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锁记

金锁记

作者:张爱玲 状态:完本 日期:09-02

七巧低着头,沐浴在光辉里,细细的音乐,细细的喜悦……这些年了,她跟他捉迷藏似的,只是近不得身,原来还有今天!可不是,这半辈子已经完了──花一般的年纪已经过去了。人生就是这样的错综复杂,不讲理。当初她为什么嫁到姜家来?为了钱么?不是的,为了要遇见季泽,为了命中注定她要和季泽相爱。她微微抬起脸来,季泽立在她跟前,两手合在她扇子上,面颊贴在她扇子上。他也老了十年了,然而人究竟还是那个人呵!他难道是哄她么?他想她的钱──她卖掉她的一生换来的几个钱?仅仅这一转念便使她暴怒起来。…

最新更新金锁记(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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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张爱玲
    《都市的人生》林林总总五十篇什,大多选自《流言》、《张看》等集子,此外还收集了一些散落在书刊中的单篇,计三十万言,包纳了张爱玲各个时期的散文力作。
  • 作者:张爱玲
    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据红楼梦的大纲给宋淇看,有些内容看去很奇特。宋淇戏称为Nightmare in the Red Chamber(红楼梦魇),有时候隔些时就在信上你的红楼梦魇做得怎么样了?我觉得这题目非常好,而且也确是这情形─ 一种疯狂。那几年我刚巧有机会在哈佛燕京图书馆与柏克莱的加大图书馆借书,看到脂本红楼梦。近人的考据都是站着看─来不及坐下。至于自己做,我唯一的资格是实在熟读红楼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自会蹦出来。但是没写过理论文字,当然笑话一五一十。我大概是中了古文的毒,培根的散文最记得这一句: 简短是隽语的灵魂,不过认为不限隽语,所以一个字看得有巴斗大,能省一个也是好的。因为怕唠叨,说理已经不够清楚,又把全抄本─即所谓红楼梦稿─ 简称抄本。其实这些本子都是抄本。难怪初详红楼梦刊出后,有个朋友告诉我看不懂─当然说得较婉转。连带想起来,仿佛有书评说不懂张看这题目,乘机在这里解释一下。张看不过是套用常见的我看XX,填入题材或人名。张看就是张的见解或管窥─往里面张望─最浅薄的双关语。以前流言是引一句英文─诗?Writen on water(水上写的字),是说它不持久,而又希望它像谣言传得一样快。我自己常疑心不知道人懂不懂,也从来没问过人。红楼梦的一个特点是改写时间之长─何止十年间增删五次?直到去世为止,大概占作者成年时代的全部。曹雪芹的天才不是像女神雅典娜一样,从她父王天神修斯的眉宇间跳出来的,一下地就是全副武装。从改写的过程上可以看出他的成长,有时候我觉得是天才的横剖面。改写二十多年之久,为了省抄工,不见得每次大改几处就从头重抄一份。当然是尽量利用手头现有的抄本。而不同时期的早本已经传了出去,书主跟着改,也不见得每次又都从头重抄一份。所以各本内容新旧不一,不能因某回某处年代早晚判断各本的早晚。这不过是常识,但是我认为是我这本书的一个要点。此外也有些地方看似荒唐,令人难以置信,例如改写常在回首或回末,因为一回本的线装书,一头一尾换一页较便。写作态度这样轻率?但是缝钉稿本该是麝月名下的工作─袭人麝月都实有其人,后来作者身边只剩下一个麝月─也可见他体恤人。在现在这大众传播的时代,很难想像从前那闭塞的社会。第二十三回有宝玉四首即事诗,当时有一等势利人,见荣府十二三岁的公子作的,录出来各处称颂。 看了使人不由得想到反面,著书人贫居西郊,满人明义说作者出示红楼梦,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可见传抄只限戚友圈内。而且从前小说在文艺上没有地位,不过是好玩,不像现代苏俄传抄地下小说与诗,作者可以得到心灵上的安慰。曹雪芹在这苦闷的环境里就靠家里的二三知己给他打气,他似乎是个温暖的情感丰富的人,歌星芭芭拉史翠珊唱红了的那支歌中所谓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倚靠脂砚畸笏,也情有可原。近人竟有认为此书是集体创作的。他完全孤立。即使当时与海外有接触,也没有书可供参考。旧俄的小说还没写出来。中国长篇小说这样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是刚巧发展到顶巅的时候一受挫,就给拦了回去。潮流趋势往往如此。清末民初的骂世小说还是继承红楼梦之前的儒林外史。红楼梦未完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请原谅我这混杂的比喻。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小说的主流与阅读趣味。一百年后的海上花系列有三分神似,就两次都见弃于读者,包括本世纪三0年间的亚东版。一方面读者已经在变,但那是受外来的影响,对于旧小说已经有了成见了,而旧小说也多数就是这样。在国外,对人说中国古典小说跟中国画─应当说诗、画,但是能懂中国诗的人太少─与磁器一样好,这话实在说不出口。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写小说的,更有老王卖瓜,自卖自夸之嫌。我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大学城待过些时,知道红楼梦的学生倒不少,都以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旧家庭里表兄妹的恋爱悲剧。男生就只关心宝玉这样女性化,是否同性恋者。他们虽然程度不齐,也不是没有鉴别力。有个女生长得不错,个子不高,深褐色的头发做得很高,像个富农或是商家的农妆少妇,告诉我说她看了秧歌,照例赞了两句,然后迟疑了一下,有点困惑的说:怎么这些人都跟我们一样?我听了一怔。秧歌里的人物的确跟美国人或任何人都没什么不同,不过是王龙阿兰洗衣作老板或是哲学家。我觉得被她一语道破了我用英文写作的症结,很有知己之感。程本红楼梦一出,就有许多人说是拙劣的续书,但是到本世纪胡适等才开始找证据,洗出红楼梦的本来面目。五六十年了,近来杂志上介绍一本《红楼梦研究集》: 本书是一群青年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注重考据的研究方式,拙作 红楼梦未完赫然在内,看了叫声惭愧。也可见一般套闻考据。里面大部分的文章仍旧视程本为原著,我在报刊上也看到这一类的论文,可能是中文系大学生或研究生的课卷,那也反映教授的态度。─也许是因为研究一个未完的著作,教学上有困难。─有一篇骂袭人诱惑宝玉,显然还是看了程本窜改的第六回,原文宝玉强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程甲本改强为与,程乙本又改为强拉 另加袭人扭捏了半日等两句。我们自己这样,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译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译本也还是用程本。但是才出了第一册,二十六回,后四十回的狐狸尾巴还没露出来。弥罗岛出土的断臂维纳斯装了义肢,在国际艺坛上还有地位?我本来一直想着,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听见专研究中国小说的汉学家派屈克·韩南(Hanan)说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写的。我非常震动。回想起来,也立刻记起当时看书的时候有那么一块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实那就是驴头不对马嘴的地方使人疑惑。游东京,送歌童,送五十岁的歌女楚云,结果都没有戏,使人毫无印象,心里想怎么回事?这书怎么了?正纳闷,另一回开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钻出了隧道。我看见我捧着厚厚一大册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间里。喂,是假的。 我伸手去碰碰那十来岁人的肩膀。这两本书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红楼梦。红楼梦遗稿有五六稿被借阅者遗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来抢回来。现在心平了些,因为多少满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收在集子里的,除了三详通篇改写过,此外一路写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没去改正前文,因为视作长途探险,读者有兴趣的话可以从头起同走一遭。我不过是用最基本的逻辑,但是一层套一层,有时候也会把人绕糊涂了。我自己是头昏为度,可以一搁一两年之久。像迷宫,像拼图游戏,又像推理侦探小说。早本各各不同的结局又有罗生门的情趣。偶遇拂逆,事无大小,只要详一会红楼梦就好了。我这人乏善足述,着重在乏字上,但是只要是真喜欢什么,确实什么都不管─也幸而我的兴趣范围不广。在已经去日苦多的时候,十年的工夫就这样掼了下去,不能不说是豪举。正是:十年一觉迷考据,赢得红楼梦魇名。
  • 作者:张爱玲
    她是一个善于将艺术生活化,生活艺术化的享乐主义者,又是一个对生活充满悲剧感的人;她是名门之后,贵府小姐,却骄傲的宣称自己是一个自食其力的小市民……她就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个能将才与情打成一片的异数作家——张爱玲!如果你想一睹她的才情,本书,你怎能错过!
  • 作者:张爱玲
    我以前没到过台湾,但是珍珠港事变后从香港回上海,乘的日本船因为躲避轰炸,航线弯弯扭扭的路过南台湾,不靠岸,远远的只看见个山。 倚在船舷上还有两三个乘客,都轻声呼朋唤友来看,不知道为什么不敢大声。 我站在那里一动都不动,没敢走开一步,怕错过了,知道这辈子不会再看见更美的风景了……
  • 作者:张爱玲
    我写《小团圆》并不是为了发泄出气,我一直认为最好的材料是你最深知的材料,但是为了国家主义的制裁,一直无法写。这是一个热情故事,我想表达出爱情的万转千回,完全幻灭了之后也还有点什么东西在。——张爱玲信九莉还记得她婴儿时期的景象:人来人往的嘈杂声中,有一支白铜汤匙塞进她嘴里,那股铁腥味真难吃!这种与生俱来的敏感与惊人的记忆,显然一直留在她的血液里。从幼年传统家族在新旧世代冲击中的争斗、观念对立的父母笼罩的阴影,到读书时修道院女中千面百样的同学、战时人与人剑拔弩张的紧绷感……点点滴滴的细碎片段,无一不在她生命刻下印记,并开出繁盛的文字。而就是这种特殊的文采,吸引了邵之雍天天来拜访九莉。他眼中的光采像捧着一满杯的水,他说就算这文章是男人写的,也要去找他,所有能发生的关系都要发生。二十二岁还没谈过恋爱的九莉,觉得这一段时间与生命里无论什么别的事都不一样,恍如沉浸在金色的永生中,让她不顾一切,即使之雍被说是汉奸、即使他是有妇之夫……《小团圆》以一贯嘲讽的细腻工笔, 刻画出张爱玲最深知的人生素材,在她历史中过往来去的那些辛酸往事现实人物,于此处实现了历史的团圆。那余韵不尽的情感铺陈已臻炉火纯青之境,读来时时有被针扎人心的滋味,故事中男男女女的矛盾挣扎和颠倒迷乱,正映现了我们心底深处诸般复杂的情结。本书据张爱玲手稿整理出版。原稿共六二八页,一九七六年完成后,张爱玲寄给香港的好友宋淇邝文美夫妇,后因各方原因未能发表;二○○九年二月,经张爱玲遗产执行人宋以朗授权,皇冠出版社首次出版单行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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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琵琶出生在显赫的上海贵族家庭里,围绕着她的是丝绒门帘、身穿水钻缎子的宾客、裹小脚的老妈子,和一堆关系庞杂的二大爷、姨奶奶、表姐表哥们。但父母的缺席却是永恒的常态,沉迷在鸦片里与旧时繁华的父亲难得现身,而坚持要离婚的母亲则与琵琶的姑姑出洋念书。在这种文化、利益相冲突的幽森豪门里,难怪四岁的琵琶总带着怀疑的眼光看待一切。或许也因为这段万花筒似的童年滋养,琵琶的脑子里常转着超龄的念头:她幻想能无穷无尽地一次次投胎,变成金发小女孩住在洋人房子里;她看到书里压的褐色玫瑰花瓣,就伤感人生苦短;她觉得十八岁是在护城河的另一岸,不知道有什么办法能过去。美好的人生固然值得等待,然而,眨眼间当琵琶已跨到另一岸时,等待到的却是不堪的、囚禁她一生的凄伤……《雷峰塔》是张爱玲以自己四岁到十八岁的成长经历为主轴,糅合其独特的语言美学所创作的自传体小说。情节在真实与虚构间交织,将清末的社会氛围、人性的深沉阴暗浓缩在这个大家族里。继《小团圆》出版后,不难发现张爱玲反复地重述生命中最晦涩的心事,但每次出手均以不同的角度、方式,极致细腻地铺写她对周遭不同人事物的爱恨情结,让我们读来震撼惊心之余,更能逐渐将张爱玲的传奇拼凑完整!
  • 作者:张爱玲
    本书是迄今为止张爱玲最具有代表性的小说结集。作者张爱玲(1920~1995),原名张煐,笔名梁京。1943~1945年发表了《茉莉香片》等小说,代表作有《传奇》、《流言》等。抗战后,改行编写电影剧本,后居美国。自出道后,盛名至今不减,「张迷」遍布全球。古人云:传奇者,因奇而传。事,无奇不传。 对于传奇,张爱玲有自己的说法:书名则传奇,目的是在传奇里面寻找普遍人,在普遍人里寻找传奇。其实,传奇无需寻找,张爱玲其文其事便是了。都市千般繁华下的满目苍凉,温柔富贵中的凄情哀婉,张爱玲的笔宛若金针,貌似漫不经心地描龙绣凤,实际上却将字字句句都刺在了你的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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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张爱玲
    上海那时候睡得早,尤其是城里,还没有装电灯。夏夜八点钟左右,黄昏刚澄淀下来,天上反而亮了,碧蓝的天,下面房子墨墨,是沉淀物,人声嗡嗡也跟着低了下去。小店都上了排门,石子路下只有他一个人踉踉跄跄走着,逍遥自在,从街这边穿到那边,哼着京戏,时而夹着个梯格隆地咚,代表胡琴。天热,把辫子盘子头顶上,短衫一路敞开到底,裸露着胸脯,带着把芭蕉扇,刮喇刮喇在衣衫下面扇着背脊。走过一家店家,板门上留着个方洞没关上,天气太热,需要通风,洞里只看见一把芭蕉扇在黄色的灯光中摇来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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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秧歌》一书以1950-1952年新中国刚成立后进行的土改运动为大背景,讲述了江浙附近某村镇的农民受饥饿的煎熬,终日以稀粥米汤野菜为食,吃不起一顿干饭,也不敢吃一顿干饭,不然就成了富人家,会招来借钱摊派的麻烦。小说的主人公金根,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终日勤勤恳恳的砍柴种田,依旧填不饱一家三口的肚子。妻子开始在上海一户好人家帮佣,后来城市形势转坏,受了人人都说乡下好的哄骗,回到农村。到了过年,家里把可怜的一点米磨了做了年糕,去完成给军属家送年货的任务。交货的时候,村民们在堆满了收上来的粮食的仓库前要求借粮过年,结果发生暴动,民兵搬来枪,金根受了枪伤,五岁多的女儿被人群踩死了,夫妻俩突出重围,却被当作反革命追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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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纪文存·摩登文本。《十八春》所着力表现的还是张爱玲最为得心应手的都市男女情感纠葛。小说从男主角沈世钧的立场回忆往事,以沈世钧与顾曼桢的悲欢离合为轴心,描写几对青年男女的爱情婚姻在乱世睽隔中阴差阳错。世钧的良善和软弱,曼桢的痴情和不幸,还有曼璐的自私,祝鸿才的无耻,在小说中无不栩栩如生。书中的主要角色,体验了乱世的甜酸苦辣,最后为拥护新政权、贡献新国家在东北大团圆。虽然有情人都未成眷属,令人惋惜,却各有所配,从此走向新生。全书共十八章,男女主角和相关人物也离离合合了十八个春天,正暗合传统京剧《汾河湾》的旧典。《十八春》表现的固然是儿女私情,却也明显纠缠着政权更替国家重建的大历史叙述。因此,或可说《十八春》一定程度上是具有时代灵感照耀的作品,是宗法苍凉、主张参差的对照、一直致力于杂陈破烂历史的张爱玲在小说创作中处理虚构叙述与历史进代关系的一种新尝试。以至有论者认为《十八春》联结着两个时代,联结着两个张爱玲;一个以往的张爱玲和一个可能有的新有张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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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灵穿到年代文里一个女配身上,文中她是女主的同学,处处跟女主作对,导致自己下场凄惨。 原本原主进入文工团有大好前程,最后被女主陷害顶替原主去了文工团,原主反而下乡了。 下乡后受了不少挫折,还被渣男骗身骗婚回城无望最后承受不住自杀了。 而女主进入文工团,有了大好前程,遇上真爱官二代过上了幸福的一生。 还好,剧情还没到下乡的时候,一切还能挽回。想偷换我的人生?门都没有。 文工团新来的女兵舞跳得好不说,还会演小品说相声,把那些兵迷得团团转,恨不得天天都有演出。 就连一向沉默寡言心里只有工作训练的周团长最近都转了性子,来慰问演出的许灵同志崴了脚他二话不说直接背着走。 以前从来不看演出的人第一个到,演出完居然还送花。 政委都忍不住吐槽:万年铁树开花了? 这里周团长不是官二代哦! 架空架空架空!!!! 全本架空,勿考据 本文设定全由作者私设,请勿代入现实!!! 欢迎小天使们收藏预收文《在赘婿年代文里虐渣》 陆嘉嘉是大林村农场场长的女儿,因家里只有三个女儿,场长就给大女儿陆嘉嘉招婿。 谁知招来个黑心肝的,那人仗着自己是农场主的女婿什么事都不干,把老丈人气死后还打骂陆嘉嘉。 陆嘉嘉怀着身孕还让她去农场干活挣公分,导致干活时动了胎气,难产死在了田里,一尸两命, 陆嘉嘉死后才发现自己是一本年代文里的炮灰女配,她的作用就是跟女主成对照组。 她招婿,女主也招婿,她招的是渣男,女主招的是城里知书达理的知青。 文中她越惨,女主就越幸福。 重活一世她要改变命运。 招婿当天她一脚踹开了渣男,嫁给了拖儿带女的鳏夫季黎。 陆嘉嘉对他爸说:招什么婿,看我一次给你搞定,这下外孙外孙女都有了。 场主: 陆嘉嘉知道季黎以后会成为商业大亨,他儿子是超人气男团的偶像,女儿是最著名的外科医生。 现在就抱大腿,以后当个咸鱼难道它不香吗? 欢迎收藏基友文《带着系统当镇长》ID4058846 从小在孤儿院长大的白小只,依旧对生活怀有热情,做梦都想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哪怕再苦再累也不怕。 没想到突然有一天,意外穿进了一本只看过开头和结尾的狗血小说,成了那个结局变成植物人的凄惨女配,还被迫绑定一个镇长系统。 面对着这个人烟稀少,只有几个留守老人和儿童的破烂小镇,白小只目瞪口呆,什么!让我当镇长?! 镇长系统:不想当植物人就来当镇长! 白小只本着元气少女不(bu)服(xiang)输(si)的精神,挽起袖子,说干就干! 依靠着系统的指示,从种菜、养猪、喂牛开始,白小之一步步将这个破烂的无人问津的小地方,变成了众人趋之若鹜的繁华小镇。 (人们最初都是这样的:什么镇啊村的,没听过,不想去! 后来都是这样的:杏花镇限流了!!加价五倍求进入票! 在这个建设过程中,白小只还收获了一个不那么给力的劳动力。 宴珩!早上记得把柴劈了! 两个小时后,白小只左肩扛着一大捆柴火,右肩扛着累晕的宴修回家。 宴珩!把猪粪铲了! 一个小时后,白小只气喘吁吁地将逃跑的猪扛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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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文案: 女星江乔乔一不小心穿进了一本早期霸道总裁文《首席霸宠:甜妻你别跑》。 然而她穿成的不是女主,而是反派的老婆——江乔乔。书中谈到,反派跟江乔乔是契约婚姻,反派对江乔乔没有任何的感情。 江乔乔穿过来之后,觉得这种生活简直不要太爽,不但住别墅,开豪车,名牌包包衣服买买买,还不用履行夫妻义务,简直是人生理想! 但不知道何时,反派落在她身上的视线变得越来越火热。 后来反派深情款款地对她说,乔乔,我爱上你了,那张婚姻契约书作废,以后我们就是真正的夫妻了。 江乔乔,等等,这剧情不是这样发展的。 ** 爱上江乔乔之前 沈御,我绝对不会喜欢江乔乔。 爱上江乔乔之后 沈御(一把抱住了江乔乔的大腿),乔乔,别走,没有你我活不下去的。什么?叫我放手?不放,我绝对不会放手的,除非你答应我不离开。 沈御:真香。 论一个男人真香的过程。 女主美美美,苏苏苏。 闷骚自恋的大佬VS美爆宇宙的女星 食用指南:1V1,SC,欢脱搞笑,甜甜甜。 ———————— 下本写《穿成豪门反派女配》,求预收鸭~~ 何夏夏穿进了一本霸道总裁文里,她有位巨有钱的爸,超美的仙女妈,俊逸非凡的未婚夫,简直是人生赢家! 但是何夏夏还没来得及高兴,她就发现自己在这本书里面是反派女配,她并非豪门的真千金,而是小时候被医院弄错了,这才当了二十几年的假千金。 剧情里,她真正的身份暴露后,她被爸妈赶出家门,未婚夫离她而去,和女主结婚,她因为不甘心,找人陷害女主,计划失败后,她的后半生在牢中凄苦地度过。 何夏夏:........ 她觉得她还可以抢救一下!! 何夏夏进入娱乐圈,拍电影,唱歌,参加综艺节目,在娱乐圈混得风生水起,还一不小心收获了一枚高冷大佬许烨。 在某天她被记者拍到进入一辆迈巴赫里面时,有营销号开始带节奏泼脏水。 #女星何夏夏被包养#的热搜窜上头条。 就在营销号泼脏水泼得正欢的时候,G市众多女人最想嫁的豪门大佬许烨下场了。 许烨:@何夏夏,她那天进的是我的车,我们是男女朋友。 食用指南:欢脱搞笑,1V1,SC。
  • 作者:丁捷
    失去身份证明和行李的美院毕业生栾小天,在遥远的雪国亚布力思,被一个名叫安芬的酒吧大龄女歌手收留了。也许,只有遗失了身份证他们才能忘了自己是谁,只有忘记此行的目的他们才能找到真正的自己。孤独让他们找回了自己,失落让他们懂得了别人。他和她相爱了,忘记了身份,地域和年龄这些俗世必要的紧箍咒,就那么盲目信任,就那么盲目简单。他们讲自己的故事给对方听。轻松浪漫的男欢女爱只是表象,愈接近故事的真相,也就愈逼近他们的痛苦与屈辱。
  • 作者:公北
    新文《四爷的外室不好当(清穿)》求预收本文文案[日更中]:林翡儿学佛之人一朝穿越穿到康熙朝,成为一等承恩公国舅佟国维的庶女佟佳.梨尔,康熙的小表妹之一,一出生就赢在起点线,她无心当后宫嫔妃,只想出家当个尼姑也好,带发修行也好,青灯古佛过完此生,只是事与愿违,她被拘在后宫中,于是只能佛系度日,后宫之人都称小佟妃为小菩萨。康熙也觉得小菩萨什么都好,人美心善,只除了一点,那就是小菩萨不爱他,她爱万物就是不爱他,不会拈酸吃醋,这让他很抓狂,他要让小菩萨爱他,如何让小菩萨爱他成为他的心头大事。小剧场贵妃在哪?回皇上,贵妃在佛堂念经。又念经,昨日不是念过?贵妃娘娘说昨日是昨日,今日是今日,经不可断。本文提醒:不排雷,需排雷者慎入,完结文《清穿之康熙家的小答应》《清穿之四爷的娇宠贵妃》欢迎收看,欢迎收藏作者专栏,本文于2023年10月29日从34章开始入V。新文《四爷的外室不好当(清穿)》求预收:(强取豪夺)胎穿到康熙朝,成了京城一商户家的女儿,安安稳稳长大,只想继承经营家里的商铺,以此安稳地过完一生,只是半路遇到发疯的四阿哥胤禛,被强取豪夺掳去当外室,皇权之下,她一普通人家只能屈从,当了四阿哥的外室,成了京城某一个宅子的笼雀。新文《清穿之康熙家的作精答应》求预收:一朝穿越,穿成康熙家的一名不受宠的小答应,每天吃很难吃的菜,夏日受热,冬日受冷,孙兰兰一个超级富家千金哪里过过这样的苦日子,她以前过的可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有好几个专人伺候的日子,于是受不了苦日子的她开始发疯作妖,后被后宫女人称为作精答应,实在是太能作了,在康熙面前都能作。新文预收《东宫格格能听到别人的心声(清穿)》:余春盈刚过三十,成了小主管,出去喝酒庆祝结果不小心摔到后脑勺,一命呜呼后穿成了东宫一名不得宠的侍妾。康熙家的太子胤礽二立二废,被囚禁至死,连带着毓庆宫的人一同被囚禁二十多年。作为太子宫里的侍妾,余春盈觉得自己前景不乐观,好在她有一个心声系统,每日签到累积积分能跟系统换点别人当下的心声,只不过她听到别人心声时,众人能听到她的心声。新文预收《康熙家的外室不好当(清穿)》:(强取豪夺)康熙二十八年,康熙南巡遇袭,短暂失忆,被一个农妇捡回去,后来他恢复记忆,既看不起农妇的不检点,又看不起农妇的身份低贱,原本想把她抛下或赐死,后又改变主意把她带回京城,养在宫外,成了外室。穿越过来的林瑾雯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会碰到一个权势滔天的疯子,她不过是做了一件好人好事,怎么就惹上疯子了。新文《雍王府的咸鱼日常(清穿)》求预收:穿成四爷后宅里的一名侍妾,四爷将来会登基成为雍正帝,她只要苟活着,不犯事,等四爷成为皇帝,她怎么着也能捞一个嫔妃当当,于是她每天如咸鱼一般无所事事,不想争宠,只想养花养草,有一条狗更好啦。四阿哥胤禛是奋斗劳碌命,成天忙里忙外,只想建功立业,赢得皇阿玛青睐,见不得人懒散,最看不惯后宅那个侍妾无所事事的样子,懒得要死,他要让她忙起来。大概是一个一心想996的人试图拉着一条咸鱼往前奔走奋斗的故事。
  • 作者:金庸
    当代武侠小说作家金庸作于1959年,故事以胡一刀夫妇为主线,通过宝树、苗人凤之女苗若兰、平阿四及陶百岁之口讲述了数年前与此相关的一段武林往事,该作品对主人公胡斐的成长之路基本没有提及,所以后来作者又补著了一本相关作品《飞狐外传》来讲述主人公的成长历程。两者虽是相关联,但是故事结构与内容却又各自基本独立,《飞狐外传》可以说是《雪山飞狐》的前传,也可以合为一本来读。本书发表至今,是金庸作品中争论最多的一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