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与教养

到现在为止,我们的目光都集中于一般层面有关男性与女性气质之新观念的出现上,思考男性之淫乱与女性之贞洁的第二个重要主题乃是社会差异,我们已经看到这对于男性化行为之观念的重要意义。浪荡子总是打算俘获地位较低的女子,他们的性能力是确认而非违反了其他的权力等级。那种认为行为举止由环境与社会影响所塑造的观念,对于优雅的理想同样具有关键意义。这种观念也对于女性道德之看法发挥了日益显著的影响,因为即使是最坚定相信女性内在美德的人也承认,正派的作风得经过学习与强化——“尤其在这个时代”,正如威廉·拉姆塞所指出的,“在其中,她们需要接受许多美德的充实,以抵挡得住男人们对其贞洁发起的持续进攻。”

每个人都同意道德乃是自然与教养共同的产物,但真正的问题要远为复杂。两者之间的平衡何在?何种教育最适于灌输美德?它在多大程度上可以克服出身与阶级的限制?贫寒女子并非注定更不贞洁、更不完美吗?这些问题在早期有关不道德行为的思考中是隐晦不明的,可是在1700年左右,它们在所有关于性道德、社会政策以及两性关系的讨论中具有了越来越显著的重要性。其结果就是,贞洁与社会阶层之间的联系变得比以往远为紧密。

人们对于男性诱奸的关注,与早先很多的老生常谈交织在一起,例如女性的孱弱、虚荣与低劣,她们的性过错,以及不贞之妇的内在邪恶。甚至那种认为所有女人都内心淫荡的观念(一如亚历山大·蒲柏之名句,“每个女子,内心深处,皆是荡妇”)也一直存在于滑稽和色情作品之中,虽然其表现形式较为温和。尽管如此,如今人们普遍强调,女人只有通过不正当的刺激才会变得淫荡。女性的欲望本质上是一种蛰伏的激情。倘若通过婚姻之外的不正当途径诱发这种激情,它就会奔溢失控,让当事者变成一种非女性的恶魔:那些堕落的女人正是如此。不过大体说来,女性并不像男性那样容易被诱导刺激。所以核心问题就变成:是什么让一些女人较之其他女人更容易陷入男性的引诱?

答案似乎主要在于她们的教育与环境。正是它们塑造了每一位女性的道德观念——既加重了她们的女性缺陷,使她们更易于堕落;也使她们有能力对此抗拒,维持住自己的美德。在1700年之前,这仅仅意味着灌输宗教信条,避免交友不善。虔诚本应培养淑德,而宗教无知与择友不慎则会将男性与女性推向罪恶的悬崖。不过,到了18世纪,人们开始以一种远为深广的话语来认识与描述环境的影响。

女人内在的激情如男人一样强烈的古老恐惧,如今转化为一种有关女性之性压抑的更为细致的指令。正如克拉丽莎警告其朋友安娜·豪,女人得更加严于自律,否则她们会变得像男人一样糟糕:

学习吧,亲爱的,我恳求你去学习抑制自己的激情。它们的目的除了放纵,还是放纵。我们女性的激情,抑制起来不太痛苦,实则与备受我们指责的暴虐与顽固的男人之极其黑暗的激情来自同一个源头,而对他们来说,风俗习惯与更自由的教育都能提升这种激情。亲爱的,让我们一齐对此深思,审视自我,心怀戒惧吧。

不过,即便在说教文学中,这也绝非一种简单的理想。事实上,此种对于女性之缺乏性欲及纯真无知的全新关注,造成了一种意义深远的含混性,当时的小说家就曾对此敏锐地进行探索。如果正派是女性天生的,那它如何能被培养?作为正派的一种本质品性,单纯真的值得崇敬吗?或者它只是一种危险的弱点,容易使女孩们面对世界的邪恶毫无防备?这一重要的张力出现在18世纪所有关于求爱、诱奸与女人之性困境的小说中——所有的女主角都被迫穿越这样的危险区域。

反过来说,何种教育与环境可以让一个女人更有可能做出伤风败俗之举?在16和17世纪,答案非常干脆:人们堕落的原因在于其无法控制自己腐化的倾向;而在18世纪,这种对于个人责任的强调已逐渐被对于社会力量的重视所取代,这些力量可以影响不同的社会群体。丹尼尔·笛福的《摩尔·弗兰德斯》是较早体现这种观念的一个例子。大多数有关摩尔之性经历的描写之中,都体现出一种对于个体之罪恶与救赎的陈旧而普泛的叙述。正是“恶魔”将她诱入邪恶,而她自己的缺陷则使其最终屈服于此。尽管如此,在这本书以及18世纪20年代笛福的其他著作中,同样清晰地贯穿着更为现代的有关贫困、无知妇女之特定结构性缺陷的思考。尤其显著的是,此书对于摩尔初次失身以及逐渐沉沦的描写。正如所有的罪恶应部分归咎于个体自身的激情,她具有着“女性常见的虚荣心”,并且“心高气傲”,这让她很容易上钩;但罪恶的真正推动力乃是双重的。第一即是上层男人的性欺骗。如同帕梅拉,如同其他无数年轻而单纯的侍女,她中了一个邪恶而老练的单身汉之圈套,他十分清楚“如何像捕获一只山鹑那样捕获一个女人”,而这个女人“对于那个时代的这种邪恶行径一无所知,我完全没有考虑到自身的安全或者我的美德”。

第二个根本原因即是摩尔接受的不适当教育,使其“满是虚荣与自傲,而没什么德性”。如同他之前和之后的每一位正统作家,笛福也坚信,只有完全的宗教教养与环境才能确保男性与女性安然度过一生。没有此种“神圣的助力”,即便最良善的个体也绝无可能“保持美德的至高信念”。相反,摩尔最初是一个诚实而勤劳的孤儿,却因为一种超越其实际生活处境的教育和生活方式而留下了德性上的缺陷。在短短几十年内,随着人们越发倾向对于女性之诱奸与堕落作出结构性的解释,这种观点就成为了腾跃于众口的老生常谈——似乎可以极好地解释在自然与教养的共同作用下,与他人相较,何以某些女性要更为脆弱(而某些男性要更为淫荡)。

这种日盛一日的认为教养比内在罪恶更为重要的信念,建基于一种关于人类本性之可塑性的观念之上。尤其关键并且日益重要的是约翰·洛克有关自我与习俗的理论,肇端于他的《人类理解论》(Essay Concerning Human Understanding)与《教育片论》(Some Thoughts Concerning Education),而在18世纪中期,则帮助推翻了基督教关于所有人皆因原罪而天生堕落的固有信条。相反,如今流行的论调正如洛克所言:“我们碰到的人中,十之八九,其善恶贤愚皆由其教育所致。”人格之差异并非固有,而主要是后天习得的。

这一原则开始主导了人们对于性规范的解释。一位评论家在1739年指出,通奸的首要原因显然在于“其年少时所接受的错误而恶劣的教育方式,对于年轻女士尤其如此”——“先生,我请您稍微想想,我们那些有头有脸的年轻小姐,甚至一些店家的女儿是如何接受教育的”。女性之耽于轻浮、奢侈以及与男性不断的社交,这正是现代的时尚,而这也无疑是其毁灭之途。在18世纪40年代,理查森小说中的人格都能以类似的方式来理解。我们如何来解释放荡之举?正像这样:B先生如此放纵乃因为

他可怜的母亲最初娇惯了他。我听说,当他小的时候,没有人可以劝导或反对他,因此他没有自制的习惯,并且不能忍受哪怕是一丁点儿违逆他狂暴意愿的事情。

为什么有些女性较之他人更容易堕落?洛夫莱斯对此有解释,莎莉·马丁与波莉·霍顿是《克拉丽莎》之中两个典型的堕落女性之形象,他认为她们“以一种远远超出其实际地位的方式被培养长大,发展出娱乐和公共消遣的趣味,这使她们难以抵抗他的勾引伎俩”。并非她们自身,而是其父母

要为她们的不幸负主要责任,使她们沉迷于这个迷乱时代的愚蠢行径和奢华享受之中,而这些非常容易使那些中等地位的人耻于从事任何有意义的人生事务,并且使年轻女性轻而易举地就成为了色鬼与浪子的猎物。

这将成为所有关于诱奸与卖淫之分析的重要主题。教育或非分的愿望乃是造成某些女性更容易失足的关键所在。的确,有些时候,这干脆被视为一种女性本质性的倾向。“难道不是虚荣,那种沉迷于衣着打扮的幼稚虚荣诱骗了你?”1791年,一名哈克尼的牧师对其教区一个堕落的女人斥责道:

你是否屈从于某个更有地位之人的诱惑,以满足你的虚荣心,为了穿得更光鲜,口袋更有钱,活得自由自在?你愚蠢的头脑是否还期盼着,那个大手大脚满足你的人还会这样继续地资助你?你本人的经历已经让你看到了自己的糊涂……因此,斩断那些对于衣装与欲求的非分念想吧,安心于上帝为你安排的实际处境。一旦你被那些地位更高的人引诱,不论他们是你的主人,你主人的少爷或朋友,还是其他什么人,只要你没有决心抵制那些损害你美德的诱惑之物,灾难一定接踵而至。

根据此一看法,及其对于在面对诱惑时个体自律之正统基督教的强调,愚蠢的女人至少部分地要为她们自己的悲剧承担责任。尽管如此,从更普遍意义而言,父母们对于女儿过分精心的教育才是原则性的错误。这就创造出那些轻浮而享乐的牺牲品,她们多数人都有失足危险。这也成为了多数小说叙述之标准主题,即使是过度浓缩的《纯真误》(Innocence Betrayed)也顺带提及了莎拉·马丁这个可怜而无辜的女子,她的父亲“以一种超乎其实际处境的方式教育自己的女儿”。因此,对于那些容易被引诱的贫穷女孩来说,合适的理想乃是“不去接受那高居其上的繁文缛节的教育,而是学习仆人应尽的侍奉之道”。

这种认为女性的邪恶乃由环境所致并非本性使然的观念,在更具体系化的思想家那里得到了进一步的发挥。亨利·菲尔丁通过阅读历史认识到,在过去,即使那些最为堕落的娼妓,“她们的邪恶乃是源自当时败坏的风习,而非源自其内在本性的任何独特之处,而诸如利维拉、美萨里娜、阿格里皮娜或波培娅之流,如果生活在更好的时代,则有可能成为贞洁而贤淑的主妇”。他断言,显而易见,“如果软弱的女人走上了歧途,更应归咎于那个时代而非她们自身”。

这种思维方式在女权主义者那里尤为流行,她们将其发展为一种对于女性之教养的尖锐批判。凯瑟琳·麦考莱在1790年写道,多数女性之所以陷于不贞,“是因为无知、偏见及其教导者的错误方法,而非由于其本性或机缘中的任何其他根源”。不应该教导女性变得无知与天真,在万幸的情况下,这也会使她们茫然无措、孱弱无力,而在最坏的情况之下,则会将她们扭曲为愚笨而做作的狐狸精。不论在哪种情况下产生出的缺陷,实际上都会增加诱奸、失贞以及卖淫的风险。对于此种罪恶的真正克服之道,并非无休无止地约束女性,而是不再把她们培养成没有头脑的勾引对象。只有当男性与女性同等自由地发展其自然理性时,对两性而言,真正的贞洁之风才会大行于世。这正是玛丽·沃尔斯通克拉夫特《女权论》一书的核心主题之一,也是很多此前及此后批评现代性别角色之虚假与不公的要义之所在。

因此,在18世纪下半叶,有关女性之性堕落的解释各式各样;不过,它们共同的倾向乃是将其归咎于不良的社会风习,而非女性的内在欲望。尽管如此,此种新思维方式的现实影响却颇为复杂多样。

从某种程度而言,这也导致人们越来越相信,即使是堕落的女性也保有某些纯真,她们的未来并不是注定黑暗的,她们也有可能重新融入社会。这一观念显然源自正统基督教之中有关个人罪恶与救赎的学说。它也同样发挥了圣奥古斯丁的著名论述,即贞洁“并不是一种可以未经心灵之同意就可以被盗走的财富”。正如1757年一位公共作家所言:“不能自制并非总是不贞洁的证明。许多可怜的美人儿受到甜言蜜语的蛊惑,相信了虚假的承诺,陷于轻率的感情之中,纵然如此,她们依然保有着她们的贞洁,她们的心灵并未遭受玷污。”“我的本性绝不像我的日常行为那样堕落。”一名身陷囹圄的妓女在1773年如是说。她保留了德育的种子,她还没有完全被剥夺“每一种温柔的情感,每一种优雅的思想,每一种女性特有的良善品性。尽管我已让它们沉寂休止,或者任由它们与那些更粗野的激情混合,然而我还没有彻底抛弃它们”。

这种认为性的罪恶既可习得亦可革去的观念,在18世纪后期与19世纪的慈善家那里日渐流行(我们在下章会看见)。它也同样迎合了女权主义者和其他一部分人的观念,这些人认为堕落女人之道德与现实罪恶实质上是习俗使然。女人之所以沦落风尘,并非因为她们曾一时失足,而在于这个世界(尤其是其他女性)如此残酷地排斥她们。没有人会避开登徒子,玛丽·罗宾逊声称,那些家伙情人可多着了——可是对大多数堕落的女子而言,命运是如此不公:

习俗,作为男人顺从而可靠的朋友,她是多么的无耻。

……

她束手旁观。她应和着人类中一部分的感觉与思想,他们对其表示遗憾,但他们不打算调整她。而当她飞向女性的时候,他们不仅发出谴责,而且避之唯恐不及。

凯瑟琳·麦考莱则论道,此乃“一种陈腐而愚蠢的观点”,

即认为女性贞洁的首要威胁在于一种腐化人格的极端力量。可是自然绝不会创造出这种脆弱的生灵。人类心灵乃由更高贵的质料所构建,绝不容易腐化。并且,女性即使经历极为不良的环境与教育,她们也很少变得完全放纵,除非她们被另外一些恶毒而怨愤的女人抛入绝望的境地。

玛丽·海斯也同意,正派女性对于妓女产生的“愤恨、鄙夷与恐惧”的感情无论多么自然,仍然是错误的。即使最堕落的妓女,她们实质上也是“好色之徒”与“悲惨环境”的受害者。因此,每一个女人应当“反躬自省并自问,如果我的心灵与行为比那些不幸的姊妹更纯洁,我难道不是更该心怀感激,而非沾沾自得吗”?

不过,在另一方面,即便最具同情心的改革者也多半同意,持续的乱交会给女人的“性别与人性带来耻辱”。更普遍的一种假定乃是,仅仅一次失足就无可挽回地玷污了女性并毁灭了她的美德。威廉·佩利是18世纪晚期最有影响的道德家之一,他正是此种观念的典型代表。他认为一个女人一旦受到诱骗,就立刻转变为一个妓女:“正如一个女人的美德是得自于此,她贞洁的丧失也就意味着其道德原则的崩溃,我们得明了这一后果,不论这种罪恶的交媾是否被发觉。”甚至边沁也认为,谈论一个“姘妇”或“娼妓”被人引诱是不合逻辑的,这些女人已经没有底线,甚至强暴她们也不一定是犯罪。简言之,在18世纪,一方面是人们对于女性之纯真的强调,以及将妓女视为受害者的同情视角;另一方面,一种蔑视下流女性的趋势也持续存在着,甚至在某些方面愈演愈烈。

这种情况不难理解。司法惩罚之消失,以及男人拥有了更多自由,都使得对于妇德的要求越来越沉重。如今,女人的自律成为了一切性道德的关键。当女性的整体文化都建立在此之上时,如果一个女子未能尽此义务,那么她就是不可原谅的。这一点甚至得到了浪荡子与教会人士的认同。一如洛夫莱斯之谑言:“是否因为我们男人难以抵抗诱惑,女人就有理由也这样,而她们整个的教育都在于提防与警惕我们的引诱啊?”答案自然是否定的。一个女人的失贞在最好的情况下,被认为展现出一种致命缺陷,而在最坏的情况下,则让人怀疑其是否纵欲偷欢。不论哪种情况,她的堕落都使其成为其他女性在性别与社会层面的敌人。她们偷了男人,她们退化为使人反感的、不配做女人的妖精,而且这些人还对其他女人构成威胁,使她们堕落,蹈其覆辙。正是由于这一切,人们必须避开她们——她们的同性尤须如此。

这种态度又因为教育与贞洁的一种新联系而得到了强化。工人阶级的女性尤其面临着被引诱的危险,这一事实使她们获得了一定的同情与理解(佩利就说,“地位较低”的女性“最容易接触到这种引诱”)。但是在很多评论者心里,她们的脆弱性唤起的是轻蔑而非同情,因为这似乎确证了那个基本观点,即女性越贫困、越缺乏教养,也就越容易成为或变得不道德。曼德维尔在1724年写道,“中等阶层”之下的女性,没有被教育得那么正派,如果她们哪怕只有一丁点儿“姿色……能够吸引年轻人,她们的贞洁就绝无可能保持长久,肯定会委身他人”。当笛福读到这段话,也认可道,所有女人在某种程度上都“警惕与防备着”色欲,不过这种“内在的淑德……在有地位的人之中,总是要靠教育来增进”。

到1740年,这一社会偏见与两性双重标准之融合,乃是《帕梅拉》情节的核心,在其中女主角受到的压制不仅来自女性之依附性的传统,也来自强大的社会歧视。在不去冒犯社会纲纪的情况下,保护贞洁困难重重,这正是此书的一个重要主题。所有更有地位的人都认为,鉴于其双重的不利因素,她肯定会不可避免地委身于人。而一旦她这么做了,他们又会加倍地指责她,指责她的软弱与下流。她只不过是“着色的泥土”,B先生的姐姐嘲笑道,她认为帕梅拉已经屈服了。“当我认为你清白时,我确实同情你”,可如今她心怀鄙夷:“噢!帕梅拉,帕梅拉,我很遗憾你这般地表里不一、装腔作势,我看你真是没得救了!你曾经是一个端庄、纯真与谦逊的女孩,可如今,你简直一无是处,只是令人害怕。”类似的想法也出现在很多“反帕梅拉”读者的反应之中,例如亨利·菲尔丁,他批评这个故事根本不可信,甚至有害。在他们看来,不论这个低微的女人最终屈服了,还是她偷偷地与人苟合——不论哪种情况,她必定缺乏美德与贞洁。一位颇有派头的批评家轻蔑地评论道,帕梅拉只不过“是个轻佻女子罢了,任何一个头脑正常或谈吐无碍的男人,都可以在一周或两周之内将其揽入怀中”。

长久以来人们一直赞赏,在1800年前后的几十年间,英国的中产阶级与工人阶级首次以一种具有凝聚力和自我意识的整体出现了,而在当时,阶级也成为了区隔社会的主要方式。最近人们也指出,性别的意识形态对于阶级认同的构成具有核心意义。我们在道德与社会结构的争论中看到的实是此一问题的背面:阶级之观念的日益重要如何影响了男性与女性气质之观念。

在维多利亚时代,各种有关此种联系之精妙复杂的假说纷至沓来。基督教医生与女权主义者伊丽莎白·布莱克威尔在19世纪80年代基于生理学与文化上的原因,指出工人阶级之放荡有如原始人和禽兽:“他们生活在国家的野蛮之地,以及大都市的贫民窟中,男人与女人都淫乱不堪。”对于无数受过教育的观察者来说,底层女性之下流与放浪乃是不言而喻的。

这种态度的起源在一个世纪以前已可窥见。1772年一位有教养的作家轻蔑地说,“下层阶级的女人”没有任何性禁忌,她们被黑人吸引,“因为难以启齿的缘故,如果法律允许的话,她们会跟马和驴发生关系”。这是一种极端的观点,不过根据很多18世纪晚期评论家的看法,似乎显而易见,就整体而言,劳动阶层的女性更无教养,更不文明,更没有妇道,也更缺乏美德。这并非她们的个体堕落,而属于一种系统性的社会问题。“伦敦如此地藏污纳垢,以至于下层民众多被污染了。”一位牧师在1786年评论道。其结果则是,“伦敦,确切来说,是这个国家,它的女仆已寥寥无几,妓女却泛滥成灾,这么说似乎过于严厉,然而实情即是如此”。不贞对于普通女人而言无足轻重,一个律师对此颇为认可:“在下层人群之中,贞洁这种本性的约束力已丧失殆尽,人们渴望着获得更大的快感。”另一位批评家说道,女性之贞洁显然是“风俗、习惯以及教育”的产物,而非来自“本性与内在”,正缘于此,“即便从比例上说,在那些有地位的人中,荡妇的数量也比下层中的人要少,尽管前者的生活往往慵懒而奢侈”。约翰逊博士同样认为,“人受到的教育越好,就越正派”,所以“就我耳闻目睹来说,女士的地位越高,经济越富裕,她们就会越有教养,越有德行”。

这种观点颇具争议性。例如,博斯韦尔就不予认同。“先生,这个世界的倾向是,”他回击道,“上层女性的道德比下层的更低劣。”的确,在18世纪后期,同样涌起了一股公共潮流,批评上层男女道德败坏,但这在一定程度上是由同一种思想进程所致。其要点乃在于,至18世纪后期,人们开始习惯于从阶级的地位来思考道德,并且相信不同的社会群体具有不同的性规范。

这些有关自然与教养的各种认知方式,其最终后果就是产生了一种影响深远的双重意识,此种意识在维多利亚时代达到了顶点,并一直延续至20世纪。一方面建立了一种关于女性之天真与被害的有力假定,许多观察者甚至将其发挥到妓女身上;而另一方面,缺乏教育的女性在性问题上常受到怀疑,并且即使在慈善家眼中,妓女也往往被嫌弃为恶心与腐化之人。因此,男人的贪婪要被谴责,女性的堕落则应受到排斥,而劳动阶层的女性乃被视为不完全的女人。这种同情与厌恶态度的偏重权衡,在评论者那里显然因人而异,但只有少数论者能完全脱离这种二元的思维。正是在启蒙时期,道德、教育与阶级之关联的全新进展才使得这种意识广布于世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