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圈怼王

娱乐圈怼王

作者:狂风万里 状态:完本 日期:09-05

娱乐圈顶流炎燚yi,人如其名,从出道开始就一路开挂,火到爆炸。 可是有一天,他突然崩坏了。怼媒体、怼导演、怼同行、怼网友,每天怼天怼地不能自抑。以至于让半个娱乐圈看到他,都忍不住怀疑人生。杠精嗲精各路妖魔鬼怪们,更是三十米开外不敢靠近。人送爱称:炎怼怼。 有人问:是什么让你彻底放飞了,是被逼的吗? 炎怼怼:没人逼我,就是我膨胀了! 主持人:那您怼了半个娱乐圈,不担心? 炎怼怼:担心?对一个天生自带六把火的人,您更应该问一句怼得刺不刺激? 终于,访谈一出,连自家粉丝都忍不住了,当晚纷纷@池洲: 去,六个水的,给我滋他! 队形整齐,堪比大检阅。 一句话:你不是有六个火吗?我这里六个水想给你滋一下~ 【浪到欠哔鲜肉受 VS 稳如老狗影帝攻】 指南: ① 沙雕自娱,没有原形,不混饭圈。 ② 作者她时而萌啾啾,时而疯如狗。我爱我主角,我也爱我读者小可爱,所以要热爱和平呀!(* ̄︶ ̄*)。 ③ 致某一类:别杠,也别ky,别给彼此找不痛快,真会怼。弃文不必打招呼。介意慎入。…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红酒杯里装狗血
    爱在被冠名前,就已存在,爱是不分贵贱,人人皆可获得的宝物。 相信这句话的人都是傻瓜。 ——————————————————————————————
  • 作者:容月昭昭
    (本文12月20日,第27章入v。)【唐家二小姐唐余,天生不吉,是出了名的小废物。但她却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为追万剑宗主上清仙尊,无所不用其及。上清仙尊沈阳曦,天生剑骨,出尘绝艳,一把无忧剑,镇修真界千年太平。这样一个人,实乃松上雪,画中仙。沾不了尘,也动不了心。就唐余这厮?想追上仙尊?属实是想屁吃。】说书先生侃侃而谈。唐幼鱼坐在墙头,咬了一口苹果,对系统说:他说我想屁吃呢。系统毫不留情嘲笑,他说的对。没见过哪个穿越者穿越了三次,攻略了一千年,换了三个马甲,都没把男主攻略成功的。唐幼鱼不以为意,苹果咬得嘎嘣响,对系统说:蓝翎你不懂,咱这叫满级大佬重回新手村,拿的是爽文剧本。-少女坐在墙头,咬着苹果,裙裾飞扬。沈阳曦站在远处,静静看着那抹明亮鹅黄。亦如一千年前,那个最落魄的春日,身穿鹅黄花裙的少女坐在墙头,伸出手,对他笑着说:小孩儿,我带你来高处。刹那间,冰雪消融。-说书人没料到——灭世之劫来临时,山河破碎。上清仙尊被群魔重伤,一群小弟子们红着眼提剑要去给仙尊报仇。毅然决然,视死如归!杀进魔窟,却发现那个人人看不起的废物唐家二小姐正一脚踩在魔主肩上,一只手持剑,剑尖抵在魔主胸口,浅笑盈盈:我还没攻略成功呢,你就要杀他?想屁吃?-唐幼鱼撒了个谎,她从没打算攻略沈阳曦。他有苍生要守,又有仙路要踏。这般纯然之人要是坠落于情爱,毁了道心,那是何等可惜?沈阳曦也撒了个慌,世人皆知他清冷无尘,一心向道。却不知他早已泥足深陷,为一人步步为营了一千年。天要让她成魔,他偏要她渡成佛!万般功德加于她身,万千世人皆为她俯首。【义高胆大乐子人x宿命缠身别扭神】*双向救赎(私心里我更喜欢女主多一些,嘿嘿。希望大家也能喜欢她。)*修文狂魔,【12点更新】一切非正常时间更新都是在修文。预收:《你能做个正经反派吗》云简一朝穿书,成了书中一位炮灰魔尊。炮灰恶事做尽,最终被她那个惦记魔尊之位的弟弟联合男女主杀死,一剑穿心、魂飞魄散。所谓的恶事做尽,包括欺负那个注定会杀死她的真正反派弟弟云安。云安其人,前任魔尊的养子,生了副好皮囊却天生冷漠残忍,只对女主一人交出过真心。云简穿过来的时候,脚已经踩在这人背上了。她看了看跪在地上鲜血淋漓又衣衫不整的云安,又看看自己手中拿的剥骨鞭,感觉自己命不久矣。更痛苦的是,系统不允许她ooc。两眼四顾心茫然的云简脑袋一空,最终弯下腰来掐住染血少年的下巴,道:阿弟,我这是爱之深责之切你明白吗?彼时的少年一袭月白色的衣裳,浓浓鸦羽低垂,烟蓝色的眸子如雾中寒星,点点血迹粘在脸上,就像落了红梅的雪。实在破碎易折,又惊艳夺目。云简色迷心窍,竟鬼使神差用拇指按上了那张薄唇!-之后,炮灰云简按照剧情所说:白天为非作歹,夜里对着镜子哭唧唧。今天杀人了,呜呜呜。还好我事先让他服了假死药,这应该不算ooc吧?今天被长老骂了,他就不是个好人!今天遇见了潜伏进魔宫的男主,果然长得很好看。今天拿小皮鞭抽云安了。说实话,他那支离破碎的样子我看了都心动!呜呜呜,我果然被剧情逼成了个变态……另一面镜子后,将这些话全部听见的云安:……-相传,不二宫女魔头痴恋正派弟子慕意远,打算强取豪夺,生米煮成熟饭。终于不用再精分的云简仰天长笑:现在就把男主捆了来,这是我最后的剧情了!哪知命运的蝴蝶扇了一下翅膀,绑人中途她突然被正道围攻。而原本应该杀死她的云安单手提剑,眉眼冷冽,脚踩万人血海之上。少年白衣染色,赤红着双眸,长剑划出一道血痕,顶着星辰与夜幕,一步步向她走来。系统惊呼:反派杀疯了!宿主快逃!云简拔腿就跑。耳边传来一股凉意,染血剑光抵着她的脖颈,云安一手从身后环住她,炽热鼻息顶在她耳畔:阿姐,你没有心。—云安一直深知自己的疯狂与弑杀,但他习惯了带上良善无害的面具,痛楚与欺压是他感受世间的最好良药。直到有一天,有个女子带着欲色按上了他的唇。而那个女子,夜夜在他镜中抱怨哭诉。哭诉她的无奈,哭诉长老的欺瞒,亦是哭诉对他的、心喜?这天,他突然无耻地想,要是娇媚可欺的声音响在耳边,响在魔尊榻上就好了。妄念起,便在心中生了根。欲望汹涌澎湃。直到有人告诉他,这个三心二意的女子心里另有所属,更甚要将那人抢回不二宫!当夜,他再也没听到她的哭声,反而是欣然的笑。很好,对他哭,却可以因为另一个男人而笑是吧?云简,你真是没有心。-于是,在之后的无数个深夜,脆弱的少年终于拂落身上雪,露出骨子里的黑。在潮湿缠绵的触碰之间,在抵死的欢愉之间,在惶恐的患得患失之间。一声声,如愿听着那无心之人的嘤啼。-不二宫。莹白剔透的王座之上,一袭红衣的云安一只手扣住云简的腰,另一只手轻抚她的唇。烟蓝色的眸子染了欲。他声音偏执而占有,阿姐要去抢谁?*男主捡来的!没有血缘关系。
  • 作者:锦狮子
    *暴躁咸鱼 厌世最强慵懒丧系的真飒女主拿错剧本,一脚踏进遍地龙傲天的世界,穿成了小炮灰。老咸鱼师父将一卷狐朋狗友大全交给燕川:这些是为师昔日老友,关键时刻可以坑一坑。燕川打开破破烂烂的纸:整日逃命的锻造老大师、穷困潦倒的爹系老剑修、丹炉里有人骨的孤僻老丹修……燕川陷入沉思:……成为大佬要先自称咸鱼?龙傲天们目中无人,不屑炮灰小宗邻近枢山,随手轰了她晒太阳的小山头。燕川峰会论剑,一人挑穿128名精英弟子,嬴回个离枢山最近的山头。龙傲天们跪姿丰富。燕川缓缓擦拭长剑,淡淡道:以后大家就是邻居了。多年后燕川以一人力压伪善正派,脚踩邪道,将人间净土一寸一寸重新寻回,正邪两道乖乖让出最舒适最安静的山峰,给喜欢自称小咸鱼的剑道第一人晒太阳用。龙傲天们从紧追打压,到难以追上,最后默默仰望。兴风作浪的伪善正派倒台,他们开始打拼事业、开宗立派,招生宣传的时候目光真挚,拍胸保证,剑道第一燕道友,那是我好大哥!挨了这么多打,自称一声小弟不为过吧!————上一世与天命之子们平分天下的大反派,重生到燕川的小师弟身上。燕川眯眼看着这个二五仔,二五仔乖巧的站在身边对她笑。多年后,常伴她左右的他公然叛走邪道,天下哗然。他伏低身体,亲吻她的指尖,您可以对我不客气了,我的——师姐。我已经等了太久了。二五仔背叛美学。厌世最强 颓系女主【准备双开《她在人类之外》文案,专栏还有其他嗷嗷叫的完结和预收,领养一只再走嘛(>】每篇都是人外女主人类男主——篇章一十四节指骨克系邪神——邪神弄丢了祂的十四节指骨。我那盲从的、疯狂的、愚蠢的信徒啊,你们中的一个偷走了它。克系女主狂热追随者疯批祭司被污染的信徒啊,神在注视你——篇章二沉默的塞壬深海怪物——人们在征服海洋的岁月中,总是与恐惧相伴,仿佛一旦离开泥土,连胆气都不见了。塞壬——人们用它来称呼海洋中的一切怪物,人面鸟身,人身鱼尾,人首八爪。公爵在暴风雨之夜驶过那片海域,用来撞击敌船的船首像被雕刻成一只人身双尾的塞壬。闪电带着惨白的光劈向海面,他在这一瞬间见到了真正的塞壬。她们浮在水面,或是利爪攀在礁石上望着远方,随后转动脖颈看向这艘巨船。冰冷且无机质的神态,眼中却仿佛噙着泪水,嘴巴半张,最终慢慢合上——塞壬无法在闪电下蛊惑人心。巨船在骇浪上行过,塞壬们消失在海面。只剩下一只。她跟在船侧,冷漠的眼神紧紧追随着船首像,那个巨木雕刻的双尾塞壬。公爵喃喃,你觉得它是在好奇吗。大副没有说话。甲板上一片死寂,公爵打破漫长的沉默:把她捕上来。——篇章三美杜莎之盾蛇女——远征军中的盾牌上都雕刻着美杜莎的头像,希望得到震慑敌人的力量。事实证明人类无法从怪物身上借到勇气。他们兵溃,胜者穷追不舍。战场上的残肢与鲜血引来了怪物——一只蛇女。骑士从马背上跌落进血泊,看着敌人与同袍变成石头雕像。蛇女向他游来,他下意识举起盾牌。盾牌上没有美杜莎,中央雕刻着一只百灵鸟。她似乎发出了微小的声音,像是昆虫,又像是幼鸟。这是没见过的东西。这只高大的怪物停下,她拿走了他的盾牌,举着看了一会,然后转身游去。那条粗壮的尾巴划过草地,将骑士拖走。其他篇章待定
  • 作者:古龙
    台湾武侠小说作家古龙先生作品,1971年3月-11月,香港武侠春秋50-82期连载,1971年由台湾春秋出版社出版。古龙笔下,有两部一女子为视角的小说,一部是《绝不低头》——他写的唯一一个发生在现代都市中的故事,另一部就是《大人物》。本书写的是怀春少女田思思,一心要嫁大人物,在她心里早就拟好三个人选:红巾侠少秦歌、智者柳虱骨以及大侠岳环山。可惜呀可惜,田二爷不识女儿心,竟替他挑了一个貌不惊人的夫婿──又矮又肥又短的大头鬼杨凡。花样年华的田思思,满腹绮情春愁,怎么能与他相共?为了追求毕生幸福,田思思决定效法前贤,女扮男装闯荡江湖,寻访心中的大人物。《大人物》是古龙笔下一部并不十分起眼的小说,但它所讲述的故事是奇特和可爱的。古龙让我们看到了平凡中的不平凡,也让我们看到了不平凡中的平凡,他让我们以一种单纯而实在的目光去看待生活。综观《大人物》,有很多值得体味的地方,然而却不怎么记得了,仿佛是失落在生活之中了。作为一部奇特而又有点夸张的轻喜剧,也能跟生活融合得这么好,从这点看,这就不失为一部值得一看的小说了。古龙说,他写作的目的,一是为了赚钱,二是为了让我们笑一笑。那我们就笑一笑吧。
  • 作者:乙一
    存在感消失的少女、得到瞬间移动能力的家里蹲少年、拥有危险起火能力的木制房屋的住客……稍许奇怪,稍许甘酸,超能力者X恋爱物语,恋爱小说名手所馈赠的稍许不可思议的短篇集。
  • 作者:熬夜小郎儿
    重生高考,拥有前世记忆,一举夺下高考状元,面对记者采访,百感交集演唱《你的答案》,火遍全网。阴差阳差下,林一从高考状元一步步成为华娱最耀眼的巨星!李薛导演:我对林一的评价用一句话通俗的话概括:始于颜值,陷于才华,忠于人品。胡哥:他尊重前辈,对待他人没有任何的明星架子,我和他很谈得来。林由嘉:非常欣赏林一的创作才华,希望能够再有机会和这位小才子合作擦出火花。时代周刊:他影响了世界。
  • 作者:寡人的包子铺
    (文章开始于六零年代末)跛子打了三十几年的光棍,终于娶媳妇了!媳妇脸蛋生得极俊,只是刚嫁过来就怀孕了八个月,还是她前夫的种。村里人议论纷纷,跛子却觉得这媳妇娶得值,堂前屋后,都被料理得井井有条,瞅着这俊俏的脸蛋,耳鬓厮磨起来也甚是如意。这媳妇还能生,前脚刚卸下个龙凤胎,后脚又给跛子生了个水灵灵的女儿。于是,第一次当人亲爹的跛子当起了女儿奴……一口一个爹的乖宝珠。后来,生了一个二女儿,跛子回家的第一件事就是找宝珠。某一年,添了个儿子,跛子回家的第一件事还是找宝珠。又过了某些年,再添了个儿子,跛子回家的第一件事仍是找宝珠。……村里人都说,这媳妇有福气,儿女双全,贤惠又能生。跛子却觉得,他最大的福气还是宝珠,当然,媳妇是第二大福气。
  • 作者:因倪
    本文应该叫《我家攻分裂成好几个,身边到处都是他》 我的内脏老是喜欢乱跑。 心脏跑了,我会没了感情;大脑跑了,我会没了理智。真是伤脑筋。 这是桑若梦中遇到的友人,本以为只是一个梦,没想到有一天,梦变成了现实,桑若被友人拉入了巫师世界,遇到了很多个花样吸引他关注的大佬,疑似友人那些乱跑的内脏们 攻们:你是爱我的心呢,肝呢,还是肾呢? 桑若: (西幻偏童话背景,分身情节,攻主体沉睡,器官人化到处乱跑,理所当然,都是一个人。) 说明:1本文是巫师流小说,巫师流网文开山作《巫师世界》,作者灵感来源是巫师世界等一系列巫师流网文作品、现实中俄国的通灵大战巫师综艺节目,以及西方童话中的经典反派巫师们(喂白雪公主毒苹果以及用糖果屋诱惑小孩抓来煮的那种)。 2风格古怪,用某位读者亲的形容大约是恐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