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生缘

半生缘

作者:张爱玲 状态:完本 日期:09-02

《半生缘》讲的是三十年代上海的一个悲惨的爱情故事。女主人公顾曼桢家境贫寒,自幼丧父,老小七人全靠姐姐曼璐做舞女养活。曼桢毕业后在一家公司工作,与来自南京的许世钧相爱,世钧深深同情曼桢的处境,决定与之结婚。…

最新更新第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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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市的人生》林林总总五十篇什,大多选自《流言》、《张看》等集子,此外还收集了一些散落在书刊中的单篇,计三十万言,包纳了张爱玲各个时期的散文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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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据红楼梦的大纲给宋淇看,有些内容看去很奇特。宋淇戏称为Nightmare in the Red Chamber(红楼梦魇),有时候隔些时就在信上你的红楼梦魇做得怎么样了?我觉得这题目非常好,而且也确是这情形─ 一种疯狂。那几年我刚巧有机会在哈佛燕京图书馆与柏克莱的加大图书馆借书,看到脂本红楼梦。近人的考据都是站着看─来不及坐下。至于自己做,我唯一的资格是实在熟读红楼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自会蹦出来。但是没写过理论文字,当然笑话一五一十。我大概是中了古文的毒,培根的散文最记得这一句: 简短是隽语的灵魂,不过认为不限隽语,所以一个字看得有巴斗大,能省一个也是好的。因为怕唠叨,说理已经不够清楚,又把全抄本─即所谓红楼梦稿─ 简称抄本。其实这些本子都是抄本。难怪初详红楼梦刊出后,有个朋友告诉我看不懂─当然说得较婉转。连带想起来,仿佛有书评说不懂张看这题目,乘机在这里解释一下。张看不过是套用常见的我看XX,填入题材或人名。张看就是张的见解或管窥─往里面张望─最浅薄的双关语。以前流言是引一句英文─诗?Writen on water(水上写的字),是说它不持久,而又希望它像谣言传得一样快。我自己常疑心不知道人懂不懂,也从来没问过人。红楼梦的一个特点是改写时间之长─何止十年间增删五次?直到去世为止,大概占作者成年时代的全部。曹雪芹的天才不是像女神雅典娜一样,从她父王天神修斯的眉宇间跳出来的,一下地就是全副武装。从改写的过程上可以看出他的成长,有时候我觉得是天才的横剖面。改写二十多年之久,为了省抄工,不见得每次大改几处就从头重抄一份。当然是尽量利用手头现有的抄本。而不同时期的早本已经传了出去,书主跟着改,也不见得每次又都从头重抄一份。所以各本内容新旧不一,不能因某回某处年代早晚判断各本的早晚。这不过是常识,但是我认为是我这本书的一个要点。此外也有些地方看似荒唐,令人难以置信,例如改写常在回首或回末,因为一回本的线装书,一头一尾换一页较便。写作态度这样轻率?但是缝钉稿本该是麝月名下的工作─袭人麝月都实有其人,后来作者身边只剩下一个麝月─也可见他体恤人。在现在这大众传播的时代,很难想像从前那闭塞的社会。第二十三回有宝玉四首即事诗,当时有一等势利人,见荣府十二三岁的公子作的,录出来各处称颂。 看了使人不由得想到反面,著书人贫居西郊,满人明义说作者出示红楼梦,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可见传抄只限戚友圈内。而且从前小说在文艺上没有地位,不过是好玩,不像现代苏俄传抄地下小说与诗,作者可以得到心灵上的安慰。曹雪芹在这苦闷的环境里就靠家里的二三知己给他打气,他似乎是个温暖的情感丰富的人,歌星芭芭拉史翠珊唱红了的那支歌中所谓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倚靠脂砚畸笏,也情有可原。近人竟有认为此书是集体创作的。他完全孤立。即使当时与海外有接触,也没有书可供参考。旧俄的小说还没写出来。中国长篇小说这样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是刚巧发展到顶巅的时候一受挫,就给拦了回去。潮流趋势往往如此。清末民初的骂世小说还是继承红楼梦之前的儒林外史。红楼梦未完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请原谅我这混杂的比喻。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小说的主流与阅读趣味。一百年后的海上花系列有三分神似,就两次都见弃于读者,包括本世纪三0年间的亚东版。一方面读者已经在变,但那是受外来的影响,对于旧小说已经有了成见了,而旧小说也多数就是这样。在国外,对人说中国古典小说跟中国画─应当说诗、画,但是能懂中国诗的人太少─与磁器一样好,这话实在说不出口。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写小说的,更有老王卖瓜,自卖自夸之嫌。我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大学城待过些时,知道红楼梦的学生倒不少,都以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旧家庭里表兄妹的恋爱悲剧。男生就只关心宝玉这样女性化,是否同性恋者。他们虽然程度不齐,也不是没有鉴别力。有个女生长得不错,个子不高,深褐色的头发做得很高,像个富农或是商家的农妆少妇,告诉我说她看了秧歌,照例赞了两句,然后迟疑了一下,有点困惑的说:怎么这些人都跟我们一样?我听了一怔。秧歌里的人物的确跟美国人或任何人都没什么不同,不过是王龙阿兰洗衣作老板或是哲学家。我觉得被她一语道破了我用英文写作的症结,很有知己之感。程本红楼梦一出,就有许多人说是拙劣的续书,但是到本世纪胡适等才开始找证据,洗出红楼梦的本来面目。五六十年了,近来杂志上介绍一本《红楼梦研究集》: 本书是一群青年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注重考据的研究方式,拙作 红楼梦未完赫然在内,看了叫声惭愧。也可见一般套闻考据。里面大部分的文章仍旧视程本为原著,我在报刊上也看到这一类的论文,可能是中文系大学生或研究生的课卷,那也反映教授的态度。─也许是因为研究一个未完的著作,教学上有困难。─有一篇骂袭人诱惑宝玉,显然还是看了程本窜改的第六回,原文宝玉强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程甲本改强为与,程乙本又改为强拉 另加袭人扭捏了半日等两句。我们自己这样,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译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译本也还是用程本。但是才出了第一册,二十六回,后四十回的狐狸尾巴还没露出来。弥罗岛出土的断臂维纳斯装了义肢,在国际艺坛上还有地位?我本来一直想着,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听见专研究中国小说的汉学家派屈克·韩南(Hanan)说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写的。我非常震动。回想起来,也立刻记起当时看书的时候有那么一块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实那就是驴头不对马嘴的地方使人疑惑。游东京,送歌童,送五十岁的歌女楚云,结果都没有戏,使人毫无印象,心里想怎么回事?这书怎么了?正纳闷,另一回开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钻出了隧道。我看见我捧着厚厚一大册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间里。喂,是假的。 我伸手去碰碰那十来岁人的肩膀。这两本书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红楼梦。红楼梦遗稿有五六稿被借阅者遗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来抢回来。现在心平了些,因为多少满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收在集子里的,除了三详通篇改写过,此外一路写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没去改正前文,因为视作长途探险,读者有兴趣的话可以从头起同走一遭。我不过是用最基本的逻辑,但是一层套一层,有时候也会把人绕糊涂了。我自己是头昏为度,可以一搁一两年之久。像迷宫,像拼图游戏,又像推理侦探小说。早本各各不同的结局又有罗生门的情趣。偶遇拂逆,事无大小,只要详一会红楼梦就好了。我这人乏善足述,着重在乏字上,但是只要是真喜欢什么,确实什么都不管─也幸而我的兴趣范围不广。在已经去日苦多的时候,十年的工夫就这样掼了下去,不能不说是豪举。正是:十年一觉迷考据,赢得红楼梦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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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是一个善于将艺术生活化,生活艺术化的享乐主义者,又是一个对生活充满悲剧感的人;她是名门之后,贵府小姐,却骄傲的宣称自己是一个自食其力的小市民……她就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个能将才与情打成一片的异数作家——张爱玲!如果你想一睹她的才情,本书,你怎能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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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以前没到过台湾,但是珍珠港事变后从香港回上海,乘的日本船因为躲避轰炸,航线弯弯扭扭的路过南台湾,不靠岸,远远的只看见个山。 倚在船舷上还有两三个乘客,都轻声呼朋唤友来看,不知道为什么不敢大声。 我站在那里一动都不动,没敢走开一步,怕错过了,知道这辈子不会再看见更美的风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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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琵琶出生在显赫的上海贵族家庭里,围绕着她的是丝绒门帘、身穿水钻缎子的宾客、裹小脚的老妈子,和一堆关系庞杂的二大爷、姨奶奶、表姐表哥们。但父母的缺席却是永恒的常态,沉迷在鸦片里与旧时繁华的父亲难得现身,而坚持要离婚的母亲则与琵琶的姑姑出洋念书。在这种文化、利益相冲突的幽森豪门里,难怪四岁的琵琶总带着怀疑的眼光看待一切。或许也因为这段万花筒似的童年滋养,琵琶的脑子里常转着超龄的念头:她幻想能无穷无尽地一次次投胎,变成金发小女孩住在洋人房子里;她看到书里压的褐色玫瑰花瓣,就伤感人生苦短;她觉得十八岁是在护城河的另一岸,不知道有什么办法能过去。美好的人生固然值得等待,然而,眨眼间当琵琶已跨到另一岸时,等待到的却是不堪的、囚禁她一生的凄伤……《雷峰塔》是张爱玲以自己四岁到十八岁的成长经历为主轴,糅合其独特的语言美学所创作的自传体小说。情节在真实与虚构间交织,将清末的社会氛围、人性的深沉阴暗浓缩在这个大家族里。继《小团圆》出版后,不难发现张爱玲反复地重述生命中最晦涩的心事,但每次出手均以不同的角度、方式,极致细腻地铺写她对周遭不同人事物的爱恨情结,让我们读来震撼惊心之余,更能逐渐将张爱玲的传奇拼凑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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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书是迄今为止张爱玲最具有代表性的小说结集。作者张爱玲(1920~1995),原名张煐,笔名梁京。1943~1945年发表了《茉莉香片》等小说,代表作有《传奇》、《流言》等。抗战后,改行编写电影剧本,后居美国。自出道后,盛名至今不减,「张迷」遍布全球。古人云:传奇者,因奇而传。事,无奇不传。 对于传奇,张爱玲有自己的说法:书名则传奇,目的是在传奇里面寻找普遍人,在普遍人里寻找传奇。其实,传奇无需寻找,张爱玲其文其事便是了。都市千般繁华下的满目苍凉,温柔富贵中的凄情哀婉,张爱玲的笔宛若金针,貌似漫不经心地描龙绣凤,实际上却将字字句句都刺在了你的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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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那时候睡得早,尤其是城里,还没有装电灯。夏夜八点钟左右,黄昏刚澄淀下来,天上反而亮了,碧蓝的天,下面房子墨墨,是沉淀物,人声嗡嗡也跟着低了下去。小店都上了排门,石子路下只有他一个人踉踉跄跄走着,逍遥自在,从街这边穿到那边,哼着京戏,时而夹着个梯格隆地咚,代表胡琴。天热,把辫子盘子头顶上,短衫一路敞开到底,裸露着胸脯,带着把芭蕉扇,刮喇刮喇在衣衫下面扇着背脊。走过一家店家,板门上留着个方洞没关上,天气太热,需要通风,洞里只看见一把芭蕉扇在黄色的灯光中摇来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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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秧歌》一书以1950-1952年新中国刚成立后进行的土改运动为大背景,讲述了江浙附近某村镇的农民受饥饿的煎熬,终日以稀粥米汤野菜为食,吃不起一顿干饭,也不敢吃一顿干饭,不然就成了富人家,会招来借钱摊派的麻烦。小说的主人公金根,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终日勤勤恳恳的砍柴种田,依旧填不饱一家三口的肚子。妻子开始在上海一户好人家帮佣,后来城市形势转坏,受了人人都说乡下好的哄骗,回到农村。到了过年,家里把可怜的一点米磨了做了年糕,去完成给军属家送年货的任务。交货的时候,村民们在堆满了收上来的粮食的仓库前要求借粮过年,结果发生暴动,民兵搬来枪,金根受了枪伤,五岁多的女儿被人群踩死了,夫妻俩突出重围,却被当作反革命追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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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纪文存·摩登文本。《十八春》所着力表现的还是张爱玲最为得心应手的都市男女情感纠葛。小说从男主角沈世钧的立场回忆往事,以沈世钧与顾曼桢的悲欢离合为轴心,描写几对青年男女的爱情婚姻在乱世睽隔中阴差阳错。世钧的良善和软弱,曼桢的痴情和不幸,还有曼璐的自私,祝鸿才的无耻,在小说中无不栩栩如生。书中的主要角色,体验了乱世的甜酸苦辣,最后为拥护新政权、贡献新国家在东北大团圆。虽然有情人都未成眷属,令人惋惜,却各有所配,从此走向新生。全书共十八章,男女主角和相关人物也离离合合了十八个春天,正暗合传统京剧《汾河湾》的旧典。《十八春》表现的固然是儿女私情,却也明显纠缠着政权更替国家重建的大历史叙述。因此,或可说《十八春》一定程度上是具有时代灵感照耀的作品,是宗法苍凉、主张参差的对照、一直致力于杂陈破烂历史的张爱玲在小说创作中处理虚构叙述与历史进代关系的一种新尝试。以至有论者认为《十八春》联结着两个时代,联结着两个张爱玲;一个以往的张爱玲和一个可能有的新有张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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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有时候告诉别人一个故事的轮廓,人家听不出好处来,我总是辩护似地加上一句:这是真事。彷佛就立刻使它身价十信。其实一个故事的真假当然与它的好坏毫无关系。不过我确是爱好真实到了迷信的程度。我相信任何人的真实的经验永远是意味深长的,而且永远是新鲜的,永不会成为滥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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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文大修,大家当预收看好了! 正和帝临死前突发奇想问自己呆板无趣的皇后:梓潼爱朕有几分? 青梅竹马郑贤妃曾说:表哥与我是少年情谊,最为珍贵。 心上朱砂祈真娘子曾说:愿君与妾如同梁上燕,时时常相见。 老年爱宠锦贵人曾说:陛下是山,是海,是臣妾唯一的依靠。 皇后恪守规矩,从不多说什么。 只见他的皇后笑容如往昔温柔和煦,朱唇轻启,道:爱你个屁。 正和帝被这么一句话给气活了,回到了年轻时候。 言尔雅演了一辈子的戏,做了一辈子朝野称颂的贤后,好容易熬死了狗逼皇帝,刚要开始母后皇太后的幸福生活,脚踩西瓜皮打滑了,一朝回到解放前。 这一次,她要保全被人算计的父亲,英年早逝的哥哥,保全言家上上小下,至于狗逼糟心帝,给我爬。 狗皇帝真香现场,追妻火葬场。
  • 作者:大南南
    预收文《不做贤妻》《重生后我和前夫他哥联手了》求收藏本文文案沈安筠是十里八村难找的能干闺女。却被马上要定亲的自大男嫌弃太过强势。一脚踹掉自大男,转头嫁了丰漳县最出名的散财童子杜钰竹。沈安筠觉得自家相公真是即可爱又善良,准备以后好好宠着他过日子。路遇小伙没钱回乡,杜钰竹想要赠银。沈安筠:相公不如让小伙子在咱们车马店里当伙计,亲自赚取路费,免得以后人家还要想着千里迢迢来还账。颇有天赋的书生没有银子继续读书,杜钰竹想要资助。沈安筠:咱家开个书店,相公让书生来抄书,一样能赚够他读书的费用。一直等着看杜钰竹散尽家财的众人,却发现杜家的车马店不但没有关门,还越开越大。然后又眼睁睁的看着杜家小媳妇,开了书店开茶馆,开了茶馆开酒楼……(男主篇)杜钰竹掌握着三皇子最隐秘的一股力量,却因不曾娶妻而暴露,导致全家被杀!三皇子登基,杜钰竹也报了灭门之仇,再睁眼却回到父亲要自己成亲的时候。杜钰竹:成亲,我成亲,马上就成亲!杜钰竹想,媳妇是全家的护身符,我一定要对媳妇好。可是为了事业,他不得不继续做个败家子。于是:传递信息的手下,媳妇让他在自家车马店工作,传递起消息更方便了;擅长文笔的手下,媳妇开了个书店,手下模仿笔迹更像了……杜钰竹:说好的要好好宠媳妇的,怎么变成媳妇宠我了!后来三皇子登基,杜钰竹赶紧把手里的力量交出去。上辈子光棍了一辈子的杜钰竹,当官有什么好的,累死累活的还总有生命危险,还是老婆孩子热炕头的日子最好过!这是一个一心要宠夫,却被丈夫宠着的故事。封面感谢基友@子规声声——————————————————————接档文《不做贤妻》江月薇在嫁入候府当日做了个梦,梦中接管了内里空虚的候府,最后不止搭了嫁妆,还早早的病累去世。江月薇不想被累死,可是亲都成了,只能扮起了病弱。老太太特别喜欢江月薇这个孙媳妇,总让她陪伴左右,江月薇就因为用了发凉的午饭而生了病。于是她就有了自己的小厨房。世子夫人如期怀孕,不等他们开口让自己接手中馈,江月薇就因花粉过敏而出不了门,又一次顺利躲过。江月薇觉得,病弱人设真的好用又轻松!可惜人设毕竟是人设,江月薇能瞒得住别人,在丈夫周成安面前却一再掉马。为了避免彻底露馅,江月薇以养病为由,避到了城外的庄子里。公干回来的周大人担心病弱的娇妻,风尘仆仆的赶到城外,却看到妻子策马奔腾在原野上。周成安终于放下了自重生以来一直揪着的心。为了帮助妻子维护人设,周大人只能对身边的人说:城外的空气确实养人,几天的时间就能让人灾病全消!……周成安前世上对得起帝王,下对得起百姓,唯独没有护住自己的妻子。今生他不再以太子的大业为主,为不再为轻易舍弃自己的家族而活,他只想随心活一世,和妻子白首偕老。江月薇装病,周成安就帮她掩盖事实。江月薇不想接受候府中馈,周成安就早早的分家单过。江月薇想看看不同于京城的风景,周成安就申请外放,带着她去领略不同的风土人情。在这样的放飞自我中,周大人竟然比前世更早的站在了朝堂的最前方!————————————————————————《重生后我和前夫他哥联手了》韩锦晨从未见过被招赘来的父亲,在家里只剩自己一人的时,却被他派人接进京城。为了父亲的仕途,嫁给已经去世的候府世子,谁知道死了三年的丈夫回来了。当知道继妹要和渣男旧情复燃,俩人设计想弄死自己时,韩锦晨果断和他们口中狼子野心的,候府另一个继承人合作,扳倒渣男。还没有来得及庆祝,就发现自己已经时日无多。既然这样,害过我的人,都给我陪葬吧。不带遗憾的闭上眼,没想到,再睁开,又回到了进京前……这一世韩锦晨不再留恋渣爹给的虚假亲情,拒绝进京。可是她想放过他们,他们却不想放过她。韩锦晨:彼此放过,都好好的活着难道不好么!既然你们非得让我进京,那就别怪我一开始就和那位联手了。让她没想到的是,她还没行动,前世的大伯哥却先上门求亲来了……
  • 作者:啪嗒滴灯
    公告:本文将于5月12日周五入V,入V将三更奉上。谢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往后也请继续支持呀,么么!【伪病弱钓系黑莲女官X高岭纯情偏执王爷】——1. 谈秋意姿容姝丽,一身美人骨名动京城。却因着天煞命格做了个女将军,殚精竭虑,战功赫赫。不料却被主上算计,落个万箭穿心的下场。一朝梦醒重回十年前,她彻底黑化了。她装病弱拒为将,却口蜜腹剑要效命,逐渐为长荣帝信任。然忠臣是假,佞臣才是真。提笔于纸墨做掮客,搁砚以心算世无双,堰州君子人如翡玉,说的便是安绛王荀诩。谈秋意知他一直在韬光养晦,风雪未沾却是满朝倾心。她为谋权势,百般引诱那高坐月台、冷眼旁观的安绛王荀诩。撩且自知,矜持勾人。荀诩:本王洁身自好,不近女色。谈秋意挑眉:哦?是吗?——2. 某日小青梅推门而进,约荀诩赏灯。他蹙眉瞥了眼身后锦被,一口拒了。门阖上的瞬间,一截藕玉白胳膊环住他,别皱眉了,继续吻我。说话之人面若醉日海棠,眸中水光洌艳,漂亮的不可思议。后来,满朝官员皆知安绛王荀诩逢人便夸:谈大人蕙质兰馨,是济世活菩萨。谈秋意不动声色擦拭干净纤指上的血迹,雪腮含羞道:嗯。不才,她是恶鬼,根本没有心。——3. 而荀诩本欲做个看客,却被她拉入戏文,从此为她亲手递刀。谈秋意:小女孟浪,特寻良宵灭满门,望诸公见谅。荀诩:且慢,让我来。谈秋意:陛下今日朝我冷眼了。荀诩转身寻了长荣帝,一剑刺入他胸腔,陛下既待吾妻以不仁,莫怪我以兵刃谢君恩。不才,他前世单相思久了,心眼小的只剩一人。————————————————食用指南:1、1V1 HE,双洁,强强。2、男主恋爱脑,恋爱脑,恋爱…重要的事情说三遍。3、女主微万人迷,冷情冷肺,没有心同上说三遍。4、文名解释:绛河为银河,而银河是她窃来的宝藏。
  • 作者:橙汁感谢
    江尤死后被收入嗑瓜子穿越事务所,成为一名穿越玩家,第一个世界之后,她的大名响彻整个玩家圈。 整个事务所,只有这一个玩家,将攻略恋爱游戏,玩成了争霸天下经营游戏。 她还把原男主的戏份全抢了。 江尤;基操,勿6,拿着这么大的金手指,不为国家人民做贡献而是去讨好一个男人,我良心难安。 系统客服:真不想把任务奖励给她!她到底是怎么做到完美通关的! ps:无cp,慢穿,女主单身万万年,有的世界是基建为主,有的不是,注意分卷标题,谨慎购买 配角中有同性情侣出没,文中没有多余感情线描写,一切为剧情服务 《酱油语录:谈什么恋爱!读书和单身都能让你变强》 《酱油语录:只要我当上男主,男主就会成为我的小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