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子应翩翩/美人得天下[穿书]

公子应翩翩/美人得天下[穿书]

作者:醉又何妨 状态:完本 日期:09-06

应翩翩,当朝权宦之子,统领密探无数,貌胜好女,风姿卓绝,心狠手辣,声名狼藉。 他是皇上手中最利的一把刀,也令满朝文武谈之色变,敬而远之。 有一天,他意识觉醒,发现自己生活在一本书中,即将遭遇被情人辜负、被朋友出卖、众叛亲离、家破人亡等剧情,眼前的茶杯中还被人下了疯药。 既然好人混不下去,他索性决定当一名真正的混不吝,痛痛快快地活一回! 作恶的第一步,就从报复那个与他交往多年又背叛他的镇北侯开始。 应翩翩坐在专门为了铲除他而准备的鸿门宴中,面前摆着毒酒,香里焚着迷药,两边都是埋伏妥当的刀斧手。 他微微一笑,满脸柔情:侯爷,让我再敬你一杯酒吧。 镇北侯看着相恋多年的心上人,目光复杂:好。 应翩翩离座,上前,捧酒,然后趁其不备,一刀把镇北侯捅了个对穿。 他脚踩前男友,手提错金刀,笑嘻嘻抹去溅在脸颊上的一滴血。 看来还是当个大反派有意思。 结果? 曾经跟他不共戴天的仇人成为了他的痴汉小弟; 曾经一天骂他十封奏章的言官对他赞不绝口; 曾经天天琢磨刺杀他的手下愿意为了他献出生命; 曾经恨不得把他头颅吊在城墙上的蛮夷首领跪伏在了他的面前。 还有那个传说中令天下人闻风丧胆的圣教教主,也来到了他身边,倾身执手一吻。 无论忠臣良将,还是乱臣贼子,我这一生,都只为陛下而战。 为什么开始作恶之后,反倒全天下都成了他的死忠粉? 坐在龙椅上的应翩翩今天也还是很疑惑。 白切黑惧内攻疯批作精受 PS:作恶是加引号的,主角没有任何不符合道德规范的行为,为防止误会特此说明,谢谢大家! 【画师:木寒阁-醋栗;非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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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天中午12点更新】作为一个颜正,又前途光明的八十年代大学生,除了没钱,狄思科再无其他烦恼。直到他发现自己生活在一本名叫《粉红大亨之爱情难逃我手》的书里。书中女主是未来娱乐业女大亨,而他是女主回忆里的短命白月光!按照剧情,狄思科去了朋友介绍的新兴娱乐场所——歌舞厅,当服务员。刚上班就在群魔乱舞的舞池边,遭遇了疑似闹分手的男女主。女主撂狠话:甩了你,我扭头就能捧出一个比你更红的!然后她一扭头就瞧见了立在一旁,盘靓条顺的狄思科。叫什么名儿?狄二狗。为了摆脱短命白月光的命运,狄思科自取贱名。土是土了点,不过,没有我捧不红的土狗!别干了,以后我_你!白月光本该很有骨气地拒绝。可是狄思科却痛快应承,给钱就行。之后,他在女主身边呆了一个暑假,开学就溜了。毕业前去部里实习时,狄思科被领导请去家里给孩子补习外语。刚进门却发现,女主正好整以暇地窝在沙发里。你叫迪斯科呀?嗯。狄思科忐忑点头。那你先给我扭一段儿吧~本文又名——《没发过白金唱片的翻译官不是好企业家》《粉红大亨与她的大知识分籽儿》白切黑语言天才 VS 人美路子野北京大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