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攻小我十二岁

老攻小我十二岁

作者:竹喵 状态:完本 日期:09-05

江与别把肖恪收在身边的时候,经纪人问他是不是对人有意思,江与别嗤之以鼻:怎么可能? 两人差了十二岁,当初他问鼎视帝的时候,肖恪不过还是个不良高中生。 打架斗狠,暴戾恣睢,像头桀骜不驯的狼崽子,可偏偏成绩顶好,被江与别经纪人当儿子养。 关键狼崽子还是个直男。 我对小孩儿不感兴趣。 当时就这么斩钉截铁地放了话。 那一年,江与别30岁,肖恪刚满18。 后来的后来小屁孩渐渐长大,直男属性似乎也渐渐有了弯的趋势,江与别觉得也挺好,这么多年就当是给自己养了个童养媳。 却不想童养媳是属狼的,一次次的反攻都以失败告终,让他翻不了身 江与别怒不可遏:我是1!我是1! 肖恪却不为所动:年纪大了,躺着就好。 江与别: 【随性洒脱明星受X年下小狼狗攻】 排雷: 1、受有前任,上一段感情中是1,遇到攻后为爱做零。 2、娱乐圈背景,但几乎没娱乐圈的事儿。 【无原型,切勿上升真人,感恩!】…

最新更新第71章 番外
作者的其他小说
  • 作者:竹喵
    十年前,程让毅然决然的选择分手,陆斯闻求他却被他说:别幼稚。十年后,程让拖着血淋淋的手臂躺在急诊室:陆斯闻,我疼。陆斯闻缝针的动作不变,淡淡瞥来一眼:疼吗?我还以为你不会疼。程让怔了怔,垂眸哑笑。算了,欠他的,总要还的。————但那天以后,人称工作机器的陆医生就变了模样。晚出早归,戒烟戒酒。有人说,大抵是陆医生这棵铁树终于开了花。可大概只有陆斯闻自己知道,他到底是在
  • 作者:竹喵
    沈念14岁那一年,家里来了个很漂亮的小男孩儿,父亲说:他叫顾执,以后和我们一起生活。顾执很乖,表面上的,真实的他是个小恶魔,无恶不作。可他又很会装无辜,除了在沈念面前,他是所有人眼中的乖孩子。后来的相处中,顾执意识到沈念对自己的重要,对他越来越依赖,像抓住最后一根稻草一般的和他打着商量:我不做坏事了好不好?你陪着我,一直陪着我,我就只听你的话。沈念沉默几秒点了头,说:好。可最后沈念食言了,将他推给了来接他回家的人,自己也决绝的转了身,一走多年。……再见面,小恶魔变成了真疯子,控制着沈念的一切,千方百计也不计后果的留他在自己身边,捧在手心里,小心翼翼的呵护着,别人看一眼都要发疯。沈念笑,他就笑。沈念难受,他就拼了命的让他开心,如果不行,他就用让自己更难受的方式来陪他一起。……再后来,沈念对朋友说:我和顾执在一起了。朋友没有意外,只是静默了几秒,然后说:也好,既然躲不开就当为民除害了吧。为民除害?形容的倒也贴切。毕竟所有人都知道顾执是个疯子,性格阴郁,喜怒无常,手段阴辣,连死都不怕。可所有人也都知道,顾执很乖,沈念的一句‘听话’就能让他收起全身的刺,乖的像只眼里只有沈念的狗。------------------------【得过且过清冷受X占有欲超强年下攻】【阅读提醒】1、不要用正常人的思维逻辑去理解和解读攻,他真的不正常,且有病。2、攻和受均不是完美人设,都会犯错。3、不甜。=以下是预收文《陈伤》文案,喜欢可收藏=方纵第一次见到陈伤就在街头上演了一出大打出手,以方纵被揍,还被骂了句‘傻逼’告终。但方纵不服,发誓等下次见到他,一定要揍的他跪下来叫爷爷。下一次很快到来,两人好巧不巧租了同一间房子,一个在主卧,一个在次卧。一个离家出走,一个无家可归。方纵原本想约架,但气势冲冲去主卧的时候看到陈伤正光着上半身,那一看就练过的肌肉线条,让方纵瞬间泄了一半的气,觉得自己不可能打得过。安慰自己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没必要争个朝夕。后来很长一段时间方纵看着陈伤的眼神都像是有着不共戴天之仇,陈伤心情好的时候从不理他,心情不好了就淡淡瞥他一眼,问一句‘练练?’。再后来,两个人讲和,陈伤和他碰了碰杯:你之前看我的眼神,特想揍我吧?方纵点头,因为喝了酒有点晕乎乎的,想起了那天看到的腹肌,突然很想摸。再后来的后来,两人都住进了主卧,方纵想耍流氓却怕疼,陈伤盯着他看了几秒,趴在了床上,说:你来。【暴躁攻x酷哥受】=以下是预收文《全世界都以为他不爱我》文案,喜欢可收藏==十年前,程让毅然决然的选择分手,陆斯闻求他却被他说:别幼稚。十年后,程让拖着血淋淋的手臂躺在急诊室,疼的满头大汗:陆医生,不打麻药啊?陆斯闻缝针的动作不变,淡淡瞥来一眼:疼吗?我还以为你不会疼。程让怔了怔,垂眸哑笑。算了,欠他的,总要还的。————但那天以后,人称工作机器的陆医生就变了模样。晚出早归,戒烟戒酒。有人说,大抵是陆医生这棵铁树终于开了花。可大概只有陆斯闻自己知道,他到底是在一棵树上吊死了。程让回来了,他也活了。【人狠话不多酒吧老板受X冷峻腹黑外科医生攻】
  • 作者:竹喵
    江别故第一次见到容错,他坐在车里,容错在车外的垃圾桶旁边翻找,十一月的天气,那孩子脚上还是一双破旧的凉鞋,单衣单裤,让人看着心疼。江别故给了他几张纸币,告诉他要好好上学,容错似乎说了什么,江别故没有听到,他是个聋子,心情不佳也懒得去看唇语。第二次见到容错是在流浪动物救助站,江别故本来想去领养一只狗,却看到了正在喂养流浪狗的容错。他看着自己,眼睛亮亮的,比那些等待被领养的流浪狗的眼神还要有所期待。江别故问他:这么看着我,是想跟我走吗?可以吗?容错问的小心翼翼。江别故这次看清了他的话,笑了下,觉得养个小孩儿可能要比养条狗更能排解寂寞,于是当真将他领了回去。*后来,人人都知道江别故的身边有了个狼崽子,谁的话都不听,什么人也不认,眼里心里都只有一个江别故。欺负他或许没事儿,但谁要是说江别故一句不好,狼崽子都是会冲上去咬人的。再后来,狼崽子有了心事,仗着江别故听不到,在他看不见的地方悄悄说了很多心里话,左右不过一句‘我喜欢你’。后来的后来,在容错又一次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江别故终于没忍住叹出一口气:我听到了。听力障碍但却很有钱的温文尔雅受X人不犯江别故我就可以很乖的忠犬年下攻【阅读提醒】1、年下,攻受相差14岁2、受有前任,上段感情中是13、受有听觉障碍,后期会康复==以下是预收文《全世界都以为他不爱我了》的文案,喜欢可收藏==陆斯闻自驾游开到一半遇到爆胎,定位搜索附近的流动补胎电话,半小时后,面前停了一辆五菱宏光,从车上下来一个人,长腿军靴,身材挺拔,陆斯闻眯了眯眼,觉得这人有点眼熟。程让也没想到会在这穷乡僻壤的地方遇到陆斯闻,不知道说什么就索性打了个折:原价300,看在你是我前男友的份上,收你250,现金还是微信?陆斯闻掏出钱包付现,却带出了一只计生用品,气氛开始有点尴尬的时候,程让弯腰将四四方方的小包装捡了起来,看到了上面的s号字样,笑问:十年不见,还没变大么?*====以下是预收文《陈伤》的文案,喜欢可收藏====方纵第一次见到陈伤就在街头上演了一出大打出手,以方纵被揍,还被骂了句‘傻逼’告终。但方纵不服,发誓等下次见到他,一定要揍的他跪下来叫爷爷。下一次很快到来,两人好巧不巧租了同一间房子,一个在主卧,一个在次卧。一个离家出走,一个无家可归。方纵原本想约架,但气势冲冲去主卧的时候看到陈伤正光着上半身,那结实的肱二头肌和八块腹肌,让方纵瞬间泄了一半的气,觉得自己不可能打得过。安慰自己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没必要争个朝夕。后来很长一段时间方纵看着陈伤的眼神都像是有着不共戴天之仇,陈伤心情好的时候从不理他,心情不好了就淡淡瞥他一眼,问一句‘练练?’。再后来,两个人讲和,陈伤和他碰了碰杯:你之前看我的眼神,特想揍我吧?方纵点头,因为喝了酒有点晕乎乎的,想起了那天看到的腹肌,突然很想摸。再后来的后来,两人都住进了主卧,方纵想耍流氓却怕疼,陈伤盯着他看了几秒,趴在了床上,说:你来。-----【各种不服怼天怼地的学霸攻(方纵)X人狠话不多为爱躺下的酷哥受(陈伤)】
  • 作者:竹喵
    时年有严重的被害妄想症,怕人不怕鬼。乔遇安和时年的初次见面就被时年当成了鬼,还在他的面前摆上了供品,甚至嫌他穿的不太体面要给他烧纸钱买衣服。乔遇安:……*很多人都说时年有病,同学说,老师说,妈妈也说。但只有乔遇安会笑着对他说:好巧,我也有。*时年害怕的时候总会把自己藏起来,衣柜里,被子里,只要是别人看不到的地方他都可以。后来的某一天,他的被子被轻轻掀开一个小角,光照进来的时候乔遇安钻了进来,小心翼翼的保持距离却又悄咪咪的问他:我可以和你躲一起吗?*患有被害妄想症性格孤僻的作家攻(时年)X随性洒脱为爱躺下的医生受(乔遇安)【阅读提醒】1、纯都市,不恐怖,无灵异。2、受有前任,上段感情是1,遇到攻后为爱做0。3、前任不作妖,存在感几乎为零。====【以下是预收文《小男友又狠又乖》文案,喜欢可收藏】====江别故第一次见到容错,他坐在车里,容错在车外的垃圾桶旁边翻找,十一月的天气,那孩子脚上还是一双破旧的凉鞋,单衣单裤,让人看着心疼。江别故给了他几张纸币,告诉他要好好上学,容错似乎说了什么,江别故没有听到,他是个聋子,心情不佳也懒得去看唇语。第二次见到容错是在流浪动物救助站,江别故本来想去领养一只狗,却看到了正在喂养流浪狗的容错。他看着自己,眼睛亮亮的,比那些等待被领养的流浪狗的眼神还要有所期待。江别故问他:这么看着我,是想跟我走吗?可以吗?容错问的小心翼翼。江别故这次看清了他的话,笑了下,觉得养个小孩儿可能要比养条狗更能排解寂寞,于是当真将他领了回去。*后来,人人都知道江别故的身边有了个狼崽子,谁的话都不听,什么人也不认,眼里心里都只有一个江别故。欺负他或许没事儿,但谁要是说江别故一句不好,狼崽子都是会冲上去咬人的。再后来,狼崽子有了心事,仗着江别故听不到,在他看不见的地方悄悄说了很多心里话,左右不过一句‘我喜欢你’。后来的后来,在容错又一次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江别故终于没忍住叹出一口气:我听到了。【听力障碍但却很有钱的温文尔雅受X人不犯江别故我就可以很乖的忠犬年下攻】====【以下是预收文《全世界都以为我不爱他了》文案,喜欢可收藏】====同学聚会,好友告诉陆斯闻,说:程让回来了。陆斯闻静默许久才应了句:他家在这里,应该的。所有人都知道少年时期的程让是个混不吝,把陆斯闻的一片真心往泥土里踩,连看一眼都嫌脏了眼,所以人人也都以为陆斯闻恨透了程让。却是谁也没有想到在程让回来后的不久,拼命三郎陆斯闻突然就转了性,开始戒烟戒酒,晚出早归,连应酬都能推即推。有人问他:这是有情况了?陆斯闻笑着默认了这种猜测。就在所有人都觉得陆斯闻这棵铁树开了花的时候,他却带着程让来参加聚会,一句‘我爱人’让所有人都知道,这哪是铁树开花,这是在一棵树上吊死了。又有人问:你就不恨他吗?陆斯闻笑笑:恨的,所以才要圈在身边好好折磨。众人了然,觉得这才是陆腹黑。这话传入程让耳朵的当天晚上,程让将陆斯闻堵在浴室门口,笑眯眯的看着他:学弟,听说你想折磨我?怎么折磨?陆斯闻盯着他看了几秒钟,一把将他拽入浴室:既然不累,那就再洗一次。【人狠话不多酒吧老板受X冷峻腹黑外科医生攻】内容标签:都市情缘情有独钟甜文搜索关键字:主角:乔遇安、时年┃配角:不重要┃其它:一句话简介:好巧,我也有。立意:当你和世界格格不入,也请坚定自己的独一无二。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水阡墨
    以拥有神力的封魂师白清明为主角,引出其他人、神、妖、魔等之间的爱恨情仇。采用单元剧模式,每个故事独立成篇,情思洋溢,将形形色色的爱写到了极致。 史上最温暖治愈的美男攻略: 腹黑财迷白老板风流伙计柳蝴蝶。 白老板主职棺材铺老板,兼职封魂师;爱好:银子,银子,银子! 柳蝴蝶主职富三代,兼职棺材铺伙计;爱好:沾花惹草。 白老板的必杀技:除妖,吐槽,卖棺材,救柳蝴蝶! 柳蝴蝶的必杀技:风流,心善,易扑倒,斗白老板!
  • 作者:抉望
    社畜李贤穿越大唐乾封二年,附身章怀太子。变成了历史上死得最憋屈的太子之一、面对地狱一般的未来,李贤却想要逆风翻盘。实力不
  • 作者:又在看月亮
    林晗在看了一本女主集绿茶,白莲为一体的年代文后,差点把她气的心肌梗塞。他们都是傻的吗?这么茶的话还坚信不移?于是在愤愤不平后穿到了书中,故事还没有开始的时候,正在她打算一展拳脚时发现自己竟然得了个系统。都有系统了还撕什么绿茶?我要暴富!!
  • 作者:爽口的蚕豆
    林炁从课堂上醒来,发现整个世界都不一样了,系统觉醒!系统不但可以对宠兽和敌人进行压榨,榨出的饮料还有各种强化效果,除此之外还能让宠兽给自己打工挖矿!榨汁,强化,培养,融合,进化。林炁一脸的懵逼:功能倒是齐全,但为什么我第一个契约的宠兽是高马尾啊?
  • 作者:禅梵生
    【预收文:《师尊表里不一》】 渡劫时一个天雷将魔尊百里衍劈到了另一个修丨真丨世界。 意外重生到了一个徒有虚表的伪君子身上,并在脑海中多了一本名叫《我欲成仙》的书。 他是玄清宗一峰之主,掌门师弟。 书中的主角将会被他收为弟子,同时受他不择手段的百般折辱,最终落得个被天道眷顾的主角剥皮抽筋、扔入万丈深渊永受烈焰灼烧之痛的下场。 得知剧情后的百里衍眉梢微挑。 书中非但提到了身为气运之子的主角,同时还有一个上辈子受尽屈辱而死,此世堕入魔道,终成了新任魔尊的反派。 另有一个同样知晓剧情的穿书者。 带着金手指的气运之子、重生而来的反派,知晓剧情的穿书者。 自来喜欢挑战的百里衍来者不拒,通通收归门下。 · -顾琏易自幼受父母宠爱,机缘巧合之下入得玄清宗拜入长渊真君门下,一心为求大道,以报师尊的恩情。 今日也是一样,他找到主殿中打坐冥想的师尊,难掩欣喜道:弟子不负师尊重望,进阶成功。 -边泽上辈子无亲无故,自小遭人白眼长大,最终死于一片尸山尸海中,他是从地狱爬出来的恶鬼,立誓要报仇雪恨。 可在边泽重生而来的这一日,他被一人收做了徒弟,依稀只记得那人额间一抹莹蓝色的暗纹,不经意间被他镌刻入了心底。 直到一次,他从师尊身上,嗅到了一丝与他相同的味道。 那是一种源于骨子里溢散出来的 同类的气息。 -温淮是个二十一世纪的大学生,忽有一日赶了个时髦穿越了,且还是穿进他曾看过的一本书里。 他对剧情了若指掌。 只是后来,剧情似乎慢慢脱离了掌控。 那个书里嫉贤妒能、恶毒万分的人竟要收他为徒! 明明清楚知道对方是个什么样的人,可温淮仍是一点一点,陷入了这个人的虚假一面中。 逐渐沉沦 ———————— 预收文:《师尊表里不一》 文案: 闻炀,魔界万年以来的最强者,他的追随者数不胜数,并自封为朝夜魔尊,统领魔界。 魔界中人的特性,阴戾、狂傲、冷酷、嗜杀他都具备,且闻炀为人随性且傲慢,与所有魔族一样,尤其看不惯那些所谓的正道人士。 其中,又以那个相传修真界第一人的离妄仙尊为最。 对方完全是一个与闻炀截然相反的人,几乎天底下所有的溢美之词都用到了他身上。 闻炀、乃至所有魔族都一致认定,这是一个伪君子。 而闻炀更加以为,离妄怕是那张假面端得太过,连自己骗过了,所以才像那些人口中所说的那般完美。 身而为魔,闻炀骨子里便是极其恶劣的,因而他找到了一件法宝,准备去释放一下天性。 他想让所有人都看一看,所谓的离妄仙尊也不过尔尔,全是浪得虚名罢了。 - 离妄仙尊近来收了一位小弟子,他乖巧又听话,赢得了定宸峰所有弟子的喜爱。 只是慢慢的,这位小师弟开始变得顽劣,总忍得师兄弟们头疼,想与小师弟一起却又害怕被他捉弄。 唯独仙尊本人不同,总是在小师弟调皮时淡声数落,可话语里却满是宠溺,似在哄人般。 像是对着正发脾气的猫儿顺着毛毛。 对此,闻炀十分无奈。 他好像错了。 离妄仙尊似乎与传言中的他别无二致。 - 本以为目的落空,闻炀转眼就欲抛开伪装折回魔界,可万万没料到自己又一次想错了! 原来,离妄仙尊与他最初所料的一样,什么温润如玉、光风霁月全都是假! 只有他知道,这个人在夜里的时候,拥有狼一般的野性,什么温柔俱是伪装。 正如现在,那个传闻中谦谦君子,此刻正揪着他的后颈,语气‘温柔’,为师现在是叫你闻炀好呢,还是朝夜魔尊呢,阿夜? -为师现在是不是非常表里不一呢,阿夜? -阿夜 (师尊攻徒弟受) ———————— 同类型完结文: 《穿书后干掉那个万人迷的我成功上位了》 文章id:5259598 《万人嫌小师弟今天也在崩人设[穿书]》 文章id:4920880 ————————
  • 作者:折中月
    [原名,《死遁后和哪吒掀了天庭》]神仙历劫,并非如话本般,下凡历情,历苦,而是重新经历自己的人生,在最圆满的时刻被天命无情碾碎,而后历劫归来,功德圆满,独留一句逍遥。哪吒三太子,三坛海会大神,中坛元帅,佛道双修,乃是高倨云端,无心无情的天庭正神是也。众仙皆知,三太子有个忘不掉的白月光,甚至甘愿为爱男扮女装,对此,七苦元君只是摇头纵容,默许了唯一一个六根不净,却无比虔诚的信徒,扒拉她的莲座。仙神轮回,每次都会创造出一方世界,这便是三千世界的由来。在无数次轮回中,飞蛾扑火,彩云易散,琉璃易碎,执着于金乌赤芒竭力而死的人,皆是既定的结局,美好,短暂,如云絮般轻飘飘散去。乾元山上的岁月,是难得的可以握在掌心的暖意。那时,意气风发的少年,会指着清冷的月,映着澄澈的秋水,笑着对身边的少女说:看,像不像你? 那时的他,满心满眼都是欢喜,浑然不觉自己将明月秋水比作她时,那两样东西,始终与天边那轮肆意燃烧的金乌,隔着遥不可及的距离。那是云与海的距离,是永恒无法交汇的轨迹。即使曾在凡尘中短暂相交,最终也只会越来越远,渐渐毫不相干。以上,来自某人的自述。破镜重圆|同位体情敌[三个,是的,三个吒]阅读指南叠甲:又啰嗦又文笔差,xp之作,有点狗血,勿喷。世界观背景形象都是私设,无贬低任何阵营的意思,不必要牺牲的人物不会狗带。[文案苦手,真的不虐。]
  • 作者:鱼七彩
    徐青青是一名假道姑,偏有一张善劝世人的嘴,她能把盗贼哄得改邪归正,把纨绔子弟哄得很务正业,把落魄自尽的书生哄得积极向上、热爱生活。 作为普济天下、受惠信徒众多、人人都来找她还愿报恩的成功女道长,徐青青圆满了,衣食住行样样不愁,下辈子混吃等死就好了,日子不要过得太潇洒。 她甚至考虑在道观养两个伶官 直到有一天 魏国公突然上门认领她为嫡女,两个月后,皇帝下旨令她入选燕王府。 大婚之夜,被揭开红盖头的徐青青,发现那个让人闻风丧胆的燕王跟落魄书生长得一模一样。 徐青青才恍然反应过来,自己被狗男人套路了。
  • 作者:司马辽太郞
    他,出生于封闭落后的三河地区。三岁与生母离别,六岁作为人质流寓他国。辛酸和凄苦的人质生涯,锤炼出他坚毅无比的韧性和机警沉稳的个性。 成年后继任城主,但领内豪族林立,领外强敌环伺。为了在乱世中求生存,他不惜充当今川义元的炮灰,随后又率领三河武士追随织田信长四处征战。刚赢得了自己的生存空间,却不得不为取信于信长,痛心杀妻灭子。信长梦断本能寺后,秀吉抢先控制了局势。他一方面屈累代尊贵武士之膝,拜服在出身寒微的秀吉脚下;一方面埋首于在局部区域扩张势力范围。等到时机降临,他果断出击,将潜在的敌人彻底瓦解。 他最大的特点,被人们总结为忍耐。也许为了能够与众多天才交战,这个既无非凡创造力,又无卓越天资的普通人,只能以忍耐来磨炼自己、提升自己。但忍耐,是为了走更远的路。他,没有创造性,倾心于模仿他人的长处,将武田的兵法、信长的果断和秀吉的策略揽于一身。他,以正直和忠诚征服了信长和秀吉,可秀吉一死,他却骤变为谲诈多端的首领。可见其正直和忠诚绝非真心为之,不过是掩盖锋芒的处事之术。 司马辽太郎以流畅犀利的笔触,疏密有致地描绘了一个朝代的开创者德川家康由人质到王者的曲折一生,让读者深刻体会到德川家康,一个谋略家的高明、隐忍和狡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