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88年之后所有关于性的讨论,其首要的主题都是男性行为举止之堕落与改良。鉴于男人们的行为如此恶劣,而外部监管亦多不复存在,因此,如何驯化他们本性中的放肆与淫乱便成为了当务之急。
早期男性之荣誉与斯文的典范大都忽视了异性,而主要着眼于男人之间的交往。其时普遍认为,女人相对而言更缺乏德性与自制,男人不应该从她们那里学习如何自我控制。不过在18世纪,这一观念已逐渐被颠覆,如今人们开始相信,事实上,女人拥有更高的道德。因此,对于男性而言,与女性的交往成为了一种基本的修身方法,以此来培养其风度,教导其有关“优雅”、“感性”与行止有度的全新理想。
大多数当时的评论者都将这一观念的历史追溯到中世纪,声称骑士精神之诞生乃是西方文明一个关键的进展。其“对于女士之极大的尊重与敬奉”,按照约翰·米拉尔的风行之作《品第之起源》(Origin ofthe Distinction of Ranks)的说法,“仍然深远地影响了我们对于女士的行为,使得她们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优雅、周到与悉心的对待,而希腊人与罗马人则对此一无所知,甚至所有的古代民族亦如此。”不过,当玛丽·沃尔斯通克拉夫特尤其指责路易十四因袭那种男性之“体贴与尊重”的传统时,可能更为接近事实,当时的女性受到的正是此种传统之对待。的确,这一新观念之最近的先例出现于17世纪的法国。
从17世纪早期开始,一些主要的法国思想家就发展出一种关于女性的全新观念:她们在道德上绝非更低,而是体现出一切良善与美好的品质。同样是在法国,有关两性具有相同理性能力的论述首次被广泛接受与发展,部分应归功于笛卡尔有关身心二元之革命性观念的影响。在法国宫廷内,在沙龙里,更普遍的是在法国文化的上层之中,有教养的女性纷纷以赞助人、知识人以及男性举止品评者之身份出现。正如克里斯托弗·雷恩在1665年对一次访问的记述:“女人们……在这里制造着语言与时尚,并搅和到政治与哲学之中。”
然而,这些理想被译介到英国的历程却缓慢而曲折。它们显然影响了查理一世宫廷中的柏拉图式爱情的风气,不过随后受到内战的干扰。在17世纪晚期,也有少数英国作家支持类似的观点。查理二世有个名叫威廉·拉姆齐的医生,曾在蒙彼利埃求学,他就声称女人“与我们没什么区别,除了生殖器有异。她们一般而言,更为聪明,也比男人更敏锐……她们多数人比男人更为慈悲,更为虔诚、忠实、温和、美丽。”她们的存在由“一种更高贵、更纯净的物质构成”。不过,在王政复辟时期的宫廷,这并不是一种主流的观点,而在英格兰也不存在这样一种文化,可以包容两性共同参与的思想与社会沙龙,而正是在其中,上述新观念得以蓬勃生长。
1688年之后,女性之影响力的观念得到了人们的热情支持。这属于一项更广泛运动的组成部分,那项运动旨在以公共与私人生活之更优良的行为标准来取代放荡的准则,其源自移风易俗运动。正如人们相信光荣革命开创了一个繁荣与政治稳定的全新时代,艾迪生、斯蒂尔和其他18世纪的作家也主张,那种优雅的理想体现出一种雅致而富有德性之都市男性气概的崭新典范,适应于现代的商业世界。对于女性更完美的假定居于其核心(它的法国及贵族源头被有意忽略了)。正如“女人被塑造出来,以便缓和男人的性情,抚慰他们以使其变得温和与怜悯”,因此,经常与她们对话,对她们的观念抱有敬意,并从她们的美德中获取教益,如今已被公推为男性接受教化而成为一名绅士的关键途径。男人要“尽力取悦异性,以那些最合宜她们的行事方式来切磋与琢磨自身”,没有这种动力的话,“他不但会成为一个不幸福的人,而且还会是个粗鲁的半成品”。
男人要在多大程度上取悦与模仿女人,这显然是一个关键的问题。一些早期支持优雅之人相信,男性举止能够通过与男性同仁之共事而得到改进,但这只是一种少数主张。“在我们的时代,若要看上去优雅,绅士风度与女士皆属必不可少之物,”沙夫茨伯里伯爵三世在1705年抱怨道,“我们可真倒霉。”到了18世纪30年代,这已成为了老生常谈。“优雅之方别无他途”,一本畅销的行为指南直白地宣称:
书籍可以给予我们正确的观念,经验可以改进我们的判断,但是只有与女士的交往才能使我们的谈吐从容不迫,凭借此点,一位优良的绅士才有别于学究,还有商人。
斯威夫特也同意,“没有女人的陪伴”,优雅是难以持续的:她们“一定会引导我们步入正轨,并使我们持之以恒”。再没有“比跟一个有美德的女人交往更好的礼仪学校了”,休谟写道,“在其中彼此让对方愉悦的努力,一定不知不觉地改善了心灵,女性的温柔与谦逊一定感染到了她们的崇拜者,而女性的优美也让他们每一个都时时自警。”
这一观念的影响极为广泛。正是基于此,学者们开始形成一种理论,整个人类文明之发展乃是通过男性逐渐对于女性的体贴与尊重——如果女性对于现代的男性具有这样的影响,那么毫无疑问,她们在过去也一定如此。各个时代相次之演进因此也就与女性在历史上地位的提升联系在了一起。正因为此,其他文化的相对滞后就可以被判定为其男性缺乏对于女性的尊重。这种类比已经在艾迪生1710年代的著作中有所暗示;而在1740年之后,它变得尤有影响,作为启蒙时期绘制人类社会进步蓝图之普遍兴趣的一部分。在当时许多先驱性的人类学家与历史学家的著作中,有一点是不证自明的,一如威廉·亚历山大1779年之所述:
我们几乎能总发现野蛮人中的女性沦为一种顺服的物种,或说得更确切,一种奴隶。我们也总是发现她们正在脱离此种境地,而男性也以一种相似的进度脱离着愚昧与兽性,步入知识与文雅。因此,我们在任何国家中发现女性所处的地位与环境,都最为准确地向我们表明了其人群所达到的公民社会之具体水准。如果他们的历史对于其他任何臣服者都不置一词,唯独提及他们以何种方式对待他们的女人,我们就能从中构建出对于他们的野蛮性或风俗文化的一个可以接受的评价。
其对于性规范的影响同样深远。这种认为女性在道德上优于男性的基本假定,成为了18世纪晚期、19世纪以及20世纪两性关系的基石之一。正如拜伦在1813年9月写给安娜贝拉·米尔班克的一封信中,像无数其他求婚者一样翻来覆去地说着那些陈词滥调:“我认为即使是最差的女人也可以让一个男人得到相当的声誉——她们比我们男人都好——而她们身上存在的缺点一定也来自于我们男人。”在公共生活中同样如此,这种观念得到了男性与女性的无尽赞扬。至18世纪中期,其日益强大的力量就已清晰可辨。浪荡子被一个美好女子的爱情所改造,成为了一种定式,这体现出一种观点,即在男性那里,淫乱是自然的184甚至吸引人的,但这可以通过与更高的女性道德之接触而被矫正。没有作家像理查森那样与这一主题作持续斗争。这多么令人愤怒啊,他私自沉思着,“千千万万的年轻女子……会崇敬一个好男人,而她们却要嫁给一个坏男人——登徒子们难道不是漂亮家伙吗?”“所有女人都自以为是,即便当她们知道那个男人曾经伤害过别人,也认为他不会且不能这样对待自己。”他的《近简集》因此警告说,“那种认为一个浪子可以变成一个好丈夫的疯狂主张,乃是年轻女性所接受的最危险的观念”,而《克拉丽莎》一书的写作更是特别驳斥了“那种危险却广为接受的观点,即一个洗心革面的浪荡子成为了最好的丈夫”。
然而矛盾的是,也很少有其他作家像理查森这样,从一种更高的立场倡扬女性贞洁对于男性贪欲所具有的改造力量。在其第一部小说中,浪荡子B先生在不断地接触到帕梅拉的美德之后,感到“我该认为自己配不上她,直到我能让自己的举止、情感以及行为与她自己的相和谐”。正如小说导言所展现的,她意在对其读者也产生此种影响,“希望每一个顽固的浪荡子在读到你之后,都能幡然悔悟”,其主张,“每一个忍不住阅读你的处女,能模仿那种美德,得到好报”,一如女主角。同样,克拉丽莎更高的德性也改造了洛夫莱斯的密友约翰·贝尔福德,于是他悔悟、改过,决心寻找与解救此前所有被他伤害的人,最终他成为了一个幸福的丈夫与父亲。甚至是最邪恶的浪子,在接触到贞洁处女的感情之后,也在弥留之际忏悔过往的行径。这就是哈格雷夫·波莱克芬爵士的命运,他是《查尔斯·格兰迪森爵士》里面的恶少,而洛夫莱斯的命运也同样如此。在小说里,亦如在现实生活之中,女性道德之优越的观念极为强大。
在这一显著而肤浅的推断之外,存在着一种更深刻的真相。事实上,那种关于女性应通过展现其固有的谦逊以驯化男性的假定,反映并延续了女性的弱势地位。很多作者视之为当然,并大加赞赏。“正如自然赋予了男性之于女性的优势,使其拥有更强大的头脑与身体,”休谟写道,“他就得减少此种优势,尽量宽容行事,对于女性的嗜好与观念故意表示尊重与同情。”无需“多想,那样一种亲切而崇高的人格应该被置于一种荣耀的依附状态中”,乔治三世的一位牧师评论道,因为
如此温和、如此美好的心灵会将依附关系提升为一种优越与控制的力量。它自身带有美德之影响力与无法抗拒的强力,有力量控制那些最为狂暴的激情,它择善而固执之,由是可以征服并击败最为顽固的心灵。
更糟糕的是,这种新的优雅风尚使得女性遭遇到持续不断的物色与约会,与此同时,又往往因为男人所谓的自然欲求而免除他们的责任。正如小说家与评论者喜欢指出的,危险的男性常常是优雅而诱人的伴侣,“我们中间最有魅力的绅士”实际上是“糟蹋你们女士的人”,沉迷于“毁灭女人”。汉娜·摩尔就哀叹道,即便是“最可人的女性”,也经常争风吃醋,以“得到一个登徒子的青睐,她们倾慕于他的侃侃而谈,引述着他的甜言蜜语,她们过分的偏爱可能阻碍了那个男人变得更好,因为他发现自己这个样子会更受欢迎”。因为人们对于女性贞洁不会采取同样纵容的态度,最终的后果乃是,多数举止合宜的心理以及实践之负担都压在了女性身上。女演员玛丽·罗宾逊不无尖锐地评论道,不忠的男性,
以人性之脆弱为其辩解……他会申言这是激情的主宰,感性的控制,并为悠久的习俗所认可。他是个风度翩翩的男人,因此被大部分的女人所喜爱与崇拜,虽然他每时每刻的一切作为都在证明,女人乃是被他欺骗的受害者。
玛丽·沃特利·蒙塔古夫人在1710年写给一位追求者的信中说,男女之间的求爱,只不过是一种残酷的血腥运动:“对你而言是娱乐,对我们而言则是死亡。”斯蒂尔也同意,实际上,“女性要承受一切风险,而男性则无所顾忌”,而在此之后,“她们一无所有,只剩下徒劳的叹息和眼泪,并谴责那些让她们落得如此悲惨和耻辱境地的人”。简言之,尽管有一大堆关于女性优越举止能够训导男性的说辞,这种新的优雅与斯文之理论的主要后果却是约束女性的行为。
当然,男人欲望之表现实际已不再比约束女性之习俗更为“自然”:男人可以简单地接受或者弃绝放荡的作风,以达至更高或更低的境界,不论其有意还是无意。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那种认为女性天生贞洁而男性则不然的观点,得到了日益发达的科学之支持。在18世纪早期,有关优雅的理论特别将重点放在对于正确举止的学习上,此在两性皆然。从这一世纪的中期开始,其重心则越来越多地放在了所谓自然感性的表现之上。以洛克和牛顿的思想贡献为基础,当时主要的科学家与医生发展出一套新的有关人类心理、感官知觉以及神经系统之性质的主流范式。在多种普及化的媒介之中,小说因其对感情状态的特别关注,发挥了最关键的作用。例如理查森,凭借其朋友与医生乔治·切恩的专业知识,具体刻画了人类如何对于感觉与活动进行体验。这一思维方式如今已成为那种坚强信念的基础,在其中,女性内心与肉体都应更富于“精致”、“柔和”、“温顺”、“想象”、“感性”及贞洁。随之而来的观念即是,不贞之举在身体与心理的原因及后果对两性而言存在着极大的差异:
一个丈夫与一个妻子的不忠之举所导致的后果乃是截然有别的。男人的天性使其可能与妻子之外的女人发生关系,同时仍真诚地爱着他的妻子。一个有夫之妇则绝不可能在失德的同时,还可以保有其种种荣耀、高雅与得体的情感,那些是婚姻美满与家庭幸福的保障。
这一对女性贞洁之“自然性”的日益强调,对于父权制之思想基础的重构具有关键意义。在1700年左右,许多过去有关女性之依附地位的论述,已经遭到了更广泛的政治与哲学发展的质疑,《圣经》与父权论著作的地位,则受到了方兴未艾的对于真理之“理性”认知的挑战。那种不变的、天命的家长秩序,因为詹姆斯二世的退位,以及政治与社会关系中契约论的兴起而遭受了致命打击。最后,现存的社会理论面临着全新的经济与社会发展之挑战:宫廷影响的式微,都市生活的日益重要,以及新的商业、传播与社会组织方式的扩张。
关于男性之优越性的论述也相应地不断演化着。早期对于父权制与性别的理解,本质上基于一种有关人类之缺陷性的神学观。尽管当时的人们都具有歧视女性的倾向,他们仍然一直暗示,尽管女人比男人更为孱弱,两性在心理与生理上还是具有基本的共性。不过到1800年左右,《圣经》中有关女性依附地位的事例已不再作为一个通常的出发点,有关原罪与女性孱弱的神学亦然,甚至古典医学理论也不再重要,其强调男性与女性之身体虽然相近,但其“体液”之平衡却存在差异。上述这些观念从未完全消失,只不过事到如今,人们要追究两性差异的根基,更倾向于求诸有关两性及社会关系之演化与目标的人类学和史学理论,以及有关两性之心灵及身体差异的无可置疑的生物学事实。
在某些领域,新的思维方式会容许更大的平等,显例即是女性的公共写作日益被接受(虽然进程较慢),而在早先,这被认为完全是女性的禁区。然而在两性关系领域,结果则与之相反:男性与女性所谓的性别特征之差异乃得到了强化。人们依旧普遍相信,如果赋予女性更大的性自主权,就会产生混乱。结果是,对于人性的诸种新的描述往往维护这一基本的原则。它们经常强调贞洁在两性那里都是值得期望的,不论对于男人还是女人,这都是通往至高幸福的途径。另一方面,它们也经常承认男人往往更为淫乱。此外,它们几乎总是认为,女人的自然状态就是保持贞洁。正如影响极大的道德家约翰·布朗1765年之所述,根本上说,正是由于女性那显而易见的“身体之精致”与“心灵之淑慎”,“女性的贞德才会从其最为有力与牢固的根基之上产生出来”。类似的关于女性天生正派的基本说法,也见于让-雅克·卢梭这位18世纪后期伟大的论述自然与习俗之理论家,成为了其影响深远的学说之关键部分。
这种将女性贞洁之观念逐渐自然化的倾向,强有力地塑造了其后有关女性行为举止的典范标准。与此同时,因为两性之间的交谈逐渐被视为文明生活的一个基本部分,并且当时也要求女性参与到跟男性的社交,因此她们得相应地展现出更为优雅的外在举止,以体现其所谓更优越以及无性的道德。在18世纪末,女权主义者愈发愤怒地指责,她们眼中女性气质之无知与做作的行事规范,乃是由这种双重压力所导致的。玛丽·海斯宣称,这完全不合理,男人们“煞有介事地谈论着女性的美德,并且似乎还根据他们的标准,将此视为维系社会的主要纽带,可是他们又毫无顾忌地打破这一纽带”,靠着卑劣的欺骗伎俩。女人们被“那种关于女性美德的错误观念贬低了”,玛丽·沃尔斯通克拉夫特抱怨说,“女人,孱弱的女人啊!从小的教育使她成为了感性的奴隶,又被要求在那些最难以忍受的场合中抵抗那种感性。”正如机智的(终身未婚)历史学家露西·艾金所言:
啊!虚伪的谦卑之下是对你的蔑视,
屈尊乃为了征服,谄媚有嘲弄之意!
学着点吧,无知的女人,学学男人,看穿一切,
警惕那种可怕的恶兆……当男人单膝着地!
尽管如此,那种对于女性的基本观念在1800年左右已如此根深蒂固,以至于沃尔斯通克拉夫特本人也相信女性天生更为正派,“女性之孱弱的一切根源……皆来自一个首要原因,即男性对于贞洁的要求”,因此,我们对于男性的首要要求就是“变得更贞洁与更正派”。大多数别的女权主义者也抱有类似看法。她的朋友海斯,虽然也是一位大胆的思想家与作家,而且毕生与性教条作斗争,也明确地认为女性比男性天生更为正派。所有民族的历史——有关人类的,不论残忍还是温顺,不论文明还是野蛮——所有,所有都能认定这一真相。并且毫无疑问,千万种论证都能支持这一事实,其如此不容辩驳,如此庄严神圣,对于个体与社会福祉如此珍贵,对于家庭幸福如此关键。与此同时,这一对于女性而言至为荣耀的真相,在其他事例中亦屡见不鲜,尽管她们遭受着奴役和侮辱。
女性普遍比男性更为贞洁,她们有必要一直保持这样,这对她而言既是一种理性原则,也是一种自然法则。纵观整个19世纪直至20世纪末叶,此种观念愈来愈有势力,直到它几乎成为了完全自明的事实。的确,它乃是19和20世纪女权主义的核心前提,并且是女性之道德权威性的一个来源,她们以此提出社会与政治权利的诉求。不过从历史来看,这却充满了反讽。女性道德优越的观念被提出,原本是改良男性举止的一种手段,但在实践中却最终强化了对于两性的双重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