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哄你

庄奕身高腿长,体魄健朗, 坐着也觉轩昂, 一米八的大男人躺在他怀里毫不违和。

寻聿明挺身碰碰他嘴唇, 得到一个蜻蜓点水的亲吻, 心满意足之后便显得那点委屈愈发委屈, 好像自己一个人什么苦都能咽,一旦有人疼有人哄,顿时连床垫下的小豌豆都嫌硌得疼。

爱一个人,大约便是一想到他,就委屈得要哭出来。

“你还送给他小猫。”寻聿明摇漾着湿漉漉的眼神,与他抱怨:“橘子是你送我的小猫,怎么能再送给他呢?我给你的饭你也给他,我给你煮的粥你也给他, 在你心里他比我重要。你还把他带到办公室里秘密谈话,怎么能对他比对我还好?”

桩桩件件细细数来, 简直罄竹难书, 他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也会变成一个满腹牢骚的人。似乎比起岁月,爱情才是把无情刻刀,前者改变人的模样, 后者却重塑人的灵魂。

庄奕像抱婴儿那样抱着他, 这个人实实在在充满他的怀抱,如同梦寐以求的那般。他垂着头,声音低低缓缓地流进寻聿明的耳朵:“对不起, 我向你道歉。今天是我不好,但我请求一个辩白的机会,可以给我吗?”

“可以。”寻聿明撅着嘴点点头。

“好,那请法官大人听我的解释。”庄奕微微带笑,有一搭没一搭地拍着他的背,娓娓道:“我小时候和祖父母在英国生活,这你知道的。”

“我每年只有两三次去纽约探望父母的机会,乔冉住在我爸妈家对面,隔壁是从前我跟你说过的那个,推荐我去红衣队打球的人。”

“我认识乔冉是在……”时隔多年,他已记不清楚,回忆半日,方道:“大约是上中学的时候。他比我小九岁,当时也才五六岁的样子,比海蓝蓝还小。而我那时候已经一米八了,他也就刚过我膝盖这么高,整天跟在我们后面。”

“在我眼里,他就是个穿开裆裤的小孩。而且我当时青春期,表面上很有礼貌,其实心里特别叛逆。他爸妈让他跟我们玩,但我总嫌他太小、太累赘,跑也不能跑,球也不会打,碍手碍脚。我每次都给他颗糖,骗他去找我姐玩。所以他跟我姐,倒比跟我熟。”

他一番长篇大论,寻聿明只总结出一条信息:“那他小时候就认识你了,天天能和你玩儿,我都没有。”

“又胡思乱想什么?”庄奕忍俊不禁,捏捏他鼓起的脸蛋,续道:“我每次回家也就十几天,私下和他没有任何联系,后来我上了高中,他家也搬走了,就再没见过。”

乔冉对他而言,和陌生人也没什么区别,如果不是求他帮忙给寻聿明寻亲,他们之间根本无话可说,一定会冷场。

“别说我跟他什么关系都没有,就算关系很好,他也顶多算是父母的朋友家的孩子,连我半个朋友都算不上。”庄奕道,“但是他来到我们家,就是客人了,对吗?”

寻聿明很想摇头,但良心让他无法撒谎,只能颔首说:“是。”

“那客人来我们家,正巧碰见我们在吃饭,我们该怎么做呢?”庄奕抱着他晃了晃,让他自己说,“做人基本的礼貌,外公怎么说的?”

寻聿明扁扁嘴,道:“请客人一起吃。”

我们的文化注重含蓄,往往讲究个“端茶送客,开饭赶客”。客气客气,顾名思义,对待客人必须走一套虚礼,邀请不速之客吃饭不过是一句客套话,对方察言观色,自然也明白该告辞。

可惜乔冉是个ABC,根本听不懂庄奕的话里有话。

“况且,他还是我的客户。”庄奕笑道,“我总不能赶他出去,你说是不是?”

“……是。”寻聿明不情不愿道。

庄奕又说:“给他吃香酥鱿鱼饭难道不一样?客人到我们家来,想吃最后一道菜,当然该先让给客人吃,对不对?既然他开口了,我们能不给他,留着自己吃吗?”

人只有和关系要好的朋友才能没大没小、不管不顾,因为知道即使和对方开玩笑,彼此也都不会介意,更不会失礼得罪。恰恰越是疏远的关系,才越是要殷勤招待。

“那招呼客人喝水,你说是不是也应该呢?”庄奕徐徐哄劝,“礼貌和客气不是感情,对待亲密的人,我们从来不是这样做的。小耳朵。”

对待真心爱护的人,不是递给他一杯水,而是与之共用一只杯子、一根吸管;也不是让给他一份油盐超标的饭,而是担心他挑食不健康,将自己碗里好吃的菜都挑给他;更不是与他谈一次话、叙一叙旧,而是将他的一句玩笑也放在心坎上,生怕他想念亲人会难过,为他去求人,为他去应酬,为他动用许久不曾联络的人脉,最后又为他改变从小浸润的礼仪习惯,定好饭局却食言,来换取他今晚不再酸楚。

庄奕看着他,柔声问:“你和我是什么关系?”

即便是分开的那几年,寻聿明在他心里也占据着不可替代、难以磨灭的地位。这个世界上能和寻聿明相提并论的,大概只有他的家人。

“我怎么会不心疼你,不对你好,反而向着外人呢?”庄奕简直哭笑不得,他真是个小傻瓜。“我是想送他两只猫,家里这么多猫,都养不过来了。但我不可能给他橘子,那是你的。”

他顿了顿,低低道:“我给了你的,就不会再给别人。”

“你给了我的,就不……不会再给别人。”寻聿明重复着他的话,神色茫然不知所以,无数种情绪翻江倒海般将他淹没,竟分辨不出是高兴还是感动,抑或是愧悔。

“对不起。”他忽然之间想到什么,满怀期待地问:“但是你给了我什么?你的意思是不是要做我男朋友了?是不是?”

他给了自己的,难道不是爱吗?

这是一个现在完成时,意味着他们和好了吗?

庄奕“啧”了一声,捏着他下巴道:“谁昨天信誓旦旦说要追我?还说……”还说要好好疼他,“你追人只追一天的么?”

“当然不是。”寻聿明顿时泄气,贴着他胸膛拉长调子哼唧:“追人太难了,我以前身在福中不知福,太累了。”

“嫌累呀?”庄奕拨开他额前长长的刘海,露出一对黑亮的眼睛,“嫌累你就放弃了呗。”

寻聿明按着他肩膀坐起身,双手握拳为自己加油鼓劲,坚定道:“我会努力的,我从来都不放弃任何事。”说毕,他翻身下床,裹着身体的被子拖到地上,反而把自己绊一跤。

“小心。”庄奕忙接住他,“做什么?”

“做饭去。”寻聿明穿上翻倒的拖鞋,拉着他往楼下走,“我给你做饭吃,我要讨好你。”

他“噔噔噔”跑到楼下,从厨房柜子里翻出一只小砂锅,舀两勺米进去淘洗干净,又将冰箱里的腊味拿出来剁一剁丢到米里,最后加上些凉水放在电炉上煮。

“你做的是什么?”庄奕笑问:“我怎么不知道你还会这个。”

是他单独住时学会的么?

自己不在他身边的这些年,他有过多少这样被迫成长的时刻呢?

“我跟迟归学的。”寻聿明一句话打碎他所有想象,洗着香菇说:“昨天湾湾发给我一些菜谱,迟归说这个腊味煲最适合我做,是煲仔饭的简易版,没什么技巧。”

洗干净香菇和青菜,他又抽出把银光熠熠的菜刀,小心翼翼地开始切。一刀刀笨拙得令人咋舌,那案板太滑,香菇太圆,左手没按住,一刀下去,香菇向后逃跑,差点切到自己的手。

庄奕看得心惊胆战,拽开他道:“我来。”

亏他还是个外科医生,平时切头皮又快又利落,切菜却像小孩过家家。只是庄奕大话说出去,自己也不会做饭,拿着刀比划半日,也不晓得从哪儿下手。

气氛一时尴尬。

“你等我一下。”寻聿明灵机一动,跑到卧室拿出医药箱,将自己的一把十号柳叶刀取出来,戴上一次性橡胶手套,上前道:“我切。”

“……”庄奕嘴角抽了抽:“用、用不着吧?”

“那要不你切?”寻聿明反问。

“算了算了,你是专家,你来。”庄奕识相地退到一旁。

寻聿明摩拳擦掌,跃跃欲试,走到案板前,左手扶着香菇,右手操着手术刀,寒光一闪,切了下去。没多久,几只香菇都被他片成薄片,青菜随手撕一撕,一股脑儿扔锅里。

他手头没有可切的东西,心里空落落的,抬头问庄奕:“还放别的东西吗?”

“嗯……”庄奕想了想,见桌上一盘蓝莓,拿给他道:“你切这个吧。”

寻聿明在上面乱划几刀,弯着嘴角摘下手套,献宝似的说:“我缝合给你看,好吗?”

“像电视剧里那样?”庄奕修的不是外科,没训练过缝合技巧,却在不少医务剧里看到过医生用水果、生肉乃至于真人练习,譬如在蛋壳上刻字,也是其中一种。

“不知道。”寻聿明平时不看电视,他取出一根胶原蛋白缝合线和一枚4x6的小角针,用镊子夹着,在小小的蓝莓上穿来穿去,“就是这样,这颗送给你。”

将自己缝好的一颗递给他,寻聿明示意他看上面的纹路,“看得出吗?”

庄奕对着灯光一瞧,这颗小小的蓝莓果上用白线缝出一颗心,比他之前在那本札记里看到的小红心周正得多,是颗认认真真、规规矩矩的心。

他忍不住勾勾嘴角,填进口里,嚼也不嚼便咽了。

“哎?”寻聿明皱眉道,“上面还有线呢。”

庄奕垂目望着他,道:“没关系。”反正是可吸收的。

一时饭煮好,寻聿明戴着隔热手套端上桌,揭开砂锅盖,白雾腾腾而起冒着热气。庄奕率先动筷,尝尝味道竟还不错。腊肠鲜甜的味道渗透进米粒,油脂化为汤汁将白饭包裹,香菇与青菜增加味道的层次感,再配上两勺照烧酱汁,看起来很像一回事。

他们一人半碗分食,吃完检查过门窗,便回楼上卧室休息。

寻聿明没经他召唤,不敢擅自去睡他的床,躺在床上一面抱着笔记本看关于神经再生的资料,一面竖起耳朵偷听隔壁的动静。

卫生间传来“哗哗”流水声,应该是庄奕在洗澡。他的脚步声很轻,从淋浴间走到浴缸旁,再从浴缸旁走到衣架旁,推开门,走了出来。

“晚安,小耳朵。”他到这边来看一眼,揉揉他发心,低下脑袋给他亲脑门。

寻聿明轻轻吻他一下,整个人埋进被子里,只用一双害羞的眼睛紧紧盯着他,颊边两团红晕。庄奕给他掖掖被角,床头橱上放杯温水,叮嘱道:“乖乖睡觉,别熬夜。”起身回去休息。

倒不是他装正人君子要分床,不过自从寻聿明说要追自己后,心里难免生出些被取悦的窃喜,想将这种关系维持得稍稍久一点。

他回到卧室,很快睡去。沉酣一梦到半夜,庄奕悠悠醒来,恍惚听见房间里有窸窸窣窣的声音。他皱了皱眉,脑中倏然闪过那辆被动过手脚的汽车,起身到门口细听片刻,似乎又没什么动静。

庄奕全神贯注,瞬间进入戒备状态,一把拉开门,却见寻聿明怔怔站在外面:“你……不睡觉过来做什么?”

“我……”寻聿明意味深长地盯着他,“我想……”

“想什么?”庄奕问。

咽了咽喉咙,他道:“我想让你对我,为所欲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