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话语如同一桶凉水浇在薛应挽头上, 将他身体冻了个透彻,血脉也冰冷。
死了?
……都死了?
师尊是他见过最厉害的人,整个修真界也难逢敌手, 他的两位师兄虽一个不着调一个太死板,可向来修行天赋极高, 不落于人后,想脱离, 也绝对不是难事。
可他们没有一个人从那场屠杀中逃出,全都死在待了大半辈子, 当作一个家的朝华宗里。
唯独他这个被保护的懦夫, 捡回了一条可笑的命。
为什么?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具像化的痛苦让他不断质问, 随后陷入不间断的自责与无力中。
为什么死的不是他,为什么该活下来的人偏偏没有活, 为什么不是他?为什么, 到底为什么偏要留下他这条命?
薛应挽向来是个没什么追求的人,在朝华宗没有什么人会真心待他,唯独在戚长昀的凌霄峰,能和师尊师兄在一起时, 能得到一点真心相待。
可最终也是他害了师兄, 害了师尊。
薛应挽浑身冰凉,面色惨白,却丝毫无人注意到他模样, 依旧嘻嘻哈哈描述出自己听闻的朝华宗灭宗惨状。于他们而言, 不过是讲述一桩人人叫好的大喜事,于薛应挽而言, 却是一字一句,都如同深重的铁锤, 敲砸入那颗柔软的心底。
他慢慢偏过脸,直起身子要走,连脚下拦路的石块也没注意,踉跄一下,兀地跌坐在地,双手撑在沙泥里,被锋利的碎屑在掌心处划开一道血痕。
越辞想扶他,被手掌重重打开,薛应挽重新撑起身体,一瘸一拐地,朝着林中走去。
葛东旺这才发觉,叫住正欲追上前的越辞:“小哥,你这位同伴怎么了?”
越辞扯起嘴角,皮笑肉不笑,道:“大概许久没吃东西,太饿了吧。”
找到薛应挽时,对方坐靠一处树干之后,瑟缩着身体,脸蛋埋在手臂间一动不动。越辞叫了两声,没有应答,上手去掰起薛应挽下颌,才发现指腹每一处都沾染了温凉湿意。
薛应挽什么也没说,只是不解地,睁着那双漂亮的双眼,瞳中湿朦一片。
格外的平静。
泪水聚在发红的眼角,顺着脸颊,淌过下巴,再如水滴啪嗒落到衣物上,泅出一块皱巴巴的深色痕迹。
好像还想说什么,可颤颤张着口,喉咙却像哽着东西似的,除了几丝细小哽咽外,什么也讲不出了。
短短半月,好像什么都没了,他生长的一切,他的师长,好友,像是浮云过隙般消失在了这个世界,没有留下一丝痕迹。
恍然间想到,自己做错了那么多事,拖累了师尊,师兄。是不是没有他,一切都不会到现在这个程度。
他们也不会死。
这个念头,最后只剩下一句——如果没有他,就好了。
他又变成孤零零一个人了。
像很久很久以前,还未遇见戚长昀时,在那处荒芜空旷的枯地里,满村屋房中一片死寂,没有半点生机。
好不容易被种下的种子,细心呵护下才冒出一点绿芽,又被狂风与铺天盖地的暴雨生生折断,什么也没留在世上。
越辞坐在他身侧,温热掌心将他的手紧紧拢覆,忽略了那点没什么大力气的挣扎。
薛应挽闭着眼睛,慢慢地,便也困了。
半梦半醒间,似乎见了魏以舟和顾扬,他们手中握剑,酣战数招,山上有几只兔子窜过,被魏以舟抓着两只耳朵拎起,远远瞧见薛应挽,抬手与他招呼。
又见了师尊,如往常一般,玉冠银发,身形颀长挺拔,问薛应挽,今日功课如何。
他想问师尊,为什么要独独留下他,是不是如果没有他,一切都不会发展成这样。没来得及问出口,便被后方传来的一声巨大呵斥,将他神思重新拉回。
“不要脸的臭乞丐,你怎么又来了!”男人粗声驱赶,显然十分不耐烦,“都说了多少次,让你滚远点,听不懂吗?”
薛应挽转头看去,正见到一个约莫八九岁的粗黄衫小孩,衣物上满是破旧补丁,正趴在一个饼摊前想往里凑。
老板起身,一脚踹在孩童小腹上,将孩童踹滚好一段距离,扬起一地尘灰。又唾口白沫,不忘骂道:“别再让我看到你,听到没有!”
方才与他讲话的男人也注意到了那处,却道:“不用多管闲事理这乞丐,我们都习惯了”
现下情形,能顾好自己便已经很不容易了,谁还会去管一个孩童。
薛应挽始终还是不忍,他走上前,蹲在孩童面前。正要伸手去扶,孩童已然自己往地上一撑,伶俐一跳,站直了身子。
她拍拍身上的灰,粗糙的袖口擦过面颊,全不在意似的,看到薛应挽,眨了眨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咯咯地笑:“呀!大哥哥,你真好看。”
近了听她讲话,薛应挽这才发现是个女孩,道,“为什么大家都好像不怎么喜欢你?”
女孩挠挠头,不好意思地说:“可能因为我没有钱,肚子饿了,实在受不了,就想去找点东西吃。”
薛应挽替她擦了擦满是泥污的脸蛋,叹了口气,牵着人到前方馒头铺子,买了两只大馒头,交到孩童手心:“可以去帮着人守夜,或是捡些草药卖钱,能得一些酬劳,不要再偷东西吃了。”
女孩笑起来脸上有两只深深酒窝,十分惊喜:“谢谢大哥哥!我会的!”
薛应挽拍拍她后背,将其余尘灰去了,女孩便一蹦一跳,像个兔子似的与他告别离开,一溜烟就钻进前方满是树林的小道里消失不见,全无方才被踢踹一顿的伤痛。
直到又走了小半个时辰,薛应挽一模袖口,乍然发现——荷包没了。
他后知后觉反应过来:“啊,是刚刚那女孩……”
越辞抬脚往树干上踹了一脚,头顶干枯的枝杈哗啦啦响。
话语森然,“我们的钱都敢抢?”
“算了吧,”人人都在为生存担忧,薛应挽没想怪她,只是觉得不能放任一个这样年纪的女孩行鼠窃狗偷之事,道,“我身上东西还能换些银钱。”
越辞道:“你要就这么放过她?”
一位靠在树上的青年听到他二人言语,多嘴道:“你们说的是那臭乞丐?”
薛应挽道:“你知道她?”
“知道啊,这儿谁不知道,”青年侃侃而谈,“这小孩一天一个理由,什么自己娘病了爹死了,开始还有人信,结果她其实就是个孤儿,哪有什么娘啊爹啊的。”
越辞道:“撒谎成性,罪加一等。”
青年乐道:“要想找她也简单,等她饿了,就又跑出来偷东西吃了。”
天色见晚,城外皆是席地而眠之人,好在浔城近林子,常人夜间不敢入林,薛应挽便与越辞找了个地方打算休息。
越辞抱着团成一团窝在怀里的薛应挽,平日一个喜爱干净的人,如今头发也乱了,衣衫沾了泥沙,就这般与他在野外和衣而眠。月光落下,掩了一半的侧脸如玉,依旧白皙得近乎透明。
“有些难为你了,”越辞说道,“不习惯住这种地方吧,要不要继续往前走?”
薛应挽摇摇头,脸颊埋得更深了些,大概是发困了,声音也闷闷的,回答得漫不经心。
“快入冬了,路也不好走,就在这吧。”
薛应挽声音很轻,带着一点润意,像是春日的雨水,教人舒畅端和。
现下状况,还能去哪儿呢,浔城尚且如此,其他地方又会好到哪里去?
越辞抬起眼皮,透过头顶已然光秃秃的枝丫,望向天际一轮凄白圆月。
与薛应挽共游长溪,尚且还是春日。
一转眼,已经快入冬了。
他不是没有感觉,这几日的相处间,薛应挽已然对自己多了几分似有若无的冷淡,这让越辞不免心慌起来,与薛应挽相处越久,越觉察自己心意,就越患得患失起来。
与之相反的,是曾经一心喜爱自己的人变得逐渐疏离,两相交加,让他更为迫切地想要得到一点回应,比如去亲吻他,拥抱他,一遍遍询问他:“你是不是知道了什么”“你会喜欢上别人吗”,或是不停地叫他老婆,脑袋贴着薛应挽发丝,嗅闻他身上香气。
可就算得到了薛应挽“没事”或是“还喜欢你”的回答,也觉得像是敷衍,让他更为焦躁不已。
事情的发展,似乎并不像他预想的那样完美。
本该掌控局面的人,早被不知何时套牢其中。
*
他们就在浔城留了下来,许是有大量修士驻足城中,魔物一时尚未接近,平日无事,便会到周边查探,亦或每日听一听其他城市传来的消息。
沿林外小路而行,恰好听见几道讨论之声,却是有关此前被覆灭镇子的惨状,有妇人哭道:“我姐姐就住在那处,救生生被魔物吞了吃了,后来去看,只剩下了一点尸体碎块和衣物。”
有人埋怨上天不公:“魔这么可怕,究竟怎样才能将他们彻底消灭,为什么,为什么偏偏是我们经历这些……”
“都怪朝华宗,如果不是他们刻意隐瞒,如果他们快一点死光,魔种早早死了,说不定魔就不会受到感应从奈落界钻出来了……”
这番越讲越远,听者也无奈,薛应挽抬步要走,一转头,恰好看到几日前拿偷拿了他荷包的女孩正往林子里钻去,怀中还偷偷抱着一张饼。
越辞也发现了她,说道:“走,跟上去。”
二人隐去身形,悄然跟在女孩身后,只见她熟练地在林中七拐八绕,穿过一道道粗木遮掩后,约莫小半个时辰,才来到深处一座极为破旧偏僻的小木屋处。
林中竟然还有这样一间屋子……
既找到了女孩藏身之处,越辞也不再客气,三两步上前,一把揪上她后领。
女孩身体陡然一震,回过头,正对上越辞那张故作凶神恶煞的脸,声色阴沉凶狠:“小孩,还记不记得我?”他磨了磨齿关,字眼加重,道:“我只说一遍,赶紧,还、钱——”
女孩吓得不轻,那副嬉笑讨好的嘴脸也全然不复,眼眶蓄泪,结结巴巴地道:“我,我没有钱了,我是为了给我父母买粥喝,呜,呜呜……”
“再放屁试试看呢?”越辞毫不留情,拧牙凶道,“说谎不打草稿是不是?”
女孩被提在半空,捂着脸,“哇——”地哭了出来。
也是此时,那间残破的屋门被吱吖打开,木板摇晃,一位中年男人从屋中匆忙走出,喊道:“小麦,小麦……!”
被称作小麦的女孩哭得更大声:“哇,父亲……!父亲快救救我!”
越辞看了看男人,又看了看手中女孩:“还真有个爹啊,他们不是说你没爹没娘的吗?”
女孩瞬间收拢哭相,恶狠狠朝他呸了一声:“你才没爹没娘呢?”
男人见越辞身强体壮,知道不好惹,扑通一声跪在越辞脚边,一面磕头:“这位侠士,不知小女犯了什么错,还请你大恩大德,放过她一命……”
越辞挑眉:“你别跟我说你不知道她到处偷别人的钱,别人的东西?”
男人急切地摇头:“对不起,对不起大侠,我、我妻子生了病,我一直在照顾她,小麦说她是出去替别人帮忙换来的钱,我也不知道她竟然会做出这种事……”说完又往地面一下下地磕头,撞出几道闷响,“小麦拿的钱我们会还的,您大人有大量,求求您放过我的女儿吧……”
如今早已不再是平和世道,人心急乱,一言不合便相互残杀之事频频发生,男人身体瘦弱,面色暗黄,知道自己不是越辞对手,只一味求饶,妄想他宽恕自己犯了错误的女儿。
越辞嗤了一声,还要说什么,薛应挽已经按住他手臂,顺着力道,小麦重新落地,当即扑上男人佝偻在地的后背:“爹!”
男人抚摸上小麦脸颊,他的指尖缝里都是黑泥,反倒将女孩勉强还算透一点白的脸摸得脏污一片,才送下心,身体后悸地发软。
复又跪在薛应挽面前:“谢谢侠士,谢谢恩人,钱我们会让小麦还回去的,谢谢,谢谢,谢谢……”
他不断重复着这两个字,额头已经嗑出了血印,薛应挽垂下眼睫,将他扶起,说道:“不用了,也没有多少钱,小麦既然说是拿来救命的钱,那夫人身体现下如何?在城外能买到草药吗?”
男人知道薛应挽是好人,最初的惶惧逐渐转变为感谢,忙答道:“能的,能的,那些钱换了些药,我妻子身体已经转好了,恩人若不嫌弃,请留下来一起吃顿饭吧……”
薛应挽环顾四周,这间木屋藏得极深,若非熟悉林子的人很难寻到此处,他问道:“你们一直住在这里吗?”
男人为他们寻来两个粗简打造的木凳,依着张低矮的,缺了一角的木桌而坐,怀中抱着小麦,答道:“不是的,我们从前也是住在浔城里的。前段时间做生意失败,没了钱财,又恰逢邪魔乱世,便被从浔城赶了出来,好不容易才找到这个容身之所,就此留了下来。”
说到此处,屋中又走出一位妇人。
妇人同样身着粗布简衫,只用一根木钗束发,手中端着一锅米粥,先是感激地看向薛、越二人,又返回屋中,取了碗筷与一小碟咸菜炒蛋,这才匆忙擦了手,坐在男人身侧,不忘接过小麦,替她整理头发。
“多谢二位侠士愿意不追究我女儿,我们没什么可以做的,只有这些简单小菜,希望侠士不要嫌弃才是。”
米粥煮得很稀,几乎看不出有几粒米,农妇还是为他们和小麦盛了足足一碗,将米尽数捞了上来,余下的米汤才给自己和男人。
见没有动筷,农妇试探问:“二位是不愿吃吗?”
越辞一股气没消,闭了闭眼,随意答道:“没有。”便端起碗要喝粥。
嘴唇还未碰到碗沿,却被薛应挽指尖按住:“别喝。”
“嗯?”越辞抬起头。
薛应挽出声问道:“你为何走路没有声音?”
农妇夹菜的手腕一顿,发愣地看向他。
薛应挽沉下眉眼,道:“失礼了。”
几乎是同时,他握起剑鞘,隔着衣物朝桌下妇人右边小腿处打去——
随后,剑鞘没有丝毫阻碍地,由前至后,穿过衣裙位置。
越辞一个激灵,站起身子,唰地抽出长剑指向农妇,再去看桌上东西时,发现哪有什么咸菜炒蛋,只剩下一颗颗的砂石杂草。
他心头怒起,剑尖微动:“你们——”
你们压根就不是人!
一句话未完,农妇与男人便再次双双跪下,速度之快,熟练程度,令越辞目瞪口呆,将后半句硬生生卡在喉咙里。
“对不起,对不起,是我们有眼无珠,不知道两位是修行仙人。我,我只是怕小麦一个人无法生活,才动了歪念头……”
薛应挽放下剑,揉着眉心。
“你们原本打算怎样?”
农妇与男人对视一眼,知道无法隐瞒,只得支支吾吾:“小麦好久没吃东西了,我与老黄,与老黄又没有什么办法……”
言下之意,便是倘若他们没发现菜的问题中了招,便会彻底留在此处,充当孩童食物。
“你们对几个人这么做过?”
妇人头垂得很低:“若是有人跟着小麦到此……”
薛应挽没有再问下去。
逢乱世人人自危,有人资源充沛不愁吃穿,有的人却连一顿饱饭也吃不上,他有什么立场去指责这些已经不堪称为“人”的东西?
越辞道:“你们是什么时候死的?为什么就剩下了个小麦?”
被称为“老黄”的男人答道:“半月前我们被赶出浔城,来到此处后,我妻子本就腿脚不便,一开始还能去外面一起讨食,后来染了风寒,我们没钱医治……”他停顿了一下,接着道,“我,我则是……把食物给了小麦,自己吃干草树皮,有一日醒来,就已经……”
薛应挽想到什么,打断他:“你夫人叫你老黄,你的名字……可是叫黄郊?”
男人发愣:“仙长为何会知道我名字?”
薛应挽取出客栈中老人给的灰蓝布袋,放在桌面。
黄郊瞳孔放大:“这是,这是我母亲……”
“你父亲让我给你的——你的母亲在街上买菜时候不慎遇到了觅食的魔,父亲在客栈中躲过一劫,镇上其他人在那件事后也搬走了,据说都到了浔城,你们一个也没遇见吗?”
黄郊面色滞愣地摇头:“我们才离开浔城不过几日,阿苑便得了病,也没能回去看他们,怎么就……”
布袋被粗糙手指扯开,调转方向,从里面掉出来一团黑乎乎黏在一起的,有些潮湿发臭的花生米。
“啊!”
黄郊不可置信地盯着这袋散落在地的花生米,过了很久,眨眨眼,才恍然回过神来。
他抬起一点手臂,抓起花生米往嘴里塞,腮帮子塞得满满当当,而后意识到什么,机械而僵硬地开合上下两颚,把花生米嚼得咔哒咔哒响。
黢黑的脸上此刻竟洋溢着笑意,说不上的诡异。
“多谢二位,”令人作呕的酸臭味从发黄的齿缝间飘出,黄郊却吃得很香甜,比他女儿更像个孩童,“好久没有尝过母亲的手艺了,还是和之前一般好,炸的正是程度!”
甚至摊开手,问薛应挽道:“二位要不要也尝一些,家母从前就是卖花生米的,隔两条街都有人跑来买哩!”
越辞:“……还是不了,你留着自己吃吧。”
他的妻子,阿苑,则是郑重地,朝着薛应挽跪下,磕了三个响头。
“仙长,我们离开后,能不能麻烦你们,替我们照看一下小麦。如果魔被驱赶走了,再将她送回爷爷那,好歹往后能有个依靠。她不是故意去偷盗的,年纪小,又是自己一个人,如果不去偷东西,她会和她爹一样饿死的……”
“离开?你们要去哪?”越辞不明白。
薛应挽却道:“你们是往生魂?”
阿苑苦笑:“我们本来只想陪着小麦,能帮她就多帮她些,可没想到遇见了二位仙长,也算是,天意如此。”
往生魂,则是因着对世间事务留念,介于恶魂与寻常魂灵之间的一种鬼魂,他们有丝微的灵力,也能做些生前简单之事。相应的,也十分容易被认出,而一旦被认出是非人,便会魂飞魄散,再无转圜。
故此大多时间,小麦夫妻都避着人,大家也才会认为小麦在骗人,根本没有家人。这次是越辞跟到了小麦居身之所,还要对她动手,夫妻见到女儿出事,又想着能有人送上门,才主动现身。
小麦虽然年纪不大,可却极为敏感,她抬起头,看向阿苑:“娘亲,你和父亲要走了吗?”
阿苑想说什么,可张着口,半句话也讲不出。她抬起不住颤动的手腕,替女儿梳理最后一次头发,用袖口将小麦的脸颊擦得干净:“娘亲要去为你找好吃的,你跟着这两个哥哥,要听他们话,知道吗?”
小麦问道:“那你们什么时候回来?”
麻花马尾在妇人巧手下编到最后一节,阿苑跪在地上,抱着与自己肩头等高的小麦,掌心揽着巴掌大的后脑勺,和往常教育她调皮一般揉弄数下,没有告别。
小麦就这么跟着薛应挽了,越辞有些后悔:“早知道是往生魂就不去了,就算偷一偷抢一抢,能活下去就行,她父母还能陪着她,我们俩能干嘛?”
薛应挽没有理会越辞不满的嘀咕,他当了玉簪,问周围人给小麦买了件御寒衣物,买了干饼,牵着小麦一路往回走。
经过入林小岔路时,又遇见那总爱谈天侃地的几人,葛东旺看到小麦跟着薛应挽,不禁稀奇:“你们怎么把这小骗子带着了?”
薛应挽道:“教她以后不再偷盗骗人,等到动乱平息,如果她愿意,就送回她爷爷家去。”
葛东旺嘁了一声,不以为然。现在这情况,多带一个人都是累赘,别人多事,他也没这个闲心管,转头又与身侧人讲起了那个被魔侵略的镇子。
才迈出几步路,薛应挽却捕捉到了其中关键词:“等等,你们说的,是邬镇?”
“怎么?”葛东旺仰靠在树干上,百无聊赖地往空中抛石子玩,“我们一直说的不就是邬镇吗,最开始,被那些邪魔入侵最惨烈的地方。”
“一整个镇子,每一个屋子都被闯了进去,什么客栈酒楼商铺院子,简直干干净净——足足几百上千人啊,连一个活口都没留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