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地之恋

赤地之恋

作者:张爱玲 状态:完本 日期:09-02

我有时候告诉别人一个故事的轮廓,人家听不出好处来,我总是辩护似地加上一句:这是真事。彷佛就立刻使它身价十信。其实一个故事的真假当然与它的好坏毫无关系。不过我确是爱好真实到了迷信的程度。我相信任何人的真实的经验永远是意味深长的,而且永远是新鲜的,永不会成为滥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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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据红楼梦的大纲给宋淇看,有些内容看去很奇特。宋淇戏称为Nightmare in the Red Chamber(红楼梦魇),有时候隔些时就在信上你的红楼梦魇做得怎么样了?我觉得这题目非常好,而且也确是这情形─ 一种疯狂。那几年我刚巧有机会在哈佛燕京图书馆与柏克莱的加大图书馆借书,看到脂本红楼梦。近人的考据都是站着看─来不及坐下。至于自己做,我唯一的资格是实在熟读红楼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自会蹦出来。但是没写过理论文字,当然笑话一五一十。我大概是中了古文的毒,培根的散文最记得这一句: 简短是隽语的灵魂,不过认为不限隽语,所以一个字看得有巴斗大,能省一个也是好的。因为怕唠叨,说理已经不够清楚,又把全抄本─即所谓红楼梦稿─ 简称抄本。其实这些本子都是抄本。难怪初详红楼梦刊出后,有个朋友告诉我看不懂─当然说得较婉转。连带想起来,仿佛有书评说不懂张看这题目,乘机在这里解释一下。张看不过是套用常见的我看XX,填入题材或人名。张看就是张的见解或管窥─往里面张望─最浅薄的双关语。以前流言是引一句英文─诗?Writen on water(水上写的字),是说它不持久,而又希望它像谣言传得一样快。我自己常疑心不知道人懂不懂,也从来没问过人。红楼梦的一个特点是改写时间之长─何止十年间增删五次?直到去世为止,大概占作者成年时代的全部。曹雪芹的天才不是像女神雅典娜一样,从她父王天神修斯的眉宇间跳出来的,一下地就是全副武装。从改写的过程上可以看出他的成长,有时候我觉得是天才的横剖面。改写二十多年之久,为了省抄工,不见得每次大改几处就从头重抄一份。当然是尽量利用手头现有的抄本。而不同时期的早本已经传了出去,书主跟着改,也不见得每次又都从头重抄一份。所以各本内容新旧不一,不能因某回某处年代早晚判断各本的早晚。这不过是常识,但是我认为是我这本书的一个要点。此外也有些地方看似荒唐,令人难以置信,例如改写常在回首或回末,因为一回本的线装书,一头一尾换一页较便。写作态度这样轻率?但是缝钉稿本该是麝月名下的工作─袭人麝月都实有其人,后来作者身边只剩下一个麝月─也可见他体恤人。在现在这大众传播的时代,很难想像从前那闭塞的社会。第二十三回有宝玉四首即事诗,当时有一等势利人,见荣府十二三岁的公子作的,录出来各处称颂。 看了使人不由得想到反面,著书人贫居西郊,满人明义说作者出示红楼梦,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可见传抄只限戚友圈内。而且从前小说在文艺上没有地位,不过是好玩,不像现代苏俄传抄地下小说与诗,作者可以得到心灵上的安慰。曹雪芹在这苦闷的环境里就靠家里的二三知己给他打气,他似乎是个温暖的情感丰富的人,歌星芭芭拉史翠珊唱红了的那支歌中所谓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倚靠脂砚畸笏,也情有可原。近人竟有认为此书是集体创作的。他完全孤立。即使当时与海外有接触,也没有书可供参考。旧俄的小说还没写出来。中国长篇小说这样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是刚巧发展到顶巅的时候一受挫,就给拦了回去。潮流趋势往往如此。清末民初的骂世小说还是继承红楼梦之前的儒林外史。红楼梦未完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请原谅我这混杂的比喻。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小说的主流与阅读趣味。一百年后的海上花系列有三分神似,就两次都见弃于读者,包括本世纪三0年间的亚东版。一方面读者已经在变,但那是受外来的影响,对于旧小说已经有了成见了,而旧小说也多数就是这样。在国外,对人说中国古典小说跟中国画─应当说诗、画,但是能懂中国诗的人太少─与磁器一样好,这话实在说不出口。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写小说的,更有老王卖瓜,自卖自夸之嫌。我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大学城待过些时,知道红楼梦的学生倒不少,都以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旧家庭里表兄妹的恋爱悲剧。男生就只关心宝玉这样女性化,是否同性恋者。他们虽然程度不齐,也不是没有鉴别力。有个女生长得不错,个子不高,深褐色的头发做得很高,像个富农或是商家的农妆少妇,告诉我说她看了秧歌,照例赞了两句,然后迟疑了一下,有点困惑的说:怎么这些人都跟我们一样?我听了一怔。秧歌里的人物的确跟美国人或任何人都没什么不同,不过是王龙阿兰洗衣作老板或是哲学家。我觉得被她一语道破了我用英文写作的症结,很有知己之感。程本红楼梦一出,就有许多人说是拙劣的续书,但是到本世纪胡适等才开始找证据,洗出红楼梦的本来面目。五六十年了,近来杂志上介绍一本《红楼梦研究集》: 本书是一群青年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注重考据的研究方式,拙作 红楼梦未完赫然在内,看了叫声惭愧。也可见一般套闻考据。里面大部分的文章仍旧视程本为原著,我在报刊上也看到这一类的论文,可能是中文系大学生或研究生的课卷,那也反映教授的态度。─也许是因为研究一个未完的著作,教学上有困难。─有一篇骂袭人诱惑宝玉,显然还是看了程本窜改的第六回,原文宝玉强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程甲本改强为与,程乙本又改为强拉 另加袭人扭捏了半日等两句。我们自己这样,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译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译本也还是用程本。但是才出了第一册,二十六回,后四十回的狐狸尾巴还没露出来。弥罗岛出土的断臂维纳斯装了义肢,在国际艺坛上还有地位?我本来一直想着,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听见专研究中国小说的汉学家派屈克·韩南(Hanan)说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写的。我非常震动。回想起来,也立刻记起当时看书的时候有那么一块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实那就是驴头不对马嘴的地方使人疑惑。游东京,送歌童,送五十岁的歌女楚云,结果都没有戏,使人毫无印象,心里想怎么回事?这书怎么了?正纳闷,另一回开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钻出了隧道。我看见我捧着厚厚一大册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间里。喂,是假的。 我伸手去碰碰那十来岁人的肩膀。这两本书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红楼梦。红楼梦遗稿有五六稿被借阅者遗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来抢回来。现在心平了些,因为多少满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收在集子里的,除了三详通篇改写过,此外一路写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没去改正前文,因为视作长途探险,读者有兴趣的话可以从头起同走一遭。我不过是用最基本的逻辑,但是一层套一层,有时候也会把人绕糊涂了。我自己是头昏为度,可以一搁一两年之久。像迷宫,像拼图游戏,又像推理侦探小说。早本各各不同的结局又有罗生门的情趣。偶遇拂逆,事无大小,只要详一会红楼梦就好了。我这人乏善足述,着重在乏字上,但是只要是真喜欢什么,确实什么都不管─也幸而我的兴趣范围不广。在已经去日苦多的时候,十年的工夫就这样掼了下去,不能不说是豪举。正是:十年一觉迷考据,赢得红楼梦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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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书是迄今为止张爱玲最具有代表性的小说结集。作者张爱玲(1920~1995),原名张煐,笔名梁京。1943~1945年发表了《茉莉香片》等小说,代表作有《传奇》、《流言》等。抗战后,改行编写电影剧本,后居美国。自出道后,盛名至今不减,「张迷」遍布全球。古人云:传奇者,因奇而传。事,无奇不传。 对于传奇,张爱玲有自己的说法:书名则传奇,目的是在传奇里面寻找普遍人,在普遍人里寻找传奇。其实,传奇无需寻找,张爱玲其文其事便是了。都市千般繁华下的满目苍凉,温柔富贵中的凄情哀婉,张爱玲的笔宛若金针,貌似漫不经心地描龙绣凤,实际上却将字字句句都刺在了你的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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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奇里的倾国倾城的人大抵如此。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胡琴咿咿哑哑拉着,在万盏灯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说不尽的苍凉的故事——不问也罢!《倾城之恋》是张爱玲的成名作与代表作。白流苏和范柳原这一对现实庸俗的男女,在战争的兵荒马乱之中被命运掷骰子般地掷到了一起,于一刹那体会到了一对平凡的夫妻之间的一点真心。张爱玲是作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一位杰出作家,而不是作为一个怪人、异人而存在的。也许她将不仅仅属于现代文学史。遥想几十年、几百年后,她会像她欣赏的李清照一样,在整个中国文学史上占据一个稳定的位置也说不定,而我们知道,那时候今天为我们所熟知的许多现代作家肯定都将被忽略不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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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那时候睡得早,尤其是城里,还没有装电灯。夏夜八点钟左右,黄昏刚澄淀下来,天上反而亮了,碧蓝的天,下面房子墨墨,是沉淀物,人声嗡嗡也跟着低了下去。小店都上了排门,石子路下只有他一个人踉踉跄跄走着,逍遥自在,从街这边穿到那边,哼着京戏,时而夹着个梯格隆地咚,代表胡琴。天热,把辫子盘子头顶上,短衫一路敞开到底,裸露着胸脯,带着把芭蕉扇,刮喇刮喇在衣衫下面扇着背脊。走过一家店家,板门上留着个方洞没关上,天气太热,需要通风,洞里只看见一把芭蕉扇在黄色的灯光中摇来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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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学少年都不贱》讲的是两位女孩恩娟、赵珏之间的情谊沧桑。故事开端于两人在上海重逢叙当年。恩娟嫁了位犹太人汴·李外,后来移民美国华盛顿,汴·李外成为第一位入阁移民,赵珏则境遇不如恩娟。因是多年后重逢,两人相对当年平等的身世,便见出高低。或者这正是取名《同学少年都不贱》的深意。言语间充满张爱玲式一贯的讥诮,人物刻画鲜明、情节铺叙细腻,在轻快的故事节奏里,透着对人生变化无常的沧桑凄凉感。小说中对三四十年代教会女生性心理的露骨展示,对五六十年代海外知识分子人生选择的逼真刻画,在张爱玲以前的小说中都是从未出现过的。小说无疑带有某种程度的自传色彩,同时也巧妙地穿插了美国左派女记者史沫特莱、中国第一颗原子弹爆炸等情节,显示张爱玲力图开拓题材,在更广大的背景上反映风云变幻中小人物的日常生活,塑造女主人公的独特性格和命运,从而也就使小说具有了时代风尚史和心态史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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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乔南嘉机缘巧合得到年级第一的私人微博,激动万分哆嗦着手点了关注。 从此点赞评论彩虹屁,嘘寒问暖做舔狗。 怀揣美好愿景,乔南嘉每天凭着热情与毅力在对方不怎么活跃的小号里怒刷存在感。 终于。 男神开始回复她了。 男神互关她微博了。 男神在私信给她讲数学题了。 就这样持续一年后,乔南嘉突然发现 好像,关注错人了?!(ДД) *** 柏燃是一中出了名的年级倒一。 长得好,脾气差,考试次次交白卷,除了学习样样拔尖。 某天,有个不长眼的居然摸到他的私人小号。 他打比赛就加油。 他感冒了刷关心。 私聊叫他柏同学。 最孤独的时刻陪伴着他。 捂了一年的冰疙瘩心终于被捂化后。 校园庆上,柏燃眼睁睁看着乔南嘉害羞地朝着年级第一叫了一声柏同学。 他突然记起,年级第一和他都姓柏。 柏燃的脸黑了。 一心搞学习小甜甜女主x伪学渣真大佬男主
  • 作者:玛丽莎·梅尔
    月族身份一曝光,欣黛便遭到追杀,她必须找到米歇尔,才能解开自己的身世之谜。寻找奶奶的斯嘉丽偶遇神秘刺青斗士野狼,两人情愫暗生,却遭遇信任危机。这将是一段旷世奇缘,还是早已被设计好的圈套
  • 作者:蒙蒙不萌
    #我乙女游戏里的对象来现实里找我了!##我的二次元单推来到现实中和我谈恋爱是什么体验!#姜绰是一个有着许多狗血故事的贫穷且艰难的打工狗。在马上要订婚的未婚夫公司里上班,然而未婚夫的白月光却是姜绰同母异父的妹妹。未婚夫直接给讨生活的姜绰安排了最难搞的上司和活最多的部门,姜绰每天在猝死的边缘徘徊,只能靠着乙女游戏麻痹自己。为了方案熬了通宵,发着高烧去应酬后又被未婚夫刁难,姜绰到家后几乎想放一浴缸的水结束生命。就在这时,她却听到了敲门声,她拖着满身的疲惫去开门。开门后,高大修长的男人站在门后,清隽无俦的容貌掩在蓝调时分的日光下,白衬衫上隐见斑斑血迹。伤痕累累的男人笑着对她伸出手,说:不抱一个吗,我可好不容易才找到这里来。——她游戏中的恋人,跨越千难万险,跨越时空和维度,来到了她的世界。……从此,姜绰走上了靠着对象打脸渣男渣爹渣妈并走上人生巅峰的故事。食用指南:超级狗血苏爽文,讲的就是一个乙女代姐梦想成真的故事,大家按需进食,不吃这一类的千万别为难自己嗷!(作者滑跪)故事里的游戏纯虚构,无原型。非大女主文,男主有特殊能力,男主就是最大的金手指和人生作弊器,主打的一个就这个开挂爽。本文本周四入V~谢谢大家支持
  • 作者:郑媛
    颜水净,一个擅长使毒的奇女子额上的红百合花痕,使她成为世人眼中的异类她毕生所犯的最大错误,即是向德聿贝勒这个无心的男人索讨真心并且沉沦在他邪魅的爱欲中,直到赔上身心为止她不该答应给出自己,因为她根本给不起一旦他视她如敝屣,她再也没有第二颗心了……
  • 作者:十权
    沈千帆是一只百年修为的小猫妖某天被一只来历不明的猫咪幼崽缠上,成为了一名光荣的男妈妈。为了养家糊口赚出奶粉钱,沈千帆只好化成原型去给他上司楚行洲当猫沈千帆在楚总家蹭吃蹭喝,当了一只肥宅咸鱼猫,唯一的工作任务就是在楚行洲怀里蹭蹭撒娇。一天,沈千帆在老板怀里日常营业。一个不留神,变回了人形!楚总看着掉到他怀里衣襟不整的美少年,沉默了。沈千帆看着他老板,脸红了。装猫被发现的沈千帆羞愤欲绝,迅速变回猫咪,把脸埋在枕头下装鸵鸟楚行洲:给你三秒钟,变回来。沈千帆:不要……QAQ——作为弱小的小妖怪,妈妈吓唬沈千帆的时候经常说一句话:不听话的小妖怪会被上古妖神九尾天狐大人叼走吃掉。楚行洲眯起眼看着小猫妖露在外面的尾巴:不听话的小妖怪会怎么样?沈千帆:会被妖神九尾狐大人叼走……QAQ楚行洲:那你听话吗?沈千帆瑟瑟发抖:听话,超听话!楚行洲居高临下看着他,周身强劲灵力涌动,身后的虚影现出九条银白色的尾巴。不辞而别的小妖怪,妖神大人现在要叼走你了。沈千帆:……?QAQ⊙轻松向沙雕甜文,1v1,HE.⊙日更,22:00左右更新,不更的话会请假⊙文中有养崽剧情,但不是生子。放松调剂之作,接受所有理性的评价,希望宝贝们都能开心~⊙围脖@权日万,可以来找我玩————————我的预收文《原来你是这样的魔尊!》:男频文《仙途》中,男主谢归途是个除脸以外一无是处的废物小白脸,人气远不如日天日地的反派魔尊楚风临。作者把魔尊塑造的过于强大,以至于猛然发现正牌男主竟然没什么办法干过他。于是《仙途》的最新章更新中,魔尊草草自爆而亡,死无全尸。.同名同姓的富二代谢归途看到这里,气得当场摔了酒杯破口大骂!去你妈的小白脸!明明魔尊才是六界最强的王者!谢少爷怒而发动钞能力,打赏十个白银盟,要求作者让魔尊回来。第二天,作者恰了烂钱。魔尊果然复活了。谢归途激动地搓手,正等着看魔尊征服三界,干死小白脸的时候,忽然发现作者拿着他打赏的钱,坑文跑路了。——更要命的是,一觉醒来,他成了那个和楚风临不共戴天的小白脸男主谢归途。听着师弟们议论魔教卷土重来的消息,谢归途流下了两行热泪,拿头撞墙。……我鲨我自己。.眼看着魔族来势凶猛,正道无法抗衡,谢归途不幸被俘。——坊间传言,魔尊楚风临血洗各门派之后,将他的仇敌带回了北境深渊的魔宫,惨无人道地日夜欺凌,辱虐而死。故事说得绘声绘色,隔壁小孩都吓哭了。而与此同时,谢归途被绑在魔尊的床上,冰凉的唇一路吻过他的脊背。他才是真的吓哭了。那病娇大魔头在他耳边喃喃低语:不惜一切也要救我。——师兄啊,你就这么喜欢我?*下一本开,戳作者专栏可见,感兴趣的宝贝可以提前收藏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