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嗲

别嗲

作者:云水迷踪 状态:完本 日期:09-02

【下本开《意外投喂魔王之后》,下下本开《桃花鸿运》,欢迎点进专栏收藏~】【文案】(一)论一中最纯的爷们,哪个都越不过萧樾。人帅话少脾气臭,似乎天底下没什么事能让他弯一弯脊梁。直到他遇见12班那个盘靓条顺的嗲精妹妹阮芋,一口w省腔嗲得他鸡皮疙瘩掉一地,萧樾看到她都要绕道走。升上高二后,兄弟们突然发现,樾哥的口音好像越来越奇怪了?(二)在老家读书时,阮芋骄纵跋扈,是学校里的大姐大。转学之后,一切变得截然相反。新同学莫名其妙地非常宠她,无论她说什么,所有人都觉得软萌可爱,简直就是嗲精的化身。阮芋乐了:有这种好事?头一回碰上硬茬是在运动会第一天,她作为播音员,念了一篇写给高一9班萧樾的加油稿。广播结束时,她被人堵在墙角。阮芋同学,不会说普通话就不要玩什么播音。男生人高马大,周身压迫感凛冽,她当面刚不过,嘴上应得好好的,心里却想——敢惹我,你完了。运动会第二天,阮芋嗲力全开,一连念了6篇萧樾的加油稿。当天晚上,萧樾做梦都是她在耳边甜腻腻地喊他加油呀萧樾,努力努力向前冲~......这踏马谁受得了。【食用指南】1.骄纵嗲精Bking拽王,sc,he,微群像,高中阶段以学业为重;2.全文架空,遵纪守法,理智留言,切勿联系现实,婉拒一切写作指导,弃文不必告知,作者女主控,攻击女主的评论会予以删除,谢谢!【预收《意外投喂魔王之后》】【文案】群玉在不周山下认识了一个年轻剑客,因为他性格温柔,做饭特别好吃,群玉缠了他一路。剑客是个独行侠,无宗无派,以除魔卫道为己任,唯一的爱好是做饭,唯一的弱点是对夸他做饭好吃的人束手无策。群玉跟着剑客来到恶灵山,搭锅烧汤时,正巧碰上修炼千年的大魔头横空出世。魔头:我乃恶灵宗万魔之首,尔等喽啰有幸做我出世后第一餐,还不立刻跪下感恩戴德?说完哈哈大笑,周身散发的狂风正好吹翻了剑客给群玉炖的萝卜鲫鱼大锅汤。剑客挡在群玉身前,却见她盯着洒落泥地的大锅汤,双眼陡然一红,汹涌的魔气遮天蔽日,一时间昼夜更替,万物低伏,吓得大魔头不敢喘气。而她开口时,嗓音仍然清甜如玉:妈的,最烦装逼的人。……呸,装逼的魔。传言,唯有不周山下封印的魔王峮狱,曾炼成万年邪神之身,可将魔气收放自如,弑魔神剑遇之亦分辩不出。群玉身后,剑客忍不住摸了摸随身多年、曾给群玉砍牛骨刮鱼鳞切葱剁蒜的弑魔神剑:......神剑:弑魔千年名震江湖,一朝做饭清誉尽毁QAQ【食用指南】1.误把魔王当软妹,一心一意来投喂;2.甜爽文,强强相遇对着装弱,感情部分较多,女主生而巅峰,金手指大开;…

最新更新第10章 萧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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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天中午12点更新女主版:我叫朝曦,是一只小乌鸦,住在黑山谷,平生所求不过是温饱与阳光。可即便是这样的愿望,也如同黄粱美梦,遥不可及。我的族乌们被囚在不见天日的山谷中充当劳工,过着朝不保夕的日子,日渐衰亡。我的好朋友因为莫须有的罪名被凤族杀害,倒吊放血。为求生路,哥哥诱杀了一只凤凰,喂我吃了一颗凤凰内丹,对我说:小曦,你走吧,离开黑山谷,去找扶桑神木。只要找到了扶桑神木,族乌们就得救了。如果找不到也没关系,自己在外面好好地活下去。我带着全族的希望离开了黑山谷,立誓一定要找到扶桑神木,回去救哥哥和族乌们。谁知出师未捷就遇上了神族四皇子的两名手下,他们说我是金乌,我的血能解四皇子身中的寒冰之毒,将我抓了去。我见到了神族四皇子玄度,他是个俊秀的银发少年,浑身凝着一层冰壳,皮肉都冻得皲裂了,却还没有死。他的手下将我推到他面前,说:殿下,这是金乌后裔,她的血对你的伤势定有裨益,你快将她吃了。冰雕一样的少年掀起结满白霜的长睫,浅蓝的眼眸剔透如深海浮冰,冷冷地向我望过来。男主版:那日我身中寒冰之毒,皮肉皲裂经脉寸断,痛苦不堪。但在过去的一千年中,这样的痛苦我早已经历过无数回,我知道自己能熬过去,时间长短而已。小峭与不周捉了只乌鸦来,说她的血有用,让我吃了她。小乌鸦的人形长得乖巧软萌,一双眼睛又大又亮。我不想吃她。可她害怕我会吃她,主动将手腕递到我嘴边叫我吸她的血。盛情难却,我就尝了一点,没想到竟真的有用。一千多年,我头一次寻到了能缓解我冰火灵力对冲之痛的灵药——一只小乌鸦的血。我许她在我殿中筑巢。她小心翼翼地讨好我,经常送我一些树叶石头之类的杂物,感觉有些笨笨的。我体谅她是一只鸟,渐渐习惯了她笨拙的陪伴。她爱看书,我搬空了神族的藏书阁。她爱吃果子,我摘光了神后的果园。她杀凤凰,我替她善后。她满了三百岁,蜕变成一位双眸烈焰飞逸的美貌少女。我才知道,她不是普通的金乌后裔,她就是一只金乌,为神鸟族忌惮,为神族觊觎的金乌。我想保护她,只能更加勤奋地修炼。她却觉着自己羽翼已丰,开始在朋友的协助下尝试逃跑。我将她抓回来,藏起她的羽衣,这样她就不能化身金乌飞走了。担心她无力自保,我送她心口最坚硬的逆鳞做护甲。她变得乖巧,再不提离开之事。我们一起看书,一起修炼,日渐亲密,形影不离。我以为她会永远陪着我,直到那日,她将我诱入陷阱,重创我失了逆鳞的灵体应龙,对我剖心夺丹。我方明白,什么做小伏低柔情蜜意,都不过是她用来蒙蔽我的手段而已。她没有杀我,逃走之前还将逆鳞还给了我,说待她做完必须要做的事,会回来找我。我不在意。她不来找我,我也会去找她。她死定了!事业脑女主恋爱脑男主成长逆袭征文天生我材,其必有用的参赛理由:女主是一只金乌,因拥有太阳真火从幼年时期就一直遭到各方势力的觊觎与追杀,似乎她存在的意义,就是成为火神祭品。她不认命,就算要死,她也只会死在反抗强权、为自由和平等而战的战场上。自己的人生价值,绝不由旁人来定义。虽然历经艰辛,但最后,她成功了。阅读说明:1、作者文案废,看正文吧。2、成长故事,人物开篇可能都不完美,介意慎入。3、可能有雄竞场面,介意慎入。4、想到再补充。
  • 作者:捉星星
    预收文:《和死对头先婚后爱了》一个傻缺小少爷报仇结果把自己套牢的故事。 阮成白对于穿书不屑一顾,直到他穿成了书里的炮灰配角,被男主厌弃的未婚夫。 穿到了原主跳楼逼婚的那一刻。 顾墨渊:呵,你跳下去,我就娶你。 阮成白:(他怂了,先下来再说) 万万没想到,他踩滑了,拉着顾墨渊一起跳了楼。 他轻伤,顾墨渊重度摔伤,成了植物人,这下好了,被总裁家人逼着结婚了。 离了主角就不能活了?对于阮成白来说,不存在的,虽然身是美人受,心可是纯1。 他吞并了顾墨渊的大半产业,看上了顾墨渊的主治医生。日常撩医生。 顾墨渊意识在两月前就清醒了,他在等待自己身体恢复。一步步收复了自己的产业,只待收网。 阮成白日常来给医生送玫瑰花,手下给他打了一个电话,说手底下全部项目都被人拦截了。 阮成白发怒,谁吃了豹子胆。 推开病房门就看见了他那吃了豹子胆的植物人老公醒了。 阮成白:。 皮且戏精能屈能伸美人受VS心口不一傲娇总裁攻 同性可婚背景。有生子。1v1,双洁。文笔小白,拒绝考究,逻辑已经长翅膀飞走啦。 预收文:《先婚后爱》 你看看你程慕哥哥。 这句话像紧箍咒一样念叨了二十年,不出意外,韩祺还得听上好几十年。 世上最可怕的不是仇人,而是家长口中那个别人家的孩子,永远生活在他的光环下,就连喜欢的人都对他来了一句。 你太幼稚了,我喜欢程慕那样成熟稳重的。 韩祺听完后恨不得托马斯旋转,把程慕绑火箭上点燃发射,最好一辈子都消失。 可惜不能,因为程慕妈妈和他妈妈是铁闺蜜,还是不锈钢的那种,一点渣都不带掉的。 这让韩祺很绝望。 后来程慕被人下药,路过的他倒霉了。 醒来后,韩祺恨得牙根儿痒痒,小眼睛嘀溜转,想到一个绝佳的报复方法。忍着一身伤痛,爬上了窗台,等程慕醒来。 程慕醒来,看见的就是这一幕,韩祺穿着皱巴的睡衣,暧昧痕迹尽显,眼眶红肿,愤怒的指责他。 程慕,你个王八蛋,你居然敢欺负我,我要打电话告诉我妈。 韩祺嘚瑟的发挥演技,自以为拿捏住了程慕的把柄,却没想到程慕当即通知父母结婚。 韩祺找朋友商量,朋友告诉他。 如果恨一个人,就把宠坏的女儿嫁给她,闹得他鸡犬不宁,绿云罩顶,钱财尽失,尊严扫地。 但韩祺没有兄弟姐妹,那就自己亲自上吧。 韩祺作天作地,让程慕丢了面子,失了钱财,他觉得报复够了,婚礼当天想跑掉,却被程慕死死的抓住,冷笑的对他说道:你闹够了就想跑,哪有这么轻松的事。 韩棋很生气,却又跑不掉,更惊恐的是,他得了绝症,肚子居然一天天的大起来了。 傻缺任性哭包小少爷受vs虚伪无情冷漠总裁攻 排雷:1:攻受均有缺点,不完美。 2:狗血,同性可婚背景,受生子。 3:文笔傻白,逻辑放飞,介意勿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