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温柔男二he

和温柔男二he

作者:宁鹊 状态:完本 日期:09-02

【日更中,不时掉落双更】苏若若穿成仙侠文的炮灰女配,救了个长相非常不错的路人甲。苏若若穿进来的时间太长,系统已经没电下线了,导致她两眼一抹黑,根本不知道谁是谁。担心这个路人甲是某个重要角色,但又不忍心不管,因此苏若若对他格外上心,把人养到能下床走动,就赶紧将人放走了。可这人偏就不走,默默跟在她身后,下雨给她撑伞,晚上给她做饭,过生辰送她雕花簪子,有妖兽来袭就保护她,还说什么要以身相许之类的俗话。苏若若:这很难不心动。两个人就差捅破那层窗户纸,系统才迟迟上线:宿主,你身边的这个人,是痴恋女主而不得,因此黑化,最终自刎的男二。苏若若:……后来,女主找上门来,苏若若借口离家,面上挂着轻松的笑意,一转身眼睛却红了。按照剧情,他会跟女主离开,开启属于他们的爱恨情仇,这一切都与苏若若无关。雨幕连绵,苏若若坐在离家不远的地方,忽然感觉雨停了。她抬头一看,他正为她撑伞,温柔的眼睛望着她。若若,咱们回家了。ps:苏若若x谢玄(小溪)男主有病弱、破碎感、柔弱不能自理等属性,不定时发作男主战斗力很凶残,对女主特别温柔!特别忠犬!有时会有gb情节,病美人被压之类的(。男主没喜欢过原女主,没有雌竞不是纯感情流,也有打怪剧情1v1,he——放一个预收就跑:《白月光不想被祭天》姜鱼是一个大门派的天才小师姐,有一天她忽然做了一个梦。她梦见自己其实是一个话本里的短命白月光,而废柴小师弟才是龙傲天男主,他在未来会将她视作心上人,她会在小师弟打boss的时候祭天,成为他心里无法磨灭的白月光。姜鱼:笑死,我活着影响你输出了?为了改变命运,姜鱼决定在他面前自毁形象,坚决不让他爱上自己。男主日常修炼,姜鱼折了他的配剑;男主日常吃饭,姜鱼掀了他的饭桌。男主:小师姐在磨练我。男主进入秘境,姜鱼抢了他的人头,夺过他的战利品占为己有。男主:小师姐在激励我。男主应战boss,姜鱼立马卷了法宝跑路,让他一个人去找死。男主:小师姐是想让我成长,她好爱我。姜鱼:……有大病?后来,姜鱼:终于不是需要祭天的白月光了。门派其他人:是的,你成了小师弟心口的朱砂痣。姜鱼:???#女主视角:好险,差点被爱上##男主视角:我的刁蛮女友#小剧场:修真界某论坛上出现这样一个帖子:楼主:我亲爱的小师姐今天同意我入赘别人家了,有点心碎碎,她为什么要同意?回帖:可以考虑分手了,她根本不爱你楼主回复:她超爱ps:姜鱼x晏初暴娇小师姐x热血小狗本文构成:60感情+40剧情/燃/微群像/,不是纯甜/沙雕男主是典型龙傲天,摔摔打打是常有的,前期有很多战损小狗出没,但龙傲天永不服输,后期会越来越强小狗有一定黑化几率,有可能会变成疯批醋精小狗1v1,sc,he…

作者的其他小说
  • 作者:宁鹊
    他是主人的专属傀儡。主人是一个有名的邪道妖女,她带着他神挡杀神,佛挡杀佛,搅得众生苦不堪言。他只是她的傀儡,是她无聊时的消遣,是她寻仇时的刀,是她无助时的救赎,就算是日夜陪伴,也只能是个属于她的物件。他想,他没有心,本该如此。可是,当主人身边出现了其他人时,他竟然感受到了强烈的抗拒之意。他只属于主人,因此,主人也应该只属于他。ps:狗血天雷玛丽苏,二人转恋爱文恶女x酷哥无机质AI傀儡觉醒自我意识爱上主人的烂俗梗文案男主视角,正文女主视角——放个预收——《我那大妖夫君柔弱不能自理》江芙是一个平凡又快乐的捉妖师,工作的闲暇,还要保护一下她那柔弱不能自理的凡人夫君。只是最近,总会发生一些奇怪的事。比如,她被无良同门当成活靶子引诱妖物,即将被撕碎时,妖物突然转向去攻击同门,血雨飘洒,她却周身干净。一转头,夫君在为她撑伞,关切道:阿芙捉妖辛苦了,饭都做好了,我们回去吧。比如,妖物作乱,她给夫君施了结界,叮嘱他千万不要离开圈子,转身去搬救兵。谁知救兵刚来,那群妖物不知为何都消失了,夫君安安静静等在原地,含着浅笑。不愧是我的阿芙,好生厉害,妖邪见了你,都不敢近身。江芙:……虽然但是,她也没有那么厉害吧???直到后来,万妖降世,江芙接到命令,不得不上前迎敌,并给夫君打点好跑路的细软,一转身,却看见夫君从血海中缓步走出。周围尸横遍野,他的神色却慵懒疲倦,脸上还残存着血迹,朝着江芙招了招手。阿芙别怕,我是你的夫君,会对你手下留情的。江芙:!!!救大命我就说有哪里不对!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酒味的榴莲
  • 作者:战西野
    前世,她是地位尊崇的天命帝姬,却在大婚前夕,遭遇背叛,自焚而亡! 重生为破落世家的废柴弃女,受尽欺凌,而害她之人却已高高在上,享尽风光! 一朝重生,凤唳九天! 驭神兽,凝原力,通医毒之术,掌人神生死! 她发誓:要让背叛欺辱过她的那些人,受尽折磨,百倍还之! 他是孱弱温润的离王殿下,也是手握天下的暗夜君王,唯独为了一个人倾尽生生世世。 他承诺:要让他唯一爱过的那个人,平安喜乐,永世欢愉。 她以为这一路必将充满血泪,却不知等待她的,是一世预谋已久的盛世豪宠! 小剧场: 1 开始,人人都劝:离王殿下,楚家弃女配不上您! 后来,个个都嘲:孱弱世子,恁配不上天命帝姬! 最后,众人喟叹:帝君,您这是何苦来哉? 他淡笑: 她在云端,本王便去云端,她在尘埃,本王便入尘埃。 为她,前生不苦,余生皆甜。 全文苏爽甜极,欢迎跳坑!
  • 作者:舒书书
    【专栏《海军大院娇娇媳[七零]》求收藏】 苏瓷一直在不同时空位面之间穿梭,靠捡漏和修复古董富甲一方。结果系统意外报废,她错穿进了七十年代,成了一个与自己同名的小姑娘。 小姑娘是个长相精致漂亮的小哭包,有三个哥哥一个弟弟,三个姐姐一个妹妹,家里穷得快要揭不开锅,还常常受人欺负。 苏瓷: 坑老子的系统! 好在,她其他的金手指都还在。 在这个特殊的年代,许多惊世宝贝在普通人眼里都是破烂,于是苏瓷怀揣鉴宝和古董修复两项绝技,从头开始了她的捡破烂暴富之旅 * 吴巧艳死后才知道自己活在一本书里,那个她眼红了一辈子的邻居叶苏瓷就是女主,她仅凭主角光环一路哭哭哭就哭成了人生赢家。 重生回来后,吴巧艳专心致力于破坏叶苏瓷的气运,抢她前世的富豪老公。 结果破坏着破坏着,前世那个靠嫁人走上人生巅峰的叶苏瓷,这辈子居然自己暴富成了超级大富豪,而她抢来的男人,一辈子是个二流子。 吴巧艳一口气没上来,被气死了。 女主武力值爆表碾压一切 日常向爽文,有感情线 每天傍晚六点更新 —————————————————— 预收《海军大院娇娇媳[七零]》求收藏 从快穿局退休后,薛珍珍回到了自己的二十岁,此时她刚好从乡下来到海军家属大院,成了随军家属。但因为脸肥身胖皮肤黑,没读过书不识字,并一身的乡村土气,一来就成了大院里茶余饭后的笑话。 大家都在等着看,她什么时候拿一纸离婚书打包裹离开军区大院。 结果等着等着,薛珍珍竟然肉眼可见地变瘦变白,变得精致娇美又可人了。穿着一袭掐腰身的碎花布拉吉,成了军区大院里最亮丽的一道风景,挑个水都能吸引无数目光。 那些笑话过她的人,再也笑不出来了,只说——大院的水是真养人啊! 薛珍珍自揣丈夫也嫌弃自己,于是主动提:我没文化不识字,配不上你,要不我们离婚吧。 结果丈夫脸色正得不行,拿来一套崭新的小学课本:从今天开始,我教你识字。 薛珍珍:???
  • 作者:北海乔
    叶小池来到洛川,本以为要重拾旧业忙着给人看病,谁知她走了另一条路,这是什么节奏? 七大姑八大姨不应该是传说中的极品吗?这么关心为哪般? 还有那位,什么婚约?当是古代? 我来是发奋图强的,不是当灰姑娘! 有cp,现实向剧情文,掺杂些家长里短。
  • 作者:薄荷青提
    【预收《摄政王的金丝雀罢工了》、《诱君欢》有兴趣的宝贝可收藏。微博@薄荷青提w】皇上有位白月光,为她虚置后宫,视三千佳丽如无物。作为其中一位美貌摆设,容妃娘娘只有一个心愿——漂漂亮亮当摆设,舒舒服服爬大墙!不过这墙未免有些太好爬了……权倾朝野的淮阴王平生最恨官吏滥权,却让岭南荔枝千里遥送,只为博她一笑。名动天下的状元郎对她一见倾心,从此画中皆是美人倩影。清冷淡漠的桑侍卫为她情根深种,甘愿默默守护,成为一个没有姓名的影子。然而,冲冠一怒为红颜的王爷是她不欢而散的旧情人,府里藏着个白月光。风流多情的状元郎有断袖之癖,想借她挡住桃花。如此看来,也就忠犬侍卫最得她心。一番周折后,绝世嗲精终于将忠犬侍卫变作了裙下之臣。却发现……原来连他也是假的?!错把狼狗当忠犬,容妃娘娘心里苦。*少城主性情乖张,手段狠辣,城中无人敢惹。某日,公子游历回府,眉眼含笑,唇畔生花,竟是一派怀春之景。从此以后,问龙城少了个大煞神,千里之外的皇宫多了位桑侍卫。在容妃面前,他是温柔善良的绝世忠犬。背过身去,他又变回那个遇神杀神、遇佛杀佛的暴君。我是天底下最冷的冰,最硬的石,唯独与你一起,才会成为至柔的云。【食用指南】1.双洁,绝世嗲精心机深沉后妃x外皮忠犬内里狼狗侍卫2.男主桑落,前面十几章戏份较少,因为女主海王,感情线丰富
  • 作者:爱喝陈醋
    书中角色降临现实!他们不约而同的得到一个任务!制裁挖坑不填,通过天降灾难制造烂尾的无良作者!只要杀掉作者就能回到自己的世界中!反了反了!我可是创造你们的神啊!你们凭什么杀我?你们怎么敢的啊
  • 作者:脚滑的喵
    她就不该相信丑丑的花言巧语!什么带她去穿越时空看看古代的繁华盛世,她怎么就忘了丑丑是朱厌!这家伙是有名的凶兽!出则大兵!唯一庆幸的是它有个本命空间,虽然出来的时候准备的不齐全,至少不用担心被饿死。看她一个现代千金大小姐,如何在乱世用努力求生……PS:已有近一百五十万字小说《穿越古代去逃荒随身带着时空门》,书荒可以看看。
  • 作者:李冬狗
    老家又是很久没回去了,总是想回家,可回去了又更深刻体会老家早没了,连同心里的也是。老张虽然是棵参天大树,但他的子女也和老家山里的所有子女一样,像蒲公英那样,每一阵风起,都是每一个孩子的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