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夫人与杀猪刀

侯夫人与杀猪刀

作者:团子来袭 状态:完本 日期:09-02

预收《穿成大唐公主后的滋润日子》求收~呆萌但虎得一比 铁憨憨 女主 VS 傲娇毒舌不说人话 亲一次被打一次 仙男男主爹娘过世,竹马退婚,亲戚想吃绝户,樊长玉为了五岁幼妹,决定招赘。她把主意打到了自己救回来的男人身上,对方遍体鳞伤,身无长物,只有一张脸能看。两人很快谈成条件:她收留男人养伤,对方假入赘帮她保住家产。家业稳固后,樊长玉如约正要写和离书,怎料朝廷打仗征兵,男人被当做壮丁抓走,至此杳无音讯。樊长玉心中难安,决定去找他。再次见到男人时,他浑身是血躺在伤兵帐里,沾着血的脸俊美如初,身上的小卒兵服却被砍得残破不堪。看他在军中过得这般艰难,樊长玉红了眼眶:你别从军了,回去,我杀猪养你。男人咳出一口血:你要同我和离……樊长玉眼泪汪汪:不离了不离了!-武安侯谢征少年成名,战功赫赫,弱冠之年便以军功封侯,在整个大胤朝再无其二,治军手段更是以铁血严酷闻名。近日,军中将士们却觉着他们侯爷有些奇怪。他不住自己的中军帐,反而挤在破破小小的伤兵帐里。身上被戳了个血窟窿,往常三两天就能下地,这次也是躺了十天半月还不见好。去探病回来的狗头军师啧啧两声,躺着有人给擦身喂药,伤当然迟迟好不了!直到他们那位素未谋面的侯夫人,怕自己的病秧子赘婿死在战场上,偷穿上那身残破不堪的小卒兵服,代夫出征去了,他们重伤卧床多日的侯爷才惊得当场弹起来,赶紧披甲领兵去追。残阳如血,长空雁泣。提着把杀猪刀砍下敌将首级的樊长玉,看向远处踏起漫天黄沙赶来的友军,虚了虚眼。她拉过一旁的小卒问:你们那个穿着麒麟肩吞明光甲、驾着高头大马冲在最前方的将军,怎么跟我夫婿长得有点像?小卒:……有没有一种可能,他就是?一刀在手天下我有 屠户女 VS 那女人真粗鄙到那女人怎么就不喜欢我 谢侯爷1V1,甜文注:本文有配角是穿越人士,故归属古穿频道【盗文猖獗,码字不易,开了80%的防盗,望理解(鞠躬.jpg)】完结文可宰~《穿成反派的炮灰前妻[穿书]》【工科女为活命努力抱反派大腿的日子】《皇后只想混吃等死》【土木工程狗一心咸鱼却又每天被迫搬砖的日子】《妖皇他又凶又娇》【妖皇他又双叒炸毛了】美食文《边关小厨娘》【关于我是王爷味觉这回事】《穿成亡国太子妃》完结可宰,文案见下方文案:一朝穿成太子妃,援非工程师秦筝没拿到宫斗剧本,也没来得及体验一把太子妃的骄奢生活。因为,亡国了。宦官手捧三尺白绫道:娘娘,城破了,您体面些去吧。秦筝:……这是什么开局?为了不被逼着自绝,秦筝只好到她那半死不活的太子夫婿榻前,装深情哭一哭拖延时间。*****大楚开国皇帝楚承稷,一生骁勇善战,北征戎狄,南驱巫夷,开创了宣楚盛世。他一生都在征战,无妻无妾,以至于英年早逝后,只能从宗族旁支选出个小子继位。他在自己开创的盛世长辞,再一睁眼,竟到了灭国之时!他重生到了当朝太子——自己曾了不知多少代的侄子身上。得知自己当年开辟的疆土直接被霍霍没了,开国皇帝陛下当场给气笑了。这群后辈究竟是有多废物?昔年他能一手创下这个屹立数百年的大国,而今也能重建!至于这个倾国倾城、在他榻前哭得梨花带雨的太子妃,开国皇帝陛下十分不屑:女人只会影响他复国的速度!后来,开国皇帝陛下夜夜在椒房殿外拍门:阿筝,朕可以回房睡了吗?*****秦筝也没想到,自己当初那装腔作势的一哭,竟把离嗝屁不远的太子给哭活了!虽然她这太子夫君醒来后似乎脑子不太好,把他爹、他爷爷、他曾爷爷、曾曾爷爷骂得跟孙子似的(--;)楚承稷:他们本来就是朕曾了不知多少辈的孙侄。【小剧场】复国艰难,养兵更艰难,发不出军饷秦筝愁得夜不能寐。她那太子夫君转头就把自家祖坟全挖了,理直气壮地让她把皇陵陪葬品都拿出去换钱。秦筝:(;她夫君这病还能治不?1.1V1,甜文开国皇帝 VS 基建皇后…

作者的其他小说
  • 作者:团子来袭
    预收文《恶毒女配只想开火锅店》求收~~ 梵音只是出云山一名低阶弟子,因为长了张祸国殃民的脸,被战败后的仙门选为献给妖皇的宠姬。 还美名其曰,潜伏妖界,静待时机跟仙门里应外合。 传言妖皇残暴嗜杀,性情诡谲,梵音怂的一比。 但逃跑无门,她迫不得已被八抬大轿送进了妖界 再后来, 梵音:长老,你们再不攻打妖界,我就要当妖后了。 =========== 梵音捡了一只脏兮兮的小狐狸,作为一个绒毛控,自然是把小狐狸洗干净,抱怀里撸起来。 只是她怎么也没想到,那只快被她撸秃了的毛团小狐狸,竟摇身一变成了杀人不眨眼的妖皇。 梵音被他困在王座上瑟瑟发抖。 传言中冷血暴戾的妖皇头顶长出一对毛茸茸的狐狸耳朵,身后九条火红的尾巴轻轻摆动:你不是最喜欢我的耳朵和尾巴么?做我的妖后,给你摸。 假虾米真大佬 毛绒控 X 一言不合就变毛团 娇凶妖皇 PS:1.双洁 2.第一次尝试仙侠题材,一切架空~ 作者菌滴完结文文可宰: 《穿成反派的炮灰前妻[穿书]》 一句话简介:抱上了反派的大腿 《皇后只想混吃等死》 一句话简介:娘娘,该搬砖了 作者菌的预收文《恶毒女配只想开火锅店》求收~ 文案: 老火锅继承人姜言意穿成了古早言情小说里人憎狗嫌的恶毒女配。 还因陷害女主,被流放到边关军营。 为了苟住小命,她果断左手颠锅右手颠勺,靠着祖传手艺在边关军营当起小厨娘。 世上没有什么事情是一顿火锅解决不了的,如果有,那就两顿。 边关将士都被火锅收服了胃,只有那位新上任的大将军口味实在刁。 姜言意拿出十八般厨艺煎炒炖煮,天上飞的、水里游的、地上走的都给他做了一遍。 每次大将军都只冷冷淡淡评价两字:尚可。 姜言意看着空荡荡的盘子陷入沉思,味道只是尚可还吃得这么干净? * 封朔天生没有味觉,任何山珍海味在他尝来都是味同嚼蜡,有一天他突然发现,靠近军营里那个小厨娘,他味觉就能恢复一点。 为了吃上有味道的饭菜,他每次用饭都传小厨娘布菜。 小厨娘做菜的手艺也的确是一绝,天天都不带重样的,好吃到他想把盘子一起吞了。 但顾及颜面,也不想叫人发现他的秘密,他每次都故作平淡说:尚可。 这天姜言意做了糖蒜,封朔尝了觉得味道不错。 第二天在一道凉拌菜里,他准确无误夹了一颗大蒜生吃——当场脸就绿了。 姜言意:!!!药丸! 谁能告诉她,这位大将军为什么要生吃配料的大蒜? 靠近女主才有味觉的男主 VS 做得一手好菜美炸天女主
  • 作者:团子来袭
    预收文《二嫁》求收,戳进作者专栏可见~一朝穿成太子妃,秦筝没拿到宫斗剧本,也没来得及体验一把太子妃的骄奢生活。因为,亡国了。宦官手捧三尺白绫道:娘娘,城破了,您体面些去吧。秦筝:……这是什么开局?为了不被逼着自绝,秦筝只好到她那半死不活的太子夫婿榻前,装深情哭一哭拖延时间。*****大楚开国皇帝楚承稷,一生骁勇善战,北征戎狄,南驱巫夷,开创了宣楚盛世。他一生都在征战,无妻无妾,以至于英年早逝后,只能从宗族旁支选出个小子继位。他在自己开创的盛世长辞,再一睁眼,竟到了灭国之时!他重生到了当朝太子——自己曾了不知多少代的侄子身上。得知自己当年开辟的疆土直接被霍霍没了,开国皇帝陛下当场给气笑了。这群后辈究竟是有多废物?昔年他能一手创下这个屹立数百年的大国,而今也能重建!至于这个倾国倾城、在他榻前哭得梨花带雨的太子妃,开国皇帝陛下十分不屑:女人只会影响他复国的速度!后来,开国皇帝陛下夜夜在椒房殿外拍门:阿筝,朕可以回房睡了吗?*****秦筝也没想到,自己当初那装腔作势的一哭,竟把离嗝屁不远的太子给哭活了!虽然她这太子夫君醒来后似乎脑子不太好,把他爹、他爷爷、他曾爷爷、曾曾爷爷骂得跟孙子似的(-ω-;)楚承稷:他们本来就是朕曾了不知多少辈的孙侄。1.1V1,甜文【高亮】男主前世是英年早逝,死的时候才二十八岁,别嫌他老!完结文可宰~《穿成反派的炮灰前妻[穿书]》【工科女为活命努力抱反派大腿的日子】《皇后只想混吃等死》【土木工程狗一心咸鱼却又每天被迫搬砖的日子】《妖皇他又凶又娇》【妖皇他又双叒炸毛了】完结美食文《被流放边关后,我开起了火锅店》可宰~文案:老火锅继承人姜言意一睁眼,发现自己穿成了古早言情里的恶毒女配。还因陷害女主,被流放到了边关军营,成了个供军中将士取乐的玩物。她摸了摸额角原主撞墙后留下的疤,默默拿起锅勺,作为一个小炮灰,她觉得自己没必要跟着主角们一起走剧情了。*西州大营的将士们都说,新来的小厨娘厨艺一绝。她做的索饼,干吃是饼,加开水一泡则是一碗美味汤面,实乃行军打仗必备品!姜言意:不是,这是方便面。她泡的茶,倒出来气泡直冒,入口回甘,隐隐还有烈酒烧喉之感!姜言意:不是,这是可乐!她做的汤锅,汤底飘红,天上飞的、水里游的、地上走到全都能扔进去涮,味道堪称人间一绝!姜言意:……这真的只是后世很普通的火锅。曾经悔婚的未婚夫想要浪子回头,传言中冷酷暴戾的辽南王一掷长戟:滚远点,这是本王媳妇儿!*辽南王封朔凶名在外,在军中被称为活阎王,人人避之不及。他有个秘密,他失去了味觉,吃任何山珍海味都是味同嚼蜡,有一天他突然发现,靠近军营里那个小厨娘,他味觉就能恢复一点。为了吃上有味道的饭菜,他每次用饭都传小厨娘布菜。一次小厨娘做了糖蒜,封朔尝了觉得味道不错。第二天在一道凉拌菜里,他准确无误夹了一颗大蒜生吃——当场脸就绿了。面对小厨娘探寻的目光,他若无其事吞了下去,然后狂喝十杯水。姜言意(一脸懵逼):???为什么王爷要生吃配料的大蒜?【小剧场】成亲一年多了,但姜言意一直觉得封朔在她面前是个特别要强的人,他不管生病还是受伤,喝个药都得偷偷摸摸避开自己,仿佛生怕她担心。封朔:喝药时有味觉太过痛苦,躲远点喝才尝不到药味。
  • 作者:团子来袭
    本文随缘更(早期作品,写得很放飞自我,有很多不足,慎入!慎入!!慎入!!!)更新得很慢,但是会好好写完,退订阅的宝子在评论区扣个1,我会退还。燕珂有个跺跺脚就能让皇朝抖上三抖的藩王爹,还有个穿书而来的工科学霸娘。她从出生那天起,就注定了是西北一霸王。绿茶招她,骨灰都给你扬了!白莲惹她,家族都能给你灭喽!渣男?渣男们缩墙角瑟瑟发抖:惹不起惹不起!她唯独在一人身上吃过苦头,那人是她的白月光小师叔,一朵冷心冷情的高岭之花。燕珂曾给他表明心意。但朝莲只折了柳条在燕珂手心重重打了三下,冷斥:燕珂,你可知我是你师叔?后来,燕珂终于断了对朝莲的所有心思,十里红妆出嫁。朝莲却带兵半路截下她的花骄,从来冷心冷情的人,在那一刻猩红着眼开口:你不是说,心悦我么?她眼眸半抬,眸底尽是疏离:师叔莫要忘了自己的身份。【欢脱版文案】朝莲在拒绝燕珂后的第三天,发现自己一旦睡着就会穿到燕珂养的那只胖橘的身上。他以为会看到燕珂郁郁寡欢,然而燕珂放弃得干脆利落,身边还围着一圈小白脸,日子过得那叫一个潇洒。朝莲不明白自己心口为何会钝痛。刚开始,为了不穿到橘猫身上,他天天熬夜不睡觉。一打瞌睡就吩咐伺候的下人:上茶,上浓茶!后来……朝莲:快些把安神汤端上来!他要快点穿到猫身上去盯着那些时刻献殷勤的小白脸!***燕珂近日发现她养的胖橘有些反常,郁郁寡欢,连最爱的小鱼干也不吃。她还发现了一桩怪事,小侯爷送来的三封信,都莫名其妙被丢在火盆里烧了,可府中下人谁也没动过她的信件。直到这日午后,她亲眼看见小胖橘端坐在火盆边,低眼看着里面正在燃烧的信件,爪子还被燎焦了一撮毛……#一只胖橘的追妻火葬场##变成胖橘后,每天都在努力减肥追妻##媳妇儿今天理我了吗#武力值爆表颜值爆表 郡主 VS 假高贵冷艳真黑莲花 国师PS:1.朝代架空,架空,架空!2.双C3.曾用名《女帝》《太子妃她自己称帝了》完结文可宰~《穿成反派的炮灰前妻[穿书]》#抱上了反派的大腿#《皇后只想混吃等死》#娘娘,该起床搬砖了!#预收文《穿成亡国太子妃》求收:文案:一朝穿成太子妃,秦筝没拿到宫斗剧本,也没来得及体验一把太子妃的骄奢生活。因为,亡国了。宦官手捧三尺白绫道:娘娘,城破了,您体面些去吧。秦筝:……这是什么开局?为了不被逼着自绝,秦筝只好到她那半死不活的太子夫婿榻前,装深情哭一哭拖延时间。*****大楚开国皇帝楚承稷,一生骁勇善战,北征戎狄,南驱巫夷,开创了宣楚盛世。他一生都在征战,无妻无妾,以至于英年早逝后,只能从宗族旁支选出个小子继位。他在自己开创的盛世长辞,再一睁眼,竟到了灭国之时!他重生到了当朝太子——自己曾了不知多少代的侄子身上。得知自己当年开辟的疆土直接被霍霍没了,开国皇帝陛下当场给气笑了。这群后辈究竟是有多废物?昔年他能一手创下这个屹立数百年的大国,而今也能重建!至于这个倾国倾城、在他榻前哭得梨花带雨的太子妃,开国皇帝陛下十分不屑:女人只会影响他复国的速度!后来,开国皇帝陛下夜夜在椒房殿外拍门:阿筝,朕可以回房睡了吗?*****秦筝也没想到,自己当初那装腔作势的一哭,竟把离嗝屁不远的太子给哭活了!虽然她这太子夫君醒来后似乎脑子不太好,把他爹、他爷爷、他曾爷爷、曾曾爷爷骂得跟孙子似的(--;)楚承稷:他们本来就是朕曾了不知多少辈的孙侄。1.1V1,甜文
  • 作者:团子来袭
    【本文12.7(本周四)v,谢谢支持嗷~】洛都第一贵女温瑜,雪肤花颜,貌若菡萏。一朝山河崩塌,温氏倾覆,她这个名动天下的大梁第一美人,便成了各路豪雄争抢的玩物。她千里奔袭,只为和未婚夫完成婚约,借兵复仇。不料中途落难,被迫同一地痞为伍。地痞叫萧厉,生父不详,母为青楼女子,传闻他八岁就杀人蹲大狱,十五岁成了赌坊打手,收债要账,恶名远扬。温瑜厌他粗鄙市侩,他烦温瑜自恃清高。两人话不投机半句多。但后来,他被打断了骨头,也要背起温瑜在雨夜中出逃,舍命护她六百里去南陈。又在大婚前夕,冒雨夜闯她闺房,艰涩开口:温瑜,不嫁你的陈王了,嫁我行不行?梁国,我替你复。你温氏一族的仇,我替你报。温瑜身着嫁衣坐于梳妆镜前,回首看他,眸色平静又残忍:我要兵,要权,你有么?-后来,北魏异军突起,横扫中原。挥师南下时,陈王献降,温瑜亦被当做礼物献与魏君。那日朔风飘雪,陈王宫外北魏铁骑旌旗蔽天,已是魏君的男人驱马缓步踏进阙门,在跪地发抖的陈王面前用沾血的剑尖挑起温瑜下颚,冷冷问:温瑜,你嫁了个什么东西?-世人皆言魏君恨惨了当年在他微末之际弃他而去的温氏女,暗自猜测温瑜此番落到他手上,必是受不尽的磋磨。温瑜确实受尽了他磋磨。是夜,明烛高燃。温瑜被困在那把龙椅上,颈间的金链映着憧憧烛光。给她戴上锁链的人捏着她下颚同她额头相抵,眼底翻滚着猩色,恍若一头走入绝境的困兽:我如今有兵,有权了,嫁我么?【小剧场】魏君萧厉虽出身草莽,但自成名以来,从无败绩。一朝马前失蹄,险些命丧渡野,被一旧梁军队所救。他颈间被人扣上厚重黑铁锁链,拖去中军帐内。中军帐的主人芙蓉貌,清月眸,冷眼看着他被亲卫押着跪下,淡声道:魏侯如今知了?我要的,是自己的兵,自己的权。野心家大美人 VS 狼狗变疯狗的泥腿子1v1,双c,he推荐我姐妹超好看的仙侠文《被无情道小师弟倒追了》by风歌且行自幼被家人所弃的宋小河是仙盟里最不起眼的废材弟子,天赋平平,光是忙着完成仙门每月的考核都非常吃力。但是她却偷偷喜欢天赋卓绝,年幼时便受万众瞩目,被誉为仙盟第一奇才的小师弟。喜欢了十年。后来沈溪山外出任务,葬身火海,宋小河哭了好几日,没完成考核被罚去了外门。然后背上包袱,抱了把木剑,独自下了山,说要去救小师弟。所有人都认为这是宋小河有去无回的必死之旅,嘲笑她自不量力。那时还没人知道,这个看起来笨笨的少女,会在那一场死劫之后横空出世。从此宋小河这个名字,于仙门百家中震响。【小剧场】:沈溪山死讯传回仙盟后,宋小河因为伤心过度没过考核,被罚去外门扫地。打扫时她想起小师弟,又失声痛哭,吵醒了睡在树上的少年,一根树枝砸在她的脑门上:吵死了。宋小河气恼:你是谁,胆敢打我!少年从树上跳下来,报上自己的大名:沈溪山。宋小河:胡说八道,这是我小师弟的名。少年纳闷:我怎么不记得有个哭起来跟猪叫似的师姐?【一开始,沈溪山很看不上这个看起来很蠢笨,连月考核都不及格的聒噪少女,总是嫌她吵闹。后来,宋小河跟别人下山,沈溪山违背师命,追了七天,才站在宋小河的面前,咬牙切齿:宋小河,你又要去哪?】阅读提示:1.欢迎友好讨论,但评论区即使意见不合,读者之间也不要人参公鸡,大家都是消费者,看小说是为了娱乐消遣,每个读者都会有自己的阅读偏好,请不要在娱乐消遣的偏好上分高低,上价值观。愿大家和谐讨论,阅读愉快2.不喜欢剧透,请不要臆想作者没写过的剧情,自我脑补未来剧情走向排雷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郁华
    狂妄骄傲很没文化攻X温柔古板超有文化受 有人说但凡朋友合伙开公司,总免不了四同之路,同舟共济、同床异梦、同室操戈、同归于尽。你们现在是哪个阶段? 我们不是朋友。我们是此前同床共枕,日后同棺而卧的爱人。 商战即情战,相爱即相杀 失忆之后,重塑之前 你还爱着我吗? ps: 【共同创业的人都逃不过四同结局:同舟共济同床异梦同室操戈同归于尽】这句话出自于《明朝那些事儿》,后来在网络上广为流传。 参考文献: [1]张连起.VIE结构拆除的中概股回归之路[J].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04):107-110. [2]刘纪鹏,林蔚然.VIE模式双重道德风险及监管建议[J].证券市场导报,2015(10):4-12. [3]EugeneE.FIBUCH,JohnQ.WANG.MAPK/ERK的抑制作用:丙泊酚导致失忆的一个可能的转录依赖性机制(英文)[J].NeuroscienceBulletin,2007(02 【我非常讨厌排雷。你的雷点不是我的雷点。我的故事都是我想写故事】
  • 作者:玥玥欲试
    蓁蓁是靖国公的掌上明珠,从小就是个晶莹剔透的小美人儿,更是素有京城绝色的美誉,原是在蜜罐中长大的她有着无尽的宠爱,但却被改-朝-换-代狠狠地坑了一把。 皇上昏庸无道,被某人篡位。新帝登基,往昔对前朝兢兢业业的靖国公家被第一个开刀。靖国公于他乡一病不起,家门雪上加霜。 然这还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那篡位的新帝不是别人,竟是她家当年的一个家奴,而蓁蓁可是没少欺负过那位家奴。 ...... 世人皆知嬴煜狠辣无情,性子又野,更知他上位的最大阻碍者便是靖国公。 于是便有人为了取悦他,把夙昔没少跟他作对的国公爷心尖儿尖儿的女儿小蓁蓁献给了他 一时间,往昔京城贵女圈的好友都在等着看这位昔日小公主的笑话。 然她们等着等着....... 一日,有人来报,皇上,靖国公的病好了,不日便会回京,这个老家伙顽固,要杀一儆百么? 男人怀中的香软小人儿听闻一个激灵,瞬时泪眼汪汪地抓住他的衣服,把人抱的更紧了。 嬴煜垂眸眯了她一眼,笑了笑,爹是拘泥了些,不过女儿倒是蛮招人疼的。算了,先官复原职哄哄再说...... 小剧场: 嬴煜最近有些苦恼,常常半夜难眠,一个问题百思不得其解:那小狐狸精的谎言不断,她说她六岁就开始喜欢我,可我明明记得她六岁那年差点没叫人把我的手指掰断了,我是该相信她,相信她,还是相信她呢? #身娇体软小兔叽VS装x打脸大野狼# 文案二 以前老爹权势滔天,蓁蓁肆意妄为惯了。后来家族失势,她从一个跋扈的小妖精,变成了一个卑微的小可怜儿,一度蓁蓁以为自己这辈子毁了,非但再也不能任性,再也不能无法无天,就连命都随时可能丢掉。 但她万万没想到,自己不仅活的好好的,还成了皇后,更是被某人宠成了能骑在他头上的小祖宗。 排雷: 1.双C,HE 2.全架空,勿考据 3.男女主差六岁。女主千金大小姐,娇气+软萌+心机,无敌美。 4.男主后来特别喜欢女主 5.女主小时欺负男主的事儿只是她以为很严重,她以为的欺负,其实她很小很小,欺负人打一下也不疼的那种,所以求别杠这事。 5.感情流为主,剧情流为辅 6.一切剧情为了苏-爽-甜
  • 作者:君乐乐
    经常出门的诺米奥特曼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踪迹在不知不觉间就已经遍布各个宇宙,至于你要问她为什么这么活跃?诺米奥特曼表示:不过是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罢了。疯狂结识新朋友的目的是什么?没有啊,他们都是我在追寻黑暗的路上遇见的宝藏哦。看见宝藏就要捡起来,这件事很正常对吧。作为诺亚的女儿,一定拥有很强大的力量吧。诺米奥特曼表示:虽然我的父亲大人确实是传说中的奥特曼,但我真的没有父亲那么强大的力量,我只是一个辅助哒!=????(???????)
  • 作者:纳兰真
    月伦看到桌上那只白色信封,完全陌生的笔迹刻划着她的名字,带着疑惑拆开信封,竟是二张得整整齐齐的冥纸!是谁开起这种恶劣玩笑?月伦记忆中已掩埋的恐惧在心底扰动──四年前,她的恋情充满暴力与伤害,她以出走留学来忘却伤痛,她以为自己已摆脱过往,而今,又是谁,让黑暗中的黑影带着刀光向她逼近?又是谁,能为她带来黎明的曙光?
  • 作者:简单艾
    暗恋他十年,嫁给他五年,没有人会相信她还是个「女孩」吧? 虽然自己已是个世界级的服装设计师,然而, 在他面前,她却是个索爱不得的挂名妻子, 必须接受他另有所爱的事实。 但因为实在爱他,她给了自己999次机会, 等他爱上她每为他设计一套衣服,就代表她对他告白一次, 说一次「我爱你」。 999藏心,藏著她爱他的心。 他什麼开始注意起她、关心起她了? 那样的吻是偶发的情欲, 还是代表了他已喜欢上她、接受了她是他妻子的身分? 享受著这样甜蜜接触之馀,她还是不免要怀疑。 而事实的真相是 看来,该是埋葬真心的时候了
  • 作者:柳忆之
    防盗比例70%防盗比例70%【兵荒马乱下的罗曼蒂克】十五六岁那一年,我提着一篮子栀子花走去码头卖,一个白衫少年站在我面前,我抬头撞进他的眼,他笑着用一盒玫瑰香膏换了我的栀子花,我记得那一天的云异常柔软。都说民国情爱十有九悲,我也曾深以为然。后来才发觉,那看似寻常的一天,其实成全了一场兵荒马乱下的罗曼蒂克。民国贵公子VS卖花女郎(he/勿考据)(文案为女主回忆向,正文非第一人称)防盗比例70%
  • 作者:翡翠白菜狗
    感谢点收藏的小宝们~一句话简介:我爱着的你是每一个世界的集合。文案:【菜且抠脚的钝感力超强攻略者×偏执阴冷的白切黑攻略对象】温禾真的很想穿越过去攻略世间第一臭名昭著的反派大魔头,拯救天下苍生。嗯,真的。但是谁能告诉她,为什么神器也这么垃圾!穿越也是随机的吗!第一次攻略就被投放到魔域,历经千辛万苦后,温禾总算苟到完全体大魔头面前。然而对她的蓄意接近,魔头抬手就要恁死她。温禾本人:哈哈,不必劳烦,我自己来! 重开,重开!第二次攻略,温禾跨越百年。少年魔头眼皮上的红痣在月色下格外动人,被她抵在墙角时,滚动喉结时的反应也是青涩可爱。她一下子心里有底了。这么年轻,这么纯情,强取豪夺下猛药,还能不到手?然而人是到手了,心却没到。温禾望着天空,太阳好刺眼,好想流眼泪。你个XX魔头心里有白月光就算了!干嘛还要把她当替身啊!!!第三次温禾运气爆棚,直接穿梭到魔头还没遇见白月光的时候。彼时,她是魔头的病弱表妹。她对年少经历坎坷心灵破碎的魔头嘘寒问暖,关怀备至,让他身边再也容纳不下其他人。可叹温禾缠绵病榻,临死之际也未能听到他的表白。失败三次,温禾认为魔头此人就是个薄情寡义的无心之人。谁能攻略成功?谁能?第四次她不抱希望地扭转时间,回到了魔头尚且为仙门首席师兄之际。眼前青年褪去少年的稚嫩,变得清冷禁欲、光风霁月。温禾作为宗门的软萌小师妹,备受魔头大师兄的照顾,照顾着照顾着……魔头大师兄把她马甲全扒完了?看着魔头师兄诚挚认真地同她表白,温禾突然不知所措。可攻略任务哪有半途而废的,她还是按照原计划一剑捅进魔头的心口。然后一脚把他踹回老家。望着魔头跌落悬崖时不可置信的眼神,温禾拍了拍手上的灰,负手而去,深藏功与名。温禾:你杀我一次,我杀你一次,很公平。温禾被魔头抓走了。金丝囚笼,轻纱曼舞,魔域最深处的寝殿之中。男人一身冷意,指尖有意无意地划开衣领,慢条斯理地解开衣袍,朝着她步步紧逼。然后,把自己剥了个精光,一同剥落的还有层层伪装,露出偏执疯狂的本相。表妹、师妹、还是……爱妻?手指摩挲她的下颌,男人轻笑,眼尾绯红,直勾勾地引诱她。这次,想跟我玩什么扮演?没关系,你是谁都没关系。只要……你是我的。※男主视角宋默知道,她要诛杀一个灭世的魔头。直到——他被心爱之人一剑穿心,跌落悬崖碎成肉渣,才恍然发觉:她要杀的人,原来是自己。后来,当整个修真界都在瑟瑟发抖,生怕这位碎成渣又拼回来的疯批魔头血洗天下时他却只是抚着心口的伤疤,轻笑:她刺我的剑没淬毒……她砍我的时候避开了要害……她看我摔下去时眼睛红了……四舍五入,这就是爱情啊!!!温禾(尬笑):其实是因为忘记放毒药了,你信吗?而且山顶风好大沙子好多,眼睛疼得流眼泪,才没捅对位置,哈哈哈哈……回溯的时间线:以男主的人生来看第一次完全体大魔头——第二次18岁鳏夫期——第三次16岁纯情期——第四次22岁修士期——然后就是黑化啦!——————————【新文速递·预收款】有兴趣的小宝可以去专栏看看~《傲娇师弟永不当狗》不学无术财迷师姐×傲娇毒舌卷王师弟慕奚是被全宗门耻笑的废柴大师姐。当同门引天地浩然正气修习剑术时,她在后山锄草挖土播种一条龙。当师弟师妹们下山历练斩妖除魔时,她蹲在一旁趁乱把树妖身上长了千年的蘑菇挖了。就连新来的小师弟入门半年,修为也超过了她。慕奚不慌:天才地宝,都是金银财宝。与她成对照组的便是那位天赋卓然,年纪轻轻便成剑道魁首的天才师弟晏子褚。慕奚与晏子褚最大的交集,大概就是在大家夸赞他天纵奇才剑道无双的时候,单独把她拎出来充当反面教材。但是没关系,她爱当一个朴实(爱财)的农民。在慕奚眼里,晏子褚傲慢张扬,挑剔洁癖,除了一张雌雄莫辨的美人面,一无是处。最重要的是,这位师弟不知哪根筋搭错了。每每放课后,必要绕远路从她试验田上经过,仰头冷哼。这样的行径,整整坚持了三年。直到后来,她才知道——原来师弟不是在找茬。他是在,孔雀开屏。求偶。
  • 作者:新丰
    我穿越了,我很慌,我想回家。异兽末世的可怕之处不仅仅是异兽,还有存活的幸存者。【击杀一级异兽】【进化点+1】嗯,这貌似有点意思。随意挥砍一刀。【技能】:基础刀术(0/100)继续挥砍一刀,熟练度+1。林凡狂喜,这哪里是异兽末世,简直就是乐园,身为穿越者的一员,必须将地球荣光传播到每一个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