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与她的千年后

他与她的千年后

作者:且把时光换酒钱 状态:完本 日期:09-02

那年王乾刚过12岁,道士老爹从自己脖子上掏出一块石头挂件套在他脖子上,还逼着他刺了中指,往石头上滴了三滴心头血。这是守信石,以后它就是你的了,以后你要守着它,它也会守着你的。一块石头也有名字?他好奇的摸摸。也许你这辈子里会有一天,有人拿着信物来找这块石头的主人,那个人会对你提出一个要求,不管这要求有多古怪有多难。你都要答应他。要是他让我吃屎呢?我也吃?吃!老爹瞪他。又从鼻子里哼了一声,要真是吃屎这么容易的事,倒好了.......12岁的王乾听的心里发毛,12岁的生日礼物,就送他这古怪玩意?不要行不行?傻孩子,这是块宝贝。曾有大德大贤在这石头上留过法,带的人逢凶化吉遇难呈祥。老爹嘿嘿地笑。而且,如果你运气好,这辈子也不会有人找上门来,然后,等你的娃12岁的时候,你就交给他吧。这么看起来,按老爹的逻辑,他王乾的运气实在属于不好,不但债主上门,还裹携着他不愿提起的旧事同来。当她出现在他面前,王乾终于明白:命运的红线平行了千年,一旦交缠,便是死结。…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米包
    根据情报指出,他的目标已脱胎换骨成洋娃娃安静美少女,那身前正像个美丽疯婆子一样殴打他的,难道是被外星人附身?没关系,人家说打是情骂是爱,她这么用力「爱」他,也不枉他为爱忍耐远离她七年,原本想用时间换取爱情的空间,静心等待她开窍,分出弟弟与情人的不同,只是事情似乎不如他预期,他太高估她的爱情智商,现在她是不把他当弟弟没错,却是当仇人……唉,她这么迟钝,还是直接说清楚讲明白好了,只是……他有不小心说出什么见不得人的渴望了吗?要不原本傻不愣登的她,怎么会性格大变的穿上薄纱,夜访他房间搜寻「爱情动作片」要观赏……
  • 作者:莎士比亚
    瞧,她像春之女神一般姗姗地来了;无限的爱娇追随着她,她的思想是人间一切美德的君王!她的面庞是一卷赞美的诗册,满载着神奇的愉快,那上面永远没有悲哀的痕迹,暴躁的愤怒也永不会做她的伴侣。神啊,你们使我成为一个男子,在爱情中颠倒,你们在我的胸头燃起炎炎的欲火,使我渴想尝一尝那仙树上的果实,否则宁愿因失败而死亡,帮助我,你们忠心的臣仆,达到这样无涯的幸福吧!
  • 作者:江南见雪
    新历178年,灵气复苏。武者横行,地位超然,秘境骤现,魔族降世。魔族肆意杀戮无辜民众,人类世界被骤然卷入无边战火之中。唐霖霖资质普通,又被人抢了能提升资质的洗髓果,没考上心仪的学校,只能回到家乡小县城开了一家小卖铺。结果某一天情况突变,她竟然穿梭到了修界?这里灵气浓郁无比,修炼一天顶蓝星十天!这里灵药漫山遍野,吃一口修为直接三连跳!这边烂大街的功法,比蓝星人苦苦钻研的修炼之法强上好多倍!就连这边的空气、雨水、泥土,都是蕴含着浓郁灵力的宝贝!唐霖霖两眼放光,撸起袖子:这不得干它一票大的?先把自己的资质拉满!然后挖挖挖,买买买,把重要资源通通带回去!……魔族肆虐,蓝星人类无法匹敌,覆灭似乎已成定局。前所未有的严峻形势下,突然有人声称——从一家网店买到了能修炼的高级功法?还有神兵利器?灵丹妙药?整个人族都惊了。卧槽,这是哪路神仙开的网店?神仙你好,神仙救命!后来他们发现,网店的真正主人是一个强无敌的少女,杀起魔族利落得像砍瓜切菜,而她竟然没能考上武科大学?各组织捂住心口:现在邀请您加入还来得及吗?通知书您看是镶金还是嵌银更合适?……再后来,魔族对蓝星发起总攻。魔族预言师以命占卜,得出人族希望命脉的位置。大军前袭,声势浩大——发现了一家小卖铺。魔族:???这他喵的竟然是人类希望命脉?他们试探着攻击了一下,然后——三天三夜的强攻,连小卖铺的门都没破坏。唐霖霖被吵得不耐烦,开门走出去反手一挥,刹那间地裂天崩、雷霆如潮,魔族数万大军一招之间灰飞烟灭!事后,面对手机消息的轮番轰炸,唐霖霖稳如老狗:别问,问就是天克。阅读指南:打架为主,经营为辅,女主有挂,开大无敌;背景架空,求别细究,感情戏少,男主掉线;如有不适,作者君先给您磕一个orz预收《最强机甲师[星际]》求收藏~谭晴风从小就知道,她不算太聪明,也没有独特的天资,她取得的成绩无一例外是时间和汗水浇灌出来的——但是没关系。她可以拼,可以卷,只要付出十倍百倍的努力,她照样可以超越世上99%的人。即便是穿越到战事频发的星际,穿成垃圾星上一个捡破烂的孤儿少女,谭晴风也依旧这样认为。大不了别人一天捡12小时垃圾,她捡20小时;别人一天翻一百米垃圾场,她翻一公里!就在她抱着只要拼不死,就往死里拼的念头,埋头冲进垃圾场时,一抹星光突然在谭晴风脑海中亮起——【嘀,您的金手指已到账】谭晴风眼睛亮了。……联邦第一军校近期转来了一批贫困生,其中绝大多数人连星网都没登过,谭晴风在众目睽睽下第一次穿上机甲,一步没迈先摔了个大马趴,全场学生齐声爆笑。哪里来的土包子,路都不会走?小脑发育不健全,畸形儿吧?卧槽她还在走呢,摔,还摔!我倒要看看,她要摔几次才哭出来?然后他们看着谭晴风摔了一百次,两百次……渐渐笑不出来了。因为次日清晨,足足摔倒一千次的谭晴风驾驶机甲,在他们面前踢出了一记漂亮的回旋。潇洒灵动,比教科书还标准。再后来,联邦军校作战系首席:谭晴风。星网第32届线上机甲大赛冠军;谭晴风。前线战区预备役潜力榜第一:谭晴风全联邦都抓狂了:她驾驶机甲为什么比吃饭喝水都灵活?她为什么能频频做出人体极限动作?!谭晴风:因为我早已千百万次地突破极限啊:)【金手指天道酬勤:通过进行规定次数的练习,可将任意行为固化为身体本能。】努力就有回报,拼命就能胜利,世界上哪有比这更美好的事?我可以摔倒一千次,但绝不会有第一千零一次。
  • 作者:无闲和有闲
    年少的悸动,终是敌不过命运。2000年的冬天,爱亦或是恨,答案只有两个,楚孟乔不知如何选择,陆修文亦不知道。
  • 作者:霜木散人
    神秘少年踏上武道仙途,探身世之谜、补真灵之血,历万险、排万难,终成正果。
  • 作者:刘索拉
    選錄了劉索拉在中國發表的第一個中篇小說《你別無選擇》及九零年新作《渾沌加哩格楞》。
  • 作者:巴尔扎克
    一部传统的小说,自然可以用传统的方法去解读。让我们着重看一看《邦斯舅舅》中的主要人物邦斯舅舅。邦斯舅舅是个旧时代的遗迹。小说一开始,便以极富象征和概括性的手法,为我们描绘了他那悲剧性的外表及这外表所兆示的悲剧性的命运。故事发生在十九世纪四十年代的巴黎,那是七月王朝统治时期,法国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正经受着激烈的动荡。贵族阶级逐渐没落,资产阶级政客、大银行家,投机商和大批食利者占据了法国的政治和经济舞台,而邦斯舅舅在这个时代的的舞台上是显得那么格格不入:他衣着的某些细微之处依旧忠实地保留着一八○六年的式样,让人回想起第一帝国时代。这个又干又瘦的老人,在缀着白色金属扣的暗绿色上衣外,又套着一件栗色的斯宾塞!……一个穿斯宾塞的人,要知道在这一八四四年,不啻于拿破仑尊驾一时复生,怪不得他一出场,巴黎街头早已麻木的无聊看客也不由得发出含义丰富的微笑,带着讥刺、嘲弄或怜悯:他身上无意中留存了某个时代的全部笑料,看起来活脱是整整一个时代的化身,就像人们说帝国式样家具一样,毫不犹豫地称他为帝国时代人物。这位帝国时代人物,原本是个颇有才华的音乐家,他的曲子还获得过罗马大奖。当初,国家把他派往罗马,本想把他造就成一个伟大的音乐家,可他却在那儿染上了古董癖,还染上了七大原罪中恐怕上帝惩罚最轻的一桩:贪馋。一方面,邦斯那颗生机盎然的心灵永不疲惫地欣赏着人类壮丽的创造,在收藏和欣赏人类的艺术创造中得到慰藉和升华;另一方面,他那张挑剔的嘴巴充满嗜欲,腐蚀了他的气节,那嗜欲潜伏在人的心中,无处不在,在那儿发号施令,要冲破人的意志和荣誉的缺口……从表面看,似乎是邦斯犯的那桩原罪——贪馋把他推向悲剧的道路,由一个具有艺术追求的音乐家沦落到一个吃白食;养成了吃好喝好的恶习,只要能够继续活个痛快,尝到所有那些时鲜的瓜果蔬菜,敞开肚子大吃(话虽俗,但却富有表现力)那些制作精细的美味佳肴,什么下贱事都能做得出来。他不仅为满足自己的贪馋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丧失了独立的人格,而且还被腐蚀了灵魂,对交际场上那些客套,那些取代了真情的虚伪表演全已习以为常,说起来恭维话来,那简直就像花几个小钱一样方便。然而,这仅仅是邦斯人生悲剧的一个方面,一个非本质的方面。他的悲剧的深刻原因,在于他的穷,在于他与他的那些富有、显赫的亲戚根本上的格格不入。一个在一八四四年还穿着斯宾塞的帝国时代人物,偏偏又生活在一群七月革命的既得利益者之中。在他身边,有法国药材界巨头博比诺,当年闹七月革命,好处尽让博比诺得了,至少与波旁王族第二分支得到好处不相上下;有不惜牺牲自己的长子,拼命向政界爬的老卡缪佐;有野心勃勃一心想当司法部长的最高法院庭长;有公证人出身,后来当上了巴黎某区区长,捞尽了好处的卡尔多。邦斯担任乐队指挥的那家戏院的经理,也同样是个典型的资产阶级暴发户。从本质上讲,邦斯是个艺术家。只有在艺术的天地里,他才拥有青春;只有与艺术交流时,他才显得那么才气横溢。在乐队的指挥台上,他的手势是那么有力;在他的那间充满人类美的创造的收藏室里,他是那么幸福。对于艺术和美的创造,他是那么一往情深。他热爱艺术,对任何手工艺品,对任何神奇的创造,无不感到一种难以满足的欲望,那是一位男士对一位美丽的恋人的爱。甚至,当他因为得不到爱而绝望,投入到连富有德行的僧侣也不可避免的罪过——贪馋的怀抱时,也是像投入到对艺术品的热爱和对音乐的崇拜之中。然而,他对艺术的热爱是与他所处的那个时代的价值取向和道德标准相悖的。对七月王朝时期那些资产阶级暴发户来说,音乐只是那些音乐家的一种糊口的手段,戏院经理戈迪萨尔看重邦斯的,不是他的才华,而是邦斯编的乐曲可以给他招徕观众,带来滚滚财源;对爱慕虚荣,耍尽一切手段要让丈夫当上议员,乃至司法部长的德·玛维尔庭长太太来说,邦斯搜集的那些艺术品,那些稀世珍品,纯粹是一钱不值的玩艺,艺术痴迷的邦斯,完全是一个怪物。在这些人的府上,邦斯老人经受着百般的奚落、嘲讽和耍弄,最终被逐出他们的天地,实在是不可避免的。在他们这里,没有艺术的位置,他们崇拜的是成功,看重的只是一八三○年以来猎取的一切:巨大的财富或显赫的社会地位。剧院的头牌舞女爱洛伊斯·布利兹图说得是那么一针见血:如今这个世道,当老板的斤斤计较,做国王的巧取豪夺,当大臣的营私舞弊,有钱的吝啬抠门……艺术家就太惨了!看来,邦斯由艺术家沦为吃白食的,这不能不说艺术本身的沦丧,而邦斯的悲剧,恐怕就是艺术的悲剧了。
  • 作者:星却
    温柔x痞帅新锐设计师x酒店集团继承人先孕后爱破镜重圆下一本先孕后爱《夏日冷焰火》(一)江渝之和母亲搬到新家的那天下午,第一次见到了裴叔叔的儿子裴煊。母亲对她说裴煊以后就是她哥哥了。十六岁的少年身高直逼一米八,他刚跟人打完架,额头上的血淌到眉骨上,给硬朗深邃的五官添了一丝桀骜。高考结束后,江渝之拿着一个粉色的信封去找裴煊,被他的朋友撞了个正着。众人调笑道:人家不想当你妹妹,想当你女朋友呢。望进裴煊古井无波的眼底,每个人年少时都会有独属于自己的兵荒马乱,江渝之知道自己的那份在这个盛夏画上句号。(二)母亲和裴叔叔分手后,江渝之也去了另一座城市念书,开始了新生活,旧情往事也一并忘却。可是就如同之前一样,那个人又搅乱了她原本风平浪静的生活。家里安排了相亲,江渝之和对方见面。话说到一半,就被裴煊攥着手腕拉了出去,男人面色阴郁:你在做什么?谈恋爱啊。江渝之抬眸道,怎么?你要给我掌眼吗?裴煊拿出不知道从哪里拾到的化验单,气极反笑:是吗?那你男朋友知道要当我孩子的爹了吗?「盛夏循环往复,你我终将重逢。」阅读指南:1、双c,he,酸甜2、章节名为sun shower则为插叙回忆章3、文案非全貌4、小说请勿联系现实————《夏日冷焰火》————妹宝x爹系1、春风一度两周后,钟泠找到了沈意礼。她搁在膝头的手指用力地捏着裙摆,局促地问他:你之前说我可以找你负责,这话还算数吗?还不等男人回答,她急忙补充道:一个月就好,一个月之后我爷爷就去国外治疗了,那时候我们就离婚。三周后,她看着试纸上鲜艳的两条杠,这个婚暂时是离不掉了。2、钟泠腰疼,午休时间在总裁休息室享受着某人的按摩服务。但按着按着就变了味,她被吻得七荤八素,还不忘提醒他:在同事面前记得装作不熟,不要让他们知道我们之间的关系。什么关系?沈意礼的指腹摩挲着她的唇瓣,反问道,像这样亲过的关系?还是有一个孩子的关系?3、婚后某一天,钟泠突然记起一件事,她高中时玩真心话大冒险,被朋友推到了一位学长面前。看着男生清俊的模样,钟泠的脸颊通红:你……你不是年级第一样样拔尖吗?那你会接吻吗?当年的那个学长好像叫沈意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