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易靠近

轻易靠近

作者:墨宝非宝 状态:完本 日期:09-02

《轻易靠近》是作者墨宝非宝笔下唯一一个称得上虐的故事,但仍然坚持了作者的一贯风格,喜大过悲。这也是一个最美好的暗恋故事笑笑自小就喜欢上的许南征,最终也是喜欢着她的。然而,在暗恋面纱还未揭开时,在跟剧组拍摄的途中,笑笑又巧遇到了生命中同样重要的男人,韩宁。 一个是内敛沉稳却不善表达的许南征,一个是毫无保留爱她,给予她无限温暖和安心的韩宁。…

最新更新第50章
作者的其他小说
  • 作者:墨宝非宝
    夜阑京华,灯下苍生本故事纯属扯淡,一周2更,忙了可能更新频率会减慢,此文不V立意:华夏千秋万代
  • 作者:墨宝非宝
    程牧阳这样的男人,本身的存在就是个诱惑。而她,已受到蛊惑。似懂非懂的话,说得模糊。可她那颗心,却已经软了下来。没有一个女人,可以逃过这样的男人,将自己如此温柔相待。她觉得程牧阳的存在,本身对她就是劫。而且是万劫不复。她如同旁观者,看着镜头推近他,只觉好笑。可就是这么盯着少年的他,看着看着就觉得痴了。这场爱,不管是谁先入了迷,都早已注定了一生一世。他们还有很长的时间,他并不着急。这么长的故事,他需要慢慢地讲给她听。他,程牧阳,是如何欠了她一条命。而又是如何,贪得无厌地要了她一生一世。
  • 作者:墨宝非宝
    女帝当政的时代,武氏李氏的争权斗争不曾止息。那样风华绝代的他唯独对她,生死不弃。就连那个站在皇权最高位的人,也只对她情有独钟。他说,不怕念起,唯恐觉迟,既已执手,此生不负。他说,若称帝,江山与共,若落败,生死不弃。
  • 作者:墨宝非宝
    美人骨,世间罕见。有骨者,而未有皮,有皮者,而未有骨。世人大多眼孔浅显,只见皮相,未见骨相。如果在现在这个社会里,有个人,带着两世的记忆,深爱着你。多幸福。时宜对周生辰就是如此。而他,早已忘记她。时宜这辈子做过最出格的一件事,就是在机场安检时,冲破重重警卫追上一个陌生的男人。第一次和他相遇,是在数百年前的长安。她站在城墙上看他登上点将台,振臂一挥,数十万大军便已单膝跪地,齐声唤王……彼时,他是霸气凌云的小南辰王,她是清丽温婉的太子妃。一句色授魂与,心愉于侧,让他们的命运因此颠覆。而这一次,是在广州机场。虽然时光改变了他的音容,她仍然一眼认出了他。她独自带着那段前世的记忆来到他身边,他却对她茫然不知。周生辰,单是念着这三个字,就能让她的心底涌出最温柔的情绪。纵然与他在一起就势必要面对那些来自他家族的阴谋、陷害、争斗,却也一步步,让她与他的心贴近。这一生一世,她只想要一个真正属于他们的故事。无论富贵,与君同归。
  • 作者:墨宝非宝
    《蜜汁炖鱿鱼》为热播电视连续剧《亲爱的,热爱的》的原著小说,是网络知名作家墨宝非宝所著电子竞技类小说《密室困游鱼》的外传,《密室困游鱼》前传为《神之左手》。他,是令人闻风丧胆的电竞传说Gun,也是爱吃糖的电竞俱乐部创始人韩商言;她,是坐拥百万粉丝的日翻歌姬鱿鱼,也是对三次元帅哥一见钟情的逐爱少女佟年。当周围人都把他的职业电竞称为不务正业时,她却说:听起来很棒啊!于是,一段甜到掉牙的逐光之旅开始了。心酸、挫折、不甘、失败、崛起、闪耀……我们携手沿着微光向梦想前行,这是我们的时代,这里有最好的你们。我家小孩,我会担待。一辈子那么长,我都给你。
  • 作者:墨宝非宝
    《亲爱的,热爱的》(原名《蜜汁炖鱿鱼》)小说作者墨宝非宝,讲述了一个十年蛰伏英雄归来,暖爱追梦为国夺冠的故事。《蜜汁炖鱿鱼》改编电视剧《亲爱的,热爱的》由杨紫、李现等主演。
  • 作者:墨宝非宝
    经年一曲故人戏,你我皆是戏中人。初遇的傅三爷,是为捧人包下半个场子,喜欢翘着个二郎腿,偏过头去和身边人低语的公子哥。在那灯影里的侧脸,透着一种消沉的风流。后来她才看清楚,在那半明半昧的光影里,他坐的是,白骨成堆,守的是,浩浩山河。
  • 作者:墨宝非宝
    电视剧《我的时代,你的时代》原著小说《密室困游鱼》是《蜜汁炖鱿鱼》姊妹篇。是她,让他从一个对电竞毫无概念的人成为人人仰慕的神之左手。他用第三百个冠军和她换一个开始的机会。他们这群人,平均年龄二十岁左右,却在世界各大赛事、在所有专业论坛永久留下了名字,他们是当之无愧的传说,因为,他们已经书写了一整个电子竞技时代,而这个时代,将永不落幕。
  • 作者:墨宝非宝
    美人骨,世间罕见。有骨者,而未有皮,有皮者,而未有骨。世人大多眼孔浅显,只见皮相,未见骨相。如果在现在这个社会里,有个人,带着两世的记忆,深爱着你。多幸福。时宜对周生辰就是如此。而他,早已忘记她。时宜这辈子做过最出格的一件事,就是在机场安检时,冲破重重警卫追上一个陌生的男人。第一次和他相遇,是在数百年前的长安。她站在城墙上看他登上点将台,振臂一挥,数十万大军便已单膝跪地,齐声唤王……彼时,他是霸气凌云的小南辰王,她是清丽温婉的太子妃。一句色授魂与,心愉于侧,让他们的命运因此颠覆。而这一次,是在广州机场。虽然时光改变了他的音容,她仍然一眼认出了他。她独自带着那段前世的记忆来到他身边,他却对她茫然不知。周生辰,单是念着这三个字,就能让她的心底涌出最温柔的情绪。纵然与他在一起就势必要面对那些来自他家族的阴谋、陷害、争斗,却也一步步,让她与他的心贴近。这一生一世,她只想要一个真正属于他们的故事。无论富贵,与君同归。
  • 作者:墨宝非宝
    记得GOSSIPGIRL里的一句话吗?如果两个人注定在一起,他们总会找到重温旧梦的路。
  • 作者:墨宝非宝
    一个偶像有段不为人知的暗恋,由于当年太严肃不知风趣,没追到。这十几年来他暗搓搓地继续追,怎么追,怎么追,都追不到,就是追不到。正如钱钟书先生所说:从今往后,咱们再无生离,只有死别。 没有原型,没有原型,没有原型……
  • 作者:墨宝非宝
    你看这生活,有时操蛋有时赢。我愿这爱情,没有暴雪只有晴。
  • 作者:墨宝非宝
    再遇到初恋,是八九年后,在高速路加油站短暂休息,就这么看着他从超市走出来。我看着他,不太敢相信,试着问,你还记得我是谁吗。他掂着手里的矿泉水瓶,看着我,挺平静地说,记得,化成灰我都记得你。
  • 作者:墨宝非宝
    在那个年代,北京和上海渐渐有了gay吧。有时你在gay吧的一个角落,会看到一圈漂亮女孩,也不会惊讶,这只是没有地方聚会的女孩们找的一个栖息地。后来,不知是谁开始吃螃蟹,有了专为女孩开放的拉吧——每周六的晚上,会有几个圈子里小有名气的人,出钱包租几个地下酒吧,办临时酒吧,只接待女孩。门票通常不贵,凭票可以领一杯饮料或红酒,有舞池,和普通酒吧没区别。去的有学生,也有工作的人,相同的是性别为女,还有一条约定俗成的规矩:不要追问别人的真实年龄和真实情况,大家的名字都只有一个字母,一个单词,或是一个昵称。
  • 作者:墨宝非宝
    平生一顾,至此终年。如果你遇到一个人,曾是个外科医生。十三岁那年,他和你的母亲在同一间医院被抢救,却意外地,在六七年后,听不见声音,上不了手术台,拿起书,成为了一个普通的大学老师。如果,他和你一样,有个遗弃自己的母亲,不能说出口的父亲。如果,他是因为一场举国的救死扶伤,损失了该有的健康。如果,他爱你。你会舍得,不爱他吗?
  • 作者:墨宝非宝
    他是商业配音圈的名人,主业神秘,不甚爱交际。因为一次意外,他开始每晚给她介绍美食,诱人的声音,描述着一道道菜的做法,也一口口地,把她吃干抹净。没有原型,没有原型,没有原型……
  • 作者:墨宝非宝
    他们相识的太早,记忆太多,反倒显得模糊了。她只知道,她曾毫无保留地爱过他,可他离开了她。后来她长大成人,他的好兄弟死在残酷战火中,身心俱疲的他,无法再做战地记者,回到了自己的祖国。有时上帝很吝啬,只会给你一厘米的微弱阳光,不管对她,对他,还是对那些渴望和平的人。你是我的纪忆,也是我此生的记忆。
  • 作者:墨宝非宝
    这是一个小编剧爱上大明星的故事。若得易文泽,必金屋藏娇之。作为他十几年的资深粉,佳禾奉之为宝典,却未料最后被金屋藏娇的……是自己。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沧海桑田。然后,一定会有人伸出手,陪你一路走到幸福。
  • 作者:墨宝非宝
    这是一个大大,想要跨圈追一个小透明,发现对方是个真巨巨的故事。她第一次正式介绍自己是歌姬,他……没听懂。她又说自己网名是密室の游鱼,他还没听懂,她继续解释,这个名字取自《HunterXHunter》里旅团团长的招数。他……不想再听下去了。她以为她追的是个三次元帅哥,不想,此人却是电竞圈的远古传说。
  • 作者:墨宝非宝
    他们相识于家族祭祖,论辈分她叫他哥哥。那年她十几岁,初到江南,看到的是雨下的灰墙古树,这墙下、树旁没半个影子,四处空空。她总觉少了什么,很失望。她不知,这江南年复一年等着北来的大雁,他也在日复一日静候她。人人尽说江南好,游人只合江南老。你若不归,我不会老去。
  • 作者:墨宝非宝
    第一次遇见他是在一排转动的经桶旁,他背对日光,双手合十,对她颔首。他是她见过最有佛性的男人,后来才知道,他一路从地狱走来,行过刀山火海,方才能站在那里。这世间事,怎会是非黑即白,又何曾非此即彼。既算不清谁欠了谁,既怀中还有烈酒,倒不妨就此,如蚕作茧,奔波流离,一醉到白头。——虽万丈深渊吾往矣。
  • 作者:墨宝非宝
    程牧阳。这个名字对俄罗斯黑帮来说,等同于China。对在莫斯科的死亡边境辛苦赚钱的中国人来说,是救世主。而在那些共同掌控着中国绵长边境线的家族眼里,这个人,是最大的华裔军火商人。惟独对她来说,他只是那个笑起来像波斯猫,或是狐狸的,漂亮的混血男孩子。她是中越边境毒枭的妹妹,早已习惯在刀风血雨的世间独立自持。她的路,是被迫选择,因为别无它选。而他,是在善恶之间,没有任何犹豫地选了一条血腥的道路。人活百年,不过一场黄粱美梦。黄粱梦短,何必贪求?可他若不贪求,她就不可能认识他。他和她在一起,总像个执念深重的人。她又何尝不是?这场相遇,从一开始就注定是劫难,只是他与她都不忍停步——多一秒,再多一秒,去看看悬崖还有几步之遥……纵情,才是这世上最奢侈的贪婪。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一苗白菜
    做人全看心情影后VS奶拽女团队长 家中面临破产的林景瑟和面临家中催婚的陆云卷结婚了,契约婚姻。 婚前。 陆云卷:你缺钱,我缺人,我们各取所需。 林景瑟:契约婚姻,不谈感情,也无关肉体? 陆云卷:嗯。 林景瑟:婚后你绝不踏入我房门半步,从此只有你的金钱陪伴着寂寞的我? 陆云卷有点想笑:嗯。 林景瑟:成交。 婚后。 林景瑟声嘶力竭:当初说好只有你的金钱陪伴着我,你绝不会踏入我房门半步,现在出尔反尔,你还是不是人! 陆云卷抬起头,淡瞥了一眼读剧本的林景瑟:宝宝,再接狗血剧本,我就把你从房间里丢出去。 食用指南:同性可婚。 预收《撒开我的红线》求收藏鸭 常言道,父爱如山,但林九歌却不这么认为,她觉得父爱这东西吧,真不好说,不一定哪天就山体滑坡了。 说出来都没人敢信,她爹,月老,在一次醉酒后掀翻了他的月老庙,把她和一个不知道是谁的人,用红线紧紧的绑在了一起。 简直像他妈做梦一样。 事发当天,当事人林九歌的哭声响彻了地府的每一个角落,差点儿哭塌了自己的孟婆庄,心态崩了,脑子里就一个想法:我!林九歌!就是从这黄泉路上走过去!重新投胎!也绝对不会和一个陌生人相爱! 辗转几日,林九歌坐不住了,她抱着投胎也要投明白的想法,去找了那个和自己绑在一起的人。 那人眉眼精致,桃花眼勾人,漂亮极了:要签名吗? 林九歌两眼放光看着她,眼泪差点儿从嘴里流出来。 沈潮汐: 沈潮汐转头欲走。 林九歌赶紧拦住她:姐姐别走啊!你要算命吗!我算命很准的!姐姐!你等会儿!我好几天没吃饭了!你可怜可怜我吧! 沈潮汐顿住脚步:算命先生? 林九歌点头:对对对! 沈潮汐挑眉:算吧。 林九歌手指一掐:你命里缺我! 从此之后,只要沈潮汐所到之处,总能看到一个带着黑墨镜,手里拿幡的神棍。 怼天怼地怼空气神棍vs声名狼藉十八线女演员。
  • 作者:苏絮苏
    某天,一个秘密被捅出来了。 张雪垣是个妹子。 曾经被他揍到怀疑人生的小弟冷笑道:不可能!你见过哪个妹子能倒拔垂杨柳? 曾经是他死对头的人冷笑道:不可能!你见过哪个妹子能面不改色地揍了这么多人 曾经妄图拯救他的学霸冷静道::我们从现有事实分析虽然他穿过女装,但显然他只是有着女装癖并不是 在某本玛丽苏文中做大佬的某人缓缓吐了一口气,装逼地翘起二郎腿,哎,今天小弟数量也超标了呀。
  • 作者:蒂耶里·荣凯
    本书原名《狼蛛》,后来国际知名导演阿莫多瓦将其搬上大银幕,电影名为《吾栖之肤》。夏娃是谁?那个挽着夏娃赴宴,后又将她囚禁在房间的男人里夏尔又是谁?为何这个美丽年轻女人的嘴角,常挂着一抹淡淡的微笑?为何里夏尔布满皱纹的脸上,常露出难以抑制的愤怒?这两个人互有深仇大恨?但为何又同住一个屋檐下?好一对诡异的男女……是什么令人费解的过去,维系这两个人,使他们甘愿同栖于深宅大院之内?
  • 作者:道迂人世
    舒强是一个有些交流障碍的丧气死肥宅,意外穿越到斗罗一的他如何叱咤风云?ps:无系统。
  • 作者:骑驴三只脚
    丸山祈风一觉醒来成了木叶收尸人。卡卡西,你老爹埋在哪?纲手大人,你爷爷埋在哪?黑绝,宇智波斑埋在哪?【成功摸尸!获得木叶上忍旗木朔茂白牙刀术卡!】【成功摸尸!获得木叶初代火影千手柱间体验卡!】【成功摸尸!获得木叶叛忍宇智波斑轮回眼!】......那一年三战,人们只记得那个誓死守护同伴尸体的木叶敛尸官。卡卡西:他是个正义的忍者,他让逝者长眠故里。四代雷影:他是个值得尊敬的忍者,他捍卫同伴尸体的行为值得我们尊重。宇智波斑:他是个小偷!小偷!丸山祈风:......我只是个收尸人。
  • 作者:似董非懂
    人生辉煌之时惨遭陷害,含冤入狱。三年后,强龙出狱,绝世无双!
  • 作者:林安舟
    【每日双更(二合一或者分两章)】祁妙勤勤恳恳做了三百年恶毒女配,将整个修仙界都得罪了个干净,终于走完所有戏份领盒饭。她以为自己可以顺利回家养老。下一秒,她重生到了百年之后。叮咚~您已绑定攻略系统,请攻略以下角色们——祁妙看着长长一串的目标人物名单,原地裂开。上面的人她都挺熟的。被她抽了剑骨的龙傲天徒弟被她抢走暗恋对象的死对头被她当众退了婚的前未婚夫和她同归于尽的前魔族老大……好家伙,全是恶毒女配时期的历史遗留。系统:让他们为你痴为你狂,为你哐哐撞大墙。祁妙:……祁妙连夜扛着飞剑跑了。【排雷】:我流修仙,私设如山(筑基_金丹_元婴_化神_渡劫期)女主非娇软非恋爱脑,不是一心扑在男人身上的类型火葬场修罗场通通都有(喜欢笔下的每一个女孩儿,不搞雌竞,只爱贴贴)(1v1切片,但本质是万人迷玛丽苏)——————接档预收:《死遁为臣妻,但被狗暴君强取豪夺》听说选秀当天小暴君拔剑反杀了两名刺客?棠之:是三名。你怎么知道?棠之(含泪微笑):在现场,我是第四个。*一场车祸,棠之穿进书中,成了伪装秀女刺杀反派暴君的刺客。刺杀当然不可能成功。前三位妹子的血还没凉透,狗暴君的剑指向了她,似笑非笑:你呢?又准备了什么招数。棠之颤颤巍巍:那……妾给陛下表演一个胸口碎大石?慕容悯:。这件事的过程很难描述,总之,她成了慕容悯的宠妃,走哪儿都揣兜里带着。小暴君喜怒无常,每天不定时发疯,口头禅是诛人九族,最大的爱好是灭人满门。棠之的主要工作就是在旁边围观他发疯。最初的棠之:救救我救救我救救我后来的棠之:麻了,爱咋咋地然而,上元节那日,她一时脚滑,意外为狗暴君挡刀去世。再次醒来,已是三年后。新身体是书中女配,主要工作是嫁给男主当王妃,给身为侧妃的女主添堵。大婚当日,她规规矩矩换上嫁衣,坐上了去王府的花轿。即将礼成时,禁军团团包围了王府。一片惊惶中,棠之掀开大红盖头,却再次见到那个眉眼如墨的青年。他对着棠之微微笑:孤来看看,是谁,要娶孤的皇后。*慕容悯有个秘密。他能听到自己那位宠妃的心声。聒噪,莽撞,每日叽叽喳喳,胆子又小的过分,完全不像一名刺客。他烦躁至极。可上元节那日,她在他怀中咽气。那一刻,万籁俱寂。原来……这个世界这样安静。【永宁八年,上元宫变,贵妃遇刺身亡。慕容氏那位以暴戾著称的少年帝王雷霆震怒。是日,血流千里,伏尸百万。朝野上下一片哀嚎。】(双c,he)
  • 作者:妖精
    家族破产,她被父亲卖给了A市最有权势的男人。传闻这个男人又老又丑年过四十,不但对女人不感兴趣,还是个万年老光棍!可是这个每天午夜十二点都会准时来她房间报到的男人又是什么鬼?顾七七身累心也累,每天都觉得腿软。当小包子生出,她以为自己任务完成,想要趁机逃跑,却被某个家伙抓了回来。老婆,你要逃去哪里?我我我我……我不是你老婆……结婚证都领了,你不是,谁是?说好的年过四十呢?说好的gay呢?说好的女人脱光在他面前都没反应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