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艾

小艾

作者:张爱玲 状态:完本 日期:09-02

下午的阳光照到一座红砖老式洋楼上。一只黄蜂被太阳照成金黄色,在那黑洞洞的窗前飞过。一切寂静无声。这种老式房子,房间里面向来是光线很阴暗的。席五太太坐在靠窗的地方,桌上支着一面腰圆大镜,对着镜子在那里剪前刘海。那时候还流行那种人字形的两撇前刘海,两边很不容易剪得齐,需要用一种特别长的剪刀,她这一把还是特地从杭州买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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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张爱玲
    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据红楼梦的大纲给宋淇看,有些内容看去很奇特。宋淇戏称为Nightmare in the Red Chamber(红楼梦魇),有时候隔些时就在信上你的红楼梦魇做得怎么样了?我觉得这题目非常好,而且也确是这情形─ 一种疯狂。那几年我刚巧有机会在哈佛燕京图书馆与柏克莱的加大图书馆借书,看到脂本红楼梦。近人的考据都是站着看─来不及坐下。至于自己做,我唯一的资格是实在熟读红楼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自会蹦出来。但是没写过理论文字,当然笑话一五一十。我大概是中了古文的毒,培根的散文最记得这一句: 简短是隽语的灵魂,不过认为不限隽语,所以一个字看得有巴斗大,能省一个也是好的。因为怕唠叨,说理已经不够清楚,又把全抄本─即所谓红楼梦稿─ 简称抄本。其实这些本子都是抄本。难怪初详红楼梦刊出后,有个朋友告诉我看不懂─当然说得较婉转。连带想起来,仿佛有书评说不懂张看这题目,乘机在这里解释一下。张看不过是套用常见的我看XX,填入题材或人名。张看就是张的见解或管窥─往里面张望─最浅薄的双关语。以前流言是引一句英文─诗?Writen on water(水上写的字),是说它不持久,而又希望它像谣言传得一样快。我自己常疑心不知道人懂不懂,也从来没问过人。红楼梦的一个特点是改写时间之长─何止十年间增删五次?直到去世为止,大概占作者成年时代的全部。曹雪芹的天才不是像女神雅典娜一样,从她父王天神修斯的眉宇间跳出来的,一下地就是全副武装。从改写的过程上可以看出他的成长,有时候我觉得是天才的横剖面。改写二十多年之久,为了省抄工,不见得每次大改几处就从头重抄一份。当然是尽量利用手头现有的抄本。而不同时期的早本已经传了出去,书主跟着改,也不见得每次又都从头重抄一份。所以各本内容新旧不一,不能因某回某处年代早晚判断各本的早晚。这不过是常识,但是我认为是我这本书的一个要点。此外也有些地方看似荒唐,令人难以置信,例如改写常在回首或回末,因为一回本的线装书,一头一尾换一页较便。写作态度这样轻率?但是缝钉稿本该是麝月名下的工作─袭人麝月都实有其人,后来作者身边只剩下一个麝月─也可见他体恤人。在现在这大众传播的时代,很难想像从前那闭塞的社会。第二十三回有宝玉四首即事诗,当时有一等势利人,见荣府十二三岁的公子作的,录出来各处称颂。 看了使人不由得想到反面,著书人贫居西郊,满人明义说作者出示红楼梦,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可见传抄只限戚友圈内。而且从前小说在文艺上没有地位,不过是好玩,不像现代苏俄传抄地下小说与诗,作者可以得到心灵上的安慰。曹雪芹在这苦闷的环境里就靠家里的二三知己给他打气,他似乎是个温暖的情感丰富的人,歌星芭芭拉史翠珊唱红了的那支歌中所谓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倚靠脂砚畸笏,也情有可原。近人竟有认为此书是集体创作的。他完全孤立。即使当时与海外有接触,也没有书可供参考。旧俄的小说还没写出来。中国长篇小说这样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是刚巧发展到顶巅的时候一受挫,就给拦了回去。潮流趋势往往如此。清末民初的骂世小说还是继承红楼梦之前的儒林外史。红楼梦未完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请原谅我这混杂的比喻。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小说的主流与阅读趣味。一百年后的海上花系列有三分神似,就两次都见弃于读者,包括本世纪三0年间的亚东版。一方面读者已经在变,但那是受外来的影响,对于旧小说已经有了成见了,而旧小说也多数就是这样。在国外,对人说中国古典小说跟中国画─应当说诗、画,但是能懂中国诗的人太少─与磁器一样好,这话实在说不出口。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写小说的,更有老王卖瓜,自卖自夸之嫌。我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大学城待过些时,知道红楼梦的学生倒不少,都以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旧家庭里表兄妹的恋爱悲剧。男生就只关心宝玉这样女性化,是否同性恋者。他们虽然程度不齐,也不是没有鉴别力。有个女生长得不错,个子不高,深褐色的头发做得很高,像个富农或是商家的农妆少妇,告诉我说她看了秧歌,照例赞了两句,然后迟疑了一下,有点困惑的说:怎么这些人都跟我们一样?我听了一怔。秧歌里的人物的确跟美国人或任何人都没什么不同,不过是王龙阿兰洗衣作老板或是哲学家。我觉得被她一语道破了我用英文写作的症结,很有知己之感。程本红楼梦一出,就有许多人说是拙劣的续书,但是到本世纪胡适等才开始找证据,洗出红楼梦的本来面目。五六十年了,近来杂志上介绍一本《红楼梦研究集》: 本书是一群青年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注重考据的研究方式,拙作 红楼梦未完赫然在内,看了叫声惭愧。也可见一般套闻考据。里面大部分的文章仍旧视程本为原著,我在报刊上也看到这一类的论文,可能是中文系大学生或研究生的课卷,那也反映教授的态度。─也许是因为研究一个未完的著作,教学上有困难。─有一篇骂袭人诱惑宝玉,显然还是看了程本窜改的第六回,原文宝玉强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程甲本改强为与,程乙本又改为强拉 另加袭人扭捏了半日等两句。我们自己这样,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译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译本也还是用程本。但是才出了第一册,二十六回,后四十回的狐狸尾巴还没露出来。弥罗岛出土的断臂维纳斯装了义肢,在国际艺坛上还有地位?我本来一直想着,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听见专研究中国小说的汉学家派屈克·韩南(Hanan)说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写的。我非常震动。回想起来,也立刻记起当时看书的时候有那么一块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实那就是驴头不对马嘴的地方使人疑惑。游东京,送歌童,送五十岁的歌女楚云,结果都没有戏,使人毫无印象,心里想怎么回事?这书怎么了?正纳闷,另一回开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钻出了隧道。我看见我捧着厚厚一大册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间里。喂,是假的。 我伸手去碰碰那十来岁人的肩膀。这两本书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红楼梦。红楼梦遗稿有五六稿被借阅者遗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来抢回来。现在心平了些,因为多少满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收在集子里的,除了三详通篇改写过,此外一路写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没去改正前文,因为视作长途探险,读者有兴趣的话可以从头起同走一遭。我不过是用最基本的逻辑,但是一层套一层,有时候也会把人绕糊涂了。我自己是头昏为度,可以一搁一两年之久。像迷宫,像拼图游戏,又像推理侦探小说。早本各各不同的结局又有罗生门的情趣。偶遇拂逆,事无大小,只要详一会红楼梦就好了。我这人乏善足述,着重在乏字上,但是只要是真喜欢什么,确实什么都不管─也幸而我的兴趣范围不广。在已经去日苦多的时候,十年的工夫就这样掼了下去,不能不说是豪举。正是:十年一觉迷考据,赢得红楼梦魇名。
  • 作者:张爱玲
    她是一个善于将艺术生活化,生活艺术化的享乐主义者,又是一个对生活充满悲剧感的人;她是名门之后,贵府小姐,却骄傲的宣称自己是一个自食其力的小市民……她就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个能将才与情打成一片的异数作家——张爱玲!如果你想一睹她的才情,本书,你怎能错过!
  • 作者:张爱玲
    我以前没到过台湾,但是珍珠港事变后从香港回上海,乘的日本船因为躲避轰炸,航线弯弯扭扭的路过南台湾,不靠岸,远远的只看见个山。 倚在船舷上还有两三个乘客,都轻声呼朋唤友来看,不知道为什么不敢大声。 我站在那里一动都不动,没敢走开一步,怕错过了,知道这辈子不会再看见更美的风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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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写《小团圆》并不是为了发泄出气,我一直认为最好的材料是你最深知的材料,但是为了国家主义的制裁,一直无法写。这是一个热情故事,我想表达出爱情的万转千回,完全幻灭了之后也还有点什么东西在。——张爱玲信九莉还记得她婴儿时期的景象:人来人往的嘈杂声中,有一支白铜汤匙塞进她嘴里,那股铁腥味真难吃!这种与生俱来的敏感与惊人的记忆,显然一直留在她的血液里。从幼年传统家族在新旧世代冲击中的争斗、观念对立的父母笼罩的阴影,到读书时修道院女中千面百样的同学、战时人与人剑拔弩张的紧绷感……点点滴滴的细碎片段,无一不在她生命刻下印记,并开出繁盛的文字。而就是这种特殊的文采,吸引了邵之雍天天来拜访九莉。他眼中的光采像捧着一满杯的水,他说就算这文章是男人写的,也要去找他,所有能发生的关系都要发生。二十二岁还没谈过恋爱的九莉,觉得这一段时间与生命里无论什么别的事都不一样,恍如沉浸在金色的永生中,让她不顾一切,即使之雍被说是汉奸、即使他是有妇之夫……《小团圆》以一贯嘲讽的细腻工笔, 刻画出张爱玲最深知的人生素材,在她历史中过往来去的那些辛酸往事现实人物,于此处实现了历史的团圆。那余韵不尽的情感铺陈已臻炉火纯青之境,读来时时有被针扎人心的滋味,故事中男男女女的矛盾挣扎和颠倒迷乱,正映现了我们心底深处诸般复杂的情结。本书据张爱玲手稿整理出版。原稿共六二八页,一九七六年完成后,张爱玲寄给香港的好友宋淇邝文美夫妇,后因各方原因未能发表;二○○九年二月,经张爱玲遗产执行人宋以朗授权,皇冠出版社首次出版单行本。
  • 作者:张爱玲
    琵琶出生在显赫的上海贵族家庭里,围绕着她的是丝绒门帘、身穿水钻缎子的宾客、裹小脚的老妈子,和一堆关系庞杂的二大爷、姨奶奶、表姐表哥们。但父母的缺席却是永恒的常态,沉迷在鸦片里与旧时繁华的父亲难得现身,而坚持要离婚的母亲则与琵琶的姑姑出洋念书。在这种文化、利益相冲突的幽森豪门里,难怪四岁的琵琶总带着怀疑的眼光看待一切。或许也因为这段万花筒似的童年滋养,琵琶的脑子里常转着超龄的念头:她幻想能无穷无尽地一次次投胎,变成金发小女孩住在洋人房子里;她看到书里压的褐色玫瑰花瓣,就伤感人生苦短;她觉得十八岁是在护城河的另一岸,不知道有什么办法能过去。美好的人生固然值得等待,然而,眨眼间当琵琶已跨到另一岸时,等待到的却是不堪的、囚禁她一生的凄伤……《雷峰塔》是张爱玲以自己四岁到十八岁的成长经历为主轴,糅合其独特的语言美学所创作的自传体小说。情节在真实与虚构间交织,将清末的社会氛围、人性的深沉阴暗浓缩在这个大家族里。继《小团圆》出版后,不难发现张爱玲反复地重述生命中最晦涩的心事,但每次出手均以不同的角度、方式,极致细腻地铺写她对周遭不同人事物的爱恨情结,让我们读来震撼惊心之余,更能逐渐将张爱玲的传奇拼凑完整!
  • 作者:张爱玲
    本书是迄今为止张爱玲最具有代表性的小说结集。作者张爱玲(1920~1995),原名张煐,笔名梁京。1943~1945年发表了《茉莉香片》等小说,代表作有《传奇》、《流言》等。抗战后,改行编写电影剧本,后居美国。自出道后,盛名至今不减,「张迷」遍布全球。古人云:传奇者,因奇而传。事,无奇不传。 对于传奇,张爱玲有自己的说法:书名则传奇,目的是在传奇里面寻找普遍人,在普遍人里寻找传奇。其实,传奇无需寻找,张爱玲其文其事便是了。都市千般繁华下的满目苍凉,温柔富贵中的凄情哀婉,张爱玲的笔宛若金针,貌似漫不经心地描龙绣凤,实际上却将字字句句都刺在了你的心上。
  • 作者:张爱玲
    传奇里的倾国倾城的人大抵如此。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胡琴咿咿哑哑拉着,在万盏灯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说不尽的苍凉的故事——不问也罢!《倾城之恋》是张爱玲的成名作与代表作。白流苏和范柳原这一对现实庸俗的男女,在战争的兵荒马乱之中被命运掷骰子般地掷到了一起,于一刹那体会到了一对平凡的夫妻之间的一点真心。张爱玲是作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一位杰出作家,而不是作为一个怪人、异人而存在的。也许她将不仅仅属于现代文学史。遥想几十年、几百年后,她会像她欣赏的李清照一样,在整个中国文学史上占据一个稳定的位置也说不定,而我们知道,那时候今天为我们所熟知的许多现代作家肯定都将被忽略不计了。
  • 作者:张爱玲
    上海那时候睡得早,尤其是城里,还没有装电灯。夏夜八点钟左右,黄昏刚澄淀下来,天上反而亮了,碧蓝的天,下面房子墨墨,是沉淀物,人声嗡嗡也跟着低了下去。小店都上了排门,石子路下只有他一个人踉踉跄跄走着,逍遥自在,从街这边穿到那边,哼着京戏,时而夹着个梯格隆地咚,代表胡琴。天热,把辫子盘子头顶上,短衫一路敞开到底,裸露着胸脯,带着把芭蕉扇,刮喇刮喇在衣衫下面扇着背脊。走过一家店家,板门上留着个方洞没关上,天气太热,需要通风,洞里只看见一把芭蕉扇在黄色的灯光中摇来摇去。
  • 作者:张爱玲
    。《秧歌》一书以1950-1952年新中国刚成立后进行的土改运动为大背景,讲述了江浙附近某村镇的农民受饥饿的煎熬,终日以稀粥米汤野菜为食,吃不起一顿干饭,也不敢吃一顿干饭,不然就成了富人家,会招来借钱摊派的麻烦。小说的主人公金根,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终日勤勤恳恳的砍柴种田,依旧填不饱一家三口的肚子。妻子开始在上海一户好人家帮佣,后来城市形势转坏,受了人人都说乡下好的哄骗,回到农村。到了过年,家里把可怜的一点米磨了做了年糕,去完成给军属家送年货的任务。交货的时候,村民们在堆满了收上来的粮食的仓库前要求借粮过年,结果发生暴动,民兵搬来枪,金根受了枪伤,五岁多的女儿被人群踩死了,夫妻俩突出重围,却被当作反革命追捕。
  • 作者:张爱玲
    世纪文存·摩登文本。《十八春》所着力表现的还是张爱玲最为得心应手的都市男女情感纠葛。小说从男主角沈世钧的立场回忆往事,以沈世钧与顾曼桢的悲欢离合为轴心,描写几对青年男女的爱情婚姻在乱世睽隔中阴差阳错。世钧的良善和软弱,曼桢的痴情和不幸,还有曼璐的自私,祝鸿才的无耻,在小说中无不栩栩如生。书中的主要角色,体验了乱世的甜酸苦辣,最后为拥护新政权、贡献新国家在东北大团圆。虽然有情人都未成眷属,令人惋惜,却各有所配,从此走向新生。全书共十八章,男女主角和相关人物也离离合合了十八个春天,正暗合传统京剧《汾河湾》的旧典。《十八春》表现的固然是儿女私情,却也明显纠缠着政权更替国家重建的大历史叙述。因此,或可说《十八春》一定程度上是具有时代灵感照耀的作品,是宗法苍凉、主张参差的对照、一直致力于杂陈破烂历史的张爱玲在小说创作中处理虚构叙述与历史进代关系的一种新尝试。以至有论者认为《十八春》联结着两个时代,联结着两个张爱玲;一个以往的张爱玲和一个可能有的新有张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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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有时候告诉别人一个故事的轮廓,人家听不出好处来,我总是辩护似地加上一句:这是真事。彷佛就立刻使它身价十信。其实一个故事的真假当然与它的好坏毫无关系。不过我确是爱好真实到了迷信的程度。我相信任何人的真实的经验永远是意味深长的,而且永远是新鲜的,永不会成为滥调。
  • 作者:张爱玲
    《同学少年都不贱》讲的是两位女孩恩娟、赵珏之间的情谊沧桑。故事开端于两人在上海重逢叙当年。恩娟嫁了位犹太人汴·李外,后来移民美国华盛顿,汴·李外成为第一位入阁移民,赵珏则境遇不如恩娟。因是多年后重逢,两人相对当年平等的身世,便见出高低。或者这正是取名《同学少年都不贱》的深意。言语间充满张爱玲式一贯的讥诮,人物刻画鲜明、情节铺叙细腻,在轻快的故事节奏里,透着对人生变化无常的沧桑凄凉感。小说中对三四十年代教会女生性心理的露骨展示,对五六十年代海外知识分子人生选择的逼真刻画,在张爱玲以前的小说中都是从未出现过的。小说无疑带有某种程度的自传色彩,同时也巧妙地穿插了美国左派女记者史沫特莱、中国第一颗原子弹爆炸等情节,显示张爱玲力图开拓题材,在更广大的背景上反映风云变幻中小人物的日常生活,塑造女主人公的独特性格和命运,从而也就使小说具有了时代风尚史和心态史的意义。
  • 作者:张爱玲
    色是感性,戒是理性。  ——李安 一个真实的故事 一篇写了三十年的小说 一段张爱玲似的海上旧梦 丁默村对自己的学生、貌若天仙的郑苹如十分信任,在她身上花钱如流水,事事依从,形影难分。他哪知道这个貌似涉世不深、恃宠成骄、贪图金钱的妙龄少女正把自己引向中统特务的枪口。 小说名为《色·戒》,其实已不单是表面的意义,它不是易先生的好色之戒,而该是王佳芝的情之戒,是所有女人的情之戒,当然更包括张爱玲自身,这又是张爱玲的一次不经意地袒露自己。
  • 作者:张爱玲
    赛姆生太太是中国人。她的第三个丈夫是英国人,名唤汤姆生,但是他不准她使用他的姓氏,另赠了她这个相仿的名字。从生物学家的观点看来,赛姆生太太曾经结婚多次,可是从律师的观点看来,她始终未曾出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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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巧低着头,沐浴在光辉里,细细的音乐,细细的喜悦……这些年了,她跟他捉迷藏似的,只是近不得身,原来还有今天!可不是,这半辈子已经完了──花一般的年纪已经过去了。人生就是这样的错综复杂,不讲理。当初她为什么嫁到姜家来?为了钱么?不是的,为了要遇见季泽,为了命中注定她要和季泽相爱。她微微抬起脸来,季泽立在她跟前,两手合在她扇子上,面颊贴在她扇子上。他也老了十年了,然而人究竟还是那个人呵!他难道是哄她么?他想她的钱──她卖掉她的一生换来的几个钱?仅仅这一转念便使她暴怒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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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眀月皎皎
    入V公告:本文15号周二将入V,届时万更,有红包!下本开《太子的小跟班长大了》/《三嫁为贵妇》求预收~关东侯之女施洛洛,容貌迤逦,妩媚动人,是上京一眼便为之惊艳的美人儿。暴君对她垂涎三尺,支走父亲与未婚夫,将她抢入皇宫,占为己有。施洛洛不堪受辱,被强迫的那晚坠下城楼,香消玉殒。同时她的死也连累了父母亲人,满门抄斩,血流成河。重生一世,施洛洛回到她被带入皇宫的那天。面对暴君,她假意迎合,巧妙奉承。心里却无时无刻不装着弑君夺位,为民除害的念头。只是暴君这一世却莫名其妙变好了。杀奸臣,保忠臣,广开商路,延修河道,治理岌岌可危的国家,使战火消合,百姓安宁富足。最关键的是还屡次救她于危难。施洛洛攥着手里的小药瓶,心里万分纠结,一般像这种情况,杀还是不杀?-是夜,男子醉酒归来,见到还未睡等着他的姑娘,一把将她按在怀里。指腹摩挲着她的头,心疼又忏悔道:洛儿,你要怎样才肯原谅我?用我的命——可以吗?-#这是一个男女主双重生的故事#HE,没有强行洗白,黑就是黑,白就是白。【施洛洛一直认为,是她凭借一己之力,过五关斩六将,才坐上了如今祸国妖妃的位置。可只有秦煜知道,她其实早就是他内定的人选,从一开始便是她,一直是她,也只能是她。】《太子的小跟班长大了》下本开~苏晗五岁时,家中突遭变故,被父亲托付给一位义弟照顾。就这样,苏晗成了跟在君邺屁股后的小跟班。那年,她跟着君邺去了京都,满脸胡子的富商叔叔摇身一变成了英俊皇子。苏晗眨巴着大眼睛,呆愣了许久,奶声奶气唤了句:小叔叔。一日盛夏,苏晗突然闹脾气的吵着要玩雪。君邺归来,将那个不肯回屋的奶娃娃抱起来。翌日,王府里便多了处棉花堆得雪景。只见那身形颀长男子立于雪中,任由旁边那小姑娘向他丢了一身的棉花,由她笑得开怀。后来,君邺被册封国储,众目睽睽,都在看他将会选哪家权臣之女为妃,以巩固朝堂势力。有嬷嬷告诉苏晗:殿下即将婚配,未婚有女,于殿下声望不好,她最好嫁人。那晚小姑娘含泪拜别,说她要去嫁人了,却被男子哑着嗓音抵问她要嫁谁?苏晗不知。君邺却奈着性子引导她。引着少女说出:她想要嫁小叔叔这样伟岸的男子做夫君。他终是展露笑颜,沉声应:好。起初君邺答应接管苏晗的人生,是觉得日后自己若有一个这样的女儿,挺好。后来他想,要是跟她生一个和她一样可爱的女儿,更好。【注:男女主没有任何血缘关系,感情戏在女主成年后。】【初见女主5岁,男主15岁,成婚女主16,男主26,存在10岁年龄差。】《三嫁为贵妇》求预收【不想娶妻生子,只想镇守边关的世子,他翻车了】永安侯之女姜意晚嫁过三回。第一回盲婚哑嫁,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懦弱夫君靠不住,她和离了。第二回她自己选,嫁了个将军,结果眼神跑偏,他叛国了。至于这第三回,姜意晚本无意再嫁,可媒婆抛出来的条件实再诱人,定国公家大业大,世子夫人身份,有助于您的生意。且府里没有婆母,没有姑嫂,没有妯娌,没有任何内宅矛盾,您嫁过去直接执掌中馈。最关键的是,世子他还不回家!噗——就冲着这最后一句,姜意晚没抗住,嫁了。只是这说好了归期无定的丈夫,怎么突然就回来了?-定国公世子顾辞归婚后三年,首次负伤归家。看着井井有条的国公府,他才意识到原来有妻子,家里可以这么规整。后来他卧床修养,姜意晚尽心尽力照顾,他才又意识到原来有妻子照顾,伤可以恢复的这么快。抱歉,新婚之夜将你丢下,是我冷落了你。所以……他吻着她眼角泪珠儿,我不走了,留下来补偿你。姜意晚香汗涔涔,内心却狂翻白眼。谁用他补偿?她事无巨细照顾他,是为了让他早点离家。与他圆房,是被他八块腹肌一时蛊惑,鬼迷心窍。他不走,她这潇洒世子妃的日子还怎么过?顾辞归抵着她的头,懊悔道:从今以后,咱们好好过。
  • 作者:姀里
    【一周至少两更】林莉,钢铁直女,竞技爱好者,爱情绝缘体,玩所有恋爱游戏都能打出全线的神奇人物,穿进了大热的西幻乙女游戏里。【在为你检查魔力纯净度时,神殿大祭司不小心碰到了你的手背,看着他微红的侧脸,你询问——】你的魔力是不够了吗?你的脸都憋红了。【你的剑术进步很大,皇室教师摸了摸你的长发,温柔地询问你想要什么奖励,你回答——】我想要杀死魔王的巨剑,砍敌人一定很带劲。【恶龙听说了你的美貌,将你虏回了他的巢穴,面对他巨大的竖瞳,你安抚——】龙不听话打一顿就好了,我看龙骑士手册上都是这么写的。【精灵少年受了很严重的伤,他颤抖着抓住了你的衣角,似乎是在求救,你开口——】高级治疗药剂一金币一支,你有钱吗?一开始,系统看着攻略人物降到负数的好感值,留下了悲伤的泪水,觉得林莉没救了。后来,系统看着攻略人物满到溢出来的爱慕值,缓缓打出了几个问号。原来您几位好这一口吗???他们一开始都只想让她死,可后来,他们愿意用自己的一切去换她留下来。我流西幻女主其实是直球小天才投骰子决定和谁互动以及最终男主,一切交给命运————预收《穿越到异世了怎么办》,西幻故事集欢迎收藏文案:沉睡了上万年的深渊决定搞点事情。【深渊开启了传送阵】突然穿越到异世界的主角们:?故事一:只想学魔法的戏精女巫会读心的高岭之花神殿圣子故事二:阳光活泼的天然甜系公主抓了公主开始后悔的懒惰龙故事三:高冷明艳的生活废物女明星永远忠诚的全能骑士长大人故事四:社恐避世住在森林里的药剂大师从大城市逃出来的社交达人魅魔故事五:变成鬼魂的忽悠少女坚信世上没有幽灵的炼金术大师故事六:女扮男装不想干了的暴躁勇者可爱小狗长大变狼的兽人之王故事七:满嘴跑火车的电竞野王女主播阴阳怪气的顶级辅助吸血鬼故事八:对魔法一窍不通的咸鱼大魔导师被强行召唤出来的病娇大魔王
  • 作者:汴莜芊
    宋清栀穿书了,穿成一本男频文中,没能挤进男主后宫,还有点病的痴情女配。她本以为不搭理渣男男主,日后可以混吃等死。谁知女配的病竟到了她身上,一天不舔人她就浑身难受。憋了几日后宋清栀无意间捡到一块传音石,她突然生一计,每天对着传音石一顿输出:宝,我昨晚梦见你叫错了我的名字,没事,我现在就去改。宝,今天的洗澡水忽冷忽热的,就像你对我一样。宝,孩子生下来吧,我跟他姓。……仗着不知道对面是谁,宋清栀完全放飞自我,此后每天神清气爽。然而突然有一天,她没管住嘴说了句:宝,我们见一面吧。谁知向来没有动静的传音石,却清楚的传出一个好字。这可吓坏了宋清栀,但舔还是要继续舔,于是每次约定见面,她无一例外都鸽了对方,还不断给对方画饼。终于,在鸽了对方三十次后,宋清栀刚对着传音石一顿舔,她那位清冷的高岭之花师叔,却黑着脸出现在她面前,手里传音石传出的正是她的羞耻语录。……没想到舔了不该舔的人,宋清栀很怂的蜷缩在角落,试图和这位师叔讲道理。师叔,你知道的,我从小就离开了爹娘。所以……谁知话还未说完,原本温柔善良又好说话的师叔,身上却散发出浓重的魔气,一脸阴郁的抚上她的脸颊。所以你说想给我一个家?你也知道的,你说什么我都会当真。所以,说过的话没有反悔的余地。宋清栀:......她怎么就管不住自己这张嘴呢?(文案修改于:2023.7.17)———————预收:《你好,成亲》简介:近日凌云宗内出了几件大事。大事一:他们闭关百年的师叔祖出关了。不过这位师叔祖似乎不会用门派玉简,不小心将自己俊美中带着几丝茫然的面容录入玉简之中,在门派中掀起轩然大波,还被不少弟子反复欣赏。大事二:有人公然调戏师叔祖。大事三:师叔祖当真了,上门抢人结契去了…………林潇潇是个胸无大志的魔族,听说凌云宗盛产美男,她便屁颠屁颠的潜入其中。那日在门派玉简中,她发现一个貌似很好骗的美男。于是习惯性口嗨的她,拿起玉简说了句:你好,成亲。谁知那人竟当了真,强掳她回去结了契,偏偏那人还是魔族最为畏惧的景辰仙尊。林潇潇只能裹紧小马甲,想办法跑路。于是在魔族身份暴露,被门派众人所讨伐之时,林潇潇飞奔着扑入景辰怀中。嘤嘤嘤,夫君,我不是魔族,他们诬陷我。说话间她还不忘往外释放魔气,就等着景辰一剑捅向她。谁知一向刚正不阿,视魔族为死敌景辰仙尊,却将她护入怀中,还替她掩盖住不断翻涌的魔气。你们确实误会了,我夫人不是魔族。………此后任由她使出浑身解数不断作死,景辰总能替她善后。林潇潇:让我死,谢谢。最后林潇潇还是成功脱身回到魔族,然而没过多久,死性不改的她又掳回来一个美男。但她还未来得及欣赏美男的美色,便被其禁锢怀中,薄唇贴在她耳旁轻声低语:找到你了。————————《穿成合欢宗卧底后我攻略了师尊》简介:姜冉穿成了合欢宗精心培养的卧底,她的任务是酿酿酱酱了凌霄宗的天才弟子,将合欢宗功法传授给他,再将人挖去合欢宗。若是没能完成任务,蛊毒发作便会要了她性命。姜冉穿过去时,她已经潜入凌霄宗,成了几百年前叱咤风云的清逸仙尊的弟子,也就是天才弟子的师妹。然而留给她的时间已经所剩无几,更悲催的是,她刚弄清自己的身份,就被人陷害,掉入一处荒无人烟的秘境中。好在很快她便在秘境中遇见一个被铁链禁锢男子。男子眉目如画,长着一双好看的丹凤眼,更重要的是,他眉心有着与她同款的印记。姜冉:这可不就是我那好师兄吗!!!———楚钰被凌霄宗的一群老东西封印了几百年,神魂日日受金乌明火燃烧,痛不欲生。但有一天秘境中来了个小傻子。小傻子初见他便激动的握住他的手:好师兄,你能替我解蛊毒吗?楚钰勾唇冷笑,声音满是蛊惑:能,什么毒我都能解,我还能让你得到你想要的一切,只要你……姜冉:谢谢,你人还怪好嘞。楚钰:……楚钰不会解蛊毒,他只会蛊惑小傻子替他解封印。谁知最后封印解了,蛊毒也解了,小傻子用他解的……解完不愿负责,人还跑了……———两人再次见面时,姜冉为了脱离合欢宗控制又躲回了凌霄宗。姜冉刚回去便被告知她那已经渡劫成仙的师父回来了,然而见到师父本尊时,她却傻了眼。她那传说中的师父,竟是她用来解蛊毒的好师兄!!!姜冉还没来得及逃就被抓了回去。楚钰摸着她的脖子神色阴沉:合欢宗功法还未传授,怎么能逃走呢,好师妹?姜冉:呜呜呜,说好的师兄怎么变成了师父?【封面授权:小泥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