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林鸟

同林鸟

作者:艾米 状态:完本 日期:09-02

同林鸟源自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限来时各自飞的成语,所以这个故事是有关夫妻的。一直处于前台的,当然是谭维和小冰这对同林鸟,但故事里也写到了好几对别的同林鸟。这几对同林鸟,碰巧代表了不同的夫妻类型,有志不同,道不合的谢怡红和常胜,有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蓝老师两口子,有乐极生悲,盛极而衰的叶紫眉和她的青年企业家丈夫,也有心有天高,命如纸薄的名牌大学高才生谭师傅和他的患难之交谭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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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书是以《山楂树之恋》主人公静秋的经历为蓝本创作的小说,故事发生在上世纪末,主要讲述一个女人跟三个男人情感故事,作者从不同的视角窥探出男男女女在爱情、婚姻、家庭、利益、责任等问题上引发的内心碰撞和情感争鸣。细腻地解读了现代男女的情欲世界、心理差异和迥然不同的爱情观婚姻观。准确地把握住了她们内心的所思所想,让读者在感动的同时,能多一些思考,多一点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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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了,就不问将来,但我静待你归来……在丈夫威胁说要将孩子弄死的那一刻,海伦的婚姻就已名存实亡。被逼无奈的她来到美国,想寻找机会把女儿办出国。在美国的中餐馆打工,海伦认识了厨师本尼,这个男人爱她、宠她、疼她,让她尝到了真正爱情的滋味。但丈夫一直不肯离婚,海伦就对本尼隐瞒了自己未离婚并有孩子的真实状况,并为此感到不安。其实,本尼早就知道了一切,却依然默默地爱着她。然而,本尼实际上却是一个身负案底的在逃犯……相逢却难以相伴,海伦和本尼的将来又该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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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次偶然的接机使Carol和Jason飞蛾扑火般地爱上了对方,然而这两个人却都背负着沉重的历史包袱, 他们在迷恋中伤害对方,又在伤害中更加怜惜彼此。一个是坚强执着的Carol,却因为父亲当年的离去背 负上沉重的舆论压力,导致当真爱来临时,她却选择离开。一个是温柔体贴的Jason,因为一个女孩为他 自杀,而患上了重症爱无力,不敢去爱,逃避爱情。两人互相吸引却又互相逃避,无尽的挣扎,徒劳无功,担心、痛苦、悲怆,明知道自己无法回报这份爱,却又没办法说服对方或者自己放弃。最终,当真相揭开时,Carol搬到了Jason的隔壁,以为成了邻居就有机会让他卸掉包袱,放手来爱。然 而做惯了爱情逃犯的他再次选择了逃离,这一次真正的悲剧却降临在了他的身上,Jason不会再醒来 ……而这一次,他们最终真的可以永远不再分开……眼看着火与蛾因这命运的巧合顷刻间融为一体,瞬间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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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要征服一个男人的心,有多难?想要征服一个女人的心,很简单--看看本书的男主人公腾非是怎么做的 !本书在网络上发表原名为《尘埃腾飞》,出版时改名为《欲》。《山楂树之恋》作者艾米以细腻而流畅的笔触,细微的心理刻画,风趣幽默的话句,颠覆传统价值,尖刻不留余地塑造了一个生动闷骚的女知识分子的形象。其实,只要是女人,不管学历有多高,面对情人的时候,总是猜疑,嫉妒,占有欲强。在爱情的面前。女人永远那么不能理智。那些看似一本正经的女人内心,其实同样是神经质的、自私自恋又敏感多疑的。利益交换、真心假意、情欲纠结,多少人为达目的。可以不择手段?为了前途和工作,陈霭要付出多少?要忍受多少?要做多少违背内心的选择?这本书里面的感情,既平凡又迷乱。角色的张力令人赞叹。
  • 作者:艾米
    北美大陆上的又一个金秋时节来到了,加拿大安大略省的南部再次被金秋打扮得五彩纷呈、姹紫嫣红。在一望无际的起伏丘原上,重重叠叠的枫树正在由夏天的绿油油的整齐颜色,逐渐向最终的深红颜色转变。由于枫树有些种的早,有些种得晚;有些树叶稀,有些树叶密;有些受光多,有些受光少,因此不同枫树的枫叶在这个时节正一起呈现出不同的颜色:浅绿色、黄绿色、淡黄色、金黄色、橙黄色、橙红色、火红色、砖红色、和紫红色。它们错落有秩、极富动感地排列在新大陆的广袤大地上,把大地打扮得如同一座布满鲜花的无边无际的梦幻庄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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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名字叫黄米,听说我这名字是我老爸老妈的网友为我起的,大概是按照张学友的歌曲《你的名字我的姓氏》所讲述的原则,用我老爸的网姓和我老妈的网名成就的一个故事。我自己就无所谓了,名字嘛,不就是一个代号吗?既然我老爸那个老封建都不在乎我用不用他的姓,我就更不在乎了。我把童言无忌这个成语篡改了一下,因为我还不是童,还在老妈的肚肚里,只能称为胎儿,我说的话当盐(当然)是胎言。儿童都可以乱说话,胎儿当盐就更可以乱说话了。我码的都是黄的东西,米的东西,如果你看不得黄,见不得米,就不用撞进来受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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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楂树之恋》是一本空前绝后的中国式爱情范本,最早发表于境外文学网站文学城。在本书中,《山楂树之恋》告别史上最干净的爱情故事,从老三的独白认识你,是命运对我的恩赐入手解读《山楂树之恋》一书背后的故事。作者艾米亦感动于国内热烈的山楂树现象,为读者讲述了更多的关于山楂树的故事。同时,对于国内关于山楂树的误读,艾米也提笔给予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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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部在海外被热读的书,今天回到了中国。除了《窗边的小豆豆》和《顽童时代》,我的收藏中又多了一颗珍珠。艾米是调皮鬼,黄颜是憨包子。《十年忽悠》之后,他们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他们深爱着对方,且拥有一双可爱的儿女。在这本充满爱的书里,不仅有艾米黄颜的童年趣事,还有他俩的爱情结晶——黄米宝宝和虾头妹妹的故事。前者由几年前那个沉浸在第一次做母亲的快乐中的艾米娓娓道来,于是又了艾米的童年——《儿生母乐》和黄颜的童年——《弟弟小时候》,等到黄米宝宝和虾头妹妹呱呱坠地后,初为父母的两人,一起用他们的妙笔记录了宝宝给全家人带来的快乐,于是就有了《黄米出生记》《长大做个恐龙》《小总理》《小财主》《小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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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艾米想起来那个人了,因为只有她一个人剪着那种被C大中国学生称为留学生头的发型。所谓留学生头就是夫妻之间互相剪的那种发型,没有章法,没有形状,剪短了就行。大多数男生和那些丈夫在身边的女生都是剪那种发型,大概是为了省几个钱,不过看上去惨不忍睹。一般未婚女生是不会剪那种头的,再美的人也经不起那一剪,如果还打算出嫁的话,千万不能剪那种头,因为那种发型差不多成了我已婚,丈夫在身边的代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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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半部分写了精神上的背叛,肉体上的背叛,以及精神肉体双重的背叛。仔细看看,主要是男人的背叛。追究背叛的原因,大多源自女人:女人的虚荣,女人的小性儿,甚至女人的怀孕都可导致男人的背叛。背叛的男人似乎活得还可以,至少不必背叛前差。而女人以离婚对付背叛,其结果都不甚美好。也许世事就是如此,也许作者想给那些想离婚的女人一个警告。不管怎样,这部小说是结了婚的人要看,没结婚的人也要看。后半部分仍写精神上的背叛,肉体上的背叛,以及精神肉体双重的背叛。不过我的主人公们是架可吵,泪可洒,婚决不可以离。如果说离婚还可以追溯到西方的影响,不离婚才真是中国风格。结了婚的人要看只管看,看了想扔砖只管扔砖。没结婚的人最好不看,免得对婚姻和爱情失去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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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奥斯卡·王尔德
    1890年,爱尔兰诗人和剧作家奥斯卡·王尔德告诉他美国的作家朋友埃德加·萨尔特斯(Edgar Saltus,1855-1921),说准备写一部描写抹大拉的马利亚的作品。 抹大拉的马利亚是《圣经》中的人物,她虽然是个罪人,但她追随耶稣和耶稣的门徒,还曾见耶稣驱走七个恶鬼,并亲历耶稣复活;尤其是她知道耶稣在法利赛人家里坐席,就拿着盛香膏的玉瓶,站在耶稣背后,挨着他的脚哭,眼泪湿了耶稣的脚,就用自己的头发擦干,又用嘴连连亲他的脚,把香膏抹上。于是耶稣对她说:你的罪赦免了。耶稣解释说:这是因为她的爱多,所以她许多的罪都赦免了。 王尔德对萨尔特斯说,他要把她写得有些像莎乐美;随后,他们就开始一起共同探讨这两个淫荡的女子。显然,王尔德当时是基于爱与罪的主题思考,从抹大拉的马利亚联想到莎乐美,还没有想到要直接描写莎乐美这个人物。 王尔德的朋友、法国诗人和专栏作家让·洛兰(Jean Lorrain,1856-1906)家里有一座被斩首女子的头像。一次,王尔德看到这座雕像时,据王尔德危地马拉的朋友恩里克·戈麦兹·卡利洛(Enrique Gomez Carrillo)说,使这位爱尔兰剧作家联想起一个有关希伯来公主的奇异传说。这位公主为了对她的情人表示敬意,把一位使徒的头奉献给他;但她这礼物遭到了拒绝,于是她在当天晚上把自己的头割下,放在一只金碟子上给她的爱人。卡利洛说,受朋友们的怂恿,王尔德曾想把这个故事细致地表现出来,大概是以散文的形式来写,题为《两次斩首》(The Double Beheading),但后来他又计划把这故事写成诗篇。后来,王尔德和他的朋友、居住在巴黎的美国诗人斯图尔特·梅里尔(Stuart Merrill)一次去红磨坊(Moulin Rouge)看演出时,见到一位罗马尼亚的舞蹈家,她的肢体动作恰如福楼拜的小说《希罗迪娅》中所描写的莎乐美。王尔德曾试图跟这位演员联系,希望把她的舞蹈写进他正在创作的一个剧本中去。只是没有找到她…… 最后,大约是1891年10月前后的一天晚上,王尔德跟一群年轻的法国作家谈了《圣经》中的莎乐美的故事。回到他所租住的房间里,打开桌上的一本空白笔记本开始写作。几个小时后,就已经写出了不少;为了寻求灵感,他迈出房门,步入临近的那家大咖啡馆(Grand Café),对管弦乐队的指挥说:我正在写一个剧本,描写一个女子赤足在一个她因爱他而要杀他的那个男人的血迹上跳舞的剧本。希望获得某种野性而恐怖的音乐的激励。回去后,就完成了《莎乐美》。 创作之前,王尔德就想过,要使自己这部作品中的同名主人公,不同于在他之前的作家、艺术家笔下的这一人物。在他看来,即使像莱奥那多·达·芬奇,或者阿尔勃莱希特·丢勒这些大师所画的莎乐美,也都不能令人满意。不过王尔德仍然不能脱离前人的影响。 《圣经》中记载的故事自然是王尔德创作《莎乐美》首要的最基本的材料来源。剧中的几个主要人物——希律·安提帕、希罗底、施洗约翰——乔卡南和莎乐美,就是《圣经》里原来就有的,情节的总体框架大致也与《圣经》里所写的故事相仿。可以肯定地说,没有《圣经》的故事,王尔德就不会想到创作像《莎乐美》这样一部剧作。 1893年8月,即王尔德的《莎乐美》法文版出版之后大约半年的时候,王尔德的朋友,英国作家和漫画家马克斯·比尔博姆(Sir Max Beerbohm,1872-1956)在给友人、画家威尔·罗森斯坦(Will Rothenstein)信中指出,说《莎乐美》的创作无疑受到福楼拜的《希罗迪娅》的影响。王尔德回应说:不错,我是剽窃(plagiarise)。这是有鉴赏力的人之荣幸。我读福楼拜的《圣安东尼的诱惑》时就从未在书末签上我的名字。Que voulez-vous(别说了)!从这个意义上说,数百部最好的书都带有我的签名。表明他无法否认这些作品有形无形曾经对他产生过影响。 王尔德对诗人斯蒂芳·马拉梅怀有很大的敬意,曾把他创作的《道连·格雷的画像》题献给他。《道连· 格雷的画像》中写到亨利·沃登勋爵曾捎给主人公道连·格雷的一本黄封面的书。格雷拿起开始翻阅,几分钟后,他被吸引住了;甚至有好几年不能摆脱那本书的影响。研究者公认,此书就是若里斯-卡尔·于斯曼的《逆反》。王尔德自己在一封信中也承认:《道连·格雷》中的那本书是我永远都不会写的许多本书之一,但它部分地受到了于斯曼的《逆反》的启示……书中提到的那个身上十分奇怪地糅合着幻想家和学者气质的主人公,那个独特的巴黎青年,就是《逆反》的主人公戴·艾桑公爵。戴·艾桑的那些不合常规的艺术趣味,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王尔德的趣味。其中戴·艾桑对古斯塔夫·莫罗的喜爱,就最典型地反映了王尔德自己的感受。例如莫罗创作的《幽灵》和《莎乐美为希律舞》这两幅画,特别是《幽灵》,莎乐美的着装和挑逗的舞姿,以及画面上华丽的色彩,使王尔德非常喜欢。有材料说,王尔德甚至希望画家奥布里·比尔兹利(Aubrey Beardsley,1872-1898)为他的《莎乐美》创作的插图,也能具有与莫罗的画同样的风格。 人类在幼年时代起,就把头颅看成是人体最重要的、甚至是唯一珍贵或神圣的部分。人类学研究认为,从抽象的意义上说,‘头’与男性、男子气、父亲、理智或权威联在一起,‘头’是指组织的和管理的功能。古代的神话传说和现实中的人都相信,拥有某人的头颅就拥有他的一切。 在海涅1841至1842年创作的长诗《阿塔·特罗尔》(Atta Troll)里,有一段描写在圣约翰节 的前夜恶魔和精灵四出活跃的情景。其中写到那个得了恋爱躁狂症死去的希罗底:在她潮红病态的脸上/漂浮着一种东方的魅力,柔和的嘴唇,好像石榴石,/弯翘的、百合花似的鼻子,/她的四肢苗条而清凉,/宛如绿洲中的棕榈树。说她不但曾渴望过施洗者的头,在这天夜里,她的双手总是捧着/那只盘子,盘里放着/约翰的头,她吻着它;/她热情地吻那颗人头。人们甚至相信她每夜复活过来,都要把那颗血淋淋的人头/捧在手里(钱春绮译)…… 海涅这里说的是古代传说中的事,像这种拥有男性头颅的情结,也一再被再现在现实主义作家的创作中。 意大利作家薄伽丘《十日谈》中的第4天第5节故事写富商墨西拿三兄弟认为妹妹莉莎贝塔和他们的雇员洛伦佐相得甚欢,不免有失检点,便借故把洛伦佐带到一个遥远僻静的地方杀死,埋在一个不易找到的地方。一夜,苦盼情人归来的莉莎贝塔梦见面容憔悴、衣衫褴褛的洛伦佐告诉她自己已死,并说到他们掩埋他的地点。莉莎贝塔深信所梦是真,第二天一早就带了贴身女仆赶到梦中所见的地点,用刀子细心割下情人的头颅,放在包袱里,再用土盖好无头尸体。……回到家里,……在自己的房间里关好门,捧着那颗头颅大哭,泪水洗净了头上的尘土,吻了不下一千次。(王永年译) 还有法国作家斯汤达在他的著名小说《红与黑》中写到,玛蒂尔特小姐受马格丽特王后的影响,也想学她的样,在情夫于连·索雷尔被送上断头台后,设法找到了他的尸体,把于连的头放在她面前的一张大理石的小桌上,吻着他的额头……(郝运译) 《阿塔·特罗尔》转述传说中的希罗底和《十日谈》里的莉莎贝塔、《红与黑》里玛蒂尔特小姐及马格丽特王后,这四位女性都表现了一个沉溺于爱中的女性,当她无法获得活着的恋人时,即使获得他的头颅,在她的意识中,作为替代物,仍会感到是获得了自己所爱的人,可以获得一种幻想的满足。王尔德《莎乐美》中莎乐美在吻乔卡南——施洗约翰头颅的情节,同样也可以使她在幻想中获得这样的满足。 不过,上述所有可能的启发都在王尔德那里转变为艺术上的独创。这一点,哪怕是在一些细小的问题上,也有所体现。例如有研究提到,王尔德先是与格雷厄姆·罗伯逊讨论了这个问题,罗伯逊提出,‘每套服装色度,从最清晰的柠檬色到深红色,要清淡柔和。’王尔德还向装饰艺术家查尔斯·里基茨讨教,里基茨设想是,演出时,‘莎乐美’的脚移动在黑色的地板上应该像是两只白鸽。在这背景的衬托下,王尔德希望莎乐美穿像是毒蜥蜴的绿色衣服。
  • 作者:书迟意
    上一世,谁都知道林婳倾慕着明月清风的姜桓。那时姜桓尚未入仕,是天下读书人仰慕的圣人君子,真正的山间雪。林家人仗着权势,破坏了姜桓原定的姻缘,皇上一旨令下,给林婳和姜桓赐了婚,让他和他那两情相悦的女人不得圆满。她守了十几年的府邸,凄冷惨淡。眼见着姜桓权势加身,日日不沾家,全是寻自己那白月光去了。她明白过来,这强求的爱情不是滋味。重来一世 林婳从一早就打算不喜欢他了,打算离他远远的。放过他,也放过自己。可谁知,没有林家的动作,赐婚的圣旨照样送到了两家。林婳知他恨极了自己,早早做好了和离的打算。成亲那日,素来清冷寡情的琢玉郎君将林婳堵在房内,委屈得声都哑了,咬牙切齿质问她:是你先来招惹我的,林婳,你怎么敢不要我两次?娇气大小姐走下神坛疯批高岭之花————————专栏下一本古言《艳煞》求收藏呀~长安最艳丽的牡丹花被一众恩客哄抬喝彩游街之时,迎面撞上了领了战功回来,清风明月的小将军。花魁赤足娇笑着往他的方向走去,留下一枝带香的秋海棠。小将军轻蔑扔了那朵不知多少人伸手探尝的娇花,碾碎后离开。将军府的门第高不可攀,股肱之臣,世代清誉,立誓只做为帝王守国土的将士,全折在了那位少年奇才的小将军手里。他种下半个府邸的无香海棠,只为了迎娶她,闻名京都的祸水,做他的夫人。鲜衣怒马少将军艳杀四方坏花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