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回归

夏日回归

作者:种瓜 状态:完本 日期:09-02

痞拽深情大少爷甜酷小白兔破镜重圆/久别重逢/男主蓄谋已久/从重逢开始大学时,周之越颜值逆天,又是家族企业继承人,在学校里颇受追捧。许意跟他谈了场轰轰烈烈的恋爱,但逃不过毕业季分手的命运。和周之越分手后,她只身从北阳去了苏城工作。三年后,许意接到公司通知,把她的工作调动回北阳。北阳房租贵得离谱,正头疼租房找房时,许意在朋友圈刷到了大学同学的朋友圈:#帮转,急急急招合租室友,150平平层公寓,豪华装修,家具家电齐全,拎包入住,均摊只需2100每月。许意:还有这种好事??-过去之后,许意才惊奇的发现,合租室友竟是她前男友周之越!于是,她迫于无奈,周之越也勉为其难,两人进行一番友好协商,约定合租后互不打扰。再后来,许意更惊奇的发现,当时那条帮转招租的朋友圈是仅对她一人可见的钓鱼贴!!许意大怒,但为时已晚。同住一个屋檐下,互相打扰的情况越来越多。时至今日,她跟周之越已经打扰到同一张床上了……1.sc,he,甜文2.破镜重圆,男主蓄谋已久,从重逢写起*下本开《天终于落雨》,先婚后爱男暗恋,专栏求收藏!乐天派小太阳清冷沉郁数学教授和渣男分手后,季柠回到江南老家。她破罐破摔,跟小时候住她邻居家的沈鹤霄闪婚,准备凑合着过日子。沈鹤霄为人清冷,长相俊美,是C大最年轻的数学系教授。但季柠对他的印象还停留在八年前。那时沈鹤霄住她家隔壁,极其沉默寡言,对任何人都冷若冰霜,像个闷葫芦。季柠原以为这场婚姻注定会寡淡如水。可事实却并非如此。-在她的严格要求下,沈鹤霄渐渐朝着模范丈夫的方向发展。为她学做饭、跟她培养共同爱好、学会跟她分享日常......还有一次次下雨的夜晚,他居高临下,看她的眼神不再清冷,嗓音沉哑,几近失控。季柠原以为是婚姻改变了他,亦或是她改变了他。可结婚半年后,她偶然发现了沈鹤霄的秘密,也发现,他还是那个闷葫芦。闷闷地喜欢了她八年,却不告诉她。葫芦里不知卖的什么药...1.he,sc2.文案留于2023.3.8,修改于2023.5.24…

作者的其他小说
  • 作者:种瓜
    周煜在末世挣扎了十年,最后跟老对头丧尸皇同归于尽了。 结果发现自己居然没有死。 重生到了一个历史上没有的年代。 正暗自高兴,打算带着媳妇儿子发家致富奔小康的时候,发现自己这便宜媳妇不太对啊。 为什么这媳妇老爱添牙齿!看见人也磨牙齿!而且眼睛绿油油的,想要扑过去的模样? 作者他有点抽,可能比阿江还抽。 >②作者他是个短小君,最近可能都只会短小短小 >③作者他不玻璃心,但是人参鸡汤又不香,他不爱喝,正常提议他会酌情采纳。 ④小可爱们看高兴了,可以给个收藏嘛!!!!!! 推荐一本文:《当远古祭司捡到位面交易系统》by爱吃羊角蜜 大河流域的大森部落被大河部落打败,不但首领和祭司被人杀了,就连部落领地都被人占领了,剩下的部落民众仓皇出逃。 就在大河流域其他部落纷纷看笑话,以为大森部落跟其他战败的部落一样,消失在大河流域数百年的历史中的时候。 大森部落却在原候选祭司木白的带领下在一河之隔的对面建起了新的部落领地。 几年后 路人甲:哟,你看大森部落的瓜,陶锅那么大。 路人乙:你看大森部落的黄米,指头粗。 路人丙:你看大森部落的种植地,绿油油黄澄澄。 路人丁:你们别看了,他们都打过来了
  • 作者:种瓜
    港圈阴郁大佬清纯钓系美人年龄差/上位者为爱发疯/双向救赎/破镜重圆据传言说,梁序之出身港城顶级豪门,作为万泰地产背后的掌舵人,手段阴辣狠厉,平日深居简出,很是神秘。只有少数人知道,梁序之腿上有伤,不利于行,出行时一直以轮椅代步。当然,这也是在他面前无人敢提起的禁忌。-钟晚初来港城时,只是个名不见经传的小演员。她跟梁序之是云泥之别,也从未曾想过能跟他有任何交集。直到某个潮湿的雨夜,在高档酒店门口,一辆黑色宾利停到面前,司机缓缓摇下车窗,朝她递出那张名片。她匆匆一瞥,隐约看到后排那位样貌极好,气质矜贵冷漠的男人。那是钟晚和梁序之第三次见面。几天后的晚上,男人嗓音沉静,看着她说:钟小姐,我们可以开始一段各取所需的关系。-此后跟梁先生相处时,钟晚几乎遵守他定下的所有规则,偶尔情到浓时,她也从未有过分毫越界。两年后,关系终止,她得到了全部自己想要的,按照计划返回京市,彻底离开梁序之的世界。于钟晚而言,港城的生活就像一场虚幻的梦。可是她并没有想到,几天之后,梁序之会出现在她的酒店房间。落地窗边,男人坐在轮椅上,指尖的火光晃动,唇角噙着一丝笑,眼神却是她从未见过的冰冷。梁序之站起身,缓缓走到她面前,勾起她的下巴:我让你走了吗?*钟晚从未见过梁先生失控的样子,只有那夜。她也不曾想过,她虚情假意的一句承诺,竟也会被他这样的人当真。朦胧的灯光下,她被梁序之压在墙上,冰冷的唇贴着她后颈,嗓音喑哑道:晚晚,你答应过的,不会离开我。1.年龄差7;2.SC,彼此唯一,救赎向,后期或包含部分强取豪夺;3.男主能走路,只是走路会有点瘸,前期排斥在外人面前走路!以及,最重要的一点,男主其他身体功能非常完好!!2023.9.12
  • 作者:种瓜
    先婚后爱,男二暗恋上位,轻松小甜文!美貌戏精主播斯文败类教授二十五岁那年,季檬前男友劈腿,她头顶催婚压力,破罐破摔,去找小时候住她邻居家的沈鹤霄闪婚,假装夫妻。意料之外,他答应了。沈鹤霄,现在是苏城大学最年轻的天文系副教授。为人极其清冷寡言,长相俊美,对任何人都冷若冰霜,堪称无人能摘的高岭之花。两人领证后,众人议论纷纷。都说他们哪哪都不般配,完全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这婚姻也注定长久不了。甚至有大胆的学生跟季檬玩笑着问:沈教授在家,是不是也像个大冰块儿?季檬心不在焉地点点头,随口道:啊,差不多吧。于是,这句话一传十,十传百,最后传到沈鹤霄耳中,已经变成:沈教授和太太感情不和,可能快离婚了。-没想到几个月后,数百人的视频课上,中场休息,沈教授忘了关麦。安静的网络会议室,突然传来娇滴滴的女声。老公,你什么时候下课啊,说好这盒樱桃你要喂我吃——沈鹤霄的嗓音低沉又宠溺:乖,很快的。现在课间,可以先过来抱抱。霎时间,讨论界面噌噌噌刷起了问号,各大群聊也爆了。-之前谁说的感情不和?-沈教授平时在家都是这么说话的?-这还是我认识的沈教授吗?*季檬原本也以为,这场婚姻只是为了迎合世俗的一场表演,注定貌合神离。直到某日,她意外发现了沈鹤霄十六岁的日记本。上面每一页的内容,都与她有关。「漫成无船的渡口,雨空自迷茫。」「而我,终在雨里等你。」1.he,sc2.文案留于2023.3.8,修改于2023.5.24,二改于2023.7.283.萝卜青菜各有所爱,作者用心写文,望互相尊重,弃文无需评论区告知,不喜点叉即可。下本开《南半球与北海道》,日常甜婚后文,球收藏!「没头脑(女主)不高兴(男主)」「迟钝软萌的研究员超帅的恋爱脑宠物医生」「先婚后爱/婚后文/轻松小甜饼」温书瑜读博期间,带着导师的狗狗去嘎蛋,遇到了高中同学陆知让。陆知让现在是一名宠物医生,也是本市连锁宠物医院的老板,年轻帅气又温柔。后经家人介绍,她稀里糊涂地跟陆知让结婚了。婚后,温书瑜完全保持以前的生活习惯,有时甚至会忘记,她身边多了个人。直到某天,她发现,陆知让好像经常不高兴,隔三差五就跟她吊着脸。温书瑜合上电脑,直接问他:你是对我有什么意见吗?陆知让垂眸,看着书桌上堆成小山的书籍资料,以及埋在小山堆里那张干净白皙的小脸。他转回头,耷拉着眼皮:哦,没有,你忙吧。不就是...连续三天睡在书房赶论文不理他、忘记了他们的结婚纪念日、不小心把结婚戒指冲到了下水道、跟学长打了通宵电话讨论课题、一整个月没有过夫妻生活(此处省略300字)吗。嗯。他忍就是了。-婚后两个月,陆知让忍无可忍,决定找她谈谈。温书瑜,我觉得,你一点也不爱我。温书瑜很茫然,相当茫然。她眨了下眼,看向面前男人气鼓鼓的脸,踮起脚尖,在他脸颊上亲了一下,说话声音细细的。老公,我很爱你的啊。陆知让心跳加快,那一瞬间,脑袋里全是粉红色泡泡。怎么办怎么办,他觉得自己好像又可以忍下去了……
  • 作者:种瓜
    「没头脑(女主)不高兴(男主)」「迟钝软萌科研少女超帅的恋爱脑宠物医生」「先婚后爱/轻松小甜饼」温书瑜读博期间,带着导师的狗狗去嘎蛋,遇到了高中同学陆知让。陆知让家世显赫,是路康集团含着金汤匙出生的二公子,也是H市知名连锁宠物医院的老板,年轻帅气又多金。后来经家人介绍,她稀里糊涂地跟陆知让结婚了。婚后,温书瑜完全保持以前的生活习惯,有时甚至会忘记,她身边多了个人。直到某天,她发现,陆知让好像经常不高兴,隔三差五就跟她吊着脸。温书瑜合上电脑,直接问他:你是对我有什么意见吗?陆知让垂眸,看着书桌上堆成小山的书籍资料,以及埋在小山堆里那张干净白皙的小脸。他转回头,耷拉着眼皮:哦,没有,你忙吧。不就是...连续三天睡在书房赶论文不理他、忘记了他们的结婚纪念日、不小心把结婚戒指冲到了下水道、跟学长打了通宵电话讨论课题、一整个月没有过夫妻生活(此处省略300字)吗。嗯。他忍就是了。-婚后两个月,陆知让忍无可忍,决定找她谈谈。温书瑜,我觉得,你一点也不爱我。温书瑜很茫然,相当茫然。她眨了下眼,看向面前男人气鼓鼓的脸,踮起脚尖,在他脸颊上亲了一下,说话声音细细的。老公,我很爱你的啊。陆知让心跳加快,那一瞬间,脑袋里全是粉红色泡泡。怎么办怎么办,他觉得自己好像又可以忍下去了……1.sc,双初恋,he2.轻松婚后文2023.8.19*下本开《柑橘和乌云》,有兴趣的宝宝可移步专栏点个收藏吖「活力满满富有挑战精神的软萌私厨超高颜值的腹黑心机总裁」「双向暗恋/久别重逢/心机男翻车现场」叶含星是个私厨,从小就最喜欢具有挑战性的工作。28岁那年,她接到了高中时暗恋过的男神——岑熠的私人订单。岑熠,现在是君泰酒店集团新上任的掌权人,年轻有为、风光无限。刚接单时,叶含星冲劲满满,立志先赚到男神的钱,进而拿住男神的胃、捕获男神的心!不料,后来她才发现,暗恋滤镜背后的岑熠,只是个吹毛求疵、不近人情的冷血资本家。在叶含星第28次为他重做一款甜品后,岑熠矜贵又优雅地坐在餐桌前,尝了一口,第28次皱起眉头:很一般,没达到要求,重做。……回家之后,叶含星委屈得想哭,跟闺蜜痛骂岑熠半小时。去他妈的男神,都是假象;去他妈的巨额工资,都是资本家的大饼!她累了,她不想干了——*高中时,岑熠喜欢叶含星两年,却无奈前路茫茫,最终只能错过。十年后重逢,他的计划分为三步:1.借工作名义,靠近她。2.根据她的性格特点,难倒她,留住她。3.发起猛烈攻势,追求她!可岑熠万万没想到,他会在第二步就翻车…————————————————————————「一句话简介:好好的双向暗恋剧本,被男主作成了追妻火葬场」
  • 作者:种瓜
    「痞帅矜贵强迫症总裁天然呆清纯美人」「先婚后爱,假戏真做。男主先动心,轻松甜文!」林瑾为了摆脱被催婚、催相亲的麻烦,跟高中做过三天同桌的萧以南相亲结婚。同居后,她才发现萧以南是个更大的麻烦。萧以南家世显赫,自己还有家游戏公司。这人外表看着清俊矜贵、洒脱不羁,在家其实一身臭毛病。牙刷头要固定朝东摆;挂毛巾下摆固定长度一致;早6固定起床,晚10必须入睡;台面固定不能摆东西……(此处省略300字)结婚一个月,林瑾快被他折腾疯了,毅然决然搬回自己原来的房子。外界开始传两人离婚的消息,都说萧以南不是林瑾这种普通人能高攀得上的。但其实没过两天,萧以南就找上了门。他顺手关了门,把林瑾环在怀里,在她耳边低低地说:别生气了宝宝,跟我回家。以后牙刷毛巾衣服你随便放,想啥时候起床睡觉我都陪你。哄了快半个月,林瑾搬了回去。本以为萧以南该消停了,结果消停没两天,强迫症又有了新的症状。睡觉固定睡同一个枕头;每天固定早安吻;每周一到六固定亲热;每周日固定约会……林瑾:……这婚还能离吗?萧以南眉梢一抬,勾唇抱起她放在桌上,越吻越重:宝宝你忘了?每提一次离婚,固定当晚多加一次。……1.先婚后爱,男主逐渐沦陷。2.双c双初。he!*求预收系列文《遥遥有期》!矜贵冷漠商界大佬玻璃心傲娇小野猫久别重逢/大佬的漫漫追妻路严慕舟是耀微集团的掌权人,站在北阳权贵圈顶端,性格孤高冷傲。在商场上杀伐决断,手段狠厉,不近人情,常年戴着一枚白玉戒指。二十五岁生日当天,严慕舟在公司门口遇到了新入职的视觉设计实习生安遥。擦肩而过时,安遥看他的眼神就像是看陌生人。严慕舟的助理注意到,他的视线紧跟着那个实习生,眸色逐渐黯淡,周遭的气温都冷了几度。这天之后,严慕舟隔三差五就去宣传部视察,宣传部一连三个月风声鹤唳、人人自危。直到有一天,严慕舟冷着脸叫安遥去他办公室。宣传部众人目瞪口呆,集体为她默哀三秒。却不想,总裁办公室,严慕舟把她逼到墙角,黑眸深沉:装不认识我?你还打算装多久?-半年后,公司年会。众员工看到严总脖颈上一道一道的红痕,一时间流言四起。对此,严慕舟不甚在意地解释:家里猫抓的。晚上,余江公馆,安遥背对整面落地窗,呜咽着抓严慕舟后背。严慕舟偏头贴着她耳侧,嗓音蛊惑:我家小猫的指甲,该剪剪了。*严慕舟二十岁从哈佛毕业回国时,发现家里住进来一个明艳动人的小女孩,对谁都爱答不理的,却总喜欢找他吵架。小女孩叫安遥,是玉雕大师舒鸣山的亲孙女。严慕舟搬出老宅的前一夜,安遥送给他一枚亲手雕刻的玉戒。她仰头看着严慕舟,别别扭扭地跟他说:慕舟哥哥,我能不能搬过去跟你一起住。严慕舟当时静默半晌,面无表情地拒绝了:不行。从那天以后,安遥再也没理过他……
  • 作者:种瓜
    前校园后都市,青梅竹马,女主视角先婚后爱/旧情复燃,男主视角暗恋成真沙雕中二甜妹禁欲高岭之花1唐星然跟萧惟同年同日生,听她妈说,他们俩这叫青梅竹马。一年级,1米1的唐星然帮1米3的萧惟背了一整学期的书包。寒假,唐星然又帮他写完了语数外三本作业。她仰着脖子问:萧惟同学,除了你爸爸妈妈爷爷奶奶之外,你最喜欢谁呀?萧惟:可可。唐星然睁大眼,质问:可可是哪个班的??萧惟:是我爷爷家刚养的狗。唐星然:......萧惟你以后离我远点!2高一,唐星然又跟萧惟一个班。不知怎的,萧惟就变成了全校最受追捧的天之骄子,清贵优雅,傲气凌人。唐星然想起,这人是她的竹马,而且越看越顺眼。半年后,她做了第一件傻事。傻到那件事上了新闻。转学前,她做了第二件傻事。给萧惟写了一封中二非主流土得掉渣的情书,夹在了他英语书里。情书最后一句话:等我回来,许你一世深情。3十年后。萧惟成了法学院顶尖人才,清俊冷淡,孤僻高傲,拒人千里之外。所有人都以为,他会这样孤独终老。直到有一天,唐星然回国,学院里传出三条八卦:1.万年冰山男菩萨萧惟老师闪婚了!2.结婚对象是跟他一起穿开裆裤长大的唐星然!3.他们可能是形婚,萧惟老师一看就是x冷淡!然而大家不知道的是,萧惟为了不跟唐星然形婚,在家费尽心机,今天弄坏空调,明天泼湿床单。一个月后,他才成功入住主卧。夜里,他声音性感低沉,眼中的清冷全然不见,压着她边吻边问:终于知道叫我过来了?往后的无数个日子,唐星然在心里默默吐槽:就说流言不可信,这能叫x冷淡!?*婚后三个月,唐星然回了趟父母家,取出最后一张空白卡片,写下——「原来,那些年不只是我对他心动,他也只对我一个人心动过。他居然真的等了我十年。」1.he,甜文2.双c双初恋,城市学校架空。3.前校园,后都市,未成年无恋爱部分。4.女主脑回路清奇,搞笑女,但是不尬,信我。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纸鹿
    给预收求个收藏^O^/《笼中有雀》本文隔日更【腹黑心机权臣落魄钓系千金】强取豪夺魏国公府世子陆迢,风标才器,如圭如璋,端方君子形象向来深入人心。忽有一日,他去了趟花楼。从里面带出个乖巧柔顺的漂亮姑娘当他的外室。自此为始,风评大害。*秦霁从昔日的御史之女沦为陆迢见不得光的外室,她有心讨好,只求早日还清那赎人的那两千两后各不相干。小姑娘节衣缩食,这不要那也不要,陆迢看在眼里。夜间风疾雨骤,他从后含住她的耳珠,低声问,没有想要的东西么?向我提些什么,嗯?什么都可以?陆迢轻哼一声,下颌靠在她伶俜肩头。随后,他听见她说:我…想走。陆迢看着他的外室,眼神温柔,笑意却刻薄,喊出她真正的名字。秦霁,这个不行。*行不行由她。【阅读提示】1V1,SC,he强取豪夺,男主前期底线较低,后有火葬场。非女强文。架空历史。
  • 作者:金玉满庭
    周五入v,入v万字更新身在秦朝的赵不息看看自己带的金手指,望望自己刚刚发现的大才。她陷入沉思,有人才有金手指,项羽可以,刘邦可以,那她赵不息凭什么不可以!大才,我夜观天象,始皇帝寿数不多了,始皇死而地分,到时候天下大乱,咱们必能取其而代之。赵不息一拍桌子:咱们一起造反吧!到时候我做皇帝,就封你为王!被赵不息称赞生来就是造反大才的秦始皇嬴政:……好。于是赵不息开始种红薯,炼精钢,广积粮,高筑墙。数年后,已经做好所有造反准备的赵不息左等右等,就是等不到始皇帝死讯。更糟糕的是,赵不息发现秦处处种满了她发现的红薯,用她发现的方法练出了精钢。直到有一天,造反的事暴露,赵不息眼睁睁看着秦的大将军蒙恬从战车上下来走到她的大才身边:陛下何故谋反?她的大才又转身看着她:吾女何故谋反?————预收:《穿唐后,我和导师面面相觑》李长安:关于我的毕业答辩是《在导师们的指导下成为千古一帝》这回事。李长安正跟着导师参加大佬聚餐,眼前忽然一黑就来到了唐朝。好消息:是开元盛世,她还是唐玄宗的女儿坏消息:也快到安史之乱了,她爹不喜她到了不给她公主封号还让她做道士的地步寿安公主,曹野那姬所生。孕九月而育,帝恶之,诏衣羽人服。代宗以广平王入谒,帝字呼主曰:\\\"虫娘,汝后可与名王在灵州请封。\\\"——《新唐书》她决定向自己的曾祖母学习,自信放光芒,从此不做谁的公主做霸气的女王李长安以为自己拿的是不受宠皇女独自奋斗废材逆袭终成为一代女帝的凰傲天剧本。没想到她在收拢人才的时候遇到了一个熟悉的御史大夫。导师,我想死你啦!李长安抱住自己导师,古代文学泰斗的大腿,痛哭流涕。单人创业实在是太辛苦了,平定安史之乱这个项目太难了,她真的需要指导老师才能攻坚下来啊后来,李长安才发现那天聚餐时候眼前一黑的不只有她和她导师,还有那群她导师的好友。第一天,导师:我的好友,农学院士第二天,导师:我的好友,生科院院长第三天,导师:还是我的好友,机械力学杰青第四天,导师:也是我的好友……要是没意外他的名字你应该几十年后才能看到此人主动自我介绍:我是工程物理研究院的,具体工作单位不能说……本科专业是核物理李长乐:!!!区区安史之乱大可不必出动核武器
  • 作者:洛洛小七
    美艳棋子洛欣悠,被心机冷男慕容澈布进乱世棋局。 棋废之日,便是死期。 断筋、沉海。为了他,她无怨无悔。 本以为生死就此两隔,却意外被龙抬帆主劭子衿救下。 涅槃重归之日,化身仙脉金血的天之玄凤,她将助谁问鼎天下?又会让谁心如死灰? 洛欣悠,嫁衣丧衣你选哪件? 既不嫁,也非丧,我偏要披一身战袍逆转苍穹!这深渊,你陪我跳或不跳? 天下霸权尘埃落定,她终于知道心系之人是谁,却赢了天下输了他
  • 作者:明晓溪
    晓溪与冰之间的距离越来越大,她决定分手,冰陷入痛苦中。澈的右臂受伤严重,晓溪为了治愈他去学习针灸。她终于知道了澈对自己深挚的爱意,并且为之感动。澈的右臂痊愈时,为晓溪举办一场音乐会;而冰在极度的绝望和痛苦中,吐血晕倒在他和晓溪昔日的公寓里。晓溪应该何去何从
  • 作者:绵绵月
    诺诺是刚出生没多久的小谛听,因为贪吃追恶鬼掉入轮回道,重生到了现代一四岁半的人类崽崽身上,人类崽崽是个小聋子,爹不疼娘不爱,天天被打骂不说,还因为通灵总是被鬼欺负。 从小在地府长大拿恶鬼当零食的诺诺看着围着自己欺负吓唬的恶鬼,顿时两眼发光,咽了口口水,伸出小手抓住一只,团成团塞进嘴里唔,味道不错,嘎嘣脆! * 谛听善听人心声,只要是藏在心里头的秘密都瞒不过她,小诺诺来到这里听到的第一个秘密就是她不是父母的亲生孩子,她的亲爸妈家里有很大很大的房子,还有很多很多的钱,可以买很多很多吃不完的零食! 于是诺诺为了天天能吃到糖果,毅然决然地踏上了寻亲的道路,为了挣路费,一边赶路一边帮人捉鬼,结果还没找到,某一天就捉鬼捉到了自己家中。 粑粑!麻麻!诺诺想吃糖! 看着忽然闯进家中抱着自己和妻子大腿,长得明显是自己和妻子结合版的小崽崽,早以为女儿死了的顾成峰震惊地说不出话来。 【作者文笔有限,不喜请叉,胡乱攻击、骂人、故意内涵打低分全部倒霉哦】 —— 预收文《神兽饕餮四岁半》戳专栏求收藏!!!预收文案如下: 姜桃桃是饕餮一族的小崽崽,因贪吃啃坏观音娘娘的紫竹被罚下凡间穿到了一四岁半的人类幼崽身上,人类幼崽是个小网红,被人贩子父母逼着做吃播,体重一路彪到了九十斤,胖得圆滚滚走不动路,最后胃里食物太多被活活撑死。 嘎嘣嘎嘣 醒来后的小饕餮满身是土地从棺材里爬了出来,闻着香味找回了家,狼吞虎咽地将饭菜连骨头带盘子啃了个干净,然后舔了舔爪子,一脸天真地看向被吓傻的两个人贩子:叔叔阿姨还有吃的吗?没有的话你们的肉给桃桃啃一口 于是为了不被变成僵尸的姜桃桃吃掉,无良人贩子只能瑟瑟发抖地给她供奉美食,最后被掏空家底连夜逃跑,而没了供奉的小饕餮为了不饿肚子只好自己出去抓鬼吃,抓着抓着就成了人人敬仰的小大师,还一不小心抓进了亲哥哥的剧组里,被哥哥抱回了家 首富爸爸:桃桃,以后不用辛苦抓鬼,爸爸有钱,想吃什么就用钱买! 美食家妈妈:桃桃,妈妈有手艺,以后用钱买不到的美食妈妈给你做! 大哥&二哥三哥:桃桃,哥哥们有时间,以后想吃买不到,妈妈也不会做的零食,哥哥们给你找! 姜桃桃:哇,在凡间历劫好幸fu,桃桃还要再留五百年(O)/
  • 作者:吴淡如
    做得多不如做得对。我一直有个可怕的毛病,有一堆事情等待我处理时特别明显。比如说,我通常在早上写稿,中午自己弄东西给自己吃,贪多务得的习惯在这时候便展现无遗。我会先把煮水饺的水烧开,然后,看一看阳台上的花木,有几片桔黄的叶子该剪掉了,我立刻戴上了手套,寻找园艺用的剪刀。打理花木时我看见昨天晒的衣服还没收,待会儿可能要下雨了,于是我又放下剪刀,把衣服收进衣柜里。这时发现衣柜里的衣服放得有点不顺眼,又顺手理了理……
  • 作者:二聂
    一场意外,她成了他第一个女人。他帮她虐渣渣,她帮他去悔婚。两人配合天衣无缝。在前男友面前撕逼完胜后,她笑嘻嘻的说道:谢谢老公帮我夺家产虐小三,合作非常愉快。既然合约已到期,那就各回各家各找各妈吧!他嘴角勾起邪肆的浅笑:一时虐不算胜,一生虐才算赢。什么意思?她心头一凛,害怕的问道。他欺近:生个宝宝继续虐!
  • 作者:奥斯卡·王尔德
    1890年,爱尔兰诗人和剧作家奥斯卡·王尔德告诉他美国的作家朋友埃德加·萨尔特斯(Edgar Saltus,1855-1921),说准备写一部描写抹大拉的马利亚的作品。 抹大拉的马利亚是《圣经》中的人物,她虽然是个罪人,但她追随耶稣和耶稣的门徒,还曾见耶稣驱走七个恶鬼,并亲历耶稣复活;尤其是她知道耶稣在法利赛人家里坐席,就拿着盛香膏的玉瓶,站在耶稣背后,挨着他的脚哭,眼泪湿了耶稣的脚,就用自己的头发擦干,又用嘴连连亲他的脚,把香膏抹上。于是耶稣对她说:你的罪赦免了。耶稣解释说:这是因为她的爱多,所以她许多的罪都赦免了。 王尔德对萨尔特斯说,他要把她写得有些像莎乐美;随后,他们就开始一起共同探讨这两个淫荡的女子。显然,王尔德当时是基于爱与罪的主题思考,从抹大拉的马利亚联想到莎乐美,还没有想到要直接描写莎乐美这个人物。 王尔德的朋友、法国诗人和专栏作家让·洛兰(Jean Lorrain,1856-1906)家里有一座被斩首女子的头像。一次,王尔德看到这座雕像时,据王尔德危地马拉的朋友恩里克·戈麦兹·卡利洛(Enrique Gomez Carrillo)说,使这位爱尔兰剧作家联想起一个有关希伯来公主的奇异传说。这位公主为了对她的情人表示敬意,把一位使徒的头奉献给他;但她这礼物遭到了拒绝,于是她在当天晚上把自己的头割下,放在一只金碟子上给她的爱人。卡利洛说,受朋友们的怂恿,王尔德曾想把这个故事细致地表现出来,大概是以散文的形式来写,题为《两次斩首》(The Double Beheading),但后来他又计划把这故事写成诗篇。后来,王尔德和他的朋友、居住在巴黎的美国诗人斯图尔特·梅里尔(Stuart Merrill)一次去红磨坊(Moulin Rouge)看演出时,见到一位罗马尼亚的舞蹈家,她的肢体动作恰如福楼拜的小说《希罗迪娅》中所描写的莎乐美。王尔德曾试图跟这位演员联系,希望把她的舞蹈写进他正在创作的一个剧本中去。只是没有找到她…… 最后,大约是1891年10月前后的一天晚上,王尔德跟一群年轻的法国作家谈了《圣经》中的莎乐美的故事。回到他所租住的房间里,打开桌上的一本空白笔记本开始写作。几个小时后,就已经写出了不少;为了寻求灵感,他迈出房门,步入临近的那家大咖啡馆(Grand Café),对管弦乐队的指挥说:我正在写一个剧本,描写一个女子赤足在一个她因爱他而要杀他的那个男人的血迹上跳舞的剧本。希望获得某种野性而恐怖的音乐的激励。回去后,就完成了《莎乐美》。 创作之前,王尔德就想过,要使自己这部作品中的同名主人公,不同于在他之前的作家、艺术家笔下的这一人物。在他看来,即使像莱奥那多·达·芬奇,或者阿尔勃莱希特·丢勒这些大师所画的莎乐美,也都不能令人满意。不过王尔德仍然不能脱离前人的影响。 《圣经》中记载的故事自然是王尔德创作《莎乐美》首要的最基本的材料来源。剧中的几个主要人物——希律·安提帕、希罗底、施洗约翰——乔卡南和莎乐美,就是《圣经》里原来就有的,情节的总体框架大致也与《圣经》里所写的故事相仿。可以肯定地说,没有《圣经》的故事,王尔德就不会想到创作像《莎乐美》这样一部剧作。 1893年8月,即王尔德的《莎乐美》法文版出版之后大约半年的时候,王尔德的朋友,英国作家和漫画家马克斯·比尔博姆(Sir Max Beerbohm,1872-1956)在给友人、画家威尔·罗森斯坦(Will Rothenstein)信中指出,说《莎乐美》的创作无疑受到福楼拜的《希罗迪娅》的影响。王尔德回应说:不错,我是剽窃(plagiarise)。这是有鉴赏力的人之荣幸。我读福楼拜的《圣安东尼的诱惑》时就从未在书末签上我的名字。Que voulez-vous(别说了)!从这个意义上说,数百部最好的书都带有我的签名。表明他无法否认这些作品有形无形曾经对他产生过影响。 王尔德对诗人斯蒂芳·马拉梅怀有很大的敬意,曾把他创作的《道连·格雷的画像》题献给他。《道连· 格雷的画像》中写到亨利·沃登勋爵曾捎给主人公道连·格雷的一本黄封面的书。格雷拿起开始翻阅,几分钟后,他被吸引住了;甚至有好几年不能摆脱那本书的影响。研究者公认,此书就是若里斯-卡尔·于斯曼的《逆反》。王尔德自己在一封信中也承认:《道连·格雷》中的那本书是我永远都不会写的许多本书之一,但它部分地受到了于斯曼的《逆反》的启示……书中提到的那个身上十分奇怪地糅合着幻想家和学者气质的主人公,那个独特的巴黎青年,就是《逆反》的主人公戴·艾桑公爵。戴·艾桑的那些不合常规的艺术趣味,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王尔德的趣味。其中戴·艾桑对古斯塔夫·莫罗的喜爱,就最典型地反映了王尔德自己的感受。例如莫罗创作的《幽灵》和《莎乐美为希律舞》这两幅画,特别是《幽灵》,莎乐美的着装和挑逗的舞姿,以及画面上华丽的色彩,使王尔德非常喜欢。有材料说,王尔德甚至希望画家奥布里·比尔兹利(Aubrey Beardsley,1872-1898)为他的《莎乐美》创作的插图,也能具有与莫罗的画同样的风格。 人类在幼年时代起,就把头颅看成是人体最重要的、甚至是唯一珍贵或神圣的部分。人类学研究认为,从抽象的意义上说,‘头’与男性、男子气、父亲、理智或权威联在一起,‘头’是指组织的和管理的功能。古代的神话传说和现实中的人都相信,拥有某人的头颅就拥有他的一切。 在海涅1841至1842年创作的长诗《阿塔·特罗尔》(Atta Troll)里,有一段描写在圣约翰节 的前夜恶魔和精灵四出活跃的情景。其中写到那个得了恋爱躁狂症死去的希罗底:在她潮红病态的脸上/漂浮着一种东方的魅力,柔和的嘴唇,好像石榴石,/弯翘的、百合花似的鼻子,/她的四肢苗条而清凉,/宛如绿洲中的棕榈树。说她不但曾渴望过施洗者的头,在这天夜里,她的双手总是捧着/那只盘子,盘里放着/约翰的头,她吻着它;/她热情地吻那颗人头。人们甚至相信她每夜复活过来,都要把那颗血淋淋的人头/捧在手里(钱春绮译)…… 海涅这里说的是古代传说中的事,像这种拥有男性头颅的情结,也一再被再现在现实主义作家的创作中。 意大利作家薄伽丘《十日谈》中的第4天第5节故事写富商墨西拿三兄弟认为妹妹莉莎贝塔和他们的雇员洛伦佐相得甚欢,不免有失检点,便借故把洛伦佐带到一个遥远僻静的地方杀死,埋在一个不易找到的地方。一夜,苦盼情人归来的莉莎贝塔梦见面容憔悴、衣衫褴褛的洛伦佐告诉她自己已死,并说到他们掩埋他的地点。莉莎贝塔深信所梦是真,第二天一早就带了贴身女仆赶到梦中所见的地点,用刀子细心割下情人的头颅,放在包袱里,再用土盖好无头尸体。……回到家里,……在自己的房间里关好门,捧着那颗头颅大哭,泪水洗净了头上的尘土,吻了不下一千次。(王永年译) 还有法国作家斯汤达在他的著名小说《红与黑》中写到,玛蒂尔特小姐受马格丽特王后的影响,也想学她的样,在情夫于连·索雷尔被送上断头台后,设法找到了他的尸体,把于连的头放在她面前的一张大理石的小桌上,吻着他的额头……(郝运译) 《阿塔·特罗尔》转述传说中的希罗底和《十日谈》里的莉莎贝塔、《红与黑》里玛蒂尔特小姐及马格丽特王后,这四位女性都表现了一个沉溺于爱中的女性,当她无法获得活着的恋人时,即使获得他的头颅,在她的意识中,作为替代物,仍会感到是获得了自己所爱的人,可以获得一种幻想的满足。王尔德《莎乐美》中莎乐美在吻乔卡南——施洗约翰头颅的情节,同样也可以使她在幻想中获得这样的满足。 不过,上述所有可能的启发都在王尔德那里转变为艺术上的独创。这一点,哪怕是在一些细小的问题上,也有所体现。例如有研究提到,王尔德先是与格雷厄姆·罗伯逊讨论了这个问题,罗伯逊提出,‘每套服装色度,从最清晰的柠檬色到深红色,要清淡柔和。’王尔德还向装饰艺术家查尔斯·里基茨讨教,里基茨设想是,演出时,‘莎乐美’的脚移动在黑色的地板上应该像是两只白鸽。在这背景的衬托下,王尔德希望莎乐美穿像是毒蜥蜴的绿色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