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宋清杳怔怔的看着那行字, 脑海里莫名的想起第一次跟沈明衿比这个手势的时候,他喝醉了,在福利院的天台, 那个牵着她上楼的女孩一直在给她比这个手势,到了天台后还指着沈明衿。那会儿她以为手势的意思是‘好看’, 否则她不理解为什么一个手势可以持续的比划,后来她询问他手势的意思,却被他拿着银行卡羞辱了一顿。

她不明白, 为什么一个手势能让他这么生气。

现在懂了, 他是不是觉得,他才是被羞辱的那个人?

再后来搬回家时, 他让她重新比了一次。

而那一次,他没生气,是高兴的。

沈明雅:[早餐是我哥做的吗?闻起来很香。]

宋清杳回过神来,给她打字:[对, 你哥做的,你喜欢的话让他再给你做。]

沈明雅摇摇头, [他当初跟师傅学的是川菜,我吃不了。]

宋清杳有些诧异, [为什么只学川菜?]

沈明雅笑笑着打字, [他说你喜欢你吃,所以是只做给你一个人的, 偷偷跟你说, 我吃过醋,跟他吵过架。]

两人正聊着天, 旁边的闻靳不知道怎么回事炸毛了,跟司秦两个人又打起来, 不过打得不严重,就是两人互相推搡,闻靳体格没有司秦大,也没他肌肉多,被他用力一推,整个人用力的往后倒,退了几步就撸起袖子要跟他打架。

司秦哪是会乖乖等着挨打的人,当即也撸起袖子,指着他说:“来来来,蹬鼻子上脸了是吧?我说错了?还是我说中了?”

闻靳可没他那么厚脸皮,说了两句脸色就难看起来,抡起拳头就要砸他的脸,郑南一跟赵鸿岩两人一人拦着一个,嘴里都在劝架,说什么从小一起长大的好哥们,有什么事儿不能好好说?再说了,这里又不是他们的家,是宋清杳的家,挑事儿也得挑地方是不是?

沈明衿站在那里,看着两人剑拔弩张的样子,深邃的黑眸里卷起了无数的戾气。

这股戾气慢慢蔓延过来,很快渲染到两人,司秦最会顺杆往下爬了,意识到可能要挨揍,于是摸了摸鼻子,说道:“不吵就不吵,当谁爱跟他吵似的,放开我,我可不动手,免得某人又要说我粗鲁。”

沈明雅跑过来,扯着司秦的衣服,跟他比划:[你们干什么?为什么吵架?]

他们一块儿长大的,沈明衿会手语,这几个人多多少少也会,就是没他那么精通罢了。

司秦比划:[我刚才跟他开玩笑,问他是不是喜欢宋清杳,怎么每次说要来看她,就数他最积极,他就跟我发火了,说什么朋友妻不可欺,你说至于吗?我就开个玩笑,他发什么火?]

闻靳大步流星的走过来,脸色难看:[明雅,别跟他胡说,他刚才踩了我一脚,我是因为这个跟他生气。]

司秦见他说谎,嚣张挑衅的指着他。

沈明雅见状,赶紧分开两人:[不是说好今天来这里是为了我哥跟我嫂子吗?你们要再吵架都出去,我自己来。]

[别管他们,明雅,我们做我们的。]郑南一比划,[走,咱们收拾东西去。]

宋清杳完全看不懂手语,坐在沙发上托着腮看他们双手比划的画面,觉得肯定是在吵架,但是她又帮不上什么忙,因为这个吵架吵得实在是太、安、静了!她只能默默的看着他们吵,吵了没一会,几人就分散开了,赵鸿岩收拾他们吃剩下的东西,郑南一跟沈明雅拎着他们买的东西走进厨房,司秦跟闻靳就互相瞪着眼睛,谁也不搭理谁。

这下,大厅安静下来了。她收起看戏的心,准备上楼躺躺。

走到楼梯口,突然想起有福还没吃早餐,便又折回到楼下。昨天刚到了一包新的狗粮,也不知道它喜不喜欢吃,大厅后面的房间,一整个小房间都是有福的‘卧室’,有福看见她进来就汪汪的叫个不停。

她拆开狗粮,把新的狗粮倒进碗里,有福吭哧吭哧的吃了起来。

有福真是越来越胖了,摸着它的肚子都觉得肉涨了许多,趴在它的背上跟它玩了会儿才起身上楼。

走进房间就看见沈明衿站在沙发边上脱衣服,衣服已经脱完了,正在脱睡裤,阳光透过窗户散落进来,短发利落、偏白的肤色让肌肉线条壁垒分明,扑面而来的荷尔蒙气息快要填满整个房间,昨天晚上她看了他上半身,还知道羞,不敢往下看,今天就直愣愣的杵在那里,看见他穿上西装裤,骨节分明的手拉上拉链、扣上纽扣,再将落在旁边的皮带拿起,一点点的穿过西装裤,最后是穿上衬衫。

宋清杳的脑海里突然就想起文雪跟她说过的一句话。

“我哥,好看到很多男生都在追他,而且很受外国男人欢迎。”

她当时觉得她说得夸张了,沈明衿好看是好看,但应该没到让男人爱上的地步。

可现在,他站在那,斑驳散落进来的光都像是陪衬,照得他的侧脸线条深邃性感,每一寸肌肉都像是计算好的,结实却又不显得壮硕,尤其是那腰……那腰……真的……很欲。

他穿好衬衫,微微侧目望去,就跟她对上了眼神。

不知道为什么,她也没躲,“不好意思,我不知道你在换衣服。”

“没事。”他扭着纽扣,“被你看无所谓。”

“嗯,身材很好。”她莫名其妙的评价了一句,评价完后就觉得不对劲了,连忙补充,“夸你呢。”

更不对劲了。

“……”沈明衿低低的笑了两声,“哦,谢谢,其实跟四年前没什么区别。”

还没彻底入夏,屋内的温度已经飙到了三十多度,燥热得很。

她想走到门外散热,就听到他说:“我好了,你要换衣服可以进来。”

说话间,他走出来,说道:“我晚上要走,司秦他们来这里是想做顿饭给我践行,你要觉得他们吵,我让他们走。”

“没事。”他扑面而来的雪松香闯入口鼻,凛冽又香醇,她往后退了半步,“都是带礼物来的,我不吃亏。”

沈明衿笑出声来,“这么个不吃亏,那我住你这,好像没有送什么东西给你。”

她还没反应过来,他就从西装裤里拿出了一枚戒指。

这枚戒指看着很眼熟,18K黄金镶嵌2克拉的粉色钻石,配以多颗钻石,简约大气——这不是她当初给阚静仪设计的婚戒那三款中的其中一款吗?

“你设计的,送给你,就算是借花献佛?”

他把那枚戒指塞到她手里,灼热的温度透过手掌源源不断的传递过来,短暂的接触都能让她心跳加速,是入夏了吧……所以人也变得躁动不安起来。

等她反应过来,想把那枚戒指还回去时,他人已经朝着楼下走去了。

戒指安静的躺在掌心,她握了握,随后进屋换衣服。

换好衣服下楼,就看见那几位娇生惯养的大少爷因为炒五花肉要不要放油这一点吵了起来,而且沈明雅也参与其中,几个人站在厨房里双手指来指去,最后还是沈明衿出面,把他们都给赶了出来,自己动手做饭。

几人出来后就围着宋清杳坐。

说实话,气氛很尴尬,因为这几人都没有正儿八经跟她道过歉,虽然上回表过态,但说过的话、做过的事,哪是一句‘对不起’就能结束的?要真是这样,她跟沈明衿也不必闹到这个地步。

饶是一向能说会道的司秦跟郑南一都用喝茶来掩饰尴尬,反倒是闻靳开口了,问她最近一阵怎么样?身体好吗?

旁边的郑南一就用手肘捅了捅司秦的腰,小声地说:“我看这小子真有点不对劲。”

司秦不在意的摆摆手,“想多了。”

郑南一翻了个白眼,难怪沈明衿说他这脑子除了装床上那点事,就装不了别的事。

干巴巴的坐了一个小时,期间看看电视、喝喝茶。

宋清杳有些受不了这样的氛围,便起身走进厨房,看见沈明衿一个人站在那里洗菜,衬衫袖口推到小臂处,打好的领带被撩起放在肩膀处,微微弓着肩膀,两腿略敞着,她脑海里瞬间想起网络上的一个名词:人夫感。

到底是有点过意不去,让一个人做那么多人的饭菜,走到他身边问:“需要我帮忙吗?”

沈明衿扭头看了她一眼,“不用,出去坐着就好。”

“那我帮你翻动一下锅吧。”

旁边的锅正冒着热气,里面的食材好久没翻动过了,她刚伸手去拿盖子,就被熏得滚烫的把手烫得红肿起来,‘哎呀’叫了一声,捂着手站在那里,痛得五官狰狞。

沈明衿猛地转身,看见她这样,连忙握住她的手,将她的手放在冷水下冲洗,边冲洗,边看着她的手指肉眼可见的泛红,眉头紧皱,“怎么不听话?嗯?”

宋清杳已经疼得说不出话来了,她能忍痛,但不代表感知不到痛。

沈明衿也见她疼,自己也难受,直接牵着她走出门,说道:“我要带她去医院,你们自己爱干点什么就干点什么。”

“沈明衿——”宋清杳咬着唇说道,“没事,不用去医院,我房间有烫伤膏,涂一涂就好了。”

说完,扯了扯他的手,“你牵疼我了。”

沈明衿赶紧松开手,跑上楼去找烫伤膏,边跑边问:“在你床头对吗?”

她都没反应过来,点头说道:“对。”

过了几分钟,他拿着烫伤膏下来,牵着宋清杳走到沙发坐下,拿起旁边的棉签,沾了点药膏后轻柔的涂抹在她的伤口处。

站在旁边的几人不约而同的看着对方,眼神中透露出来的意味深长难以掩饰。沈明雅直接拿出手机拍了一张照片,照片里,沈明衿穿着白衬衫,双臂肌肉结实,衬衫袖口卷到小臂,低头认真的给宋清杳上药。而宋清杳乌发如瀑,雪白的肌肤胜雪,纤长浓密的睫毛微微垂着,穿着一件青色的挂脖连衣裙,美得不知道用什么言语形容。

沈明雅把这张照片上传到自己海外的社交媒体上,配文是:[郎才女貌。]

而在澳洲的小镇上,海浪正不断地拍打着岸边的礁石,发出沉重的闷响声,一个容貌艳丽的女人正跨坐在一个男人身上,屋内灯光昏暗,只有一盏复古的小台灯放在旁边的茶几上,这会儿是晚上十点,她一边端着酒,一边滑动着手机页面,看到沈明雅的动态后,随手给她点了个赞,然后俯身冲着身下的男人亲了亲,说道:“真嫉妒她,嫉妒到我都快爱上她了。”

男人嗤笑一声,“也不是不行。”

灯光暗沉,照得两人的身影绰绰交缠,海岸边上的浪潮声,一浪比一浪高,在这个不足百人的小镇里,显得尤为恐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