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叫我半仙!

请叫我半仙!

作者:雪花有罪 状态:完本 日期:09-02

末法世界最后的修真者宁皓强行飞升,本以为能够成仙,却不曾想仙路断绝,投胎来到了武道贫瘠,诸天仙佛皆是神话的古武九州世界,成为了一个拥有贫瘠边陲封城的豪族子弟。九州第一术法?仙术见过没?哥们给你秀一下?想学这功法?可以啊,欲练此功,必先自宫!来人!拿刀!北州第一剑客?天上院旷世奇才?别着急别着急!想进城的排队交钱哈!……宁皓哼着小曲,唯一的志向就是自在的活着!天王老子来了都不好使!…

《请叫我半仙!》全文阅读

作者的其他小说
  • 作者:雪花有罪
    2022年秋末,三流导演林秋穿越到了平行时空,靠着前世的小说,电影,动漫等文娱作品走上发刀子致郁全球观众的路。啊——呜呜呜我的灵儿!茂茂!茂茂!林秋你真不是人呐!你到底有心吗!看完林秋的作品,我的心不可能再愈合了。……多年后,面对群情激奋,哭到泪干的观众们,林秋挠头道:说出来你们可能不信……我真不想发刀子啊!
  • 作者:雪花有罪
    一起神秘的谋杀案让S.C.I异能犯罪调查局介入调查,将徐灿作为犯罪嫌疑人逮捕归案。我的超能力是……时空穿越。徐灿戴着手铐,在审讯室内抬起头,缓缓说道。……异能犯罪调查局,异能组织,诡异莫测的异能罪犯……机缘之下,徐灿走进了异能者的世界。隐藏在历史与未来中的战争,终于拉开了帷幕……
  • 作者:雪花有罪
    你不是械王吗?!当敌人歇斯底里的朝着林远吼叫之时。林远微笑道:不。我是火神。魔法与科技的碰撞,火焰与机械的交融。林远闭上双眼,张开双臂,拥抱着这个属于他的灵能时代!!
  • 作者:雪花有罪
    一个属于灵卡师的时代。【机械之心+深海结晶+玄铁战斗暴龙兽?】【灵猴之心+紫檀铁棒+舍利齐天大圣?】【魔法之心+玛雅神杖+精灵球黑魔导女孩?】当所有灵卡师绞尽脑汁闭关创造灵卡之时。陈峰很严肃的在思考一个问题。还有哪个神兽没出来透透气来着?……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北柯
    丹田自种留年药,玄谷长生续命芝。世上漫忙兼漫走,不知求己更求谁。拥有天灵根的少年,意外踏上修仙之路。迎接他的将是怎样一个的惊奇诡谲的世界?ps:本书原名《凡人修仙之大道兴隆》,又名《凡人修仙,从拥有天灵根开始》,请书友不要迷路了。
  • 作者:绾山系岭
    全剧终。下一本《宝藏偶像》。 姜筝被誉为娱乐圈第一蛇蝎美人,嘴毒心硬脾气爆,一张红唇几乎怼遍半个娱乐圈,从影帝到歌王,从影后到流量小花,无人见她不犯怵。 按理说,这么得罪人,姜筝早早就应该被封杀,但奈何她人靓歌美演技好,出道即巅峰,且一直是巅峰。粉丝爱她的强大,爱她的毒舌,爱她敢说真话,爱她的恃才傲物不可一世。 然而突然有一天,巨巨姜筝她失忆了,记忆咻的一下倒退到十八岁,那年她刚进娱乐圈。 * 这天,狗仔拍到姜筝在电影院:嗷呜,影帝的新电影好好看哦!!! 被怼过狗屁演技的影帝:这是谁??? 之后,狗仔又拍到姜筝在歌王的演唱会上:啊啊啊啊啊啊安可安可,男神你好棒!! 被怼过无病呻吟的歌王:这是谁??? 再之后,狗仔又双叒叕叕拍到了姜筝 一时间,全娱乐圈乃至所有粉丝:天哪噜,我们的蛇蝎美人背地里居然是个小甜心!!!! 被怼过的所有娱乐圈大佬,捂着被失忆姜筝撩得砰砰乱跳的心脏:我感觉这是姜大魔王的又一个阴谋。 但是!真的好可爱啊!!! 后来,姜筝恢复了记忆,凶凶地对着所有人道:你们都给我滚!! 啊啊啊又来了,这伪装凶悍毒舌的样子真的太可爱了。 姜筝: #失忆之后,我辛苦经营的人设居然掉了QAQ。# 披着蛇蝎皮但本质还是小可爱的女主x被怼到怀疑人生又被撩到怀疑人生的影帝男主 下一本请收藏《宝藏偶像》 戚海棠少年成名,22岁获得影后头衔,之后销声匿迹,踪迹难寻。 黑粉:出道即巅峰,一颗过气流星而已。 后来,人们发现: 穿什么火什么被誉为最佳带货王的国际超模是 时尚界粉丝:戚海棠!!! 世界滑雪比赛赛道上滑得最快的那个人是 滑雪界粉丝:戚海棠!!! 最近大火的电视剧原书作者是 文学界粉丝:戚海棠!!! 戚海棠被邀参加推广非遗文化的综艺节目。 书法?ok! 琵琶?ok! 绣花?ok! 粉丝们嗷嗷哭泣:我家爱豆不是不红,她在另外的世界红得发紫。 那么问题来了 演艺界粉丝:啧啧,他们滑雪界的应援一点也不专业! 滑雪界粉丝:啧啧,他们文学界写几首酸诗应援太寒碜! 文学界粉丝:啧啧,他们美食界天天送海棠菜刀多俗气。 时尚界粉丝:啧啧,他们书法界啊 古有七雄争霸,今有粉丝battle。 戚海棠:乖。 粉丝们:嗷! 最后,记者替所有人发出灵魂质问戚海棠:请问,你还有什么是不会的? 戚海棠皱眉苦恼:有。至今不会谈恋爱! 没过多久,狗仔拍到戚海棠娇软害羞地跟某人说:我我不会剥葡萄皮! 所有人:戚海棠大骗砸!这撩汉不也挺有一手的吗!!! 戚海棠抓狂:我不是!我没有!!啊啊啊系统,变美变强不就可以了,为什么要强制我去撩男人!!!而且还是我的死对头!!! 系统:完美的宝藏宿主怎么能不会恋爱呢/抠鼻 戚海棠:啊,我太难了QAQ。 某死对头:突然被撩,有点心动耶,我可以。
  • 作者:夜班巴士
    十万年前,天魔入侵,第一强者太尊携诸天高手将天魔打入鸿蒙之外,同归于尽前,以逆神珠封印天地缺口。十万年后,天地恢复,逆神珠跌落世间。叶家天骄叶笑天灵根尽毁,被主脉放弃,沦为家族外院一名杂役,偶然捡到逆神珠,得无上功法万古逆神诀,一夜间重塑灵根,再踏仙途,强势崛起。魔踪再现人间,各界诡异初现。在这新一轮的混乱之中,叶笑天一步步逆天而起,剑斩诸天,拳镇八荒
  • 作者:羲和晨昊
    鲁襄公三十一年,周王室内乱,魂穿而来的李然,原本在图书馆的铁饭碗,丢了!原本最要好的朋友,死了!大好的仕途,没了!自己还被迫流亡,真是惨!惨!惨!这一年,鲁襄公刚去世,郑国子产正在改革,晋国六卿明争暗斗,齐景公蠢蠢欲动,南边的楚灵王的一场弑君大戏即将开始……这年头可真够乱的,不过没事,谁让这时代遇上我呢?我,李然,我在春秋不当王
  • 作者:一一月月有钱花
    正在进行吃播的孟兮突然晕倒在地,再次醒来已经身在古代。孟兮看着漏风的茅草屋,面黄肌廋的弟弟,一家人都骨瘦如柴。没食物是吧,空间在手,根本不愁吃的!没钱被村里人欺负是吧,她现代美食博主可不是吹的,在古代卖小龙虾嘎嘎赚钱!
  • 作者:春风遥
    作为圈内知名狗仔,深谙各种营销套路的路迦,哪里有大瓜,哪里就有他。 一年三百六十五天,瓜瓜不重样。 终于有一天,老天都看不下去了,一道雷把他劈去了异界。 ### 穿越后,他的母亲是圣女,父亲是地狱魔王。 作为他们结合的污点证人,爹不疼娘不爱的路迦从出生起便无法亲近光元素,也无法亲近暗元素,最后被丢去了放逐之地。 连续啃了三天树皮,实在活不下去了,路迦决定干回老本行:信仰称王。 营销,炒作,洗脑!去拥有属于自己的信徒,靠着信仰的力量站在巅峰。 ### 圣魔大陆营销会被打?没关系 一本《团宠三岁半》横空出世。小说刚连载,从没见过这种离谱剧情的圣魔大陆读者们怒了。 垃圾,垃圾中的垃圾! 然而在子嗣艰难的龙族: 崽崽太可爱了!!! 求作者再更新三万章什么,有人要禁这本书,有人说它是垃圾!谁敢侮辱崽崽,谁就是我们龙族的敌人! 嘲笑团宠书小众不出圈?不要紧 《我的魔王父亲》、《我的圣女母亲》、《我的流浪日记》、《狠心的爹叛逆的妈和破碎的他》 无数强者纷纷私下托人代购,经典套装系列上市不到一小时,十万册告罄! 什么?魔族放出通缉令? 路迦一边写文,一边靠着龙族资助的幻影石拍摄电影,通过运作,一个月后《豪门真假少爷》成功上映。 故事的最后,受苦受难的真少爷坠海,家人后悔。剧情发展到最关键的时候,镜头交替:《豪门真假少爷》上部演映完毕! 主张血债血偿,骨子里刻着杀戮欲望的魔族哪里受过这委屈。 霎时间,整座黑暗之城暴动了。 垃圾玩意,报复大陆啊!! 我要杀了导演,不,先给我看下部。 #### 几乎没有娱乐的圣魔大陆,路迦从小说到电影,从音乐到美术,最终艺术领域全面开花! 巨龙:我在他身上,看到了崽崽的影子。是的。他才不到二十岁,对我们龙族来说的确是幼崽! 精灵王:路迦乃吾之挚友,他的音乐能洗涤灵魂。 矮人偷偷给他赞助:路迦写的锻造之神该载入史册,纵观古今,从没有人愿意以矮人为主角进行创作。 后来,路迦在回忆录里这样写道:我能成为不朽,全靠我的毒唯粉丝。 哦,我还有一个恐怖的脑残粉,后来我们结婚了。 本文将于2025年1月29日入v,感谢支持~ 阅读提示: 1.含大量营销套路,弱肉强食大陆背景,逆袭打脸剧情,含溺爱粉丝团。 2.1V1,轻松爽文~作话大量免费小剧场,v后还有主角日记专享,走过路过不要错过~ 3.不要提任何真人,二次元人物也不行,很影响其他读者的阅读观感,看到就删!
  • 作者:凌淑芬
    如果爱一个人比那个人爱你更多,你如何取捨?他回答:「我永远不会让她知道。」她回答:「我会永远逃开。」于是,他没有让她知道,而她也逃开了……六岁那年,她与他初次见面,并深深为他所炫惑顶着私生女身分进他家大门并非她能作主的十六个幽杳的寒暑,十八个春天与秋天他以独有的傲慢姿态笑看人世,性格霸道得紧她则徘在爱与不爱、走与不走的抉难中一直以来,他拥有绝大分的她、保护着她而她却只拥有他的一小部分,不由自主依附着他他说,如果救了同一个人三次,他的生命便属于你合该是命中注定,他真的解救了她三次她开始认为生命不再孤绝得令人难以忍受了但,曾几何时样儿全改了,他为什么要欺骗她?为什么在徹底得到她之后,仍然偏望着其他女人让别的女人分享她仅拥有他的一小部分……
  • 作者:R·A·萨尔瓦多
    晨曦刺痛了我的双眼,烧灼我全身上下的每一寸肌肤。在阳光的照耀下,魔斗蓬和靴子化成了灰烬,盔甲上所附的魔法失去效用,至于我最信赖的双刀,也因而威力减弱。但是日复一日,从不间断地,我依然坐在那里,在我的审判席上,迎接每一次日出的到来。对我来说,阳光是一种诡谲的存在。它使我痛苦,却又美得令人摒息。日出前一刻色彩变幻带给我的感动,是任何幽暗地域的热源所无法比拟的。我本来以为,自己不过是被眼前景象的奇特性所吸引。然而,在多年后的今天,每当曙光划破黑暗的那一刹那,我的心中仍然会涌现一股莫名的悸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