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莫格利男孩

我的莫格利男孩

作者:阿如 状态:完本 日期:10-02

《我的莫格利男孩》同名剧改小说,原著编剧:刘飞/刘辰光/施适,原著策划:陈玉婷/陈凌/夏嘉璐。莫格利是在森林里被守林爷爷抚养长大的男孩,从小便与森林中的动物嬉戏成长。身为独立创业女性的凌煕误将莫格利带回城市,本想尽快送其回森林,不料因工作室的营销需求不得不留下莫格利。莫格利与凌熙住在了同一屋檐下,两人渐渐建立起了不一样的感情,莫格利作为人类和自然的桥梁,在凌煕的帮助下,逐渐学习与融入到现代社会生活,知道做人的道理;而凌煕在莫格利身上学到了大自然的哲学,并加入生态保护行列,拯救环境,两人互相学习,一起成长。…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努力向上的蛋壳
    《论如何正确养大一只蚌精》已开 写文不易,写冷频女尊的作者基本是为爱发电,因为喜欢所以才一直写。本篇全文不过一杯几块钱的奶茶价格,请支持正版。 ——————以下本文文案 重点:本文女主是穿越穿越!不是本土!所以想法各方面不是本土!!想看本土的可去看我上一本!!这本没有!!(撕心裂肺的呐喊) 江湖盛闻:那位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江湖第一美人明月公子,竟对一个无名小卒芳心暗许,痴心一片的追随。让江湖不少女子闻之心碎,直叫人惋惜。 江明月版:他从出生开始便是众星拱月的存在,路过之处无人不是对他礼让三分痴迷七分。 唯独她,起初以为她只是用欲擒故纵的伎俩来吸取他的注意力。后来才知晓,她竟真是厌他。 这让江明月大受打击,誓要将她与那些人一般,拜倒在他的白衣袍下! 沈摇星版:穿越前沈摇星一心想找个可靠的男人过日子,谁知一朝穿越后她变成了一个可靠的女人 这都不算什么,最让她受不得的是这满大街的不男不女,尤其是那劳什子第一美人她更是避之不及。 沈摇星看着挨过来不断对她含羞带怯的江明月,简直给他跪了! 沈摇星:大哥你别这样,我真的快吐了! 她天不怕地不怕,唯独怕他往她身上靠 被迫厌男症武艺高强可靠女主 vs 前期清高傲慢后期病态男主 本文纯属作者脑洞,不喜直接点叉 围脖:空心蛋壳Y ——————以下是与本文无关的分割线—————— 已完结作品:《隔壁家的小白莲》女尊 白莲花男主vs憨厚老实女主 《医者清玉》女尊 开笔文 现代预收文:千年老尸在现代 ———————— 预收文:论如何正确养大一只蚌精(女尊) 佘灿宝是百河村的一个渔女 一日,她去捞鱼时捞上了一个大河蚌 蚌之大,一锅根本炖不下 就在佘灿宝想着要怎么处理才能更好吃时,那如何都撬不开的蚌口突然缓缓打开 里面赫然坐着一个娇嫩欲滴的小男孩 佘灿宝死鱼眼盯着瞧了半晌:这是哪家的死娃儿偷吃了她的蚌肉,还躲在里面? 这是一个河蚌刚成精就被捞走的故事 养成系-男主是蚌精 死鱼眼脑洞清奇女主vs娇娇嫩嫩占有欲强盛病娇男主
  • 作者:风清影玲水
    感谢四季图铺的阿沧妹纸给做的封面!萌死了!嗷嗷 五十岚 槿,从小就羡慕那些有很萌的青梅竹马的人。 原因无他,只是她的竹马脾气各种坏。 她不是一个爱生气的人, 但是竹马却是时时刻刻能够挑战她的下限! 好吧好吧,她承认 她是对这个倒霉的竹马有那么一点点的喜欢。 但是喜欢不代表就没有了脾气。 所以,她每天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 越前 龙雅!你给我等着!总有一天我要收拾你! 于是,这就是一个厨房杀手妹纸努力实现自己誓言的故事! 封面不是人设哟!阿槿妹纸很霸气的!【咦?不是软妹么? 看文注意: 1.此文的背景和新网王全完没有关系。大致背景是日本,王子们都上高中了。 2.此文的男主角已定,是越前 龙雅这阵风无疑!因为是生日贺文的关系。所以男主不可能换,温馨轻松向(啊喂!我一直是温馨轻松向的好不好!) 咱的好基友阿初给友情做的!水水专用哟
  • 作者:铁咩啊
    江逸穿越了,还成为国家歌唱团的一人。某日,一名小鲜肉在媒体面前公然讽刺国家队:恕我直言,国家队已经是属于养老圣地了。现在又有几个年轻人去听山歌和民族大合唱!?要我说,流行乐才是主流!在流行音乐上,我们这些流行歌手才是最专业的!!国家队现在也不太行了。面对小鲜肉的公然讽刺,江逸坐不住了。随后觉醒系统,被团长派去参加《歌手》!从此,歌手中的大魔王诞生了!逼的其他歌手要退赛,那个逼得节目组求着他让他放水。王峰:不唱了,国家队都来了,怎么比?孙南:玩锤子,玩不了!李建:真的绷不住,这不是欺负老实人吗?众多歌手:求求了,国家队别来欺负人了!
  • 作者:一如初见
    一朝重生,她成了娱乐圈里最受争议的花瓶女星,还随身附赠一个偏执病态的继兄。面对众人的落井下石,网友的攻击,她一个华丽逆袭,凭借惊人的演技坐稳了影后的位置,从上辈子的三流配角升级为国民天后!人人都说陆天后脾气烂,耍大牌,可谁想到她也有被人狠狠掐着脖子威胁的时候——我给了你所有你想要的一切,纵得你无法无天,现在你居然想跑?陆以然欲哭无泪,就知道这狗男人没那么容易放过她,那什么,咱俩不熟啊!
  • 作者:黯奴
    生恩不如养恩大,重生回一九九零年的小九下定决心留在养父母身边,和疼她爱她的哥哥弟弟们好好生活。平淡如水的小日子被一只可怜兮兮埋了吧汰的小土狗打破,一时心软的投喂换来死心塌地的追随,小土狗终是在她的调教下成长为威风凛凛的大狼狗。
  • 作者:燃冰
    书友群号:153327730林风,前世一个普普通通的医生。意外死亡后发现自己居然重生在《笑傲江湖》的世界里面。他成了岳灵珊的哥哥,令狐冲的师兄,当然也就成了岳不群的儿子。面对命运,他会做出什么样的抉择?又会与笑傲江湖中的女孩们发生怎样的故事?故事精彩一切尽在:《笑傲之西岳灵风》作者有话说:本人是一个铁杆金庸迷,众多金庸作品中尤其喜欢《笑傲江湖》这个故事。一直有写一部同人的想法。完整的故事大纲经过三年的不断的丰富和完善。请大家放心跳坑,绝不会烂尾。一定给大家呈现出一个原汁原味精彩纷呈的笑傲江湖世界。我曾经看到过有几部笑傲江湖的同人作品,主角也是岳不群儿子的身份。我的这部作品的有自己独特的构思,虽然人物身份背景类似。但是故事情节全然不同。大家不用担心此类问题。
  • 作者:狄戈
    小有名气的年轻女画家安浔独自踏上逃婚之旅,在汀南,她认识了医学高材生司羽,一个英俊非凡温文尔雅的男人。从相遇开始,司羽便毫不掩饰自己对安浔的喜欢,或明或暗的撩拨让她心动不已。安浔为了准备毕业作品请他做画模,机缘巧合下,这幅画流传于世,司羽意外成为一代网红。而两人的恋情也随之昭告天下,从公开到结婚,他们向世人展示了一则完美的爱情都市童话。
  • 作者:花日绯
    祝大家心想事成,一夜暴富! 夏沅十五岁时父兄战死沙场,留下一门女眷孤寡可欺。 祖母年迈,母亲软弱,小弟年幼,姐姐妹妹们无枝可依,夏沅决定把自己的命卖给自小心仪的肃王殿下,以求为寡母幼弟姐妹们换取一方天地。 从她决定卖命的那天起,她就是殿下手中的杀人刀,殿下的榻上人,为他奉献一身真情,为他做尽无情事。 十年沉浮,肃王终成太子。 夏沅以为自己多年陪伴与尽忠,多少总能在殿下心中留下一席之地。 然而当夏沅的仇敌绑架了未来太子妃,要拿太子殿下拿夏沅的命去换时,太子殿下毫不犹豫将她推了出去。 夏沅在仇敌手中战到最后一刻,她满身是血,宁死不受辱的模样连仇敌为之动容,答应给她留一具全尸。 夏沅领情,当场了断。 重生之后的夏沅不再贪图那些虚无缥缈的东西,不再逃避该她承担的责任,哪怕前路坑壑不平,她也要靠自己走出一条任何人都无法夺走的锦绣大道。 预收五篇: 预收1《仙尊你讲点道理》 沈八千根骨一般,不知为何在云鹤山试炼大会中被神尊收做了入室弟子。 仙尊收她为徒,沈八千尽心侍奉。 直到有一天她灵台清明,恢复了所有记忆。 原来她是在仙魔大战中陨落的魔尊沈千禾,失忆后才成了云鹤山上的一名小弟子。 恢复记忆的她立刻就想回家继续当她的魔尊,谁知被弟子侍奉舒坦了的仙尊却不乐意了。 单枪匹马杀入沈千禾的罗刹殿,连夜把沈千禾掳回了云鹤山,非要沈千禾继续当他的弟子,继续侍奉他。 功力还未完全恢复的沈千禾受到仙尊全方位的压制,苦不堪言。 打不过能怎么办?只能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不是!仙魔有别,仙尊你讲点道理好不好? 预收2《王妃她不讲武德》 师青芜是天都山第三十二代掌教,修复伏妖阵时被同门算计道心尽毁,幸得师门至宝回灵桃木戒护住一缕神魂,重生在礼朝吉宁郡王府的傻子郡主身上。 傻子郡主因被人坏了名节,被嫁进深受陛下厌弃的安王府中。 师青芜恢复灵台清明后,第一眼就看见被饿死鬼附身的王爷夫君和一个脸色青白腐败的女鬼。 师青芜没控制住,随手捏了一个驱邪印,把王爷夫君身上的饿死鬼和那个女鬼双双甩出王府三条街外。 多年后世人评价:安王妃是个很有原则的人,一般很讲道理,除非讲不过。 预收3《许卿一诺》 父亲外放陕甘任职,李莞住进外家宁国侯府。 其实如果可以,她一点都不想来京城。 因为京城有两个坏人,一个骗了她的钱,一个骗了她的感情。 李莞:哼,骗我感情可以,骗我钱就去死! 预收4《假千金不想回家继承龙宫》 做了二十年凌家大小姐突然被告知自己是被抱错的孩子。 凌飞霜深受打击,开车去山顶吹风,谁知刹车失灵,让凌飞霜从山顶直接冲入大海。 濒死之际,龙气觉醒,凌飞霜捡回一条命。 从深海游了三个月才找到回家的路,谁知这段时间,养父母已经找回了他们亲生的孩子。 凌飞霜瞬间感觉自己成了外人,打算收拾东西离开的时候,她发现了真千金身上那诡异的气息。 与此同时,还有几个背后透着真龙之光的男人找到了凌家。 他们告诉凌飞霜,其实她不姓凌,姓敖,家里有一座龙宫急等着她回去继承 敖飞霜:?? 预收5《魔尊在线洗白追妻》 魔尊秦问喜欢上一个药王谷的小医修。 小医修人美心善,悬壶济世,平生最不喜欢的便是恶贯满盈的魔头。 当她杏目圆睁,天真无邪的盯着秦问问:秦公子是好人吗? 身为魔族三代目的秦问正义凛然的点头:当然。 两人很快坠入爱河,秦问很快就过上老婆孩子热炕头的日子。 白天上班当魔尊,晚上下班当医官,完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