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王天书

魔王天书

作者:司马紫烟 状态:完本 日期:09-02

梆敲三下,夜静更深。梨花镖局总镖师仇啸傲独坐堂中,愁眉紧皱,长叹有声。门一声轻响,大镖师霍不旺走了进来。霍不旺来得近前,轻轻道:师父,二镖师他们回来了。仇啸傲听言即起,连道:好,回来就好好!他眼望红烛,吁口长气。稍待,他急转身对霍不旺道:不旺,二镖师呢?……他怎不来见我?…霍不旺如若未闻,低头不语。…

最新更新第二十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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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司马紫烟
    夜色,笼罩着扬州城,笼罩着瘦西湖!然而这春风十里的古城,并没有因夜的来临而显得寂静,相反地还更加热闹起来,因为这是一个迷人的城,是一个到晚上更迷人的不夜城!扬州城的富裕是因为它执掌了全国的最优美风景,交通方便,生意兴隆,又是鱼米之乡,人的生命却空虚了,为了填补那种空虚,扬州农民养茧抽丝,大办林牧业兴修水利。于是天下的佳丽都集中到扬州来了,到了扬州,正所谓:烟花三月下扬州。这正是烟花三月的季节,也正是无限温柔的季节。瘦西湖上画舫穿行如梭,丝竹声、软歌声、欢笑声、琴笛声,袅袅绵延,真如仙境一般!
  • 作者:司马紫烟
    每一个怀春的少女,只要见过司马青的,就无法不为他的丰采所倾倒,而偷偷地爱上了他。因为司马青是一个无比的美男子,他朝你笑一下,你就会猛烈地心跳,跟你说过一句话,你会昏过去,如果有幸能让他握过你的手,不!那就是你的不幸了,因为你会为他而终身不再想嫁人,因为你永远不想再让第二个男人再握你的手。这不是渲染,也绝非夸大,司马青一共只握过三个女孩子的手,一个是因为在路上摔了一跤,恰好司马青骑马经过,被他伸手扶了起来,这个女孩子没有许配人家,她进了一座深山的尼庵,在古佛青灯里寄托她终身的相思。
  • 作者:司马紫烟
    夜色,笼罩着扬州城,笼罩着瘦西湖!然而这春风十里的古城,并没有因夜的来临而显得寂静,相反地还更加热闹起来,因为这是一个迷人的城,是一个到晚上更迷人的不夜城!扬州城的富裕是因为它执掌了全国的盐运,扬州人因而很多成了巨商富贾,财富虽使得人生活充实了,相对的,也使人的生命空虚了,为了填补那种空虚,自然而然地趋向于征逐酒色。于是天下的佳丽都集中到扬州来了,男人们耽于醇酒美人的享受,女人们惑于金钱的魔力,点缀了扬州,繁荣了扬州,烟花三月下扬州这短短的七个字,道尽了扬州所迷人的全部因素。这正是烟花三月的季节,也正是无限温柔的黄昏。瘦西湖上画舫穿行如梭,丝竹声、软歌声、猜拳行令、喧笑声,将整个湖面喧腾得十分热闹。
  • 作者:司马紫烟
    烈日当空,万里无云。六伏天的河洛道上,几乎难见来往人马的影踪。除非有十万火急的事儿,谁愿顶着这么大太阳赶路。倏然,远处尘烟滚滚,出现一团红影。乍看似一团火球,拖曳着长长的火焰,激起尘烟飞扬,以那种惊人的速度疾射而来。红影由远而近,逐渐看清是位红衣少女,跨着匹赤色骏骑在奔驰。马儿骏,人更俊俏、艳丽。少女年方十七八岁,一身鲜红紧身劲装,足蹬鹿皮小蛮靴,手执马鞭。鞍旁挂着一柄古剑,黄色剑穗随风飘动,显得英姿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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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年例行的聚会,紫骝与青骢总是到得最早的一对,因为它们是当世跑得最快的两匹宝马,总是比其他人早一天到达,但是这也不是绝对的原因。举世闻名的八骏中,它们的脚程虽然常居首位,但其他的马绝不会比它们慢上一天才跑完那三千里长途。最主要的是它们的主人──天马行空龙千里与流星赶月华无双,不仅是闻名当世的情侣,而且也是关中首富,更是这八骏园的主人。他们这对夫妇,不仅慷慨好客,也很懂得享受,更是最晓得如何使每一个客人愉快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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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当九月,正是秋染丹枫,香飘金桂的季节。重九,俗例有登高之举。举凡骚人墨客、逸者雅士,都在这一天上三五成群携酒煮茗于名山胜境,或吟哦而遣怀、或高歌以寄情、或凭岩而揽胜、或抱石而独饮……总之,这是一个属于成人的节日、一个属于雅人的节日,也是一个属于山的节日,更是一个欢乐的节日。东岳泰山为五岳之首,虽然不是最高的山,却是最负盛名的山,故而有登泰山而小天下之说。时值佳节,泰山应该是最热闹的地方,也是游人最多的地方。可是这一年的重九,在登山的路上却冷冷清清,寂无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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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昏,日暮,深秋,归鸦飞掠过白杨枝头,树叶大部份已经被秋风扫落了,光秃秃的枝梢间架着一个鸦巢,那三五昏鸦原是要投向巢里的,但是它们才飞到那棵大树附近,就似乎有一种预感。她们的家已经不安全了。一种无形的不安,促使她们毫无考虑地飞高,掠过,远离了那个几经艰辛才筑成的旧巢。这不安是由一个人所引起的,他就站在树下,背负双手,望着晚霞璨丽的西天。他的腰间插着一把剑,他是约了人来决斗的,他所约的对手还没有来到,但一股无形的杀气已经弥漫开来,溶合在空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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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边城。冒险家的乐园,犯罪者的天堂。这个地方平沙无垠,白天,太阳下热得像火炉,能把人都烤焦。入夜,却又冷得能叫人发抖。犯了罪的人被流放到这里,脱狱的重囚逃避在这里;於是这里又形成一个虽有王法而又无人执行的地方。拳头与刀剑形成了法外之法,由拳头大、胳膊粗的执行着。然而,这地方却又出奇地富裕,在河底的沙粒可以淘洗出金子,大的像豆,小的像米。在沙堆里有时能挖到大块的美玉。在草原上有成群的野马,深山中,固然有着吃人的虎狼,-也有着珍贵的红狐、银狐、黄狐,它们的皮毛比黄金都珍贵;假如你懂得采药,这儿更有着无以计数的昂贵药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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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遥望着孤零零地坐落在山坡上的小茅屋,张自新的心就开始不安地跳动着,雄赳赳的步子开始放慢了下来,强壮成熟而挺起的胸膛也就缩了下去,肩上那支五六斤重的木扁担跟两根麻绳忽然变得异样沉重,连早上进城时担满了每头近百斤的干柴时,也没有这么沉重。卖柴的两串铜钱还在怀里揣着,另外连赢带抢的两块整银子,却梗在腰带里而很不舒服。今天的运气很不错,挑着两担柴,在城里转了一条街,就被通达镖行的掌厨师父李歪嘴给买去了,而且价钱很公道,给足了两吊大钱,当时买了米回家就好了,可就是抵不过大统房里滴溜溜直撞瓷碗的清脆骰子的诱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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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了吕四海自己之外,谁都没有把他看为英雄,因为他身上没有一点英雄的气息,他的行为也没有一丝英雄气概,只有一点,那是谁也无法否认的,他有个绝对英雄的外号飘泊英雄。但这外号是他自己取的。英雄是年轻英俊洒的,他不是。他比一个普通的人高一点,却不够雄壮,稀稀落落的十几根胡子还有长短,眼角经常含着两团黄黄的眼屎,黄瘦的脸皮,细如柴杆的胳臂,以及一副不惊人的外貌与身材,一身有补绽的粗布衣服,一双草鞋,连小孩子都吓不倒,他的胡子长不齐,就是被街上的顽童拨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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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邪恶的势力掩盖了正义,江湖为一片愁云惨雾所笼罩着。洛阳大豪盖天雄的英雄馆前来了一个年青人。二十四五年纪,七尺多高身材,微黑脸膛,浓眉,大眼,宽膊,虎背,熊腰,不算英俊,却很健壮,魁梧,而不显得臃肿,戴着露顶的遮阳笠,青布衫裤,登着粗麻的草鞋,腿上有泥,衣上有灰,显示他走过很长的路。英雄馆是一所巍峨辉煌的广舍,是盖天雄专为接待四方江湖朋友的行馆,盖天雄不创门户,不立帮派,只能算为一方豪雄而已,但是他养士近千,为豪杰盟中的十八友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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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朔风正急,天空飘着鹅毛般的白雪,寒冷冻住了黄河两岸,只有中间还滚着汹涌的浊浪。因为冰占据了河床,使河变得窄了,然而冰挡不住奔腾的黄河,黄河的水是永不止歇的,只是那股急流奔得更急了。一个年轻人在河岸上徘徊了很久,好不容易找到了一条船,兴冲冲地过去了,答覆却是失望的。在这种天气,就是最精娴的水手,也不敢渡过那奔湍的黄河,何况这年青人的衣着很寒酸,也出不起让人卖命的代价,不过这船家还算客气的,不像他以前所问的那个人,横眉竖眼,对他的询问连理都不理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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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人都很卖劲,剑势加风,攻向瘦龙,这下子心存杀机,瘦龙的情势更危急了,他虽用前蹄踢开了班古的剑;但达瓦西的剑却刺在他的后股上,总算他的感受与反应不慢,旋过身子,前蹄再起,而且张嘴欲咬,狰狞的声势使得达瓦西因畏却步,才使那一剑仅只刺入寸许深而已。负伤后的瘦龙愤怒了,嘶声更烈,口中喷着白沫;低下头,圈起身子,两条腿不住急速地踢出去。速度快,劲力猛,使得班古与达瓦西的剑不易刺进去;但是他们却仗着身形较为灵活,也跟着绕圈子,等待着他的速度慢下来,好拖进来刺出那致命的一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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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青年从塞外东行入关,为了一个最单纯的原因,要向中原武林中天府八君挑战。那是八名武林大豪,声势之盛,可席卷黑白两道,他一个人、一支剑,没有人相信他能成功。虽然他有着许多离奇的遭遇,得到了一些离奇的人与离奇的帮助,但他的过程仍是十分艰巨的。他爱上了一个不可爱的女人,也爱上了一个不该爱的女人。但同时也有一些既可爱又美丽的女郎爱着他、缠着他。在这许多错综复杂的爱情中,他将何取何舍呢?在面对无数的阴谋陷害与无情的屠杀时,他又如何地脱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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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湖神秘组织天府,广罗武林奇侠怪杰,危害天下。身怀绝技的侠客水文青,苍天行道,为灭天府行侠江湖,幸遇美丽公主冷寒月。侠骨正气赢得了公主的爱情,二人携手大胜崂山二鸟的惑心功邪术,几经磨难,血刃了雷火天王萧圣,江湖怪杰鬼见愁等武林高手。为寻府宗,冷寒月独闯仰止山庄,计破西藏高僧呼嘉的天龙,天唱魔功及迷魂大法。不料中计身陷魔窟,被药物涣散功力的艳女,胴体毕献,百般受辱后,方知天府,府宗。原来竟是身边的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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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杜英豪硬被留在扬州吃刘三公子与柳小英的喜酒,因为柳小英原是属意他的,而刘三公子刘平云却是为了要跟杜英豪别别苗头,把柳小英从江宁劫走,带回扬州,杜英豪根据线索追到扬州,柳小英则与刘平霎相互生情而缔许终身了。当然他们两个人都感到很对不起杜英豪,再三恳求他留下来喝杯喜酒。杜英豪并没有那么好的兴趣,柳小英如是要嫁给他,他会大感头痛,甚至于溜之大吉的,但柳小英嫁给别人,他心中却颇不是滋味,再要他留下来喝酒,他更是兴味索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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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寒地冻,大雪缤纷,凛冽的北风呼呼刮着,更助长了它的气势。刚刚过了中午,天色就昏暗下来。仿佛已近薄暮。这样恶劣的天气,已经连续了好几天。三天前,雾灵山就为积雪所封,使得想走山路捷径入关的商旅,都被困在了山中的村子里。村子不大,仅几十户人家。而且几乎全是猎户。只有一家开了几代的老茶棚,兼卖简单的饮食,让经过的人可以歇歇脚,打个尖,倒是给人不少方便。
  • 作者:司马紫烟
    一望无垠的大漠,掩盖了历史的足迹。飞沙,落照!马嘶,驼铃!塞上的景色是雄伟的,这一片覆盖千里的黄沙下,曾流传着许多壮烈动人的故事,汉代的李广曾率着华夏的铁骑,将匈奴驱向远远的西方,班超曾在这儿发扬了上国的尊严,张骞曾经将文明点缀了这儿的漠野,玄奘曾经跋涉长途,翻越此地,带给人们一种新的思想境界……此刻,这一片广阔的漠野上却聚满了三山五岳的豪雄,他们来自各个不同的地方,有着各个辉煌的英雄事迹,这些事迹曾是他们以血与汗,经验与苦修,生命与冒险换取而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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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蜀江水碧蜀山青,这是诗人对于天府之国四川的礼赞,西南一带,由于地处荒僻的高原,大部份都是穷山恶水,只有这一块地方得天独厚,物华景秀,成为众所周知的乐园!嘉陵江的水永远是那么蔚蓝,峨嵋山也永远是那么青葱,这地方不仅是佛教的胜地,而且也是武林中圣地!三年前,九大门派在黄山论技,峨嵋的俗家弟子凌无咎以一手风雷剑法与三十六式披云掌力挫群雄,独占鳌头,不但本人赢得天下第一的美誉,即使是峨嵋一派,这些年来,也隐隐有武林霸主之趋势!现在又到了六年较技之期,身居主人的峨嵋这次居然别出心裁,将竞技的项目改为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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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淡风高,鸿雁凄楚,正是菊老秋黄的季节!一片萧索,一匹骏马,驮着一个意兴沮丧的年青武士,脚踢在一条荒凉的古道上。晚山暮照,夕阳分外红,更增添了无限的落暮。马蹄声得得地敲着山石,像离人心弦上惆怅的节奏,在晚霞的红光里,他不禁感慨地长吟道:一抹晚天霞,嫣红透碧纱;西风声里哀雁低。正是客愁愁不稳,硫柳外,下归鸦。桃李别君家,霜凄菊已花;五湖遗恨满天涯,欲将心事间流水,水不语,浪淘沙!这是一阔后多令,在他低沉的声调中吟出来,别具一种伤感的意味,长吟甫毕,忽地晚风中送来一阵钟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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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人小筑从没有像今天这样热闹过,门前车马骏骑已经停了一大片了,可是还有着不断的客人前来。这更显得旁边的那些门庭的冷落,也使得那些倚楼含笑的人儿一个个收敛了嘴角的笑,把刻意修饰匀饰脂粉的那一张张美丽的脸拉得长长的,也把那一口银牙咬得格蹦蹦地直响。眼睛里几乎要喷出火来。假如嫉妒的人真能燃的话,可人小筑此刻必定是化为一片灰烬,因为这一条平康里,三十四家乐户,就有三十三对,六十五只眼睛在喷火,喷向了可人小筑。三十三个人,应该是六十六只眼才对,怎么会只有六十五只呢?其中李么儿只有一只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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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忧愁仙子拥有世界上最有魔力的情剑,谁掌握有情剑谁就可以凭借情剑的魔力,得到自己心爱的而又无法得到的情人。多情而又充满血性的夏侯杰,为了获得师妹的芳心,历经情色考验,终于获得情剑,本以为可以和师妹百年好和,可此时师妹已和扫波剑客之子罗君秋结合,虽有情剑却改不了命运的安排。然而情剑也改变了他的命运,让他学会了绝世剑术,从而登上了武林剑会盟主的宝座,承担起了天下武林安危的重任,为了武林得以平静,他跋涉千里,独上西域,以阻止险恶的圣心魔教教主赫连新称霸武林的野心,一时无以阻止魔教势力的延伸,然而夏侯杰的努力或是得到了白驼派掌门、忧愁仙子之助,为了阻止魔教入侵武林,夏侯杰,忧愁仙子迫于无奈,只能利用魔剑的力量,使魔教教主郝步芳爱上夏侯杰,夏侯杰同时联络中原正派力量与之相抗衡,赫连新为了杀夏侯杰,进入中原,万里追踪。为了让武林有一个清平祥和的环境,夏侯杰与中原武林同道共抗天心教与魔心圣教。联络群雄与众魔决战于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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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湖上流传着一个传说:要自杀的人最好遇上杜云青。这虽是个传说,但却没有人怀疑,每一个曾经在江湖上混过了几年的人,都可以为你举出一大堆的例子。塞北五娘、江南七怪、南天一鹤、楼霞双仙等等,这些跺脚四海颤,名重一时的黑白两道的高手,一个个都死了,死得非常的安详,脸上还带着容容,或者是坐着,或者是躺着,也许就是那么安详地站着。但是这些人没有一个是活着的,更没有一个是想自杀的.可是他们全都死了,而且死得非常的安详!这些死的人当然不会说话了.他们的身边也没有留下任何的遗书、遗言或遗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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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小伙子是从芬齐果勒河搭木船下来的,河流发源于高原上的达布逊湖,那只是一个不太著名的小湖泊,可是在一些真正知道它价值的人们心目中,却是一块圣地,因为经常有人在芬齐果勒河的沙岸里,或是河滩的浅沙里,捞到了闪闪发亮的金粒。这小伙子一看就知道是从塔拉尔宫里出来的,因为那条木船是专门为塔拉尔宫的喇嘛们载送给养的,别的人都不准搭乘。但也令人觉得奇怪,因为他是汉人。塔拉尔宫的活佛珠玛大喇嘛最讨厌汉人,也从来不跟汉人打交道,这个汉家的小后生怎么会从塔拉尔宫里出来呢?当他的脚离开了船舷,踏上噶尔穆简陋的码头第一步,就已经引起了人们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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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仙镇为我国有名的四大镇之一。它,位于开封西南贾鲁河西岸,距开封城约三十里,本来是有名的四大镇之一,自经岳武穆大破金兀术于此之后,朱仙镇三字,奥是成为妇孺皆知的要地,俨然为四大镇中,最负盛名的一镇了。由朱仙镇的西大街走间郊区,不到半里,就可看到两幢掩映在浓荫中的宏伟巨宅。这两幢宏伟巨宅,相距仅两道围墙,算得上是鸡鸣犬吠相闻,左边的一幢,规模较小,但占地也在百十亩以上,至于右边的一幢,则占地总在百亩左右了。拥有如此宏伟使宅的主人,当非寻常人物,不错,提起这两幢巨宅的主人,可说是大大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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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陵,这六朝金粉的都城,的确有它脂香粉腻的特色,福王朱由崧在马士英的拥立下登上了宝座,他不想随便地发动战争,也无意北图中兴,管它吴三桂也好,爱新觉罗氏也好,只要打不到这儿来,他就可以安心地在自己的小朝庭里享受六宫粉黛的温柔滋味,因此尽管四境烽火獠野,金陵城里,居然是一片歌舞升平。你听那秦淮河畔,丝竹声,猜拳声,哄笑声,再加上珠圆玉润的软歌声,隐约地从河上的画肪中传来。你再看那夫子庙畔,酒馆书场林立,建造得画梁雕楼,金碧辉煌,虽然刚入夜,到处都已烛火通明,不在白昼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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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年前,东佛凌无咎远赴西方,混入魔教,得窥圣碑魔典中的魔教十大绝学之秘,集正、邪之长,成为武林第一奇人,劫难逃情关,险丧于二魔姬之手,只身逃回中原,鉴于魔教的邪恶,为防微杜渐,阻止魔教侵入中华武林,东佛传十七大绝学于南宫世家少主南宫俊,监督魔教动向。南宫俊游历途中,巧遇三十六红粉金刚与横行武林的横江一窝蜂约斗长兴楼,一念不平,南宫俊以接引神功技惊群豪,义助红粉金刚向横江一窝蜂讨取所劫赈灾镖银,由此,南宫俊卷入了百宝斋、百花宫和三十六红粉金刚三派势力的漩涡中。南宫俊连破二处百花分宫,讨回了赈灾银,根据蛛丝马迹,查出了魔教的踪迹,冲破重重迷雾,抽丝剥茧,终于发现了魔教藏于百宝斋的魔教圣碑、祭坛,揭开了魔教分而合、合而分的秘密,使魔教勾结大内进军中原武林的阴谋破产,富贵山主正邪高手风云际会,道长魔消,南宫俊终以其绝世武功,万丈豪情,在东方倩、慕容婉等红粉知己和正义英侠同心协助下,大破魔教,把魔教逐出中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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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是夜幕深垂时。但夜深人未静,五光十彩的霓虹灯,把银座区点辍得有如灿烂的钻石,更像夜空星罗棋布的银河。午夜,对东京这座不夜城来说,正是多彩多姿的夜生活的开始。尤其是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的银座区,更是到处歌声舞影,杯觥交错,触目尽是无边春色,迷漫着一片世纪末的疯狂。金丝猫夜总会里非常热闹,今晚来自美国的女子拳击表演赛,吸引了为数众多的观众,其中还有不少观光客,几乎座无虚设,真可说是盛况空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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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栖霞山只是一座小小的土山,方圆不远百里,高不满百寻,无峻拔之奇峰,也没有湍急的流泉飞瀑;可是它到秋天,却吸引了成千上万的游客,诗人为它谱下了无数美丽的词章,因为它有着一个引人的特色。那就是满山的丹枫。枫树是一种变色的乔木,它的叶子如展开的手掌,五枝叶角,像五根手指;一到秋天,它就变成了红色,红得带苍,红得发紫,这满山的红叶,为那座土山带来了一片灿烂的奇景,也赢得了一个引人遐思、充满诗意的名字栖霞。这不是秋天,而是一个料峭峻寒的冬晨,红叶早就凋零了,地下铺了一层白色的厚雪,枯枝上也堆着白雪,只有下半片还保留着原来的褚色,算是银装世界中唯一的异色,因为其他的所在全被积雪掩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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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个萍水相逢的年轻人,偶而邂逅,连姓名都没问,却谈得很投机,因此,他们的说话也较为深入了。其中的一个,突然冒出了这么一句问话:剑是什么?这问题问得多蠢,剑就是剑,是一种兵器,两面开锋,宽约二三指,长不过三尺许,精钢所铸,我身上有一柄,你身上也有一柄。不……不对……不……只对了一半!哦!只对一半!是那一半错了?又是那一半对了?剑就是剑对了,剑不是剑那一半你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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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仆姑是箭名。以鹫翎为翼,箭身特长,射程特远,剑敌力特强……第一次出现于文字记载是左传-庄公十一年,公以金仆姑射南宫长万。然而在一般江湖武林健雄豪士们的心目中,这三个字所代表的意义却不如此简单它象征着死亡,代表着正义。它!也是一个难解的谜。金仆姑惊传江湖只是两年来的事,从没有一个人,一件事,能像它一样,在短短的岁月中,造成如许的轰动。总共有十六个人丧生于这支长箭之下!其中十二个是闻名江湖绿林巨寇,四人是众所不齿的武林败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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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鹫是鹰的一种,巨大而健猛,两翼展开有一丈多长,能攫掠地上的虎豹牛羊,肆无忌惮,横行于草原之上,是草原上的霸王。石鹫却是个人,姓石,名鹫。他小的时候乳名叫小鹫,父亲是流放戍边的罪犯,母亲是个哥萨克--一支在草原上骠悍的游牧民族。石鹫很早就死了爹,跟母亲一起在哥萨克中长大,十二岁时,他又死了娘,然后被哥萨克赶了出来。因为,他不但是杂种,而且还生具叛逆性,既不守规矩又常常打架闹事,甚至还调戏女孩子。假如他不是年纪太小,很可能会依照族规被砍下了脑袋。此后,他就在草原上流浪着,也不知道他是怎么长大的,更不知道他的本事是从那儿学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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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个月夜,然而,皎洁的明月被凌霄的剑气掩盖了它的光辉!这是一片平野,然而,广阔的空间被汹涌的人潮塞满了它的四隙!这是一个深冬,然而,砭骨的冷风被炽热的豪情驱除了它的寒意!这是一个不平凡的日子,一场不平凡的聚会!因为在四周挤得满满的人潮中,多半是武林中素负盛名的高手,在广场中央的那一张条桌上,放置着无数久负盛名的利器!这一个别开生面的聚会是由一个谜一样的人物发动提起的,二十年来的江湖,被这个谜一样的人物掀起了滔天的巨浪,却始终没有人见过他的真正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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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古今第一奇女子女皇武则天,身材窈窕,肌肤如缎,姿态撩人,论容颜,武氏乃女人中的女人,女人中的精品……野心勃勃,志向远大的武则天,为独揽大权,荣登皇位,施尽手腕,耍尽高招。用美人计,致晋王于手掌;夺皇权,垂帘听政,废中宗;为平定天下叛党,选派高手入江湖。铁板道人、飞钹禅师身怀绝技,为扶吴国,保大唐正统,与武则天手下斗智斗勇;张士远、高元泰、白发龙女崔素素皆大内高手,具上层武功,为诛叛党,身入江湖,与叛逆之徒刀剑相接……禁宫之中,武氏玩弄男人于股掌,与扶余国王的一段恋情,历经波折,却延续至老,留下古今后人评说的一段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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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盗中君子,黑龙王刚,受护国侯邱光超之请,任骑营副统领,调查一起百花门勾结朝中权贵谋逆造反的大案。在调查百花门属下分坛梅庄时,从淫徒梅雪海手中救下了即将受辱的剑王叶逢甲之女叶如倩。王刚受叶如倩之请,参加金刀镇八荒李天浩的六十寿宴,恰逢百花门在寿桃中下毒,叶如倩被掳。根据蛛丝马迹,王刚追查到了兵部侍郎之子侯小棠,从太子宫中救出了受辱的叶如倩,二人难中相知,结为知己。百花门利用百花追魂散控制群豪,王刚与叶如倩等人根据重重线索,终于查出了百花门西路总监李大龙、英武侯之子武重光等人的罪证,逐步接近了真相。随着追查的深入,引来了危机,王刚孤身赴百花门之约,见到了百花门的花神,被百花门主打下山崖,妙峰山日月老人救了王刚,并传授了一套克制百花门主绝学漫天花雨的花落雨雾,助王刚打通全身经脉,使其功力大增。王刚与叶如倩夫妻率人把隐伏梅庄的百花门下一网打尽,从日月老人处求得了百花追魂散的解药,解去了群雄禁制,救出了被掳的护国候和梅御使
  • 作者:司马紫烟
    以火眼神魔刘光远为代表的四大天魔,掀起武林大劫,置武林盟主凌云峰于死地。铜琶仙子之徒陶芙,为报天魔毁家灭祖之仇,特邀飘萍剑客古秋萍,联合武林同道奇人异侠,展开荡魔行动……木椟镇上,热闹非凡,火眼神魔刘光远假庆六十寿辰,引诱群豪之镇,妄图一举歼灭。古秋萍等英豪暗中潜人刘府,趁寿比武之时,展开搏斗不幸失败,铜琶仙子师徒等人,落入敌手。以古秋萍之才智,几经周折,终于救出群豪……武林黑白两道,约定在金陵燕子矶比武。比斗场上,打斗精彩激烈,古秋萍独斗分水天魔李光祖,危急中,金陵四圣程一斧等杀入阵中,迫使四大天魔仓皇撤退。九华山游仙谷决战。古秋萍及金陵四圣进入九华山,联合游仙谷主陆游仙,周密策划,待敌入翁。天魔帮众,列剑阵,施毒计,杀入游仙谷。群豪奋起杀敌,经数十回合,天魔帮主刘光远终于横尸谷底,帮众纷纷逃窜……荡魔得胜,亲仇得报,天下太平,古秋萍携情侣瑛姑、李小桃、凌芳芳姐妹,返回凌云别庄,开创新天地,安居新生活。
  • 作者:司马紫烟
    天色微曙,春寒料峭,广安门外芦沟桥畔的一座小四合院前驰来了一骑快马,直越进爬满牵牛花的竹篱围,马上下来一个汉子,疯狂地敲着厚厚的木门,吵醒了三个人的好梦!起来开门的是一个二十上下的大姑娘,一面用手梳理着蓬蓬的乱发,一面打量着门外气喘喘的汉子诧声问道:杜九!又出事了?被称为杜九的汉子惶急地点点头,然后又匆促地道:快请谢大哥出来,这次又不知道闹到哪一家……
  • 作者:司马紫烟
    江湖中,多少英雄豪杰,多少侠义剑客,气概冲天,豪情万丈。李韶庭,凭着一手好剑法,盖世武林,少年得志,被江湖中人推崇。出生皇室的孪生姊妹李阑娜、方竹君、方兰君,个个容貌俊美,端庄秀丽,娇美动人,为情所迷,为情所困,为了李韶庭,姊妹奋不顾身,身不由已,不惜献出元贞,追随于他。皇室中,恩怨难了,愤恨难了。皇室秘闻纠葛着各路门派,罪魁祸首的独臂神尼为报私怨、情仇,滥杀无辜,邪派日月同盟纠集乱党,为夺武林霸位,施毒手,把魔爪伸向武林各派,江湖中掀起了一场难以平息的争斗……李韶庭,义胆侠情,用高超的剑术,精湛的武功,同邪恶派势力展开了一场殊死搏斗……
  • 作者:司马紫烟
    员外义名,天下皆知!近闻黄河水患,流漫四省,千万灾民家毁田残,亟待救援。传言阁下保有万钻朱兰一只,价逾千万,若能捐出变卖,或可为此灾黎,略尽棉力。八月十六,夜三更一刻,当踵府借取,并致谢忱!柳叶风拜上薛涛笺,簪花小格的秀楷,信纸上飘出淡淡的兰香,闻之令人心醉。神州首富朱崧秋拿着这张信纸,在书房中踱步。今日已是八月十六。十天前苏州朱府收到这封信,朱崧秋还只是一笑置之,等到他了解了柳叶风行事的手段和作风之后,他才明白这绝对不是一件好笑的事!两年前三月十六,扬州盐商陈维川家中,在护院二十五人的保护下,仍然被盗走青玉观音一座,得款陆佰万两,全数用来救济沧州瘟疫的灾民,作案人柳叶风!
  • 作者:司马紫烟
    一望无际的黄沙,绵绵无尽的路,景色是荒凉的,极目远眺看不见一个人,蔚蓝的天空显得那么高,那么空旷,即使偶而飘过的白云,也是那么匆匆,大概白云也怕这儿的寂寞与空虚,无意留驻。路,经过千百年来,亿万旅人的践踏,无数马蹄车轮的辗压,已经变得很结实,很结实了。路虽是沙粒与泥土混合铺成的,但路面却是无数人的血汗揉合了泥沙而成,血汗使泥沙结合得那么密切,几乎已成为一体,展延成无尽的路。一片无尽的黄,连生长在上面疏落而干枯的茅草也是黄的。黄,枯,原是死死的颜色,然而在这大漠上却不是的,这一片黄却孕育着生命。
  • 作者:司马紫烟
    清朝初年,武林混乱。三三会称雄关外,不可一世。镖客尤不平为护送赈救黄河灾民银两,而与三三会展开殊死搏斗。少林、武当九大门派及天竺魔女乘火打劫,江湖上风起云涌,武林中杀机四起……
  • 作者:司马紫烟
    明,思宗崇祯十二年,留都。南京被称为留都,是成祖永乐帝把朝廷迁到燕京以后的事,因为这是太祖元璋择定的都城,而且皇陵就设在城外的钟山。因此,永乐虽将朝廷搬到了原为元朝大都的燕京定为北京,而南京却为先人所设,不容易弃,所以仍然保留南京的称号,而且冠以留都之名。朝廷搬走了,却没有搬走南京的繁荣,从六朝时代就遗下的金粉盛迹,亦点缀得尤胜往昔。年轻士子侯朝宗,第一次从河南归德的老家,远来应南闱乙卯科乡试。
  • 作者:司马紫烟
    一个青年从塞外东行入关,为了一个最单纯的原因,要向中原武林中天府八君挑战。那是八名武林大豪,声势之盛,可席卷黑白两道,他一个人、一支剑,没有人相信他能成功。虽然他有着许多离奇的遭遇,得到了一些离奇的人与离奇的帮助,但他的过程仍是十分艰巨的。他爱上了一个不可爱的女人,也爱上了一个不该爱的女人。但同时也有一些既可爱又美丽的女郎爱着他、缠着他。在这许多错综复杂的爱情中,他将何取何舍呢?在面对无数的阴谋陷害与无情的屠杀时,他又如何地脱困呢?
  • 作者:司马紫烟
    三更时分,明月清辉,深秋季节,在铺满黄沙的古道上,得得地驰来两骑使影,那是一双青年的男女,男的约在二十七八,剑眉朗目,俊逸中透着干练,一望而知是个久历江湖的游侠,女的小一两岁,也有二十五六了,人挺美,盈盈秋水,神情却显得悒悒,仿佛有莫大的心事。这两人是武林中被视为洛中双英的一对奇侠,他们联袂行道江湖有五六年了,如影随形,从没有分开过,大家的心目中都将他们视为一双侠侣,因为他们不但是师兄妹,而且郎才女貌,珠联壁合,但在他们自己之间,仍然保持着适当的距离,始终没有逾越过。
  • 作者:司马紫烟
    秋染霜林醉,暮照夕阳红。这是个秋天的黄昏,满天的晚霞,映着满林的丹枫,萧瑟的秋意,透着一种耀目的绚烂。咸阳古道上,得得地来了一匹骏马,马是胭脂色,在霞光枫影中,显得更红了。马上是个二十四五的健壮青年,一身劲装,肩头斜挂着一张大弓,鞍下跨着长剑,魁伟的身材,黝黑又俊秀的脸膛,越发衬得他的英气焕发。
  • 作者:司马紫烟
    上海曾有一度成为冒险家乐园,因为它那时是世界第四大都市,远东最大的国际商埠。把上海建设得繁荣可以请是很多人的力量,但他们却是为了本身的利益而投下了大资本。八国联军之后,世界列强纷纷在作蚕食中国的打算,他们以各种理由与手段,在中国取得了各种利益。而且,在上海到下势力范围,设定租界。在租界内,行政与治安都由各国自行负责,等于是他们自己的领土了。这种畸形的行政区分,包庇了罪恶,在法租界杀了人逃到英租界,就可以大模大样地在马路上行走。
  • 作者:司马紫烟
    这是一个初春的上午,暖风乍解冻,天还是有点寒意。上清宫的真武大殿外,来了五个衣着不凡的游客,本来上清宫不同于一般流俗寺观,是不接待游客参观的。可是有些不知情的人,依然为了上清宫宏伟建筑所吸引,糊里糊涂地闯了来,这些人多半是不解武学的文土墨客,武当为了格守出家人的本份,依然很客气地予以接待。不过有两个特点:第一是不接受香火布施,因为武当本身有产业;第二点可很特别,登山的人不准佩剑。那是武当开山鼻祖张三丰立下的规矩,登观的通路只有一条。半途设有剑池,解剑亭,解剑石……派有专人司守。无论是谁,到了那儿一定要解下佩剑,交给他们代为保管,下山时发还。
  • 作者:司马紫烟
    泰山。古称东岳、为中土五大名山之一,山高千寻,上多秦汉古刹,前人曾有登泰山而小天下之语。可见此山之高拔雄伟了。正值深秋,天气不着瑟人的凉意,尤其是在绝顶的日观峰。对着苍茫的云海,幻迷流烂的霞光,在那铸有日观峰三个浑宏大宇的千年石碑之旁,有一个身穿宝蓝长衫的修长身影,他正迎着凛冽的山风,卓然挺立不动。山风拂起他的衣角,拂乱他整齐的头发,同样的,也吹拂着他荡起丝丝悉怀的心湖。那俊美挺逸的面庞上,飘浮着雾一般的惆怅,眼眶中,含蕴著迷朦的泪光。日观峰是高耸的,雄伟的,象征着豁达,高远;但是,又何尝不显示着深邃与沉郁?!……
  • 作者:司马紫烟
    紫玉钗是一部取材於历史的非历史小说,因为它并不着重於故事的重演,而偏向於那一个时候的人性的描述。紫玉钗共分为三部分:第一部上林春是写李益与霍小玉之间的恋爱,第二部长干行写他的奋斗,第三部玉钗寒则写他的成功与不得而已的负情。唐人所着霍小玉传是以鬼魂复仇作为终结的,但紫玉钗推翻了这个说法,而作了更为合理的诠释。
  • 作者:司马紫烟
    靠近长江畔的一所茅屋中,一个青年从床上爬起来,扯开满脸裹扎的白布,捧过桌上的铜镜,对镜中端详了半天,才长长地吐了一口气道:妙……其妙……龙老哥,你这改变形貌的手术当真是超绝人间,夺天地造化之工,无怪人家称你造化手。在他旁边是一个中年人,神情抑郁,脸色凝重长长叹了一口气道:功能参造化,形同冢中人,除了这所小房屋以及方外百丈的荒园,我不能到别处去一步,又有什么用呢?
  • 作者:司马紫烟
    一片云在江湖上是个谜样的女人,有人说她年轻美丽,有人说她神圣庄严,但也有人说她狰狞如罗刹夜叉。说的人都见过一片云,而且坚持自己的说法绝对正确。这也没人怀疑,只是也没人能否定别人的说法,因为他们见到的都是一片云,这是一片云自己加以证实的。无论她以什么姿态出现,总是会发生一些很轰动的事,然后又留下些什么,其中绝不会少的是一幅三寸长、一尺多宽的手卷,裱装得很精致,用一条苍绿的丝带系着,展开手卷,雪白的宣纸上绘着一幅泼墨的写意画。
  • 作者:司马紫烟
    二月,初春,在一个小县城,一家逆旅中。清晨,李靖一早就出去探听消息了。张出尘包起那身差官的衣服,换上了女装,对着镜子,放散了盘在头上的长发,让它像流水似的披在肩上,拿起镜台上的木梳,准备把头发梳好的。一路上,为了逃避越国公的追骑,她不得不穿上差官的衣服,女扮成男人的形状,使她别扭死了。在人前,她还得装哑巴不开口。记得有一次夜行,碰到了巡夜的官人,盘查时,她一不小心开口回了一句话,那尖嫩的声音立刻引起对方的怀疑,幸亏李靖机警,连忙塞了一块银子在对方手里,而且还凑上耳朵,说了两句悄悄话。
  • 作者:司马紫烟
    潇湘美剑客杜青在金陵游历,无意中卷入了金陵谢、韩两大世家恩怨缠结中。为取得对方所保存的半部秘笈,而举行三年一次比武,存者胜利,亡者失败。为博谢家大小姐谢寒月芳心,杜青孤身犯难,以血魂剑式消除了历年所规定比拼,揭开了秘笈真相,却只是半本无字天书。杜青因此俘获谢家三姐妹的芳心。杜青并未被柔情消磨了雄心。他发现韩家庄主是个野心勃勃的袅雄,为了攫取血魂剑法,以凶残手段杀害血魂剑全家十几口,胁迫血魂剑本人自行了断,虽经他几次改名换姓易容躲避,最后仍遭毒手。为了伸张武林正义,谢家姐妹得知杜青从血魂剑手中所得到的无敌剑法,需得女性配合才能发挥其无敌威力,毅然献出了自己的贞操,杜青才得以完成习艺大业,并挖出了隐藏了很深的元凶。韩家三姐妹深明大义,为使武林免遭劫,大义灭亲,协助杜青杀死了自己为恶多端的父亲韩莫愁,为血魂剑复了仇,平息了一场武林浩劫。
  • 作者:司马紫烟
    杜云青笑了一笑,开始向镖局走去。不过,杜云青的心情还是沉重的,尤其是揣在怀里的日月令旗,更是重得像块大石头。接近镖局的时候,忽见墙头人影一闪,杜云青心中微动,那是个夜行人,身手很高,而且随那条人影之后,又有两条人影飘身进去。杜云青心中很火,很明显的,对方找上他了,来人八成是白东岳那儿派来的,为了自己今天跟进城护送了一辆车子载了一男一女两个神秘客人进人寿王邸而引起了疑忌。那家伙明明知道自己不在缥局而派人到镖局来,其目的可知是在对付纪小如与白纫珠或是马向荣,但这种手段大卑鄙了。
  • 作者:司马紫烟
    雪封大地,白茫茫的一片银色世界。大道穿越起伏的山区,积雪没径,行旅绝迹。北面出现了三匹健马,三位骑士一面策马徐行,一面不住察看左右的山势,风帽裹住了头脸,只露出一双锐利明亮的眼睛。鞍后有马包,腰间佩了剑,骑装外加了大氅,很难从外表估计他们的身份。走在中间的骑士勒住了坐骑,向右面的同伴笑道:谢智高,这里好像很不错。谢智高仔细地向四周察看,点头道:是很不错,大哥。前不沾村,后不近店,山高林密,人马可以隐藏,两面一堵,有如瓮中捉龟。
  • 作者:司马紫烟
    白振英骑马出玉门关的时候,还是挺神气的。骑着一匹全白的高头大马,戴着崭新的毡帽,挥着新而发亮的小牛皮鞭子,连腿上的小牛皮靴子都是新买的,蹄声得得,嘴里还轻哼着王维的渭城曲:渭城朝雨-轻尘,客舍青青柳色新,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出关一片黄沙,但官道旁还是可以看见一列青青的杨柳,树是前清大将军左宗棠西征回疆时所种的,居然长得很好,一片诗情画意,使得白振英更感到兴奋了,因为他跟左宗棠是同乡,虽然晚生了几十年,但是对这位同里的一代儒将文襄公充满了崇拜之情,幼时在年夜祭祖的时候,他丢了自己的祖宗不拜,偷偷-进了左氏宗嗣,只是为了瞻仰一下季高公的遗容。
  • 作者:司马紫烟
    假如说梅玉的人如其名的话,那块玉一定是墨玉,因为他长得又高又黑又壮,浓眉大眼,不过他的长相并不粗野,而且还相当的英俊。他今年二十八岁,是世袭的汝南侯世子,慷慨、强侠、好打不平,在南京城里是有名的惹祸精,什么人都敢惹,什么架都敢打。这倒不是他的小侯身份唬人,南京城里大官儿多得很,比他老子汝南侯爵位高的国公也不少,但只要犯上他们这一伙人,没一个不被揍得脸青鼻子肿的。他们这一伙人都是世家子弟,一个他,还有一个文学博士,太子少师方孝孺的儿子方天杰。方孝孺是当今一代大孺,文章巨匠,当世无出其右。但方天杰却并无父风,反而对舞拳弄脚感兴趣。
  • 作者:司马紫烟
    云物凄凉拂暑流,汉家宫阙动高秋,残星几点雁横塞,长笛一声人倚楼。紫艳半开篱菊静,红衣落尽渚莲愁,鲈鱼正美不归去,空戴南冠学楚囚。这首长安秋望的诗中,写尽流落异地思乡之情,虽非韩宏所作,却流露出他此时此地的心情。长安,这两个字在偏远的地方而言,本身就具有了一种权威性吾从长安来。当有人说这句话时,多半会不自觉的挺起了胸膛,表现出一种傲意来。而且,周围的眼光也立刻会加上相当程度的尊敬。因为长安是帝都,皇帝在那儿治理万民,抚育四夷。那儿堆积不尽的财富,到处都是琼楼玉宇似的宫殿。在长安市上,几乎找不到一个丑的女人,每个女子都是美若天仙。
  • 作者:司马紫烟
    少年侠士罗菩提一人一骑,仆仆风尘,闯关万里,由黄山的菩提禅院,来到了滇西的高黎贡山。他虽然才只有二十七岁,却已名列武林八奇之。他是一个孤儿,除了知道他姓罗之外,身世早巳不详。自幼即是菩提禅院的主持一一一代侠僧佛印上人——生平仅有的-个传人,他是如何为佛印上人所收录,已经无人得知了。因为黄山之奇闻名于世,佛印上人修真之所,又建于黄山最高的始信峰,很少有人前去探访。他封剑江湖之后,也谢绝了交游,直到罗菩提二十岁艺成出师,游侠江湖,大家才知道他是一代侠僧的传人,间接地也知道了佛印上人修真之所,否则大家还以为这风云一世的武林高人离开人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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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推新文:《娇软美人嫁给屠户以后[八零]》美人与杀猪匠,先婚后爱,球球收藏~26号入v,届时万字更新掉落,啵啵宝贝们,感谢支持~搞了个抽奖活动,可以参与一下哦~文案:虞棠穿进八零年代富贵人家,还没等过几天安生日子,就被从乡下杀来的女孩揭穿了自己假千金的身份。虞棠:嘶,真假千金,真狗血。更狗血的是两边女生都同时到了年纪议了亲。虞棠原本一个月以后就要和爸爸好友的儿子结婚,对方温和体贴,有钱有势,文质彬彬,一表人才。而真千金也在父母的安排下和同村的男人定了亲,对方有把子力气,靠种田为生,家里还有一片鱼塘。由于双方的结婚对象对比起来实在是悬殊,好不容易认亲回来,真千金父母自然不可能让真千金继续和乡下没钱没前途的小子结婚。所以……虞棠简单的收拾了一下包裹,在养父母为难的声音中去了乡下,和真千金换了亲。真千金和虞父好友的儿子结婚。而她则要去和那位乡下的糙汉结婚。好好好,就说穿越到八零年代肯定不能那么滋润吧(摊手.jpg)*纪长烽和李春芳定亲以后他还蛮欢喜的。李春芳手脚麻利干活又快又好,一看就能和他一起把小日子过好。原本他美滋滋地等着李春芳嫁过来,却没想到几天后他扛着锄头干完农活回来,发现院子门口站了个皮肤瓷白,眉眼漂亮的像画里走出来的女生,对方告诉他她是来换亲的,李春芳去城里认亲成功,要在城里和别人结婚了。纪长烽懵了。他上看下看对方,怎么看都觉得对方身娇体弱,像瓷娃娃一样,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一看就做不了什么活,这……这,这和李春芳怎么能比啊!情况果然如此。垒个院墙能把手抻疼了,摘个果子能把手蹭破了,就连烧个火都能把屋子差点点着了。对方还懒懒地唤他做事,洗澡水得提前打好,饭要提前做好,就连做那种事她都娇气的指挥他,稍微累了就翻身要停止,徒留他狼狈地大汗淋漓咬牙切齿。他本该不喜欢她的,但偏偏……该死的,就是被她拿捏的死死的。还为了这样娇气的她,有了更加浓烈的赚钱欲望。他要赚大钱!给她很多很多钱花!要她在他这里也能继续过着城里那样的富贵生活!他的媳妇值得!*李春芳很庆幸自己跑来城里找到了亲生父母,不仅有了家底殷实的娘家,还有了这样一个事业稳定有铁饭碗的老公。虽然婚后因为双方文化水平不同,李春芳和老公没什么共同语言,感情并不算好,但她自认为自己至少要比下乡和纪长烽结婚的虞棠好。她有点幸灾乐祸。纪长烽就是个游手好闲的痞子,要不是不想嫁给他她又怎么会千里迢迢的跑来城里寻亲。没想到的是,等到下年过年,虞棠和纪长烽坐着火车来拜访养父母,手里提着大包小包,神采奕奕,男俊女靓。李春芳不仅听说纪长烽做了生意事业正红火着,小日子过得蒸蒸日上,还发现一向粗糙的纪长烽在饭桌上细致地给虞棠挑鱼肉,小心翼翼地喂给虞棠,眼神温柔宠溺。他们两个人恩恩爱爱的样子让李春芳不敢置信。这是纪长烽?!李春芳好不容易回神后,想和自己身边的老公假装恩爱秀一下,没想到一偏头,发现她老公也在望着虞棠愣愣出神。一年不见,下乡呆着的虞棠,怎么感觉更漂亮了?!糙汉男主x娇娘女主——————————推推新文:《娇软美人嫁给屠户以后[八零]》by鹿灯灯美人与杀猪匠,先婚后爱。球球收藏~文案:虞婳穿进八零年代,成了新婚的小媳妇。她的结婚对象是个屠户。屠户冷峻,猿背蜂腰,寡言少语,面上有一道疤,孩子看了哭,村里大姑娘看了怕。她穿越过来的前一天,原主因为不愿和他结婚而闹绝食,并厌恶地看着屠户脸上的那道伤疤,骂他是个丑八怪,不如自己的心上人美貌。虞婳觉得原主没眼光,不愧是个恋爱脑舔狗。这屠户身强力壮,满身肌肉,冷峻却又细腻温柔,一副大扔男妈妈的样子,不比原主那个瘦得跟鸡崽子一样的渣男心上人好多了?她觉得,屠户正合她的口味。*屠户年近三十还没结婚,因为自己脸上那道疤确实骇人,但他本身并没想和别人结婚,所以也并不在意。虞婳在村子里的名声并不好,但她是自己的娃娃亲对象,所以屠户还是应了虞婳父母的嘱托,和她结了婚。没想到被百般折腾,还被指着鼻子骂他丑。他沉着脸想着第二天要把她送回去,却没想到,第二日她却仿佛变了个人似的。不仅再没有天天念叨着自己的那个心上人了,还双眼直勾勾地盯着他。趁机在他身上到处摸……还娇声对着他撒娇,扯着他的手满眼都是笑。不仅给他做好吃的,还……夜色里粗喘中女人凑上来亲了亲他面颊上的伤疤,丝毫没有嫌弃,抱紧了他,笑得开心:你好man啊,这是英雄的象征。一向冷峻的屠户被撩拨地满脸涨红。他不知道什么叫蛮……但他知道自己以后算是栽了。以后他得更努力赚钱才行了,要赚钱养家,养他家这个娇滴滴的女人。
  • 作者:容无笺
    懒倦学神酷妹,双初恋双bking1.全校都知道,高二那位年级第一江敛舟拽得不行,家境好,大帅比,追他的人一数一大把。全校也都知道,江敛舟生平最烦有人装逼——比如他同桌盛以那样的。毕竟这位转校生实在够酷,跟可爱软萌丁点不沾边。坐过山车全程面无表情就算了,就连进了鬼屋她也看起来丝毫不怕。鬼屋黑暗的环境里,大家被鬼吓得吱哇乱叫时,江敛舟只觉得无趣,正往前走,衣服下摆却被人拉住了。他一转头,便见他那个bking同桌正怯生生跟在他身后,怕得不行还装作毫不在意。谁知下一秒,灯光亮了一瞬,紧接着鬼就扑了过来。盛以尖叫一声,抓住江敛舟衣服就不丢手了,全程紧闭着眼:我、我才不怕!江敛舟:……我同桌全世界第一可爱。2.某次冷战,盛以呵笑一声:拜托,那你可别暗恋我。……江敛舟立下誓言,暗恋你我就是狗。高考结束,盛以收到了江敛舟的短信。【……汪。】
  • 作者:恰似故人来
    传言林家两个姑娘来历具是不凡,长女出生之时整个林府被一片霞光笼罩,天边隐约还有那缥缈的仙乐久久不散,次女出生之时刹那百花盛开,香气宜人世人皆传言,林家这两个姑娘皆是仙子下凡渡劫而来,只待渡劫成功便可白日飞仙回归天庭 食用指南:小说只图一乐,喜欢您就多支持,不符合口味那就感谢光临,有缘再会。文是架空清朝,私设众多,时间线也别太纠结了。 男主是四爷,1V1没有小妾,本文就是个苏爽宠文,建议看文时暂时抛弃大脑放松放松~~~~~对了女主最美无敌美,不接受反驳~~~~~~~
  • 作者:佐润
    郁澜穿书了。 他穿成了某本都市小说中,真假少爷里的真少爷。 按理说,真少爷在被家人找到后,就应该过上与之前不同的、锦衣玉食的美好生活。 只可惜,这本书的主角是假少爷。 而郁澜,只是一个阴郁恶毒、不被任何人喜欢的炮灰,注定上不了台面。 他被找回来没多久,家人就又将他请了出去: 让他代替假少爷联姻,嫁给曾令整个A城人心惶惶、因车祸意外变成了植物人的大反派褚妄。 但还好,根据书里后续的剧情,褚妄将在三个月后醒来。 郁澜:这好办,趁这三个月跟大反派搞好关系就行。 可是怎么和一个植物人搞好关系是个问题。 半夜,郁澜正对着躺在床上的植物人思考对策,却忽然听到耳边有人说:你压我腿了。 他看了看躺在旁边的反派;又看了看飘在上面好整以暇注视着他的褚妄:!!! 书上没说大反派在昏迷的时候还有个背后灵啊!? 从此以后,褚妄成了郁澜的狗头军师,对方指哪儿他打哪儿。 所有人都说他拿着鸡毛当令箭,早晚有他好看的,整个A城的人都等着看他笑话。 一次宴会,褚妄指着不远处抛弃过他的前未婚夫:用酒泼他。 郁澜:不太好吧,他得罪过你? 褚妄一脸沉静:他得罪过你。 三个月后,闻风丧胆的大反派竟然真的苏醒了过来。 整个A城都迫不及待想看一场好戏。 结果好戏没等到,只等到一张结婚请柬: 听说我昏迷期间,各位都很照顾我老婆,谢谢大家,辛苦了。 收到请帖的人:??? 明明是你老婆到处照顾我们吧?! 而当晚,郁澜脸颊泛红,声音断续:那、那既然你醒了,我们 褚妄:不是你说了?我们现在可以好好搞好关系了。 郁澜:他当时说的不是这种搞好! *无脑感情流,主角并非完美人设,同性可婚设定; *文笔差,大白话,文中一切内容全部架空,作者逻辑废,超级废那种; *非常悬浮,设定全是编的,全部为了谈恋爱服务(是的我只会写这个呜呜呜),不要较真; *弃文勿告,告了会哭的qwq; *(划重点)别骂了别骂了再骂要傻了。 【之前的梗不一定写了,故替换,已退回地雷qwq造成不便实在抱歉(磕头了)】
  • 作者:闲哈
    许乘一时酒意上头,假装海后,调戏了一极品美男。男暗恋第一次搭讪,许乘喊他美人。加上微信后,问他:【灰裤子,看看?】后来看到他跟别的女人说笑,她发朋友圈:【你的腹肌只能给我看!】再后来,他把她抵在墙上,指腹轻轻摩挲着她的耳垂,嗓音低沉:想看什么?许乘脸红似天边云霞。结婚那天,许乘拽着他领带,让他弯腰靠近自己,结结巴巴:我,我要亲你了,你,你准备好了吗?下一秒,他突然靠近,唇与唇只有不到一厘米的距离,他的呼吸灼烫着她的皮肤,记得轻点。-谢流部分语录:以我的姿色,见过我后她肯定念念不忘,最终选择我。现在就让她得到我,万一她不做我的女朋友呢?既然她喜欢看男人戴腰链,不然我也买一条?——————预收《死对头说他不举》——沈涵清由于一些原因,一个月内必须结婚。她想找一个家世清白、身体健康、人品可靠、有正当职业的男人假结婚。婚后没有夫妻之实,一年后和平分手,酬劳一百万。消息公布,酬劳一百万这条还没透露,就乌泱泱来了一大群人和她相亲。有的问她一胎能不能生三个男宝,有的问她能不能坚持每天早晨五点起床服侍他爸妈和他,有的问她离婚能分他几个亿财产……全是极品。就连死对头周勉之都来了,这人不止一次把她气哭,曾放话永远不会喜欢她这样的女孩。沈涵清拧眉,??咱们是能结婚的关系吗?周勉之双手环胸,自信满满,势在必得地说了句:我不举。沈涵清:??!!……恭喜,你合格了。不举,不可能有夫妻之实。-婚后某天,沈涵清坐在周勉之腿上,呜咽出声:你不是不举?周勉之望着她的眼睛,你现在希望我举还是不举,我听你的。沈涵清把脸埋在他肩窝,你为什么总欺负我。周勉之拥她入怀,在她耳边低笑:欺负?我不举怎么欺负你?-1初见沈涵清,周勉之就被她那双含情的眼睛吸引。却不自知。彼时,她还是好兄弟的女朋友。总是笑眼弯弯,注视着好兄弟。他说话伤人,惹她伤心。一次次偶遇,沈涵清始终不曾正眼瞧他。他嫉妒得发疯。多年后再遇,周勉之用尽手段。只为看她当着曾经好兄弟的面,双眼迷离地望着他,搂着他的脖颈,唤他:勉之,让我亲一下,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