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祸女佣三十六计

闯祸女佣三十六计

作者:萧宣 状态:完本 日期:09-02

为了帮助家计,多赚点钱,她决定去应征有钱人家的女佣!但是不晓得为什么这么倒楣,面试了那么多家,就是没有一家要用她!眼看只剩这最后一家了,她该不会又被扫地出门吧——喔耶!这上官家的少爷真是好心,一下就答应录取她,她不仅可以赚到很多钱,还能吃好住好睡好,过著幸福的日子……糟糕糟糕!原来这个少爷是假好心,他真正的面目是很凶狠无情的!呜……少爷竟然还邀她一起出海?这下可好,她的小命会不会不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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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看这生活,有时操蛋有时赢。 我愿这爱情,没有暴雪只有晴。
  • 作者:埃莱娜·费兰特
    我的整个生命,只是一场为了提升社会地位的低俗斗争。全球畅销近千万册被翻译成40多种语言《我的天才女友》《新名字的故事》《离开的,留下的》——那不勒斯四部曲NO.4令人欲罢不能的大结局穷尽友谊对一个人最极致的塑造《失踪的孩子》是那不勒斯四部曲的第四部,小说聚焦了莉拉和埃莱娜(我)的壮年和晚年,为她们持续了五十多年的友谊划上了一个令人心碎的句号。我为了爱情和写作,离开丈夫带着两个女儿回到了那不勒斯,不可避免地与莉拉,还有我曾想要逃离的城区再度变得亲密。我和莉拉甚至在同一年怀孕、生子,并经历了恐怖残暴的那不勒斯大地震,一切都分崩离析,一切又将被重建。我在不自觉中卷入莉拉秘密的企图——她希望利用我的名声和写作技巧来对抗城区陈腐而猖獗的恶势力。但在经历了生命最恐怖的打击之后,莉拉选择以一种怪异夸张的方式在城区彻底将自己流放。而我也将以惊人的韧性和诚实面对写作、爱情、家庭的失败。在经历了多年的自我怀疑之后,我决定忤逆(罔顾?)莉拉的告诫,将我和她一生的友谊写成一本小说,却招来了最深的背叛……
  • 作者:百酒狂宴
    女主已死遁,现在和男二培养感情去了。男主火葬场在女主回宫后开启,想看现在就火葬场的不用等了。皇宫的内容会穿插写一些,但在女主回去前不是重点,不会着重写。不会改大纲,作者有自己的写文思路,不用天天留言了。-封后那日,秦淮瑾告诉孟霜晚:你是朕唯一的妻,后宫交给你,朕放心。因为这话,孟霜晚十年来恪尽职守,替他管理后宫,抚育皇子公主。身为皇后,她向来循规蹈矩,秦瑾淮敬她重她,在任何人面前都表现得爱重她。孟霜晚以为她和对方会是一世的夫妻,生同衾死同穴。可又一年采选,后宫添了位才人,她才知道,原来清冷矜贵的陛下,也有热情如火的一面。他亲自替敏才人穿衣,和对方同榻而眠。他记得敏才人爱吃什么,包容对方所有的小性子。短短半年,便为对方破了所有规矩。因为敏才人,孟霜晚第一次被秦淮瑾责备。第一次被怀疑。第一次……贵为皇后之尊,被逼得要向嫔妃低头。孟霜晚一直在自我欺骗,她心中始终记着,秦淮瑾说自己是他唯一的妻。直到那年秋狝,她亲耳听见,那位新晋的昭仪软着语调唤秦淮瑾夫君时,她才意识到自己的可笑。原来她珍之重之的称谓,在秦淮瑾心中,不过是用来博美人一笑的玩意。她终于死心。*冬至那夜,陛下宿在敏昭仪殿中。当听得长安殿大火,皇后没能救出后,素来沉稳的陛下成了疯子。他形容癫狂,赤红双目在长安殿前嘶吼着孟霜晚的名字。回应他的,唯有被熊熊烈火吞噬的殿宇,和凛冽呼啸的寒风。*元正夜宴,宗亲携亲眷入宫参宴。长街之上,秦淮瑾偶遇一外命妇,朦胧宫灯之下,对方转身,莹润精致的面容惊掉了内侍手中的宫灯。秦淮瑾更是瞳仁骤缩。梓童……他的声音带了丝轻颤。然而对方却平静着声音,福身见礼:陛下大安,妾乃魏王妻室,随王爷入宫参宴。看着对方眼中的陌生,秦淮瑾不敢置信地往后踉跄了一步。他的皇后,成了王妃,不认得他了。*秦淮晔原以为自己一生不会动心。直到那年那初春,他在封地遇见个女子,那女子虽和皇嫂生得极像,性情却大为不同。后来他想着,像就像罢,皇嫂已薨,不过巧合罢了。于是上奏请封王妃。再后来,那女子想起自己的名姓。当听得孟霜晚三字时,秦淮晔霎时如遭雷击。那一夜,他在凛冽的寒风中独坐至天明。次日一早,他推门入房。你的名姓同先皇后一样,日后莫要轻易向旁人提及。将眼眸澄澈的女子拥入怀,秦淮晔声音缱绻,眼底却隐隐有猩红显露。先皇后已逝,从今往后这世上就只有他的魏王妃。谁都……抢不走。阅读指南:泼天狗血火葬场文学,女f男c。女主失忆,男二上位,男主扬灰。男二原本风光霁月,之后为爱疯批,睁眼说瞎话小能手。后期大量修罗场剧情,受不了的谨慎入坑!-酒酒隔壁完结文:皇姐为妻/她是毒/病娇总是对我求而不得/陛下他又在黑化/徒弟人菜瘾还大/全后宫没一个能打/让那个沙雕男主去祭天
  • 作者:老舍
    一九六○年是义和团起义的六十周年,我以《义和团》即《神拳》为题,写了一出四幕的话剧。从很久以前,我就想写一本叙述义和团的小说,并且不断向老人们打听当年的见闻,我简略地记了下来。在变乱中,这些笔记可都丢失了。即使没有丢失也不够支持写一本长篇小说的,因为东鳞西爪,既乏系统,又不无偏见。后来,目睹当时光景的老人越来越少了,我也就停止打听。写那本小说的愿望遂未实现。一九六○年,因为是义和团起义六十周年,我看到了一些有关的史料与传说,和一些用新的眼光评论义和团起义的文章。这又鼓动了我,想写点什么。我就写了这本话剧。剧本好坏,我不敢说;我只想在这里谈谈为什么这样关心义和团。义和团起义的那一年,我还不满两岁,当然无从记得当时的风狂火烈,杀声震天的声势与光景。可是,自从我开始记事,直到老母病逝,我听过多少多少次她的关于八国联军罪行的含泪追述。对于集合到北京来的各路团民的形象,她述说的不多,因为她,正象当日的一般妇女那样,是不敢轻易走出街门的。她可是深恨,因而也就牢牢记住当年洋兵的罪行——他们找上门来行凶打抢。母亲的述说,深深印在我的心中,难以磨灭。在我的童年时期,我几乎不需要听什么吞吃孩子的恶魔等等故事。母亲口中的那些洋兵是比童话中巨口獠牙的恶魔更为凶暴的。况且,童话只是童话,母亲讲的是千真万确的事实,是直接与我们一家人有关的事实。我不记得父亲的音容,他是在那一年与联军巷战时阵亡的。他是每月关三两饷银的护军,任务是保卫皇城。联军攻入了地安门,父亲死在北长街的一家粮店里。那时候,母亲与姐姐既不敢出门,哥哥刚九岁,我又大部分时间睡在炕上,我们实在无从得到父亲的消息——多少团民、士兵,与无辜的人民就那么失了踪!多亏舅父家的二哥前来报信。二哥也是旗兵,在皇城内当差。败下阵来,他路过那家粮店,进去找点水喝。那正是热天。店中职工都早已逃走,只有我的父亲躺在那里,全身烧肿,已不能说话。他把一双因脚肿而脱下来的布袜子交给了二哥,一语未发。父亲到什么时候才受尽苦痛而身亡,没人晓得。父亲的武器是老式的抬枪,随放随装火药。几杆抬枪列在一处,不少的火药就撒落在地上。洋兵的子弹把火药打燃,而父亲身上又带有火药,于是……在那大混乱中,二哥自顾不暇,没法儿把半死的姑父背负回来。找车没车,找人没人,连皇上和太后不是都跑了吗?进了门,二哥放声大哭,把那双袜子交给了我的母亲。许多年后,二哥每提起此事就难过,自谴。可是我们全家都没有责难过他一句。我们恨八国联军!母亲当时的苦痛与困难,不难想象。城里到处火光烛天,枪炮齐响,有钱的人纷纷逃难,穷苦的人民水断粮绝。父亲是一家之主。他活着,我们全家有点老米吃;他死去,我们须自谋生计。母亲要强,没有因为悲伤而听天由命。她日夜操作,得些微薄的报酬,使儿女们免于死亡。在精神状态上,我是个抑郁寡欢的孩子,因为我刚一懂得点事便知道了愁吃愁喝。这点痛苦并不是什么突出的例子。那年月,有多少儿童被卖出去或因饥寒而夭折了啊!是呀,现在每逢我路遇幼儿园的孩子们,一个拉着一个,说着笑着唱着,象清早睡醒的小鸟那么活泼,我总要站住,细细地端详他们,数一数他们梳着几种小辫儿,穿着几种花样的鞋袜。我是那么欢喜,总想把他们都领到我的家去,陪他们痛快地玩耍半天!是的,由孩子们健康的小苹果脸上,我看到民族独立自由的真凭实据!联军攻入北京。他们究竟杀了多少人,劫走多少财宝,没法统计。这是一笔永远算不清的债!以言杀戮,确是鸡犬不留。北京家家户户的鸡都被洋兵捉走。敢出声的狗,立被刺死——我家的大黄狗就死于刺刀之下。偷鸡杀狗表现了占领者的勇敢与威风。以言劫夺,占领者的确文明。他们不象绿林好汉那么粗野,劫获财宝,呼啸而去。不!他们都有高度的盗窃技巧。他们耐心地、细致地挨家挨户去搜索,剔刮,象姑娘篦发那么从容,细腻。我们住的小胡同,连轿车也进不来,一向不见经传。那里的住户都是赤贫的劳动人民,最贵重的东西不过是张大妈的结婚戒指(也许是白铜的),或李二嫂的一根银头簪。可是,洋兵以老鼠般的聪明找到这条小胡同,三五成群,一天不知来几批。我们的门户须终日敞开,妇女们把剪子蒙在怀里,默默地坐在墙根,等待着文明强盗——刽子手兼明火、小偷。他们来到,先去搜鸡,而后到屋中翻箱倒柜,从容不迫地,无孔不入地把稍有价值的东西都拿走。第一批若有所遗漏,自有第二批、第三批前来加意精选。我们的炕上有两只年深日久的破木箱。我正睡在箱子附近。文明强盗又来了。我们的黄狗已被前一批强盗刺死,血还未干。他们把箱底儿朝上,倒出所有的破东西。强盗走后,母亲进来,我还被箱子扣着。我一定是睡得很熟。要不然,他们找不到好东西,而听到孩子的啼声,十之八九也会给我一刺刀。一个中国人的性命,在那时节,算得了什么呢!况且,我又是那么瘦小、不体面的一个孩子呢!上述的那些不过是那一次大屠杀,大劫洗,大耻辱中的一些小节目而已。假若当时我已经能够记事儿,我必会把联军的罪行写得更具体、更伟大、更文明。当然,我也必会更理解与喜爱义和团——不管他们有多少缺点,他们的爱国、反帝的热情与胆量是极其可敬的!可是,我所看到的有关义和团的记载(都是当时知识分子的手笔),十之八九是责难团民的。对于联军的烧杀抢掠,记载的反倒较少。是去年发表的民间的义和团传说,不是那些文人的记述,鼓舞了我,决定去写那个剧本。由那些传说中,我取得团民的真正形象。不管剧本写的好坏,我总算吐了一口气,积压了几十年的那口气!在我写剧本的时候,我是多么兴奋哪!想一想老母告诉我的那些惨事,再看一看眼前的光彩的三面大红旗,谁能说我们不是走出了地狱,看见了天堂了呢!可是,今天的美国强盗依然是强盗,而且抢掠劫杀的技术有所翻新!不仅自号文明,还会口中念念有词,说和平,讲自由;和平地、自由地杀人劫宝,图财害命!这种新手法十分毒辣,比旧手法要厉害得多!谁不警惕,必上大当,吃大亏,悔之晚矣!一九六一年
  • 作者:啃苹果的猫
    张小月穿到了一本书里,她亲妈不要她,后爸有2个儿子,还收养了一个男孩,一个女孩,又多收留了一个她。 这是一本青梅竹马的甜宠文,后爸的两个儿子,收养的女孩,从小一起长大青梅竹马。 而她,则是那个突然间出现,又嫉妒又憎恨,专门和女主抢男人的第一女配。 张小月擦了一把额头的汗,我书读的少,GET不到男主魅力何在? 书读的少的张小月,觉得这里科技落后没网络没电脑,一时无聊指点了女主心头的明月光学电脑编程,结果徒弟技术太好成为了科技大佬。 徒弟:出来,就算藏到天涯海角,我也要找到你! 小月:那个,徒弟啊,为师忙着呢,给你介绍一下,这是你二师弟,这是你三师弟,还有 科技进步,创新发展,一不小心,我成了大佬们的师傅。╮(-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