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蚕再变

天蚕再变

作者:黄鹰 状态:完本 日期:09-02

多年前,曾经写了一篇小说天蚕变,结构本来颇紧凑,但因为要改编为电视剧,补充了一些其它人的意见,非独结构因此而松散,部份甚至有陈旧的感觉,其后又由于某些原因一改再改,与原意出入颇大。天蚕功到底是怎样的一种武功?是来自什么门派?本来有一个颇怪异的念头,接而构思了一个故事,甚至拟名变色龙,却因为种种原因包括对人性的失望,一直都没有动笔,最近无意与某间电影公司的负责人提及,竟然有意将之改褊为电影,这份创作的原动力也才无可奈何的死灰复燃。经过仔细的分场,故事的结构无疑更加紧凑,也许这根本就不是一个好故事,但相信不至于全无可读性,一个写了十多年武侠小说的作者相信已学会选择题材。一篇从未发表表过的中篇武侠小说,读者熟识的人物相信就只有一个──云飞扬!…

最新更新第二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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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秋。重阳九月九。满城风雨。***西风萧索,烟雨迷蒙。天地间一片静寂。这毕竟还是破晓时分。龙栖云却就在这个时分技著一身雨粉,穿过院子的花径。他走得很慢。这种雨,他当然不在乎,所以他虽然带著竹笠,却只是挟在肋下,并没有戴在头上。他也并不是赶著外出。管家龙立紧跟在他身後,一脸的奇怪之色。走过了花径,他忍不住追上前两步道:这麽早,主人哪里去?龙栖云脚步一凝,反问道:今天是什麽日子?龙立不假思索道:重阳。龙楼云又问道:古历这天又应该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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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夜已深。断香浮缺月,古佛守昏灯。缺月从破壁上射进来。这座寺院本来就是年久失修,到处都是破壁。月缺时很多,是以从破壁上射进来的月光与灯光同样淡薄。佛是古佛,灯也是古灯,灯油却是新添上去,只可惜灯蕊已烧的七七八八。灯前,一座鼎炉,炉中插着香,燃烧着的龙涎香。龙涎香是所有香料之中最贵重的一种,现在竟然在这样一间寺院的后堂之内燃烧起来,实在是一件奇怪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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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春寒料峭。独孤雁却只是一袭单衣,独立在庭院中的一株梅树下。树上仍然有梅花数朵,散发着淡淡幽香。天地间是如此宁静。独孤雁的心情却犹如狂潮奔涌!他面部每一分每一寸的肌肉仿佛都正在抽搐,眼瞳中仿佛有烈火正在燃烧,充满了愤怒,也充满了悲哀。他的一双手紧握,指节已因为太用力变成了青白色。可是他整个身子,却仿佛已凝结在空气中,一动也不动。风吹起了他的鬓发、衣裳,那之上,已沾满雨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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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月初三,清晨。京城的清晨当然绝没有入夜的热闹,大多数的人都是习惯日出之后才起来。上官鹤每一次离家却总是喜欢选择这个时候。这除了空气清新,令他的身心舒畅之外,他还可以任意放马在长街上奔驰,而无须要担忧撞倒路人。他是急性子,平生最讨厌的一件事就是等待,所以要做的事情无论怎样困难,那怕只得一分机会,只要他能够抓得住,他都会立即去将之解决。这是他最大的优点,也是他最大的弱点。没有人能令他改变,连龙飞也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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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月十三。在某人这只是一个普通的日子,在其他人,那些在这个日子出生,死亡,娶妻……的人,这当然是一个重要的日子。但无论他们的遭遇怎样离奇刺激,都难以与凤栖梧的相提并论。那非独离奇刺激,而且惊心动魄,其间变化的恐怖,已不是任何的言语能够完全描述。夜渐深,东天那一轮明月也越来越光亮,浴在月光下的连云庄就像是披上了一层白血,那本已刷得粉白的高墙看来也更刺目。墙高四丈,笔直如削,最好的轻功,也难以一跃而上,凤栖梧却没有将这面高墙放在眼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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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冷雾飘香。梅香。雾从山壑之下,山林之间升起,香从山路那边飘来,十丈方坪,尽在雾香之中。已近拂晓,未到拂晓。雾香之中,倏的响起了一种非常奇怪的声音。那种声音就像是毒蛇在响尾,饥蚕在噬桑,寒蝉在振羽,恐怖,阴森,诡异!冬将尽。未尽。这时候蛇尚在冬眠,蚕噬桑,蝉振羽的季节更远。声音是从一支箫管吹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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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月。烟雨江南。落花人独立,微雨燕双飞。双燕飞过了墙头,常护花的人犹在院中。雨珠已披湿他的衣衫,他却似无感觉,一脸的落寞。他的目光亦同样落寞,既没有低顾周围的落花,也没有追随双飞的燕子,就落在手中的信笺之上。素白的纸,苍黑的字。每一个字几乎都是歪曲而断续,就像是写这封信的人当时正在极度恐惧的状态之中,连笔杆都无法握稳。这可能就是事实。因为这是一封求救的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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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雨连绵。查四在这连绵不绝的春雨下赶了三个时辰的路,一身衣衫早已湿透,身上大小十七处伤口无一不在作痛,仿佛全都要迸裂开来。他很疲倦,但始终都没有歇息下来,一直到现在,看见了路口那座破庙,才突然生出歇一歇的念头。那座破庙看来也不知多少年没有修葺,一半已塌下,还有一半本来是好好的,但到查四来到门前,竟然亦塌下。查四很明白自己已交上了霉运,却怎也不相信倒霉到这地步,脚步一收同时,双手便抄住了腰间缠着的那条寒铁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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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个人的姓名,江湖上不知道这个人的人不是没有,但肯定不会太多。说武功,江湖上的高手前十名之内应该有他的一份,说地位,更无人能及。当今天子与他是叔侄关系,王侯中数他第一,称太平安乐王,还是关外落日牧场万马王的女婿,由于天地会的出现,他受命在承德行官训练御用杀手。落日牧场养的马数以万计,牧场的弟子俱都有一身武功,所以才能够雄霸关外,承德行宫所训练的杀手有当今天子全力支持,无论任何事都能够做到尽善尽美,所训练出来的杀手当然不是一般可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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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烈日当空。每一个人都在流汗。并非全都是因为天气酷热,还因为心情。百多个人聚于一起,却竟然一些声响也没有,他们一举手一投足都极尽小心,尽可能不发出任何的声响,以免发生任何的影响。他们已失败过很多次,亦明白任何的疏忽都足以导致失败。这一次的结果是怎样,他们不知道,虽然丝毫的信心也没有,但是他们仍然像以往的许多次一样,全心全意的去部署一切,等候敌人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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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昏。烟外斜阳,柳内长堤。一骑在烟柳中漫步长堤上。青骢白马紫丝缰。马上人亦是一身白衣,腰悬三尺七色明珠宝剑,年轻而英俊。将落的斜阳在他的身上抹了一层金辉,轻柔的春风,吹飘着他的头巾,鬓发衣裳,柳烟彷佛如云雾;骤看下,人宛若天外飘来,此际又似要随风归去。也许就只有天人才有一张他这样英俊的脸庞。长堤下泊着一叶轻舟,一个老渔翁正与女儿在整理鱼网,听得马蹄声,不觉就抬头望去。老渔翁精神矍铄,他那个女儿看样子才不过十七八岁,面貌颇娟好,衬着一袭藕色衣裳,更显得风姿绰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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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野史记载,明英宗年间,江南各地曾经发生严重的瘟疫。其实那并非瘟疫,只是祸害之大与瘟疫无异,又没有一个更适合的名称来形容。事件也是与武林有关,执笔记载的既然并非武林中人,即使记载得怎样详细,与事实多少都难免有些出入。事情开始发生在长乐镇。那是一个小镇,住在那里的人虽然并不是每一个都很快乐,日子也实在都过得很不错,正如其他各地方一样,难免都有几个游手好闲,喜欢惹事生非的无赖,但无论如何都不足以招致灭镇之祸,人畜俱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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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雨扬州。黄昏。一辆马车穿过城北的石板长街,来到一幢庄院的门前。黑色的马车,连车帘子都髹成黑色。拖车的也是两匹黑马,驾驶马车的劫是一个头戴竹笠的锦衣人。马车停下,锦衣人马鞭往车旁一插,连随从车上跃下来。他几步奔上门前石阶。大门紧闭。锦衣人手握门环,力撞在门上。街上的行人看见,不由都停下咽步,神情大都很诧异,其中一人脱口道:这个人难道不知道双英镖局早在三个月之前已经结束了。
  • 作者:黄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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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雪飘飞,铺天盖地,天地间白茫茫一片:山白,林也白,地上的一切事物皆白,白色已笼罩了整个世界。于是世界上美好的,丑恶的,都在这白色的掩盖下。美好的变得更美,丑恶的也暂时变得美好,令人无从分辨出它的原来的样子。这世界上有好多恶的事情,都因在美好的外表的掩盖之下进行,令人不易察觉,没去注意,因而吃了亏,上了当。在这天地一片洁白的世界中,远处,有一点不易察觉的白点在缓缓移动,时而隐没在飘飞的大雪中,时而又出现在雪花飞舞的隙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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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寒露重,但他身上的衣裳却仍然是那么单薄。衣薄。他腰间的-把银刀更薄。他,人正少年。但他绝不轻薄。虽然他出道江湖只不过短短两年,但叶梧秋的名字,早已传到每一个人的耳朵里。月如钩。她的手也如钩。这是一支金钩,金钩就在她左手上。她是个美貌如花的少女。但她的左掌却没有了,她只有一只右掌。而她的左掌,已变成了一支钩。金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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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暗香炼影梅花路。路上一行十四人。人十四,马有十六,八匹前,六匹后,两匹在当中。当中的两匹只驭看两个狭长的包袱全都密封,但虽然看不到,可以肯定,包袱里头一定是非常重要的东西。十四个人,二十八道目光之中,最少有十三个人,二十六道目光不时落在这两个包袱之上。只有一个人,两道目光例外。这两道目光森冷,凌厉!比雪还森冷,比风还凌厉!这两道目光完全不同其余二十六道目光,这个人也完全不同其余的十三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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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秋。重阳九月九。满城风雨。西风萧索,烟雨迷濠。天地间一片静寂。这毕竟还是破晓时分。龙栖云却就在这个时分披着一身雨粉,穿过院子的花径。他走得很慢。这种雨,他当然不在乎,所以他虽然带着竹笠,却只是挟在胁下,并没有戴在头上。他也并不是赶着外出。管家龙立紧跟在他身后,一面的奇怪之色。走过了花径,他忍不住追前两步道:这么早,主人哪里去?龙栖云脚步一凝,反问道:今天是什么日子?龙立不假思索道:重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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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群蒙面黑衣人施放七彩毒雾,凡毒气降临的地方,非独人、畜全部死亡,连所有生机也断绝,草木尽枯。黑衣人进行如此大规模的屠杀,目的是试验此种毒雾的杀伤力,以便作为武器,日后称霸武林,这些黑衣人属什么门派?当时江湖上出现三分局面:天武牧场、排教、双狮堂鼎足而立。毒气出现以后,后两者结盟,怀疑毒气是天武牧场所放,此时天武牧场场主却遭毒气所伤,杀人魔王究竟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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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残秋。古道,洛阳城外十里。黄昏将近,西风渐紧,落叶纷飞,天地间说不出的苍凉。一队人马这时候正在古道之上。三辆镖车,四匹健马,二十七个人。在三辆镖车之上都插着一面三角小旗,鲜红色,只绣着镇远两个字。这正是镇远镖局的车子。镇远镖局在洛阳,然而镖走天下,黑白两道的朋友大都卖账,少有打它的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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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余芝三岁开始一直跟着养母生活。十几年如一日的穷困潦倒外加周围各路极品环绕,过得那叫一个凄风苦雨。 野草一样长到十八岁,她突然接到了早逝亲爸留下的遗产。 一间规模不大的养老院。 她去的那天,里边四个老头正在打牌,仨老太太广场舞跳的起劲。听见她来了,爷爷奶奶们停下手上的动作朝她看,脸上的笑容得有些调皮, 小余,好久不见。 【叮武力值满级卡已准备就绪】 【叮财力值满级卡已准备就绪】 【叮玄学大师卡已准备就绪】 【叮本院七张ssr已全部准备就绪,请逐个开启卡主心愿清单以获得技能卡】 啊? 余芝听得迷迷糊糊,向前一步,毫无准备地,就这么摔进了巨佬爷奶给她准备的蜜罐里。 #是个贫穷小可怜跌入祖师神级大师窝后被宠上天的故事# 注:全文架空,架得超空哈。 推荐基友的完结文《霸总他娇羞如花》by三甜七可 下本写《替嫁给一棵摇钱树[穿书]》各位看官老爷点进专栏康康吧求个收藏呀 文案: . 宋太后这一辈子,从庶女到皇后,兢兢业业斗了三十年,终于熬死狗皇帝要荣升太后了,突然穿越了豪门小说里的同名真千金。 书里宋宁被豪门找回之后,一直在努力讨好父亲哥哥男主,妄想自己孤苦无依的十几年能得到一点点温暖补偿。 可后来她才发现,他们找回她只是为了叫她代替假千金嫁给大佬冲喜。最后大佬死了宋宁疯了,宋家甩掉个包袱,假千金也和男主幸福生活在一起皆大欢喜。 刚穿过来的宋宁:豪门?千金?要点脸,本宫是太后,你们是什么东西? 宋太后满级宫斗选手再就业,目标是那位大佬的遗产。 以及,宋家的遗产。 #渣渣们就该早些死一死# #你们的这些钱很好,但是,下一秒就是我的了# * 宋宁的计划进行的很顺利,除了一点小小的问题。 那位一直都快升天的植物人大佬,纤长睫毛开始微微颤动,越来越红润的脸颊竟然朝着狗皇帝的模样慢慢进化。 她终于按捺不住,低声问来查床的护士, 如果要拔管的话 话还没说完,砰的一声,宋宁又穿回去了。 龙床前的狗皇帝年轻英武,眸色晦暗,一手掐住她的腰低声在她耳边问道: 皇后,你舍得让朕再先死一次? 宋宁: #不对不对这个剧本不对!##救命她的遗产要飞了!#
  • 作者:方三远
    【全文完】【新文预收在下面,感兴趣的朋友可以点击作者专栏,进行收藏,谢谢,鞠躬】陆元重生回十五岁这年,想着上一世被迫入宫的局面,重来一世,她决心改变命运但是一想到离进宫还有三年,前世由于身体的缘故,没怎么出过门的陆元,决定先玩一年再说于是上元节灯会这天,陆元猜完灯谜,没能获得她想要的花灯,正打算离开时,一位少年突然叫住她少年自称裴子野,看起来气势汹汹,像是来找茬儿可却红着脸,递给她一盏她心心念念的兔子花灯望着这位前世战死沙场的少年将军,陆元心中感慨万千只是后续出门,每次都能偶遇他,陆元开始怀疑他的意图在侍女口口声声说裴子野对她图谋不轨时陆元明白了,裴子野是少年心性,脸皮薄,想参军却不好意思直接登门拜访她的父亲所以才通过和她交好的迂回方式,来达成目的想明白后,陆元决定帮裴子野实现愿望小剧场:陆元:裴子野跑来找我,肯定是想让我把他引荐给我爹,他好去参军,实现他的抱负我得赶快去告诉我爹,帮裴子野一把裴子野:陆元这么快就让我去见她父亲,我还没告白她就能明白我的心意,我们不亏是前世今生的缘分,这么心有灵犀但是这样会不会太草率了,我要不要先十里红妆上门提亲对外清冷端庄对内任性小作精x可狼可奶为爱奋斗大将军食用指南:1、男女主双重生,双初恋,HE;2、前期男女主有一段鸡同鸭讲的过程,两人脑回路不在一个频道上;3、小甜饼一个。【新文预收】1、【都市奇幻《防脱发,要趁早》】2、【快穿虐渣《回头渣男不如狗》】【高亮:渣男不是男主】
  • 作者:柒柒思时玖
    纯瞎记录日常生活
  • 作者:木梵
    凌落尘是一个孤儿,六岁那年被养父母收养。然而就在她刚感觉到幸福的时候,养父母意外死亡,只给她留下一个弟弟和五十万元的债务。为了还清债务和供养弟弟上学,她被迫选择和集团大少爷林绪结婚。在这场看似交易的婚姻中,他们渐渐喜欢上了对方。但是刺猬一样的两个人每次一靠近,总是会让对方受伤,并且会自虐似的折磨自己。然而,爱已经在他们心底生根发芽,什么也无法阻挡他们内心最深处的爱。
  • 作者:宋昭
    【晚21点更新,下本《她杀的》】2018年的一个冬日,周旭尧从北城赶到塔西,又从塔西赶到曲那,折腾了几千公里,只为找一个叫李瑾南的女人。可他没想到,他找到李瑾南时,她已经死了。她死在雪山深处,那是一座常年不化的冰山,海拔将近六千,冬日大雪大风,没几个人敢去爬那座山。而李瑾南为了拍一张藏狐的照片,在雪山里折腾了四五天,人们发现她时,她已经冻死。那一年,周旭尧撑着气,开了三天三夜的车将李瑾南的尸体送回北城,将她埋葬在他新买的墓地旁。—2012年,李瑾南在表姐的聚会合照中看到周旭尧的身影。他身穿西装、手端香槟、嘴角扯出寡淡轻笑的矜贵模样在一群公子哥里脱颖而出。表姐对他迷恋到非他不可的地步,李瑾南瞥了眼照片上的人,随口问表姐:这男的谁?表姐警惕问:你干嘛?李瑾南耸肩解释:身材比例不错,适合做模特。我想拍他。表姐晃指拒绝:他不行。他那身价怎么可能做你模特。一个月后,李瑾南在风月场合碰到周旭尧,她将他拉出应酬堆,直截了当问他:我是新锐摄影师李瑾南,拍你两张照片行不行?男人瞥她一眼,低头轻笑:你记得下次换个头衔跟我说话。李瑾南:什么头衔?周旭尧:周太太。—*你说,他这一生,还能遇到李瑾南那样的女人吗?*爱是暮色苍茫的国度及颅骨。——狄兰*全文15万字,be*公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