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地之恋

赤地之恋

作者:张爱玲 状态:完本 日期:09-02

我有时候告诉别人一个故事的轮廓,人家听不出好处来,我总是辩护似地加上一句:这是真事。彷佛就立刻使它身价十信。其实一个故事的真假当然与它的好坏毫无关系。不过我确是爱好真实到了迷信的程度。我相信任何人的真实的经验永远是意味深长的,而且永远是新鲜的,永不会成为滥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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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市的人生》林林总总五十篇什,大多选自《流言》、《张看》等集子,此外还收集了一些散落在书刊中的单篇,计三十万言,包纳了张爱玲各个时期的散文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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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据红楼梦的大纲给宋淇看,有些内容看去很奇特。宋淇戏称为Nightmare in the Red Chamber(红楼梦魇),有时候隔些时就在信上你的红楼梦魇做得怎么样了?我觉得这题目非常好,而且也确是这情形─ 一种疯狂。那几年我刚巧有机会在哈佛燕京图书馆与柏克莱的加大图书馆借书,看到脂本红楼梦。近人的考据都是站着看─来不及坐下。至于自己做,我唯一的资格是实在熟读红楼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自会蹦出来。但是没写过理论文字,当然笑话一五一十。我大概是中了古文的毒,培根的散文最记得这一句: 简短是隽语的灵魂,不过认为不限隽语,所以一个字看得有巴斗大,能省一个也是好的。因为怕唠叨,说理已经不够清楚,又把全抄本─即所谓红楼梦稿─ 简称抄本。其实这些本子都是抄本。难怪初详红楼梦刊出后,有个朋友告诉我看不懂─当然说得较婉转。连带想起来,仿佛有书评说不懂张看这题目,乘机在这里解释一下。张看不过是套用常见的我看XX,填入题材或人名。张看就是张的见解或管窥─往里面张望─最浅薄的双关语。以前流言是引一句英文─诗?Writen on water(水上写的字),是说它不持久,而又希望它像谣言传得一样快。我自己常疑心不知道人懂不懂,也从来没问过人。红楼梦的一个特点是改写时间之长─何止十年间增删五次?直到去世为止,大概占作者成年时代的全部。曹雪芹的天才不是像女神雅典娜一样,从她父王天神修斯的眉宇间跳出来的,一下地就是全副武装。从改写的过程上可以看出他的成长,有时候我觉得是天才的横剖面。改写二十多年之久,为了省抄工,不见得每次大改几处就从头重抄一份。当然是尽量利用手头现有的抄本。而不同时期的早本已经传了出去,书主跟着改,也不见得每次又都从头重抄一份。所以各本内容新旧不一,不能因某回某处年代早晚判断各本的早晚。这不过是常识,但是我认为是我这本书的一个要点。此外也有些地方看似荒唐,令人难以置信,例如改写常在回首或回末,因为一回本的线装书,一头一尾换一页较便。写作态度这样轻率?但是缝钉稿本该是麝月名下的工作─袭人麝月都实有其人,后来作者身边只剩下一个麝月─也可见他体恤人。在现在这大众传播的时代,很难想像从前那闭塞的社会。第二十三回有宝玉四首即事诗,当时有一等势利人,见荣府十二三岁的公子作的,录出来各处称颂。 看了使人不由得想到反面,著书人贫居西郊,满人明义说作者出示红楼梦,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可见传抄只限戚友圈内。而且从前小说在文艺上没有地位,不过是好玩,不像现代苏俄传抄地下小说与诗,作者可以得到心灵上的安慰。曹雪芹在这苦闷的环境里就靠家里的二三知己给他打气,他似乎是个温暖的情感丰富的人,歌星芭芭拉史翠珊唱红了的那支歌中所谓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倚靠脂砚畸笏,也情有可原。近人竟有认为此书是集体创作的。他完全孤立。即使当时与海外有接触,也没有书可供参考。旧俄的小说还没写出来。中国长篇小说这样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是刚巧发展到顶巅的时候一受挫,就给拦了回去。潮流趋势往往如此。清末民初的骂世小说还是继承红楼梦之前的儒林外史。红楼梦未完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请原谅我这混杂的比喻。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小说的主流与阅读趣味。一百年后的海上花系列有三分神似,就两次都见弃于读者,包括本世纪三0年间的亚东版。一方面读者已经在变,但那是受外来的影响,对于旧小说已经有了成见了,而旧小说也多数就是这样。在国外,对人说中国古典小说跟中国画─应当说诗、画,但是能懂中国诗的人太少─与磁器一样好,这话实在说不出口。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写小说的,更有老王卖瓜,自卖自夸之嫌。我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大学城待过些时,知道红楼梦的学生倒不少,都以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旧家庭里表兄妹的恋爱悲剧。男生就只关心宝玉这样女性化,是否同性恋者。他们虽然程度不齐,也不是没有鉴别力。有个女生长得不错,个子不高,深褐色的头发做得很高,像个富农或是商家的农妆少妇,告诉我说她看了秧歌,照例赞了两句,然后迟疑了一下,有点困惑的说:怎么这些人都跟我们一样?我听了一怔。秧歌里的人物的确跟美国人或任何人都没什么不同,不过是王龙阿兰洗衣作老板或是哲学家。我觉得被她一语道破了我用英文写作的症结,很有知己之感。程本红楼梦一出,就有许多人说是拙劣的续书,但是到本世纪胡适等才开始找证据,洗出红楼梦的本来面目。五六十年了,近来杂志上介绍一本《红楼梦研究集》: 本书是一群青年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注重考据的研究方式,拙作 红楼梦未完赫然在内,看了叫声惭愧。也可见一般套闻考据。里面大部分的文章仍旧视程本为原著,我在报刊上也看到这一类的论文,可能是中文系大学生或研究生的课卷,那也反映教授的态度。─也许是因为研究一个未完的著作,教学上有困难。─有一篇骂袭人诱惑宝玉,显然还是看了程本窜改的第六回,原文宝玉强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程甲本改强为与,程乙本又改为强拉 另加袭人扭捏了半日等两句。我们自己这样,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译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译本也还是用程本。但是才出了第一册,二十六回,后四十回的狐狸尾巴还没露出来。弥罗岛出土的断臂维纳斯装了义肢,在国际艺坛上还有地位?我本来一直想着,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听见专研究中国小说的汉学家派屈克·韩南(Hanan)说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写的。我非常震动。回想起来,也立刻记起当时看书的时候有那么一块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实那就是驴头不对马嘴的地方使人疑惑。游东京,送歌童,送五十岁的歌女楚云,结果都没有戏,使人毫无印象,心里想怎么回事?这书怎么了?正纳闷,另一回开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钻出了隧道。我看见我捧着厚厚一大册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间里。喂,是假的。 我伸手去碰碰那十来岁人的肩膀。这两本书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红楼梦。红楼梦遗稿有五六稿被借阅者遗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来抢回来。现在心平了些,因为多少满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收在集子里的,除了三详通篇改写过,此外一路写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没去改正前文,因为视作长途探险,读者有兴趣的话可以从头起同走一遭。我不过是用最基本的逻辑,但是一层套一层,有时候也会把人绕糊涂了。我自己是头昏为度,可以一搁一两年之久。像迷宫,像拼图游戏,又像推理侦探小说。早本各各不同的结局又有罗生门的情趣。偶遇拂逆,事无大小,只要详一会红楼梦就好了。我这人乏善足述,着重在乏字上,但是只要是真喜欢什么,确实什么都不管─也幸而我的兴趣范围不广。在已经去日苦多的时候,十年的工夫就这样掼了下去,不能不说是豪举。正是:十年一觉迷考据,赢得红楼梦魇名。
  • 作者:张爱玲
    她是一个善于将艺术生活化,生活艺术化的享乐主义者,又是一个对生活充满悲剧感的人;她是名门之后,贵府小姐,却骄傲的宣称自己是一个自食其力的小市民……她就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个能将才与情打成一片的异数作家——张爱玲!如果你想一睹她的才情,本书,你怎能错过!
  • 作者:张爱玲
    我以前没到过台湾,但是珍珠港事变后从香港回上海,乘的日本船因为躲避轰炸,航线弯弯扭扭的路过南台湾,不靠岸,远远的只看见个山。 倚在船舷上还有两三个乘客,都轻声呼朋唤友来看,不知道为什么不敢大声。 我站在那里一动都不动,没敢走开一步,怕错过了,知道这辈子不会再看见更美的风景了……
  • 作者:张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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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张爱玲
    琵琶出生在显赫的上海贵族家庭里,围绕着她的是丝绒门帘、身穿水钻缎子的宾客、裹小脚的老妈子,和一堆关系庞杂的二大爷、姨奶奶、表姐表哥们。但父母的缺席却是永恒的常态,沉迷在鸦片里与旧时繁华的父亲难得现身,而坚持要离婚的母亲则与琵琶的姑姑出洋念书。在这种文化、利益相冲突的幽森豪门里,难怪四岁的琵琶总带着怀疑的眼光看待一切。或许也因为这段万花筒似的童年滋养,琵琶的脑子里常转着超龄的念头:她幻想能无穷无尽地一次次投胎,变成金发小女孩住在洋人房子里;她看到书里压的褐色玫瑰花瓣,就伤感人生苦短;她觉得十八岁是在护城河的另一岸,不知道有什么办法能过去。美好的人生固然值得等待,然而,眨眼间当琵琶已跨到另一岸时,等待到的却是不堪的、囚禁她一生的凄伤……《雷峰塔》是张爱玲以自己四岁到十八岁的成长经历为主轴,糅合其独特的语言美学所创作的自传体小说。情节在真实与虚构间交织,将清末的社会氛围、人性的深沉阴暗浓缩在这个大家族里。继《小团圆》出版后,不难发现张爱玲反复地重述生命中最晦涩的心事,但每次出手均以不同的角度、方式,极致细腻地铺写她对周遭不同人事物的爱恨情结,让我们读来震撼惊心之余,更能逐渐将张爱玲的传奇拼凑完整!
  • 作者:张爱玲
    本书是迄今为止张爱玲最具有代表性的小说结集。作者张爱玲(1920~1995),原名张煐,笔名梁京。1943~1945年发表了《茉莉香片》等小说,代表作有《传奇》、《流言》等。抗战后,改行编写电影剧本,后居美国。自出道后,盛名至今不减,「张迷」遍布全球。古人云:传奇者,因奇而传。事,无奇不传。 对于传奇,张爱玲有自己的说法:书名则传奇,目的是在传奇里面寻找普遍人,在普遍人里寻找传奇。其实,传奇无需寻找,张爱玲其文其事便是了。都市千般繁华下的满目苍凉,温柔富贵中的凄情哀婉,张爱玲的笔宛若金针,貌似漫不经心地描龙绣凤,实际上却将字字句句都刺在了你的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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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奇里的倾国倾城的人大抵如此。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胡琴咿咿哑哑拉着,在万盏灯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说不尽的苍凉的故事——不问也罢!《倾城之恋》是张爱玲的成名作与代表作。白流苏和范柳原这一对现实庸俗的男女,在战争的兵荒马乱之中被命运掷骰子般地掷到了一起,于一刹那体会到了一对平凡的夫妻之间的一点真心。张爱玲是作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一位杰出作家,而不是作为一个怪人、异人而存在的。也许她将不仅仅属于现代文学史。遥想几十年、几百年后,她会像她欣赏的李清照一样,在整个中国文学史上占据一个稳定的位置也说不定,而我们知道,那时候今天为我们所熟知的许多现代作家肯定都将被忽略不计了。
  • 作者:张爱玲
    上海那时候睡得早,尤其是城里,还没有装电灯。夏夜八点钟左右,黄昏刚澄淀下来,天上反而亮了,碧蓝的天,下面房子墨墨,是沉淀物,人声嗡嗡也跟着低了下去。小店都上了排门,石子路下只有他一个人踉踉跄跄走着,逍遥自在,从街这边穿到那边,哼着京戏,时而夹着个梯格隆地咚,代表胡琴。天热,把辫子盘子头顶上,短衫一路敞开到底,裸露着胸脯,带着把芭蕉扇,刮喇刮喇在衣衫下面扇着背脊。走过一家店家,板门上留着个方洞没关上,天气太热,需要通风,洞里只看见一把芭蕉扇在黄色的灯光中摇来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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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纪文存·摩登文本。《十八春》所着力表现的还是张爱玲最为得心应手的都市男女情感纠葛。小说从男主角沈世钧的立场回忆往事,以沈世钧与顾曼桢的悲欢离合为轴心,描写几对青年男女的爱情婚姻在乱世睽隔中阴差阳错。世钧的良善和软弱,曼桢的痴情和不幸,还有曼璐的自私,祝鸿才的无耻,在小说中无不栩栩如生。书中的主要角色,体验了乱世的甜酸苦辣,最后为拥护新政权、贡献新国家在东北大团圆。虽然有情人都未成眷属,令人惋惜,却各有所配,从此走向新生。全书共十八章,男女主角和相关人物也离离合合了十八个春天,正暗合传统京剧《汾河湾》的旧典。《十八春》表现的固然是儿女私情,却也明显纠缠着政权更替国家重建的大历史叙述。因此,或可说《十八春》一定程度上是具有时代灵感照耀的作品,是宗法苍凉、主张参差的对照、一直致力于杂陈破烂历史的张爱玲在小说创作中处理虚构叙述与历史进代关系的一种新尝试。以至有论者认为《十八春》联结着两个时代,联结着两个张爱玲;一个以往的张爱玲和一个可能有的新有张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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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学少年都不贱》讲的是两位女孩恩娟、赵珏之间的情谊沧桑。故事开端于两人在上海重逢叙当年。恩娟嫁了位犹太人汴·李外,后来移民美国华盛顿,汴·李外成为第一位入阁移民,赵珏则境遇不如恩娟。因是多年后重逢,两人相对当年平等的身世,便见出高低。或者这正是取名《同学少年都不贱》的深意。言语间充满张爱玲式一贯的讥诮,人物刻画鲜明、情节铺叙细腻,在轻快的故事节奏里,透着对人生变化无常的沧桑凄凉感。小说中对三四十年代教会女生性心理的露骨展示,对五六十年代海外知识分子人生选择的逼真刻画,在张爱玲以前的小说中都是从未出现过的。小说无疑带有某种程度的自传色彩,同时也巧妙地穿插了美国左派女记者史沫特莱、中国第一颗原子弹爆炸等情节,显示张爱玲力图开拓题材,在更广大的背景上反映风云变幻中小人物的日常生活,塑造女主人公的独特性格和命运,从而也就使小说具有了时代风尚史和心态史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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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将于6月19日(周六)开V,开V当天会连更三章,谢谢大家支持】 对外上能打白毛怪下能伦树桩/对内柔弱不堪/可爱小心机攻X在外凶悍护短/对内娇软受 黎沐作为一只雌虫穿到了原始社会,还被一只蓝眼睛的大白虎从雪坑里刨回了家。 黎沐下意识地收紧脊背,结果发现自己引以为傲的骨翅不见了。他打算趁老虎睡着了偷偷跑,结果发现白老虎不见了,身边多了个银发大美人。身为一只雌虫最基本的素养就是懂得追求雄性,结果发现这儿的雌雄比例好像颠倒了。 他成了个稀有物! 遇到了两年一次的暴雪天气,他差点冻死在洞穴里。大白老虎所在的部落太弱了,经常吃不饱饭。黎沐决定做大做强,保护这帮雄性。 —————————————————— 白墨捡回一个亚兽,擅自占为己有了。 白墨:你冷不,那你钻我肚子下面吧。 黎沐:好呀好呀,你是雄虫吗?我可以保护你哦。 于是白墨一直伪装自己是个雄虫,一边暗自琢磨雄虫是什么东西? 食用指南: 1、兽人世界,兽人会变身,亚兽不会 2、黎沐原来是雌虫,后来是亚兽,非典型亚兽 3、攻对内柔弱是装的,因为听说雄虫弱不禁风。 4、关于兽人有私设,兽人的食物复杂多样(见到他们吃什么都别奇怪,逮到啥吃啥) 排雷:有生子 完结文《穿成落魄亲王的恶夫君》(谨慎食用,不喜咱就回来) 预收文《重生后我渣了白月光》【其他专栏见】 ABO设定,Omega当道,Alpha身份低微。 顾倾川被一纸家书从星际战场召了回来,迎接他的不是竹马未婚妻Alpha,而是冰冷的监狱。 顾倾川被以叛国罪处以死刑,未婚妻面带讥笑地看着他。此时还有什么不明白的,自己被算计了。 顾家突遭大难,顾倾川自知无力回天,心灰意冷地等待死亡的降临。他却在三日后等到了未婚妻的死讯,与此同时监狱多了一名杀害联邦公民的敌国将领方柏城。 顾倾川听闻此人诡计多端,却在对方冲他笑的时候看到了锁骨处的疤痕。那位将领似乎是他从拍卖场买回来的Alpha小奴隶,那道疤痕还是他亲手烫伤去的。 顾倾川死的时候脑子里的唯一想法就是下辈子好好待小奴隶,不要和恶毒的白月光有牵连。 重来一世后,顾倾川忙着避开白月光,培养小对象。 顾倾川:你是我的人,被打了也不知道还手? 方柏城:他是你的竹马,我不敢。 不敢个屁!顾倾川心道要不是陆熠飞无缘无故摔断了腿,我还不知道你报复心挺重。 推基友【望柠】的预收文《在仙界玩泥巴的那些年》 白泽安一朝穿书,成了修仙文里不断作死的炮灰小废物。 为了避免原书中被阴狠毒辣的魔界尊者挫骨扬灰给主角出气的悲惨结局。 白泽安决定——离那个什么魔界尊者远些。于是他最大的快乐就是在仙池边玩泥巴。今天捏个小鸟,明天捏个小鸭,直到有天他突发奇想捏了个泥人。 万万没有想到,这泥人突然成了精,还挺好看。 看着有些茫然的泥人,白泽安不动声色,认真忽悠:我是你父君。你得听我的。 白捡一个好大儿,耶! 莫名被召唤而来的魔界尊者贺兰追面沉如水。 呵。 后来,好大儿当着自己的面摇身一变成了那个心狠手辣且记仇的魔界尊者。 白泽安:?? 让我想想我干了什么。哦,也就是让魔界尊者给自己捶捶腿,洗洗衣裳,喊自己父君而已。 白泽安:!! 命运弄人,生活突然失去了希望。
  • 作者:来春游
    [欢迎玩家‘顾臻涯’来到‘五界’游戏!] ——[玩家申请退出] [恭喜玩家‘顾臻涯’觉醒第一天赋‘命运的红线’。] [命运的红线:世界的命运之子正迫不及待与你一起坠入爱河。] ——[玩家申请退出] ——[玩家申请退出] ——[玩家申请退出] [请玩家‘顾臻涯’做好准备,即将投放新手场接受考核] [剧本生成中] [‘你’是富二代。‘你家’会因命运之子破产。] [请开始你完善剧本的旅程吧!] ——[玩家申请退出] ——[玩家申请退出] ——[玩家退出失败,游戏正式开始] * 新手场考核:降临点,顾家宴会 光速败家的豪门富二代攻经典白手起家的起点男受 [达成结局:那个男人连夜扛着摩托车跑了] 正式游戏场:降临点,古云都学园 边上学边计划灭世的大魔王攻没有救世计划的救世主受 [达成结局:我们的征途是星辰大海] 正式游戏场:降临点,地下室 人鱼反派攻倒霉男主受(进行中) * 1.快穿,1v1,主攻 2.剧情上大概升级流,感情上大概是单向暗(明)恋双向暗(明)恋 3.对人冷淡只对受失控·攻利益至上却对攻疯狂痴迷·受 4.全员笔直,无心恋爱,只有攻受为彼此弯成蚊香 *【推荐我的主攻快穿预收《职业反派(快穿)》,以下为预收文案】* 虞迟乐是个很缺德的人,能长这么大全靠脸和身手都很能打。 有人因此推荐他去各个世界当职业反派,虞迟乐十分有天赋的从小反派干到了最终BOSS。 在推荐人开心的说出垃圾是放错了地方的宝藏这句话以后,虞迟乐微微一笑,一顿如狂风般的操作把世界男主给掰弯了,导致世界线全乱。 推荐人:?????就是听不得别人夸你是吧你个王八蛋。 刚开始。 虞迟乐:带男主干坏事一定更加有趣吧,嘻嘻嘻。 男主:虽然看起来不是什么好人,但是他好可爱。 后来。 虞迟乐:和男主干坏事确实很有趣XD 男主:虽然他很可爱,但是下次一定要记得拒绝他。 【恶劣愉悦犯·反派攻意图掰正攻反被攻带弯·男主受】 *【推荐我的无限流预收《快点参加地狱宴会》,以下为预收文案】* 宿寻洲所在的疗养院餐桌上同时暴毙三人,死相离奇可怖,一时间人心惶惶。 第二天,宿寻洲凭空收到了一张宴会请柬。 [敬启者: 你非常荣幸的被我邀请,来参加我精彩绝伦的地狱宴会。 宴会的主人] 宿寻洲微笑着将这张奇怪的请柬收进怀中,推着自己的轮椅,继续在寂静的走廊上慢悠悠散步。 * * * 应解颐获得了开启地狱宴会的权限,兴致勃勃四处发放请柬,没想到最后来的人寥寥无几,其中一位甚至还是不良于行的残疾人。 他很郁闷。 他杀出重围才抢到的宴会权限,如果第一场游戏就精彩不起来,那也太让人失望了吧。 宿寻洲:别担心,我一定让你精彩起来。 应解颐:哇,你真是个好人。 宿寻洲:?客气,你也挺有礼貌的。 全程围观宿寻洲和应解颐互相折磨的其他玩家:这就是地狱吗,谢谢邀请,已经被吓哭了。 * * * 要用魔鬼治愈魔鬼。 #超武力唯恐天下不乱愉悦犯攻高智商笑里藏刀偏激轮椅受# 这大概是两个有明显缺陷的人在恐怖游戏里兴风作浪,为了对方慢慢自我矫正的故事。 *【推荐我基友正在连载的主攻快穿《拯救残疾男主(快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