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锁记

金锁记

作者:张爱玲 状态:完本 日期:09-02

七巧低着头,沐浴在光辉里,细细的音乐,细细的喜悦……这些年了,她跟他捉迷藏似的,只是近不得身,原来还有今天!可不是,这半辈子已经完了──花一般的年纪已经过去了。人生就是这样的错综复杂,不讲理。当初她为什么嫁到姜家来?为了钱么?不是的,为了要遇见季泽,为了命中注定她要和季泽相爱。她微微抬起脸来,季泽立在她跟前,两手合在她扇子上,面颊贴在她扇子上。他也老了十年了,然而人究竟还是那个人呵!他难道是哄她么?他想她的钱──她卖掉她的一生换来的几个钱?仅仅这一转念便使她暴怒起来。…

最新更新金锁记(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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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张爱玲
    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据红楼梦的大纲给宋淇看,有些内容看去很奇特。宋淇戏称为Nightmare in the Red Chamber(红楼梦魇),有时候隔些时就在信上你的红楼梦魇做得怎么样了?我觉得这题目非常好,而且也确是这情形─ 一种疯狂。那几年我刚巧有机会在哈佛燕京图书馆与柏克莱的加大图书馆借书,看到脂本红楼梦。近人的考据都是站着看─来不及坐下。至于自己做,我唯一的资格是实在熟读红楼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自会蹦出来。但是没写过理论文字,当然笑话一五一十。我大概是中了古文的毒,培根的散文最记得这一句: 简短是隽语的灵魂,不过认为不限隽语,所以一个字看得有巴斗大,能省一个也是好的。因为怕唠叨,说理已经不够清楚,又把全抄本─即所谓红楼梦稿─ 简称抄本。其实这些本子都是抄本。难怪初详红楼梦刊出后,有个朋友告诉我看不懂─当然说得较婉转。连带想起来,仿佛有书评说不懂张看这题目,乘机在这里解释一下。张看不过是套用常见的我看XX,填入题材或人名。张看就是张的见解或管窥─往里面张望─最浅薄的双关语。以前流言是引一句英文─诗?Writen on water(水上写的字),是说它不持久,而又希望它像谣言传得一样快。我自己常疑心不知道人懂不懂,也从来没问过人。红楼梦的一个特点是改写时间之长─何止十年间增删五次?直到去世为止,大概占作者成年时代的全部。曹雪芹的天才不是像女神雅典娜一样,从她父王天神修斯的眉宇间跳出来的,一下地就是全副武装。从改写的过程上可以看出他的成长,有时候我觉得是天才的横剖面。改写二十多年之久,为了省抄工,不见得每次大改几处就从头重抄一份。当然是尽量利用手头现有的抄本。而不同时期的早本已经传了出去,书主跟着改,也不见得每次又都从头重抄一份。所以各本内容新旧不一,不能因某回某处年代早晚判断各本的早晚。这不过是常识,但是我认为是我这本书的一个要点。此外也有些地方看似荒唐,令人难以置信,例如改写常在回首或回末,因为一回本的线装书,一头一尾换一页较便。写作态度这样轻率?但是缝钉稿本该是麝月名下的工作─袭人麝月都实有其人,后来作者身边只剩下一个麝月─也可见他体恤人。在现在这大众传播的时代,很难想像从前那闭塞的社会。第二十三回有宝玉四首即事诗,当时有一等势利人,见荣府十二三岁的公子作的,录出来各处称颂。 看了使人不由得想到反面,著书人贫居西郊,满人明义说作者出示红楼梦,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可见传抄只限戚友圈内。而且从前小说在文艺上没有地位,不过是好玩,不像现代苏俄传抄地下小说与诗,作者可以得到心灵上的安慰。曹雪芹在这苦闷的环境里就靠家里的二三知己给他打气,他似乎是个温暖的情感丰富的人,歌星芭芭拉史翠珊唱红了的那支歌中所谓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倚靠脂砚畸笏,也情有可原。近人竟有认为此书是集体创作的。他完全孤立。即使当时与海外有接触,也没有书可供参考。旧俄的小说还没写出来。中国长篇小说这样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是刚巧发展到顶巅的时候一受挫,就给拦了回去。潮流趋势往往如此。清末民初的骂世小说还是继承红楼梦之前的儒林外史。红楼梦未完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请原谅我这混杂的比喻。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小说的主流与阅读趣味。一百年后的海上花系列有三分神似,就两次都见弃于读者,包括本世纪三0年间的亚东版。一方面读者已经在变,但那是受外来的影响,对于旧小说已经有了成见了,而旧小说也多数就是这样。在国外,对人说中国古典小说跟中国画─应当说诗、画,但是能懂中国诗的人太少─与磁器一样好,这话实在说不出口。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写小说的,更有老王卖瓜,自卖自夸之嫌。我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大学城待过些时,知道红楼梦的学生倒不少,都以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旧家庭里表兄妹的恋爱悲剧。男生就只关心宝玉这样女性化,是否同性恋者。他们虽然程度不齐,也不是没有鉴别力。有个女生长得不错,个子不高,深褐色的头发做得很高,像个富农或是商家的农妆少妇,告诉我说她看了秧歌,照例赞了两句,然后迟疑了一下,有点困惑的说:怎么这些人都跟我们一样?我听了一怔。秧歌里的人物的确跟美国人或任何人都没什么不同,不过是王龙阿兰洗衣作老板或是哲学家。我觉得被她一语道破了我用英文写作的症结,很有知己之感。程本红楼梦一出,就有许多人说是拙劣的续书,但是到本世纪胡适等才开始找证据,洗出红楼梦的本来面目。五六十年了,近来杂志上介绍一本《红楼梦研究集》: 本书是一群青年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注重考据的研究方式,拙作 红楼梦未完赫然在内,看了叫声惭愧。也可见一般套闻考据。里面大部分的文章仍旧视程本为原著,我在报刊上也看到这一类的论文,可能是中文系大学生或研究生的课卷,那也反映教授的态度。─也许是因为研究一个未完的著作,教学上有困难。─有一篇骂袭人诱惑宝玉,显然还是看了程本窜改的第六回,原文宝玉强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程甲本改强为与,程乙本又改为强拉 另加袭人扭捏了半日等两句。我们自己这样,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译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译本也还是用程本。但是才出了第一册,二十六回,后四十回的狐狸尾巴还没露出来。弥罗岛出土的断臂维纳斯装了义肢,在国际艺坛上还有地位?我本来一直想着,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听见专研究中国小说的汉学家派屈克·韩南(Hanan)说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写的。我非常震动。回想起来,也立刻记起当时看书的时候有那么一块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实那就是驴头不对马嘴的地方使人疑惑。游东京,送歌童,送五十岁的歌女楚云,结果都没有戏,使人毫无印象,心里想怎么回事?这书怎么了?正纳闷,另一回开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钻出了隧道。我看见我捧着厚厚一大册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间里。喂,是假的。 我伸手去碰碰那十来岁人的肩膀。这两本书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红楼梦。红楼梦遗稿有五六稿被借阅者遗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来抢回来。现在心平了些,因为多少满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收在集子里的,除了三详通篇改写过,此外一路写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没去改正前文,因为视作长途探险,读者有兴趣的话可以从头起同走一遭。我不过是用最基本的逻辑,但是一层套一层,有时候也会把人绕糊涂了。我自己是头昏为度,可以一搁一两年之久。像迷宫,像拼图游戏,又像推理侦探小说。早本各各不同的结局又有罗生门的情趣。偶遇拂逆,事无大小,只要详一会红楼梦就好了。我这人乏善足述,着重在乏字上,但是只要是真喜欢什么,确实什么都不管─也幸而我的兴趣范围不广。在已经去日苦多的时候,十年的工夫就这样掼了下去,不能不说是豪举。正是:十年一觉迷考据,赢得红楼梦魇名。
  • 作者:张爱玲
    她是一个善于将艺术生活化,生活艺术化的享乐主义者,又是一个对生活充满悲剧感的人;她是名门之后,贵府小姐,却骄傲的宣称自己是一个自食其力的小市民……她就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个能将才与情打成一片的异数作家——张爱玲!如果你想一睹她的才情,本书,你怎能错过!
  • 作者:张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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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张爱玲
    我写《小团圆》并不是为了发泄出气,我一直认为最好的材料是你最深知的材料,但是为了国家主义的制裁,一直无法写。这是一个热情故事,我想表达出爱情的万转千回,完全幻灭了之后也还有点什么东西在。——张爱玲信九莉还记得她婴儿时期的景象:人来人往的嘈杂声中,有一支白铜汤匙塞进她嘴里,那股铁腥味真难吃!这种与生俱来的敏感与惊人的记忆,显然一直留在她的血液里。从幼年传统家族在新旧世代冲击中的争斗、观念对立的父母笼罩的阴影,到读书时修道院女中千面百样的同学、战时人与人剑拔弩张的紧绷感……点点滴滴的细碎片段,无一不在她生命刻下印记,并开出繁盛的文字。而就是这种特殊的文采,吸引了邵之雍天天来拜访九莉。他眼中的光采像捧着一满杯的水,他说就算这文章是男人写的,也要去找他,所有能发生的关系都要发生。二十二岁还没谈过恋爱的九莉,觉得这一段时间与生命里无论什么别的事都不一样,恍如沉浸在金色的永生中,让她不顾一切,即使之雍被说是汉奸、即使他是有妇之夫……《小团圆》以一贯嘲讽的细腻工笔, 刻画出张爱玲最深知的人生素材,在她历史中过往来去的那些辛酸往事现实人物,于此处实现了历史的团圆。那余韵不尽的情感铺陈已臻炉火纯青之境,读来时时有被针扎人心的滋味,故事中男男女女的矛盾挣扎和颠倒迷乱,正映现了我们心底深处诸般复杂的情结。本书据张爱玲手稿整理出版。原稿共六二八页,一九七六年完成后,张爱玲寄给香港的好友宋淇邝文美夫妇,后因各方原因未能发表;二○○九年二月,经张爱玲遗产执行人宋以朗授权,皇冠出版社首次出版单行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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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琵琶出生在显赫的上海贵族家庭里,围绕着她的是丝绒门帘、身穿水钻缎子的宾客、裹小脚的老妈子,和一堆关系庞杂的二大爷、姨奶奶、表姐表哥们。但父母的缺席却是永恒的常态,沉迷在鸦片里与旧时繁华的父亲难得现身,而坚持要离婚的母亲则与琵琶的姑姑出洋念书。在这种文化、利益相冲突的幽森豪门里,难怪四岁的琵琶总带着怀疑的眼光看待一切。或许也因为这段万花筒似的童年滋养,琵琶的脑子里常转着超龄的念头:她幻想能无穷无尽地一次次投胎,变成金发小女孩住在洋人房子里;她看到书里压的褐色玫瑰花瓣,就伤感人生苦短;她觉得十八岁是在护城河的另一岸,不知道有什么办法能过去。美好的人生固然值得等待,然而,眨眼间当琵琶已跨到另一岸时,等待到的却是不堪的、囚禁她一生的凄伤……《雷峰塔》是张爱玲以自己四岁到十八岁的成长经历为主轴,糅合其独特的语言美学所创作的自传体小说。情节在真实与虚构间交织,将清末的社会氛围、人性的深沉阴暗浓缩在这个大家族里。继《小团圆》出版后,不难发现张爱玲反复地重述生命中最晦涩的心事,但每次出手均以不同的角度、方式,极致细腻地铺写她对周遭不同人事物的爱恨情结,让我们读来震撼惊心之余,更能逐渐将张爱玲的传奇拼凑完整!
  • 作者:张爱玲
    本书是迄今为止张爱玲最具有代表性的小说结集。作者张爱玲(1920~1995),原名张煐,笔名梁京。1943~1945年发表了《茉莉香片》等小说,代表作有《传奇》、《流言》等。抗战后,改行编写电影剧本,后居美国。自出道后,盛名至今不减,「张迷」遍布全球。古人云:传奇者,因奇而传。事,无奇不传。 对于传奇,张爱玲有自己的说法:书名则传奇,目的是在传奇里面寻找普遍人,在普遍人里寻找传奇。其实,传奇无需寻找,张爱玲其文其事便是了。都市千般繁华下的满目苍凉,温柔富贵中的凄情哀婉,张爱玲的笔宛若金针,貌似漫不经心地描龙绣凤,实际上却将字字句句都刺在了你的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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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张爱玲
    上海那时候睡得早,尤其是城里,还没有装电灯。夏夜八点钟左右,黄昏刚澄淀下来,天上反而亮了,碧蓝的天,下面房子墨墨,是沉淀物,人声嗡嗡也跟着低了下去。小店都上了排门,石子路下只有他一个人踉踉跄跄走着,逍遥自在,从街这边穿到那边,哼着京戏,时而夹着个梯格隆地咚,代表胡琴。天热,把辫子盘子头顶上,短衫一路敞开到底,裸露着胸脯,带着把芭蕉扇,刮喇刮喇在衣衫下面扇着背脊。走过一家店家,板门上留着个方洞没关上,天气太热,需要通风,洞里只看见一把芭蕉扇在黄色的灯光中摇来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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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秧歌》一书以1950-1952年新中国刚成立后进行的土改运动为大背景,讲述了江浙附近某村镇的农民受饥饿的煎熬,终日以稀粥米汤野菜为食,吃不起一顿干饭,也不敢吃一顿干饭,不然就成了富人家,会招来借钱摊派的麻烦。小说的主人公金根,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终日勤勤恳恳的砍柴种田,依旧填不饱一家三口的肚子。妻子开始在上海一户好人家帮佣,后来城市形势转坏,受了人人都说乡下好的哄骗,回到农村。到了过年,家里把可怜的一点米磨了做了年糕,去完成给军属家送年货的任务。交货的时候,村民们在堆满了收上来的粮食的仓库前要求借粮过年,结果发生暴动,民兵搬来枪,金根受了枪伤,五岁多的女儿被人群踩死了,夫妻俩突出重围,却被当作反革命追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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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纪文存·摩登文本。《十八春》所着力表现的还是张爱玲最为得心应手的都市男女情感纠葛。小说从男主角沈世钧的立场回忆往事,以沈世钧与顾曼桢的悲欢离合为轴心,描写几对青年男女的爱情婚姻在乱世睽隔中阴差阳错。世钧的良善和软弱,曼桢的痴情和不幸,还有曼璐的自私,祝鸿才的无耻,在小说中无不栩栩如生。书中的主要角色,体验了乱世的甜酸苦辣,最后为拥护新政权、贡献新国家在东北大团圆。虽然有情人都未成眷属,令人惋惜,却各有所配,从此走向新生。全书共十八章,男女主角和相关人物也离离合合了十八个春天,正暗合传统京剧《汾河湾》的旧典。《十八春》表现的固然是儿女私情,却也明显纠缠着政权更替国家重建的大历史叙述。因此,或可说《十八春》一定程度上是具有时代灵感照耀的作品,是宗法苍凉、主张参差的对照、一直致力于杂陈破烂历史的张爱玲在小说创作中处理虚构叙述与历史进代关系的一种新尝试。以至有论者认为《十八春》联结着两个时代,联结着两个张爱玲;一个以往的张爱玲和一个可能有的新有张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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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0号从18章开始入V,入V三章合一,谢谢大家的支持,啾咪啾咪~】——叶然觉得,他的直男室友好像在钓他。*【做事认真温吞守礼艺术系小天使受X高岭之花步步为营自己掰弯自己钓系攻】直男室友是大学城出名的男神级人物,面容英俊,寡言少语,拒人于千里之外,是朵人人皆知的高岭之花。情书收到手软、追求者无数,遍布男女两类性别。叶然颇有些忧愁的给发小打电话诉苦。发小听后了然:懂了,你想追他。叶然:?发小:我支持你。叶然:……发小:追人这事我可太有经验了,我追了那么多个帅哥,一表白就知道他们同不同意了。追人不外乎那么几种方式。一、嘘寒问暖二、关怀备至三、温柔小意……叶然有苦难言:其实吧……发小再次了然:懂了,不理解是吧。他举起例子:生病了你照顾他,给他买药送水,是为嘘寒问暖;有需求了立刻满足他,时时关注他的朋友圈,是为关怀备至;他伤心了难过了受委屈了,上前安慰,是为温柔小意。叶然听完沉默了许久。一鼓作气:那如果他对我做了这些呢?发小:?叶然耳廓通红,声音轻轻地:他……他还让我穿他的衣服、跟他参加一样的社团、带我出去旅游……还、还……发小忍不住催促:还干啥了?叶然:喝醉了还抱我睡觉。发小:啧。发小:狡猾的直男。发小:呸,诡计多端的1。……十分钟后。发小:机票已经订好了。叶然:嗯?你要回国?发小:是的。发小:恋爱嘛,还是看别人谈才有意思。阅读提示:1、日常流,纪念我已经结束的大学生活2、攻诡计多端型,钓系,只钓受3、恋爱前的拉扯和恋爱后的戏份应该差不多,我很喜欢窗户纸戳破前的无声暧昧——预收——《你演你的,我学我的》【吊儿郎当犬系粘人揽镜自怜‘娇花’攻X视而不见无情铁手一榔头买卖学霸受】高中校园1v1he日常轻松流天降男友系列微教育直播(复盘使用,占比不多)*教育改革,北城第一中学与南城第一中学联手推出为期半年的合作教学模式。实验班空降一名交换生,据小道消息,交换生抽烟、烫头、打群架,无恶不作,奈何头顶富豪老爹,能用钱摆平一切。新学期伊始,为表达对转校生的重视,时言代替班主任去机场接机,刚进机场,便目睹了追星现场。现场声势浩大,他差点被撞倒时,一只手扶起了他。手主人从天而降,笑容灿烂,一张俊脸不亚于即将出场的明星,笑容热情中透着几分腼腆,腼腆中透着几分欲言又止:帅哥,你踩我脚了。时言面无表情看看他,又看看手机里班主任发来的照片。货不对板、片不对人。就是你了。*作为班长,时言不得不肩负起交换生监护人的职责,身为靠谱的未成年人,时言对此颇有微词。不要。新转来的交换生矫情、自恋、又懒又粘人,整天时言来时言去,住宿舍要住一块;两校线上联合汇演,要和他一块唱歌;休息日学习,要跟着他去图书馆睡觉;就连隔壁班女班长对时言表白,也要横插一脚,揽着时言的肩膀深情告白。你一定没我喜欢他。女班长羞涩掩面:……QUQ,我就知道。时言:?狗东西,三秒之内撤回你的鬼话。狗东西鬼话连篇:我们兄弟之间的感情,情比金坚。路过的路人:……恶。好他妈猖狂的一对基佬。时言:……他宣布。从这一秒开始,这个世上将减少一个叫江砚的活人。*很长一段时间相处下来,时言心累的发现江砚与传闻不同。传闻江砚仗势欺人、心狠手辣、仗着校霸身份无恶不作,实际上江砚游手好闲、吊儿郎当、天天仗着交换生身份扮演弱智。弱智的出神入化,甚至连觉也不会自己睡了,天天爬他的床,美其名曰有家的味道。考虑到北高形象,时言一一忍下,直到某天,他在校外的小巷里看见江砚踩着一个混混的肩膀,漫不经心、又戾气横生的低下头,轻笑着问:还找死吗?时言:……你牛逼哄哄的样子一点也不像弱智。安静几秒,他面无表情地踏进小巷,在江砚罕见空白无措的目光中,拽着他的领子往外走,今晚你自己睡。
  • 作者:兰翔他哥
    乐斗门首席大弟子秦炎正准备给美女师尊敬茶之际突然穿越,从睡梦之中醒来,秦炎发现他带着乐斗面板,回到了发生大灾变的现实世界。他打开武器库:狂魔镰,充气锤子,小李飞刀,幻影枪...他打开技能栏:佛山无影脚,凌波微步,霸气护体,大海无量...前世距离那斗战神只差半步,这一世,就先定两个小目标。目标一:忽悠小女佣。目标二:让小秦炎可以站立起来。......已正常完本《都市侠途》,《网游之收集大师》,《我是女队大佬》共计550W+字作品,人品有保证,请放心阅读,欢迎加入兰翔他哥的书友群:648283720
  • 作者:闪灵
    曾经站在巅峰上的明星变成了毁容的落魄歌手,十年蹉跎,一朝身死。 别人死后都穿成盛世美颜、身娇体软, 他却穿成了一个LOW到爆的小鲜肉, 唱歌破音、跳舞顺拐,人设草包、全网黑嘲。 还有个纨绔恶少今晚要他去酒店单独谈谈?? 文案二: 林大少乃燕京四少之首,人送外号娱乐圈打脸狂魔。 今天打脸流量小花,明天开踩鲜肉超模。 这次却罕见地打脸到一个查无此人的小歌手身上, 几天后林少打脸反被打上了热搜。 整垮了微博服务器,惊掉了吃瓜群众的下巴。 第一次林少偶遇成焰(邪佞.jpg): 就该直接按死,不该费力打这种十八线的脸。 几个月后林少再遇成焰(憋屈.jpg): 我屮艸芔茻,按不死,还单曲循环了他的每首歌十八遍。 很久以后的林大少(佛系.jpg): 老婆不理我,我去嗑我俩的CP粮,下个同人文包180篇。 颜值爆表、声靓歌甜、利爪挠人受vs钱多人帅、情商超低、性格傻缺霸总攻 双向暗恋,甜蜜温馨。
  • 作者:高跷说唱家
    「专栏《误酒》求预收文案在最末」** ** ** ** ** **「日更!不坑!」「本文预计2月5日入V,V章自23章起,看过的宝宝们不要重复购买哦!」** ** ** ** ** **本文文案:一朝灭门之祸,楚潇逃至边关,从京城闺秀千金变成了大漠凉州的客栈掌柜。此后十年,她圆滑周旋于行商坐贾之间,默默织就了一张情报大网,在未查清当年之事之前,她本不想再攀扯上京城的人或事。然而,一场叛国阴谋平地惊澜,她阴差阳错将来自京城的新将军得罪得够呛。人人都说这位宋将军冷心铁血,下手狠绝,眼里容不得半点沙子,楚掌柜招惹了他,少不了要吃一顿好果子。可大局紧迫,楚潇顾不及私人恩怨,她主动亮出底牌,提出要与他合作,在乱世中同守凉州。宋弦不看那叠令三师垂涎的情报资料,反而一错不错地盯着她:楚掌柜深夜会见外男,不怕未婚夫介意吗?楚潇眸光微闪:将军说笑了,我没有未婚夫。嚓地一声,宋弦将手里的瓷杯捏得粉碎。宋弦暗自咬牙:她果真将我忘得一干二净!宋弦原姓林,年少成名,弱冠未过两年便为自己博出一身将军金甲,受圣上亲赐国姓,享无上荣光。然而十年间只有一事让他真正欢喜,那便是在凉州与她重逢。宋弦自宽道,她认不出他才是好事,以往她总将自己当弟弟,如今他可以男人的身份站她身旁。可惜楚潇只想共谋边境安稳,对于宋弦,她无意攀附,甚至有心避嫌。却不想当年灭门真相浮现的一天,她所预想的救赎没有出现,她所忽视的宋弦却将她破碎的心稳稳托起。楚潇原以为是不打不相识,却不知是故人长别,异乡重逢。原以为为百姓而聚,为河山而和,却不知相思不露,情已入骨。幸而无愧于心,庇护一方百姓,守得城头月出照凉州。食用指南:1、年龄差三岁。2、全文架空,大小地图都在奇诡边关。3、开篇不久男主就认出了女主,剧情感情各一半,乱世,很甜。** ** ** ** ** **专栏《误酒》求预收【先酒后爱小郡主vs暗恋成真少将军】预收文案:朝和小郡主黎梨,自幼荣华娇宠,乐识春风与桃花,万般皆顺遂。平日里仅有的不痛快,全都来源于她的死对头——将府嫡子,云谏。那人桀骜恣肆,打小与她势同水火,二人见面就能掐。然而,一壶误酒,一夜荒唐。待惺忪转醒,向来张扬的少年赧然别开了脸:今日!今日我就请父亲上门提亲!黎梨不敢置信:……你竟是这样的老古板?*长公主姨母说了,男人是块宝,囤得越多就越好。黎梨果断拒了云谏送上门的长街红聘,转身就与新科探花郎打得火热。没承想,那酒药还会猝然复发。先是在三乡改政的山野。云谏一身是血,拼死将她带出狼窝。二人跌入山洞茅堆,黎梨惊诧于他臂上的淋漓刀伤,少年却紧紧圈她入怀,晦暗眼底尽是抑制不住的戾气与委屈。与我中的药,难不成你真的想让他解?……后来,是在上元节的翌日。云谏跳下她院中的高墙,他亲手扎的花灯犹挂层檐。没心没肺的小郡主蜷缩在梨花树下,身旁是绣了一半的香囊,还有羌摇小可汗的定情弯刀。他自嘲般一笑,上前将她抱起:昨日才说喜欢我……朝和郡主真是襟怀旷达,见一个就能爱一个。*云谏出身将府高门,鲜衣怒马,意气风发,是长安城里最夺目的天骄。少年不知愁绪,但知晓两样酸楚。一则,是自幼心仪的姑娘将自己看作死对头。另一则,是她不肯嫁。
  • 作者:葡萄
    李如洗从小到大,都是别人家的孩子,一路学霸,一直优秀。活到三十岁,她的家庭看似也颇为美满,孰料一夕之间,她的人生倾覆了:她得了绝症,余下生命不足一年。她年迈的父母怎么办?她年幼的儿子怎么办?
  • 作者:慕夏
    一次意外,她救下帝国大佬,大佬非要以身相许娶她。众人纷纷嘲讽:就这种乡下来的土包子也配得上夜少?什么?又土又丑又没用?她反手一个大……惊世美貌、无数马甲渐渐暴露。慕夏隐藏身份回国,只为查清母亲去世真相。当马甲一个个被扒,众人惊觉:原来大佬的老婆才是真正的大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