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如此薄情

她如此薄情

作者:相吾 状态:完本 日期:09-02

薄情女主爱而不自知男主落魄公主年上权臣五胡乱华,汉室南渡后,王室衰微,唯有王谢共治天下。李化吉因幼弟被扶为皇帝,也一跃从乡野村妇变成了金枝玉叶的公主。这样的她,能嫁给大司马谢狁,实属三生有幸。大家都这样说,就连李化吉也这样以为。因此哪怕谢狁残忍无道,手刃天子,曾把她吓得噩梦连连;哪怕她思慕的从来都是温润君子,此生绝不可能喜欢谢狁;哪怕她知晓谢狁薄情寡义,只视她为玩/物,根本不爱她。但为了幼弟的皇位,李化吉还是义无反顾地嫁给了谢狁。*曾有人诅咒谢狁此生爱而不得,谢狁不屑一顾。他是当世枭雄,怎么可能耽于小小情爱。哪怕是李化吉,他也只是看中了她的聪慧,听话,不会给他惹事添麻烦,是很好的贤妻之选。但情爱之事,向来是润物细无声,等他回过神来,已是一片能溺死他的汪洋大海。他看着小妻,挺着孕肚,跪在他面前,用他以前很欣赏、现在却痛恨至极的冷静,以他们的孩子和谢家夫人之位为筹码,请求他放她和弟弟一条生路。那时谢狁才知,成亲数年,隆汉依然视他为陌路,就连他们的孩子,她也弃之如敝履。慢热文,前期感情铺垫,大婚在23章。…………………………下本开《朕那该死的白月光》,求收!宁筝对自己的前半生很满意。她出身平凡,却生得着实招人,从小桃花不断,于是不甘于平庸的她,给自己定下母仪天下的目标。于是她女扮男装,陪三皇子北上为质;又为了生存,在北朝太子和诸位皇子之间左右逢源,最后顺利地将三皇子平安送回南朝;并且在三皇子登基后,如愿地做了皇后。直到北朝的兵火将南朝烧了个一干二净。昔日的情人踏破山河而来,居高临下地望着沦为阶下囚的宁筝。那时候的宁筝回忆起了自己做过的骗心骗身的事,觉得自己彻彻底底完了。*顾丞均薄情了二十五年,最终还是被从江南而来的女娇娘骗了身心。当她在南朝被册封为皇后的消息传来时,顾丞均吐出了一口鲜血。那时他发誓,终有一日铁蹄踏灭南朝时,他要让宁筝不得好死。但是当他骑着马,从匍匐在地的人群中经过,瞥到那双粼粼眼眸,仍然不可遏制地软了心。——如果她肯亲他一下,他也不是不可以原谅她。我对你不抱什么幻想,我知道你愚蠢、轻浮、没有头脑,但是我爱你,我知道你的目标和理想既庸俗又普通,但是我爱你,我知道你是二流货色,但是我爱你。——《面纱》毛姆以上只是引用,不代表女主最终人设。…

最新更新第22章 22
作者的其他小说
  • 作者:相吾
    谢归晏出身没落的谢氏大族。为谋个前程,谢氏将所有的筹码押在了东宫太子身上,哪堪日后杀出了个宠妃差点动摇太子的地位。她为保住全族前程与性命,女扮男装,毅然入宫,苦心孤诣,陪伴太子身侧,助他顺利继位。正当她觉得功成身退时,事情却逐渐以脱缰野马的速度发展着。群臣抱住她的大腿,狂飙眼泪:厉帝性情暴虐,平生最爱玩九族消消乐,满朝文武,唯有谢相可刀下留人,若谢相走了,恐怕百官都要辞去,届时国将不国!太后忐忑地找到她,问她愿不愿意做本朝第一位男皇后。又哀愁道,若非谢相芝兰玉树,气质如华,皇帝也不会有龙阳之好,从而厌弃女子。既如此,谢相当为陛下负责。谢归晏:??她气势汹汹地去找厉帝要说法。厉帝悲伤不已,却不忘反咬她一口:你总是跟顾屿照眉来眼去,凭什么他可以,朕不可以?谢归晏:……他是我名正言顺的未婚夫,你哪来的脸跟他比?滚呐!!————————————-下一本开《青梅咬》求收!!谢羯,江东赫赫有名的小霸王。架鹰逐兔,挈狗捉獾,喝酒赌钱,打架斗狠,无一不精通,时常闹得建康鸡飞狗跳,让人敢怒不敢言。谁叫谢羯桀骜不驯,偏又有本事撑得住这身逆骨,十八岁就封了侯的少年将军,就是把天捅破了,也有人能替他兜回来。但还好,小霸王锋芒再露,还有可以制得住他的刀鞘。建康城的人都知道,谢府寄居着个表姑娘,知书达理,温婉可亲,只是身世不幸,父母死于南渡路上,只有一个老仆废去半条命,才将尚且年幼的她送进了谢府。姜竞霜入了谢府的第一个月,因为背离故土,深陷失去双亲之痛,常常在人后偷偷掉眼泪。她哭得让谢羯没了办法,坐在窗台上,无措道:你这样想长安,大不了等长大了,我把长安抢回来给你。那一年,不及五岁的男童拎起了比他还要高的长/枪。后来岁月翩迁,谢羯终究长成了身姿挺拔的少年郎。他束发簪冠,手携锋芒毕露的烈水枪,身着泛着明光的锁子甲,单手抱着姜竞霜脚尖轻点,便跃上了沉默矗立的古城墙。竞霜,看,这是不是你的长安?
  • 作者:相吾
    事业批黑月光女娇娘恋爱脑嘴硬傲娇糙汉,【救赎向,男救赎女】宁筝在北朝有个旧情人。却始终没有告诉他,她与他甜言蜜语几年,并不是想做他的侧妃,而只是为了把南朝的质子送回南朝。送回了质子,宁筝就可以做南朝的皇后。皇后之位可比太子侧妃之位宝贵多了。宁筝想得明白,所以当她离开北朝时,给顾丞均送去的分手信,断得狠绝。在信里,她对顾丞均说,我们此生再也不要相见了。直到北朝的兵火将南朝烧了个一干二净。昔日的情人踏破山河而来,居高临下地望着沦为阶下囚的宁筝。那时候的宁筝回忆起了自己做过的骗心的事,觉得自己彻彻底底完了。*顾丞均薄情了二十五年,最终还是被从江南而来的女娇娘骗了心。当她在南朝被册封为皇后的消息传来时,顾丞均吐出了一口鲜血。那时他发誓,终有一日铁蹄踏灭南朝时,他要让宁筝不得好死。但是当他骑着马,从匍匐在地的人群中经过,瞥到那双粼粼眼眸,仍然不可遏制地软了心。——如果她肯亲他一下,他也不是不可以原谅她。阅读tips:女非男c,会有男主吃醋前夫哥的描写,介意者误入。下本书开《我是无辜的!》,感兴趣的可以收一下,文案如下:谢归晏出身没落的谢氏大族。为谋个前程,谢氏将所有的筹码押在了东宫太子身上,哪堪日后杀出了个宠妃差点动摇太子的地位。她为保住全族前程与性命,女扮男装,毅然入宫,苦心孤诣,谋求帝位,又费力地调.教长歪了暴君。正当她觉得功成身退时,事情却逐渐以脱缰野马的速度发展着。群臣抱住她的大腿,狂飙眼泪:厉帝性情暴虐,平生最爱玩九族消消乐,满朝文武,唯有谢相可刀下留人,若谢相走了,恐怕百官都要辞去,届时国将不国!太后忐忑地找到她,问她愿不愿意做本朝第一位男皇后。又哀愁道,若非谢相芝兰玉树,气质如华,皇帝也不会有龙阳之好,从而厌弃女子。既如此,谢相当为陛下负责。谢归晏:??她气势汹汹地去找厉帝要说法。厉帝悲伤不已,却不忘反咬她一口:你总是跟顾屿照眉来眼去,凭什么他可以,朕不可以?谢归晏:……他是我名正言顺的未婚夫,你哪来的脸跟他比?滚呐!!
  • 作者:相吾
    【21:00,日更】时尘安,为人老实,话少,生得又美,因此被分去了未央宫,侍奉皇帝。皇帝是有名的暴君,生性暴虐,残酷无道,时尘安自以为时日无多,每日悬着脑袋做事,却也把事情做得井井有条。唯一苦中作乐的是,在未央宫,她有一个好朋友,是个俊美无双的小太监。小太监人冷心善,得了她一次帮助,就总记得给她带好吃的食物,暖和的衣服,听她诉说些烦恼,还肯教她识字。后来,她被其他宫人揭发,与太监对食,时尘安硬生生承受下所有的严刑拷打,未曾招供出小太监的身份。就在她自觉气数将尽时,那小太监踹开庭狱大门,在山呼万岁之中,时尘安只见到那道令她熟悉的身影。未央宫因她血流漂杵。皇帝沾血的俊脸,在灯烛下恍若恶鬼,转而看她时,却又温柔万千。他向她伸出手来:朕抱你,仔细让血湿了你的鞋袜。————————————————————下本开《养娇娇》,求收:林如昭是丞相之女,生得玉雪可爱,被娇养长大,从小摘星摘月,人生顺遂。唯独一件,于婚事上,林如昭倒了个大霉。皇帝赐婚,将她许给了陆劲。陆劲其人,人称鬼夜啼,顾名思义,凶狠残忍到连鬼看到他也要哭出声来。林如昭出阁前曾偷偷跑去看他,一身腱子肉,硬脸冷情,一拳砸碎巨石。林如昭吓得晕厥。出阁那日,婢女在新房哭作一团,不知道的还以为林家在准备林如昭的葬礼。林如昭心想,她大抵离死也不远了吧。*陆家满门忠烈,只留下陆劲一个独苗苗,皇帝上心,害怕陆家香火断绝,问陆劲喜欢怎样的女子。他便是开口讨要公主,皇帝都能立刻赐婚。陆劲想起梦中点滴,提出要求来。他喜欢的姑娘很白,和雪一样白。有一双圆眼,和小鹿一样。笑起来时,有两粒酒窝。娇声娇气的,超级容易脸红,看着就想让人欺负。末了他道,这样的女子大约是仙女,人世间没有的。皇帝古怪地看了他一眼:还真有。陆劲:?先婚后爱,年龄差,糙汉娇娘
  • 作者:相吾
    【饲养怪物男友守则】1.男友新买的衣服&新洗的衣服,你切记要先上身穿一遍,以确保男友拿到衣服时,衣服上都是你的味道。——这样可以确保你不在的时候,被你的气息拥抱的男友,不会因为不安,焦躁而想杀人。2.你的男友是个可爱的小社恐,祂不习惯面对人太多的环境,如果这时候他的触手轻轻触碰你,你一定要牢牢地牵着祂。——男友十分讨厌那些臭味,以及散发出臭味的人类,如果没有你牵制祂,祂会大开杀戒哦。3.你要好好地对待每一条勾过来的触手,因为那是你男友的分支,如果你不理会触手,冷落它们,你的男友会哭鼻子的。——但请你不要对那些触手太好,因为你的男友会嫉妒它们,从而毫不留情地把它们捏爆,尽管那是祂身体的一部分,祂同样会感到疼痛并虚弱下去,但显然,祂不在乎。4.请你每天温柔地注视你的男友,告诉祂,你很爱祂。——你可以撒谎,撒谎的孩子不需要吞银针,因为你的男友就算知道你在欺骗祂,祂也会给自己自动洗脑。但前提是,你一定要记得每天告诉祂,你很爱祂,否则,祂会忍不住绝望地吃掉你。——————————带带这本预收,《朕那该死的白月光》,求收南诏十二年,燕军北下,横渡长江,大破南军,同年,天子仓皇被俘,南朝覆灭。南朝的天子是个识时务的俊才,他不仅主动开城投降献上传国玉玺,又亲手送上自己的皇后。曾经的天子用讨好的语气道:朕知道你此生最恨这贱婢。昔日南北朝隔江对峙,南朝国力渐衰,向北朝送去质子。身为女儿身的宁筝穿上士卿衣冠,从容北上。其中详情南朝不可知,只囫囵知道她为求生存,勾/引了顾丞均,又始乱终弃,为了回到南朝,搭上了彼时的北朝太子。据传当时顾丞均正在边境领兵,听闻此消息,气得一口血吐出来,插剑立地起誓,若捉得此女,必将她折磨致死。又听说顾丞均这些年虽得红颜相伴,但仍久久不能忘却宁筝背信弃义之仇,还向南朝使臣打听起她。听说她进了南朝皇帝的后宫,她可得宠?她可喜欢南朝皇帝?使臣跪拜在地,不敢实言告之,顾丞均冷笑三声,隔日便率军南下。故南朝史官仓促记史时也不忘骂一笔宁筝,祸国妖女也。*宁筝这辈子利用的人不计其数,其中有男有女,她唯独只记得个顾丞均,也只有一个顾丞均如此大张旗鼓寻她复仇。宁筝知罪却不认错,时刻要逃,却总是被顾丞均捉回来。最后一次她站上了城墙,半步即黄泉,顾丞均隔几丈看她,红了眼:你究竟怎样才肯安分?宁筝寻思哪个好人肯被人磋磨,何况你红颜虎视眈眈,我夹在你们二人中间实在折寿,不如放我走。她还没开口,顾丞均道:你嫌现在身份低微,非要皇后尊位是吧?行,给你。宁筝:???等等,说好的复仇呢?
  • 作者:相吾
    【日更6000+中,请不要养肥我嘤嘤嘤~】一次酒宴,同科进士又起哄打趣沈知涯:状元郎,你的小娘子来给你送解酒药了。沈知涯不耐烦,又害怕身为罪人之女的江寄月惹出事端来,忙出去取了药把她赶走。哪里想到才落了个座,那个沉默了一晚上的丞相荀引鹤头回与他开口说话:她是谁?沈知涯惊道:是学生之妻。须臾,荀引鹤手中的酒盏四碎,吓得沈知涯噤若寒蝉,不知哪得罪了他。就听荀引鹤轻轻道:是吗?当夜,江寄月就被带入了荀引鹤府上。ps:女主与男二和离后,才与男主有情感线展开,绝没有背离核心价值观————————————————————下本开《她死后第二年》,求收,文案如下:岑妄不爱他的发妻。未出阁前,桑萝便是上京出了名的尖酸刻薄,小肚鸡肠不能容人,属于岑妄最讨厌的那类女子,可惜婚约把二人牢牢牵在一处,岑妄不爱也得娶她。婚后,岑妄继续花天酒地,做他的浪子,即使桑萝受尽冷嘲热讽,他也只是冷眼瞧着。他说,这本就该是你受着的。而那桑萝出嫁后,却像是换了个性子,孝顺公婆,打理家务,把整个王府都治理得井井有条。狐朋狗友说,她这是为了稳固住世子妃的地位,装来骗你的。岑妄想,很是。成婚第三个月,岑妄仍未与桑萝圆房,桑萝某日叫住他,主动要为他纳妾。岑妄想,看她能装贤惠装到几时,于是便点了两个丫鬟。次日,桑萝便把这事办妥了。于是岑妄与两房美妾夜夜笙歌,宠爱无度,妻妾无序。外人说他是宠妾灭妻,岑妄漫不经心笑,说谁让桑萝倒人胃口,实在叫人喜欢不起来,又如何能宠得?成婚第九个月,桑萝出游时坠崖死了,向来喜欢她的晋王妃麻利地替她操持了葬礼,一点眼泪都没有掉。但岑妄发现,他竟然有点想桑萝了。桑萝死后第二年,岑妄穿着孝衣,看见桑萝在河畔为一个书生簪花,那书生唤她阿萝,是两人从未有过的亲昵。岑妄的眼睛红到滴血,书生奇怪地问桑萝他是谁,桑萝挽着他的手臂笑着摇摇头,说,他认错人了。#她死后第二年,我才知道原来她从未喜欢过我#ps:虽然你们可能不信,但男主确实是处。
  • 作者:相吾
    林如昭是丞相之女,生得玉雪可爱,被娇养长大,从小摘星摘月,人生顺遂。唯独一件,于婚事上,林如昭倒了个大霉。皇帝赐婚,将她许给了陆劲。陆劲其人,人称鬼夜啼,顾名思义,凶狠残忍到连鬼看到他也要哭出声来。林如昭出阁前曾偷偷跑去看他,一身腱子肉,硬脸冷情,一拳砸碎巨石。林如昭吓得晕厥。出阁那日,婢女在新房哭作一团,不知道的还以为林家在准备林如昭的葬礼。林如昭心想,她大抵离死也不远了吧。*陆家满门忠烈,只留下陆劲一个独苗苗,皇帝上心,害怕陆家香火断绝,问陆劲喜欢怎样的女子。他便是开口讨要公主,皇帝都能立刻赐婚。陆劲想起梦中点滴,提出要求来。他喜欢的姑娘很白,和雪一样白。有一双圆眼,和小鹿一样。笑起来时,有两粒酒窝。娇声娇气的,超级容易脸红,看着就想让人欺负。末了他道,这样的女子大约是仙女,人世间没有的。皇帝古怪地看了他一眼:还真有。陆劲:?先婚后爱,年龄差,糙汉娇娘————————下一本开:《嫁皇叔》,年上dom系权臣娇软公主,先婚后爱五胡乱华,汉室南渡后,王朝更迭,王室衰微,唯有王谢共治天下。隆汉公主为巩固王室地位,出降大司马谢狁。这位传闻中嗜血好杀生的大司马,在红烛下,冷硬着脸庞,皱着眉打量她的小脸纤腰,不甚满意。这样瘦弱的身板,也受得了?隆汉公主惊慌不已,只觉新婚夫婿好食人肉,在新婚之夜,要将她分食殆尽。只不过很快她就知道了,这个食与她认为的食不一样。*汉室天子为显与谢家交好,翻遍族谱,终于从一百年前的姻亲关系里,与谢狁攀上亲戚,硬生生给他安上了个皇叔的称呼。婚后,隆汉公主自知妻位不稳,为求怜惜,也唤谢狁为皇叔。谢狁捏起她楚楚可怜的下巴,慢慢教她:卿卿,你就算要攀亲戚,也该唤我爹爹。阅读指南:男女主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皇叔是天子腆着脸攀来的,爹爹只是是男主恶趣味。男主是年上dom系,我必须得写一个这样的男主,我馋好久了。带带这本预收:《朕那该死的白月光》,求收:南诏十二年,燕军北下,横渡长江,大破南军,同年,天子仓皇被俘,南朝覆灭。传闻昔日南北朝隔江对峙,南朝国力渐衰,向北朝送去质子。身为女儿身的宁筝穿上士卿衣冠,从容北上。其中详情南朝不可知,只囫囵知道她为求生存,勾/引了顾丞均,又始乱终弃,为了回到南朝,搭上了彼时的北朝太子。据传当时顾丞均正在边境领兵,听闻此消息,气得一口血吐出来,插剑立地起誓,若捉得此女,必将她折磨致死。又听说顾丞均这些年始终不能忘却宁筝背信弃义之仇,还向南朝使臣打听起她。听说她进了南朝皇帝的后宫,她可得宠?她可喜欢南朝皇帝?使臣跪拜在地,不敢实言告之,顾丞均冷笑三声,隔日便率军南下。故南朝史官仓促记史时也不忘骂一笔宁筝,祸国妖女也。*宁筝被献给新帝后,所有人都以为她会被磋磨致死。可事实上,大家等来的却是某次宫宴时,看到乌发柔腰,依偎在皇帝怀里的宁筝纤细的脚腕上,被锁着精心打造的金链。任是皇帝喂酒喂食,她都垂睫静默,直到皇帝用手指掐起她的下巴,让她的目光对准她曾今的夫君,咬耳轻语道:来,告诉他,现在你是谁的皇后。
  • 作者:相吾
    【xp释放地,男主全都是恋爱脑,对于女主有极强的占有欲,不代入任何现实,雷者误入。非要代入现实的话,想想作者为什么选了恐怖标签。】1.智械男主。我从她出生时就来到了她的身边,我看着她从蹒跚学步的孩童长成娉婷而立的少女,我为她拂去躲在被窝里的眼泪,她抱着我的腰说最爱我了,我以为我们会一直在一起,直到后来,她和我说,她喜欢上了一个人类男人。2.厉鬼男友你的男友死于一场意外,但你并没有感到很伤心,因为你们从相识到恋爱,满打满算也只有三个月,实在算不上什么情深意切,何况,现代社会也没什么守节的道理。但是当你你欢欢喜喜地预备开始一段新恋情时,你的男友回来了。3.丧尸竹马末日来临,你遭到了男友和好友的双重背叛,在危难关头,被他们推入了丧尸潮,你以为你会死,直到有个金发灰眸的丧尸在你面前蹲了下来,冰凉的手怜惜地抚上了你脸上的伤口,轻声叫了你的小名。你很确信,你不认识他。4.山神上司很小的时候,你的父母就和你说,你被许给了山神。你只把它当作一个民间风俗,听过就忘。你按部就班地长大,升学,交友,工作,恋爱……你的恋情享龄十三日,终于你那神经病龟毛上司之手。5.沉睡血族你不知道你惊醒的究竟是什么,你绞尽脑汁哄骗面前这个肤色苍白的男人,企图让他相信你是他的妻子,好给自己争取逃跑的机会,结果他好像真的把你当作了他的妻子。你为自己的演技沾沾自喜时,你打开了那扇密室的门,发现棺材里的女尸与你有着一模一样的脸。6.触手系男主我的夫人是个研究员,这是显而易见的事,可是她不知道我是个有触手的怪物。别害怕,我不担心你把这件事告诉她,因为我早就想把那些围绕在她身边的该死的人类统统杀掉,这样我就可以带她回到只有我们二人的深海,我会用我的触手紧紧缠绕她,永远都不分开。——————————下本开《盲嫁》,文案如下,求收:有人告诉咬枝,其实她的爱人已经死了。三年前就死了。咬枝不相信。如果她的爱人已经死了,那个夜晚抱着她,会温柔地叫她枝枝的男人又是谁。ps:女主有眼疾,后面会恢复。男主替身&女非男c。
  • 作者:相吾
    薄情女主爱而不自知男主落魄公主年上权臣五胡乱华,汉室南渡后,王室衰微,唯有王谢共治天下。隆汉公主为巩固王室地位,出降大司马谢狁。隆汉在新婚之夜见到了传说中嗜血好杀生的谢狁——她的夫君。乌发簪冠,冷皮薄唇,眼眸浓黑得恍若恶鬼,衬得那身喜气洋洋的吉服也像是被鲜血浸染成色。他负手而立,看着眼前畏惧发抖的新婚妻子,冰冷冷的声音里带着挑剔:会吗?*汉室天子为显与谢家交好,翻遍族谱,终于从一百年前的姻亲关系里,与谢狁攀上亲戚,硬生生给他安上了个皇叔的称呼。婚后,隆汉公主自知妻位不稳,为求怜惜,也唤谢狁为皇叔。谢狁戴着玉扳指的手捏起她楚楚可怜的下巴,慢条斯理地教她:卿卿,你就算要攀亲戚,也该唤我爹爹。*曾有人诅咒谢犹此生爱而不得,谢犹不屑一顾。他是当世枭雄,怎么可能耽于小小情爱。哪怕是李化吉,他也只是看中了她的聪慧,听话,不会给他惹事添麻烦,是很好的贤妻之选。但情爱之事,向来是润物细无声,等他回过神来,已是一片能溺死他的汪洋大海。他看着小妻,挺着孕肚,跪在他面前,用他以前很欣赏、现在却痛恨至极的冷静求他。只要你肯放我们姐弟二人走,我就把孩子生下来给你,并且保证此生不与他相认,他永远都不会知道自己的生母是谁,你依然可以娶一个高门嫡女,做他的母亲。但若不同意,那就一尸两命,我保证说到做到。阅读指南:男女主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皇叔是天子腆着脸攀来的,爹爹只是是男主恶趣味。年上dom爹系年龄差体型差慢热文,前期感情铺垫,大婚在23章。…………………………下本开《朕那该死的白月光》,求收!宁筝对自己的前半生很满意。她出身平凡,却生得着实招人,从小桃花不断,于是不甘于平庸的她,给自己定下母仪天下的目标。于是她女扮男装,陪三皇子北上为质;又为了生存,在北朝太子和诸位皇子之间左右逢源,最后顺利地将三皇子平安送回南朝;并且在三皇子登基后,如愿地做了皇后。直到北朝的兵火将南朝烧了个一干二净。昔日的情人踏破山河而来,居高临下地望着沦为阶下囚的宁筝。那时候的宁筝回忆起了自己做过的骗心骗身的事,觉得自己彻彻底底完了。*顾丞均薄情了二十五年,最终还是被从江南而来的女娇娘骗了身心。当她在南朝被册封为皇后的消息传来时,顾丞均吐出了一口鲜血。那时他发誓,终有一日铁蹄踏灭南朝时,他要让宁筝不得好死。但是当他骑着马,从匍匐在地的人群中经过,瞥到那双粼粼眼眸,仍然不可遏制地软了心。——如果她肯亲他一下,他也不是不可以原谅她。我对你不抱什么幻想,我知道你愚蠢、轻浮、没有头脑,但是我爱你,我知道你的目标和理想既庸俗又普通,但是我爱你,我知道你是二流货色,但是我爱你。——《面纱》毛姆以上只是引用,不代表女主最终人设。
  • 作者:相吾
    沈不言第一次见到祁纵,是在嫡亲姐姐的婚礼上。他冷肃着脸,便是一身的喜色也挡不住满身煞气。她再一次见到祁纵,却是在一年后,她跪在地上替他脱靴,他沉着眸色捏起她的下巴。事后,沈不言被灌下一碗避子汤。*沈不言自来清楚身份,她是沈府最不值钱的庶女,是替姐姐固宠的卑微妾室,是替祁纵生儿育女的工具。她的身份便如她的名字,不言不语,只需尽好她作为工具的本份。没人知道每一次她匍匐在地上,被践踏尊严的时候,她都想要一了百了,因为那似乎是她解脱的唯一途径。*祁纵驰骋沙场多年,靠着磊磊白骨,积起赫赫战功,可于情之一字上,实属是个木头呆子。起初,他只是觉得沈不言长得顺眼,所以愿意与她亲近。后来觉得她可怜,想要保护她。再后来是觉得她可爱,想与她生生世世在一起。可是他不知道缘何他的小姑娘要跪在地上,求他放过她。倾盆雨下,他沉默地看着跪在雨中,明明单薄的身子被寒意侵入地瑟瑟发抖,却还要惨白着脸色,把头磕出血的沈不言,走了过去。他的手递过去,沈不言躲开,却被他握住手腕,整个人拽到怀中抱了起来。娇软的身子在他怀中颤抖,他凑到她白嫩的耳边,告诉她:你休想。注:双C/先婚后爱/不是宅斗文————————————————————下本开《诱枝》,文案如下,求收:有人告诉咬枝,其实她的爱人已经死了。三年前就死了。咬枝不相信。如果她的爱人已经死了,那个夜晚抱着她,会温柔地叫她枝枝的男人又是谁。ps:女主有眼疾,后面会恢复。男主替身&兄终弟及,女非男c。
  • 作者:相吾
    有人告诉咬枝,其实她的爱人已经死了。三年前就死了。咬枝不相信。如果她的爱人已经死了,那个夜晚抱着她,会温柔地叫她枝枝的男人又是谁。男主替身&兄终弟及,女非男C。——————————————下本开《养娇娇》,求收:林如昭是丞相之女,生得玉雪可爱,被娇养长大,从小摘星摘月,人生顺遂。唯独一件,于婚事上,林如昭倒了个大霉。皇帝赐婚,将她许给了陆劲。陆劲其人,人称鬼夜啼,顾名思义,凶狠残忍到连鬼看到他也要哭出声来。林如昭出阁前曾偷偷跑去看他,一身腱子肉,硬脸冷情,一拳砸碎巨石。林如昭吓得晕厥。出阁那日,婢女在新房哭作一团,不知道的还以为林家在准备林如昭的葬礼。林如昭心想,她大抵离死也不远了吧。*陆家满门忠烈,只留下陆劲一个独苗苗,皇帝上心,害怕陆家香火断绝,问陆劲喜欢怎样的女子。他便是开口讨要公主,皇帝都能立刻赐婚。陆劲想起梦中点滴,提出要求来。他喜欢的姑娘很白,和雪一样白。有一双圆眼,和小鹿一样。笑起来时,有两粒酒窝。娇声娇气的,超级容易脸红,看着就想让人欺负。末了他道,这样的女子大约是仙女,人世间没有的。皇帝古怪地看了他一眼:还真有。陆劲:?先婚后爱,年龄差,糙汉娇娘
  • 作者:相吾
    V前随榜更新/V后双更岑妄不爱他的发妻。未出阁前,桑萝便是上京出了名的尖酸刻薄,小肚鸡肠不能容人,属于岑妄最讨厌的那类女子,可惜婚约把二人牢牢牵在一处,岑妄不爱也得娶她。婚后,岑妄继续花天酒地,做他的浪子,即使桑萝受尽冷嘲热讽,他也只是冷眼瞧着。他说,这本就该是你受着的。而那桑萝出嫁后,却像是换了个性子,孝顺公婆,打理家务,把整个王府都治理得井井有条。狐朋狗友说,她这是为了稳固住世子妃的地位,装来骗你的。岑妄想,很是。成婚第三个月,岑妄仍未与桑萝圆房,桑萝某日叫住他,主动要为他纳妾。岑妄想,看她能装贤惠装到几时,于是便点了两个丫鬟。次日,桑萝便把这事办妥了。于是岑妄与两房美妾夜夜笙歌,宠爱无度,妻妾无序。外人说他是宠妾灭妻,岑妄漫不经心笑,说谁让桑萝倒人胃口,实在叫人喜欢不起来,又如何能宠得?成婚第九个月,桑萝出游时坠崖死了,向来喜欢她的燕王妃麻利地替她操持了葬礼,一点眼泪都没有掉。但岑妄发现,他竟然有点想桑萝了。桑萝死后第二年,岑妄穿着孝衣,看见桑萝在河畔为一个书生簪花,那书生唤她阿萝,是两人从未有过的亲昵。岑妄的眼睛红到滴血,书生奇怪地问桑萝他是谁,桑萝挽着他的手臂笑着摇摇头,说,他认错人了。#她死后第二年,我才知道原来她从未喜欢过我#ps:虽然你们可能不信,但男主确实是处。男女主之间有一箩筐误会。----------------------下本开《妾情》,求预收,文案如下:沈不言第一次见到祁纵,是在嫡亲姐姐的婚礼上。他冷肃着脸,便是一身的喜色也挡不住满身煞气。她再一次见到祁纵,却是在一年后,她跪在地上替他脱靴,他沉着眸色捏起她的下巴。事后,沈不言被灌下一碗避子汤。*沈不言自来清楚身份,她是沈府最不值钱的庶女,是替姐姐固宠的卑微妾室,是替祁纵生儿育女的工具。她的身份便如她的名字,不言不语,只需尽好她作为工具的本份。没人知道每一次她匍匐在地上,被践踏尊严的时候,她都想要一了百了,因为那似乎是她解脱的唯一途径。*祁纵驰骋沙场多年,靠着磊磊白骨,积起赫赫战功,可于情之一字上,实属是个木头呆子。起初,他只是觉得沈不言长得顺眼,所以愿意与她亲近。后来觉得她可怜,想要保护她。再后来是觉得她可爱,想与她生生世世在一起。可是他不知道缘何他的小姑娘要跪在地上,求他放过她。倾盆雨下,他沉默地看着跪在雨中,明明单薄的身子被寒意侵入地瑟瑟发抖,却还要惨白着脸色,把头磕出血的沈不言,走了过去。他的手递过去,沈不言躲开,却被他握住手腕,整个人拽到怀中抱了起来。娇软的身子在他怀中颤抖,他凑到她白嫩的耳边,告诉她:你休想。注:双C/先婚后爱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七巧
    这女人在说什么鬼话啊!他只是「可能」残废,又不是肯定,竟然因为这样就要解除婚约,连她都听不下去!也难怪他会气疯,娶她这个佣人之女来证明自己有人爱,明知他只是在赌气,可看他这副痛苦的样子,她无法拒绝,决心要帮他尽早治愈情伤,也希望他总有一天能爱上她,但新婚之夜酒醉的他却是抱着她喊别的女人的名字,她准备三餐,天天陪着他做复健,他仍是冷淡对待……没关系,她什么没有就是有毅力和真心,她会继续努力,果然,坚持下去是有用的,他渐渐有了过去的温柔模样,会关心她骑摩托车的安全问题、会与她深情拥吻,可她万万没想到他对她的热情,全是因为他想起前未婚妻,他不但收藏照片还闹出绯闻,却反过来指责她和同事太亲密,这下终于让她认清现实,他永远都不会是她的王子,与其留下不断争吵,她不如带着回忆彻底离开他……
  • 作者:宋昭
    【已签实体,具体进度看微博@宋昭啊】22岁,关洁浪里来浪里去,与祝政夜夜沉溺十里洋场,日子可谓过得风声水起。可她知道,他俩之间抛开那层暧/昧,只剩交易。—关洁喜欢红玫瑰,祝政每次只送白玫瑰—关洁吃海鲜过敏,祝政每次都忘记—关洁生日4.21,他总在5.21给她生日祝福关洁后来知道,祝政心里一直有个人,那个人喜欢白玫瑰、喜欢吃海鲜、生日在5.21号,她跟那女孩都是上海人,都学音乐,都爱伯扎特17年末,祝政肇事判刑,DEOMON酒吧关闭,关洁没能在北京继续待下去。离开前,她见了他最后一面,且亲手捅破那层纸:祝政,我永远不会活在别人的光影下,当一个没有名字的替身。—19年圣诞节,他俩在上海重逢。饭局上,某二代故意找茬:听说你以前跟祝政混的?他撞人进牢这事在圈子里都传烂了,还没出来吧?包厢角落,久没吭声的人影弹了弹烟灰,似笑非笑问:知道我坐过牢,不怕成为下一个潘家伟?二代吓得直冒冷汗,话都说不利索。饭局结束,关洁站在人群,迟疑问:你还好吗?祝政盯着她,滚动喉结:以后甭搭理这些烂人。—*男主坐过牢/久别重逢/非典型文艺风*雷点众多,谨慎点入,非甜文。*不喜欢文不必评论区告知,麻烦悄声离去,对大家都好
  • 作者:卷卷猫
    穿进龙傲天小说里的慕梨,被一顶喜轿送进凌云仙府,给天尊冲喜。过门头一天,天尊就因伤重闭关,留下无依无靠、刚满三岁的龙傲天男主,以及一众伺机争夺权位和遗产的姬妾。原著中,慕梨是心机与演技最过硬的反派。她先是假装慈母,把龙傲天幼崽哄得服服帖帖,等到幼崽命令长老们把掌权令交到慕梨手里,恶毒继母的真面目暴露,开始想方设法谋害幼崽。幼崽九死一生逃离天尊殿,十三年后,带着霹雳闪电回归复仇,眼神阴鸷、嘴角含笑,亲眼看着恶毒继母在绝望尖叫中灰飞烟灭。-此刻,慕梨一脸嫌弃地低头看着跟前矮墩墩胖嘟嘟的龙傲天幼崽,缓缓拿出一只肉包子,沉声试探:你会永远做妈妈的乖崽么?不孝崽龙傲天口水横流张开小胳膊,有节奏地蹦弹起来,盯着肉包子直叫:乖崽!乖崽!乖崽!慕梨嘴角勾起邪恶地弧度,陡然咆哮:你骗人!说完便三下五除二吞掉了肉包子。还张着手臂的龙傲天幼崽石化了。恶毒继母的真面目提前暴露!-慕梨只知道原著里的龙傲天男主能一定程度感知周围人的情绪,却不知道,这男主将感知力凝聚在一个目标上时,还能模糊感知对方的想法。没了爹的三岁龙傲天没有安全感,开始变得不乖,甚至冲周围所有的人吐舌头做鬼脸,企图让所有人怕他。这一个月以来,他紧张地感知周围每一个人的内心想法——贴身道童:我可怜的小主人……长老:这孩子再闹下去,凌云山的防护结界都快被他冲破了。候选继母甲:这小崽子怎么都不理人的?会不会是听不懂人说话?候选继母已:得想办法让他以为我是他生母。候选继母慕梨:啊这柔软的小包子脸……我能一口气吃八个!龙傲天幼崽:她要吃掉本座QAQ!!观前指南:*男主是反派魔尊,龙傲天幼崽未来的对头,目前还是自闭少年,暂未黑化。*鸡飞狗跳的搞笑治愈卖萌日常+原著主线危机*休闲下饭轻喜剧,偏群像
  • 作者:廿廿呀
    我看上渣前任她姐了,对方很会疼人,我很沉溺。酒吧里,时欢叼着根吸管回味地说,但是,她太禁欲总是一本正经,对我爱搭不理。 周围的小姐妹们一脸同情,那怎么办? 时欢拿起酒杯敲响某个紧闭的房门,对上那双幽深的瞳孔,姐姐,我还想和你对对吻戏。 还能怎么办?当然是诱妻深入,撩得她主动褪了那层禁欲的皮,甘愿成火为我燃烧。 因你,我成了一只狐狸精。 【很温柔影后x很醋精小明星】 【每天晚上9点稳定更新!】
  • 作者:条纹花瓶
    桑玲月年满十五之后,每一年都会分裂出一个新的人格。比如信奉光明神的圣女,又比如沉默寡言的神秘组织人造人,再比如隐藏在都市里的狼人。圣女一心一意传播神音。人造人执着于完成每月的杀人KPI。狼人一到十六号就蒙受野性驱使,展现出惊人的破坏力。这让她平静的好学生生涯充满挑战,渐渐成为同学们口中的怪人,就在桑玲月努力消弭副人格们带来的影响,维持平平无奇的生活时,世界级的灾难降临……古怪的老师、更换名字的校园,笼罩在浓雾中的城市……当生命被清楚地标注出剩余时间,只有不断探索校园之外的城市坐标才能增加存活时长,人群里的异类(桑玲月)在满是异常的世界里,都显得不那么古怪……了吧???惨遭迫害的怪物一号、二号……一零零八号泪如泉涌。哪里不怪了?那明明就是一朵风中摇曳的奇葩。她明明可以靠脑子通关,却偏偏要如失智的野兽一般和怪物正面battle!她多次蛊惑鬼怪信仰光明!不幸上当的鬼怪当场被鉴定为异端,天降圣光而亡。她还是一个打包怪!每一次都会把怪物的尸体切片带走……夺笋啦!具备复活能力的怪物都吓哭了!!!围观的同学们双手托举惊掉的下巴,小声嘀咕:我承认她很强,但这和她是个蛇精病不冲突。怪物之中流传着一则奇怪的小道消息#有一个名叫桑玲月的学生是不能受惊的,不要从水龙头里钻出来,不要黑暗的房间里随意移动物品,不要满地找头。总之,禁止做一切让她猛地一愣,然后性格大变的事……#+#一旦她受惊,怪物就会死亡。#
  • 作者:榴莲糖甜
    宁不凡的师傅给他定了一门娃娃亲,未婚妻是全楚市男人心目中的梦中女神。这么漂亮的未婚妻绝对不能放过,一定要追到手!!!
  • 作者:哒哒啦爱你
    【已完结.接档甜文《小乖乖》请戳专栏收藏】 重生归来,谢蕊千方百计躲着,前世那个对自己爱到痴狂的男人——唐泽。 前世偏执阴翳,让人窒息的男人,现在还只是个少年。 俊秀,干净,甚至有些冷冰冰。 可只有谢蕊知道,这个少年长大了,是不可理喻的神经病。 前世。 被逼婚的谢蕊逃到高架桥上,大风吹啊吹她落入了河里。 谢蕊最后的意识,只有一个。 ——唐泽是个神经病!下辈子她死也要绕着他! 重生以后。 什么都没做的谢蕊,又被唐泽盯上了。 少年赤诚难耐的深情表白。 谢蕊:去他妈的爱?!谁要这种疯狂的爱啊?! 唐泽:我改了。现在很乖。奶狗可以,狼狗也可以。 只要蕊蕊喜欢,什么样子都能演给你看。 啪!谢蕊暴躁的一巴掌拍去。 别跟着老娘了!烦! 旁人眼里生人勿近的高岭之花,常年年级第一的唐泽,偏了偏头。 食指抹了抹唇角,勾出一抹俊朗到邪气的笑。 喜欢。 蕊蕊就是揍他,他也喜欢。 谢蕊:啊!!!谁来救救她!崩溃! 你说的改呢??哪里改了?没救了! ps:男主脾气差,只对女主好。以上相处模式,只针对女主。 ————————推文—————— >>>>戳专栏收藏 ★甜文预收《小乖乖》 戚玫玫捡垃圾时,在一个雨天,捡回了被赶出家门的阴郁少年楚言齐。 少年虽然很清秀,很好看,可是他真的好瘦啊。整个一副被继母虐待了,无处可去的可怜样。 楚言齐暴躁孤僻,内向到自闭,性格又古怪至极。 戚玫玫心疼他,可劲儿的哄他。给他吃给他穿,去哪儿都带着他,就差把他别裤腰带上。 好朋友都让她把少年扔了,让他从哪儿来回哪儿去。 他看你眼神不对,像狼,小心他咬人。 你又不是他妈,捡这烫手山芋干啥?自己还是个孩子呢,还养他? 戚玫玫舍不得。 她抱住冷着脸,表情阴郁的少年,柔声哄他。 小乖乖你别怕,我养你一辈子啊。 楚言齐垂着眼,无声又用力的箍住她抱紧。 ——好啊。一辈子啊。 把少年从瘦巴巴养到人高马大,看着他长开后眉宇一片精致,惹来无数女生疯狂倒追。 戚玫玫很欣慰。老母亲熬出头,要替儿子娶媳妇了。 哪知道她的小乖乖谁都不要,只要她? 戚玫玫:言齐不可以。 少年沉默看她。 戚玫玫:好吧,小乖乖,只能亲一下。
  • 作者:降雪如絮
    本文10月21日入v,从三十二章开始倒v,入v当天有万字更新,请大家多多支持喵~已完结:《在热血漫里和男神做兄弟》下午六点左右更新本文文案:从横滨穿越到木叶后,准备当咸鱼的我喜欢上了一个人,那个人是一个非常漂亮的宇智波。但他又冷又拽,特别傲娇,所以我才不要主动告诉他我喜欢他。……况且,等傲娇主动告白不是更有意思吗?然后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早上,我准备和我的宇智波一起去做任务。——不过,等等……为什么空气中会有淡淡的血腥味?什什什么,宇智波被灭族了???瞳孔地震,今天是木叶的愚人节吗?几年后,回到原世界的我看着手中的漫画,——我的宇智波诈尸啦! ! !他变身反派Boss,身穿红云黑底的袍子,露出了三分轻蔑五分孤傲还有两分癫狂的笑说:这个世界是毫无意义的。我的宇智波进化成了中二的宇智波……内心复杂的我看完了所有的相关漫画。我知道了,原来和宇智波恋爱的必备技能是拯救世界!!!注:1.燊读音=深。2.第一人称。3.原创男女主。4.封面是自己约的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