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花吟

剑花吟

作者:忆文 状态:完本 日期:09-02

乌云流动,残月无光,已是子夜过后。气势雄伟,耸拔嵯峨的太华山,完全被黑暗吞噬了!落雁,云台诸峰环绕下的仙狐谷,更是晦暗漆黑,伸手不见五指。谷中荆棘丛生,荒草及膝,古柏畸松,随风晃动,好似待人而噬的怪物。这是一座猎户樵夫望而止步的恐怖绝谷,多少年来没人敢入谷口一步,也没有人知道谷中真实的情形。因为,凡是冒险进入谷中的人,便永远失去了他的踪迹。…

最新更新第二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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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斜阳西下,彩霞似火,映得卧牛山抚琴岭下的一片广大枫林,也恰似一片熊熊烈火。这片广大无际绵延数里的枫林,正是卧牛山远近闻名的赤枫壑。赤枫壑中古枫数千,秋霜尽赤。每当夕阳斜下,更是艳如火海,格外地显得绮丽、壮观、醒目。赤枫壑不但为武林黑白两道的英侠雄豪所常道,就是方圆百里的百姓也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因为,这个风景如画的所在,早已被人们说成了恐怖骇人、离奇神秘,令人望而生畏、临而却步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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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编编商量后决定,本文将于本周六(6月12号)倒v,倒v章节18-61章。 【作者专栏求收藏,无特殊情况日更,有事会请假】 预收《远风知我意》《您的好友下线啦》,点进专栏可以看见,感兴趣的宝贝可以先收藏! 本文文案: 程思乔来到南城的第一天迷了路,被几个吊儿郎当的小混混纠缠,任性大胆的她趁着对方不注意,冲着为首的谢辰打了一拳。 本以为不会再见面,结果第二天先是和他成了同桌,然后被亲妈带到多年不见的闺蜜家,再一次见到了冷淡散漫的他。 双方家长热情地向对方介绍自家孩子。 谢辰成绩很好,一向勤学上进,你要和他学习,你应该还记得,你们可是青梅竹马啊。 思乔妹妹从小乖巧文静,以后成了同学,你可得好好照顾她,不许欺负她。 话音刚落,两人不约而同想起昨天的经历。 谢辰挑眉看向程思乔:......乖巧文静? 程思乔不甘示弱地回看过去:......勤学上进? - 陆淇风曾经大胆地问过谢辰:辰哥,你看乔姐这么漂亮,不考虑一下? 提起程思乔就头大的谢辰眼皮微微向上抬了抬,眼中藏不住的冷淡,世界上是没有女生了吗?老子喜欢她? 后来的某一天。 陆淇风和谢辰一起出去吃饭,对方穿着一套休闲装,懒散不羁。 只是手腕上的彩色橡皮筋有些违和。 吃饭的过程中还时不时用手拨弄,似乎在故意引起他的注意。 陆淇风终于忍不住问:谢辰,你什么时候也喜欢带这些花里胡哨的小东西了? 谢辰嘴角勾起一抹微笑,炫耀道:好看吧?女朋友的。 不等陆淇风追问,程思乔一个电话打过来,嚷嚷道:谢辰,你是不是又偷拿我的橡皮筋了! 陆淇风:...... 他指着路过的一个女生问:谢辰,你觉得这男的女的? 回想起当年自己豪言壮语的谢辰嘴角抽搐,别扭道:......男的。 万有引力定律中说过,自然界中任何两个物体都会相互吸引,正如我和你,穿越时空只为了再次相遇。 本书又名《那个爱戴小皮筋的一哥》《男朋友总是偷拿我的皮筋怎么办》《男朋友男女不分了怎么破》 胆大任性还戏精其实内心也很虚的假嚣张*嘴硬脾气坏其实也很善良的假高冷 -学霸学霸 1.甜文甜文甜文!超级甜!入股不亏 2.两个人熟悉之后还是很好玩的嘿嘿嘿 3.非典型青梅竹马,两人小时候有过短暂的相处时间 分割线————————————————— 预收文案《远风知我意》 乖巧貌美小记者*清冷宠妻律师 男主暗恋成真/漫漫追妻路/渣男前任追不上/超级超级小甜文 姜时意乖乖跟了祝时六年,也和家里闹了六年。 她以为祝时就是她的命中注定。 直到小别重逢那天的同学聚会上,姜时意亲眼看见一个张扬妩媚的女生挽着祝时手臂,对她冷嘲暗讽,终于对这段感情死心。 然后她在酒店门口遇见了一个陌生男人。 男人穿着笔挺的西装,气质不凡,精致的面孔比祝时还要强上几倍。 于是姜时意做了这辈子最大胆的事—— 她挽着男人的手臂回到聚会,笑容比从前更加温柔动人,向祝时说道:忘了和你说,我也有男朋友了。 一年后,祝时再次遇见姜时意,她依然明眸皓齿,眼中的温柔却全部给了身后的另一个男人。 祝时悔不当初,过去扯住她的手腕,语气诚恳:时意,我知道你们是逢场作戏,之前是我的错,回到我身边。 男人将姜时意揽到怀里,神情淡漠:祝先生,再来骚扰我妻子我就报警了。 - 宋远风是律师圈里的神秘大佬,生了一张颠倒众生的脸,鼻尖上一颗痣更是长的妖孽。 城内无数名媛对他青睐有加,想方设法地接近他。 可惜没人见他对哪个女人有过兴趣。 后来有一天,宋远风接受一次人物专访,被问到坚持时间最长的一件事是什么。 男人一身黑色西装,眸子里闪现出外人不曾见过的温柔。 我有一个暗恋的小姑娘,暗恋了整整六年。 采访放出,全城骚动,纷纷猜测宋远风口中那个暗恋了六年的小姑娘会是谁。 又过了一段时间,宋远风突然上了一档双人直播采访节目,人气爆棚。 女记者把握住之前的话题,隐晦地询问他与那个暗恋的女生是否有下一步进展。 一向清冷的宋大律师不自觉勾起嘴角,眼神满是宠溺:我准备和她求婚了。 他将目光转向一旁的姜时意,掏出一枚钻戒,单膝跪地。 时意,嫁给我好不好? 我会永远包容你的脾气,永远知晓你的心意。——宋远风 我从未想过会有这样一个人,能够无理由地永远站在我的身边。——姜时意 远风知我意
  • 作者:咕呱咕呱
    【喜欢请按个收藏吧】 世人都说修真界最美的女修是琥珀光的小师妹。 落花云台的人当场爆笑。 那是你们没见过我落花云台的宋娴宋师姐! 琥珀光当场和落花云台打了一架。 盖因这位据说美得惊天动地的宋师姐连个人影都没有就吹第一。 落花云台都是骗子! 落花云台风评被害,而宋娴宋师姐还在老家咸鱼躺。 这是宋娴给祖母守丧的第三年,还有一月就要返回宗门。 寡妇门前是非多,被退亲的小姐门前是非也多。 那些本属于书中女主的前未婚夫,对家师兄,古怪仙君看她的眼神似乎都变了。 不幸穿成书中恶毒女配的宋娴看着他们就心惊肉跳,这些女主的男人伪装得再好内里都是疯子。 宋娴只想做条不上进的咸鱼罢了。 天降仙君笑道:不不,我不是疯子,我只是想让你上进。 一年后仙君又笑道:不不,我不是想让你上进,我只是想和你成亲。 一句话剧情:老实人不和疯子玩。 阅读指南: 1、我流随便修真,打打妖魔鬼怪,男多女少修真界,一切为了苏服务。 2、沙雕,糊弄型懒散咸鱼女主。 3、女主全修真界最美。 4、美人只有最强的疯批才能拥有。 5、1v1 预收文 【传说我有男友之后】 身为一本校园玛丽苏文里的路人女配,奉雪一直旁观着万人迷女主与各色男主的爱恨纠缠。 有时在路上碰到男女主,奉雪就会调头避开,省得卷入一些狗血桥段里。 只是有一日,奉雪去上课时,碰到了一场意外。 有人过马路时差点被车子撞到,奉雪上前拉了一把。 没拉动不说,还不慎撞到了那人怀里。 在旁人看来,这就像一场浪漫的街头拥抱。 这一瞬间,就被人拍了下来,发到了学校的论坛里。 【奉雪好像有男朋友了。】 那一天起,风云骤变。 你不是对恋爱没兴趣吗! 你为什么要对他伸手? 你明明连看也不看我一眼,那个人,那个人你却 那我为什么还要远远看着你! 那些骄傲又优秀,平日对奉雪冷淡又疏离的男主们,瞬间变了样子。 激烈的,暴怒的,阴郁的,粘稠的情感铺天盖地席卷而来,要将奉雪吞噬。 奉雪这才后知后觉,依稀,有些发现。 万人迷竟是她自己。 可是对于奉雪来说,从始至终只有一个目标: 【以第一名的成绩通过AS考试,才能回家。】 - 阅读指南: 1、万人迷,女神不自知女主,大家心目中的高岭之花。 2、苏爽狗血汪汪汪! 3、所有人都爱女主是大前提。
  • 作者:绮白
    天若不爱酒,酒星不在天。地若不爱酒,地应无酒泉。 与世无争的枫陵镇,民风淳朴的华城,不管锦儿愿意与否,她终究要踏入京城,等待她的该是一个接一个展开的阴谋,一个接一个待揭的谜底。商战中的尔虞我诈,犹如小孩子办家家酒一般,骆家的灭门之仇,夺店之恨,不知何时得报。如何从一个家破人亡的孤女,华丽蜕变成御封酒窖的主人,时光流转,飞逝,静待。 谁要酿遍最浓郁的酒,谁要尝遍最够劲的男人?如果挡不住历史的车轮,是否可以不要延续仇恨?
  • 作者:厘梨
    【强撩强宠,强取豪夺,不喜勿入】[男主前期是首辅,不要弄错] 御前新赐紫罗裙,步步青阶上鸾舆。 少女陆莳兰,冰肌丽色,姣美不可方物,却扮成孪生哥哥,入官场做起了御史。 自得其乐的她,发现自己似乎得罪了几个了不得的人物,个个是眼高于顶的重臣显宦和天潢贵胄。 但渐渐地,他们看向她的眼神变了 有一天,他关上她办公署房的门,薄唇贴在她白皙的耳垂,低低道:不知陆大人着上斓裙会是什么样子。 裹紧小马甲的绝色女御史,她当皇后的路,画风与别人不一样。 【强撩强宠,强取豪夺,不接受勿入】架空,男主男配强,男强女弱,不喜勿入,不喜点叉。 【注:男主,霍宁珘(zhou一声)男主前期是首辅,别弄错人了哟】 下篇:《塔尖的蜜果》 不少申城名媛,最想联姻也最想睡的第一名,无疑是蔺南期,权势赫赫,美貌吊打当红娱乐圈小生。 没有人知道,林稚水念大一时,就睡过学长蔺南期,随后分开了。 重逢的时候,林稚水刚回国,在朋友的酒会上,她被不知情的友人叫去给蔺南期敬酒。 蔺南期指尖烟雾袅袅,慢慢抬眸,掠她两眼,只拿杯子沾湿嘴唇意思了一下。 **** 后来,有媒体拿到照片却不敢爆料,一次是蔺南期在车里抵着一个女孩吻得难舍难分,一次是向来矜贵冷淡的男人因这女孩将人打到蜷地哀嚎。 大家都以为是林家的女儿手段高杆,某位与蔺南期交好的朋友却爆八卦:是男方不择手段。 骄傲洒脱小公举 x 表面性冷沉稳风实际占有欲MAX的邻家哥哥。
  • 作者:呵小猪
    战魂不灭,威震天下!乱世之中,我来彰显威名!别动,动也是死!这是继承马超英魂在诸天的故事。PS:一切设定以本书为主PS:半无敌文,主角不悲剧。
  • 作者:一年一更
    我叫苏牧,当你看到这句话的时候,人族已经灭亡了苏牧意外得到了一个日记本,日记本上的第一句话,就让他感觉毛骨悚然。万年前,万族入侵蓝星,全球进入高武时代,每一个人到了十八岁,都会觉醒天赋,踏上武道。这万年的时间,人族涌现了无数强者,在这些强者的努力下,人族在和万族的战斗中逐渐占据上风。可是日记本上却说,人族,会在十年后灭亡!而苏牧是唯一一个可以拯救人族的救世主!突入其来的大任,让苏牧很慌,幸好他觉醒了EX级天赋:死后复制,同时又在日记本的指引下,获得了SSS级天赋:回档十二小时!从此,他踏上了一条死亡无数次的无敌之路。叮,你已被人族叛徒杀死,复制成功,恭喜获得SSS级天赋:剑心通明!叮,你已被吞天蚁族杀死,复制成功,恭喜获得SSS级天赋:吞天食地!叮,你已被雷霆神族杀死,复制成功,恭喜获得SSS级天赋:混沌神雷!多年后,苏牧面对诸天万族,一剑挥出:这一次,该灭亡的,是你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