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美的间谍

完美的间谍

作者:约翰·勒卡雷 状态:完本 日期:09-02

瑞克与皮姆,父与子。瑞克是个骗子,骗术之精,让当事人不仅毫无察觉,反而对他敬仰有加。几十年间,涉掠过食品倒卖、房地产开发、养老金集资、国会议员竞选等等五花八门的产业,历经风雨起伏,总有死忠跟随。到了晚年,即将破产的瑞克发现,他惟一的产业是儿子皮姆,一位显赫的英国外交官。皮姆,实际上是个间谍,双重间谍。生性浪漫,多才多艺,为了远离父亲的生活,既是偶然又是自然地踏上了这条不归路。然而身处冷战时代,更复杂的使命和冲突、责任与友情撕扯着他,艰难喘息,以致只有抛下一切,孤身一人写下一部伟大的自传体小说,才是对自我的救赎。瑞克与皮姆,某种程度上也是勒卡雷的父亲与勒卡雷关系的写照。…

作者的其他小说
  • 作者:约翰·勒卡雷
    本书为英国作家约翰·勒卡雷所著《史迈利三部曲》第二部《荣誉学生》。揪出了潜伏在英国情报组织中的双面间谍后,史迈利临危受命整顿元气大失的英国情报局,并誓言反击。他抽丝剥茧,循线得知苏俄情报头子卡拉在东方进行神秘勾当,即刻派出左右手荣誉学生前往追查。爱情、谋杀、毒品从香港这座埋藏着法、英、美等殖民文化的坟场,往柬埔寨、越南、泰北等地辐射窜流,东方明珠的光芒瑜不掩瑕。赤裸的人性欲望更让荣誉学生对国家的忠诚与责任游移在万丈深渊的悬崖边……间谍小说第一人勒卡雷以自身真实经历为笔,在《锅匠、裁缝、士兵、间谍》、《荣誉学生》、《史迈利的人马》之史迈利三部曲中,描绘谍报高峰期下的人性幽微,挖掘最底层的欲望,令人沉吟再三,精采可期!
  • 作者:约翰·勒卡雷
    本书为英国作家约翰·勒卡雷所著《史迈利三部曲》第三部《史迈利的人马》。我以为我是真理的斗士,不想却成为谎言的崇拜者!一位心系女儿的寻常妇人的倾诉信,导致曾潜伏在苏联中央的老将军和双面线人被杀,两人拼死保护两项证据,并托人转告史迈利,一切皆是关于为一个女孩创造一段传奇。老妇人之女,将军的女神,卡拉的爱人,卡拉之女,她究竟是谁?史迈利召集老人马穿行于欧洲大陆,解密睡魔的故事。
  • 作者:约翰·勒卡雷
    本书为英国作家约翰·勒卡雷所著《史迈利三部曲》第一部《锅匠,裁缝,士兵,间谍》。一个外勤人员的告密搅动了英国情报机构圆场得之不易的平静,原来圆场十几年来一直潜伏着苏联情报头子卡拉安插的双面间谍,且是圆场四位高层中的一位。乱局之下,已被迫退休的史迈利奉命出山。锅匠,裁缝,士兵,水手,究竟谁是幕后主使?记忆力像计算机一样好的史迈利钻进尘封的故纸堆中寻找蛛丝马迹,逐渐将真相抽丝剥茧,终于解开了卡拉设置的最后一个聪明的结……
  • 作者:约翰·勒卡雷
    《召唤死者》是英国国宝级文学大师约翰·勒卡雷的小说处女作,贯穿勒卡雷间谍小说创作的经典人物、传奇间谍乔治·史迈利在本书中初次登场。小说讲述外交部官员塞缪尔·芬南在史迈利的例行问询后留下遗书身亡,但源自死者的一通预约提醒电话与一封信件,证明真相并没有自杀那么简单。案件疑点重重,相关之人莫名丧命,史迈利以身犯险遭遇偷袭。当错综复杂的线索渐渐清晰,故交往事浮上心头,史迈利却陷入情义与人心的永恒谜题,不知何去何从……在间谍小说领域的王者、刻画人物的大家勒卡雷笔下,乔治·史迈利已成为了英国文学史上可与福尔摩斯相媲美的经典人物形象,除了演绎精彩的间谍故事,更由这个人物展现出一般类型小说所不及的人性层次与深度。勒卡雷笔下以史迈利为代表的间谍形象自成一个独特的世界,这个世界是对20世纪中叶冷战以来国际社会的历史重塑和艺术象征,因此他的作品具有远远超出间谍小说这一文学类型的丰厚内涵、思想深度和经典价值。
  • 作者:约翰·勒卡雷
    《冷战谍王》(The Secret Pilgrim)又译《秘密朝圣者》在1990年发表。奈德是一名活跃于冷战时期的英国间谍。铁幕崩溃后,即将退休的他,力邀心目中的英雄和导师——情报局传奇人物斯迈利再度现身,为新进人员发表演说,斯迈利激昂的言词,使得奈德恍然明白自己看似成功的谍海生涯竟全是在自欺欺人。于是他开始正视那些萦绕心中三十年的疑虑,重新回忆那段浪迹各国从事谍报活动的不凡际遇,及其间所面临的挫折、冲突,对生命有了另一番体悟……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不似桂酒
    每晚9点,更新6k下一本《如珠似宝》求小宝收藏~-及笄那年,穗穗才知晓自己并非皇家血脉。她被剥夺公主封号,做了皇兄姜献四年的金丝雀,病死前唯一的心愿,便是摆脱姜献这个疯子。病发那日,她笑的很好看。她说姜献,再见啦,我们再也不要见了。血染红她的脸,姜献眉目阴沉,一言不发,攥住她的腕骨。他想留住她的,穗穗知道,可她不想要他了。只可惜,她没死成。再一睁眼,穗穗成了南家六小姐。她还听说了一个更不幸的消息,她死后,姜献要杀她名义上的驸马,还囚禁了她疯癫的母妃——穗穗:神经病!!!……为了救救母妃,只好再拼一把了。*南家六小姐入宫后圣眷不衰,有人说,陛下爱的是她那一双与公主相似的眼睛。笑起来弯弯的,很像一轮月牙。穗穗抽抽搭搭坐在姜献怀里,看他替自己提鞋穿袜,眼眶哭成了桃花红。皇兄,我不是南家六小姐,我是穗穗。她本想说,他们不可以再犯一次同样的错误。却听姜献很轻的笑了声,尔后说:我知道,所以不要叫我皇兄。他的呼吸比声音要重:穗穗,朕不想当你的皇兄。*姜献还记得穗穗离开时说的话,她明明在赴死,却满怀希望说,再见啦姜献。他垂眸说好,再见。若生不能再见,死也一定要相见。好在,她回来了。册封皇后大典的那一日,貌美受宠的新皇后从城楼一跃而下。她跳的那样决绝,皇帝伸出手,竟连她的衣角都未能拽住一缕。——高亮阅读指南:内含:sc/女主假死/强取豪夺/狗血乱炖/你追我逃/人都挺疯的……其他想到再补预收一【如珠似宝】-一朝家中变故,为避祸,昭意被父亲托付给年轻的世叔,谢慵。世叔湛若冰玉,独绝当时,只是——他似乎是位权倾朝野,不折不扣的奸臣。初入谢家,昭意被仆从领去见他。少女如脂似玉,桃腮樱唇,裹着件风雪打湿的狐裘,甚是可怜。她怕极这位阎王似的世叔,稍低头,泪珠无声落下。只是谢慵一把青山玉骨,端严若神,与传闻中铁血手段的奸臣好像不太一样。他睥睨眼帘,好看的眉峰微皱,一手支头,一手朝面前少女伸去。哭什么?昭意轻怔。眼角微凉,被人用指腹蹭去珠泪。谢慵淡声哄:从今往后,不必怕我。*谢家忽然多了位雪肤樱唇的小祖宗,谢慵宠的很,日日把小姑娘捧在手心里。便是佑意病了,也是他衣不解带,亲自一勺勺喂药好起来的。这般宠到说亲的年纪,昭意已是名花倾国,各府心神意动,媒人踏破门槛,却不见美人回音。被人提亲那晚。佑昭意云发斜簪,枕在世叔膝上昏昏欲睡。谢慵亲自替她擦拭湿软软的乌发,俯身唤她,昭昭?昭意惺忪软语,昭昭在。谢慵指节修长,慢慢摩挲她的梨涡,掩去眼底暗色。要不要和世叔成亲?昭意:——诶?预收二【皇兄他呀】太后义女,皇帝养妹,柔仪公主自幼是宫中最特殊的存在。以公主之衔,深受天子皇兄的宠爱。她性情纯善,柔软和气,站在那儿,轻轻的笑一笑,就让人心里柔软,想把世上最好的都捧给她。唯一的不足,便是少时受伤,坏了一双眼睛。天子怜惜失明的幼妹,亲自教养。握着她的细腕,一字字教她书写他的名讳。秋日围猎,攥着她的腰一同上马飞驰。皇兄就是柔仪的全部。初次来癸水,她误以为得了病,美丽的公主扑进天子怀中,柔弱的身子微微发颤,可怜的呜咽着,皇兄,我是不是要死了?年轻的天子抱起她,含笑轻声的哄:怎么会死?柔仪长大了。天子牵着她的手前去更衣,于屏风后握住她的手腕,她看不见,他就手把着手,系上她柔软馨香的衣带,漫不经心地问:长大便该谈婚论嫁了,柔仪可有喜欢的人?公主柔声说没有,天子顿了顿,握着她纤手的力气,便重了三分,会有的。不急。又一年,春日花宴。向来身为宴会主角的柔仪公主并未出席。听闻她病了,病得很重。众人叹惋无缘得见公主的美丽,有受过公主恩惠的宫人,自发为公主祈祷。盼望公主能快快好起来。柔仪公主的昭阳宫大门紧闭。而皇帝寝殿内,称病已久的公主伏于天子怀中,小腹微隆,面若烟霞,春露泪眼,脸朝内枕着他的小臂,不愿喝他递来的安胎药,直说药苦。天子轻叹,捧着她的脸,吻着哄着。十三岁那年,父皇牵着纤弱的柔仪走来,对他道,这以后就是你的妹妹了,你要小心呵护。年少的太子领命,此后,目光随妹妹而动。柔仪在何处,他就在何处。若柔仪要离他离去,他便筑金屋高台,将她藏起来,让她,寸步难行。
  • 作者:李泽厚
    《美的历程》从宏观鸟瞰角度对中国数千年的艺术、文学作了概括描述和美学把握。其中提出了诸如原始远古艺术的龙飞凤舞,殷周青铜器艺术的狞厉的美,先秦理性精神的儒道互补,楚辞、汉贱、汉画石之浪漫主义,人的觉醒的魏晋风度,六朝、唐、宋佛像雕塑,宋元山水绘画以及诗、词、曲各具审美三品类,明清时期小说、戏曲由浪漫而感伤现实之变迁等等重要观念,多发前人之所未发。此书于一九八一年初版,多次再版重印达几十万册。已有英文、德文、韩文等多种译本问世。
  • 作者:萧瑟
    天色微明,晨曦映照大地,使得林间草丛上留下的隔夜雾水,闪烁出点点光芒,远望过去,如同粒粒珍珠。金玄白迈着大步,沿着山林间的小路向上奔去,不时踏破草丛上的露珠,在他清明灵动的神韵中,似乎可以听到露珠迸破的声音,这使得他的心中产生一种微妙的感觉,彷佛他已窥探到大自然的奥秘。近着清新的空气,他深深的吸了口气,黝黑的肌肤闪现一层红光,身上穿的一袭褐衣倏地鼓起,连用布条束住的长发都无风自动,在背后飘扬起来。
  • 作者:画青回
    下本开《五零海岛的夫妻日常》求收藏本文文案:温南穿到了七零年代,她按照原主哥哥的遗言,去部队投奔从未谋面的结婚对象。她不知道对象的名字,只知道他姓陈。只是,温南到了部队才发现,陈家有两个兄弟,她不知道哪一个才是她对象。温南看着眼前穿着军装,身形高大挺拔的陈家老大,一咬牙,豁出去道:陈营长,你好,我是你对象。**陈叙活了二十多年,从来没答应哪个战友会娶他妹妹。看在她无处可去,就先将她安置在家属区。他每天早出晚归,总能看到在他眼皮子底下来回走动的温南。尤其是每晚入睡前,隔着一道墙,也能听见隔壁小姑娘洗澡时撩拨的水声……后来,被调离部队的弟弟寄信回来。信上说要是有个叫温南女人找到部队,就让他先帮忙照顾,等他那边安置好一切后再回来接她。陈叙这才知道,温南一开始要找的对象就是他的弟弟陈州。他生平第一次藏了私心,给弟弟回信说没有。后来。在外面的陈州收到大哥的信,说他要结婚了。于是陈州请假回去。一进门就看到一笑就露出两个小酒窝的温南,和当初温国描述她妹妹的长相特征一模一样。陈叙从屋内走出来,搂住温南纤细的腰,对陈州道:这是你大嫂。陈州:???这他娘的是我媳妇才对!文案定于2023.12.2号,已截图(专栏有完结年代文《七零炮灰小寡妇》)下本开《五零海岛的夫妻日常》求收藏文案:又名(和监护人小叔一起穿到五零年代)文案:姜梨大学毕业那天,她叔叔在赶来的路上出了车祸。她赶去医院的路上和救护车撞在一起,这一撞,让她穿到了五十年代末,变成了待在农村的留守妇女。再有半年就是最难熬的那三年,那时候只有部队不会挨饿。正好原主的丈夫驻扎在海岛,还是个团长。她一封电报发过去,千里迢迢赶到海岛,看见了站在码头的丈夫,男人穿着白色军装,个头拔高,冷峻的五官和她去世的叔叔如出一辙。姜梨第一次看见原主丈夫,嘴一瓢,下意识叫了声:叔叔。宋川眉峰紧皱:我有那么老?*姜梨从来没想过,有一天她竟然和养了她十年的叔叔成了夫妻。每次见到宋川,想到他是她丈夫,姜梨总有种小辈在长辈面前脚趾扣地的尴尬。来到海岛后,她一直躲着宋川,晚上也一人一间房。能不见就不见。起初宋川没理她,只要她不闯祸就行,后来慢慢的,姜梨发现宋川有些不太对劲。他开始喜欢一个人站在窗边发呆,喜欢抽烟,喜欢主动找她说话,喜欢教她一些为人处世的道理,谁要是给她不痛快了,他会带着她去谁家,就跟家长为孩子撑腰似的,让她把气撒回去。那气势,那眼神,那习惯,跟她叔叔如出一辙。晚上,姜梨抱着枕头跑进宋川屋里赖在他床上,盯着男人一点点挪到床里面与她拉开距离,她微微眯眼:叔叔,你也来了?1、男主重生,重生后失去记忆,会一点点记起前世记忆2、前世男主比女主大十三岁,这一世两人相差三岁3、男女主没有血缘关系,也不在一个户口本文案定于2024.5.26,已截图
  • 作者:午后半夏
    阎王爷:要钱还是要命? 阿锦(刚要开口,但看了看冥王的脸色才有些不甘不愿的改口):要命吧。 阎王爷: 这是个嘴上惜命,实则贪财的小貔貅,给冥王打工的故事。 * 本文开始更新,欢迎食用! * 公告: 亲们,本文将于12号,也就是本周五,也就是新年第一天当天入V,彼时会有万字更新,请大家多多支持,某夏也会更加努力,十二分感谢亲们这段时间以来的支持和爱护,鞠躬感谢!_
  • 作者:百忧解
    【种田篇】妖帝和帝君打赌,被坑凡间,摇身一变,成了被逐出家门的孤儿周十七~什么?竟然还是个灾星?虽然她是一位混吃等死的资深懒神,但不报此仇,誓不为人!看她如何带着小妖精们种田经商,富甲一方,实现逆袭!--------------------------------------------【爱情篇】棋盘之上,永远只差一招~某脸皮厚的国师:姑娘,承让,大婚之事,还请早做筹备\"周十七:......月黑风高夜,逃跑之吉时某腹黑国师微微一笑:夫人~上哪啊~周十七:都是........误会.\"-------------------------------------------余生漫漫,只愿相伴。
  • 作者:火炮手
    飞机,大炮,坦克,舰船!一个都不能少。打仗打的是后勤,什么时候我们的后勤队比战斗队人还多了,小鬼子一定被我们全部歼灭!华夏第一支特战队,纵横战场,驱除日寇的战斗故事。陈天民!华夏大英雄!
  • 作者:凉皮就面包
    岳白年轻貌美温柔贤淑,相恋十年的丈夫是财富榜富豪,自己是演技爆棚的影后,还有四个帅哥非要跟她告白。 然而某天,丈夫郑泓川要跟她离婚,而她还没问为什么,就被车撞成了植物人。 昏迷中她才知道,原来自己所在的世界是一本女主后宫文,自己只是书中悲惨早死的白月光女配! 岳白发现,自己完美诠释了前人栽树后人乘凉,自己的男人、资源和影后奖杯,都留给了书中女主林秋秋,这是何等的圣母病啊! 五年后,岳白苏醒,继承了爷爷留下的巨额遗产。 岳白醒悟了: 别管是老公、大佬还是原女主,给爷爬就完事了! 以前,岳白笑不露齿,温柔贤惠,从不大声讲话; 现在,岳白连续骂人三分钟不带换气的。 以前,岳白每天只吃青菜西红柿; 现在,什么培根牛排肉包子,肉!才!是!真!理! 以前,岳白怕虫子怕蛇怕各种动物; 现在,她在生存类综艺面不改色拍蟑螂,单手捉蛇上热搜。 几个月后,林秋秋走投无路退出娱乐圈,而岳白爆红全球。 四个大佬追悔莫及:我错了,求原谅! 郑泓川:复婚吗,星星都摘给你的那种? * 失去岳白的日日夜夜,郑泓川偏执暴躁,世界蒙着阴影,不见光明。 直到她回来,郑泓川才明白。 她是永恒的光源。 本文将于5月15日入v,届时三更,感谢大家支持哦! 推荐我的预收文,点进专栏可收藏: 《在狗血文里做万人迷》 警校尖子生庄妍,穿进一本狗血虐文,成了脾气暴躁、动不动给别人套麻袋,最后惨死的恶毒女配。 不仅她自己,这本书里的主要角色们,都热爱绑架、囚禁、黑化、挖肾,完全目无法纪! 遵纪守法、正义标兵的庄妍:这个不和谐的世界需要改造! * 校园,男主壁咚原女主,邪魅狂狷: 主动点,别让我绑你回去。 原女主不知所措,泫然欲泣。 庄妍横空出世,一脚踢飞男主: 追女生,请选对方法! 男主: 你有病? 一段时间后,男主: 是我有病,名为庄妍的相思病。 * 选秀舞台的才艺表演环节。 别的选手:唱歌跳舞。 原女主:弹古筝跳霓裳羽衣曲。 庄妍:现场表演捉贼技巧,讲解反诈骗知识。 观众: 这人咋回事,来演小品的?好尴尬! 选秀结束后,庄妍C位出道。 观众: 啊啊啊妍宝我爱你!我愿为你再写一百道思政题!!!!! * 书中大反派疑似追求庄妍,反派妈妈来找她: 多少钱你才肯离开我儿子? 庄妍: 除非您在公证人见证下,签署有法律效力的赠与协议,否则这钱我不能拿。 反派妈妈: 拜金就拜金,装什么装? 后来,反派妈妈天天揪着儿子耳朵: 什么时候把妍宝娶回家?彩礼不够我再加两个亿! 反派本人: 如何追一个画风不对的女孩,在线等,急。 最后,狗血文世界里,人人爱岗敬业,诚信友善,争当和谐社会建设标兵。 原书中的大反派,也为了爱情,变成了十佳青年企业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