黯之色

黯之色

作者:千草 状态:完本 日期:09-02

难道要说出口的爱才算是爱吗?还是他真的不懂爱人?他从小就被母亲灌输没人爱的观念,实际上也发生在自己身上了。信誓旦旦的爱人最后还是离他而去,让他如何能相信这世上还会有人爱他?所以——他从不说爱。可是,她为什么又重新回到他的身边,他能够放任自己的期待相信她吗?…

最新更新尾声
作者的其他小说
  • 作者:千草
    这是一个很奇怪的男人。在这个充满着祥和、平静气氛的小区中,有这样的男人存在,显得尤为的奇怪。首先,他很高,近190厘米的身高,在亚洲人中绝对属于鹤立鸡群的典型;其次,他很壮,像座小山似的,那精壮的身子,像未开化的野人;再次,他很凶。虽然楚欢颜从来没和这男人说过话,但是凭着第一眼的感觉,她认为——他很凶。男人是一个月前搬来的,所住的公寓刚巧是在楚欢颜家的楼上,也因此,使得她格外注意他。
  • 作者:千草
    谁人不对他恭敬外加礼遇三分?眼前这个小女子怎的……够大胆!竟敢趁火打劫!堂堂皇子殿下怎能受此等屈辱,不讨回来怎么在人前树立威信?可,越看越可爱,越缠越上瘾,现下的情况似乎有点脱节,那,换种方式报复行不行?嘿嘿,决定了先让她爱上他好了,然后……
  • 作者:千草
    童依依,依依好色,从小到大,凡举小区里称得上美丽的小孩,都难逃她的魔爪。童妈为了她这一不入流的坏习惯,不知道揪了她多少次的耳朵。不过屡教不改这词是天生为童依依而设的。反正她的这一爱好不偷不抢,她乐得继续把它发扬光大。而官敏敏,则好吃,食物最能够吸引住她的兴趣了。从小到大的支援都是希望以后能够成为一名伟大的厨师,每天都可以做很多好吃的东西以满足自己对于吃的欲望。不过,在官家的厨房第N次差点全毁之后,她的这一伟大志愿算是彻底磨灭了。于是乎,既然厨师当不成了,那么就改嫁一个厨师老公吧。毕竟——志愿是可以转变的。至于贾晓容,中性化的面庞,帅气得简直无可比拟。曾经在高中创造了一个学期连收725封情书的纪录,而且封封情书都是出自女性之手。在三人之中最最具有贤妻良母之美好品德的女人了。虽然琴棋书画……呃,是样样不行,不过烧菜煮饭、缝补衣服、打扫整理绝对OK。比起其他两人那狗窝似的卧室,她的卧室简直就像是精品房。而为一的缺点,大概是她的胆
  • 作者:千草
    她只不过不小心多看了他两眼,有必要一上来就问她喜不喜欢龟,介不介意给她点血吗?她是属兔的,怎么可能喜欢奸诈的龟呢?就算是因为他的鼻子太挺,让她忍不住多看了几眼,也没必要出卖自己的喜好吧?!等等,他刚才说叫她给点什么?血……哇,她不会是碰上吸血鬼了吧!什么,他说他的年龄有几亿光年了?哇咧!亿?还是光年?他好老哦……
  • 作者:千草
    你要说的就这个?楚欢颜狼狈地爬起身,没好气地问道。不然还要说点什么?他看着她的眼神,像是在看白痴。得,当她问错了。这男人的良心,根本就连一点残渣都不剩。一个能够轻易拿出一百万的男人,竟然会在她家里和她抢晚饭吃。而当她质问他的时候,他竟然还理直气壮地说,因为在她家吃饭,比去附近的餐厅要方便——因为近。这种理由可以称之为理由吗?
  • 作者:千草
    商宜枫,你到底还是不是女人?!聒噪的叫声在清风阵阵的校园内显得格外刺耳,某男身上的校服因打斗而显得凌乱不堪。我想是吧,从小到大,我的性别栏里都写着‘女’字。俏丽的短发在跳跃中扬起,一个漂亮的回旋踢,又一个人被打闷在地。还好意思称是!在场的每一个男生均报以怀疑的眼神。 试问,有哪个女人会这么野蛮泼辣,把一干男生尽数打倒在地,还一副游刃有余的模样?我们和你向来井水不犯河水,你要是识相的话,最好……唔!拳头很干脆地一击击中对方的腹部,又一个男生一句话没说完,就直直地往地上一倒。由此可见,商宜枫这女人明显属于不识相的那种。
  • 作者:千草
    为什么他看她的眼光越来越奇怪,莫非麻雀变凤凰这种戏码要在她的身上上演?喜欢她的理由是因为她像迪迪熊一样能给他安全感?好暖。那低低的声音,如溪流一般地滑过她的耳际,真的好暖,就好像迪迪熊一样的温暖,好舒服……怀中那暖暖的体温,没有过分的灼热,没有烫人的温度,只是散发着温柔的热,让人不自觉地精神放松,心中那堵着的阴影,似乎也可以随之散去。你没事吧?官敏敏不由得问道。明明是那么冷傲的人,但是他刚才的话,却像是带着一丝恳求般地说。没事。卫泛舟答道。他的唇,几乎贴在了她的锁骨上,只是想这样抱一会儿,想要拥有你的温度。来驱逐他的不安。
  • 作者:千草
    她从来不知道,原来她和他的距离是如此之近。近到只要伸手,就可以去碰触;只要呼唤,就可以得到回应。他用他的温柔在全力地保护着她。他是高高在上的凤凰,宇宙中最强大的四神兽之一,可是却因为她的一句话,而匍匐在了她的脚下。他把她视为那亿万年生命中唯一的乐趣,她成为了他的主人,他的依凭,可是却遗忘了他的名字……那尊贵无比,不曾有人类呼唤过的名字……
  • 作者:千草
    那么的健壮,那么的野蛮……呃,错了,是那么的具有安全感,完全就像是战战给她的感觉。当然,战战是条狗,而他则是一个人。她一直认为他是适合她的,不顾一切地倒追他,《养狗守则》成了她的追男法则,谁让他连个性都如此的像战战。但是当他一遍遍地回绝她的热情,用着平静的目光告诉她——他喜欢的人不是她。她茫然了。原来,他终究不是属于她的骑士。
  • 作者:千草
    为了避免辛苦经营的茶楼被大伯抢去,她必须得找个男人入赘为楚家传宗接代,或者想办法生个娃娃……阴错阳差进入将军府做了丫鬟,却每晚被个采花贼当成催眠药。好吧,既然这和她最亲近的男子是没法招入赘了,那么如果有机会怀个孩子也是好的。他是个美人儿,孩子将来生出来也应该会很好看吧。至少比起那传说中残暴、凶狠,一掌可以把人骨头都打碎的将军而言,他是一个更保险的选择。可是,他似乎对她的勾引视而不见,看来,她得再加把劲……
  • 作者:千草
    静森学院的学习部部长司马炽,是一位美丽精致得宛若油画般的高贵男孩,他的帅气和智商都可以让全校的人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但是他一生气的吼人功力却让人对他退避三舍。一个偶然的机会下,长相普通而且性格迷糊的陆理香遇到了火爆的司马炽,在两人一来一往的接触中,司马炽慢慢喜欢上了这个傻乎乎却天真善良的小女孩,尽管司马炽经常在吼叫中强迫陆理香学习,但是两人的感情却也在悄悄地升温……
  • 作者:千草
    有一种人,他们的一生,只得和一个人相依为命,那是他们的命依,是他们生存于这个世界唯一所在乎的人,寻寻觅觅,痛苦不堪,只为得到那一人,遇到了,抓住了,便再也不会放手。阳光下,他静静的跪在了她的面前,对着她发下了一生的誓言。她是他的命依,是命中注定与他相依为命的人,他无法失去她,可是她却可以随时舍弃他,他爱她,不是因为她是他的命依,只缘由——她是他在孤单岁月中,唯一陪伴着他度过那窒息寂寞的人……
  • 作者:千草
    十七岁的梁筱雅在进入静森学院那一天,惊奇地发现,两年前在森林迷路遇到的少年,竟是学校的学生会四大掌权人之一!就在梁筱雅入学起,叶文皇很快发现她身上的特别气质,决定不顾梁筱雅是否愿意,强迫与她交往。而梁筱雅担心与他交往会招来其他女生的嫉恨和报复,时时躲着他。可是交往已成事实,梁筱雅决定利用这个机会赚笔小钱,并为自己的社团争取经费。就在吵吵闹闹中两人逐渐发现他们真的相爱了,在相爱中更加了解了对方,梁筱雅用她真挚的爱情终于化解了叶文皇多年对自己对家人对朋友的封闭,崭露出一个真实的叶文皇。
  • 作者:千草
    她够呆,够笨,够白痴,却拥有着让他无论如何都想要夺取的歌声,以至于他的过滤镜中无法把她当作空气自动忽略。想要靠近她,想要掠夺她的一切,但是她却该死的怕他怕得浑身发抖。他不想要等待了,在她的身边他觉得自己是如此的焦躁不安。但是这个少根筋的女人,居然还傻傻地问他——为什么她是特别的?!
  • 作者:千草
    第一次看见他,她发现她爱上了他,第二次看见他,他们开始交往了。爱情可以如此轻易地得到吗?如果付出了,是否真的能够得到回报?在爱情的国度中,公平可否存在?而他,拼命地想要对她所隐瞒的事情,又会是什么呢?锲而不舍地追逐着他的脚步,为何始终换不来他正眼相待?那她还要这样继续地爱他吗?对他来说可有可无的她,何时才能真正心灵相通……
  • 作者:千草
    江安安和校园风云人物韩海非杠上了!她最看不惯他唇边老是带着一抹不屑和嘲讽的傲慢样子。他智商高,永远考第一就可以瞧不起别人吗?没想到她的挑衅居然让他感兴趣,进而提出交往的要求,还不准她抗议!555555,她不想跟他出去约会!光是想象她和他在星空之下热烈拥吻的镜头,她就起一身的鸡皮疙瘩。当然,如果她有幸和他站在夜色的星空下,那么结果绝对是他很没品地用手指乱弹她的脑门,要不就是把她当做沙包一样拖来拖去,而她,或许会在被他一番凌虐后,光荣地和这个世界说GOODBYE……
  • 作者:千草
    呀!这个呈睡美男姿势躺在沙发上的男人是谁? 帅啊,帅得简直没话说! 如果不乘机揩点油, 怎么能对得起自己这双痒痒的手? 砰!什么东西压倒她了? 沉甸甸的重量,还有带着黑毛的……狗爪。 呃,狗爪?! 走开了,别添她的脸了! 他是狗的主人吗? 不叫开他的狗反而在笑,她的狼狈有那么好笑吗? 哼,梁子结大了!
  • 作者:千草
    李兰生,很普通的一个名字,甚至普通得有点过分。从名字可以一眼看出,是一个李姓的人和一个兰姓的人,生出来的孩子,所以才叫李兰生。人如其名这个词,绝对可以用在李兰生的身上。163的身高,算不上高,也算不上矮,黄种人最普通的那种有着些微泛黄的肌肤,略微偏瘦的身材看上去有些病恹恹的,眼睛虽然是双眼皮,但是却绝对称不上大,眼角微微下垂,看上去总有些没精神似的。薄薄的唇瓣,没有女人该有的那种丰满润泽的感觉。总之,她全身上下都让人觉得乏善可陈。唯一称得上美的,就是她的声音了,柔中带静,如同夏夜的风,清爽怡人,沁人心扉。
  • 作者:千草
    八年前。暑假魔法培训班在我的满足里结束了,虽然这个为期两星期的培训班大多只是讲一些历史或者传说中的魔法故事,还有一些简单的魔法咒语,甚至穿着漂亮魔法长袍的老师从来没有表演过魔法,但是我依然在培训班里学得兴致勃勃。八岁的我坚信,拿到了培训班的结业证书,我就已经是一名魔法师了。也许和许多电影里一样,当我念响魔法咒语的时候,就会有漂亮的魔法从我的手心里钻出来——嗯,要是我有一根魔棒和一件魔法长袍,那就更完美了。我蹦蹦跳跳地跑向熟悉的公交车站,准备回家把结业证书举到爸爸面前好好炫耀一番。
  • 作者:千草
    她姓颜,名吉祥,不过她却觉得她该叫颜倒霉比较贴切。没事跑到85楼的她很倒霉,不过更倒霉的是,她居然碰上了一个神经病美少年。好吧,他不是神经病,只是个性很古怪罢了。不过……他能不能不要缠着她啊?没事竟然还拖着她去买水晶。如果告诉他她买水晶想去的霉运就是他,不知道他会不会翻脸?
  • 作者:千草
    为了新闻社的明天,凌好好决定,就算是撒旦王子,她也和他耗上了。采访是她的目的,跟踪是迫不得已,只是为什么耗了半天,每次都是自己气得半死?他绝对、绝对是她命中的克星!才打算离他远远的,他却突然在她面前说他爱她。他爱她?!她迷惑了。他的爱是那么的强烈,而她呢?爱他吗?
  • 作者:千草
    她偏食,还把偏食政策发挥到了极限。他身为料理界的天才,最看不顺眼的就是此类人种。她看他不顺眼,他瞧她也没顺过眼。可偏偏为了餐馆的前途,她不得不去拜托他帮忙。于是乎,她的地狱旅途开始了。每天都要紧捏鼻子,张口咽下她最讨厌吃的菜。于是乎,一场打打闹闹的爱情也开始了。
  • 作者:千草
    她好命苦啊!昔日的青梅竹马成了当红男模特,而她却因找不到工作,被姐姐安排在自家公司里当勤杂人员!更惨的是她犹记得年幼时的他承诺娶她的诺言,而他却已经把她忘得一干二净了,难道她还好意思去问他你要娶我吗?罢了罢了,她还是认命当他的小助理吧。可这会儿,他却因为爱上了她做的蛋炒饭,命令她不准随便离开他……
  • 作者:千草
    你是我的新玩具。他已经站定在了她的面前。妈的,这个疯子究竟是谁啊?去死!她的那一丁点修养,寿终正寝。玩具不可以不乖。他甩动着手上的鞭子,似乎又准备抽来。方晴儿防卫似的拔出了瑞士刀,你别再动了,如果你再过来的话,可别怪我弄伤你。他嗤笑一声。盯着她手中的瑞士刀,双眸中闪动过一丝红光。瑞士刀在他的注视下,迅速地弯曲、折叠,两秒钟的工夫,便成了一个铁团。我是伊利斯.帕克南,不过你应该称呼我为主人!……
  • 作者:千草
    衰啊!会有比她更衰的人吗?愣愣地看着朝着她走过来的人,方宝儿打了一半的哈欠硬是卡住了。他,迈着优雅的脚步,一步一步地靠近着她。他,文质彬彬的感觉,依然不曾改变,只是如今,多了一份儒雅,少了一丝青涩。他,那淡淡的微笑依然挂在脸上,只是笑意不曾到达眼底。然后,他对着她,礼貌地伸出了手,是方警员吧,我是法政部的江默雨。初次见面,希望彼此能够合作愉快。初次见面?怎么可能是初次见面?她气愤地咬着下唇,死命地瞪着他。
  • 作者:千草
    如伊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是不是老天可怜自己离家三千里,才让她最爱的雷诺出现在古代?他稚气的长相、纤瘦的身形和冰冷的手,总是让她很想要好好地呵护,他总是悠然独处,却又不经意地想要向人撒娇,那个样子让她更想照顾……什么?他不是雷诺,而是东方家惟一的尊?!那个传说中冷血到不行的东方刑尊?!不管了不管了,她已经倒霉到爱上他了,他还想怎么样?!
  • 作者:千草
    她想,再也没有人比她更倒楣的了!才刚进她梦寐以求的T大校门,准备好好享受她美好的大学生活,竟就让她遇上一个可恶的男人──先是看上她圆圆软软的苹果脸,把她当成麻薯熊揉揉捏捏,接著还运用他该死的学生会长的权力,让她成了学生会的打杂小妹──不!根本就是成了他的贴身女佣加专属玩具!更糟糕的是──她竟还著魔似的任他予取予求,说不出一个不字?天啊!她到底前八辈子是造了什么孽啊!为什么这辈子会惹上这个恶魔般的男人啊?
  • 作者:千草
    平凡生活我爱你,麻烦麻烦速速去!不要说她龟毛,讨厌麻烦只是天性,人生吗,谈个小小的恋爱就好了啦,为什么要出一个超级天王巨星的剧情?见面不过两次就开口告白:我喜欢你!相信的是猪头,难道她长得智商可疑?谁知道第二天他竟然出现在她校园里,全然不怕别人把她也卷入娱乐绯闻。好,小辫子给你抓住我就暂且敷衍你,只要逃过此劫从此麻烦自烦远去,只是,为什么突然你的寂寞一并缠住, 我曾经如此逍遥快乐的思绪?
  • 作者:千草
    美女?她不是!大姐头,更称不上!她只是比别人的拳头厉害那么一点点而已,这样就把他身边想修理他的人吓跑了?好吧,如果这样也算美女救英雄的话!问题是他这软趴趴的性格也不能算是英雄啊,看来,她得好好发扬她的爱心,将他改造成一个勇敢的人!哈?原来真的是无风不起浪,他原来真的喜欢她!可、可,他们不是哥儿们吗?
  • 作者:千草
    洛佑闵是个喜欢异想天开、爱睡懒觉的小女孩。这天,她上课又迟到了,就在向学校狂奔的路上,不巧遇到一堆人打架,而打架的主角正是学校的体育部部长狄彦,在手忙脚乱的情况下,两人发现彼此似曾相识。
  • 作者:千草
    于启檬是静森学校的MN社(美男社)社长,该社向来以收集美男信息为己任。为了筹集购买明星海报、写真集的费用,于启檬溜到学生会,准备偷学生会的垃圾去贩卖换钱,却不经意碰到了学生会会长赫泉……
  • 作者:千草
    拜托!她只不过是为了插画寻找灵感,所以才会来趟异国之旅,跑去冲绳晒晒太阳啊。但是眼前的这个男人是怎么回事?说出口的话足以气死活人,气坏圣人。没有吐出鲜血一口,那是她功力高深。不过,虎落平阳被犬欺。谁让她扯坏了他的衣服,所以只有忍气吞声,任他压榨了。不过,他的声音真的很好听,清丽、优雅、华丽。她从来不知道,原来男人的声音也可以如此之美。所以喽,没办法啦,谁让她迷上了他的声音呢。在不知不觉中,他已经掳获了她……
  • 作者:千草
    康溢和华也哲向来可说是仇人见面,分外眼红。毕竟他们一个出生在警察世家,一个来自黑道世家。先天的家世条件使得他们成为死对头让人一点也不觉得奇怪。自从两人在初中第一次相见后,就注定了他们以后想解都解不了的孽缘。自身的优秀让他们谁也不服谁。从初一到初三,两人不断地比成绩、比运动,举凡考试或比赛,不论是大考、小考,还是重要的比赛、不重要的比赛,都在他们比的范围内。然后……三年比赛的结果是谁也没有占到半点优势。康溢压不了华也哲,华也哲也胜不了康溢。
  • 作者:千草
    她不胖,她真的不胖,呃,最多只是丰满而已。可是眼前这个漂亮得如天使一般的男人,竟然胆敢喊她小胖妹?气得她当场给他进行机会主义教育。等等,什么?天使居然是学生会长?唔……这下子她惨了……不错,她是惨了,他用天之骄子的身份发誓,她,小胖妹,是属于他的!然而开始的游戏心情被爱她的心所取代,逐渐了解自己的心后他终于明白,这种珍惜,这样的感情,他,在整个世界里,只是在乎她……
  • 作者:千草
    她只是一个小乞丐,那个魔魅冷血、权倾天下的男人,为什么会喜欢上她?该死的他,居然称她为他的物品,不仅在她肩上留下属于他的印记的刺青,还在她的脚上套上血玉,并发疯地封她为公主。他哪根神经有毛病了?居然向她喜欢的人发出警告——她只是属于他的?!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粉衣小仙女
    为了报复,他不惜娶了一个曾住在精神病医院十五年的女人。于他而言,她是他复仇的棋子。于她而言,他却是她灰暗生命里的一丝曙光。于是,她卑微的仰望着自己的幸福。直到他将自己的闺蜜带入家中,我要守护一辈子的女人回来了。唯一的闺蜜沦为他的挚爱,而一无所有的她却只能怀着身孕转身离开。三年后,她华丽转身,身世逆转——他却化身为狼,对她穷追猛打,日夜纠缠。靳斯宸,我已经不爱你了。宝贝,我儿子说了,他不想要后爹。
  • 作者:故牧
    燕谨,军校生,帝国大学指挥系,从进学校的那一刻就把校草和学神的称号稳稳拿在手中,擒拿、机甲、格斗、武器样样全优,荣获玩战术的心都脏榜单榜首,一骑绝尘,与榜单第二拉开天堑鸿沟。他身高腿长颜帅身材好出身佳,是所有人眼中的男神。人人都以为燕谨会分化成一个顶级Alpha,可谁知他却分化成了一个3S级Omega。曾经在格斗课上被燕谨揍得死去活来的Alpha们纷纷下注,到底有谁敢采撷这朵高岭之花。就连燕谨自己也想象不到未来某一天他会自愿屈居人下。直到有一天,燕谨遇到了明明比他大两届,却因为不知名原因一直在休学,最近才重新回到学校和他成为同级生的学姐——宋微溪。宋微溪,军校生,帝国大学机甲格斗系,3S级Alpha。刚一回校就狂拿格斗积分,赶超燕谨荣获榜首,迅速成为全校人心中的新晋女神。她进可徒手拆机甲,退可单兵守堡塔,是所有人眼中无可撼动的未来帝国之刃。唯一的缺点就是过于高冷,一副生人勿近的样子,对谁都兴趣缺缺,爱答不理。直到有一天,她遇到了一个嘤嘤怪,撒娇精。燕谨喜欢宋微溪,喜欢到像是得了皮肤饥渴症一样,只想要她抱抱,和她贴贴,蹭在她怀里怎么都不肯放手,汲取她的信息素,每分每秒都不想分开。发热期那天,燕谨找到宋微溪的时候正有个男omega向她表白。他冷着脸走上前,用一个眼神就吓走了表白的男omega。他的额头上全是汗水,眼角绯红,有些委屈地勾着宋微溪的小手指蹭蹭,你不要看他,只看我好不好?燕谨撩开自己的碎发,乖顺地朝宋微溪露出后脖颈。姐姐,你可以咬我一下,给我个临时标记吗?【假高冷真闷骚爱撩人女AlphaX绿茶小心机钓系男Omega】————————————————————————接档文《老公变回狗了怎么办》求收藏~文案:苏杳是一只狮子猫妖,经营着一家规模不算小的宠物店。但宠物店被坏人看上,即将被收购。为了保下宠物店,苏杳和一只捷克狼犬妖路夜白协议结婚。今年是苏杳和路夜白协议结婚的第二年,苏杳本以为她会和路夜白这样互不干涉,各取所需的过一辈子,直到有一天她接到了一通电话,在妖管委工作的路夜白受了重伤,妖气四散,居然变回了狗!苏杳发现变回狗的路夜白就像变了个人一样。以前他天天加班,难得见到一面,就算见到了,他也是面瘫地对她点点头就算打招呼,从来不多看她一眼。现在这条站起来比她还高的捷克狼犬看见她就要往她身上扑,尾巴摇成电风扇。以前他从不过问她宠物店里的事情,现在他天天对着宠物店里寄养的几条狗吼叫,龇牙咧嘴地想要打架,把所有对她摇尾巴的狗全部赶跑,甚至连哪条狗住哪个狗屋都一清二楚。一时之间苏杳从狗见欢成了狗见愁,宠物店里所有的狗看见她都绕着她走。以前他从不让苏杳进他的书房,现在他在和狗干完架后叼着苏杳的衣角把她往书房拖。苏杳打开从未踏进的书房门,看着书房里摞起来比她人还高的照片,是她从小到大,从猫到变成人的所有经历。后来,路夜白终于变回了人,苏杳却体力不支变回了猫。苏杳趴在猫窝里边揉腰边想:下次,她一定要经受住诱惑,绝不心软!但别的不说,以前她怎么没发现穿制服的路夜白这么帅呢?
  • 作者:刘建良
    人有三魂七魄,但一般人是不知道的。生则任其来,死则随其去,无知无觉,唯有魄师以神秘的魄术,可以咒摄魂魄。一魂三魄为士,两魂五魄为师,三魂七魄为尊,所有的魄术,必须要有魄才能发放,咒摄住的魄越多,就可以修炼更高的魄术,威力也就更大,咒摄得三魂七魄,天地任你纵横。陈七星本是一个孤儿,却因机缘巧合,踏入神秘诡异的魄术界,然而他自身却有着一个不同于常人的地方:他天生比别人少了六个魄,只有三魂一魄,他却不知,自己身负千年罕见的孤绝之魄.极魄孤星,他的路,到底能走多远?
  • 作者:罗伯特·西尔弗伯格
    《夜翼》(Nightwings)是罗伯特·西尔弗伯格(Robert Silverberg)大火后出版的第一部小说。其实《夜翼》的第一部分早已在一九六八年就以中篇形式发表,并获得雨果奖,但他又写了后两部分,将《夜翼》发展成一部长篇科幻。 《夜翼》的故事描写遥远的未来世界,那时人类社会已进入了第三环。第一环是人类从野蛮进入文明的时期;第二环是人类科技文明飞跃发展的时期;第三环则是人类文明走向衰微的时期,人类由于自我毁灭的灾难已一蹶不振,混乱窘惑,茫无头绪,尽管科技仍运用于多方面,但社会已失去了安定。第三环的人类社会由一系列职业行会组成,每一个人都以其职守来确定其在社会中的地位,并以此规范了他的行为及机会。小说在开始时,介绍了主人公是一个属于守望人行会的成员,他的职守是负责用一种仪器探查太阳系外的入侵者,外星人入侵是早已预言了的,但大多数人却不当一回事。根据行会规定守望人是隐姓埋名的,但我们在小说中知道这主人公名叫胡耶力克,后来在第二部分名叫杜密士。同他在一起的有两个人,一个是飞人亚芙留娜,飞人是第二环时利用基因工程,使这一种人长出像昆虫一样的翅翼,但这种翅翼只能在夜间没有太阳照射的压力才能飞翔。另一个也是第二环基因工程实验的产物,不过是个畸胎,号称变形人。变形人是怪物,被视为低等人类,他们曾一度也有行会,但由于他们搞过一次流产的政变,暂时占领过人类最重要的圣城约士冷,结果行会被解散,而成为在社会上没地位的低等人。
  • 作者:洛小湃
    预收文:《穿成古早abo文里的渣a》 完结文:《穿书后,女主把我搞到手了?》 Vb:洛小湃55 本文文案: 宋微之一觉醒来发现自己穿成了猝死前看的小说中的恶毒女配,原身占有了女主的父母、未婚夫,从小得到精心培养,是临海城公认的修仙天才,而女主从小流落在外,受尽欺辱,被生父带回家后被测出是半灵根的废物,在原身有意无意的引导下,女主受尽族人的冷眼与折磨,最后被原主推下魔血崖后堕入魔道。 后来女主宋致夏成为了这片世界最大的魔头,她把原身做成了炸酱喂灵宠。 ------------------------------------ 刚刚穿过来的宋微之:一定要好好对待女主,我可不想当炸酱! 于是刚刚回到宋家的女主被检测出了半灵根,宋微之:女主可可爱爱就好,实力不重要; 女主被亲人们嫌弃,宋微之:没关系,我也是你的亲人; 女主被其他家族的人欺负,宋微之:她是我的人,我看谁敢动她; 后来女主靠在宋微之怀里红着脸道:师姐,我想要你 宋微之(震惊JPG):说好的侄女呢?算了,命都归你! 注:1.作者私设众多 2.双女主强强打脸虐渣 3.如果不喜,弃文请不必告知 4.作者嘤嘤怪,骂我我就嘤嘤嘤 5.谢谢一路陪伴的小可爱们!使劲儿啾咪 预收《穿成古早abo文里的渣a》文案: 沈羡因意外猝死,穿越到一本古早abo虐文当中,成为了书中气的自己父亲中风、母亲吞药、妻子离婚的渣a,女儿怕她,妻子怕她,就连七大姑八大姨见了沈羡都得绕路走。 原书中沈羡对林青喊百般纠缠,时不时去找林青寒要钱,而原书中的男主陆建白是林青寒同一科室的医生,在陆建白的帮助下林青寒成功摆脱了沈羡这个渣女,两人把勒索、要钱的沈羡送进了牢里。 沈羡扶着额头想:这绝世人渣她可不当! 好在她还有个跟随她的系统,于是沈羡手撕原书剧情: 和女儿亲切友好的交谈奖励50元; 带父亲去楼下遛弯儿奖励100元; 去幼儿园接女儿放学奖励100元; 通过做任务得到的一些钱,沈羡重操上一世的旧业,开起了一个小小的风投公司,却在短短的时间内让公司在临海市展露头角,而前妻林青寒和女儿也不断改变着对沈羡的看法... 小剧场: 沈甜舔着草莓糖告状:妈妈,妈妈,今天妈咪办公室又有好几个漂亮小姐姐。 林青寒挑眉望着沈羡:是吗? 沈羡(紧张)解释:嘤嘤嘤,媳妇儿我错了,她们都只是合作伙伴。 林青寒唇角一勾笑了笑:晚上回去咱们再好好算账。 沈羡:呜呜呜害怕
  • 作者:李歆
    大学跆拳社高手管丽华在一次观看流行雨时恰遇紫薇横空,穿越到两千多年前的王莽改朝称帝时期。被穿越灵魂附身的汉代富家千金阴丽华个性爽朗,思想睿智,与之前截然不同。推翻新莽、匡复汉室的战争爆发后,汉军与绿林军结盟,在错综复杂的局势中,阴丽华与刘秀并肩作战,她坚韧的个性、过人的胆识与才学渐渐占据了刘秀的心。两人从此开始一段千古流传、荡气回肠的爱情故事。兵荒马乱的年代,一个寻常农夫如何登上帝位?巍巍汉宫内有着怎样的权力与爱情角逐?而千年一见的帝后深情结局又将如何?阴谋、政治、爱情、亲情交织描绘出一副秀丽的江山美景和一个至真至美的历史爱情故事。江山如此多娇,引无数英雄竞折腰!
  • 作者:卡耐基
    如何突破语言的障碍,提高自如表达和与人沟通的能力;如何与人相处,获得别人的喜欢和认同,进而有效地影响他人——这是每一个人面临到的难题,不管你是个生意人,还是政府官员;不管你是公司白领、建筑师、工程师,还是家庭主妇。本书会帮助你发现、开发那些被习惯糟蹋了的能力,克服性格中的魔鬼,让你成为更受欢迎的人,更能赢得他人由衷的合作,进而成为一位有影响力和强大气场的人。
  • 作者:北纬三十二
    这是一个普通的人,骤然回到那个烽火年代的故事。一切,都要从上海滩开始,在这里有明楼三兄弟,有郑树森这个傻憨憨,有金山找这个莽夫,还有很多很多人......以及路锋,和他的装备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