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玫瑰与白玫瑰

红玫瑰与白玫瑰

作者:张爱玲 状态:完本 日期:09-02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因为《红玫瑰与白玫瑰》这句话成了脍炙人口的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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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市的人生》林林总总五十篇什,大多选自《流言》、《张看》等集子,此外还收集了一些散落在书刊中的单篇,计三十万言,包纳了张爱玲各个时期的散文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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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据红楼梦的大纲给宋淇看,有些内容看去很奇特。宋淇戏称为Nightmare in the Red Chamber(红楼梦魇),有时候隔些时就在信上你的红楼梦魇做得怎么样了?我觉得这题目非常好,而且也确是这情形─ 一种疯狂。那几年我刚巧有机会在哈佛燕京图书馆与柏克莱的加大图书馆借书,看到脂本红楼梦。近人的考据都是站着看─来不及坐下。至于自己做,我唯一的资格是实在熟读红楼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自会蹦出来。但是没写过理论文字,当然笑话一五一十。我大概是中了古文的毒,培根的散文最记得这一句: 简短是隽语的灵魂,不过认为不限隽语,所以一个字看得有巴斗大,能省一个也是好的。因为怕唠叨,说理已经不够清楚,又把全抄本─即所谓红楼梦稿─ 简称抄本。其实这些本子都是抄本。难怪初详红楼梦刊出后,有个朋友告诉我看不懂─当然说得较婉转。连带想起来,仿佛有书评说不懂张看这题目,乘机在这里解释一下。张看不过是套用常见的我看XX,填入题材或人名。张看就是张的见解或管窥─往里面张望─最浅薄的双关语。以前流言是引一句英文─诗?Writen on water(水上写的字),是说它不持久,而又希望它像谣言传得一样快。我自己常疑心不知道人懂不懂,也从来没问过人。红楼梦的一个特点是改写时间之长─何止十年间增删五次?直到去世为止,大概占作者成年时代的全部。曹雪芹的天才不是像女神雅典娜一样,从她父王天神修斯的眉宇间跳出来的,一下地就是全副武装。从改写的过程上可以看出他的成长,有时候我觉得是天才的横剖面。改写二十多年之久,为了省抄工,不见得每次大改几处就从头重抄一份。当然是尽量利用手头现有的抄本。而不同时期的早本已经传了出去,书主跟着改,也不见得每次又都从头重抄一份。所以各本内容新旧不一,不能因某回某处年代早晚判断各本的早晚。这不过是常识,但是我认为是我这本书的一个要点。此外也有些地方看似荒唐,令人难以置信,例如改写常在回首或回末,因为一回本的线装书,一头一尾换一页较便。写作态度这样轻率?但是缝钉稿本该是麝月名下的工作─袭人麝月都实有其人,后来作者身边只剩下一个麝月─也可见他体恤人。在现在这大众传播的时代,很难想像从前那闭塞的社会。第二十三回有宝玉四首即事诗,当时有一等势利人,见荣府十二三岁的公子作的,录出来各处称颂。 看了使人不由得想到反面,著书人贫居西郊,满人明义说作者出示红楼梦,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可见传抄只限戚友圈内。而且从前小说在文艺上没有地位,不过是好玩,不像现代苏俄传抄地下小说与诗,作者可以得到心灵上的安慰。曹雪芹在这苦闷的环境里就靠家里的二三知己给他打气,他似乎是个温暖的情感丰富的人,歌星芭芭拉史翠珊唱红了的那支歌中所谓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倚靠脂砚畸笏,也情有可原。近人竟有认为此书是集体创作的。他完全孤立。即使当时与海外有接触,也没有书可供参考。旧俄的小说还没写出来。中国长篇小说这样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是刚巧发展到顶巅的时候一受挫,就给拦了回去。潮流趋势往往如此。清末民初的骂世小说还是继承红楼梦之前的儒林外史。红楼梦未完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请原谅我这混杂的比喻。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小说的主流与阅读趣味。一百年后的海上花系列有三分神似,就两次都见弃于读者,包括本世纪三0年间的亚东版。一方面读者已经在变,但那是受外来的影响,对于旧小说已经有了成见了,而旧小说也多数就是这样。在国外,对人说中国古典小说跟中国画─应当说诗、画,但是能懂中国诗的人太少─与磁器一样好,这话实在说不出口。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写小说的,更有老王卖瓜,自卖自夸之嫌。我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大学城待过些时,知道红楼梦的学生倒不少,都以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旧家庭里表兄妹的恋爱悲剧。男生就只关心宝玉这样女性化,是否同性恋者。他们虽然程度不齐,也不是没有鉴别力。有个女生长得不错,个子不高,深褐色的头发做得很高,像个富农或是商家的农妆少妇,告诉我说她看了秧歌,照例赞了两句,然后迟疑了一下,有点困惑的说:怎么这些人都跟我们一样?我听了一怔。秧歌里的人物的确跟美国人或任何人都没什么不同,不过是王龙阿兰洗衣作老板或是哲学家。我觉得被她一语道破了我用英文写作的症结,很有知己之感。程本红楼梦一出,就有许多人说是拙劣的续书,但是到本世纪胡适等才开始找证据,洗出红楼梦的本来面目。五六十年了,近来杂志上介绍一本《红楼梦研究集》: 本书是一群青年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注重考据的研究方式,拙作 红楼梦未完赫然在内,看了叫声惭愧。也可见一般套闻考据。里面大部分的文章仍旧视程本为原著,我在报刊上也看到这一类的论文,可能是中文系大学生或研究生的课卷,那也反映教授的态度。─也许是因为研究一个未完的著作,教学上有困难。─有一篇骂袭人诱惑宝玉,显然还是看了程本窜改的第六回,原文宝玉强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程甲本改强为与,程乙本又改为强拉 另加袭人扭捏了半日等两句。我们自己这样,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译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译本也还是用程本。但是才出了第一册,二十六回,后四十回的狐狸尾巴还没露出来。弥罗岛出土的断臂维纳斯装了义肢,在国际艺坛上还有地位?我本来一直想着,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听见专研究中国小说的汉学家派屈克·韩南(Hanan)说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写的。我非常震动。回想起来,也立刻记起当时看书的时候有那么一块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实那就是驴头不对马嘴的地方使人疑惑。游东京,送歌童,送五十岁的歌女楚云,结果都没有戏,使人毫无印象,心里想怎么回事?这书怎么了?正纳闷,另一回开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钻出了隧道。我看见我捧着厚厚一大册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间里。喂,是假的。 我伸手去碰碰那十来岁人的肩膀。这两本书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红楼梦。红楼梦遗稿有五六稿被借阅者遗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来抢回来。现在心平了些,因为多少满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收在集子里的,除了三详通篇改写过,此外一路写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没去改正前文,因为视作长途探险,读者有兴趣的话可以从头起同走一遭。我不过是用最基本的逻辑,但是一层套一层,有时候也会把人绕糊涂了。我自己是头昏为度,可以一搁一两年之久。像迷宫,像拼图游戏,又像推理侦探小说。早本各各不同的结局又有罗生门的情趣。偶遇拂逆,事无大小,只要详一会红楼梦就好了。我这人乏善足述,着重在乏字上,但是只要是真喜欢什么,确实什么都不管─也幸而我的兴趣范围不广。在已经去日苦多的时候,十年的工夫就这样掼了下去,不能不说是豪举。正是:十年一觉迷考据,赢得红楼梦魇名。
  • 作者:张爱玲
    她是一个善于将艺术生活化,生活艺术化的享乐主义者,又是一个对生活充满悲剧感的人;她是名门之后,贵府小姐,却骄傲的宣称自己是一个自食其力的小市民……她就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个能将才与情打成一片的异数作家——张爱玲!如果你想一睹她的才情,本书,你怎能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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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书是迄今为止张爱玲最具有代表性的小说结集。作者张爱玲(1920~1995),原名张煐,笔名梁京。1943~1945年发表了《茉莉香片》等小说,代表作有《传奇》、《流言》等。抗战后,改行编写电影剧本,后居美国。自出道后,盛名至今不减,「张迷」遍布全球。古人云:传奇者,因奇而传。事,无奇不传。 对于传奇,张爱玲有自己的说法:书名则传奇,目的是在传奇里面寻找普遍人,在普遍人里寻找传奇。其实,传奇无需寻找,张爱玲其文其事便是了。都市千般繁华下的满目苍凉,温柔富贵中的凄情哀婉,张爱玲的笔宛若金针,貌似漫不经心地描龙绣凤,实际上却将字字句句都刺在了你的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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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奇里的倾国倾城的人大抵如此。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胡琴咿咿哑哑拉着,在万盏灯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说不尽的苍凉的故事——不问也罢!《倾城之恋》是张爱玲的成名作与代表作。白流苏和范柳原这一对现实庸俗的男女,在战争的兵荒马乱之中被命运掷骰子般地掷到了一起,于一刹那体会到了一对平凡的夫妻之间的一点真心。张爱玲是作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一位杰出作家,而不是作为一个怪人、异人而存在的。也许她将不仅仅属于现代文学史。遥想几十年、几百年后,她会像她欣赏的李清照一样,在整个中国文学史上占据一个稳定的位置也说不定,而我们知道,那时候今天为我们所熟知的许多现代作家肯定都将被忽略不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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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那时候睡得早,尤其是城里,还没有装电灯。夏夜八点钟左右,黄昏刚澄淀下来,天上反而亮了,碧蓝的天,下面房子墨墨,是沉淀物,人声嗡嗡也跟着低了下去。小店都上了排门,石子路下只有他一个人踉踉跄跄走着,逍遥自在,从街这边穿到那边,哼着京戏,时而夹着个梯格隆地咚,代表胡琴。天热,把辫子盘子头顶上,短衫一路敞开到底,裸露着胸脯,带着把芭蕉扇,刮喇刮喇在衣衫下面扇着背脊。走过一家店家,板门上留着个方洞没关上,天气太热,需要通风,洞里只看见一把芭蕉扇在黄色的灯光中摇来摇去。
  • 作者:张爱玲
    。《秧歌》一书以1950-1952年新中国刚成立后进行的土改运动为大背景,讲述了江浙附近某村镇的农民受饥饿的煎熬,终日以稀粥米汤野菜为食,吃不起一顿干饭,也不敢吃一顿干饭,不然就成了富人家,会招来借钱摊派的麻烦。小说的主人公金根,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终日勤勤恳恳的砍柴种田,依旧填不饱一家三口的肚子。妻子开始在上海一户好人家帮佣,后来城市形势转坏,受了人人都说乡下好的哄骗,回到农村。到了过年,家里把可怜的一点米磨了做了年糕,去完成给军属家送年货的任务。交货的时候,村民们在堆满了收上来的粮食的仓库前要求借粮过年,结果发生暴动,民兵搬来枪,金根受了枪伤,五岁多的女儿被人群踩死了,夫妻俩突出重围,却被当作反革命追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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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纪文存·摩登文本。《十八春》所着力表现的还是张爱玲最为得心应手的都市男女情感纠葛。小说从男主角沈世钧的立场回忆往事,以沈世钧与顾曼桢的悲欢离合为轴心,描写几对青年男女的爱情婚姻在乱世睽隔中阴差阳错。世钧的良善和软弱,曼桢的痴情和不幸,还有曼璐的自私,祝鸿才的无耻,在小说中无不栩栩如生。书中的主要角色,体验了乱世的甜酸苦辣,最后为拥护新政权、贡献新国家在东北大团圆。虽然有情人都未成眷属,令人惋惜,却各有所配,从此走向新生。全书共十八章,男女主角和相关人物也离离合合了十八个春天,正暗合传统京剧《汾河湾》的旧典。《十八春》表现的固然是儿女私情,却也明显纠缠着政权更替国家重建的大历史叙述。因此,或可说《十八春》一定程度上是具有时代灵感照耀的作品,是宗法苍凉、主张参差的对照、一直致力于杂陈破烂历史的张爱玲在小说创作中处理虚构叙述与历史进代关系的一种新尝试。以至有论者认为《十八春》联结着两个时代,联结着两个张爱玲;一个以往的张爱玲和一个可能有的新有张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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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有时候告诉别人一个故事的轮廓,人家听不出好处来,我总是辩护似地加上一句:这是真事。彷佛就立刻使它身价十信。其实一个故事的真假当然与它的好坏毫无关系。不过我确是爱好真实到了迷信的程度。我相信任何人的真实的经验永远是意味深长的,而且永远是新鲜的,永不会成为滥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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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学少年都不贱》讲的是两位女孩恩娟、赵珏之间的情谊沧桑。故事开端于两人在上海重逢叙当年。恩娟嫁了位犹太人汴·李外,后来移民美国华盛顿,汴·李外成为第一位入阁移民,赵珏则境遇不如恩娟。因是多年后重逢,两人相对当年平等的身世,便见出高低。或者这正是取名《同学少年都不贱》的深意。言语间充满张爱玲式一贯的讥诮,人物刻画鲜明、情节铺叙细腻,在轻快的故事节奏里,透着对人生变化无常的沧桑凄凉感。小说中对三四十年代教会女生性心理的露骨展示,对五六十年代海外知识分子人生选择的逼真刻画,在张爱玲以前的小说中都是从未出现过的。小说无疑带有某种程度的自传色彩,同时也巧妙地穿插了美国左派女记者史沫特莱、中国第一颗原子弹爆炸等情节,显示张爱玲力图开拓题材,在更广大的背景上反映风云变幻中小人物的日常生活,塑造女主人公的独特性格和命运,从而也就使小说具有了时代风尚史和心态史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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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档《内娱第一女糊团》文案:洛卿的职业是扮演小说里活不过三章的职业反派,只要完成最后三个就可以退休了。系统:因为三本书意外融合,作为补偿给你三倍退休金。为了钱,洛卿硬着头皮上了。但她不知道,因为融合bug,她的心声会被主角们听见。剧本一:作为豪门文里上不得台面嫉妒变形的私生女,在关键时刻出卖霸总公司机密被抓包;洛卿顺利偷到文件跟对家公司交易时被抓包,等着被盛怒的霸总赶出家门。【他好凶啊,我拿的不是假机密吗?难、难道拿错了?也不知道我全部身家够不够赔…他会把我赶出去暗杀掉吗?】听见她心声的霸总哥哥:……霸总将她拉到身后护住:以后别跟这些坏人来往。洛卿:?剧本二:作为娱乐圈文里黑粉满天飞的十八线、拉踩造谣顶流女主后被揭穿;洛卿节目里背着女主的面造谣被录音,等待女主来公开自己的丑恶嘴脸被全网封杀。【这么努力又好看的姐姐,怎么能舍得骂她,回去就她买水军帮她骂那些黑粉。】听到心声的顶流女主:……女主红着脸把录音还给她:下次不可以了哦。洛卿:?剧本三:作为电竞文贪财好色的小老板,拿钱砸包养男主让他打假赛却被反杀破产;洛卿狠狠把钱甩在男主脸上,威胁他不签包养合同就断了他的冠军梦。【还好泼的是冷咖啡,可是他打游戏真的很厉害,被拒绝后我偷偷开小号给他充钱可以上他的水友车吗?】听到她心声的男主:……男主挑眉悠悠坐下:包我打游戏也不是不可以。洛卿小心翼翼戳系统:在吗?你确定只有一个bug吗?现在我的三倍退休金还能到吗?预收:《内娱第一女糊团》我叫时耳,是内娱第一糊女团成员。为什么糊?因为成员们都不务正业。队长整天以泪洗面伤春悲秋;二姐整天忙着跟不同的男人周旋;三姐整日把自己锁在房间里神神叨叨;至于我,只是个勤勤恳恳负责门面的小废物。每天的工作是护肤保持漂亮顺便听听姐姐们的八卦。听队长回忆她在古代宫斗无人能敌的寂寞;听绑定万人迷系统的二姐整天骂骂咧咧那些看不懂脸色的舔狗。听三姐每天给不同人算命抓鬼的恐怖故事。直到有一天,我爸觉得我没前途,让我回家。忘了说,进圈之前我爸说要是不红就乖乖回家继承亿万家产。姐姐们急了。从那天起,内娱第一女糊团正式营业。从古至今,从阴到阳,没一个能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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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郁箐语穿成了小说里的男主早死的前妻。郁箐语与双亲同出车祸。想穿回原来的世界,完全摆烂,等着走完剧情。没想到,原本应该身患绝症准备去死的她,实际上,揣了个崽。而且,五个月了。等着回家的郁箐语:????*****离婚五个月,在海外拓展业务的顾屿北突然收到前妻的短信。说她怀了他的孩子。顾屿北火速回国。顾屿北跟郁箐语联姻时,她性格冷清,不爱说话。怀了孩子的她,亦是如此。只是,脾气变得刁钻。拒绝他请人照顾,抗拒一切外人进入她的世界。顾屿北没办法,只能放弃海外项目,亲力亲为照顾。带娃生活劳累,郁箐语拒绝复婚。顾屿北不想家人多加打扰,便没有通知家人。郁小米两岁时,顾屿北爷爷受刺激住院。小姑娘哭闹着非要跟着,因为爸爸答应了今天要带她去玩,没守信用。顾屿北只能带她回去。病房里正在争吵,老爷子被气的险些就晕了过去。就在这时候,门口响起了小朋友奶声奶气的声音。爸爸,楼下猫猫好看,等会还要看猫猫。就见到一个两岁的小姑娘,窝在顾屿行怀里,手里举着一个粉色气球,眼睛乌黑明亮,粉雕玉琢,声音奶糯。顾家众人:????已经躺下快昏厥的顾老爷子惊起:!!!!预收《豪门幼崽三岁》三岁的姜岁岁做了一个梦,梦到她在一本be小说里。父母恋爱纠缠,最后狼狈分手。母亲因为一场车祸去世。而他的父亲,因为她母亲的去世,对尘世了无牵挂,遁入了空门,当了和尚。亲妈妈没了,亲爸爸所在的寺庙有点远。住在海边的姜岁岁抱着自己的小熊熊,觉得要不还是继续跟姜妈妈还有姐姐一起过吧?但是姜妈妈受伤了,还要养她很辛苦的。她的梦境说,她的亲爸爸非常有钱的。于是后来每次遇到要去远方的人,她都告诉别人:从前有座山,山上有座庙,我爸爸就在里边,他很有钱很有钱。别人看她的目光像看个小智障。甚至在姜妈妈家隔壁开店的漂亮姐姐看她的眼神也很奇怪?奇怪就奇怪吧,毕竟小姑娘馋漂亮姐姐身上布灵布灵的首饰。***郑沂当初年少不知感情贵。为了事业跟姜荔起冲突,最后十年感情,碎了个彻底。他以为,只要他回头,她还会在原地。一场车祸,让她丧生。他忽然就觉得什么都没了意义。他跑去寺庙剃度,那里的师父说,他尘缘未了。他便自己剃了头发,捐了一大笔香火钱。郑家最年少有为的少爷,就此留在了寺庙,日夜礼佛。不管郑家怎么求他,他都不回去。后来与姜荔的共同好友来劝他,忽然说了一句:姜荔曾经有个女儿,你知道吗?***预收《霸总带崽日记》顾西词上辈子爹不疼娘不爱,因为长着跟表姐相似的脸,被男神当成了替身,最后表姐回来,她被一脚踹开,最后死于重病。后来她穿到了小说里。成为小说里的女配她妈。也是爹不疼娘不爱,父亲偏心跟她同父异母的姐姐,母亲骂她不会讨人欢心。甚至为了活命,她需要完成任务,勾搭女主她妈的白月光,生下女配,把她养成小废物。系统在她生下女配后,满意离开。小女配两个月时,顾西词在看着她嗷嗷哭的小女配,内耗严重,还贫穷。她怒把女配给了她爸,努力搞钱去。……带娃前的温则日子潇洒无比。工作,喝酒,抽烟,泡吧。除了偶尔想起某个跑路的女人他觉得日子还是很潇洒的。后来 那个女人回来了,把两个月嗷嗷哭得崽给他带,休息了才来抱抱玩玩。偏偏这个崽看不到父母就哭。然后他的生活成了。带崽上班,带崽回家,带崽见客户。从霸总活成了奶爸。损友看他这么辛苦,给他出主意:你要不去追一下孩子她妈?温则觉得这个可以。后来,老婆有了,他还是得继续带崽。因为她老婆教崽:有事就喊爸爸,爸爸啥都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