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生缘

半生缘

作者:张爱玲 状态:完本 日期:09-02

《半生缘》讲的是三十年代上海的一个悲惨的爱情故事。女主人公顾曼桢家境贫寒,自幼丧父,老小七人全靠姐姐曼璐做舞女养活。曼桢毕业后在一家公司工作,与来自南京的许世钧相爱,世钧深深同情曼桢的处境,决定与之结婚。…

最新更新第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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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市的人生》林林总总五十篇什,大多选自《流言》、《张看》等集子,此外还收集了一些散落在书刊中的单篇,计三十万言,包纳了张爱玲各个时期的散文力作。
  • 作者:张爱玲
    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据红楼梦的大纲给宋淇看,有些内容看去很奇特。宋淇戏称为Nightmare in the Red Chamber(红楼梦魇),有时候隔些时就在信上你的红楼梦魇做得怎么样了?我觉得这题目非常好,而且也确是这情形─ 一种疯狂。那几年我刚巧有机会在哈佛燕京图书馆与柏克莱的加大图书馆借书,看到脂本红楼梦。近人的考据都是站着看─来不及坐下。至于自己做,我唯一的资格是实在熟读红楼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自会蹦出来。但是没写过理论文字,当然笑话一五一十。我大概是中了古文的毒,培根的散文最记得这一句: 简短是隽语的灵魂,不过认为不限隽语,所以一个字看得有巴斗大,能省一个也是好的。因为怕唠叨,说理已经不够清楚,又把全抄本─即所谓红楼梦稿─ 简称抄本。其实这些本子都是抄本。难怪初详红楼梦刊出后,有个朋友告诉我看不懂─当然说得较婉转。连带想起来,仿佛有书评说不懂张看这题目,乘机在这里解释一下。张看不过是套用常见的我看XX,填入题材或人名。张看就是张的见解或管窥─往里面张望─最浅薄的双关语。以前流言是引一句英文─诗?Writen on water(水上写的字),是说它不持久,而又希望它像谣言传得一样快。我自己常疑心不知道人懂不懂,也从来没问过人。红楼梦的一个特点是改写时间之长─何止十年间增删五次?直到去世为止,大概占作者成年时代的全部。曹雪芹的天才不是像女神雅典娜一样,从她父王天神修斯的眉宇间跳出来的,一下地就是全副武装。从改写的过程上可以看出他的成长,有时候我觉得是天才的横剖面。改写二十多年之久,为了省抄工,不见得每次大改几处就从头重抄一份。当然是尽量利用手头现有的抄本。而不同时期的早本已经传了出去,书主跟着改,也不见得每次又都从头重抄一份。所以各本内容新旧不一,不能因某回某处年代早晚判断各本的早晚。这不过是常识,但是我认为是我这本书的一个要点。此外也有些地方看似荒唐,令人难以置信,例如改写常在回首或回末,因为一回本的线装书,一头一尾换一页较便。写作态度这样轻率?但是缝钉稿本该是麝月名下的工作─袭人麝月都实有其人,后来作者身边只剩下一个麝月─也可见他体恤人。在现在这大众传播的时代,很难想像从前那闭塞的社会。第二十三回有宝玉四首即事诗,当时有一等势利人,见荣府十二三岁的公子作的,录出来各处称颂。 看了使人不由得想到反面,著书人贫居西郊,满人明义说作者出示红楼梦,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可见传抄只限戚友圈内。而且从前小说在文艺上没有地位,不过是好玩,不像现代苏俄传抄地下小说与诗,作者可以得到心灵上的安慰。曹雪芹在这苦闷的环境里就靠家里的二三知己给他打气,他似乎是个温暖的情感丰富的人,歌星芭芭拉史翠珊唱红了的那支歌中所谓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倚靠脂砚畸笏,也情有可原。近人竟有认为此书是集体创作的。他完全孤立。即使当时与海外有接触,也没有书可供参考。旧俄的小说还没写出来。中国长篇小说这样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是刚巧发展到顶巅的时候一受挫,就给拦了回去。潮流趋势往往如此。清末民初的骂世小说还是继承红楼梦之前的儒林外史。红楼梦未完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请原谅我这混杂的比喻。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小说的主流与阅读趣味。一百年后的海上花系列有三分神似,就两次都见弃于读者,包括本世纪三0年间的亚东版。一方面读者已经在变,但那是受外来的影响,对于旧小说已经有了成见了,而旧小说也多数就是这样。在国外,对人说中国古典小说跟中国画─应当说诗、画,但是能懂中国诗的人太少─与磁器一样好,这话实在说不出口。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写小说的,更有老王卖瓜,自卖自夸之嫌。我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大学城待过些时,知道红楼梦的学生倒不少,都以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旧家庭里表兄妹的恋爱悲剧。男生就只关心宝玉这样女性化,是否同性恋者。他们虽然程度不齐,也不是没有鉴别力。有个女生长得不错,个子不高,深褐色的头发做得很高,像个富农或是商家的农妆少妇,告诉我说她看了秧歌,照例赞了两句,然后迟疑了一下,有点困惑的说:怎么这些人都跟我们一样?我听了一怔。秧歌里的人物的确跟美国人或任何人都没什么不同,不过是王龙阿兰洗衣作老板或是哲学家。我觉得被她一语道破了我用英文写作的症结,很有知己之感。程本红楼梦一出,就有许多人说是拙劣的续书,但是到本世纪胡适等才开始找证据,洗出红楼梦的本来面目。五六十年了,近来杂志上介绍一本《红楼梦研究集》: 本书是一群青年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注重考据的研究方式,拙作 红楼梦未完赫然在内,看了叫声惭愧。也可见一般套闻考据。里面大部分的文章仍旧视程本为原著,我在报刊上也看到这一类的论文,可能是中文系大学生或研究生的课卷,那也反映教授的态度。─也许是因为研究一个未完的著作,教学上有困难。─有一篇骂袭人诱惑宝玉,显然还是看了程本窜改的第六回,原文宝玉强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程甲本改强为与,程乙本又改为强拉 另加袭人扭捏了半日等两句。我们自己这样,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译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译本也还是用程本。但是才出了第一册,二十六回,后四十回的狐狸尾巴还没露出来。弥罗岛出土的断臂维纳斯装了义肢,在国际艺坛上还有地位?我本来一直想着,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听见专研究中国小说的汉学家派屈克·韩南(Hanan)说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写的。我非常震动。回想起来,也立刻记起当时看书的时候有那么一块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实那就是驴头不对马嘴的地方使人疑惑。游东京,送歌童,送五十岁的歌女楚云,结果都没有戏,使人毫无印象,心里想怎么回事?这书怎么了?正纳闷,另一回开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钻出了隧道。我看见我捧着厚厚一大册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间里。喂,是假的。 我伸手去碰碰那十来岁人的肩膀。这两本书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红楼梦。红楼梦遗稿有五六稿被借阅者遗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来抢回来。现在心平了些,因为多少满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收在集子里的,除了三详通篇改写过,此外一路写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没去改正前文,因为视作长途探险,读者有兴趣的话可以从头起同走一遭。我不过是用最基本的逻辑,但是一层套一层,有时候也会把人绕糊涂了。我自己是头昏为度,可以一搁一两年之久。像迷宫,像拼图游戏,又像推理侦探小说。早本各各不同的结局又有罗生门的情趣。偶遇拂逆,事无大小,只要详一会红楼梦就好了。我这人乏善足述,着重在乏字上,但是只要是真喜欢什么,确实什么都不管─也幸而我的兴趣范围不广。在已经去日苦多的时候,十年的工夫就这样掼了下去,不能不说是豪举。正是:十年一觉迷考据,赢得红楼梦魇名。
  • 作者:张爱玲
    她是一个善于将艺术生活化,生活艺术化的享乐主义者,又是一个对生活充满悲剧感的人;她是名门之后,贵府小姐,却骄傲的宣称自己是一个自食其力的小市民……她就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个能将才与情打成一片的异数作家——张爱玲!如果你想一睹她的才情,本书,你怎能错过!
  • 作者:张爱玲
    我以前没到过台湾,但是珍珠港事变后从香港回上海,乘的日本船因为躲避轰炸,航线弯弯扭扭的路过南台湾,不靠岸,远远的只看见个山。 倚在船舷上还有两三个乘客,都轻声呼朋唤友来看,不知道为什么不敢大声。 我站在那里一动都不动,没敢走开一步,怕错过了,知道这辈子不会再看见更美的风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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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琵琶出生在显赫的上海贵族家庭里,围绕着她的是丝绒门帘、身穿水钻缎子的宾客、裹小脚的老妈子,和一堆关系庞杂的二大爷、姨奶奶、表姐表哥们。但父母的缺席却是永恒的常态,沉迷在鸦片里与旧时繁华的父亲难得现身,而坚持要离婚的母亲则与琵琶的姑姑出洋念书。在这种文化、利益相冲突的幽森豪门里,难怪四岁的琵琶总带着怀疑的眼光看待一切。或许也因为这段万花筒似的童年滋养,琵琶的脑子里常转着超龄的念头:她幻想能无穷无尽地一次次投胎,变成金发小女孩住在洋人房子里;她看到书里压的褐色玫瑰花瓣,就伤感人生苦短;她觉得十八岁是在护城河的另一岸,不知道有什么办法能过去。美好的人生固然值得等待,然而,眨眼间当琵琶已跨到另一岸时,等待到的却是不堪的、囚禁她一生的凄伤……《雷峰塔》是张爱玲以自己四岁到十八岁的成长经历为主轴,糅合其独特的语言美学所创作的自传体小说。情节在真实与虚构间交织,将清末的社会氛围、人性的深沉阴暗浓缩在这个大家族里。继《小团圆》出版后,不难发现张爱玲反复地重述生命中最晦涩的心事,但每次出手均以不同的角度、方式,极致细腻地铺写她对周遭不同人事物的爱恨情结,让我们读来震撼惊心之余,更能逐渐将张爱玲的传奇拼凑完整!
  • 作者:张爱玲
    本书是迄今为止张爱玲最具有代表性的小说结集。作者张爱玲(1920~1995),原名张煐,笔名梁京。1943~1945年发表了《茉莉香片》等小说,代表作有《传奇》、《流言》等。抗战后,改行编写电影剧本,后居美国。自出道后,盛名至今不减,「张迷」遍布全球。古人云:传奇者,因奇而传。事,无奇不传。 对于传奇,张爱玲有自己的说法:书名则传奇,目的是在传奇里面寻找普遍人,在普遍人里寻找传奇。其实,传奇无需寻找,张爱玲其文其事便是了。都市千般繁华下的满目苍凉,温柔富贵中的凄情哀婉,张爱玲的笔宛若金针,貌似漫不经心地描龙绣凤,实际上却将字字句句都刺在了你的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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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奇里的倾国倾城的人大抵如此。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胡琴咿咿哑哑拉着,在万盏灯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说不尽的苍凉的故事——不问也罢!《倾城之恋》是张爱玲的成名作与代表作。白流苏和范柳原这一对现实庸俗的男女,在战争的兵荒马乱之中被命运掷骰子般地掷到了一起,于一刹那体会到了一对平凡的夫妻之间的一点真心。张爱玲是作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一位杰出作家,而不是作为一个怪人、异人而存在的。也许她将不仅仅属于现代文学史。遥想几十年、几百年后,她会像她欣赏的李清照一样,在整个中国文学史上占据一个稳定的位置也说不定,而我们知道,那时候今天为我们所熟知的许多现代作家肯定都将被忽略不计了。
  • 作者:张爱玲
    上海那时候睡得早,尤其是城里,还没有装电灯。夏夜八点钟左右,黄昏刚澄淀下来,天上反而亮了,碧蓝的天,下面房子墨墨,是沉淀物,人声嗡嗡也跟着低了下去。小店都上了排门,石子路下只有他一个人踉踉跄跄走着,逍遥自在,从街这边穿到那边,哼着京戏,时而夹着个梯格隆地咚,代表胡琴。天热,把辫子盘子头顶上,短衫一路敞开到底,裸露着胸脯,带着把芭蕉扇,刮喇刮喇在衣衫下面扇着背脊。走过一家店家,板门上留着个方洞没关上,天气太热,需要通风,洞里只看见一把芭蕉扇在黄色的灯光中摇来摇去。
  • 作者:张爱玲
    。《秧歌》一书以1950-1952年新中国刚成立后进行的土改运动为大背景,讲述了江浙附近某村镇的农民受饥饿的煎熬,终日以稀粥米汤野菜为食,吃不起一顿干饭,也不敢吃一顿干饭,不然就成了富人家,会招来借钱摊派的麻烦。小说的主人公金根,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终日勤勤恳恳的砍柴种田,依旧填不饱一家三口的肚子。妻子开始在上海一户好人家帮佣,后来城市形势转坏,受了人人都说乡下好的哄骗,回到农村。到了过年,家里把可怜的一点米磨了做了年糕,去完成给军属家送年货的任务。交货的时候,村民们在堆满了收上来的粮食的仓库前要求借粮过年,结果发生暴动,民兵搬来枪,金根受了枪伤,五岁多的女儿被人群踩死了,夫妻俩突出重围,却被当作反革命追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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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纪文存·摩登文本。《十八春》所着力表现的还是张爱玲最为得心应手的都市男女情感纠葛。小说从男主角沈世钧的立场回忆往事,以沈世钧与顾曼桢的悲欢离合为轴心,描写几对青年男女的爱情婚姻在乱世睽隔中阴差阳错。世钧的良善和软弱,曼桢的痴情和不幸,还有曼璐的自私,祝鸿才的无耻,在小说中无不栩栩如生。书中的主要角色,体验了乱世的甜酸苦辣,最后为拥护新政权、贡献新国家在东北大团圆。虽然有情人都未成眷属,令人惋惜,却各有所配,从此走向新生。全书共十八章,男女主角和相关人物也离离合合了十八个春天,正暗合传统京剧《汾河湾》的旧典。《十八春》表现的固然是儿女私情,却也明显纠缠着政权更替国家重建的大历史叙述。因此,或可说《十八春》一定程度上是具有时代灵感照耀的作品,是宗法苍凉、主张参差的对照、一直致力于杂陈破烂历史的张爱玲在小说创作中处理虚构叙述与历史进代关系的一种新尝试。以至有论者认为《十八春》联结着两个时代,联结着两个张爱玲;一个以往的张爱玲和一个可能有的新有张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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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有时候告诉别人一个故事的轮廓,人家听不出好处来,我总是辩护似地加上一句:这是真事。彷佛就立刻使它身价十信。其实一个故事的真假当然与它的好坏毫无关系。不过我确是爱好真实到了迷信的程度。我相信任何人的真实的经验永远是意味深长的,而且永远是新鲜的,永不会成为滥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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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学少年都不贱》讲的是两位女孩恩娟、赵珏之间的情谊沧桑。故事开端于两人在上海重逢叙当年。恩娟嫁了位犹太人汴·李外,后来移民美国华盛顿,汴·李外成为第一位入阁移民,赵珏则境遇不如恩娟。因是多年后重逢,两人相对当年平等的身世,便见出高低。或者这正是取名《同学少年都不贱》的深意。言语间充满张爱玲式一贯的讥诮,人物刻画鲜明、情节铺叙细腻,在轻快的故事节奏里,透着对人生变化无常的沧桑凄凉感。小说中对三四十年代教会女生性心理的露骨展示,对五六十年代海外知识分子人生选择的逼真刻画,在张爱玲以前的小说中都是从未出现过的。小说无疑带有某种程度的自传色彩,同时也巧妙地穿插了美国左派女记者史沫特莱、中国第一颗原子弹爆炸等情节,显示张爱玲力图开拓题材,在更广大的背景上反映风云变幻中小人物的日常生活,塑造女主人公的独特性格和命运,从而也就使小说具有了时代风尚史和心态史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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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色是感性,戒是理性。  ——李安 一个真实的故事 一篇写了三十年的小说 一段张爱玲似的海上旧梦 丁默村对自己的学生、貌若天仙的郑苹如十分信任,在她身上花钱如流水,事事依从,形影难分。他哪知道这个貌似涉世不深、恃宠成骄、贪图金钱的妙龄少女正把自己引向中统特务的枪口。 小说名为《色·戒》,其实已不单是表面的意义,它不是易先生的好色之戒,而该是王佳芝的情之戒,是所有女人的情之戒,当然更包括张爱玲自身,这又是张爱玲的一次不经意地袒露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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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午的阳光照到一座红砖老式洋楼上。一只黄蜂被太阳照成金黄色,在那黑洞洞的窗前飞过。一切寂静无声。这种老式房子,房间里面向来是光线很阴暗的。席五太太坐在靠窗的地方,桌上支着一面腰圆大镜,对着镜子在那里剪前刘海。那时候还流行那种人字形的两撇前刘海,两边很不容易剪得齐,需要用一种特别长的剪刀,她这一把还是特地从杭州买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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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顺v:本文将于6月25日周五入v,届时三更,请大家继续支持。 温禾穿成一株久不开花水仙,被花神打发去少室山修仙。 修仙生活枯燥,温禾写起让人脸红心跳的小话本,附带精美插画图的那种。 话本主角正是暴虐成性,欺师灭祖,惨无人道,一言不合就拧断人脑袋、扬人骨灰的妖魔邪修头子—赫连断。 不成想,话本大火,火到反派魔头手里。 赫连断亲自找上门,眼底勾出一抹猩红,好个胆大包天的小蒜苗。 温禾:我不是蒜苗,我是水仙,水仙不开花的那个水仙。 赫连断拿话本子敲着温禾的小脑袋瓜:本君凶饿如兽,荤素不忌男女通吃,睡折三千美人腰? 温禾:文学么,夸张手法,艺术加工,不要这么计较,呵呵哒。 赫连断磨牙:本君偏要好生计较计较。 温禾被赫连断掳走。 为了在反派魔头手下讨生存,温禾不得不施展第二才华,演技。 赫连断冷眼旁观,人间清醒:蒜苗能作会演,忽悠功底也很深厚,在死亡的边缘疯狂蹦跶。 嚯!给个五星好评。 — 温禾一直认为凭借自己精湛的演技,和一身与生俱来的作精本事,成功攻略了反派大魔头。 再疯批的魔头,还不是沦为她的忠犬。 直到真相被揭的那一刻。 原来赫连断待她的好全是假,只是为了得到她的内丹。 赫连断任由恩人美人作威作福,将她伤的体无完肤,肝肠寸断。 满心伤痛的温禾,跳入赫连断一早为她备下的炼丹炉,生生焚出体内内丹,身魂化成一捧灰灰。 温禾:听说我死后,魔头捧着我内丹,蹲在炼丹炉哭了七天七夜,哭成血瞳。魔头为我疯为我狂,为我咣咣撞大墙,我成了魔头窗前白月光,胸口朱砂痣?! 贱得呦 【热爱表演的小作精集反派综合体于一身的大魔头。】 排雷: 女主:戏精,作精。作作作死那种。 男主:反派大魔头,真疯批,修罗场,喜欢喝女主的血,真吸血那种。 剧情流,单元节,一切支线为主线服务。 HE — 预收文《花无邪》求收藏啊!!! 花无邪是个响当当的人物,西海母夜叉头子,海盗中的翘楚,手持紫金雷锤,领着一伙海中强盗,上劫神仙妖魔,下抢渔船艄公,已连续蝉联七届六界嫁不出去榜之悍女榜榜首。 这样一个神嫌人厌妖唾鬼弃的海盗头子,被擅长玩阴谋的西海龙王,硬嫁去九重天的归墟宫。 龙王希望这个彪悍女霸王,好好去祸一祸神坛之上,那个禁欲薄情的谷若战神。 成婚当天,花无邪见门口走来一身喜服,面若寒霜、眉眼冷峻的新郎。 花无邪眼皮一跳。 战神年纪不老有点小帅,中年硬男类型,长在她的审美点上。 新郎酷酷地端起合卺酒给新娘,赶紧喝了,我好去寻战神结我那三两八钱劳务费。哦对了,战神忙,抽不出空闲与你拜堂,花钱顾我替他拜堂。 花无邪:为什么是三两八钱? 雇佣新郎:战神忒会还价,我一口要价十两,他愣给还到三两八钱。 花无邪:我给你三两九钱,滚好么。 好。 待雇佣新郎走后,花无邪翻遍六界地图,拿笔头勾出几座盛产美男的城池。 花无邪叼着笔头淫笑。 她若不往战神头上种下一片青青草原,简直对不起战神的骚操作。 自此,花无邪手持雷锤,上天入地,撩遍美男,清晨醒来对镜子说的第一句话是:今个战神头上种草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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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浅安静乖巧如绵羊。寄人篱下的孤女,能做的,将学习学好,不惹事生非。还有,顺着点周家那个素来对她有敌意的矜贵少爷,让自己日子好过一点。周矜生日那天,小姨切了果盘让她送上去。推开门,身穿洁白衬衣的少年靠在椅背,侧脸锋利,口吻桀骜,为了追我就这么不择手段?少女向来说不过他,白着脸没辩解。回应他的是出现在桌前纤细笔直的腿,乳白裙摆微动。果盘被她放在了桌上,安静地下楼。-陈浅的小姨成了周矜后妈。作为众星捧月的少爷,周矜不喜欢陈浅是件天经地义的事。他待人有礼疏离,唯独对陈浅恶劣。陈浅是个软骨头,即便这样,还能粘着他说话。填志愿时,楼梯拐角相遇。周矜:费尽心思打听我志愿,你如愿了。陈浅不咸不淡嗯了声,默默将出国申请资料掩在手心,转身回屋。-父母给陈浅留了一笔钱,够她异国他乡求学花销。在纽约的第三年平安夜,英籍华裔留学生邀约。她淡妆赴约,清丽如芙蓉出水。酒吧内,众人吆喝起哄声中,她不得已上台为留学生清唱一首江南小调。曲罢才发现,酒吧氛围急转直下,光线暗淡,四下无声,留学生也不见踪影。晦暗处,数名保镖簇拥一身修长黑色大衣的男人。那是洛杉矶最冷的时候,周矜端正坐立,眉眼冷峻,拎着酒杯不动声色地看向她。傲娇嘴贱公子哥X娇柔礼貌大美人人说周矜是一座不可征服的高山。然而陈浅从不是攀登山峰的人,她是山外山,是山尖尖上的月亮。*一个斯文败类从怀有偏见到将自己的妹妹吃干抹尽的故事。强取豪夺追妻火葬场预收《烟灰与雪》求收藏伪舅侄文学+女主蓄意接近斯文教授vs钓系心机美人———文案如下————南方下了场大雪。文婵单手拎本书去上课,迎着凛冽寒风,边走边在唇边点了支烟。文婉将她拦住,文婵,爸爸说俄罗斯交换项目机会给我。你身体不好,其实也不太想去,对吗?嗯。少女眉间瞬间扬起明媚笑容,对了,今天我生日,我妈做了你爱吃的菜,你跟我回家吗?不了,今天我妈忌日。文婉走后,文婵在雪地里抽着烟,燃尽时,不远处劳斯莱斯车窗落了下来。男人坐在驾驶座,穿深色毛呢大衣,侧脸锋利。A大物理系教授,精英分子,而立之年,科研显著。禁欲斯文,不近女色。还有一层身份,是文婉的小舅舅。文婵走过去,倚靠在车窗敲了敲,举着烟,笑的妖冶轻佻,雪大,借只打火机。周斯楠回头,微不可闻地蹙眉。出于教养,将司机放车上的打火机递过去,而后开车扬长而去。-文婵丢了借来的打火机。文婵给他买了把新的打火机。文婵在送新打火机的路上崴伤脚。后来。文婵伏在周斯楠宽阔肩上,用那把打火机点烟,轻轻吐出一口白烟,又将烟蹭在他嘴边,烟嘴口脂红艳,尝尝?周斯楠接过,看都没看,把烟头掐掉,径直扔垃圾桶,文婵,你少学那些不三不四的。再后来。周斯楠隔着雕花窗听见文婉质问文婵。文婵说:项目是周斯楠给我的。项目我确实想要,但我看不上随行助教这个位置。我爸请那么多饭也比不上周斯楠一句话有用。文婉瞪大眼睛,你连小舅舅都不叫?叫啊。文婵看着文婉难看的脸色,笑着说。床上叫。-女主和妹妹同父异母,男女主没有血缘关系。《草莓气泡水》娃娃亲+追妻火葬场+年龄差桀骜张狂少年vs粘人精小哭包少年的陆钰狂放不羁,一身桀骜硬骨头,喜欢拳击赛车射箭,追求者如云。然而很小的时候就订了一门娃娃亲。宋家幼女,叫楚楚,还小他几岁。-他高中时,楚楚初中,整天泡奶罐子里还长不高。这样一个易碎的瓷娃娃,陆钰一直敬而远之。然而楚楚总黏在他身后,一口一个陆钰地叫。某场球赛以陆钰一骑绝尘的比分告落之际,楚楚抱着草莓气泡水摔了。众目睽睽,陆钰无奈下场。少年拎起人,又蹲下身,神情不耐,离球场远点。摔成这样丢你自己的人还是丢我的?楚楚松开他的球衣,泪眼倔犟又委屈,我保持距离了,没有让别人我们的关系,更没有给你丢脸…而且为什么其他漂亮姐姐可以给你送水,我却不行?少年蹙眉检查她小腿的伤没再说话。自然地,也没能理解少女的情绪。-经年后,少年成为陆氏掌权人,手腕铁血。宋楚楚长高了,亭亭玉立,鼻子不哭了。胆子也渐大,敢跟他提解除婚约。儿时相识,即便不是爱情,也有亲情。他没答应,更没当回事。直到那天,他发现宋楚楚偷偷掉眼泪。他边给她擦泪边沉声问:谁欺负你?顾丞要跟我分手!他这个大渣男!豆大的泪珠从眼眶滑下,楚楚朝陆钰张开双手,撇撇嘴,抱抱。……男人心梗了一下,将人捞到怀里。开始沉思到底哪一步出了问题,导致他被外面的野男人撬了墙角。
  • 作者:沉默如你
    苏芩秋凭借一手好医术,给夫家做牛做马整四年,渣男却在攀上高枝,过继给宁远侯当孙子后,跟她的嫡姐滚上了床,反诬陷她与人通奸!她被人骂作荡妇,受尽屈辱而死,年仅三岁的女儿,被渣男贱女卖进了青楼。再次重生,她又回到了被休后,巧妙嫁给了宁远侯。渣男又要诬陷她通奸?乖孙子,你敢诽谤祖母!恶婆婆又要侵吞她钱财?跪下,这次该你管我叫婆母!嫡姐还想嫁给渣男?不好意思,这事儿得她说了算!只是她的亲亲女儿,怎么越长越像宁远侯?腹黑某男挑起她的下颌,笑得意味深长:你的前夫管咱女儿叫姑姑,倒也挺合适!
  • 作者:埃德加·赖斯·巴勒斯
    这个故事我定从别人那儿听来的。他其实不该讲给我,也不该讲给任何别人。这得归功于一瓶陈年佳酿在那位讲故事人身上产生的奇妙的作用,引得他开了头;也得归功于随后那些天,我对这个故事的后半部分持怀疑态度。等那位爱吃喝交际的东道主发现他已经给我讲了那么多,而我对他的故事仍然将信将疑时,他那种愚蠢的骄傲便接过这项发端于老酒的任务,借着酒兴,出示了一堆书面材料。那是些散发着霉味儿的手稿和英国殖民都枯燥无味的记录稿。这些材料为他颇为出色的叙述中许多至关重要的部分提供了有力的佐证。
  • 作者:华泱
    西方历史完结文《私生子王朝》《模范家庭金雀花》见专栏~==============亨利七世与约克的伊丽莎白的长子,以先古圣王为名的伟大征服者,宗教改革的推动者,欧洲秩序的缔造者,英格兰,苏格兰与法兰西的共同国王,安茹帝国的首任君主,荣耀者亚瑟一世永垂不朽!,if亚瑟没有早逝的都铎王朝,CP阿拉贡的凯瑟琳(二人感情线参考《永恒的王妃》),后期男女主会因为宗教问题反目,但自始至终身心只爱对方==============阅前提示:历史事件遵从史实,人物形象服务剧情,会玩梗搞回旋镖但不会因为个人喜好抹黑任何人物(包括亨八)也不会因为读者偏好更改重要剧情,原则上不剧透(个别影响不大或即将发生的剧情除外)会澄清部分都铎洗脑包(如白公主和R3绯闻,塔中王子诅咒,都铎是私生子无继承权等等),但出于增强戏剧冲突的目的会保留一些抓马野史和刻板印象,会提前在作话说明本文的凯瑟琳前世今生都不是为爱牺牲无怨无悔的贤妻良母,她始终坚持自己的立场和信仰不管老公是亚瑟还是亨八,男女主前世是真夫妻且凯瑟琳自始至终只爱亚瑟,前世亨八对亚瑟、凯瑟琳、安妮博林的感情都相当复杂,会在番外详细说明主线剧情是欧陆风云和家庭纷争,重外交军事轻日常基建,算半个专业人士但英国史并不是专业方向所以本质还是ooc史同爽文,会尽量考据但受限时间精力能力难免疏漏之处,欢迎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