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生缘

半生缘

作者:张爱玲 状态:完本 日期:09-02

《半生缘》讲的是三十年代上海的一个悲惨的爱情故事。女主人公顾曼桢家境贫寒,自幼丧父,老小七人全靠姐姐曼璐做舞女养活。曼桢毕业后在一家公司工作,与来自南京的许世钧相爱,世钧深深同情曼桢的处境,决定与之结婚。…

最新更新第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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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市的人生》林林总总五十篇什,大多选自《流言》、《张看》等集子,此外还收集了一些散落在书刊中的单篇,计三十万言,包纳了张爱玲各个时期的散文力作。
  • 作者:张爱玲
    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据红楼梦的大纲给宋淇看,有些内容看去很奇特。宋淇戏称为Nightmare in the Red Chamber(红楼梦魇),有时候隔些时就在信上你的红楼梦魇做得怎么样了?我觉得这题目非常好,而且也确是这情形─ 一种疯狂。那几年我刚巧有机会在哈佛燕京图书馆与柏克莱的加大图书馆借书,看到脂本红楼梦。近人的考据都是站着看─来不及坐下。至于自己做,我唯一的资格是实在熟读红楼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自会蹦出来。但是没写过理论文字,当然笑话一五一十。我大概是中了古文的毒,培根的散文最记得这一句: 简短是隽语的灵魂,不过认为不限隽语,所以一个字看得有巴斗大,能省一个也是好的。因为怕唠叨,说理已经不够清楚,又把全抄本─即所谓红楼梦稿─ 简称抄本。其实这些本子都是抄本。难怪初详红楼梦刊出后,有个朋友告诉我看不懂─当然说得较婉转。连带想起来,仿佛有书评说不懂张看这题目,乘机在这里解释一下。张看不过是套用常见的我看XX,填入题材或人名。张看就是张的见解或管窥─往里面张望─最浅薄的双关语。以前流言是引一句英文─诗?Writen on water(水上写的字),是说它不持久,而又希望它像谣言传得一样快。我自己常疑心不知道人懂不懂,也从来没问过人。红楼梦的一个特点是改写时间之长─何止十年间增删五次?直到去世为止,大概占作者成年时代的全部。曹雪芹的天才不是像女神雅典娜一样,从她父王天神修斯的眉宇间跳出来的,一下地就是全副武装。从改写的过程上可以看出他的成长,有时候我觉得是天才的横剖面。改写二十多年之久,为了省抄工,不见得每次大改几处就从头重抄一份。当然是尽量利用手头现有的抄本。而不同时期的早本已经传了出去,书主跟着改,也不见得每次又都从头重抄一份。所以各本内容新旧不一,不能因某回某处年代早晚判断各本的早晚。这不过是常识,但是我认为是我这本书的一个要点。此外也有些地方看似荒唐,令人难以置信,例如改写常在回首或回末,因为一回本的线装书,一头一尾换一页较便。写作态度这样轻率?但是缝钉稿本该是麝月名下的工作─袭人麝月都实有其人,后来作者身边只剩下一个麝月─也可见他体恤人。在现在这大众传播的时代,很难想像从前那闭塞的社会。第二十三回有宝玉四首即事诗,当时有一等势利人,见荣府十二三岁的公子作的,录出来各处称颂。 看了使人不由得想到反面,著书人贫居西郊,满人明义说作者出示红楼梦,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可见传抄只限戚友圈内。而且从前小说在文艺上没有地位,不过是好玩,不像现代苏俄传抄地下小说与诗,作者可以得到心灵上的安慰。曹雪芹在这苦闷的环境里就靠家里的二三知己给他打气,他似乎是个温暖的情感丰富的人,歌星芭芭拉史翠珊唱红了的那支歌中所谓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倚靠脂砚畸笏,也情有可原。近人竟有认为此书是集体创作的。他完全孤立。即使当时与海外有接触,也没有书可供参考。旧俄的小说还没写出来。中国长篇小说这样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是刚巧发展到顶巅的时候一受挫,就给拦了回去。潮流趋势往往如此。清末民初的骂世小说还是继承红楼梦之前的儒林外史。红楼梦未完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请原谅我这混杂的比喻。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小说的主流与阅读趣味。一百年后的海上花系列有三分神似,就两次都见弃于读者,包括本世纪三0年间的亚东版。一方面读者已经在变,但那是受外来的影响,对于旧小说已经有了成见了,而旧小说也多数就是这样。在国外,对人说中国古典小说跟中国画─应当说诗、画,但是能懂中国诗的人太少─与磁器一样好,这话实在说不出口。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写小说的,更有老王卖瓜,自卖自夸之嫌。我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大学城待过些时,知道红楼梦的学生倒不少,都以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旧家庭里表兄妹的恋爱悲剧。男生就只关心宝玉这样女性化,是否同性恋者。他们虽然程度不齐,也不是没有鉴别力。有个女生长得不错,个子不高,深褐色的头发做得很高,像个富农或是商家的农妆少妇,告诉我说她看了秧歌,照例赞了两句,然后迟疑了一下,有点困惑的说:怎么这些人都跟我们一样?我听了一怔。秧歌里的人物的确跟美国人或任何人都没什么不同,不过是王龙阿兰洗衣作老板或是哲学家。我觉得被她一语道破了我用英文写作的症结,很有知己之感。程本红楼梦一出,就有许多人说是拙劣的续书,但是到本世纪胡适等才开始找证据,洗出红楼梦的本来面目。五六十年了,近来杂志上介绍一本《红楼梦研究集》: 本书是一群青年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注重考据的研究方式,拙作 红楼梦未完赫然在内,看了叫声惭愧。也可见一般套闻考据。里面大部分的文章仍旧视程本为原著,我在报刊上也看到这一类的论文,可能是中文系大学生或研究生的课卷,那也反映教授的态度。─也许是因为研究一个未完的著作,教学上有困难。─有一篇骂袭人诱惑宝玉,显然还是看了程本窜改的第六回,原文宝玉强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程甲本改强为与,程乙本又改为强拉 另加袭人扭捏了半日等两句。我们自己这样,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译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译本也还是用程本。但是才出了第一册,二十六回,后四十回的狐狸尾巴还没露出来。弥罗岛出土的断臂维纳斯装了义肢,在国际艺坛上还有地位?我本来一直想着,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听见专研究中国小说的汉学家派屈克·韩南(Hanan)说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写的。我非常震动。回想起来,也立刻记起当时看书的时候有那么一块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实那就是驴头不对马嘴的地方使人疑惑。游东京,送歌童,送五十岁的歌女楚云,结果都没有戏,使人毫无印象,心里想怎么回事?这书怎么了?正纳闷,另一回开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钻出了隧道。我看见我捧着厚厚一大册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间里。喂,是假的。 我伸手去碰碰那十来岁人的肩膀。这两本书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红楼梦。红楼梦遗稿有五六稿被借阅者遗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来抢回来。现在心平了些,因为多少满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收在集子里的,除了三详通篇改写过,此外一路写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没去改正前文,因为视作长途探险,读者有兴趣的话可以从头起同走一遭。我不过是用最基本的逻辑,但是一层套一层,有时候也会把人绕糊涂了。我自己是头昏为度,可以一搁一两年之久。像迷宫,像拼图游戏,又像推理侦探小说。早本各各不同的结局又有罗生门的情趣。偶遇拂逆,事无大小,只要详一会红楼梦就好了。我这人乏善足述,着重在乏字上,但是只要是真喜欢什么,确实什么都不管─也幸而我的兴趣范围不广。在已经去日苦多的时候,十年的工夫就这样掼了下去,不能不说是豪举。正是:十年一觉迷考据,赢得红楼梦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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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是一个善于将艺术生活化,生活艺术化的享乐主义者,又是一个对生活充满悲剧感的人;她是名门之后,贵府小姐,却骄傲的宣称自己是一个自食其力的小市民……她就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个能将才与情打成一片的异数作家——张爱玲!如果你想一睹她的才情,本书,你怎能错过!
  • 作者:张爱玲
    我以前没到过台湾,但是珍珠港事变后从香港回上海,乘的日本船因为躲避轰炸,航线弯弯扭扭的路过南台湾,不靠岸,远远的只看见个山。 倚在船舷上还有两三个乘客,都轻声呼朋唤友来看,不知道为什么不敢大声。 我站在那里一动都不动,没敢走开一步,怕错过了,知道这辈子不会再看见更美的风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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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琵琶出生在显赫的上海贵族家庭里,围绕着她的是丝绒门帘、身穿水钻缎子的宾客、裹小脚的老妈子,和一堆关系庞杂的二大爷、姨奶奶、表姐表哥们。但父母的缺席却是永恒的常态,沉迷在鸦片里与旧时繁华的父亲难得现身,而坚持要离婚的母亲则与琵琶的姑姑出洋念书。在这种文化、利益相冲突的幽森豪门里,难怪四岁的琵琶总带着怀疑的眼光看待一切。或许也因为这段万花筒似的童年滋养,琵琶的脑子里常转着超龄的念头:她幻想能无穷无尽地一次次投胎,变成金发小女孩住在洋人房子里;她看到书里压的褐色玫瑰花瓣,就伤感人生苦短;她觉得十八岁是在护城河的另一岸,不知道有什么办法能过去。美好的人生固然值得等待,然而,眨眼间当琵琶已跨到另一岸时,等待到的却是不堪的、囚禁她一生的凄伤……《雷峰塔》是张爱玲以自己四岁到十八岁的成长经历为主轴,糅合其独特的语言美学所创作的自传体小说。情节在真实与虚构间交织,将清末的社会氛围、人性的深沉阴暗浓缩在这个大家族里。继《小团圆》出版后,不难发现张爱玲反复地重述生命中最晦涩的心事,但每次出手均以不同的角度、方式,极致细腻地铺写她对周遭不同人事物的爱恨情结,让我们读来震撼惊心之余,更能逐渐将张爱玲的传奇拼凑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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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书是迄今为止张爱玲最具有代表性的小说结集。作者张爱玲(1920~1995),原名张煐,笔名梁京。1943~1945年发表了《茉莉香片》等小说,代表作有《传奇》、《流言》等。抗战后,改行编写电影剧本,后居美国。自出道后,盛名至今不减,「张迷」遍布全球。古人云:传奇者,因奇而传。事,无奇不传。 对于传奇,张爱玲有自己的说法:书名则传奇,目的是在传奇里面寻找普遍人,在普遍人里寻找传奇。其实,传奇无需寻找,张爱玲其文其事便是了。都市千般繁华下的满目苍凉,温柔富贵中的凄情哀婉,张爱玲的笔宛若金针,貌似漫不经心地描龙绣凤,实际上却将字字句句都刺在了你的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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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那时候睡得早,尤其是城里,还没有装电灯。夏夜八点钟左右,黄昏刚澄淀下来,天上反而亮了,碧蓝的天,下面房子墨墨,是沉淀物,人声嗡嗡也跟着低了下去。小店都上了排门,石子路下只有他一个人踉踉跄跄走着,逍遥自在,从街这边穿到那边,哼着京戏,时而夹着个梯格隆地咚,代表胡琴。天热,把辫子盘子头顶上,短衫一路敞开到底,裸露着胸脯,带着把芭蕉扇,刮喇刮喇在衣衫下面扇着背脊。走过一家店家,板门上留着个方洞没关上,天气太热,需要通风,洞里只看见一把芭蕉扇在黄色的灯光中摇来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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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秧歌》一书以1950-1952年新中国刚成立后进行的土改运动为大背景,讲述了江浙附近某村镇的农民受饥饿的煎熬,终日以稀粥米汤野菜为食,吃不起一顿干饭,也不敢吃一顿干饭,不然就成了富人家,会招来借钱摊派的麻烦。小说的主人公金根,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终日勤勤恳恳的砍柴种田,依旧填不饱一家三口的肚子。妻子开始在上海一户好人家帮佣,后来城市形势转坏,受了人人都说乡下好的哄骗,回到农村。到了过年,家里把可怜的一点米磨了做了年糕,去完成给军属家送年货的任务。交货的时候,村民们在堆满了收上来的粮食的仓库前要求借粮过年,结果发生暴动,民兵搬来枪,金根受了枪伤,五岁多的女儿被人群踩死了,夫妻俩突出重围,却被当作反革命追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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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纪文存·摩登文本。《十八春》所着力表现的还是张爱玲最为得心应手的都市男女情感纠葛。小说从男主角沈世钧的立场回忆往事,以沈世钧与顾曼桢的悲欢离合为轴心,描写几对青年男女的爱情婚姻在乱世睽隔中阴差阳错。世钧的良善和软弱,曼桢的痴情和不幸,还有曼璐的自私,祝鸿才的无耻,在小说中无不栩栩如生。书中的主要角色,体验了乱世的甜酸苦辣,最后为拥护新政权、贡献新国家在东北大团圆。虽然有情人都未成眷属,令人惋惜,却各有所配,从此走向新生。全书共十八章,男女主角和相关人物也离离合合了十八个春天,正暗合传统京剧《汾河湾》的旧典。《十八春》表现的固然是儿女私情,却也明显纠缠着政权更替国家重建的大历史叙述。因此,或可说《十八春》一定程度上是具有时代灵感照耀的作品,是宗法苍凉、主张参差的对照、一直致力于杂陈破烂历史的张爱玲在小说创作中处理虚构叙述与历史进代关系的一种新尝试。以至有论者认为《十八春》联结着两个时代,联结着两个张爱玲;一个以往的张爱玲和一个可能有的新有张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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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有时候告诉别人一个故事的轮廓,人家听不出好处来,我总是辩护似地加上一句:这是真事。彷佛就立刻使它身价十信。其实一个故事的真假当然与它的好坏毫无关系。不过我确是爱好真实到了迷信的程度。我相信任何人的真实的经验永远是意味深长的,而且永远是新鲜的,永不会成为滥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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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本写《白月光人设[无限]》,跪求个收藏嘤嘤嘤】 甜文,甜出糖尿病。 1v1,he。 许让死后才知道,自己是书里痴恋男主的炮灰。 男主风流花心,只因年少施舍一些温暖,许让便死心塌地,卑微暗恋着他。同时,也被他当成了追求真爱道路上的备胎。 直到为他挡下了一场车祸,凄惨死去。 再睁眼,许让回到了给男主递情书那天。 男主正站在他面前,英俊的面庞看起来势在必得又不耐烦。 你到底想说什么? 许让如梦初醒,给你表演个魔术。 ? 于是他把手里的情书直接折成了纸飞机,扔进教室后面。 却没想到飞机砸中了最后一排的沈氏太子爷。 * 许让为了避开男主,决定去班级最后一排,和沈延做同桌。 这位沈氏太子爷耳根通红,面上却冷酷狂拽:昨天的纸飞机情书是你写的? 许让直接点头,对对方温和的笑:我给你补习功课,你—— 收我当小弟几个字还没说出口,就被后面人推了一下。 太子爷意识都还没完全清醒,就感觉嘴有点疼。 * 男主想吃回头草,换着号给许让发信息。 ——让让,我现在才知道爱的是你。 ——让让,还记得我们俩在一起的那些快乐日子吗? ——让让,看你最近不是很开心。 一分钟后,他收到了消息。 ——每天晚上都很累,当然不开心。 恋爱全靠脑补/傲娇大少爷/笨蛋美人攻VS乖中带皮/一心只想求生/盛世美颜受 《你亲都亲了必须得负责》《虽然看起来不像但那确实是老子初吻》《别亲一下了亲一辈子吧》《渣男都给老子滚别碰我的小可爱》 ——我对你心动,是在那年盛夏。 攻受未成年前不会有任何亲密举动,不早恋。 ———— 下本预收: 《白月光人设[无限]》 甜文,甜出糖尿病。 1v1,he。 被卷入恐怖逃生游戏里的楚宁,被系统告知拿到的是只会尖叫勾搭撩骚的恋爱脑花瓶炮灰人设。 可要想活命,就得按规则走下去。 【庞大豪华的邮轮上,灯一瞬间灭掉,不断有机械女音在耳边发布着死亡讯息。】 【周围渐渐弥漫血腥味。】 系统:出现攻略目标——高冷经典爆款霸总。 楚宁裹了裹身上的浴袍,泪眼汪汪,软着声音:我一定要穿成这样吗? 系统:没关系啦,他最讨厌你这种花瓶,不会给你开门的。 楚宁这才听话敲门。 半晌,门开了。 男人若有所思盯了他一会儿,进来吧。 楚宁:? 【人迹罕至的深山里,狂风呼啸。】 【独栋别墅中,一群人围着火炉开始了最后的晚餐。】 系统:出现攻略目标——人形兵器无情大佬。 楚宁迟疑解开衬衫纽扣,将红酒故意洒在身上,娇艳欲滴。 系统:放心,大佬无欲则刚,都不会看你一眼。 而深夜,楚宁被人直接拽进房间,寂寥空旷之间,他听见了男人在自己耳边的喘息声。 楚宁: 【灯一个接一个灭掉,每个人的脸上都露出惊恐的表情。】 【这间宿舍,以前发生过一起自杀事件,从此,飘荡的红衣女子日日夜夜都守在这里,随时索命。】 系统:出现攻略目标——阴郁偏执冷清学长。 恐怖高校里,楚宁犹豫再三:这东西是他用来通关的,我毁了不太好吧。 系统:没事,他会反复折磨你,不过你死不了,我会帮你及时恢复体力。 于是楚宁听话的撕了解密文件。 少年垂着眼眸,看不清情绪。 楚宁做好了被他折腾到死的准备,却没想到—— 他被逼红了眼角,可怜兮兮哀求:别折腾我了 楚宁终于发现这游戏不太对劲。 系统:已排除故障,为宿主重新检测,您的人设为——白月光。 精分切片阴郁略变态攻VS通关只靠一张脸的纯欲漂亮受 【排雷】 1、1v1,不是买股文,切片,每个世界攻略对象不一定是攻。 2、看好人设,不是强强,受废柴,自带万人迷属性,人鬼boss大概都喜欢他。 3、有解密,有恐怖,直播,有弹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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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世,她是云家四小姐,天赋异禀,旷世奇才。 而当这一切被自己的亲爹葬送火刑台时,母亲在底下无助的哭喊时。她红了双眼,全身爆发出肃杀之气,刹那,风云变色,暗黑无际,犹如九幽地狱恶魔来临一般。 哈哈,既然被你们冠了妖孽之名。那么你们好好的给我听着,今天,我对着诸天神魔起誓,他日若有幸还生,此生定与你们不死不休。今生。 凤凰涅槃,浴火重生。 她依然她,抑或,她不是她。 灭恶灵,获至宝,收神兽!当她带着这一切看到眼前云府二个大字时,一丝妖魅之色在唇边散开:我,云根纱,回来了。 场景: 苏执站在门外含笑望着她,手里的剑还在滴血,白衣上的血迹更是如梅花映雪,斑驳点点。她坐在门内悠闲地喝着茶,赫然一副作客的模样。漫不经心的对他调侃道:真没想到,我们温和的苏公子也有大开杀戒的一天。 这不就是你想要的吗? 你是在为自己血洗柳家找推脱的借口吗?她问。苏执听后,眼里的笑意更深了,只听得他如暖玉般烫人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 大开杀戒如何,屠尽全城又如何。只要有你,就算让这世界颠覆我也心甘情愿。
  • 作者:青空洗雨
    科技与超凡并存的世界,魔兽肆虐,万族征战,异化频起,危机四伏。好在人族在十六岁到十八岁期间有机会激活基因链,成为基因战士。基因战士进入神奇的起源之地冒险,寻找宝物,刻录超凡基因,获得神奇强大的力量,成为对抗危机的主要力量。陆缘穿越到这个世界,携带着能无限进化基因的奇异立方体。他蓦然惊醒。穿越,长得帅,有金手指,好家伙,要素齐了!难不成我就是那传说中的主角?!我,陆缘!是注定要成为人族顶梁柱的男人!
  • 作者:曹天元
    本书是关于量子论的故事。量子论是一个极为奇妙的理论:从物理角度来说,它在科学家中间引起了最为激烈的争议和关注;从现实角度来说,它给我们的社会带来了无与伦比的变化和进步;从科学史角度来说,也几乎没有哪段历史比量子论的创立得到了更为彻底的研究。然而不可思议的是,它的基本观点和假说至今没有渗透到大众的意识中去,这无疑又给它增添了一道神秘的光环。本书将带你做一次量子之旅。我们从神话时代出发,沿着量子发展的道路,亲身去经历科学史上的乌云和暴雨,追逐流星的辉光,穿越重重迷雾和险滩,和最伟大的物理学家们并肩作战。除了回顾基本的历史背景,我们还将向着未来探险,去逐一摸索量子论面前的不同道路,闯入人迹罕至的未知境地,和先行者们一起开疆扩土。让你惊叹的,不仅仅是沿途那令人眼花缭乱的绚丽风景,更来自于你内心深处的思索和启示——那是科学深植在每个人心中不可抗拒的魅力。本书适合任何有中学基本物理概念的读者。不管你的水平如何,只要对科学和历史有一点兴趣,我们都诚邀你同行。或许,你将收获一次人生中难得的奇妙体验。
  • 作者:一起成功
    窝囊废物的上门女婿叶飞,无意中得到太极经和生死石的传承,自此开始了不一样的人生,他医术救美,武道杀敌,不仅横扫他人的轻视和嘲笑,赢得娇妻的芳心,更是站到了这世界的巅峰,睥睨天下。
  • 作者:昔在野
    预收【长安县主】【春色方盈】明锦光艳绝世,养尊处优,是京城世家最张扬娇艳的千金贵女。直到十二岁那年,太后姑姑准备立她为皇后,给公主娘亲冲喜时,养父才揭穿她的身世,原来她是抱养的假千金,并非长公主亲生。天之骄女坠入尘埃,被送回生父身边。明锦心灰意冷,擦擦眼泪,不顾自幼宠爱她的兄长的苦苦挽留,毅然离开了京城。几年后,远在边陲做官的生父意外擢升,赴京任职,明锦随父重回京城。不想太后给她父亲升官,竟是为了让她这个假侄女入宫,给真侄女借腹生子。明锦不想入宫送死,却被算计下药,送上天子龙榻,走投无路之际,她抱上了曾被她狠心抛弃的兄长大腿——哥哥,帮帮我。昔日光风霁月的长兄,如今已是高高在上的平南王,冰冷的手指轻捏她的下巴——妹妹,你还跑吗?明锦瑟瑟发抖:不跑,不跑,再也不跑了。当年哥哥求你留下,说了会宠你、爱你、护你、养你一辈子,妹妹怎么就是不听话呢?阅读指南:1.1v1,双c,he2.开篇已解除兄妹关系,男主有病,间歇性发疯———————————预收分界线———————————预收1:【长安县主】先天二年,七月政变,太平公主自尽。右金吾卫将军裴晏初,奉皇帝命,赐死公主党羽。李元仪一生骄傲,临死前唯一一次低头,却是求裴晏初奏请天子,勿以她之罪孽,迁怒由她编纂整理的上官婉儿集,保全这位才女遗作。雀扇脱手,金簪委地。裴宴初看她饮下鸩酒,从容赴死,突然想起自己第一次带禁军包围县主府的情景。他用剑锋挑起她的衣裙,递到屏风后——县主,穿件儿衣服吧。李元仪抬手,捏住了他的剑锋。后来,便将这把宝剑,收入了自己鞘中。预收2:【春色方盈】我有一个秘密说出来会被万人唾弃——我喜欢上了我表舅的未婚妻。有一天,表舅因罪被贬,女方家欲悔婚。小女郎誓不二许,孤身离京,千里追寻。我故意给她指错了路,后来,她就成了我的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