一无是处,老百姓只知道忍耐,根本不知道为自己争取自己应有的权利。
在李稻花文里,欧阳远都觉得,阿美莉卡老百姓简直就是勤恳朴素的旧时代奴隶翻版。
他不相信,不相信阿美莉卡人这么能吃苦耐劳,打过仗的都知道,李三柱就跟他们说过,阿美莉卡的大兵,可是一点都吃不得苦,娇气得很。
由此可得,阿美莉卡的老百姓肯定也是娇生惯养的,那群白人,就吃不了苦。
“你看看你,你不相信谁,也不能不相信维多利亚严选,那片大陆上的人民,可是在各种疾病和压迫下,经过层层选拔和淘汰,才留下的,最能吃苦耐劳的一批优秀基因,不能吃苦耐劳的,基因早就断了。”
倒反天罡了,欧阳远觉得自己的脑袋有点痒,挠了挠,感觉还是没用。
“我去洗个澡,我觉得我得冷静冷静。”
看到他这样,李稻花十分满意,想当年,她也是这种感觉啊,天塌啦,自己身上的中国民族传统美德,居然要被别人抢走了。
钢铁般的意志,他们居然真的有。
这稿子送到人民文学,本来还挺高兴,觉得李稻花终于恢复高产,要为大家谋福利的编辑,看完稿子,恍恍惚惚。
反复确认,这就是李稻花的稿子,还打电话给李稻花确认,就担心是不是有人恶作剧,或者是他是不是粗心大意,把稿子弄混了……
“对,是我,没错,《我在这里死去》,纯真情流露,你信他们个没出过国的,还是信我?”
你们我是哪个都不敢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