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地之恋

赤地之恋

作者:张爱玲 状态:完本 日期:09-02

我有时候告诉别人一个故事的轮廓,人家听不出好处来,我总是辩护似地加上一句:这是真事。彷佛就立刻使它身价十信。其实一个故事的真假当然与它的好坏毫无关系。不过我确是爱好真实到了迷信的程度。我相信任何人的真实的经验永远是意味深长的,而且永远是新鲜的,永不会成为滥调。…

最新更新11

《赤地之恋》全文阅读

作者的其他小说
  • 作者:张爱玲
    《都市的人生》林林总总五十篇什,大多选自《流言》、《张看》等集子,此外还收集了一些散落在书刊中的单篇,计三十万言,包纳了张爱玲各个时期的散文力作。
  • 作者:张爱玲
    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据红楼梦的大纲给宋淇看,有些内容看去很奇特。宋淇戏称为Nightmare in the Red Chamber(红楼梦魇),有时候隔些时就在信上你的红楼梦魇做得怎么样了?我觉得这题目非常好,而且也确是这情形─ 一种疯狂。那几年我刚巧有机会在哈佛燕京图书馆与柏克莱的加大图书馆借书,看到脂本红楼梦。近人的考据都是站着看─来不及坐下。至于自己做,我唯一的资格是实在熟读红楼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自会蹦出来。但是没写过理论文字,当然笑话一五一十。我大概是中了古文的毒,培根的散文最记得这一句: 简短是隽语的灵魂,不过认为不限隽语,所以一个字看得有巴斗大,能省一个也是好的。因为怕唠叨,说理已经不够清楚,又把全抄本─即所谓红楼梦稿─ 简称抄本。其实这些本子都是抄本。难怪初详红楼梦刊出后,有个朋友告诉我看不懂─当然说得较婉转。连带想起来,仿佛有书评说不懂张看这题目,乘机在这里解释一下。张看不过是套用常见的我看XX,填入题材或人名。张看就是张的见解或管窥─往里面张望─最浅薄的双关语。以前流言是引一句英文─诗?Writen on water(水上写的字),是说它不持久,而又希望它像谣言传得一样快。我自己常疑心不知道人懂不懂,也从来没问过人。红楼梦的一个特点是改写时间之长─何止十年间增删五次?直到去世为止,大概占作者成年时代的全部。曹雪芹的天才不是像女神雅典娜一样,从她父王天神修斯的眉宇间跳出来的,一下地就是全副武装。从改写的过程上可以看出他的成长,有时候我觉得是天才的横剖面。改写二十多年之久,为了省抄工,不见得每次大改几处就从头重抄一份。当然是尽量利用手头现有的抄本。而不同时期的早本已经传了出去,书主跟着改,也不见得每次又都从头重抄一份。所以各本内容新旧不一,不能因某回某处年代早晚判断各本的早晚。这不过是常识,但是我认为是我这本书的一个要点。此外也有些地方看似荒唐,令人难以置信,例如改写常在回首或回末,因为一回本的线装书,一头一尾换一页较便。写作态度这样轻率?但是缝钉稿本该是麝月名下的工作─袭人麝月都实有其人,后来作者身边只剩下一个麝月─也可见他体恤人。在现在这大众传播的时代,很难想像从前那闭塞的社会。第二十三回有宝玉四首即事诗,当时有一等势利人,见荣府十二三岁的公子作的,录出来各处称颂。 看了使人不由得想到反面,著书人贫居西郊,满人明义说作者出示红楼梦,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可见传抄只限戚友圈内。而且从前小说在文艺上没有地位,不过是好玩,不像现代苏俄传抄地下小说与诗,作者可以得到心灵上的安慰。曹雪芹在这苦闷的环境里就靠家里的二三知己给他打气,他似乎是个温暖的情感丰富的人,歌星芭芭拉史翠珊唱红了的那支歌中所谓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倚靠脂砚畸笏,也情有可原。近人竟有认为此书是集体创作的。他完全孤立。即使当时与海外有接触,也没有书可供参考。旧俄的小说还没写出来。中国长篇小说这样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是刚巧发展到顶巅的时候一受挫,就给拦了回去。潮流趋势往往如此。清末民初的骂世小说还是继承红楼梦之前的儒林外史。红楼梦未完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请原谅我这混杂的比喻。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小说的主流与阅读趣味。一百年后的海上花系列有三分神似,就两次都见弃于读者,包括本世纪三0年间的亚东版。一方面读者已经在变,但那是受外来的影响,对于旧小说已经有了成见了,而旧小说也多数就是这样。在国外,对人说中国古典小说跟中国画─应当说诗、画,但是能懂中国诗的人太少─与磁器一样好,这话实在说不出口。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写小说的,更有老王卖瓜,自卖自夸之嫌。我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大学城待过些时,知道红楼梦的学生倒不少,都以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旧家庭里表兄妹的恋爱悲剧。男生就只关心宝玉这样女性化,是否同性恋者。他们虽然程度不齐,也不是没有鉴别力。有个女生长得不错,个子不高,深褐色的头发做得很高,像个富农或是商家的农妆少妇,告诉我说她看了秧歌,照例赞了两句,然后迟疑了一下,有点困惑的说:怎么这些人都跟我们一样?我听了一怔。秧歌里的人物的确跟美国人或任何人都没什么不同,不过是王龙阿兰洗衣作老板或是哲学家。我觉得被她一语道破了我用英文写作的症结,很有知己之感。程本红楼梦一出,就有许多人说是拙劣的续书,但是到本世纪胡适等才开始找证据,洗出红楼梦的本来面目。五六十年了,近来杂志上介绍一本《红楼梦研究集》: 本书是一群青年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注重考据的研究方式,拙作 红楼梦未完赫然在内,看了叫声惭愧。也可见一般套闻考据。里面大部分的文章仍旧视程本为原著,我在报刊上也看到这一类的论文,可能是中文系大学生或研究生的课卷,那也反映教授的态度。─也许是因为研究一个未完的著作,教学上有困难。─有一篇骂袭人诱惑宝玉,显然还是看了程本窜改的第六回,原文宝玉强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程甲本改强为与,程乙本又改为强拉 另加袭人扭捏了半日等两句。我们自己这样,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译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译本也还是用程本。但是才出了第一册,二十六回,后四十回的狐狸尾巴还没露出来。弥罗岛出土的断臂维纳斯装了义肢,在国际艺坛上还有地位?我本来一直想着,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听见专研究中国小说的汉学家派屈克·韩南(Hanan)说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写的。我非常震动。回想起来,也立刻记起当时看书的时候有那么一块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实那就是驴头不对马嘴的地方使人疑惑。游东京,送歌童,送五十岁的歌女楚云,结果都没有戏,使人毫无印象,心里想怎么回事?这书怎么了?正纳闷,另一回开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钻出了隧道。我看见我捧着厚厚一大册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间里。喂,是假的。 我伸手去碰碰那十来岁人的肩膀。这两本书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红楼梦。红楼梦遗稿有五六稿被借阅者遗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来抢回来。现在心平了些,因为多少满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收在集子里的,除了三详通篇改写过,此外一路写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没去改正前文,因为视作长途探险,读者有兴趣的话可以从头起同走一遭。我不过是用最基本的逻辑,但是一层套一层,有时候也会把人绕糊涂了。我自己是头昏为度,可以一搁一两年之久。像迷宫,像拼图游戏,又像推理侦探小说。早本各各不同的结局又有罗生门的情趣。偶遇拂逆,事无大小,只要详一会红楼梦就好了。我这人乏善足述,着重在乏字上,但是只要是真喜欢什么,确实什么都不管─也幸而我的兴趣范围不广。在已经去日苦多的时候,十年的工夫就这样掼了下去,不能不说是豪举。正是:十年一觉迷考据,赢得红楼梦魇名。
  • 作者:张爱玲
    她是一个善于将艺术生活化,生活艺术化的享乐主义者,又是一个对生活充满悲剧感的人;她是名门之后,贵府小姐,却骄傲的宣称自己是一个自食其力的小市民……她就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个能将才与情打成一片的异数作家——张爱玲!如果你想一睹她的才情,本书,你怎能错过!
  • 作者:张爱玲
    我以前没到过台湾,但是珍珠港事变后从香港回上海,乘的日本船因为躲避轰炸,航线弯弯扭扭的路过南台湾,不靠岸,远远的只看见个山。 倚在船舷上还有两三个乘客,都轻声呼朋唤友来看,不知道为什么不敢大声。 我站在那里一动都不动,没敢走开一步,怕错过了,知道这辈子不会再看见更美的风景了……
  • 作者:张爱玲
    我写《小团圆》并不是为了发泄出气,我一直认为最好的材料是你最深知的材料,但是为了国家主义的制裁,一直无法写。这是一个热情故事,我想表达出爱情的万转千回,完全幻灭了之后也还有点什么东西在。——张爱玲信九莉还记得她婴儿时期的景象:人来人往的嘈杂声中,有一支白铜汤匙塞进她嘴里,那股铁腥味真难吃!这种与生俱来的敏感与惊人的记忆,显然一直留在她的血液里。从幼年传统家族在新旧世代冲击中的争斗、观念对立的父母笼罩的阴影,到读书时修道院女中千面百样的同学、战时人与人剑拔弩张的紧绷感……点点滴滴的细碎片段,无一不在她生命刻下印记,并开出繁盛的文字。而就是这种特殊的文采,吸引了邵之雍天天来拜访九莉。他眼中的光采像捧着一满杯的水,他说就算这文章是男人写的,也要去找他,所有能发生的关系都要发生。二十二岁还没谈过恋爱的九莉,觉得这一段时间与生命里无论什么别的事都不一样,恍如沉浸在金色的永生中,让她不顾一切,即使之雍被说是汉奸、即使他是有妇之夫……《小团圆》以一贯嘲讽的细腻工笔, 刻画出张爱玲最深知的人生素材,在她历史中过往来去的那些辛酸往事现实人物,于此处实现了历史的团圆。那余韵不尽的情感铺陈已臻炉火纯青之境,读来时时有被针扎人心的滋味,故事中男男女女的矛盾挣扎和颠倒迷乱,正映现了我们心底深处诸般复杂的情结。本书据张爱玲手稿整理出版。原稿共六二八页,一九七六年完成后,张爱玲寄给香港的好友宋淇邝文美夫妇,后因各方原因未能发表;二○○九年二月,经张爱玲遗产执行人宋以朗授权,皇冠出版社首次出版单行本。
  • 作者:张爱玲
    琵琶出生在显赫的上海贵族家庭里,围绕着她的是丝绒门帘、身穿水钻缎子的宾客、裹小脚的老妈子,和一堆关系庞杂的二大爷、姨奶奶、表姐表哥们。但父母的缺席却是永恒的常态,沉迷在鸦片里与旧时繁华的父亲难得现身,而坚持要离婚的母亲则与琵琶的姑姑出洋念书。在这种文化、利益相冲突的幽森豪门里,难怪四岁的琵琶总带着怀疑的眼光看待一切。或许也因为这段万花筒似的童年滋养,琵琶的脑子里常转着超龄的念头:她幻想能无穷无尽地一次次投胎,变成金发小女孩住在洋人房子里;她看到书里压的褐色玫瑰花瓣,就伤感人生苦短;她觉得十八岁是在护城河的另一岸,不知道有什么办法能过去。美好的人生固然值得等待,然而,眨眼间当琵琶已跨到另一岸时,等待到的却是不堪的、囚禁她一生的凄伤……《雷峰塔》是张爱玲以自己四岁到十八岁的成长经历为主轴,糅合其独特的语言美学所创作的自传体小说。情节在真实与虚构间交织,将清末的社会氛围、人性的深沉阴暗浓缩在这个大家族里。继《小团圆》出版后,不难发现张爱玲反复地重述生命中最晦涩的心事,但每次出手均以不同的角度、方式,极致细腻地铺写她对周遭不同人事物的爱恨情结,让我们读来震撼惊心之余,更能逐渐将张爱玲的传奇拼凑完整!
  • 作者:张爱玲
    本书是迄今为止张爱玲最具有代表性的小说结集。作者张爱玲(1920~1995),原名张煐,笔名梁京。1943~1945年发表了《茉莉香片》等小说,代表作有《传奇》、《流言》等。抗战后,改行编写电影剧本,后居美国。自出道后,盛名至今不减,「张迷」遍布全球。古人云:传奇者,因奇而传。事,无奇不传。 对于传奇,张爱玲有自己的说法:书名则传奇,目的是在传奇里面寻找普遍人,在普遍人里寻找传奇。其实,传奇无需寻找,张爱玲其文其事便是了。都市千般繁华下的满目苍凉,温柔富贵中的凄情哀婉,张爱玲的笔宛若金针,貌似漫不经心地描龙绣凤,实际上却将字字句句都刺在了你的心上。
  • 作者:张爱玲
    传奇里的倾国倾城的人大抵如此。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胡琴咿咿哑哑拉着,在万盏灯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说不尽的苍凉的故事——不问也罢!《倾城之恋》是张爱玲的成名作与代表作。白流苏和范柳原这一对现实庸俗的男女,在战争的兵荒马乱之中被命运掷骰子般地掷到了一起,于一刹那体会到了一对平凡的夫妻之间的一点真心。张爱玲是作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一位杰出作家,而不是作为一个怪人、异人而存在的。也许她将不仅仅属于现代文学史。遥想几十年、几百年后,她会像她欣赏的李清照一样,在整个中国文学史上占据一个稳定的位置也说不定,而我们知道,那时候今天为我们所熟知的许多现代作家肯定都将被忽略不计了。
  • 作者:张爱玲
    上海那时候睡得早,尤其是城里,还没有装电灯。夏夜八点钟左右,黄昏刚澄淀下来,天上反而亮了,碧蓝的天,下面房子墨墨,是沉淀物,人声嗡嗡也跟着低了下去。小店都上了排门,石子路下只有他一个人踉踉跄跄走着,逍遥自在,从街这边穿到那边,哼着京戏,时而夹着个梯格隆地咚,代表胡琴。天热,把辫子盘子头顶上,短衫一路敞开到底,裸露着胸脯,带着把芭蕉扇,刮喇刮喇在衣衫下面扇着背脊。走过一家店家,板门上留着个方洞没关上,天气太热,需要通风,洞里只看见一把芭蕉扇在黄色的灯光中摇来摇去。
  • 作者:张爱玲
    。《秧歌》一书以1950-1952年新中国刚成立后进行的土改运动为大背景,讲述了江浙附近某村镇的农民受饥饿的煎熬,终日以稀粥米汤野菜为食,吃不起一顿干饭,也不敢吃一顿干饭,不然就成了富人家,会招来借钱摊派的麻烦。小说的主人公金根,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终日勤勤恳恳的砍柴种田,依旧填不饱一家三口的肚子。妻子开始在上海一户好人家帮佣,后来城市形势转坏,受了人人都说乡下好的哄骗,回到农村。到了过年,家里把可怜的一点米磨了做了年糕,去完成给军属家送年货的任务。交货的时候,村民们在堆满了收上来的粮食的仓库前要求借粮过年,结果发生暴动,民兵搬来枪,金根受了枪伤,五岁多的女儿被人群踩死了,夫妻俩突出重围,却被当作反革命追捕。
  • 作者:张爱玲
    世纪文存·摩登文本。《十八春》所着力表现的还是张爱玲最为得心应手的都市男女情感纠葛。小说从男主角沈世钧的立场回忆往事,以沈世钧与顾曼桢的悲欢离合为轴心,描写几对青年男女的爱情婚姻在乱世睽隔中阴差阳错。世钧的良善和软弱,曼桢的痴情和不幸,还有曼璐的自私,祝鸿才的无耻,在小说中无不栩栩如生。书中的主要角色,体验了乱世的甜酸苦辣,最后为拥护新政权、贡献新国家在东北大团圆。虽然有情人都未成眷属,令人惋惜,却各有所配,从此走向新生。全书共十八章,男女主角和相关人物也离离合合了十八个春天,正暗合传统京剧《汾河湾》的旧典。《十八春》表现的固然是儿女私情,却也明显纠缠着政权更替国家重建的大历史叙述。因此,或可说《十八春》一定程度上是具有时代灵感照耀的作品,是宗法苍凉、主张参差的对照、一直致力于杂陈破烂历史的张爱玲在小说创作中处理虚构叙述与历史进代关系的一种新尝试。以至有论者认为《十八春》联结着两个时代,联结着两个张爱玲;一个以往的张爱玲和一个可能有的新有张爱玲。
  • 作者:张爱玲
    《同学少年都不贱》讲的是两位女孩恩娟、赵珏之间的情谊沧桑。故事开端于两人在上海重逢叙当年。恩娟嫁了位犹太人汴·李外,后来移民美国华盛顿,汴·李外成为第一位入阁移民,赵珏则境遇不如恩娟。因是多年后重逢,两人相对当年平等的身世,便见出高低。或者这正是取名《同学少年都不贱》的深意。言语间充满张爱玲式一贯的讥诮,人物刻画鲜明、情节铺叙细腻,在轻快的故事节奏里,透着对人生变化无常的沧桑凄凉感。小说中对三四十年代教会女生性心理的露骨展示,对五六十年代海外知识分子人生选择的逼真刻画,在张爱玲以前的小说中都是从未出现过的。小说无疑带有某种程度的自传色彩,同时也巧妙地穿插了美国左派女记者史沫特莱、中国第一颗原子弹爆炸等情节,显示张爱玲力图开拓题材,在更广大的背景上反映风云变幻中小人物的日常生活,塑造女主人公的独特性格和命运,从而也就使小说具有了时代风尚史和心态史的意义。
  • 作者:张爱玲
    色是感性,戒是理性。  ——李安 一个真实的故事 一篇写了三十年的小说 一段张爱玲似的海上旧梦 丁默村对自己的学生、貌若天仙的郑苹如十分信任,在她身上花钱如流水,事事依从,形影难分。他哪知道这个貌似涉世不深、恃宠成骄、贪图金钱的妙龄少女正把自己引向中统特务的枪口。 小说名为《色·戒》,其实已不单是表面的意义,它不是易先生的好色之戒,而该是王佳芝的情之戒,是所有女人的情之戒,当然更包括张爱玲自身,这又是张爱玲的一次不经意地袒露自己。
  • 作者:张爱玲
    赛姆生太太是中国人。她的第三个丈夫是英国人,名唤汤姆生,但是他不准她使用他的姓氏,另赠了她这个相仿的名字。从生物学家的观点看来,赛姆生太太曾经结婚多次,可是从律师的观点看来,她始终未曾出嫁。
  • 作者:张爱玲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因为《红玫瑰与白玫瑰》这句话成了脍炙人口的名言……
  • 作者:张爱玲
    收录了张爱玲的部分中短篇小说,其中有:霸王别姬、不幸的她、创世纪、沉香屑第一炉香、沉香屑第二炉香、等、多少恨、桂花蒸阿小悲秋、红玫瑰与白玫瑰、鸿鸾禧、花凋、留情、琉璃瓦、年青的时候、谈女人、五四遗事、相见欢、心经、殷宝滟送花楼会——列女传之一等。
  • 作者:张爱玲
    下午的阳光照到一座红砖老式洋楼上。一只黄蜂被太阳照成金黄色,在那黑洞洞的窗前飞过。一切寂静无声。这种老式房子,房间里面向来是光线很阴暗的。席五太太坐在靠窗的地方,桌上支着一面腰圆大镜,对着镜子在那里剪前刘海。那时候还流行那种人字形的两撇前刘海,两边很不容易剪得齐,需要用一种特别长的剪刀,她这一把还是特地从杭州买来的。
  • 作者:张爱玲
    七巧低着头,沐浴在光辉里,细细的音乐,细细的喜悦……这些年了,她跟他捉迷藏似的,只是近不得身,原来还有今天!可不是,这半辈子已经完了──花一般的年纪已经过去了。人生就是这样的错综复杂,不讲理。当初她为什么嫁到姜家来?为了钱么?不是的,为了要遇见季泽,为了命中注定她要和季泽相爱。她微微抬起脸来,季泽立在她跟前,两手合在她扇子上,面颊贴在她扇子上。他也老了十年了,然而人究竟还是那个人呵!他难道是哄她么?他想她的钱──她卖掉她的一生换来的几个钱?仅仅这一转念便使她暴怒起来。
  • 作者:张爱玲
    传庆想着,在他的血管中,或许会流着这个人的血。呵,如果……如果该是什么样的果子呢?该是淡青色的晶莹多汁的果子,像荔枝而没有核,甜里面带着点辛酸。如果……如果他母亲当初略微任性、自私一点,和言子夜诀别的最后一分钟,在情感的支配下,她或者会改变了初衷,如果她不是那么瞻前顾后──顾后!她果真顾到了未来么?她替她未来的子女设想过么?她害了她的孩子!传庆并不是不知道他对于他母亲的谴责是不公平的。她那时候到底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孩子,有那么坚强的道德观念,已经是难得的了。任何人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也只能够行其心之所安罢了。他能怪他的母亲么?
  • 作者:张爱玲
    电车停了,马路上的人却开始奔跑,在街的左面的人们奔到街的右面,在右面的人们奔到左面。商店一律的沙啦啦拉上铁门。女太太们发狂一般扯动铁栅栏,叫道:让我们进来一会儿!我这儿有孩子哪,有年纪大的人!然而门还是关得紧腾腾的。铁门里的人和铁门外的人眼睁睁对看着,互相惧怕着。
  • 作者:张爱玲
    《半生缘》讲的是三十年代上海的一个悲惨的爱情故事。女主人公顾曼桢家境贫寒,自幼丧父,老小七人全靠姐姐曼璐做舞女养活。曼桢毕业后在一家公司工作,与来自南京的许世钧相爱,世钧深深同情曼桢的处境,决定与之结婚。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游侠范儿
    与战神吕布狭路相逢。来将报上名来?吾从不杀无名之辈!他转身就走。贼将休走!报上名来!吴铭。穿到三国,无名无姓,取名吴铭。他虽无名,却一笑风云变色;他虽无名,却一指流血千里;他虽无名,却一吼世界颤抖。他是无名,枪神,吴铭!大帝,吴铭!
  • 作者:油炸大金
    座右铭:就这么混着呗!的沈梦溪怎么也没想到,他这样的人居然成了娱乐圈的大拿?
  • 作者:周乃
    【本文已完结,5月中旬开古言《窦公公的小傻子》,文案见底】 穿越异世大陆,还被附赠一个虫族儿子的向尽书:是谁渣了我! 而真正见到那个所谓的虫族渣男后,她的生活只剩下四个字:追悔莫及。 向尽书:啧,可爱! 我不是在追夫火葬场,就是在赶往追夫火葬场的路上。 对不起,不该把你欺负哭。 对不起,是我渣了你。 男主哭唧唧:我恨你,嘤! 后来—— 男主红着脸:翅膀给你摸,你、你想怎样都可以,能不能别赶我走? 每天都研究怎么把男主欺负哭的女主vs被迫臣服女主而总是被欺负哭的男主 ———— 指路:男主第2章末尾出场,第6章开始被欺负哭 1、本文女攻,作者跟女主坚决站在同一立场,我们的宗旨是:ghs(不是)把男主欺负哭! 2、男主是虫族,有一段时间是虫子,介意请绕道(人外控请入内,咳)。 3、开车是不可能开车的,脖子以下也是莫得的。 4、设定皆为虚构,合理范围内一切为剧情服务,不喜点叉,欢迎理智讨论 p.s.关于女主的穿越和身世暂时不能剧透,两人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些渊源,后面会解释有问题尽量都评论解答哦,爱你们~ *** 【预收文《窦公公的小傻子》文案见下】 人人都说,十六皇子的女官是个傻子。要是不傻,怎么会去招惹鬼见愁? 对此—— 当事人鹿白表示:我只是心眼少了一点,说话直了一点,心大了一点而已。如果真的傻,又怎么会抱上了宫里最粗的大腿呢? 目击者窦公公表示:呵,这丫头蠢笨如猪,若不是有我护着,现在坟头草都该长出来了!谁瞧得上她谁真是眼瞎。 直到后来—— 窦公公:真香! 傲娇毒舌最讨厌直球的老太监 x 什么都懂最擅长直球的小宫女(?) 来自隔壁小短篇《我竟然截胡了皇帝的老婆》,人设见短篇,感恩
  • 作者:墨秀
    我可以是废物!我也可以被你们欺辱!可你们谁敢碰我的至亲挚爱!我林毅会让你感受到什么叫做炼狱!废物少年屈辱而死,重生之后,他让整个天地俯首称臣,唯一人独尊!
  • 作者:傅祁多
    【日更12点/4.14入v啦,大肥章,掉红包】【预收《听见你说》《风止于枝意》文案最下方】【本文文案】兰泽和郁岑在一起两年,两年都穿插着另外一个学姐的痕迹。分手那天郁岑忙着哄被她气哭的学姐,甚至还在指责她太能演会装,以前的乖巧竟都是骗人。那一刻,两年感情,稀碎一地。不久后,兰泽母亲生了病来京治疗,郁岑第一时间飞奔到医院,想求她一个回心转意。知她心软,哄哄便是。谁知,一直不怎么搭理他的兰泽,三分钟后竟扑进一个匆匆赶来的男人怀里。她哭成小可怜:哥……男人年纪轻轻,气场却正然凛冽,淡声安抚着怀里的姑娘,在黑暗中挑来一眼,若有若无地扫过他的方向。郁岑松了口气。他以前见过这个男人。他们只是兄妹。可一个小时后,医院大门口。郁岑眼睁睁看见那个男人低头凑近兰泽,暧昧轻捏小姑娘的下颚,同她算着刚才的账:小没良心,谁是你哥?那里头躺的是我程砚安未来的丈母娘。我不来帮衬,难不成让你前男友来,嗯?兰泽乖乖巧巧地看着他,忽然就失了神。小模样像是动了情而不自知。郁岑警铃大作。--程砚安此人,自小长在程家老爷子膝下,养出一身老一辈人的风骨,年纪轻轻,前程无量。而程家与兰家是世交,程老爷子想要兰泽做他的孙媳妇儿。可程砚安大兰泽八岁。一开始,程砚安觉得小姑娘年纪太小,不愿耽误人家。可后来有一次,他撞见兰泽从她前男友的演奏会上出来,看似风平浪静地过了一段时间后,某天他趁机把人堵在了房间门口。他漫不经心地探着她的话:他那样对你,你还忘不了他?我没有……急切想要解释的话下一秒却被他打断。那就断干净了。兰泽愣怔间,听见他压过来的声音危险又蛊惑——泽泽,我眼里揉不得沙子。*既定事实,在法律上,是指已经形成,且不可更改的事。所以,我爱你,确认属于既定事实,一经成立,永不失效。*乖萌贱小绿茶腹黑情种检察官tips:男主:程砚安女鹅正常时乖巧,关键时绿茶爽文 慢热甜文 轻松沙雕 追妻追不回#谁是你哥?我是你未来老公#人类的本质是真香女主名字源于《涉江采芙蓉》中的:涉江采芙蓉,兰泽多芳草。【文案修于2022/11/6】>>>>>>>>>>预收《听见你说》>>>>>>>>>>重逢那天是京城黄梅雨季。归要与交往了三天的相亲对象分手,一个人坐在屋檐下等雨停。而孟聿峥与一堆朋友正好经过她身边,漫不经心地扫来一眼。他们的视线隔着漫天雨幕交汇,往事堪堪亦澜澜。她看着那个连抽烟都能染上三分不羁的男人,忽然想起,望城一中直到现在也流传着孟聿峥的传说,也想起自己年少时曾傻傻地混在熙攘人群里,踮起脚来只为看他一眼。执念如影,终有回响的一天。于是那年京城大雪,明知他是当作儿戏,她也仍然一头扎了进去,只当作是自己以三年的迷恋,换得一场与他风花雪月的黄粱美梦。头顶上梅雨未停,狭路相逢的二人相交而过形同陌路,谁也没提谁。一切的转折,是在那日她误闯了他的场子。满场浮华里,玻璃碎片横飞,他手底下那帮兄弟先认出了她。后来,据那天在场的人说,也不知是哪尊大佛这么大的脸面,区区一场小闹事,竟然能惊动向来不爱管闲事的孟大公子。外界议论纷纷,可只有归要知道,那天他在众目睽睽之下将她带走,后来又强势蛮横地将她锁在了二楼房间阳台上。他质问她:要要,你在躲我?微微仰起头时眼里有湿润的雾,她攥紧身后的栏杆,轻声回他:孟先生是公认的好情人,我何必要躲?孟聿峥凝住她的脸,慢慢掐灭了手中的烟,夜风里传来他沉缓自嘲的声音——你倒是知道怎样才会让我难受。你明知我戒不掉你,我又岂止是想与你做情人?--许多年后她才渐渐明白,那个人人争先阿谀的孟公子,骨子里其实是带着点冷漠绝情的。而就是这样的一个人,曾经却给过她最炽热、最坚定的爱。就如同当年分手后,她阴差阳错翻到的那封夹在杂物堆里的信——我曾经那样真诚、那样温柔地爱过你,但愿上帝保佑你,另一个人也会像我一样地爱你。落笔:孟聿峥。*——我将爱意埋进风雪,从此山月为祭,看你动情着魔,为我入戏。>>>>>>>>预收《风止于枝意》>>>>>>>>1、梁枝意被制片人带到地方时,她再次见到周谨识。一帮圈内人士一口一个识爷捧着,他坐在最显眼的位置,涣散得连情绪都淡了三分。她安静坐在最角落,旁边几个公子哥却都在议论她,这个小明星不行啊,都不来事儿。周谨识咬着一根烟,莫名多望了她一眼。是想起二人第一次见时,她那毫不客气的一耳光。2、圈里人都知道,周家二公子玩遍风月,最烦不识规矩好歹的人。所以梁枝意那种性格又闷又无趣,偶尔还会挠人的小猫,压根不是他们二哥的菜。可偏就是后来的某一天,周二公子的脖子上少见地出现了几道暧昧红痕,狐朋狗友们大跌眼镜,问哪家姑娘这么能耐,敢在二哥的身上犯忌讳?他只勾唇,吐出三个字——梁枝意。狐朋狗友:你特么上次还说对人没兴趣,这次就把人玷污了?!3、梁枝意是周谨识所有忌讳的瓦解者。可后来,梁枝意这三个字,成了周谨识最大的忌讳。梁枝意永远记得,决裂那晚的周谨识发了疯,如同阎罗,跋扈、狠厉,翻手搅起狂风骤雨。他对她说的最后一句话是:梁枝意,老子这辈子是头一回这么爱一个人,你不识好歹。她也永远记得,后来再相逢时,他指尖的烟灰沉默着簌簌下落,落了一地。他说:挺想你的,就来了。她低头,忽然眼眶一热。-那天她终于明白,众生凡胎浊骨,爱意污浊。浪荡尘世的人如风冥顽不归,经久不息。却有朝一日——风止于,梁枝意。*女明星vs公子哥酸甜味/巨狗血/双非c洁党慎
  • 作者:新日初上
    知名游戏玩家陈安仁机缘巧合之下意外穿越到了一个诡异的恐怖大厦世界,在这里,一片黑暗。蜡烛是生存所需要的最基本道具!在这片区域,死亡是司空见惯的事情!想要活下去,只有不断的搜集物资,通往更高的楼层,至于终点在哪里?没有人知道!当其他求生者还在楼层里艰难求生的时候,陈安仁已经靠着自己预知未来的提示,一次又一次的躲过了致命的危机,轻松获取各类物资,步步往上!【傀儡娃娃:可以帮助你抵挡一次鬼影的攻击,但是作为代价,你将会被它记入脑海,等复苏值达到100%的时候,它将会作为死亡使者来对你进行攻击!】【黑水伞:可短暂隐匿住自己的身影,以便逃过鬼影的追杀】......欢迎各位书友进群!QQ群:913969774
  • 作者:龙小七
    穿越成一个没爹没娘的孤女,还带了一个小拖油瓶。林玉秀丝毫不慌,她撸起袖子斗极品,用医术赚的盆满钵满。就是救来的男人,总是缠着让她做王妃。萧戾:我有钱有颜还有强壮的身体,嫁给我你不吃亏。一心想要名扬天下的林玉秀,表示自己很忙,不想要玩男人。奈何男人缠的紧,林玉秀从此的日常就变成了不好了,王爷,王妃又要爬墙去医人了。天哪,王妃又又又爬墙了
  • 作者:吴淡如
    做得多不如做得对。我一直有个可怕的毛病,有一堆事情等待我处理时特别明显。比如说,我通常在早上写稿,中午自己弄东西给自己吃,贪多务得的习惯在这时候便展现无遗。我会先把煮水饺的水烧开,然后,看一看阳台上的花木,有几片桔黄的叶子该剪掉了,我立刻戴上了手套,寻找园艺用的剪刀。打理花木时我看见昨天晒的衣服还没收,待会儿可能要下雨了,于是我又放下剪刀,把衣服收进衣柜里。这时发现衣柜里的衣服放得有点不顺眼,又顺手理了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