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玫瑰与白玫瑰

红玫瑰与白玫瑰

作者:张爱玲 状态:完本 日期:09-02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因为《红玫瑰与白玫瑰》这句话成了脍炙人口的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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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据红楼梦的大纲给宋淇看,有些内容看去很奇特。宋淇戏称为Nightmare in the Red Chamber(红楼梦魇),有时候隔些时就在信上你的红楼梦魇做得怎么样了?我觉得这题目非常好,而且也确是这情形─ 一种疯狂。那几年我刚巧有机会在哈佛燕京图书馆与柏克莱的加大图书馆借书,看到脂本红楼梦。近人的考据都是站着看─来不及坐下。至于自己做,我唯一的资格是实在熟读红楼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自会蹦出来。但是没写过理论文字,当然笑话一五一十。我大概是中了古文的毒,培根的散文最记得这一句: 简短是隽语的灵魂,不过认为不限隽语,所以一个字看得有巴斗大,能省一个也是好的。因为怕唠叨,说理已经不够清楚,又把全抄本─即所谓红楼梦稿─ 简称抄本。其实这些本子都是抄本。难怪初详红楼梦刊出后,有个朋友告诉我看不懂─当然说得较婉转。连带想起来,仿佛有书评说不懂张看这题目,乘机在这里解释一下。张看不过是套用常见的我看XX,填入题材或人名。张看就是张的见解或管窥─往里面张望─最浅薄的双关语。以前流言是引一句英文─诗?Writen on water(水上写的字),是说它不持久,而又希望它像谣言传得一样快。我自己常疑心不知道人懂不懂,也从来没问过人。红楼梦的一个特点是改写时间之长─何止十年间增删五次?直到去世为止,大概占作者成年时代的全部。曹雪芹的天才不是像女神雅典娜一样,从她父王天神修斯的眉宇间跳出来的,一下地就是全副武装。从改写的过程上可以看出他的成长,有时候我觉得是天才的横剖面。改写二十多年之久,为了省抄工,不见得每次大改几处就从头重抄一份。当然是尽量利用手头现有的抄本。而不同时期的早本已经传了出去,书主跟着改,也不见得每次又都从头重抄一份。所以各本内容新旧不一,不能因某回某处年代早晚判断各本的早晚。这不过是常识,但是我认为是我这本书的一个要点。此外也有些地方看似荒唐,令人难以置信,例如改写常在回首或回末,因为一回本的线装书,一头一尾换一页较便。写作态度这样轻率?但是缝钉稿本该是麝月名下的工作─袭人麝月都实有其人,后来作者身边只剩下一个麝月─也可见他体恤人。在现在这大众传播的时代,很难想像从前那闭塞的社会。第二十三回有宝玉四首即事诗,当时有一等势利人,见荣府十二三岁的公子作的,录出来各处称颂。 看了使人不由得想到反面,著书人贫居西郊,满人明义说作者出示红楼梦,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可见传抄只限戚友圈内。而且从前小说在文艺上没有地位,不过是好玩,不像现代苏俄传抄地下小说与诗,作者可以得到心灵上的安慰。曹雪芹在这苦闷的环境里就靠家里的二三知己给他打气,他似乎是个温暖的情感丰富的人,歌星芭芭拉史翠珊唱红了的那支歌中所谓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倚靠脂砚畸笏,也情有可原。近人竟有认为此书是集体创作的。他完全孤立。即使当时与海外有接触,也没有书可供参考。旧俄的小说还没写出来。中国长篇小说这样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是刚巧发展到顶巅的时候一受挫,就给拦了回去。潮流趋势往往如此。清末民初的骂世小说还是继承红楼梦之前的儒林外史。红楼梦未完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请原谅我这混杂的比喻。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小说的主流与阅读趣味。一百年后的海上花系列有三分神似,就两次都见弃于读者,包括本世纪三0年间的亚东版。一方面读者已经在变,但那是受外来的影响,对于旧小说已经有了成见了,而旧小说也多数就是这样。在国外,对人说中国古典小说跟中国画─应当说诗、画,但是能懂中国诗的人太少─与磁器一样好,这话实在说不出口。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写小说的,更有老王卖瓜,自卖自夸之嫌。我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大学城待过些时,知道红楼梦的学生倒不少,都以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旧家庭里表兄妹的恋爱悲剧。男生就只关心宝玉这样女性化,是否同性恋者。他们虽然程度不齐,也不是没有鉴别力。有个女生长得不错,个子不高,深褐色的头发做得很高,像个富农或是商家的农妆少妇,告诉我说她看了秧歌,照例赞了两句,然后迟疑了一下,有点困惑的说:怎么这些人都跟我们一样?我听了一怔。秧歌里的人物的确跟美国人或任何人都没什么不同,不过是王龙阿兰洗衣作老板或是哲学家。我觉得被她一语道破了我用英文写作的症结,很有知己之感。程本红楼梦一出,就有许多人说是拙劣的续书,但是到本世纪胡适等才开始找证据,洗出红楼梦的本来面目。五六十年了,近来杂志上介绍一本《红楼梦研究集》: 本书是一群青年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注重考据的研究方式,拙作 红楼梦未完赫然在内,看了叫声惭愧。也可见一般套闻考据。里面大部分的文章仍旧视程本为原著,我在报刊上也看到这一类的论文,可能是中文系大学生或研究生的课卷,那也反映教授的态度。─也许是因为研究一个未完的著作,教学上有困难。─有一篇骂袭人诱惑宝玉,显然还是看了程本窜改的第六回,原文宝玉强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程甲本改强为与,程乙本又改为强拉 另加袭人扭捏了半日等两句。我们自己这样,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译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译本也还是用程本。但是才出了第一册,二十六回,后四十回的狐狸尾巴还没露出来。弥罗岛出土的断臂维纳斯装了义肢,在国际艺坛上还有地位?我本来一直想着,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听见专研究中国小说的汉学家派屈克·韩南(Hanan)说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写的。我非常震动。回想起来,也立刻记起当时看书的时候有那么一块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实那就是驴头不对马嘴的地方使人疑惑。游东京,送歌童,送五十岁的歌女楚云,结果都没有戏,使人毫无印象,心里想怎么回事?这书怎么了?正纳闷,另一回开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钻出了隧道。我看见我捧着厚厚一大册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间里。喂,是假的。 我伸手去碰碰那十来岁人的肩膀。这两本书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红楼梦。红楼梦遗稿有五六稿被借阅者遗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来抢回来。现在心平了些,因为多少满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收在集子里的,除了三详通篇改写过,此外一路写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没去改正前文,因为视作长途探险,读者有兴趣的话可以从头起同走一遭。我不过是用最基本的逻辑,但是一层套一层,有时候也会把人绕糊涂了。我自己是头昏为度,可以一搁一两年之久。像迷宫,像拼图游戏,又像推理侦探小说。早本各各不同的结局又有罗生门的情趣。偶遇拂逆,事无大小,只要详一会红楼梦就好了。我这人乏善足述,着重在乏字上,但是只要是真喜欢什么,确实什么都不管─也幸而我的兴趣范围不广。在已经去日苦多的时候,十年的工夫就这样掼了下去,不能不说是豪举。正是:十年一觉迷考据,赢得红楼梦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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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是一个善于将艺术生活化,生活艺术化的享乐主义者,又是一个对生活充满悲剧感的人;她是名门之后,贵府小姐,却骄傲的宣称自己是一个自食其力的小市民……她就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个能将才与情打成一片的异数作家——张爱玲!如果你想一睹她的才情,本书,你怎能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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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顶级财阀公子哥x书香门第女医生,下本《蔷薇如期盛放》[全文完结,创作后记在微博。]大学时,学医科的温琰绣面香腮,柔枝嫩条,像是用琉璃雕琢成的精美人儿,不论被多少追求者撩拨,家教甚严的她从来都只醉心于学习。某个酷寒雪天,她跟朋友偶遇来自同城警校的校草,离经叛道的顶级公子哥伍明纬在酒吧组局宴客。霓虹晃眼,酒精醉人的包厢里。乖乖女像是来错了地方,浑身不自在,却无法直接离去。被人拉着玩游戏,不幸中奖的她要选在场其中一个男生,隔着纸巾与他接吻。温琰犹豫再三,捏着纸巾,在众目睽睽中迈步走向伍明纬。他没有参与游戏,一直眉眼懒倦坐在角落,手里端着一杯温琰最喜欢喝的荔枝冻酒,薄唇轻抿,劲腰松垮,仰着俊脸,早就在等她来到。那个,我输了游戏,要找人亲,只能找你……温琰红着脸,声音很轻的告诉他。嗯,乖。伍明纬摘掉她手里的纸巾,唇角一抹痞笑,不过,亲老子不用隔纸巾。那个雪夜,在场所有人都见到高高在上的公子哥如何放低身段,从被温琰索吻,变成他主动哄吻温琰。还是不会换气?老子都教你多少年了?嗯?痞坏的他当着众人,将温琰拉到他腿上坐着,哑声问她。*那是他们最爱的时候。好几年之后,温琰再遇伍明纬。他依旧是磊落如星月的天之骄子,不忘追逐他那些很冒险的梦。她是安守本分过日子的外科医生。雪夜再临,过去不可一世的男人将温琰紧紧抱在怀里,掴得她骨头都疼,认败的在她耳边问:温琰,十八岁时说过的要陪我走一辈子的事还算不算?与君同行,刻骨炙热,是温琰的伍明纬。【入坑提示】:-恂恂公子系列之三,矜贵野痞公子哥缉毒警X温柔敏感乖乖女医生,1V1,SC,HE。-浪子回头破镜重圆久别重逢假浪子,真深情,不渣,很宠。-人设不完美,暗恋酸甜口。男宠女文。-从校园到都市。都市篇刚重逢时男主因为自身职业使命跟保护女主,故意疏离女主。-同系列完结文《败给娇柔》,《西装与校服裙摆》。-感谢日常支持与陪伴,你们都是我的小天使,爱你们呀。-请文明与善良交流哦,不适合请勿勉强继续阅读,亦不必告知曾经来过,弃文勿勿勿勿勿勿告,一些影响别的宝贝看文的评论会被作者跟管理员定期删除,请知悉,介意勿入哦,祝转身遇到心仪佳作。—————————**预收《蔷薇如期盛放》**————————大学时,江沉跟林南汐爱得堪称天崩地裂,众人皆知他们郎才女貌,情投意合。两人的定情照在网上被点赞数十万。林南汐肤白貌美,柳腰花态,穿露背吊带滑缎晚礼服裙,裸足趿着水晶细高跟鞋,靠坐在帕加尼超跑引擎盖上。肩宽腿长,俊美无俦,将手工西装穿得酷帅的江沉浅笑着,一手揽她细腰,一手拉住她后裙系带,低头吻上她的凛冽蝴蝶骨。无人不知电影学院校花林南汐有个宠她至深的痞帅公子哥男友。岂知后来两人忽然无故分手,江沉依然游戏人间,身边莺莺燕燕不断。一次聚会,被人问起前女友林南汐,江沉薄唇勾起,语调玩味,林大小姐太难伺候了,跟她在一起只有男人伺候她的份,祝她路过我以后,嫁不出去。林南汐正好从旁边经过,江沉,以后我结婚,你敢来吗?她弯身下来,葱白的手指拽住他的领带,甜笑着问。江沉探头,咬她耳朵,坏到极点的哑声说:如果我是新郎的话。*经年之后,下班后的林南汐站在路边等车,江沉开车路过。去哪儿呢,要不爷送送你?跑车车窗滑下,俊脸上挂着墨镜的男人依旧唇红齿白,风情万种,独特的咬字跟她说话总像在撩她。不了,我未婚夫说好要来接我。林南汐骗他。行。江沉的车走了。十分钟后,江沉的车又回来了。林南汐还未搞明白,就被男人捞上车,在狭窄车厢里他托起她纤弱下巴,吻她猝不及防。等她眼眸朦胧,红唇潋滟,他才粗喘着对她求饶:林南汐,跟我说,不管过多少年,你还是江沉的。【蔷薇如期盛放,情人如期相爱。】那年,他离开她去犯险时,林南汐在他的警服口袋里塞了一张小纸条,上面这么写着。1V1,SC,HE。甜纯欲美艳千金X浪痞拽酷帅二世祖。文案已于发布当日截图存档。
  • 作者:唯我独坏
    来自星际的学神丛筱意外穿越到数千年前,并绑定了一个完全不遵守人工智能三大定律的霸王系统。霸王系统原以为,自己接下来的日子不是在每天躺着数钱,就是在奴役宿主的路上!可事实却是,宿主是位隐藏大佬,对方不仅能以最短的时间里重归学神之位,还能直接攻进它的内部核心,修改它的源代码!从此以后,它不在是什么霸王系统,而是一名经常被宿主套路的卑微打工人!虽然最后霸王系统确实如愿以偿的成为了系统界大佬,可在宿主面前,它依然只能是乖巧听话的一点也不霸王的霸王系统,并亲眼见证宿主是如何从一名因为知识体系不同只能交白卷的小白,成长成为一名超级全能的材料人的。当媒体又一次公布丛筱发现的某些新型材料成功运用到某种领域时,网友的反应是:【恭喜学神再次跨行成功!】【她来了、她来了,她带着自己的材料走来了。】【头一次知道材料和咱们的生活如此息息相关,又一次感受到大佬对生活的改变。】【不知道这一次,大佬会多久上热搜。】【为今日份买了热搜的人默哀!】某内部论坛:【你们说,那位新公布的材料最终版本会运用到哪个领域?】【呵呵,衍生版本已经如此牛了,最终版本你说呢?】【嘘!小心被找去谈话。】【我就想知道,那位大佬东一榔头,西一棒槌的,到底是为了什么?】为了什么呀?被系统提醒看到这个疑问的丛筱抬头望天。如果她说,她其实就是为了迂回的完成自己曾经的愿望,从亲自驾驶一架只需要精神就可以控制的机甲,变成在虚拟世界驾驶一架机甲,才会折腾出来这么多东西,会有人信么?只能说在科技壁垒差距千年时,需要她解决的东西太多了!PS:咱们标签是幻想未来,所以有些地方一定会和现实有出入,过于夸张之处还请见谅,看文嘛,开心就好啦。本文于十月十三号入V,当天三更~码字不易,希望大家多多支持,谢谢~完结文:《女主每天都在点亮新技能》《咬着咬着就习惯了》连载文:《隔壁系统总想换宿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