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王神婿

龙王神婿

作者:爆款老白 状态:完本 日期:09-02

五年戎马,龙王战神凯旋归来,却发现女儿病危,妻子被迫嫁人!爸爸,救我!呜呜……于是,战神一怒,惊鬼神!龙抬头黄河水倒流,虎归山血染半边天!手刃血仇,脚踩恶霸,萧战笑了,就是你,说我女儿是野种!?...…

最新更新第1857章 至宝

《龙王神婿》全文阅读

作者的其他小说
  • 作者:爆款老白
    他是谁?镇压十万枭雄的绝代狂神!世间秩序顶端的神话!他权势滔天、富可敌国、世间无敌!五年之期已到,遵师命,告别几位绝代风华的师姐,他出狱下山了!潜龙出渊,天下惊变,回归都市,却意外被身份非凡的未婚妻退婚。唯独她,牵起了他的手……这一刻起,江宁心中有了一辈子要守护的人,那就是她苏轻雪。
  • 作者:爆款老白
    他是谁?镇压十万枭雄的绝代狂神!世间秩序顶端的神话!他权势滔天、富可敌国、世间无敌!五年之期已到,遵师命,告别几位绝代风华的师姐,他出狱下山了!潜龙出渊,天下惊变,回归都市,却意外被身份非凡的未婚妻退婚。唯独她,牵起了他的手……这一刻起,江宁心中有了一辈子要守护的人,那就是她苏轻雪。
  • 作者:爆款老白
    五年前,她用清白救他,毫不后悔!五年后,女儿被骂野种,她被迫嫁人!绝望之际,战神龙王重回都市,手握滔天权势,百万大军君临天下!是谁,敢让我老婆嫁人!?都市生活千姿百态,且看战神龙王所向披靡!...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布丁琉璃
    (部分情节修改过,晋江正版无错漏;本文简体出版更名为《与岁长宁》,漫画改编平台为快看APP,详情请关注@晋江布丁酱)上辈子,虞灵犀从众星捧月跌落尘埃,被迫献给了摄政王宁殷。摄政王生得俊美无俦,可惜瘸了一条腿,是个扭曲狠戾、杀兄弑父的疯子。虞灵犀最怕的,就是他一边擦着手上新沾血迹,一边笑着对她说:灵犀,过来。嫁过去没两年,虞灵犀猝然身陨。她死后,宁殷不设灵堂,不治丧下葬,甚至疯得更厉害,屠戮满城血雨。一朝重生到十五岁,这时她尚是高高在上的将军府贵女,宁殷也还不是只手遮天的摄政王。咽不下这口气,虞灵犀带着侍卫找到了流落街头的宁殷,打算匿名揍他一顿,以报前世怨侣之仇。谁知气冲冲赶到现场,却看见瘦弱的少年蜷缩着身子正被人按在地上,即将被打断左腿。泥水裹着血水淅淅沥沥淌下,浸红了他阴鸷愤恨的眼睛……她才知,宁殷有着怎样可怜的过往。虞灵犀阴差阳错,前去揍人变成了前去救人。没办法,她只好收留小可怜,并努力将他教导成身心健康的正直青年。谁知教着教着,小可怜看她的眼神越发幽沉奇怪起来。男主文案:宁殷如野狗般最狼狈的时候,是虞灵犀将他捡了回去,在他阴暗扭曲的世界里凿开一线天光。于是他拭净鲜血,收敛爪牙,努力学着成为她所期盼的那等良人君子。就当他以为能永远拥有她的笑颜时,等来的却是她的挥手告别。你如今文德兼备,快回宫去做王爷吧。她笑得温柔而又残忍,我也要准备嫁人啦!温润霎时褪去,还未来得及送出的玉簪扎破掌心,鲜血淋漓。他笑着给她簪上带血的玉簪,哑声近乎疯狂:我这条命贺你新婚,如何?娇娇贵女疯披美人阅读指南:1.男主前期是个十足的美强惨疯批,没有正常人的感情,不要对他抱有过高期望。2.女主重生,前世另有隐情,两人都只有彼此。3.原名《拯救美强惨少年》,剧情只为感情服务。4.整体救赎向甜文!救赎向!(划重点)————————————下一本《始乱终弃了病娇竹马后》求收~文案一:晏晚晚生来就被种下情花咒,灵海残缺,情窍泛滥,注定要成为逍遥境里一颗惊世骇俗的恋爱脑。按理说此咒也没什么凶险,无非是让她控制不住多情一点,见色思迁一点,捡了个漂亮的小可怜做童养夫后又抛弃他,转头迷上了根骨绝佳、天纵奇才的仙门第一剑君。却不想那心灰意冷的童养夫挥剑斩情丝,原地顿悟飞升,成了三重天上矜贵无双的玄溟神主;而她光霁月明的未婚夫却手持长剑,眼睁睁看着她死在猎杀阵中,受万剑穿心之痛。晏晚晚从噩梦中惊醒,赫然发现自己竟回到了三年前,她的族人被万妖围剿、生死存亡之日。和我结亲,我可助你。凛然正气的第一剑君挡在她面前,抛出了那句会将她推向万丈深渊的话。晏晚晚气得双目通红,生平第一次违背了情花咒的意愿:去他大爷的恋爱脑,这次的路她要自己抉择!文案二:一个恋爱脑要逆天改命,而白切黑竹马打败天降的故事。阅读指南:剑君是男配,男主为黑化病娇竹马玄溟神主(高亮)。————————预收二:《嫁质子》(古言)美艳坏女人公主异族小狼狗质子(文案见专栏,求收藏么么哒~)
  • 作者:让-保罗·萨特
    本书原名《恶心》,又名《安托万·罗冈丹的日记》,为法国思想家让-保罗·萨特所著。萨特在书中设定主人公得了一种病症,并指出这种病症是每个人都可能得的,因此罗根了有时处在不适状态中而犯恶心,我们也可能犯恶心。罗根丁在搏斗,他企图摆脱他的真实存在,与过去的一个或某些艺术品、甚至一段爵士音乐(some of these days 这段时光的一瞬)来认同,去达到某种自由。这就是萨特在此书中所要表达的中心思想:存在与自由。
  • 作者:Star晴笙
    入V通知:本文将于12.19周二开始入V,当天万更,谢谢大家支持简介:【末日】+【基建】+【游戏】+【经营】虞恬重生在一个末日刚刚降临的世界,意外继承一家自带防御光罩的神奇餐馆。制作菜品、赚取金币,升级餐馆。【店铺升级,解锁员工系统】【店铺升级,解锁住宿系统】【店铺升级,解锁塔防系统】……游戏上线,怪物进化,高阶异种出现,死伤无数。武器店、防具店…功能型游戏店铺陆续出现。有人暗叫不好。全球怪物进化,一座小小的平安餐馆如何能抵得住高阶异种的攻击?食客们痛哭流涕,我的蒜香小龙虾、红烧肉、酸汤肥牛…以后都要吃不到了!怪潮突袭,预想中的画面并未出现。箭塔、弩炮、变异植物从餐馆内发射弹药武器。甚至还有高阶异能者将整个餐馆保护得滴水不漏。玩家们大惊:这都是哪里请来的高手?高阶异能者们:不,我们只是平平无奇的餐馆外卖员罢了。种植农场、锻造装备、建立塔防……小餐馆逐渐成为大领地,引来了邪恶势力觊觎。强敌环伺,虞恬欲展身手,却被玩家团团围住。曾经的食客们掏出武器,受她恩惠的玩家拔刀相助,她招聘的员工也纷纷挺身而出。众人:保卫餐馆,保卫领地,保护领主!看着头顶刚撤销隐藏的第一领主、特级高玩、领主战力天花板称号,虞恬:……
  • 作者:浓露轻晓
    【本文10月3日入v,小可爱们,请多多支持哟,爱你们,么么哒】【下一本《七零之卷王女配》求收藏】林碧清穿越了,成了配件厂八级钳工林大军的闺女,刚刚高中毕业,她此刻正面临两个选择,一个是下乡做知青,二就是嫁人。林碧清哪个都不愿意选,但又不得不选,七十年代农业机械不多,农活几乎就是重体力劳动。她摸了摸自己白嫩的脸,又看了看自己的细胳膊细腿,她最终还是选择了嫁人。慕杰是北方的驻导海军,长相俊朗,年轻轻轻就是副团了,可谓事业有成,可他今年二十八了,还是光棍一根,无论家里和领导都愁白了头,他老娘更是不惜装病把他骗回了家相亲。于是两人便被凑成了对。林碧清睁着清澈的杏仁眼,看着荷尔蒙外溢,满满阳刚之气的男人,问道:你会打老婆吗?慕杰摇头,不会。林碧清:你会做家务吗?慕杰:会。你会把工资上交吗?会!老婆和婆婆发生矛盾,你帮谁?自然要向着老婆,毕竟老婆才是跟我过一辈子的人,除非老婆错得离谱。林碧清眉眼一弯,这男人长得好,有能力,工资上交,会做家务,还不愚孝,在这个年代绝对是凤毛麟角,不嫁真亏了。慕杰瞅着眉眼弯弯,酒窝甜甜的小姑娘,心下一松,终于过关了。驻岛家属院来了一位漂亮又柔弱的小媳妇儿,众人看着细皮嫩肉的她,纷纷担心她会受不了苦,吵嚷着离开。可谁知道这小媳妇儿能耐着呢,会把海水变淡水,还会潜水,会开船,会……要问有啥是她不会的,她不会做饭,慕杰赶紧站出来,媳妇儿,累吗?饿吗?洗脸水我给你准备好了,我马上去做饭!众人瞠目结舌,这还是那个一心工作,不近女色的慕团长吗?啥时候成家庭煮夫了?——————————————————《七零之卷王女配》文案沈梦瑾熬了俩通宵终于搞定了一个大项目,累极了睡去,再睁眼就成了一本年代文里的女配。女主是她的双胞胎姐姐,漂亮优秀,父母疼爱,旁人夸赞,而她长得普通,能力普通,在姐姐的光环映衬下,成为一个丑小鸭。你看看你姐姐……这些话从小伴随着原主,都说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变态,原主选择了后者,自此走上了跟姐姐作对的道路。抢姐姐的衣服,抢姐姐的朋友,抢姐姐的工作机会,让姐姐下乡后,又抢了姐姐的未婚夫……最后什么也没有抢到,反而把自己给作死了,而姐姐结良缘,搞事业,做慈善,有名有钱,夫妻恩爱,儿女双全。要沈梦瑾说抢什么抢,自己搞事业不香吗?可是面对家人不遗余力地给姐姐找工作,理直气壮地让她下乡的时候,她也差点变态。找工作很难吗?一张配方的事儿。工作很难吗?那是你不够卷。改革开放前,沈梦瑾卷生卷死地升职,改革开放后,她又卷生卷死地搞钱,当然她也没有忘记勾搭了一个公安小哥哥结婚生孩子。一身公安制服的男人,抱着孩子,见媳妇儿又在做报表,委屈地问:媳妇儿,搞钱重要,还是我们父子重要?你已经两天没有抱抱我们了。沈梦瑾把父子俩抱怀里,你们都重要。就在她事业爱情两手抓,两手抓得牢牢的时候,女主姐姐找到她,质问:你为什么突然不抢我东西了?那样她就不会嫁给她上辈子的前男友,现在的丈夫了,不仅没出息,还经常嫌弃她,哪里像上辈子的丈夫,有钱有颜对她还好,可惜这辈子他娶了别的女人。沈梦瑾两眼望天,她才知道原来女配的作用如此重要。
  • 作者:易中天
    靖康耻,风波狱;临安风,崖山雨。命运多舛、半壁江山的南宋,却成为世界上第一个亿级人口的大帝国。海外贸易覆盖欧亚非,程朱理学影响元明清,词的境界和韵味更是臻于,苦难而风流的时代一言难尽。
  • 作者:月不醉
    杀人血无影,无刀喉已封。超级兵王回归都市,意外陷入血雨腥风。美女总裁要做他男友,富豪千金却要他入赘豪门。装个逼,打个脸,泡个妞,走上人生巅峰。
  • 作者:天意留香
    青铜古殿、太古神庙、亚特兰蒂斯……你可曾想过,这些伟大的文明会降临?今古具现,神话复苏,一尊尊神明从古史中走来……华夏古
  • 作者:奥斯卡·王尔德
    1890年,爱尔兰诗人和剧作家奥斯卡·王尔德告诉他美国的作家朋友埃德加·萨尔特斯(Edgar Saltus,1855-1921),说准备写一部描写抹大拉的马利亚的作品。 抹大拉的马利亚是《圣经》中的人物,她虽然是个罪人,但她追随耶稣和耶稣的门徒,还曾见耶稣驱走七个恶鬼,并亲历耶稣复活;尤其是她知道耶稣在法利赛人家里坐席,就拿着盛香膏的玉瓶,站在耶稣背后,挨着他的脚哭,眼泪湿了耶稣的脚,就用自己的头发擦干,又用嘴连连亲他的脚,把香膏抹上。于是耶稣对她说:你的罪赦免了。耶稣解释说:这是因为她的爱多,所以她许多的罪都赦免了。 王尔德对萨尔特斯说,他要把她写得有些像莎乐美;随后,他们就开始一起共同探讨这两个淫荡的女子。显然,王尔德当时是基于爱与罪的主题思考,从抹大拉的马利亚联想到莎乐美,还没有想到要直接描写莎乐美这个人物。 王尔德的朋友、法国诗人和专栏作家让·洛兰(Jean Lorrain,1856-1906)家里有一座被斩首女子的头像。一次,王尔德看到这座雕像时,据王尔德危地马拉的朋友恩里克·戈麦兹·卡利洛(Enrique Gomez Carrillo)说,使这位爱尔兰剧作家联想起一个有关希伯来公主的奇异传说。这位公主为了对她的情人表示敬意,把一位使徒的头奉献给他;但她这礼物遭到了拒绝,于是她在当天晚上把自己的头割下,放在一只金碟子上给她的爱人。卡利洛说,受朋友们的怂恿,王尔德曾想把这个故事细致地表现出来,大概是以散文的形式来写,题为《两次斩首》(The Double Beheading),但后来他又计划把这故事写成诗篇。后来,王尔德和他的朋友、居住在巴黎的美国诗人斯图尔特·梅里尔(Stuart Merrill)一次去红磨坊(Moulin Rouge)看演出时,见到一位罗马尼亚的舞蹈家,她的肢体动作恰如福楼拜的小说《希罗迪娅》中所描写的莎乐美。王尔德曾试图跟这位演员联系,希望把她的舞蹈写进他正在创作的一个剧本中去。只是没有找到她…… 最后,大约是1891年10月前后的一天晚上,王尔德跟一群年轻的法国作家谈了《圣经》中的莎乐美的故事。回到他所租住的房间里,打开桌上的一本空白笔记本开始写作。几个小时后,就已经写出了不少;为了寻求灵感,他迈出房门,步入临近的那家大咖啡馆(Grand Café),对管弦乐队的指挥说:我正在写一个剧本,描写一个女子赤足在一个她因爱他而要杀他的那个男人的血迹上跳舞的剧本。希望获得某种野性而恐怖的音乐的激励。回去后,就完成了《莎乐美》。 创作之前,王尔德就想过,要使自己这部作品中的同名主人公,不同于在他之前的作家、艺术家笔下的这一人物。在他看来,即使像莱奥那多·达·芬奇,或者阿尔勃莱希特·丢勒这些大师所画的莎乐美,也都不能令人满意。不过王尔德仍然不能脱离前人的影响。 《圣经》中记载的故事自然是王尔德创作《莎乐美》首要的最基本的材料来源。剧中的几个主要人物——希律·安提帕、希罗底、施洗约翰——乔卡南和莎乐美,就是《圣经》里原来就有的,情节的总体框架大致也与《圣经》里所写的故事相仿。可以肯定地说,没有《圣经》的故事,王尔德就不会想到创作像《莎乐美》这样一部剧作。 1893年8月,即王尔德的《莎乐美》法文版出版之后大约半年的时候,王尔德的朋友,英国作家和漫画家马克斯·比尔博姆(Sir Max Beerbohm,1872-1956)在给友人、画家威尔·罗森斯坦(Will Rothenstein)信中指出,说《莎乐美》的创作无疑受到福楼拜的《希罗迪娅》的影响。王尔德回应说:不错,我是剽窃(plagiarise)。这是有鉴赏力的人之荣幸。我读福楼拜的《圣安东尼的诱惑》时就从未在书末签上我的名字。Que voulez-vous(别说了)!从这个意义上说,数百部最好的书都带有我的签名。表明他无法否认这些作品有形无形曾经对他产生过影响。 王尔德对诗人斯蒂芳·马拉梅怀有很大的敬意,曾把他创作的《道连·格雷的画像》题献给他。《道连· 格雷的画像》中写到亨利·沃登勋爵曾捎给主人公道连·格雷的一本黄封面的书。格雷拿起开始翻阅,几分钟后,他被吸引住了;甚至有好几年不能摆脱那本书的影响。研究者公认,此书就是若里斯-卡尔·于斯曼的《逆反》。王尔德自己在一封信中也承认:《道连·格雷》中的那本书是我永远都不会写的许多本书之一,但它部分地受到了于斯曼的《逆反》的启示……书中提到的那个身上十分奇怪地糅合着幻想家和学者气质的主人公,那个独特的巴黎青年,就是《逆反》的主人公戴·艾桑公爵。戴·艾桑的那些不合常规的艺术趣味,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王尔德的趣味。其中戴·艾桑对古斯塔夫·莫罗的喜爱,就最典型地反映了王尔德自己的感受。例如莫罗创作的《幽灵》和《莎乐美为希律舞》这两幅画,特别是《幽灵》,莎乐美的着装和挑逗的舞姿,以及画面上华丽的色彩,使王尔德非常喜欢。有材料说,王尔德甚至希望画家奥布里·比尔兹利(Aubrey Beardsley,1872-1898)为他的《莎乐美》创作的插图,也能具有与莫罗的画同样的风格。 人类在幼年时代起,就把头颅看成是人体最重要的、甚至是唯一珍贵或神圣的部分。人类学研究认为,从抽象的意义上说,‘头’与男性、男子气、父亲、理智或权威联在一起,‘头’是指组织的和管理的功能。古代的神话传说和现实中的人都相信,拥有某人的头颅就拥有他的一切。 在海涅1841至1842年创作的长诗《阿塔·特罗尔》(Atta Troll)里,有一段描写在圣约翰节 的前夜恶魔和精灵四出活跃的情景。其中写到那个得了恋爱躁狂症死去的希罗底:在她潮红病态的脸上/漂浮着一种东方的魅力,柔和的嘴唇,好像石榴石,/弯翘的、百合花似的鼻子,/她的四肢苗条而清凉,/宛如绿洲中的棕榈树。说她不但曾渴望过施洗者的头,在这天夜里,她的双手总是捧着/那只盘子,盘里放着/约翰的头,她吻着它;/她热情地吻那颗人头。人们甚至相信她每夜复活过来,都要把那颗血淋淋的人头/捧在手里(钱春绮译)…… 海涅这里说的是古代传说中的事,像这种拥有男性头颅的情结,也一再被再现在现实主义作家的创作中。 意大利作家薄伽丘《十日谈》中的第4天第5节故事写富商墨西拿三兄弟认为妹妹莉莎贝塔和他们的雇员洛伦佐相得甚欢,不免有失检点,便借故把洛伦佐带到一个遥远僻静的地方杀死,埋在一个不易找到的地方。一夜,苦盼情人归来的莉莎贝塔梦见面容憔悴、衣衫褴褛的洛伦佐告诉她自己已死,并说到他们掩埋他的地点。莉莎贝塔深信所梦是真,第二天一早就带了贴身女仆赶到梦中所见的地点,用刀子细心割下情人的头颅,放在包袱里,再用土盖好无头尸体。……回到家里,……在自己的房间里关好门,捧着那颗头颅大哭,泪水洗净了头上的尘土,吻了不下一千次。(王永年译) 还有法国作家斯汤达在他的著名小说《红与黑》中写到,玛蒂尔特小姐受马格丽特王后的影响,也想学她的样,在情夫于连·索雷尔被送上断头台后,设法找到了他的尸体,把于连的头放在她面前的一张大理石的小桌上,吻着他的额头……(郝运译) 《阿塔·特罗尔》转述传说中的希罗底和《十日谈》里的莉莎贝塔、《红与黑》里玛蒂尔特小姐及马格丽特王后,这四位女性都表现了一个沉溺于爱中的女性,当她无法获得活着的恋人时,即使获得他的头颅,在她的意识中,作为替代物,仍会感到是获得了自己所爱的人,可以获得一种幻想的满足。王尔德《莎乐美》中莎乐美在吻乔卡南——施洗约翰头颅的情节,同样也可以使她在幻想中获得这样的满足。 不过,上述所有可能的启发都在王尔德那里转变为艺术上的独创。这一点,哪怕是在一些细小的问题上,也有所体现。例如有研究提到,王尔德先是与格雷厄姆·罗伯逊讨论了这个问题,罗伯逊提出,‘每套服装色度,从最清晰的柠檬色到深红色,要清淡柔和。’王尔德还向装饰艺术家查尔斯·里基茨讨教,里基茨设想是,演出时,‘莎乐美’的脚移动在黑色的地板上应该像是两只白鸽。在这背景的衬托下,王尔德希望莎乐美穿像是毒蜥蜴的绿色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