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斯舅舅

邦斯舅舅

作者:巴尔扎克 状态:完本 日期:09-02

一部传统的小说,自然可以用传统的方法去解读。让我们着重看一看《邦斯舅舅》中的主要人物邦斯舅舅。邦斯舅舅是个旧时代的遗迹。小说一开始,便以极富象征和概括性的手法,为我们描绘了他那悲剧性的外表及这外表所兆示的悲剧性的命运。故事发生在十九世纪四十年代的巴黎,那是七月王朝统治时期,法国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正经受着激烈的动荡。贵族阶级逐渐没落,资产阶级政客、大银行家,投机商和大批食利者占据了法国的政治和经济舞台,而邦斯舅舅在这个时代的的舞台上是显得那么格格不入:他衣着的某些细微之处依旧忠实地保留着一八○六年的式样,让人回想起第一帝国时代。这个又干又瘦的老人,在缀着白色金属扣的暗绿色上衣外,又套着一件栗色的斯宾塞!……一个穿斯宾塞的人,要知道在这一八四四年,不啻于拿破仑尊驾一时复生,怪不得他一出场,巴黎街头早已麻木的无聊看客也不由得发出含义丰富的微笑,带着讥刺、嘲弄或怜悯:他身上无意中留存了某个时代的全部笑料,看起来活脱是整整一个时代的化身,就像人们说帝国式样家具一样,毫不犹豫地称他为帝国时代人物。这位帝国时代人物,原本是个颇有才华的音乐家,他的曲子还获得过罗马大奖。当初,国家把他派往罗马,本想把他造就成一个伟大的音乐家,可他却在那儿染上了古董癖,还染上了七大原罪中恐怕上帝惩罚最轻的一桩:贪馋。一方面,邦斯那颗生机盎然的心灵永不疲惫地欣赏着人类壮丽的创造,在收藏和欣赏人类的艺术创造中得到慰藉和升华;另一方面,他那张挑剔的嘴巴充满嗜欲,腐蚀了他的气节,那嗜欲潜伏在人的心中,无处不在,在那儿发号施令,要冲破人的意志和荣誉的缺口……从表面看,似乎是邦斯犯的那桩原罪——贪馋把他推向悲剧的道路,由一个具有艺术追求的音乐家沦落到一个吃白食;养成了吃好喝好的恶习,只要能够继续活个痛快,尝到所有那些时鲜的瓜果蔬菜,敞开肚子大吃(话虽俗,但却富有表现力)那些制作精细的美味佳肴,什么下贱事都能做得出来。他不仅为满足自己的贪馋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丧失了独立的人格,而且还被腐蚀了灵魂,对交际场上那些客套,那些取代了真情的虚伪表演全已习以为常,说起来恭维话来,那简直就像花几个小钱一样方便。然而,这仅仅是邦斯人生悲剧的一个方面,一个非本质的方面。他的悲剧的深刻原因,在于他的穷,在于他与他的那些富有、显赫的亲戚根本上的格格不入。一个在一八四四年还穿着斯宾塞的帝国时代人物,偏偏又生活在一群七月革命的既得利益者之中。在他身边,有法国药材界巨头博比诺,当年闹七月革命,好处尽让博比诺得了,至少与波旁王族第二分支得到好处不相上下;有不惜牺牲自己的长子,拼命向政界爬的老卡缪佐;有野心勃勃一心想当司法部长的最高法院庭长;有公证人出身,后来当上了巴黎某区区长,捞尽了好处的卡尔多。邦斯担任乐队指挥的那家戏院的经理,也同样是个典型的资产阶级暴发户。从本质上讲,邦斯是个艺术家。只有在艺术的天地里,他才拥有青春;只有与艺术交流时,他才显得那么才气横溢。在乐队的指挥台上,他的手势是那么有力;在他的那间充满人类美的创造的收藏室里,他是那么幸福。对于艺术和美的创造,他是那么一往情深。他热爱艺术,对任何手工艺品,对任何神奇的创造,无不感到一种难以满足的欲望,那是一位男士对一位美丽的恋人的爱。甚至,当他因为得不到爱而绝望,投入到连富有德行的僧侣也不可避免的罪过——贪馋的怀抱时,也是像投入到对艺术品的热爱和对音乐的崇拜之中。然而,他对艺术的热爱是与他所处的那个时代的价值取向和道德标准相悖的。对七月王朝时期那些资产阶级暴发户来说,音乐只是那些音乐家的一种糊口的手段,戏院经理戈迪萨尔看重邦斯的,不是他的才华,而是邦斯编的乐曲可以给他招徕观众,带来滚滚财源;对爱慕虚荣,耍尽一切手段要让丈夫当上议员,乃至司法部长的德·玛维尔庭长太太来说,邦斯搜集的那些艺术品,那些稀世珍品,纯粹是一钱不值的玩艺,艺术痴迷的邦斯,完全是一个怪物。在这些人的府上,邦斯老人经受着百般的奚落、嘲讽和耍弄,最终被逐出他们的天地,实在是不可避免的。在他们这里,没有艺术的位置,他们崇拜的是成功,看重的只是一八三○年以来猎取的一切:巨大的财富或显赫的社会地位。剧院的头牌舞女爱洛伊斯·布利兹图说得是那么一针见血:如今这个世道,当老板的斤斤计较,做国王的巧取豪夺,当大臣的营私舞弊,有钱的吝啬抠门……艺术家就太惨了!看来,邦斯由艺术家沦为吃白食的,这不能不说艺术本身的沦丧,而邦斯的悲剧,恐怕就是艺术的悲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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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蓁穿书了,礼聘为妃的她迎亲前被换嫁,庶妹顶名而上,自己被逼嫁至乡野,得知夫君病重将离世后她彻底黑化,谋害婆婆,卖小叔养汉子,做人姬妾爬至侧妃,好不得意。却不想那病秧子夫君自她离开后,人生也开了挂,中状元进翰林,青云直上权倾朝野,利用她出卖她,将她折磨得生不如死再来一次,叶蓁决定善待家婆幼弟,治病救人,发家致富,更在病娇相公面前怒刷好感。秦槊,一天天好好走路行不?眼瞎了吗?秦槊沉眉冷视。你撞我心口上了。人很凶,话很撩,秦槊磨牙,摁下叶蓁,生扑,正经点!否则,我就不控制了!叶蓁本只想安静做个状元夫人,不想后来,她那病娇相公给她的身份更王炸。
  • 作者:西临
    宝子们,防盗比例80,48h。最近事情稍微有点多,番外更的比较慢,但在1.20号之前,应该可以全部更完!【推荐预收《淋雨季》、好友秦桑枝《情书》,文案在最下方,求宝子们收藏。】周晚棠见到商时序那天,是在一个山映斜阳的初秋,商周两家举办的一场家族聚会上。那天,老太太拉着人打麻将,牌桌上正巧差角,一窍不通的她被拉过去凑数。大概是牌技实在差得一塌糊涂,有人看不下去,善意提醒。男人躬身靠近她,颀长的指骨点了点她面前的牌,嘴角轻扯,打五筒。牌扔出去,老太太眉开眼笑,胡了。,调侃道:小婉,你怎么能轻信瑾之的话呢,他的牌技和你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周晚棠忍住心头的笑,仰头去看他。男人穿着简约的白衬衫,衬衣下摆塞进西装裤里,清冷的眉眼如落雪的冷杉骤然松软:输了算我的。*回家后,周晚棠才知道那位唤瑾之的男人,是自己的联姻对象。她有些慌,硬着头皮说道:我觉得我们还年轻,不应该这么早结婚。或者,你要是愿意,我们现在就可以解除婚约。听了这话,商时序垂着眼,嗓音温柔,小婉,你是有喜欢的人吗?*婚后某天,周晚棠在书房找文件时无意发现了一本相册。相册保管得很好,里面载着她从小到大的照片。晚上,商时序从公司回来,她将相册打开展在他的面前,脸上挂着柔软的笑意,等待他的解释。被你发现了。他伸手将晚棠抱进怀里,下巴枕在她的肩窝,闷笑道,谢谢你可怜我,世间从此少了我这一位孤家寡人。遇见你的那天,是我这一生中拥有的上上签。我是说:——你是我的上上签。阅读指南:日常慢热向。文章以真实地名为基础,但内容纯属虚构。女主职业存在私设,考究党慎入。文中女主职业背景、细节部分,参考纪录片《我在故宫修文物》及相关资料。涉及知识性错误,请温柔指正。——————《淋雨季》:周颂宜第一次见靳晏礼,是一个雪雾茫茫的冬夜,朋友撺掇的新年聚会上。那天,她坐在轮椅上看着窗外絮絮落雪,等着侍者将沏好的茶水滗出。热气模糊了视线。雪松下嵌着一座复古斑驳的电话亭。亭上压着厚厚一层雪,雪下伫着身量颀长的男人。凛冬夜里,接触不良的灯泡释放出弱白的光亮。他握着暗红色的听筒,斜斜靠在亭旁,隔着一层模糊雾气的玻璃窗相视。*再见面,新年伊始。家中开始为自己的婚事做打算,由专人挑选。在这之前,周颂宜有一位相恋多年的男友,为此第一次在家中红了脸,摔烂了自己最爱的一套茶具。转天。靳晏礼坐于周宅,双手奉上一套古董茶瓷。对上刚从旋步楼梯下来的周颂宜,斯文的面皮松开温和的笑容,新年快乐。*08年冬季,周颂宜曾在十元纸币上用铅笔写下一段文字:我用的这张纸币,到底会经过多少人的手里,又会漂流几座城市呢?真是让人好奇。2008年12月20日周颂宜——北京后来,兜兜转转十二年。这张纸币带着一段感情,又重新回到她的手里。凛冬将至,请你爱我。——————《情书》:男暗恋女,清冷大美女X深情公子哥1.大学篇:桑瑜觉得最近这人出现在眼前的频率有点高,而且他对她似乎跟旁人不太一样。如果说前几次的相遇是偶然和巧合。那么第N次的相遇是……桑瑜:蓄谋已久。沈祐:或许我们可以称之为缘分或是命中注定。桑瑜:……对此,桑瑜不禁合理猜测,他是不是喜欢她啊?沈祐:难道我表现得还不够明显吗?桑瑜,我暗恋了你五年。2.高中回忆篇:沈祐是骄傲的,生得一副好皮囊,理科班榜首,家世显赫,众人眼中的天之骄子。只有他自己知道,在别人眼中他有多耀眼,在她的眼里就有多暗淡他的骄傲不值一提,碎落一地。某天放学,楼梯上。桑瑜和好友走在前面。好友一脸雀跃,语气中充满了崇拜:这次理科班的第一名又是沈祐,他真的好厉害。桑瑜只淡淡一笑:理科班的事你倒是了解的挺清楚。好友又说:不是我了解,学校里谁不知道沈祐啊?可能也就你不知道。桑瑜疑惑:是吗?我应该知道他是谁吗?好友无奈地摇了摇头。沈祐跟在后面听完了全程。他低头看着手里的情书,已经皱得不成样子。在我幻想了一切和你有关的美好时,你连我是谁都不知道。3.当哲学系遇上天文学,文科女遇上理科男,那就不得不回到世界本原问题。桑瑜:你是唯物主义还是唯心主义?沈祐:我是唯你主义。用一次粉身碎骨,换一个永恒的拥抱。(洛希极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