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曲三笙

一曲三笙

作者:左小翎 状态:完本 日期:10-09

南烟斋是一家颇具神秘色彩的香料店,其老板娘陆曼笙则更是神秘没有人知道她的来历,只晓得她所调配的香料效用奇佳。不过人们不知道的是,这些香料能够牵引出使用者藏在内心深处的感情。 而说到这世间令人深感遗憾的事,莫过于有情人终成陌路。 陆曼笙和云生戏院老板、白帮二把手叶申,一同旁观了数场因爱而起、抱憾而终的悲欢离合,而当他们成为当局者时,又会走向怎样的结局?…

最新更新第12章 番外二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肥卡
    季由穿成了abo文中精致绝美的帝国小王子。 书里的池淮,A到腿软,是他梦中情攻。 机会千载难逢,面对自己最爱的纸片人老攻,季由只想没羞没躁、来他个几天几夜! 系统警告:请维持纯情人设,避免世界崩塌。 季由:?没事,不慌。 当晚,纯情如季由。万分虚弱晕倒在浴缸,恰好忘记锁上浴室门,只等池淮英雄救美,趁机来个爱的标记。 可谁知,哪怕他使出浑身解数,池淮上将都不为所动,举止规矩的宛如千年榆木疙瘩。 季由咬牙切齿:这都忍得住?! 攻视角: 在池淮心中,季由就像陶瓷店摆放的精美工艺品,碰一下都会碎。 所以每每将人抱在怀里,他都强忍本能,只怕对方承受不住 可直到有天他才发现,那个连他都舍不得碰的易碎品,仅凭一己之力,就掀翻敌军全团。 被撩到快爆炸的池淮眼神一暗,觉得是时候标记一下了。 等不到铁树开花,决定放弃的季由,突然被堵在无人教室,唇上一沉:唔? 说好的不近o色呢? 【小剧场】 再后来,季由终于达成了日日夜夜的心愿。 可他满脸泪痕,哑声求饶:现在后悔来得及吗 池淮凶狠把人捞起:晚了。 (表面)纯情尊贵小王子受x忠犬木讷帝国战神攻 (内里)又浪又撩胆大包天受x独占欲爆表醋缸成精攻
  • 作者:风光
    在她眼中,他哪是什么高高在上的将军之子,根本就只是头空有武艺、莽撞又骄傲的大黑熊!跟她斗嘴没赢过一次,还被她拐着试酒、摘桑葚,且明明就是他夸口要保护她,但带人来酒肆里撒野的却是他,把她只为他一人酿果子酒的秘密说出去的也是他,她气极了,难得出言教训,没想到反将荒唐混日子的他骂醒了,为了不辜负她的期待,他毅然决然远赴边疆,她虽舍不得,却深知不该绊住他,但求他能记得她……五年后,他顶着镇北将军的威赫名头光荣回京,更让她欣喜的是,他真没忘了她,一眼就认出人群中的她,不过他的外表看起来沉稳多了,骨子里的鲁莽始终没变,见不惯酒客与她调笑,也不管对方的身份,径自把人赶走,又因她无意间偷听到突厥再次起兵的机密,惹来杀身之祸,即将再上战场的他,竟自作主张将她托付给其他男人,这头笨熊,难道他不晓得她至今仍未嫁,都是为了他吗?!
  • 作者:成君忆
    不妨将三国看做竞争市场中的三类公司,一类是实力雄厚、产品占据市场半壁江山的大公司;一类是依据特色,固守一块市场,伺机扩张的中小型公司;还有一类是白手起家,迅速崛起的新兴企业。那么三国鼎立就是不同类型企业的管理者-曹操,孙权和刘备,运用适合自身发展的管理策略,搏击商海的故事。
  • 作者:风休住
    【预收《师尊是病美人[穿书]》了解一下】 【观前提醒:渣攻火葬场文,前期有虐主倾向,介意慎入。20章左右火葬场开始烧起来,一直烧到文章结尾。】 江微活在一本万人迷小说里,在万人迷兄长病危时,被兄长的追求者抽光了全身的血,给兄长换命而死。 再一睁眼,江微发现自己变成了只冰棺上的守灵鸟,全修真界的大佬都围在他面前的冰棺前,神色悲切。 江微:咋还鞭尸呢。 然后他发现那些大佬齐刷刷地跪了一地。 · 曾把他当玩物的温柔仙尊,只想报他兄长恩情的不羁大魔,折他灵根的冷酷师祖,甚至他可怕的兄长本人聚集在江微墓前,都说辜负了他的真心,争着要带他的尸首走。 江微吓得炸了毛,叽里咕噜地滚了出去。 却被一人接住,拢于微凉的掌心,细细梳理炸开的细毛。迎着月光,江微看见那人眉眼冷清,却魔纹丛生。 · 风凛小心地拢起手中的江微,顺手掀了围在江微棺前的一众人。 走了,阿微。 每晚九点更新 【预收文案】 《师尊是病美人[穿书]》 [白切黑疯批徒弟攻x清冷病美人师尊受] 鹤栖寒是个穿书者,拿了悲天悯人的仙尊剧本,一片真心屡次错付,却以德报怨,最终以身镇邪剑,香消玉殒。 任务终于完成,鹤栖寒拖着残躯,找了个小门派,在路边捡了个小徒弟,准备安心养老。 没想到,那些辜负过他的修真界大佬,纷纷找上门来—— 冷心冷情的剑尊,温声求他,想带他回宗门温养身体。 桀骜不驯的魔君,跪在他面前,要迎娶他做魔后。 妖族少主,幽冥鬼王 鹤栖寒: 往日温润如玉的仙尊,护着他瑟缩的小徒弟,淡漠地转身离去。 晚了。 · 沈浊是一只魔,天道无法泯灭他,便给他天煞孤星的命格,让他在轮回中受尽苦难。 这一世却不同,一个身上带着竹叶清香的人抱起幼小的他,让他叫自己师尊。 师尊体弱,需悉心照顾。师尊美得不可方物,惹人怜惜,总有人觊觎。 沈浊露出獠牙,撕碎不知好歹的登徒子,回去后小心翼翼藏起本性,唯恐被他仙人般的师尊厌弃。 直至某日师尊病发,他怀着鹤栖寒,像抱了团火。 鹤栖寒在他怀里颤抖着,拼命仰起头,眸子还是亮晶晶的,轻声问:你想要我? 沈浊心火滚烫,一个是字卡在喉头,吐不出咽不下。 他在刀尖舔蜜,惶恐至极,怀中人却笑出了声。 要对我好。 求之不得。
  • 作者:威廉·福克纳
    《押沙龙,押沙龙!》是福克纳最重要,也是最复杂、深奥,最具史诗风格的一部作品。它讲述的是美国南方一个家庭从1860年到1910年左右所经历的激烈的分崩离析的故事,深刻地表现了人与人、人与自己内心的种种冲突,触及与人类境遇有关的诸多带普遍性的问题。小说叙述方式独特;书中各人物从不同的角度,带着不同的主观感情解释过去,但共同体现出整部作品的悲剧格调。  本书书名源自《圣经》典故,书中描述的亲子之间的爱与恨、兄妹之间的暧昧感情等,具有《圣经》故事的色彩。
  • 作者:最爱上层楼
    左手搂阿银,右手比比东,拳打唐三,踢唐昊,再来一脚废大师。王枫,武魂是绿光,靠自己对魂力,魂环的研究,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强者之路。任你再强,先吃我一记绿...呸..闪光踢。怼大师,虐唐三,锤唐昊,虐一切为了爽。
  • 作者:陈十年
    【正文第三人称/全员火葬场】我跳轮回镜那日,秦绝和明若正拜天地,结为道侣。那天明月台终年不化的积雪消融,阳光明媚。明月台曾是我的住处,是秦绝亲自赐的名,只因我叫明月。我天赋异禀,必须在极寒之处修炼,因而他便以自身修为替我造了这终年不化的冰雪。三百年前,我被秦绝捡回,成为他唯一的弟子。听闻我是他的命定之人,注定会与他结为道侣。于是秦绝喜欢我,待我很好,我突破时的雷劫他都替我挡下,宁愿自己受伤。松阳宗的师兄师姐师叔们也都喜欢我,给我带吃的玩的,替我兜下大小麻烦。直到有一日,秦绝带了一女子回来。她才是秦绝的命定之人,可惜遭小人暗算,被调换了命格。秦绝说,他仍会继续收我为徒,待我很好。可在我被陷害时,他却不信我。师兄师姐们也都语重心长地表示对我很失望,我本就是得了好处之人,竟还要反咬一口。我百口莫辩。我这人行得正坐得端,不喜欢昧良心,我不想再欠她任何东西,不想再受这莫须有的指责。借这命格得来的修为我不要了,根骨我也不要了,连秦绝我也不要了。我跳得干净利落,若慢一步,便能看见秦绝跌跌撞撞朝我而来,却只抓住了我的衣角。那一刻,仙风道骨的鹤微仙尊面目扭曲,竟是狼狈如犬。听闻秦绝一夜白头,走火入魔。但那与我有什么关系呢?他再寻不到一个魂飞魄散之人了。我不喜欢明月这个名字,所以世上再无明月,只有朝阳而已。*我流修仙,私设如山。——预收分割线——《我师姐不可能是女装大佬》修真界五年一度的招生大会上,一众怀揣着远大志向的年轻人们闲谈。甲:我想成为最厉害的剑修!乙:我想扬名立万!丙:我想受人敬仰!丁:我想变成很厉害的人!出云:我想找我师姐。你们见过我师姐吗?女的,胸大腰细很温柔的。后来出云真找到了师姐,但是和她记得的一点对不上。男的,冰块脸还武力值超高。我师姐呢?我那么大一个师姐呢?QAQ
  • 作者:何大仁
    文案一: 9012年4月3日,病毒爆发,丧尸围城。 一个月之后,H市外的国道上,沈十安背着一把厚重长剑,绕过随处可见的废弃车辆大步前行。 别闹了,他回过头道,快跟上,天就快黑了。 哎!身后一个看上去不过四五岁的孩子应了声。手起刀落砍下一个丧尸的脑袋,伸手进去掏了掏,抠出一枚弹珠大小的透明晶石。 往衣服上几下蹭干净,然后背上那把比他整个人还高出半截的唐刀,哐当哐当跑到沈十安跟前: 安安,给你! 文案二: 沈十安捡了条惨兮兮的小狗,毛发虬结又脏又臭,凶得不得了。 第一次带它进灵泉,它变成了个男娃。 第二次带他进灵泉,他变成了个男人。 雾气氤氲的灵泉边上,沈十安望着仰头游泳的男人剑眉紧蹙:你能再变回去吗? 为什么? 沈十安抿唇:你太能吃了。 男人围了条浴巾拎起唐刀从空间内闪身出去。不多时又闪身进来,将染满血污的唐刀插入草地,捧了一把亮闪闪的晶石递到他面前: 我虽然能吃,但我更能干啊! *末世,受有功法和随身空间 *攻是异兽,血统尊贵超吊那种,三百岁已成年 *前期剧情为主,中期剧情加感情,后期感情加剧情 *甜文甜文甜文 扫!雷!必!看!!!!!! 1.如果文中存在逻辑或者常识性错误,欢迎指出,以便本人及时改正或想办法挽尊。 2.不了解、不确定是不是BUG的地方,友情建议先略微查证一下再于评论中指出,否则强行公知KY,小几率掉落作者怒怼大礼包。 3.不改设定不改设定不改设定!或者砸三个亿包养作者,那随便你想怎么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