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生缘

半生缘

作者:张爱玲 状态:完本 日期:09-02

《半生缘》讲的是三十年代上海的一个悲惨的爱情故事。女主人公顾曼桢家境贫寒,自幼丧父,老小七人全靠姐姐曼璐做舞女养活。曼桢毕业后在一家公司工作,与来自南京的许世钧相爱,世钧深深同情曼桢的处境,决定与之结婚。…

最新更新第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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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市的人生》林林总总五十篇什,大多选自《流言》、《张看》等集子,此外还收集了一些散落在书刊中的单篇,计三十万言,包纳了张爱玲各个时期的散文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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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据红楼梦的大纲给宋淇看,有些内容看去很奇特。宋淇戏称为Nightmare in the Red Chamber(红楼梦魇),有时候隔些时就在信上你的红楼梦魇做得怎么样了?我觉得这题目非常好,而且也确是这情形─ 一种疯狂。那几年我刚巧有机会在哈佛燕京图书馆与柏克莱的加大图书馆借书,看到脂本红楼梦。近人的考据都是站着看─来不及坐下。至于自己做,我唯一的资格是实在熟读红楼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自会蹦出来。但是没写过理论文字,当然笑话一五一十。我大概是中了古文的毒,培根的散文最记得这一句: 简短是隽语的灵魂,不过认为不限隽语,所以一个字看得有巴斗大,能省一个也是好的。因为怕唠叨,说理已经不够清楚,又把全抄本─即所谓红楼梦稿─ 简称抄本。其实这些本子都是抄本。难怪初详红楼梦刊出后,有个朋友告诉我看不懂─当然说得较婉转。连带想起来,仿佛有书评说不懂张看这题目,乘机在这里解释一下。张看不过是套用常见的我看XX,填入题材或人名。张看就是张的见解或管窥─往里面张望─最浅薄的双关语。以前流言是引一句英文─诗?Writen on water(水上写的字),是说它不持久,而又希望它像谣言传得一样快。我自己常疑心不知道人懂不懂,也从来没问过人。红楼梦的一个特点是改写时间之长─何止十年间增删五次?直到去世为止,大概占作者成年时代的全部。曹雪芹的天才不是像女神雅典娜一样,从她父王天神修斯的眉宇间跳出来的,一下地就是全副武装。从改写的过程上可以看出他的成长,有时候我觉得是天才的横剖面。改写二十多年之久,为了省抄工,不见得每次大改几处就从头重抄一份。当然是尽量利用手头现有的抄本。而不同时期的早本已经传了出去,书主跟着改,也不见得每次又都从头重抄一份。所以各本内容新旧不一,不能因某回某处年代早晚判断各本的早晚。这不过是常识,但是我认为是我这本书的一个要点。此外也有些地方看似荒唐,令人难以置信,例如改写常在回首或回末,因为一回本的线装书,一头一尾换一页较便。写作态度这样轻率?但是缝钉稿本该是麝月名下的工作─袭人麝月都实有其人,后来作者身边只剩下一个麝月─也可见他体恤人。在现在这大众传播的时代,很难想像从前那闭塞的社会。第二十三回有宝玉四首即事诗,当时有一等势利人,见荣府十二三岁的公子作的,录出来各处称颂。 看了使人不由得想到反面,著书人贫居西郊,满人明义说作者出示红楼梦,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可见传抄只限戚友圈内。而且从前小说在文艺上没有地位,不过是好玩,不像现代苏俄传抄地下小说与诗,作者可以得到心灵上的安慰。曹雪芹在这苦闷的环境里就靠家里的二三知己给他打气,他似乎是个温暖的情感丰富的人,歌星芭芭拉史翠珊唱红了的那支歌中所谓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倚靠脂砚畸笏,也情有可原。近人竟有认为此书是集体创作的。他完全孤立。即使当时与海外有接触,也没有书可供参考。旧俄的小说还没写出来。中国长篇小说这样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是刚巧发展到顶巅的时候一受挫,就给拦了回去。潮流趋势往往如此。清末民初的骂世小说还是继承红楼梦之前的儒林外史。红楼梦未完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请原谅我这混杂的比喻。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小说的主流与阅读趣味。一百年后的海上花系列有三分神似,就两次都见弃于读者,包括本世纪三0年间的亚东版。一方面读者已经在变,但那是受外来的影响,对于旧小说已经有了成见了,而旧小说也多数就是这样。在国外,对人说中国古典小说跟中国画─应当说诗、画,但是能懂中国诗的人太少─与磁器一样好,这话实在说不出口。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写小说的,更有老王卖瓜,自卖自夸之嫌。我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大学城待过些时,知道红楼梦的学生倒不少,都以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旧家庭里表兄妹的恋爱悲剧。男生就只关心宝玉这样女性化,是否同性恋者。他们虽然程度不齐,也不是没有鉴别力。有个女生长得不错,个子不高,深褐色的头发做得很高,像个富农或是商家的农妆少妇,告诉我说她看了秧歌,照例赞了两句,然后迟疑了一下,有点困惑的说:怎么这些人都跟我们一样?我听了一怔。秧歌里的人物的确跟美国人或任何人都没什么不同,不过是王龙阿兰洗衣作老板或是哲学家。我觉得被她一语道破了我用英文写作的症结,很有知己之感。程本红楼梦一出,就有许多人说是拙劣的续书,但是到本世纪胡适等才开始找证据,洗出红楼梦的本来面目。五六十年了,近来杂志上介绍一本《红楼梦研究集》: 本书是一群青年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注重考据的研究方式,拙作 红楼梦未完赫然在内,看了叫声惭愧。也可见一般套闻考据。里面大部分的文章仍旧视程本为原著,我在报刊上也看到这一类的论文,可能是中文系大学生或研究生的课卷,那也反映教授的态度。─也许是因为研究一个未完的著作,教学上有困难。─有一篇骂袭人诱惑宝玉,显然还是看了程本窜改的第六回,原文宝玉强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程甲本改强为与,程乙本又改为强拉 另加袭人扭捏了半日等两句。我们自己这样,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译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译本也还是用程本。但是才出了第一册,二十六回,后四十回的狐狸尾巴还没露出来。弥罗岛出土的断臂维纳斯装了义肢,在国际艺坛上还有地位?我本来一直想着,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听见专研究中国小说的汉学家派屈克·韩南(Hanan)说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写的。我非常震动。回想起来,也立刻记起当时看书的时候有那么一块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实那就是驴头不对马嘴的地方使人疑惑。游东京,送歌童,送五十岁的歌女楚云,结果都没有戏,使人毫无印象,心里想怎么回事?这书怎么了?正纳闷,另一回开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钻出了隧道。我看见我捧着厚厚一大册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间里。喂,是假的。 我伸手去碰碰那十来岁人的肩膀。这两本书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红楼梦。红楼梦遗稿有五六稿被借阅者遗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来抢回来。现在心平了些,因为多少满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收在集子里的,除了三详通篇改写过,此外一路写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没去改正前文,因为视作长途探险,读者有兴趣的话可以从头起同走一遭。我不过是用最基本的逻辑,但是一层套一层,有时候也会把人绕糊涂了。我自己是头昏为度,可以一搁一两年之久。像迷宫,像拼图游戏,又像推理侦探小说。早本各各不同的结局又有罗生门的情趣。偶遇拂逆,事无大小,只要详一会红楼梦就好了。我这人乏善足述,着重在乏字上,但是只要是真喜欢什么,确实什么都不管─也幸而我的兴趣范围不广。在已经去日苦多的时候,十年的工夫就这样掼了下去,不能不说是豪举。正是:十年一觉迷考据,赢得红楼梦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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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是一个善于将艺术生活化,生活艺术化的享乐主义者,又是一个对生活充满悲剧感的人;她是名门之后,贵府小姐,却骄傲的宣称自己是一个自食其力的小市民……她就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个能将才与情打成一片的异数作家——张爱玲!如果你想一睹她的才情,本书,你怎能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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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书是迄今为止张爱玲最具有代表性的小说结集。作者张爱玲(1920~1995),原名张煐,笔名梁京。1943~1945年发表了《茉莉香片》等小说,代表作有《传奇》、《流言》等。抗战后,改行编写电影剧本,后居美国。自出道后,盛名至今不减,「张迷」遍布全球。古人云:传奇者,因奇而传。事,无奇不传。 对于传奇,张爱玲有自己的说法:书名则传奇,目的是在传奇里面寻找普遍人,在普遍人里寻找传奇。其实,传奇无需寻找,张爱玲其文其事便是了。都市千般繁华下的满目苍凉,温柔富贵中的凄情哀婉,张爱玲的笔宛若金针,貌似漫不经心地描龙绣凤,实际上却将字字句句都刺在了你的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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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那时候睡得早,尤其是城里,还没有装电灯。夏夜八点钟左右,黄昏刚澄淀下来,天上反而亮了,碧蓝的天,下面房子墨墨,是沉淀物,人声嗡嗡也跟着低了下去。小店都上了排门,石子路下只有他一个人踉踉跄跄走着,逍遥自在,从街这边穿到那边,哼着京戏,时而夹着个梯格隆地咚,代表胡琴。天热,把辫子盘子头顶上,短衫一路敞开到底,裸露着胸脯,带着把芭蕉扇,刮喇刮喇在衣衫下面扇着背脊。走过一家店家,板门上留着个方洞没关上,天气太热,需要通风,洞里只看见一把芭蕉扇在黄色的灯光中摇来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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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秧歌》一书以1950-1952年新中国刚成立后进行的土改运动为大背景,讲述了江浙附近某村镇的农民受饥饿的煎熬,终日以稀粥米汤野菜为食,吃不起一顿干饭,也不敢吃一顿干饭,不然就成了富人家,会招来借钱摊派的麻烦。小说的主人公金根,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终日勤勤恳恳的砍柴种田,依旧填不饱一家三口的肚子。妻子开始在上海一户好人家帮佣,后来城市形势转坏,受了人人都说乡下好的哄骗,回到农村。到了过年,家里把可怜的一点米磨了做了年糕,去完成给军属家送年货的任务。交货的时候,村民们在堆满了收上来的粮食的仓库前要求借粮过年,结果发生暴动,民兵搬来枪,金根受了枪伤,五岁多的女儿被人群踩死了,夫妻俩突出重围,却被当作反革命追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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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纪文存·摩登文本。《十八春》所着力表现的还是张爱玲最为得心应手的都市男女情感纠葛。小说从男主角沈世钧的立场回忆往事,以沈世钧与顾曼桢的悲欢离合为轴心,描写几对青年男女的爱情婚姻在乱世睽隔中阴差阳错。世钧的良善和软弱,曼桢的痴情和不幸,还有曼璐的自私,祝鸿才的无耻,在小说中无不栩栩如生。书中的主要角色,体验了乱世的甜酸苦辣,最后为拥护新政权、贡献新国家在东北大团圆。虽然有情人都未成眷属,令人惋惜,却各有所配,从此走向新生。全书共十八章,男女主角和相关人物也离离合合了十八个春天,正暗合传统京剧《汾河湾》的旧典。《十八春》表现的固然是儿女私情,却也明显纠缠着政权更替国家重建的大历史叙述。因此,或可说《十八春》一定程度上是具有时代灵感照耀的作品,是宗法苍凉、主张参差的对照、一直致力于杂陈破烂历史的张爱玲在小说创作中处理虚构叙述与历史进代关系的一种新尝试。以至有论者认为《十八春》联结着两个时代,联结着两个张爱玲;一个以往的张爱玲和一个可能有的新有张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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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收《献祭渣攻换取航天新时代》求收] 本文文案如下—— 秦凛错绑了情敌的系统,而这个系统发布的所有任务,都是让情敌成为人生赢家。 人生赢家应该努力学习。秦凛艰难督促情敌学习。 人生赢家需要惊艳打脸。秦凛被迫帮助情敌吵架。 人生赢家不能和渣女在一起。 秦凛只好抢了心上人的电影票,自己和情敌去看电影。 楚凌风是秦凛的情敌,他发现秦凛在追求他。 秦凛为他讲题,帮他买饭,代他拒绝了一众追求者的情书,说要让他成为一个更优秀的人。 楚凌风挣扎许久,决定与秦凛来一场双向奔赴。 于是他沉默许久,耳根通红,对秦凛说:我喜欢你。 秦凛看着单向奔赴,并且故作镇定的漂亮情敌,陷入了沉思。 虽然没有得到人生赢家系统,但得到了人生赢家,好像也差不多? 痞帅天然撩受冰山小公主攻 [预收《献祭渣攻换取航天新时代》文案如下——] 青年科学家孟星火曾说:哪怕我孟星火吃不饱饭,也不会看狗血耽美文! 然后孟星火穿成了狗血耽美文里吃不饱饭的小可怜。 孟星火:人间疾苦。 人间疾苦孟星火要在豪门被假少爷针对,在娱乐圈被全网黑,被渣攻当做替身,经历重重磨难,才能戴上渣攻的求婚戒指。 孟星火:在?有事吗?有这时间飞船都给你造出来冲出银河系了。 目下无尘会造飞船的孟星火在豪门被全家奉承,在娱乐圈成为顶流,经历一点小事,就为渣攻戴上了入狱手镯。 系统:剧情怎么崩成这样了这算什么说法啊? 孟星火:知识改变命运,学习成就未来? 献祭一个渣攻,开启一个航天新时代。
  • 作者:新了个喵
    预收《贩售心跳》、《藏光》,戳专栏可收藏哟~[久别重逢破镜重圆]许柠在大学里做过最轰轰烈烈的事,就是用一个月时间追到了校内最瞩目的高岭之花——霍存屿。可毕业时她提分手,提得更是干脆。再重逢,许柠一眼便看出了霍存屿眼底深浓的不甘。也对,天之骄子何曾经历过这样的打击。她了然一笑,配合着他自以为的深情错觉,顺势复合......只是这一次的许柠,不再伪装成他心目中理想女友的模样。当年的完美契合,不过是她的刻意迎合。没有了这些,两人之间摩擦碰撞不断,这是许柠意料之中的事。再度提出分手,月色温柔如昨,许柠凝着他幽深的漆眸,鹿眼里勾着轻浅的笑意:大少爷,这回总该看清楚我是什么样的人了吧?男人神情疏淡:嗯。好。许柠故作轻松道,那这次,就真的到此为止咯。转身的瞬间,手腕被猛地扯住。下一秒,整个人被男人逼至墙角,退无可退。到此为止?霍存屿嗓音喑哑,胸腔起伏含怒,微凉的唇贴着她的耳廓一字一顿:你不会以为,只有你一个人在装吧?——我要找多少个借口,筹划多少次偶遇,才能重新回到你的身边?*光芒万丈回避依恋阅读须知:1.非完美型主角;2.双C,1V1,治愈向。====预收文《贩售心跳》====[拽哥拽姐双向暗恋]没有人知道,简以在学生时代暗恋过傅听岘整整三年。毕业的同学聚会,一向肆意骄傲的简以紧张地攥着包包里的情书、掌心微湿,没等到傅听岘露面,却听见同学们八卦的议论——傅听岘已经向同班同学温怡表白了。那他眼光可真不怎么样。轻嗤着丢下这句话,她落荒而逃。至此,三年暗恋无疾而终。*再见傅听岘,是她留学归国。桀骜的少年眉眼间多了几分沉敛,淡声同她分析两人联姻能为双方家族带来多大的利益。理性凉薄,尽显资本家特质。简以欣然应允。年少的心动早已尘封,因缘巧合下的联姻,不过是共同利益所驱。婚后两人对外扮演恩爱夫妻,在各自的家族企业大杀四方。实则在同一屋檐下相敬如冰,犹如隔着楚河汉界。直到简以生日那天,深夜回到家中看见清俊的男人慵懒地靠着沙发,手里拿着一本陈旧日记本。简以表情微僵,目光扫过他翻开的那一页,心乱如麻。收购傅氏集团,让傅听岘求着追我。——这是她毕业那年赌气写在日记本上的愿望。社死当场,简以转身就逃,却不料男人大手一揽、从背后环住她。突如其来的亲密姿势让简以脑袋一片空白、愣怔在原地。见状,男人更是得寸进尺,俯身贴近她的耳。傅太太,清冷的声线喑哑、蕴着从未露于人前的温柔缱绻,他一字一顿地问,想要我怎么求?
  • 作者:江南
    宛州以商业称雄的百年间,有过许多的异人。今天要说的只是其中一个传奇,没有人知道他的名字,大家都叫他公子忽。他崛起之前,宛州没有人听过他的名字。他离去的时候,也没有人知道他的去向。他仿佛流星一样在宛州的天空上一闪而过,人们回忆的时候,只能看见流星过去留下的一道光痕了。也有人叫他刹那公子,刹那的光辉,却是说之不尽的风流。
  • 作者:不如
    穿到《禽满四合院》,成为父母双亡的富二代.财产莫名其妙遭到众禽眼红,他瞬间成了众禽的团宠对象。绑定系统后,他惊呆了众禽……
  • 作者:奇迹祈愿
    穿越者林奇觉醒在神秘魔法统一高考考场之上。这个神秘魔法主导的现代世界,存在诸多不朽伟力法术——恢复重疾移除疾病、跨越千里传送术、操纵他人支配人类、湮灭万物解离术、暂停光阴时间停止……林奇要先做的是通过考试,成为法师学徒,从而得到死刑赦免。法师主宰世界,位于云端之上,最关键的便是超凡记忆与卓绝计算。林奇发现,他大脑中出现记忆宫殿,能够记录万物包括所有复杂法术模型?问题是,他被学院官方认定作计算的天才?PS:这就是一个法爷的成长之路。
  • 作者:糖酪浇樱桃
    风吹久了会着凉,晒多了太阳要中暑,柔弱纤细病恹恹,溪亭是大众眼里的玻璃美人。即使是咸鱼,也是养在富贵门户里一条优雅的咸鱼。在严家佣人眼里,小姐哪里都好,除了坐在荷花池旁边喂鱼会落水,落水之后总要感冒,感冒之后还要人讲故事哄睡之外……溪亭也一直觉得自己生活得挺惬意的,直到有一天她决定逐梦娱乐圈。跑龙套的第一天,就把和她搭戏的男演员差点吓哭了……溪亭在圈里桃花泛滥,只不过成天到晚对着的那枝花它总是不开。严殊视美色如红粉骷髅,左脸写着无欲无求,右脸写着公事公办。直到有一天,溪亭想要自由了,不愿被他管束了,严殊才开始慌了。整日禁欲刻板、端庄体面的年轻总裁,扯开领带,像一条沉默的大狼狗,将脸庞埋在她的膝盖上,低声唤她小名:……亭亭。世人皆道他沉凝,克制,完美。日日提前规划不出错,时时高效运转如机器。溪亭是唯一能让他停下运转,总是不合时宜,却让他无计可施的小小齿轮。是童年的一口甜,是不可重碰的玻璃摆件,也是午夜梦回的旖旎妄念。高亮:原名《娇贵》,现在改成《玻璃美人》啦,更喜欢后面这个名字。假的玻璃美人,真的金刚钻(不是娇贵但是勇敢的辛德瑞拉话少多金的混血总裁,酸甜口味的爱情故事文案欺诈,其实蛮轻松的
  • 作者:河狸
    因为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雨,侦探偶然借宿在一家大户庭院,并且目睹了一场残忍的命案。案件的背后,混乱之家是一张异常混乱的人际关系之网。 一个流传着都市传说的小岛,一条羁绊着无数人生的命运之线。把真相隐藏在心底,也许才是《姑获鸟之绊》最好的结果。 面对突如其来的外星侵略者,人类上演了一幕丑陋的浮世绘。而最终拯救人类的救世主却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