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生缘

半生缘

作者:张爱玲 状态:完本 日期:09-02

《半生缘》讲的是三十年代上海的一个悲惨的爱情故事。女主人公顾曼桢家境贫寒,自幼丧父,老小七人全靠姐姐曼璐做舞女养活。曼桢毕业后在一家公司工作,与来自南京的许世钧相爱,世钧深深同情曼桢的处境,决定与之结婚。…

最新更新第十七章
作者的其他小说
  • 作者:张爱玲
    《都市的人生》林林总总五十篇什,大多选自《流言》、《张看》等集子,此外还收集了一些散落在书刊中的单篇,计三十万言,包纳了张爱玲各个时期的散文力作。
  • 作者:张爱玲
    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据红楼梦的大纲给宋淇看,有些内容看去很奇特。宋淇戏称为Nightmare in the Red Chamber(红楼梦魇),有时候隔些时就在信上你的红楼梦魇做得怎么样了?我觉得这题目非常好,而且也确是这情形─ 一种疯狂。那几年我刚巧有机会在哈佛燕京图书馆与柏克莱的加大图书馆借书,看到脂本红楼梦。近人的考据都是站着看─来不及坐下。至于自己做,我唯一的资格是实在熟读红楼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自会蹦出来。但是没写过理论文字,当然笑话一五一十。我大概是中了古文的毒,培根的散文最记得这一句: 简短是隽语的灵魂,不过认为不限隽语,所以一个字看得有巴斗大,能省一个也是好的。因为怕唠叨,说理已经不够清楚,又把全抄本─即所谓红楼梦稿─ 简称抄本。其实这些本子都是抄本。难怪初详红楼梦刊出后,有个朋友告诉我看不懂─当然说得较婉转。连带想起来,仿佛有书评说不懂张看这题目,乘机在这里解释一下。张看不过是套用常见的我看XX,填入题材或人名。张看就是张的见解或管窥─往里面张望─最浅薄的双关语。以前流言是引一句英文─诗?Writen on water(水上写的字),是说它不持久,而又希望它像谣言传得一样快。我自己常疑心不知道人懂不懂,也从来没问过人。红楼梦的一个特点是改写时间之长─何止十年间增删五次?直到去世为止,大概占作者成年时代的全部。曹雪芹的天才不是像女神雅典娜一样,从她父王天神修斯的眉宇间跳出来的,一下地就是全副武装。从改写的过程上可以看出他的成长,有时候我觉得是天才的横剖面。改写二十多年之久,为了省抄工,不见得每次大改几处就从头重抄一份。当然是尽量利用手头现有的抄本。而不同时期的早本已经传了出去,书主跟着改,也不见得每次又都从头重抄一份。所以各本内容新旧不一,不能因某回某处年代早晚判断各本的早晚。这不过是常识,但是我认为是我这本书的一个要点。此外也有些地方看似荒唐,令人难以置信,例如改写常在回首或回末,因为一回本的线装书,一头一尾换一页较便。写作态度这样轻率?但是缝钉稿本该是麝月名下的工作─袭人麝月都实有其人,后来作者身边只剩下一个麝月─也可见他体恤人。在现在这大众传播的时代,很难想像从前那闭塞的社会。第二十三回有宝玉四首即事诗,当时有一等势利人,见荣府十二三岁的公子作的,录出来各处称颂。 看了使人不由得想到反面,著书人贫居西郊,满人明义说作者出示红楼梦,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可见传抄只限戚友圈内。而且从前小说在文艺上没有地位,不过是好玩,不像现代苏俄传抄地下小说与诗,作者可以得到心灵上的安慰。曹雪芹在这苦闷的环境里就靠家里的二三知己给他打气,他似乎是个温暖的情感丰富的人,歌星芭芭拉史翠珊唱红了的那支歌中所谓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倚靠脂砚畸笏,也情有可原。近人竟有认为此书是集体创作的。他完全孤立。即使当时与海外有接触,也没有书可供参考。旧俄的小说还没写出来。中国长篇小说这样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是刚巧发展到顶巅的时候一受挫,就给拦了回去。潮流趋势往往如此。清末民初的骂世小说还是继承红楼梦之前的儒林外史。红楼梦未完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请原谅我这混杂的比喻。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小说的主流与阅读趣味。一百年后的海上花系列有三分神似,就两次都见弃于读者,包括本世纪三0年间的亚东版。一方面读者已经在变,但那是受外来的影响,对于旧小说已经有了成见了,而旧小说也多数就是这样。在国外,对人说中国古典小说跟中国画─应当说诗、画,但是能懂中国诗的人太少─与磁器一样好,这话实在说不出口。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写小说的,更有老王卖瓜,自卖自夸之嫌。我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大学城待过些时,知道红楼梦的学生倒不少,都以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旧家庭里表兄妹的恋爱悲剧。男生就只关心宝玉这样女性化,是否同性恋者。他们虽然程度不齐,也不是没有鉴别力。有个女生长得不错,个子不高,深褐色的头发做得很高,像个富农或是商家的农妆少妇,告诉我说她看了秧歌,照例赞了两句,然后迟疑了一下,有点困惑的说:怎么这些人都跟我们一样?我听了一怔。秧歌里的人物的确跟美国人或任何人都没什么不同,不过是王龙阿兰洗衣作老板或是哲学家。我觉得被她一语道破了我用英文写作的症结,很有知己之感。程本红楼梦一出,就有许多人说是拙劣的续书,但是到本世纪胡适等才开始找证据,洗出红楼梦的本来面目。五六十年了,近来杂志上介绍一本《红楼梦研究集》: 本书是一群青年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注重考据的研究方式,拙作 红楼梦未完赫然在内,看了叫声惭愧。也可见一般套闻考据。里面大部分的文章仍旧视程本为原著,我在报刊上也看到这一类的论文,可能是中文系大学生或研究生的课卷,那也反映教授的态度。─也许是因为研究一个未完的著作,教学上有困难。─有一篇骂袭人诱惑宝玉,显然还是看了程本窜改的第六回,原文宝玉强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程甲本改强为与,程乙本又改为强拉 另加袭人扭捏了半日等两句。我们自己这样,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译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译本也还是用程本。但是才出了第一册,二十六回,后四十回的狐狸尾巴还没露出来。弥罗岛出土的断臂维纳斯装了义肢,在国际艺坛上还有地位?我本来一直想着,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听见专研究中国小说的汉学家派屈克·韩南(Hanan)说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写的。我非常震动。回想起来,也立刻记起当时看书的时候有那么一块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实那就是驴头不对马嘴的地方使人疑惑。游东京,送歌童,送五十岁的歌女楚云,结果都没有戏,使人毫无印象,心里想怎么回事?这书怎么了?正纳闷,另一回开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钻出了隧道。我看见我捧着厚厚一大册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间里。喂,是假的。 我伸手去碰碰那十来岁人的肩膀。这两本书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红楼梦。红楼梦遗稿有五六稿被借阅者遗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来抢回来。现在心平了些,因为多少满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收在集子里的,除了三详通篇改写过,此外一路写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没去改正前文,因为视作长途探险,读者有兴趣的话可以从头起同走一遭。我不过是用最基本的逻辑,但是一层套一层,有时候也会把人绕糊涂了。我自己是头昏为度,可以一搁一两年之久。像迷宫,像拼图游戏,又像推理侦探小说。早本各各不同的结局又有罗生门的情趣。偶遇拂逆,事无大小,只要详一会红楼梦就好了。我这人乏善足述,着重在乏字上,但是只要是真喜欢什么,确实什么都不管─也幸而我的兴趣范围不广。在已经去日苦多的时候,十年的工夫就这样掼了下去,不能不说是豪举。正是:十年一觉迷考据,赢得红楼梦魇名。
  • 作者:张爱玲
    她是一个善于将艺术生活化,生活艺术化的享乐主义者,又是一个对生活充满悲剧感的人;她是名门之后,贵府小姐,却骄傲的宣称自己是一个自食其力的小市民……她就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个能将才与情打成一片的异数作家——张爱玲!如果你想一睹她的才情,本书,你怎能错过!
  • 作者:张爱玲
    我以前没到过台湾,但是珍珠港事变后从香港回上海,乘的日本船因为躲避轰炸,航线弯弯扭扭的路过南台湾,不靠岸,远远的只看见个山。 倚在船舷上还有两三个乘客,都轻声呼朋唤友来看,不知道为什么不敢大声。 我站在那里一动都不动,没敢走开一步,怕错过了,知道这辈子不会再看见更美的风景了……
  • 作者:张爱玲
    我写《小团圆》并不是为了发泄出气,我一直认为最好的材料是你最深知的材料,但是为了国家主义的制裁,一直无法写。这是一个热情故事,我想表达出爱情的万转千回,完全幻灭了之后也还有点什么东西在。——张爱玲信九莉还记得她婴儿时期的景象:人来人往的嘈杂声中,有一支白铜汤匙塞进她嘴里,那股铁腥味真难吃!这种与生俱来的敏感与惊人的记忆,显然一直留在她的血液里。从幼年传统家族在新旧世代冲击中的争斗、观念对立的父母笼罩的阴影,到读书时修道院女中千面百样的同学、战时人与人剑拔弩张的紧绷感……点点滴滴的细碎片段,无一不在她生命刻下印记,并开出繁盛的文字。而就是这种特殊的文采,吸引了邵之雍天天来拜访九莉。他眼中的光采像捧着一满杯的水,他说就算这文章是男人写的,也要去找他,所有能发生的关系都要发生。二十二岁还没谈过恋爱的九莉,觉得这一段时间与生命里无论什么别的事都不一样,恍如沉浸在金色的永生中,让她不顾一切,即使之雍被说是汉奸、即使他是有妇之夫……《小团圆》以一贯嘲讽的细腻工笔, 刻画出张爱玲最深知的人生素材,在她历史中过往来去的那些辛酸往事现实人物,于此处实现了历史的团圆。那余韵不尽的情感铺陈已臻炉火纯青之境,读来时时有被针扎人心的滋味,故事中男男女女的矛盾挣扎和颠倒迷乱,正映现了我们心底深处诸般复杂的情结。本书据张爱玲手稿整理出版。原稿共六二八页,一九七六年完成后,张爱玲寄给香港的好友宋淇邝文美夫妇,后因各方原因未能发表;二○○九年二月,经张爱玲遗产执行人宋以朗授权,皇冠出版社首次出版单行本。
  • 作者:张爱玲
    琵琶出生在显赫的上海贵族家庭里,围绕着她的是丝绒门帘、身穿水钻缎子的宾客、裹小脚的老妈子,和一堆关系庞杂的二大爷、姨奶奶、表姐表哥们。但父母的缺席却是永恒的常态,沉迷在鸦片里与旧时繁华的父亲难得现身,而坚持要离婚的母亲则与琵琶的姑姑出洋念书。在这种文化、利益相冲突的幽森豪门里,难怪四岁的琵琶总带着怀疑的眼光看待一切。或许也因为这段万花筒似的童年滋养,琵琶的脑子里常转着超龄的念头:她幻想能无穷无尽地一次次投胎,变成金发小女孩住在洋人房子里;她看到书里压的褐色玫瑰花瓣,就伤感人生苦短;她觉得十八岁是在护城河的另一岸,不知道有什么办法能过去。美好的人生固然值得等待,然而,眨眼间当琵琶已跨到另一岸时,等待到的却是不堪的、囚禁她一生的凄伤……《雷峰塔》是张爱玲以自己四岁到十八岁的成长经历为主轴,糅合其独特的语言美学所创作的自传体小说。情节在真实与虚构间交织,将清末的社会氛围、人性的深沉阴暗浓缩在这个大家族里。继《小团圆》出版后,不难发现张爱玲反复地重述生命中最晦涩的心事,但每次出手均以不同的角度、方式,极致细腻地铺写她对周遭不同人事物的爱恨情结,让我们读来震撼惊心之余,更能逐渐将张爱玲的传奇拼凑完整!
  • 作者:张爱玲
    本书是迄今为止张爱玲最具有代表性的小说结集。作者张爱玲(1920~1995),原名张煐,笔名梁京。1943~1945年发表了《茉莉香片》等小说,代表作有《传奇》、《流言》等。抗战后,改行编写电影剧本,后居美国。自出道后,盛名至今不减,「张迷」遍布全球。古人云:传奇者,因奇而传。事,无奇不传。 对于传奇,张爱玲有自己的说法:书名则传奇,目的是在传奇里面寻找普遍人,在普遍人里寻找传奇。其实,传奇无需寻找,张爱玲其文其事便是了。都市千般繁华下的满目苍凉,温柔富贵中的凄情哀婉,张爱玲的笔宛若金针,貌似漫不经心地描龙绣凤,实际上却将字字句句都刺在了你的心上。
  • 作者:张爱玲
    传奇里的倾国倾城的人大抵如此。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胡琴咿咿哑哑拉着,在万盏灯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说不尽的苍凉的故事——不问也罢!《倾城之恋》是张爱玲的成名作与代表作。白流苏和范柳原这一对现实庸俗的男女,在战争的兵荒马乱之中被命运掷骰子般地掷到了一起,于一刹那体会到了一对平凡的夫妻之间的一点真心。张爱玲是作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一位杰出作家,而不是作为一个怪人、异人而存在的。也许她将不仅仅属于现代文学史。遥想几十年、几百年后,她会像她欣赏的李清照一样,在整个中国文学史上占据一个稳定的位置也说不定,而我们知道,那时候今天为我们所熟知的许多现代作家肯定都将被忽略不计了。
  • 作者:张爱玲
    上海那时候睡得早,尤其是城里,还没有装电灯。夏夜八点钟左右,黄昏刚澄淀下来,天上反而亮了,碧蓝的天,下面房子墨墨,是沉淀物,人声嗡嗡也跟着低了下去。小店都上了排门,石子路下只有他一个人踉踉跄跄走着,逍遥自在,从街这边穿到那边,哼着京戏,时而夹着个梯格隆地咚,代表胡琴。天热,把辫子盘子头顶上,短衫一路敞开到底,裸露着胸脯,带着把芭蕉扇,刮喇刮喇在衣衫下面扇着背脊。走过一家店家,板门上留着个方洞没关上,天气太热,需要通风,洞里只看见一把芭蕉扇在黄色的灯光中摇来摇去。
  • 作者:张爱玲
    。《秧歌》一书以1950-1952年新中国刚成立后进行的土改运动为大背景,讲述了江浙附近某村镇的农民受饥饿的煎熬,终日以稀粥米汤野菜为食,吃不起一顿干饭,也不敢吃一顿干饭,不然就成了富人家,会招来借钱摊派的麻烦。小说的主人公金根,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终日勤勤恳恳的砍柴种田,依旧填不饱一家三口的肚子。妻子开始在上海一户好人家帮佣,后来城市形势转坏,受了人人都说乡下好的哄骗,回到农村。到了过年,家里把可怜的一点米磨了做了年糕,去完成给军属家送年货的任务。交货的时候,村民们在堆满了收上来的粮食的仓库前要求借粮过年,结果发生暴动,民兵搬来枪,金根受了枪伤,五岁多的女儿被人群踩死了,夫妻俩突出重围,却被当作反革命追捕。
  • 作者:张爱玲
    世纪文存·摩登文本。《十八春》所着力表现的还是张爱玲最为得心应手的都市男女情感纠葛。小说从男主角沈世钧的立场回忆往事,以沈世钧与顾曼桢的悲欢离合为轴心,描写几对青年男女的爱情婚姻在乱世睽隔中阴差阳错。世钧的良善和软弱,曼桢的痴情和不幸,还有曼璐的自私,祝鸿才的无耻,在小说中无不栩栩如生。书中的主要角色,体验了乱世的甜酸苦辣,最后为拥护新政权、贡献新国家在东北大团圆。虽然有情人都未成眷属,令人惋惜,却各有所配,从此走向新生。全书共十八章,男女主角和相关人物也离离合合了十八个春天,正暗合传统京剧《汾河湾》的旧典。《十八春》表现的固然是儿女私情,却也明显纠缠着政权更替国家重建的大历史叙述。因此,或可说《十八春》一定程度上是具有时代灵感照耀的作品,是宗法苍凉、主张参差的对照、一直致力于杂陈破烂历史的张爱玲在小说创作中处理虚构叙述与历史进代关系的一种新尝试。以至有论者认为《十八春》联结着两个时代,联结着两个张爱玲;一个以往的张爱玲和一个可能有的新有张爱玲。
  • 作者:张爱玲
    我有时候告诉别人一个故事的轮廓,人家听不出好处来,我总是辩护似地加上一句:这是真事。彷佛就立刻使它身价十信。其实一个故事的真假当然与它的好坏毫无关系。不过我确是爱好真实到了迷信的程度。我相信任何人的真实的经验永远是意味深长的,而且永远是新鲜的,永不会成为滥调。
  • 作者:张爱玲
    《同学少年都不贱》讲的是两位女孩恩娟、赵珏之间的情谊沧桑。故事开端于两人在上海重逢叙当年。恩娟嫁了位犹太人汴·李外,后来移民美国华盛顿,汴·李外成为第一位入阁移民,赵珏则境遇不如恩娟。因是多年后重逢,两人相对当年平等的身世,便见出高低。或者这正是取名《同学少年都不贱》的深意。言语间充满张爱玲式一贯的讥诮,人物刻画鲜明、情节铺叙细腻,在轻快的故事节奏里,透着对人生变化无常的沧桑凄凉感。小说中对三四十年代教会女生性心理的露骨展示,对五六十年代海外知识分子人生选择的逼真刻画,在张爱玲以前的小说中都是从未出现过的。小说无疑带有某种程度的自传色彩,同时也巧妙地穿插了美国左派女记者史沫特莱、中国第一颗原子弹爆炸等情节,显示张爱玲力图开拓题材,在更广大的背景上反映风云变幻中小人物的日常生活,塑造女主人公的独特性格和命运,从而也就使小说具有了时代风尚史和心态史的意义。
  • 作者:张爱玲
    色是感性,戒是理性。  ——李安 一个真实的故事 一篇写了三十年的小说 一段张爱玲似的海上旧梦 丁默村对自己的学生、貌若天仙的郑苹如十分信任,在她身上花钱如流水,事事依从,形影难分。他哪知道这个貌似涉世不深、恃宠成骄、贪图金钱的妙龄少女正把自己引向中统特务的枪口。 小说名为《色·戒》,其实已不单是表面的意义,它不是易先生的好色之戒,而该是王佳芝的情之戒,是所有女人的情之戒,当然更包括张爱玲自身,这又是张爱玲的一次不经意地袒露自己。
  • 作者:张爱玲
    赛姆生太太是中国人。她的第三个丈夫是英国人,名唤汤姆生,但是他不准她使用他的姓氏,另赠了她这个相仿的名字。从生物学家的观点看来,赛姆生太太曾经结婚多次,可是从律师的观点看来,她始终未曾出嫁。
  • 作者:张爱玲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因为《红玫瑰与白玫瑰》这句话成了脍炙人口的名言……
  • 作者:张爱玲
    收录了张爱玲的部分中短篇小说,其中有:霸王别姬、不幸的她、创世纪、沉香屑第一炉香、沉香屑第二炉香、等、多少恨、桂花蒸阿小悲秋、红玫瑰与白玫瑰、鸿鸾禧、花凋、留情、琉璃瓦、年青的时候、谈女人、五四遗事、相见欢、心经、殷宝滟送花楼会——列女传之一等。
  • 作者:张爱玲
    下午的阳光照到一座红砖老式洋楼上。一只黄蜂被太阳照成金黄色,在那黑洞洞的窗前飞过。一切寂静无声。这种老式房子,房间里面向来是光线很阴暗的。席五太太坐在靠窗的地方,桌上支着一面腰圆大镜,对着镜子在那里剪前刘海。那时候还流行那种人字形的两撇前刘海,两边很不容易剪得齐,需要用一种特别长的剪刀,她这一把还是特地从杭州买来的。
  • 作者:张爱玲
    七巧低着头,沐浴在光辉里,细细的音乐,细细的喜悦……这些年了,她跟他捉迷藏似的,只是近不得身,原来还有今天!可不是,这半辈子已经完了──花一般的年纪已经过去了。人生就是这样的错综复杂,不讲理。当初她为什么嫁到姜家来?为了钱么?不是的,为了要遇见季泽,为了命中注定她要和季泽相爱。她微微抬起脸来,季泽立在她跟前,两手合在她扇子上,面颊贴在她扇子上。他也老了十年了,然而人究竟还是那个人呵!他难道是哄她么?他想她的钱──她卖掉她的一生换来的几个钱?仅仅这一转念便使她暴怒起来。
  • 作者:张爱玲
    传庆想着,在他的血管中,或许会流着这个人的血。呵,如果……如果该是什么样的果子呢?该是淡青色的晶莹多汁的果子,像荔枝而没有核,甜里面带着点辛酸。如果……如果他母亲当初略微任性、自私一点,和言子夜诀别的最后一分钟,在情感的支配下,她或者会改变了初衷,如果她不是那么瞻前顾后──顾后!她果真顾到了未来么?她替她未来的子女设想过么?她害了她的孩子!传庆并不是不知道他对于他母亲的谴责是不公平的。她那时候到底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孩子,有那么坚强的道德观念,已经是难得的了。任何人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也只能够行其心之所安罢了。他能怪他的母亲么?
  • 作者:张爱玲
    电车停了,马路上的人却开始奔跑,在街的左面的人们奔到街的右面,在右面的人们奔到左面。商店一律的沙啦啦拉上铁门。女太太们发狂一般扯动铁栅栏,叫道:让我们进来一会儿!我这儿有孩子哪,有年纪大的人!然而门还是关得紧腾腾的。铁门里的人和铁门外的人眼睁睁对看着,互相惧怕着。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公子羽橙
    成婚刚三个月薛惠收到了夫君战死的消息,她成了寡妇。若是一般人家守孝三年她还可在嫁,可偏偏她那夫君不是寻常人,是昔日的宁王魏行。自古,皇家媳妇就没有守寡在嫁的,世人都说她可怜,年纪轻轻的就要守寡一辈子。起初,薛惠自是很难受的,守满三年孝期后,她慢慢的走了出来。妯娌们恨妾室恨的牙痒痒,忧心子嗣不学好,她倒是没这烦恼。偌大的王府她是唯一的主人,虽然孤寂却也自由。本以为就要这么度过余生,不曾想几年后,魏行活着回来了。1.婚后文,带点小权谋,男女主是一对一。2 日更的预收 重生之路 求收藏洛宁是英国公府嫡女,生的倾国倾城,冰肌玉骨,然一朝嫁给负心汉,婚后不到一年,就被婆家合谋毒死。重生后,她誓要避开前夫一家,没想到阴差阳错的嫁进了皇家。燕王齐寻,是皇帝次子,相貌堂堂,文武双全,洛宁不求夫君宠爱,但求平安到老。可她没想到,成婚不过三年,她却因为齐寻通敌卖国被连累,要被发配流放到北地。哪里荒草不生,天气严寒,压根不是人待的地方。洛宁:我上辈子究竟是做了什么孽?重来一世,还要英年早逝?还好,这辈子的夫君给力,洛宁也靠着自己,绝地求生,最后得已平安终老。1.本文女主重生2.男主虽然很厉害,但是前期不喜欢女主。
  • 作者:天下白兔
    杨恒的无意中得到一枚石戒指,由此打开了通往另外一个世界的大门。这是一个神奇又危险的世界,妖魔鬼怪,行于世上。神仙地府,或隐或现!杨恒就是在这个既危险又充满机遇的世界中,走出了一条自己的长生之路。
  • 作者:舟山见夏木
    沈昭如是穿书的王府郡主,有着两世记忆的她,眼前摆着两条明晃晃的路:一条路,就守着京城这块地儿,等着被毒身亡,不过等几年,大家就会一起来地府相聚,整个团灭。另一条路,离开京城,凭自己的能力去寻找那些品行端正,且有才能的人,给他们制造施恩的机会,让他们为她所用。面对这两条,沈昭如当然是选择毫不犹豫的借口离京南下。路上救下的落魄书生:多谢郡主搭救,日后我便是郡主手下的人……顺手救下的逃婚小姐:郡主救了我一命,我定当跟着郡主……顺便救下的隐世家族嫡女:大恩不必言谢,日后郡主的安危就请交给臣…………许多年之后,沈昭如站在朝堂最接近皇上的位置,和一年迈的臣子唇枪舌战,老臣最后说不过,气的晕厥过去被公公抬走去太医院。只有沈昭如意犹未尽,眉眼含笑,傲视群臣,还有人要反对吗?
  • 作者:安琪
    国际刑警何自威,在警界以狼的智慧冷静闻名,把工作看成性命的他,为求破案甚至能不择手段。眼前的小女人善良又纯情,绝对可以让他好好利用──谁教她父亲是警方追缉的军火贩子,他岂能放过?化身俊逸体贴的商人追求她,佳人果然坠入他的情网,不过是为任务逢场作戏,他可没傻得让自己也栽进去……珠宝设计师苏宜妶,从没遇过这么绅士又深情的男人,他掳获了她的心,让她心甘情愿献上自己的所有──但谁知他根本不怀好意,她只是他眼中的一颗棋!甜蜜都是假装的戏,他根本不相信、甚至还要囚禁她?!温柔情郎转眼变成情狼,原本的美好怎变得如此不堪……
  • 作者:春长不老
    12.20入v,当天日万 上夹子那天23:00更 啾咪放假啦,晚上九点更新,其他时间都是改错字,不更的话你来评论区揍我!!欢迎收藏!!预收《一枕槐安》放在最下边了本文文案:【何时仗尔看南雪,我与梅花两白头】温执玉是大周最尊贵的长公主,仙姿玉色,世上无双。就是这样一个金尊玉贵的人,却成为兵权的交换品,被迫嫁给了大将军傅偃。成婚后的傅偃在人前对她极好,要星星绝不给月亮,所有人都劝温执玉,有夫如此,此生无憾。每每听闻,温执玉都讥讽一笑,傅偃这份好有几分真有几分假,她看的明明白白。于是,温执玉仗着自己的身份欺他,辱他,要他露出真面目。可傅偃就像是没脾气一般,温执玉每一拳都打在了棉花上。后来,一场宫变,温执玉终于肯相信傅偃对他的真心,她等着傅偃回来就告诉他自己的心意,可等来的却是傅偃战死的消息和一纸和离书。……少时初见,傅偃念了温执玉整整七年。他用兵权换来和温执玉朝夕相处的七个月,后来用了七天忘了她。再次相见,温执玉发了疯似的攥住傅偃的手,眼眶通红,我后悔了,夫君回来吧。夫君?傅偃看着眼前憔悴清瘦的女子,无情的抽出手,淡淡道,在下并未成亲,姑娘自重。娇贵护短长公主x只做不说大将军1.女主追夫火葬场2.男主没死,假死,HE3.主要还是谈恋爱,五毛钱权谋不能再多了—————————————————————————预收文案这本因为是全文存稿,所以收藏差不多就开姜兰卿喜欢李珩,喜欢了整整十年。做女儿时,她是南安王府最娇贵的嫡女,父兄疼爱,母嫂纵容。后来,姜兰卿如愿成了四皇子李珩的妻。当时的太尉沈逐云大权在握,把持朝政,李珩处处受阻。那天,一向冷漠的男人红着眼,满身酒气,只是一句我妻兰卿,求你,帮帮为夫。就让姜兰卿丢盔弃甲,忘了从前种种不公。李珩登基大典的前一夜,姜家一门尽数问斩,姜兰卿被蒙在鼓里,等着做李珩的皇后。凤仪宫里,李珩捏着她的下巴,语气冰冷,朕看和你待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都觉得恶心。李珩,你会遭报应的。登基大典上,姜兰卿踏上高高的宫墙,在文武百官的注视中一跃而下。衣袂翻飞,姜兰卿隐约听见有人在唤自己的名字。再次睁眼,姜兰卿对上一双熟悉又陌生的眼,沈…沈太尉?只见男人轻轻将她的手拢在掌心,卿卿,怎么不唤我云郎了。姜兰卿:……世人皆传,心狠手辣的沈太尉曾经有一心爱之人,小名卿卿,和南安王之女姜兰卿十分相似。上辈子姜兰卿不信,可如今,她莫名其妙成了沈逐云的妻,看着满书房画像上和自己有九分相似的女子,陷入沉思。沈逐云不似传闻那般阴鸷,他温柔体贴,知晓她的喜好,更重要的是,这人与李珩势如水火。御花园,故人相见,李珩拦了她的去路,问她为何与自己这般生疏。姜兰卿垂眸敛目,朝沈逐云怀里缩了缩,夫君,我害怕。娇贵柔弱最会惹人心疼女主X偏执疯批只对女主好的男主
  • 作者:智齿不是病
    10.25号入v,谢谢大家支持~文案一鱼鱼最最最喜欢她娘啦她娘软乎乎甜滋滋的,虽然脑袋不太好,但是是小鱼鱼最喜欢的人突然有一天,鱼鱼脑里多了个会说话的系统,系统告诉她,她娘原来城里是走丢的真千金,是标准的反派,是凶到没朋友的大反派,是最后要去坐大牢的大坏蛋鱼鱼想了想自己香香软软的亲娘,啪一下捂着耳朵,光着屁股就跑到村长家打电话告状爸爸爸爸,有妖怪在外务工的鱼鱼爸:???系统:???文案二在《霸道厂长爱上我》这本书里面,女主林悠悠从小在万千宠爱中长大,她柔弱她善良她人见人爱,在十八岁这年更是遇上了小混混王霸宗两个人一路纠缠,一直到了三十岁才正式在一起其中,最大的阻碍就是那个和林悠悠抱错的,自小在乡下长大的真千金虞听寒虞听寒自私恶毒善妒,一回林家就和坚持不懈找林悠悠麻烦,抢她的工作,争她的家人,勾引她的对象,最后更是试图弄死他们这不重要重要的是,她成功了系统就是应此而生,它要抢先一步绑定虞听寒,让她按照世界剧情走,保证世界不再崩坏,但是一个大意,直接绑定了虞听寒那注定早死的孩子现在两岁半,走路都晃晃悠悠,除了妈妈就是妈妈的小崽子系统:完蛋预收一《年代文作精竟是我自己》娇气爱偷懒的作精乔酥酥发现自己只是一本年代文中的反面炮灰,而女主是她的同事兼单方面死敌卓夏青文中的她,因为爱慕虚荣贪图好条件,拒绝自小长大深情的青梅竹马选择嫁给一个虚伪的家暴男,婚后挨打挨骂成了日常她也成为妇委女主协调的战绩之一,靠着一路作死送女主扶摇直上,并且把自己送进坟墓乔酥酥:……好像确实是她会干出来的事正躺在床上睡懒觉的乔素酥酥立马惊醒,咬牙切齿,然后吧嗒吧嗒起床,选择去截胡了卓夏青那相亲认识的那早死的还给男主添堵的白月光条件好,家世好,人好,前途好,就是死的早但是没关系,他死了她愿意为他照顾家里人,呜呜,谁会不想在独栋大别墅痛哭呢?至于家里一团糟只有深情几十年后才会翻身的青梅竹马还有那家暴男都滚一边去霍文博从小就有一项特殊能力,距离人太近的时候能听懂人的心声这能力让他避开了很多事,也给他带来了无尽的烦恼,让他以冷面对人相亲现场霍文博看着乔酥酥面上温柔大方得体夸奖一边嫌弃茶水太烫,嫌弃罐头太甜,嫌弃糕点太硬……说着自己贤惠厉害,不介意他常年在部队,会洗衣煮饭照顾家里人照顾好孩子心里又是呜呜呜不会不会不会,到时候有了孩子就扔给他爹娘保姆照顾住进老宅第一天,霍文博面无表情看着平日天不亮不起床的乔酥酥端着早饭,面上笑得温柔端菜,听着她心里嘤嘤嘤好困好困好困再忍几天忍忍忍然后,家里吃了一个月野菜饼子,吃得再也不敢让她做饭还要夸她有觉悟霍文博:……
  • 作者:温暖下午茶
    【本文将于4月11日周二倒V,倒v章节从40-62章,看过的读者请勿重复购买哦,入V当日老规矩万字奉上。谢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往后新文也请继续支持!】+预收文:《我在曹操后院躺平摆烂》、《大太监方文卿》求支持!+本文文案:+简兮是三国迷,最爱蜀相诸葛亮,对丞相日夜操劳,每天只吃一碗饭感到心疼。于是她设计一款游戏,玩家想尽办法给丞相做饭,帮诸葛亮强身健体,延长他的寿命,避免秋风五丈原的悲剧。+为测试角色卡,简兮穿越到游戏里,成为一名集美貌与厨艺于一身的……菜鸟。+游戏目标:给诸葛亮做饭,帮助丞相强身健体,延长寿命!+游戏规则:诸葛亮生病、失眠、不吃饭,玩家均会掉血。……诸葛亮大笑,玩家恢复一点血值。(冷笑、嘲讽、鄙视对手的笑不可)诸葛亮加餐饭,玩家恢复一点血值。(只加饭不算,要吃完才可)诸葛亮做美梦,玩家恢复一点血值。(做完美梦心情要好,梦醒不可emo)……诸葛亮去世,玩家出局。玩家没照顾好诸葛亮,血值掉光,出局。玩家在游戏中意外身亡,血值掉光,出局。……玩家开局口令:丞相大人请用膳!一个字不能错,否则会有无数bug袭来!+没想到,开局就是个bug!+第一局:厨娘vs丞相亮,稀里糊涂就死了第二局:孤女vs卧龙亮,自己作死了第三局:酒楼大厨vs军师亮,舍生取义了第四局、第五局…………最后,当诸葛亮三媒六聘娶她进门时,她脑子懵圈。完了,这么大一个bug,我居然梦女到这种程度了!?+表白时:诸葛亮:亮志在安邦定国,娶不娶妻,娶得是何人,于我而言不重要。简兮:这tm也叫表白?+生气时:诸葛亮:你的命是我救的,我不允许你随意糟蹋。简兮:这……应该算表白吧?+大婚时:诸葛亮:我这把年纪,当你爹都绰绰有余了。简兮:当年在隆中,我与你同岁,外人怎么看我都是大龄未婚怪胎,你不是也要娶我吗?诸葛亮:亮只问本心,不在意世俗眼光。简兮:巧了,我也是。+这是一个明知结局无法改写,却硬要改写剧情的故事。简兮想:反正是游戏,脑洞大开随便改写。诸葛亮:你确定?++1V1++HE女主无心机小白甜,专门研究美食养生,不参与权力斗争。男主胸怀天下,能令他热血沸腾的除了军政,还有美食。++++++预收文1:《我在曹操后院躺平摆烂》+丁夫人vs曹操+穿越成丁夫人,嗯,不是个好角色。+丁瑶知道曹操对女人的特殊癖好,她本身对这位历史人物也是惧怕大于崇拜,于是决定彻底摆烂。+随你爱美人随你纳妾。与其让一屋子如夫人给我添堵,老娘还不如在后院养花、做饭、研究养生之道。惹不起我还躲不起么?+终于有一天,曹操问起了丁夫人。+对于府上新纳的如夫人,夫人怎么看?+下人欣喜地回道:夫人贤惠,待她们情同姐妹,每日约在一起喝茶看花、打麻将聊八卦。+曹操脸顿时黑了。+下人无辜,后院安宁难道不好吗?曹司空想让后院鸡犬不宁?+曹操,对了,我就是让她们鸡犬不宁,我想看瑶瑶吃醋,可她为何这么淡定?+宛城一战后,曹操战战兢兢来到丁瑶门前,他独自站了三天三夜。下人过来提醒他:司空,夫人已经……去世了,请您节哀。+曹操发怒:一派胡言,把这个造谣生事的拉出去砍了!+再后来,他发现自己原本不甚在意的环夫人突然转性了,风情万种、对他百依百顺的美人,变得冰冷疏远、而且又开始在后院鼓捣些奇奇怪怪的小东西。+曹操兴奋地冲上去抱住她:瑶瑶,你回来了?+丁瑶:好马不吃回头草。男人算什么,哪怕你是曹孟德。+我丁瑶就是命不好,一而再再而三穿成你的夫人,你要么放我走,要么我就在你院子里给你添堵,直到你肯让我走。+再后来,曹操抱着刚出生的孩儿,笑得眼睛都眯起来了:给他起名叫曹冲吧。+丁瑶:不可!叫曹丁都比曹冲好听!+某人趁机占便宜:看来夫人是一生一世离不开我,连孩子都是我们两人的姓。+丁瑶:滚!请丞相兑现承诺,放我们母子离开。+曹操心道,你休想。+应该会写个he,可能洗白曹操,也可能女主独美,但和男主没有彻底撕破脸,待定。+++++++预收文2:《大太监方文卿》+方文卿一直以为,自己的一生会平步青云。+十四中进士、十七中三甲,成了全城百姓的骄傲。他还娶了貌美多金的官家小姐,可谓是名利双收、抱得美人归,羡煞旁人啊!+可名利场混得不好,美人红杏出墙,一代天之骄子落魄成一个街头卖字画、头顶冒绿光的书生。+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他怒气上头,杀了那对狗男女逃出家门。从此在外面寻找他的仕途。+后来他进宫了,成了郡主身边的红人,在皇宫里说一不二,可没想到,他……成了太监!虽然最后当了首领大太监,那也是太监啊啊啊!+……+女主萧毓,一个不受宠的郡主,从小爱兵法韬略、舞刀弄剑,被父王派到边疆戍边。+一个连男人都不愿意去的地方,她一个姑娘家倒整得风生水起。+后来她遇到了方文卿,在他的协助下重获父皇宠爱,得以进宫陪伴左右。+方文卿:郡主若想在宫里立足,离不开我。+萧毓:你身上背着人命,我无法让你当我的随从。+然后,萧毓身边多了一位大太监,手段狠辣、堪比酷吏,却唯独对萧毓温柔体贴。+萧毓:本郡主是不会同你对食的。+方文卿笑:郡主想嫁给谁,便嫁给谁,但若把心给了他,奴才会杀了他。+萧毓勾住他的下巴,威胁又挑逗:你就不怕我杀了你?+方文卿胸有成竹:你舍不得。+这是一段男主女禁忌之恋的故事。+男主真太监(前期不是,后期为保命自宫了),女主为大梁庶出公主,后逆袭成女将军。+避雷:男主前期娶过亲,非洁。女主后期皇帝赐婚嫁人了,不过一直为男主洁着呢。+1V1+HE
  • 作者:无趣的恶意
    【沙雕+反套路+主角是系统+诸天万界】穿越成濒死残废系统的楚双紧缺能量。为了赚取本源修复自身,楚双开始化身各路奇葩系统。诡秘入侵世界:职业悠悠球手绑定火力捉诡王系统,悠悠球转出精灵暴打诡秘,很合理吧?男频都市世界:反派美女总裁绑定都市女龙王系统,用魔法打败魔法,很合理吧?某西游世界:唐僧绑定马克思红色力量系统,取得真正救苦救难的法,很合理吧?某末日丧尸世界:八岁小女孩绑定埋人就能变强系统,一边哭一边挖坑坑埋人,很合理吧?邪恶的稻草人绑定守护者系统善良的小地灵绑定大恶人系统合理吗?合理吗?合理吧!(世界的蛀虫?诸天万界的顽疾?窃取本源的小偷?不不不,楚双表示拒绝固化标签。正道系统,专坑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