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戒

色·戒

作者:张爱玲 状态:完本 日期:09-02

色是感性,戒是理性。  ——李安 一个真实的故事 一篇写了三十年的小说 一段张爱玲似的海上旧梦 丁默村对自己的学生、貌若天仙的郑苹如十分信任,在她身上花钱如流水,事事依从,形影难分。他哪知道这个貌似涉世不深、恃宠成骄、贪图金钱的妙龄少女正把自己引向中统特务的枪口。 小说名为《色·戒》,其实已不单是表面的意义,它不是易先生的好色之戒,而该是王佳芝的情之戒,是所有女人的情之戒,当然更包括张爱玲自身,这又是张爱玲的一次不经意地袒露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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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据红楼梦的大纲给宋淇看,有些内容看去很奇特。宋淇戏称为Nightmare in the Red Chamber(红楼梦魇),有时候隔些时就在信上你的红楼梦魇做得怎么样了?我觉得这题目非常好,而且也确是这情形─ 一种疯狂。那几年我刚巧有机会在哈佛燕京图书馆与柏克莱的加大图书馆借书,看到脂本红楼梦。近人的考据都是站着看─来不及坐下。至于自己做,我唯一的资格是实在熟读红楼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自会蹦出来。但是没写过理论文字,当然笑话一五一十。我大概是中了古文的毒,培根的散文最记得这一句: 简短是隽语的灵魂,不过认为不限隽语,所以一个字看得有巴斗大,能省一个也是好的。因为怕唠叨,说理已经不够清楚,又把全抄本─即所谓红楼梦稿─ 简称抄本。其实这些本子都是抄本。难怪初详红楼梦刊出后,有个朋友告诉我看不懂─当然说得较婉转。连带想起来,仿佛有书评说不懂张看这题目,乘机在这里解释一下。张看不过是套用常见的我看XX,填入题材或人名。张看就是张的见解或管窥─往里面张望─最浅薄的双关语。以前流言是引一句英文─诗?Writen on water(水上写的字),是说它不持久,而又希望它像谣言传得一样快。我自己常疑心不知道人懂不懂,也从来没问过人。红楼梦的一个特点是改写时间之长─何止十年间增删五次?直到去世为止,大概占作者成年时代的全部。曹雪芹的天才不是像女神雅典娜一样,从她父王天神修斯的眉宇间跳出来的,一下地就是全副武装。从改写的过程上可以看出他的成长,有时候我觉得是天才的横剖面。改写二十多年之久,为了省抄工,不见得每次大改几处就从头重抄一份。当然是尽量利用手头现有的抄本。而不同时期的早本已经传了出去,书主跟着改,也不见得每次又都从头重抄一份。所以各本内容新旧不一,不能因某回某处年代早晚判断各本的早晚。这不过是常识,但是我认为是我这本书的一个要点。此外也有些地方看似荒唐,令人难以置信,例如改写常在回首或回末,因为一回本的线装书,一头一尾换一页较便。写作态度这样轻率?但是缝钉稿本该是麝月名下的工作─袭人麝月都实有其人,后来作者身边只剩下一个麝月─也可见他体恤人。在现在这大众传播的时代,很难想像从前那闭塞的社会。第二十三回有宝玉四首即事诗,当时有一等势利人,见荣府十二三岁的公子作的,录出来各处称颂。 看了使人不由得想到反面,著书人贫居西郊,满人明义说作者出示红楼梦,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可见传抄只限戚友圈内。而且从前小说在文艺上没有地位,不过是好玩,不像现代苏俄传抄地下小说与诗,作者可以得到心灵上的安慰。曹雪芹在这苦闷的环境里就靠家里的二三知己给他打气,他似乎是个温暖的情感丰富的人,歌星芭芭拉史翠珊唱红了的那支歌中所谓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倚靠脂砚畸笏,也情有可原。近人竟有认为此书是集体创作的。他完全孤立。即使当时与海外有接触,也没有书可供参考。旧俄的小说还没写出来。中国长篇小说这样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是刚巧发展到顶巅的时候一受挫,就给拦了回去。潮流趋势往往如此。清末民初的骂世小说还是继承红楼梦之前的儒林外史。红楼梦未完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请原谅我这混杂的比喻。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小说的主流与阅读趣味。一百年后的海上花系列有三分神似,就两次都见弃于读者,包括本世纪三0年间的亚东版。一方面读者已经在变,但那是受外来的影响,对于旧小说已经有了成见了,而旧小说也多数就是这样。在国外,对人说中国古典小说跟中国画─应当说诗、画,但是能懂中国诗的人太少─与磁器一样好,这话实在说不出口。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写小说的,更有老王卖瓜,自卖自夸之嫌。我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大学城待过些时,知道红楼梦的学生倒不少,都以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旧家庭里表兄妹的恋爱悲剧。男生就只关心宝玉这样女性化,是否同性恋者。他们虽然程度不齐,也不是没有鉴别力。有个女生长得不错,个子不高,深褐色的头发做得很高,像个富农或是商家的农妆少妇,告诉我说她看了秧歌,照例赞了两句,然后迟疑了一下,有点困惑的说:怎么这些人都跟我们一样?我听了一怔。秧歌里的人物的确跟美国人或任何人都没什么不同,不过是王龙阿兰洗衣作老板或是哲学家。我觉得被她一语道破了我用英文写作的症结,很有知己之感。程本红楼梦一出,就有许多人说是拙劣的续书,但是到本世纪胡适等才开始找证据,洗出红楼梦的本来面目。五六十年了,近来杂志上介绍一本《红楼梦研究集》: 本书是一群青年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注重考据的研究方式,拙作 红楼梦未完赫然在内,看了叫声惭愧。也可见一般套闻考据。里面大部分的文章仍旧视程本为原著,我在报刊上也看到这一类的论文,可能是中文系大学生或研究生的课卷,那也反映教授的态度。─也许是因为研究一个未完的著作,教学上有困难。─有一篇骂袭人诱惑宝玉,显然还是看了程本窜改的第六回,原文宝玉强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程甲本改强为与,程乙本又改为强拉 另加袭人扭捏了半日等两句。我们自己这样,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译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译本也还是用程本。但是才出了第一册,二十六回,后四十回的狐狸尾巴还没露出来。弥罗岛出土的断臂维纳斯装了义肢,在国际艺坛上还有地位?我本来一直想着,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听见专研究中国小说的汉学家派屈克·韩南(Hanan)说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写的。我非常震动。回想起来,也立刻记起当时看书的时候有那么一块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实那就是驴头不对马嘴的地方使人疑惑。游东京,送歌童,送五十岁的歌女楚云,结果都没有戏,使人毫无印象,心里想怎么回事?这书怎么了?正纳闷,另一回开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钻出了隧道。我看见我捧着厚厚一大册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间里。喂,是假的。 我伸手去碰碰那十来岁人的肩膀。这两本书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红楼梦。红楼梦遗稿有五六稿被借阅者遗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来抢回来。现在心平了些,因为多少满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收在集子里的,除了三详通篇改写过,此外一路写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没去改正前文,因为视作长途探险,读者有兴趣的话可以从头起同走一遭。我不过是用最基本的逻辑,但是一层套一层,有时候也会把人绕糊涂了。我自己是头昏为度,可以一搁一两年之久。像迷宫,像拼图游戏,又像推理侦探小说。早本各各不同的结局又有罗生门的情趣。偶遇拂逆,事无大小,只要详一会红楼梦就好了。我这人乏善足述,着重在乏字上,但是只要是真喜欢什么,确实什么都不管─也幸而我的兴趣范围不广。在已经去日苦多的时候,十年的工夫就这样掼了下去,不能不说是豪举。正是:十年一觉迷考据,赢得红楼梦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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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是一个善于将艺术生活化,生活艺术化的享乐主义者,又是一个对生活充满悲剧感的人;她是名门之后,贵府小姐,却骄傲的宣称自己是一个自食其力的小市民……她就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个能将才与情打成一片的异数作家——张爱玲!如果你想一睹她的才情,本书,你怎能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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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琵琶出生在显赫的上海贵族家庭里,围绕着她的是丝绒门帘、身穿水钻缎子的宾客、裹小脚的老妈子,和一堆关系庞杂的二大爷、姨奶奶、表姐表哥们。但父母的缺席却是永恒的常态,沉迷在鸦片里与旧时繁华的父亲难得现身,而坚持要离婚的母亲则与琵琶的姑姑出洋念书。在这种文化、利益相冲突的幽森豪门里,难怪四岁的琵琶总带着怀疑的眼光看待一切。或许也因为这段万花筒似的童年滋养,琵琶的脑子里常转着超龄的念头:她幻想能无穷无尽地一次次投胎,变成金发小女孩住在洋人房子里;她看到书里压的褐色玫瑰花瓣,就伤感人生苦短;她觉得十八岁是在护城河的另一岸,不知道有什么办法能过去。美好的人生固然值得等待,然而,眨眼间当琵琶已跨到另一岸时,等待到的却是不堪的、囚禁她一生的凄伤……《雷峰塔》是张爱玲以自己四岁到十八岁的成长经历为主轴,糅合其独特的语言美学所创作的自传体小说。情节在真实与虚构间交织,将清末的社会氛围、人性的深沉阴暗浓缩在这个大家族里。继《小团圆》出版后,不难发现张爱玲反复地重述生命中最晦涩的心事,但每次出手均以不同的角度、方式,极致细腻地铺写她对周遭不同人事物的爱恨情结,让我们读来震撼惊心之余,更能逐渐将张爱玲的传奇拼凑完整!
  • 作者:张爱玲
    本书是迄今为止张爱玲最具有代表性的小说结集。作者张爱玲(1920~1995),原名张煐,笔名梁京。1943~1945年发表了《茉莉香片》等小说,代表作有《传奇》、《流言》等。抗战后,改行编写电影剧本,后居美国。自出道后,盛名至今不减,「张迷」遍布全球。古人云:传奇者,因奇而传。事,无奇不传。 对于传奇,张爱玲有自己的说法:书名则传奇,目的是在传奇里面寻找普遍人,在普遍人里寻找传奇。其实,传奇无需寻找,张爱玲其文其事便是了。都市千般繁华下的满目苍凉,温柔富贵中的凄情哀婉,张爱玲的笔宛若金针,貌似漫不经心地描龙绣凤,实际上却将字字句句都刺在了你的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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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奇里的倾国倾城的人大抵如此。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胡琴咿咿哑哑拉着,在万盏灯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说不尽的苍凉的故事——不问也罢!《倾城之恋》是张爱玲的成名作与代表作。白流苏和范柳原这一对现实庸俗的男女,在战争的兵荒马乱之中被命运掷骰子般地掷到了一起,于一刹那体会到了一对平凡的夫妻之间的一点真心。张爱玲是作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一位杰出作家,而不是作为一个怪人、异人而存在的。也许她将不仅仅属于现代文学史。遥想几十年、几百年后,她会像她欣赏的李清照一样,在整个中国文学史上占据一个稳定的位置也说不定,而我们知道,那时候今天为我们所熟知的许多现代作家肯定都将被忽略不计了。
  • 作者:张爱玲
    上海那时候睡得早,尤其是城里,还没有装电灯。夏夜八点钟左右,黄昏刚澄淀下来,天上反而亮了,碧蓝的天,下面房子墨墨,是沉淀物,人声嗡嗡也跟着低了下去。小店都上了排门,石子路下只有他一个人踉踉跄跄走着,逍遥自在,从街这边穿到那边,哼着京戏,时而夹着个梯格隆地咚,代表胡琴。天热,把辫子盘子头顶上,短衫一路敞开到底,裸露着胸脯,带着把芭蕉扇,刮喇刮喇在衣衫下面扇着背脊。走过一家店家,板门上留着个方洞没关上,天气太热,需要通风,洞里只看见一把芭蕉扇在黄色的灯光中摇来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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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秧歌》一书以1950-1952年新中国刚成立后进行的土改运动为大背景,讲述了江浙附近某村镇的农民受饥饿的煎熬,终日以稀粥米汤野菜为食,吃不起一顿干饭,也不敢吃一顿干饭,不然就成了富人家,会招来借钱摊派的麻烦。小说的主人公金根,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终日勤勤恳恳的砍柴种田,依旧填不饱一家三口的肚子。妻子开始在上海一户好人家帮佣,后来城市形势转坏,受了人人都说乡下好的哄骗,回到农村。到了过年,家里把可怜的一点米磨了做了年糕,去完成给军属家送年货的任务。交货的时候,村民们在堆满了收上来的粮食的仓库前要求借粮过年,结果发生暴动,民兵搬来枪,金根受了枪伤,五岁多的女儿被人群踩死了,夫妻俩突出重围,却被当作反革命追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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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纪文存·摩登文本。《十八春》所着力表现的还是张爱玲最为得心应手的都市男女情感纠葛。小说从男主角沈世钧的立场回忆往事,以沈世钧与顾曼桢的悲欢离合为轴心,描写几对青年男女的爱情婚姻在乱世睽隔中阴差阳错。世钧的良善和软弱,曼桢的痴情和不幸,还有曼璐的自私,祝鸿才的无耻,在小说中无不栩栩如生。书中的主要角色,体验了乱世的甜酸苦辣,最后为拥护新政权、贡献新国家在东北大团圆。虽然有情人都未成眷属,令人惋惜,却各有所配,从此走向新生。全书共十八章,男女主角和相关人物也离离合合了十八个春天,正暗合传统京剧《汾河湾》的旧典。《十八春》表现的固然是儿女私情,却也明显纠缠着政权更替国家重建的大历史叙述。因此,或可说《十八春》一定程度上是具有时代灵感照耀的作品,是宗法苍凉、主张参差的对照、一直致力于杂陈破烂历史的张爱玲在小说创作中处理虚构叙述与历史进代关系的一种新尝试。以至有论者认为《十八春》联结着两个时代,联结着两个张爱玲;一个以往的张爱玲和一个可能有的新有张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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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有时候告诉别人一个故事的轮廓,人家听不出好处来,我总是辩护似地加上一句:这是真事。彷佛就立刻使它身价十信。其实一个故事的真假当然与它的好坏毫无关系。不过我确是爱好真实到了迷信的程度。我相信任何人的真实的经验永远是意味深长的,而且永远是新鲜的,永不会成为滥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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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学少年都不贱》讲的是两位女孩恩娟、赵珏之间的情谊沧桑。故事开端于两人在上海重逢叙当年。恩娟嫁了位犹太人汴·李外,后来移民美国华盛顿,汴·李外成为第一位入阁移民,赵珏则境遇不如恩娟。因是多年后重逢,两人相对当年平等的身世,便见出高低。或者这正是取名《同学少年都不贱》的深意。言语间充满张爱玲式一贯的讥诮,人物刻画鲜明、情节铺叙细腻,在轻快的故事节奏里,透着对人生变化无常的沧桑凄凉感。小说中对三四十年代教会女生性心理的露骨展示,对五六十年代海外知识分子人生选择的逼真刻画,在张爱玲以前的小说中都是从未出现过的。小说无疑带有某种程度的自传色彩,同时也巧妙地穿插了美国左派女记者史沫特莱、中国第一颗原子弹爆炸等情节,显示张爱玲力图开拓题材,在更广大的背景上反映风云变幻中小人物的日常生活,塑造女主人公的独特性格和命运,从而也就使小说具有了时代风尚史和心态史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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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录了张爱玲的部分中短篇小说,其中有:霸王别姬、不幸的她、创世纪、沉香屑第一炉香、沉香屑第二炉香、等、多少恨、桂花蒸阿小悲秋、红玫瑰与白玫瑰、鸿鸾禧、花凋、留情、琉璃瓦、年青的时候、谈女人、五四遗事、相见欢、心经、殷宝滟送花楼会——列女传之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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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住民贤惠善良女主X冷酷无赖腹黑穿书霸总,架空六十年代,养娃宠妻过日子。】 男主文案:六亲不认天凉王破的霸道总裁越荀穿越到一部六零年代文里,成了一只受人欺负的软包子,老婆改嫁了,身边还多了几个娃,大到十四岁,小到嗷嗷待哺,没一个省心的,这日子咋过? 还好随身附带全能奶爸系统,做任务输出父爱收获食物,娶个媳妇儿浇灌母爱获取肥沃的土地耕种,养娃过日子,也不错。 *** 女主文案:宁秀秀放着在城里上班的青梅竹马没嫁,被迫嫁给了有好几个孩子的瘸腿二婚老男人,村里的人都觉得她这辈子完蛋了,暗地里笑话她跳了火坑,她也觉得自己完了,没想到嫁的老男人本事好大。 天天吃细粮,隔三差五还能吃上肉,几个孩子和老男人都宠她似宝,每天都是甜的,只是每天晚上都有些累 *列下人物年龄,以一九六零开始* 男主越荀:29岁 女主宁秀秀:18岁 老大,养子,小名大狗,越邱城,14岁 老二,继女,小名毛丫,越芹芹,13岁 老三,外甥,小名二狗,越建国,10岁 老四,外甥,小名狗蛋儿,3岁 老五,继子,小名毛蛋儿,5个月 越葶,32岁,男主亲姐 越荃,18岁,3岁过继,男主亲弟 原女主越云云,14岁,男主堂妹
  • 作者:殷忆华
    #本文原名《是咖啡店不是情报局[综英美]》 #本文又名《拥有一个枪战游戏系统的我该如何拯救在高危英美世界的你》 #《咖啡店长爱好和平且想要躺平》 #《求求你们了让我摆烂吧》 #《想开一个有猫的咖啡店的我有什么错》 - 普蕾尔这辈子没想到,自己会玩着手机坐着火车就穿越了。 搞搞清楚啊!她坐的是绿皮火车啊!扭头过个隧道就变成地铁合理吗?!合理吗?!! 手里还拿着显示不在服务区的手机,普蕾尔茫然而崩溃。 已知:穿越了。 好消息:穿越金手指已到账,是正在玩的游戏系统。 坏消息:游戏账号没绑定,账户余额是0。 好消息:完成任务可以掉落货币奖励。 坏消息:这是个枪战游戏,而普蕾尔这辈子没玩过除了水枪之外的类枪物体。 破罐子破摔的普蕾尔决定既来之则安之,她给自己定了一个小目标: 从不露宿街头开始努力! 经历了千辛万苦的磨练后,普蕾尔终于从新手教程毕业。 成为了一款更适合种花宝宝的狙击玩家。 (昂首挺胸) 面对这样理直气壮的普蕾尔,某个红枣头反英雄被气笑了。 你管自己叫狙击手?你看看你的武器和这个词有半毛钱关系没有?! 对啊,没错啊,老板你看这东西它有镜,单发,射程远,能秒人,毫无疑问就是狙! 看着真诚的普蕾尔,再扭头看看她手里弹头跟他手腕一般粗的炮筒。 红枣头反英雄无语凝噎。 - 直到多年之后,达成目标的普蕾尔一边撸猫一边杵着下巴努力思索。 当年不过是想着不要露宿街头的自己,到底是怎么走到今天这一步的? - 大概就是一个想要咸鱼的无辜路人,在经历了一系列的成长之后,试图躺平,被发现,然后挣扎拒绝的故事吧(?) - 【阅读提醒】 1.无cp,大概率还是日常文。 2.游戏采用大众设定,灵感来自吃鸡,但是基本已经改的面目全非了,请勿纠结啦~ 3.因为是枪战游戏设定,所以女主没有不杀准则,不能接受请慎重。 4.会综一些游戏进来!搞一些覆面系xp和其他乱七八糟的xp,但是大家都是挚友(笃定)顺便回收便当! 5.(补充说明)文章中涉及主角家庭的相关信息内容设定有些不够严谨,也不太圆满作者自己也非常不满意,但很难短时间内再次更改设定,感谢小天使们的包容,如果无法接受也能够理解,弃文不必专门告知啦,希望有缘再见(笔芯)
  • 作者:空翡
    * 周岁为防止穿书改名周龘蠊,某书女配同一时间也改了相同的名字。二人火花碰闪电的改名速度,致使周岁再次睁眼发现自己穿了。 系统:你好,请选择攻略吸血鬼还是杀了他。 冷漠无情的周岁同学丝毫没有犹豫,我选杀了他。 系统:好的,世界爆炸,重新开始。 周岁:??? 由于坑爹的系统,周岁被迫踏上艰难攻略反派吸血鬼的道路。 吸血鬼性格冷漠、脾气比狗熊还凶,还扬言要吸干她的血。 周岁呵呵一笑,每天都行进在想要手撕吸血鬼的路上。 在某个烟火盛开的深夜。 周岁突然开口,吸血鬼好像没那么讨厌,想rua他的大翅膀。 系统微微一笑,宝贝,你以前可不是这样说的。 吸血鬼无意间听到二人的对话,板起脸凶巴巴的,不许摸! 然而身后的翅膀在裂散的烟火下早已不自觉展开,还特意弯垂。 他拧着眉,不情愿地开口,谢谢你的生日蛋糕。 * 七岁,有人问,世界是否有神明。 小祁霁紧握的手骨骨节发白,他垂下头没有回答。 二十七岁,庆功宴上有人问了同样的问题。 杯中的酒被一饮而尽。祁霁默了会儿,瓷冰的面容蓦地碎裂,他微微仰头,嘴角带着众人未见过的笑,他仿佛看见宇宙细碎的星光中坐着一个许久不见的人。 有。 十七岁,在他坠入深渊的时候, 他曾遇见过。 那是他此生唯一的神明。 * 我口中说着:你多么可爱,心里却想着:我多么爱你。 ——普希金《你多么可爱》 很A很可爱话痨机 VS 很凶很听话吸血鬼 宇宙阅读指南: 1 架空世界,信息科技非常发达,大机器人时代,异能者较少 2 女主没有占用她人身体,主线和AI有关设置在架空未来 3 时间线从十七开始到社会 4 18章开始有案件,前面铺垫 4 1V1 5 日更 6 He
  • 作者:会飞的蛇宝
    【荒野求生】【极限挑战】【探秘全球】【硬核作死】【专业知识】从马特洪峰坠亡后,陈景重生到2015的平行时空,并加载了全能系统。荒野凶险,世人皆怂,禁忌生物遍布全球无人区!系统却告诉他,直播荒岛生存60天就能得到20万,还有这种好事?从此以后,陈景沉迷直播无法自拔,求生系男神,从直播荒岛求生60天开始!
  • 作者:梁羽生
    《女帝奇英传》是新派武侠小说开山祖师梁羽生的代表作之一,1961年~1962年在《香港商报·谈风》连载,连载时书名为《唐宫恩怨录》,早期在台湾出版时改名为《大唐碧血录》。言辞优美,描写生动,文中大量运用诗词,独树一帜。背景是唐代女帝武则天的瑰奇浪漫事迹,至情节却环绕在两对江湖儿女永难消泯的恩怨情仇之上。宫闱秘辛与武林风暴,交互推移,形成了一个巧妙的连环。出身李唐王室的武林新秀李逸,为了反抗武则天的作为,不惜间关山万里,远赴漠北,在九死一生之中,结交天下奇才异能之士,图谋兴复唐室。但李逸的毕生恋人上官婉儿,却因与武则天志趣相投,而不得不与李逸站在生死对立的处境;同时,武则天家族中的第一高手,美艳绝伦的武玄霜,则又不由自主地深恋着流亡天涯的李逸。李逸的唯一知交长孙泰,也陷身在同样的情仇纠葛之中。于是,宫闱秘辛与武林风暴,交互推移,形成了一个巧妙的连环。处身在风暴中心的李逸,面对着突厥入侵中原,爱妻死于非命、权奸设局迫害、国恨家仇交煎的重重困境,将要如何自处?这是梁羽生为本书主角设下的难题,事实上,也是那个时代中诸多历史恩怨的爆发。唐太宗之后,高宗继位,武则天重返宫中,逐渐专权。先帝硕臣殿前检点长孙均量对武后不满,辞官归隐,在四川剑阁上庐隐居。高宗皇帝死后,武后变本加厉,改唐为周,更引起了太子及一班大臣的不满。唐初著名宫廷诗人上官仪父子因反对武后专权,事败之后被武后所杀。长孙均量收养了上官仪的孙女上官婉儿,对之视同己出,爱护备至。让上官婉儿和自己的儿女一道,习文学武。特别是教她的武艺时比教自己的儿女还要用心。七年之后,上官婉儿年方十四,长孙均量被仇家恶行者、毒观音所伤,终对婉儿说出她的家世及仇恨,要她持刀到长安伺机刺杀武后,为祖父及父母报仇。上官婉儿这才明白为什么长孙伯伯偏让她重武甚于重文。但事出意料之外,上官婉儿见到武后之后,先是被她的风度举止所吸引,后又被武后的胸怀所惊服,非但没有杀之以报家仇,相反成了武则天宠信的宫中女官。其时,王孙李逸,因不满武后专权,逃出京城,亡命江湖,学成一身绝艺,立志夺回李唐江山。因而投身武林,欲为武林盟主,并借武林英雄之助,恢复唐皇李氏大统。没想到一众英雄却鱼龙混杂,而且不堪一击,被武则天侄女武玄霜一人搅局。李逸新败之后,心灰意冷,一片茫然。又被恶行者、毒观音重伤,幸被武玄霜所救。武玄霜对之一往情深,淳淳劝诫。李逸对之恨也不是,爱更不能。固不能反驳武玄霜之言,却难改心中固执之见。李逸与上官婉儿年幼之时,曾经青梅竹马,两小无猜。青年时想见遂旧情重续,引为知己。没想到婉儿去而不返,成了武则天的才女兼记室。这使得李逸百思不得其解。在疗伤期间,李逸对觉察了长孙均量之女长孙璧对他的款款情意。李逸与上官婉儿、武玄霜、长孙璧之间形成了一种奇异的情感之圈,让人觉之悯然。李逸伤愈,孤身入京,行刺未果,受长孙均量父女所救。受长孙均量临终所托,李逸与长孙璧结为夫妇,远走天山,到其师门隐居之地,求得平安避世,终老此生。生子李希敏,倒也乐融融。不料好景不长,七年之后,武玄霜再度出现,因在此之前,武后之侄武承嗣为图继承帝位,暗通外国,与突厥大汗勾结。另一方面,四处寻找李逸,以图扫清继承帝位路上的障碍。突厥大汗也想利用李逸入侵中国。双方互相勾结,掳走了李逸之子,致使李逸安宁生活至此终结。在突厥宫中,李逸与武玄霜相见,几经曲折与激烈的战斗,李逸终于逐渐理解和谅解了武玄霜。然他已是有家室之人,且长孙璧对之深情无限。后长孙璧因怀孕误服假死之药而真的死去。李逸悲痛之下,决心再度入关。其时武后的朝廷纷争不已,争权夺位,明争暗斗。武后因侄儿不肖,决心传位其子。因其子懦弱,因而劝婉儿嫁给太子。李逸与武玄霜揭穿了武承嗣的图谋,武玄霜从中安排李逸进宫与婉儿相见。不料宫中政变发生,太平公主趁机毒杀了李逸。上官婉儿终于嫁给新皇帝。唯有武玄霜一个强忍悲痛,拒绝师兄的求婚。决心与李逸之子李希敏相依为命,以终天年。
  • 作者:玉子归
    六岁后,枕流霜才发现自己穿书了穿进了一本名为《仙途》的百万字男频龙傲天打脸爽文幸运的是,她不是男主万千后宫之一;不幸的是,她是一名早死的炮灰书中她与男主同时踏上登仙路,因被男主关心了一句,便死心塌地的成为男主的跟班,成为男主的小师妹从此走上了,男主出事她背锅;男主受伤她挡刀;男主跟魔女卿卿我我,她望风……就连她的死,也只是为了给男主送宝,助他踏上无上仙途想起一切的枕流霜,当即决定离男主远远的她弃剑从刀,拜师刀宗,成为一代刀客多年后她功成名就,成为仙门巨擘,和人谈起当年之事,一直在感慨,幸亏当年她没选剑,不然剑宗的山头又要多一个孤魂众人:……者大概是忘了,剑宗的山头是被她平的
  • 作者:易中天
    《易中天中华史12·南朝,北朝》是易中天中华史第十二卷(第二部《第一帝国》终结篇),它上承秦汉、下启隋唐,书写了中华史上最动人的一段乱世。北方五胡乱华,却最终全盘汉化。北魏孝文帝为争正统,强逼鲜卑大臣们在朝堂上只能说汉话,胆敢违命,撤职查办!严令宫中女人只能穿汉服,本族的夹领小袖一律废除……北方这座大熔炉,见证了民族融合的力度。南方王朝更迭,宋齐梁陈,个个短命……南方这块试验田,验证了士族的没落。易中天中华史《易中天中华史12·南朝,北朝》,依据权威可靠的历史文献,以经典的易中天式解读,使南北朝历史从此变得条理清晰、轻松好读,让你两小时读懂四百年乱世风云。刘渊明明是匈奴天子,却定国号为汉,把刘邦、刘备奉为列祖列宗,选择了借壳上市。石勒不过是个被人贩卖的奴隶,却封王称帝,成功实现逆袭。苻坚一统北方,踌躇满志,淝水一战,落得风声鹤唳、草木皆兵。剃光头、留辫子,原始野蛮的鲜卑拓跋部,悄然在北方崛起,胡无百年国运的神话从此被打破。拓跋改为元姓、独孤改为刘姓、步六孤改为陆姓……不讲鲜卑语讲汉语,不穿鲜卑服穿汉服,是什么让孝文帝下定全盘汉化的决心?宋武帝刘裕的九个儿子,四十多个孙子,几乎都死于非命。十五岁的齐和帝不愿意吞金自杀,要来好酒喝得大醉,任由梁武帝派来的杀手把自己送上西天。梁武帝没事儿就闹出家,四次舍身同泰寺,逼得大臣们花了四个亿为他赎身。亡国之君陈后主,在隋军打进城的时候自作聪明地躲在井里,不料对手要落井下石,被一根绳子拉了上来,也喜剧性地结束了一个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