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地之恋

赤地之恋

作者:张爱玲 状态:完本 日期:09-02

我有时候告诉别人一个故事的轮廓,人家听不出好处来,我总是辩护似地加上一句:这是真事。彷佛就立刻使它身价十信。其实一个故事的真假当然与它的好坏毫无关系。不过我确是爱好真实到了迷信的程度。我相信任何人的真实的经验永远是意味深长的,而且永远是新鲜的,永不会成为滥调。…

最新更新11

《赤地之恋》全文阅读

作者的其他小说
  • 作者:张爱玲
    《都市的人生》林林总总五十篇什,大多选自《流言》、《张看》等集子,此外还收集了一些散落在书刊中的单篇,计三十万言,包纳了张爱玲各个时期的散文力作。
  • 作者:张爱玲
    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据红楼梦的大纲给宋淇看,有些内容看去很奇特。宋淇戏称为Nightmare in the Red Chamber(红楼梦魇),有时候隔些时就在信上你的红楼梦魇做得怎么样了?我觉得这题目非常好,而且也确是这情形─ 一种疯狂。那几年我刚巧有机会在哈佛燕京图书馆与柏克莱的加大图书馆借书,看到脂本红楼梦。近人的考据都是站着看─来不及坐下。至于自己做,我唯一的资格是实在熟读红楼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自会蹦出来。但是没写过理论文字,当然笑话一五一十。我大概是中了古文的毒,培根的散文最记得这一句: 简短是隽语的灵魂,不过认为不限隽语,所以一个字看得有巴斗大,能省一个也是好的。因为怕唠叨,说理已经不够清楚,又把全抄本─即所谓红楼梦稿─ 简称抄本。其实这些本子都是抄本。难怪初详红楼梦刊出后,有个朋友告诉我看不懂─当然说得较婉转。连带想起来,仿佛有书评说不懂张看这题目,乘机在这里解释一下。张看不过是套用常见的我看XX,填入题材或人名。张看就是张的见解或管窥─往里面张望─最浅薄的双关语。以前流言是引一句英文─诗?Writen on water(水上写的字),是说它不持久,而又希望它像谣言传得一样快。我自己常疑心不知道人懂不懂,也从来没问过人。红楼梦的一个特点是改写时间之长─何止十年间增删五次?直到去世为止,大概占作者成年时代的全部。曹雪芹的天才不是像女神雅典娜一样,从她父王天神修斯的眉宇间跳出来的,一下地就是全副武装。从改写的过程上可以看出他的成长,有时候我觉得是天才的横剖面。改写二十多年之久,为了省抄工,不见得每次大改几处就从头重抄一份。当然是尽量利用手头现有的抄本。而不同时期的早本已经传了出去,书主跟着改,也不见得每次又都从头重抄一份。所以各本内容新旧不一,不能因某回某处年代早晚判断各本的早晚。这不过是常识,但是我认为是我这本书的一个要点。此外也有些地方看似荒唐,令人难以置信,例如改写常在回首或回末,因为一回本的线装书,一头一尾换一页较便。写作态度这样轻率?但是缝钉稿本该是麝月名下的工作─袭人麝月都实有其人,后来作者身边只剩下一个麝月─也可见他体恤人。在现在这大众传播的时代,很难想像从前那闭塞的社会。第二十三回有宝玉四首即事诗,当时有一等势利人,见荣府十二三岁的公子作的,录出来各处称颂。 看了使人不由得想到反面,著书人贫居西郊,满人明义说作者出示红楼梦,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可见传抄只限戚友圈内。而且从前小说在文艺上没有地位,不过是好玩,不像现代苏俄传抄地下小说与诗,作者可以得到心灵上的安慰。曹雪芹在这苦闷的环境里就靠家里的二三知己给他打气,他似乎是个温暖的情感丰富的人,歌星芭芭拉史翠珊唱红了的那支歌中所谓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倚靠脂砚畸笏,也情有可原。近人竟有认为此书是集体创作的。他完全孤立。即使当时与海外有接触,也没有书可供参考。旧俄的小说还没写出来。中国长篇小说这样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是刚巧发展到顶巅的时候一受挫,就给拦了回去。潮流趋势往往如此。清末民初的骂世小说还是继承红楼梦之前的儒林外史。红楼梦未完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请原谅我这混杂的比喻。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小说的主流与阅读趣味。一百年后的海上花系列有三分神似,就两次都见弃于读者,包括本世纪三0年间的亚东版。一方面读者已经在变,但那是受外来的影响,对于旧小说已经有了成见了,而旧小说也多数就是这样。在国外,对人说中国古典小说跟中国画─应当说诗、画,但是能懂中国诗的人太少─与磁器一样好,这话实在说不出口。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写小说的,更有老王卖瓜,自卖自夸之嫌。我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大学城待过些时,知道红楼梦的学生倒不少,都以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旧家庭里表兄妹的恋爱悲剧。男生就只关心宝玉这样女性化,是否同性恋者。他们虽然程度不齐,也不是没有鉴别力。有个女生长得不错,个子不高,深褐色的头发做得很高,像个富农或是商家的农妆少妇,告诉我说她看了秧歌,照例赞了两句,然后迟疑了一下,有点困惑的说:怎么这些人都跟我们一样?我听了一怔。秧歌里的人物的确跟美国人或任何人都没什么不同,不过是王龙阿兰洗衣作老板或是哲学家。我觉得被她一语道破了我用英文写作的症结,很有知己之感。程本红楼梦一出,就有许多人说是拙劣的续书,但是到本世纪胡适等才开始找证据,洗出红楼梦的本来面目。五六十年了,近来杂志上介绍一本《红楼梦研究集》: 本书是一群青年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注重考据的研究方式,拙作 红楼梦未完赫然在内,看了叫声惭愧。也可见一般套闻考据。里面大部分的文章仍旧视程本为原著,我在报刊上也看到这一类的论文,可能是中文系大学生或研究生的课卷,那也反映教授的态度。─也许是因为研究一个未完的著作,教学上有困难。─有一篇骂袭人诱惑宝玉,显然还是看了程本窜改的第六回,原文宝玉强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程甲本改强为与,程乙本又改为强拉 另加袭人扭捏了半日等两句。我们自己这样,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译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译本也还是用程本。但是才出了第一册,二十六回,后四十回的狐狸尾巴还没露出来。弥罗岛出土的断臂维纳斯装了义肢,在国际艺坛上还有地位?我本来一直想着,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听见专研究中国小说的汉学家派屈克·韩南(Hanan)说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写的。我非常震动。回想起来,也立刻记起当时看书的时候有那么一块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实那就是驴头不对马嘴的地方使人疑惑。游东京,送歌童,送五十岁的歌女楚云,结果都没有戏,使人毫无印象,心里想怎么回事?这书怎么了?正纳闷,另一回开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钻出了隧道。我看见我捧着厚厚一大册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间里。喂,是假的。 我伸手去碰碰那十来岁人的肩膀。这两本书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红楼梦。红楼梦遗稿有五六稿被借阅者遗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来抢回来。现在心平了些,因为多少满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收在集子里的,除了三详通篇改写过,此外一路写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没去改正前文,因为视作长途探险,读者有兴趣的话可以从头起同走一遭。我不过是用最基本的逻辑,但是一层套一层,有时候也会把人绕糊涂了。我自己是头昏为度,可以一搁一两年之久。像迷宫,像拼图游戏,又像推理侦探小说。早本各各不同的结局又有罗生门的情趣。偶遇拂逆,事无大小,只要详一会红楼梦就好了。我这人乏善足述,着重在乏字上,但是只要是真喜欢什么,确实什么都不管─也幸而我的兴趣范围不广。在已经去日苦多的时候,十年的工夫就这样掼了下去,不能不说是豪举。正是:十年一觉迷考据,赢得红楼梦魇名。
  • 作者:张爱玲
    她是一个善于将艺术生活化,生活艺术化的享乐主义者,又是一个对生活充满悲剧感的人;她是名门之后,贵府小姐,却骄傲的宣称自己是一个自食其力的小市民……她就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个能将才与情打成一片的异数作家——张爱玲!如果你想一睹她的才情,本书,你怎能错过!
  • 作者:张爱玲
    我以前没到过台湾,但是珍珠港事变后从香港回上海,乘的日本船因为躲避轰炸,航线弯弯扭扭的路过南台湾,不靠岸,远远的只看见个山。 倚在船舷上还有两三个乘客,都轻声呼朋唤友来看,不知道为什么不敢大声。 我站在那里一动都不动,没敢走开一步,怕错过了,知道这辈子不会再看见更美的风景了……
  • 作者:张爱玲
    我写《小团圆》并不是为了发泄出气,我一直认为最好的材料是你最深知的材料,但是为了国家主义的制裁,一直无法写。这是一个热情故事,我想表达出爱情的万转千回,完全幻灭了之后也还有点什么东西在。——张爱玲信九莉还记得她婴儿时期的景象:人来人往的嘈杂声中,有一支白铜汤匙塞进她嘴里,那股铁腥味真难吃!这种与生俱来的敏感与惊人的记忆,显然一直留在她的血液里。从幼年传统家族在新旧世代冲击中的争斗、观念对立的父母笼罩的阴影,到读书时修道院女中千面百样的同学、战时人与人剑拔弩张的紧绷感……点点滴滴的细碎片段,无一不在她生命刻下印记,并开出繁盛的文字。而就是这种特殊的文采,吸引了邵之雍天天来拜访九莉。他眼中的光采像捧着一满杯的水,他说就算这文章是男人写的,也要去找他,所有能发生的关系都要发生。二十二岁还没谈过恋爱的九莉,觉得这一段时间与生命里无论什么别的事都不一样,恍如沉浸在金色的永生中,让她不顾一切,即使之雍被说是汉奸、即使他是有妇之夫……《小团圆》以一贯嘲讽的细腻工笔, 刻画出张爱玲最深知的人生素材,在她历史中过往来去的那些辛酸往事现实人物,于此处实现了历史的团圆。那余韵不尽的情感铺陈已臻炉火纯青之境,读来时时有被针扎人心的滋味,故事中男男女女的矛盾挣扎和颠倒迷乱,正映现了我们心底深处诸般复杂的情结。本书据张爱玲手稿整理出版。原稿共六二八页,一九七六年完成后,张爱玲寄给香港的好友宋淇邝文美夫妇,后因各方原因未能发表;二○○九年二月,经张爱玲遗产执行人宋以朗授权,皇冠出版社首次出版单行本。
  • 作者:张爱玲
    琵琶出生在显赫的上海贵族家庭里,围绕着她的是丝绒门帘、身穿水钻缎子的宾客、裹小脚的老妈子,和一堆关系庞杂的二大爷、姨奶奶、表姐表哥们。但父母的缺席却是永恒的常态,沉迷在鸦片里与旧时繁华的父亲难得现身,而坚持要离婚的母亲则与琵琶的姑姑出洋念书。在这种文化、利益相冲突的幽森豪门里,难怪四岁的琵琶总带着怀疑的眼光看待一切。或许也因为这段万花筒似的童年滋养,琵琶的脑子里常转着超龄的念头:她幻想能无穷无尽地一次次投胎,变成金发小女孩住在洋人房子里;她看到书里压的褐色玫瑰花瓣,就伤感人生苦短;她觉得十八岁是在护城河的另一岸,不知道有什么办法能过去。美好的人生固然值得等待,然而,眨眼间当琵琶已跨到另一岸时,等待到的却是不堪的、囚禁她一生的凄伤……《雷峰塔》是张爱玲以自己四岁到十八岁的成长经历为主轴,糅合其独特的语言美学所创作的自传体小说。情节在真实与虚构间交织,将清末的社会氛围、人性的深沉阴暗浓缩在这个大家族里。继《小团圆》出版后,不难发现张爱玲反复地重述生命中最晦涩的心事,但每次出手均以不同的角度、方式,极致细腻地铺写她对周遭不同人事物的爱恨情结,让我们读来震撼惊心之余,更能逐渐将张爱玲的传奇拼凑完整!
  • 作者:张爱玲
    本书是迄今为止张爱玲最具有代表性的小说结集。作者张爱玲(1920~1995),原名张煐,笔名梁京。1943~1945年发表了《茉莉香片》等小说,代表作有《传奇》、《流言》等。抗战后,改行编写电影剧本,后居美国。自出道后,盛名至今不减,「张迷」遍布全球。古人云:传奇者,因奇而传。事,无奇不传。 对于传奇,张爱玲有自己的说法:书名则传奇,目的是在传奇里面寻找普遍人,在普遍人里寻找传奇。其实,传奇无需寻找,张爱玲其文其事便是了。都市千般繁华下的满目苍凉,温柔富贵中的凄情哀婉,张爱玲的笔宛若金针,貌似漫不经心地描龙绣凤,实际上却将字字句句都刺在了你的心上。
  • 作者:张爱玲
    传奇里的倾国倾城的人大抵如此。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胡琴咿咿哑哑拉着,在万盏灯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说不尽的苍凉的故事——不问也罢!《倾城之恋》是张爱玲的成名作与代表作。白流苏和范柳原这一对现实庸俗的男女,在战争的兵荒马乱之中被命运掷骰子般地掷到了一起,于一刹那体会到了一对平凡的夫妻之间的一点真心。张爱玲是作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一位杰出作家,而不是作为一个怪人、异人而存在的。也许她将不仅仅属于现代文学史。遥想几十年、几百年后,她会像她欣赏的李清照一样,在整个中国文学史上占据一个稳定的位置也说不定,而我们知道,那时候今天为我们所熟知的许多现代作家肯定都将被忽略不计了。
  • 作者:张爱玲
    上海那时候睡得早,尤其是城里,还没有装电灯。夏夜八点钟左右,黄昏刚澄淀下来,天上反而亮了,碧蓝的天,下面房子墨墨,是沉淀物,人声嗡嗡也跟着低了下去。小店都上了排门,石子路下只有他一个人踉踉跄跄走着,逍遥自在,从街这边穿到那边,哼着京戏,时而夹着个梯格隆地咚,代表胡琴。天热,把辫子盘子头顶上,短衫一路敞开到底,裸露着胸脯,带着把芭蕉扇,刮喇刮喇在衣衫下面扇着背脊。走过一家店家,板门上留着个方洞没关上,天气太热,需要通风,洞里只看见一把芭蕉扇在黄色的灯光中摇来摇去。
  • 作者:张爱玲
    。《秧歌》一书以1950-1952年新中国刚成立后进行的土改运动为大背景,讲述了江浙附近某村镇的农民受饥饿的煎熬,终日以稀粥米汤野菜为食,吃不起一顿干饭,也不敢吃一顿干饭,不然就成了富人家,会招来借钱摊派的麻烦。小说的主人公金根,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终日勤勤恳恳的砍柴种田,依旧填不饱一家三口的肚子。妻子开始在上海一户好人家帮佣,后来城市形势转坏,受了人人都说乡下好的哄骗,回到农村。到了过年,家里把可怜的一点米磨了做了年糕,去完成给军属家送年货的任务。交货的时候,村民们在堆满了收上来的粮食的仓库前要求借粮过年,结果发生暴动,民兵搬来枪,金根受了枪伤,五岁多的女儿被人群踩死了,夫妻俩突出重围,却被当作反革命追捕。
  • 作者:张爱玲
    世纪文存·摩登文本。《十八春》所着力表现的还是张爱玲最为得心应手的都市男女情感纠葛。小说从男主角沈世钧的立场回忆往事,以沈世钧与顾曼桢的悲欢离合为轴心,描写几对青年男女的爱情婚姻在乱世睽隔中阴差阳错。世钧的良善和软弱,曼桢的痴情和不幸,还有曼璐的自私,祝鸿才的无耻,在小说中无不栩栩如生。书中的主要角色,体验了乱世的甜酸苦辣,最后为拥护新政权、贡献新国家在东北大团圆。虽然有情人都未成眷属,令人惋惜,却各有所配,从此走向新生。全书共十八章,男女主角和相关人物也离离合合了十八个春天,正暗合传统京剧《汾河湾》的旧典。《十八春》表现的固然是儿女私情,却也明显纠缠着政权更替国家重建的大历史叙述。因此,或可说《十八春》一定程度上是具有时代灵感照耀的作品,是宗法苍凉、主张参差的对照、一直致力于杂陈破烂历史的张爱玲在小说创作中处理虚构叙述与历史进代关系的一种新尝试。以至有论者认为《十八春》联结着两个时代,联结着两个张爱玲;一个以往的张爱玲和一个可能有的新有张爱玲。
  • 作者:张爱玲
    《同学少年都不贱》讲的是两位女孩恩娟、赵珏之间的情谊沧桑。故事开端于两人在上海重逢叙当年。恩娟嫁了位犹太人汴·李外,后来移民美国华盛顿,汴·李外成为第一位入阁移民,赵珏则境遇不如恩娟。因是多年后重逢,两人相对当年平等的身世,便见出高低。或者这正是取名《同学少年都不贱》的深意。言语间充满张爱玲式一贯的讥诮,人物刻画鲜明、情节铺叙细腻,在轻快的故事节奏里,透着对人生变化无常的沧桑凄凉感。小说中对三四十年代教会女生性心理的露骨展示,对五六十年代海外知识分子人生选择的逼真刻画,在张爱玲以前的小说中都是从未出现过的。小说无疑带有某种程度的自传色彩,同时也巧妙地穿插了美国左派女记者史沫特莱、中国第一颗原子弹爆炸等情节,显示张爱玲力图开拓题材,在更广大的背景上反映风云变幻中小人物的日常生活,塑造女主人公的独特性格和命运,从而也就使小说具有了时代风尚史和心态史的意义。
  • 作者:张爱玲
    色是感性,戒是理性。  ——李安 一个真实的故事 一篇写了三十年的小说 一段张爱玲似的海上旧梦 丁默村对自己的学生、貌若天仙的郑苹如十分信任,在她身上花钱如流水,事事依从,形影难分。他哪知道这个貌似涉世不深、恃宠成骄、贪图金钱的妙龄少女正把自己引向中统特务的枪口。 小说名为《色·戒》,其实已不单是表面的意义,它不是易先生的好色之戒,而该是王佳芝的情之戒,是所有女人的情之戒,当然更包括张爱玲自身,这又是张爱玲的一次不经意地袒露自己。
  • 作者:张爱玲
    赛姆生太太是中国人。她的第三个丈夫是英国人,名唤汤姆生,但是他不准她使用他的姓氏,另赠了她这个相仿的名字。从生物学家的观点看来,赛姆生太太曾经结婚多次,可是从律师的观点看来,她始终未曾出嫁。
  • 作者:张爱玲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因为《红玫瑰与白玫瑰》这句话成了脍炙人口的名言……
  • 作者:张爱玲
    收录了张爱玲的部分中短篇小说,其中有:霸王别姬、不幸的她、创世纪、沉香屑第一炉香、沉香屑第二炉香、等、多少恨、桂花蒸阿小悲秋、红玫瑰与白玫瑰、鸿鸾禧、花凋、留情、琉璃瓦、年青的时候、谈女人、五四遗事、相见欢、心经、殷宝滟送花楼会——列女传之一等。
  • 作者:张爱玲
    下午的阳光照到一座红砖老式洋楼上。一只黄蜂被太阳照成金黄色,在那黑洞洞的窗前飞过。一切寂静无声。这种老式房子,房间里面向来是光线很阴暗的。席五太太坐在靠窗的地方,桌上支着一面腰圆大镜,对着镜子在那里剪前刘海。那时候还流行那种人字形的两撇前刘海,两边很不容易剪得齐,需要用一种特别长的剪刀,她这一把还是特地从杭州买来的。
  • 作者:张爱玲
    七巧低着头,沐浴在光辉里,细细的音乐,细细的喜悦……这些年了,她跟他捉迷藏似的,只是近不得身,原来还有今天!可不是,这半辈子已经完了──花一般的年纪已经过去了。人生就是这样的错综复杂,不讲理。当初她为什么嫁到姜家来?为了钱么?不是的,为了要遇见季泽,为了命中注定她要和季泽相爱。她微微抬起脸来,季泽立在她跟前,两手合在她扇子上,面颊贴在她扇子上。他也老了十年了,然而人究竟还是那个人呵!他难道是哄她么?他想她的钱──她卖掉她的一生换来的几个钱?仅仅这一转念便使她暴怒起来。
  • 作者:张爱玲
    传庆想着,在他的血管中,或许会流着这个人的血。呵,如果……如果该是什么样的果子呢?该是淡青色的晶莹多汁的果子,像荔枝而没有核,甜里面带着点辛酸。如果……如果他母亲当初略微任性、自私一点,和言子夜诀别的最后一分钟,在情感的支配下,她或者会改变了初衷,如果她不是那么瞻前顾后──顾后!她果真顾到了未来么?她替她未来的子女设想过么?她害了她的孩子!传庆并不是不知道他对于他母亲的谴责是不公平的。她那时候到底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孩子,有那么坚强的道德观念,已经是难得的了。任何人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也只能够行其心之所安罢了。他能怪他的母亲么?
  • 作者:张爱玲
    电车停了,马路上的人却开始奔跑,在街的左面的人们奔到街的右面,在右面的人们奔到左面。商店一律的沙啦啦拉上铁门。女太太们发狂一般扯动铁栅栏,叫道:让我们进来一会儿!我这儿有孩子哪,有年纪大的人!然而门还是关得紧腾腾的。铁门里的人和铁门外的人眼睁睁对看着,互相惧怕着。
  • 作者:张爱玲
    《半生缘》讲的是三十年代上海的一个悲惨的爱情故事。女主人公顾曼桢家境贫寒,自幼丧父,老小七人全靠姐姐曼璐做舞女养活。曼桢毕业后在一家公司工作,与来自南京的许世钧相爱,世钧深深同情曼桢的处境,决定与之结婚。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丞相别浪
    简介:王骁穿越汉末,获得无双谋士系统,但奖励却是武力值拉满,并且还要他成为一名谋士才能永久获得。无奈之下王骁只能来到曹操这里,应聘谋士,但上岗第一天就当着曹操的面把典韦给暴打了一顿。典韦:我有想过自己会输,但我没想过我会输给一个谋士!吕布:曹操麾下当真是没人了,居然让一个谋士出战……卧槽!锤下留人,吕布愿降!关羽:王先生请你站起来一下,很好,在座的诸位都不过是插标卖首!曹操:所以你就是这样当军师的?王骁:你就说赢没赢?曹操:……
  • 作者:大阿嘉
    预收《千千劫》求个收藏,文案在最下面。本文文案花锦是在宠惯中长大的嫡女,家中爹娘与兄长溺爱她。她家世显赫,及笄时被陛下赐婚,待春日与太子完婚。风光无限好的人生,因一个人的出现全部被打破。十几年前本被认为死在废墟里的花家嫡长女花瑟,在花锦成婚前回到了花家。花瑟聪慧敏捷,是个才情兼备的佳人。花锦成了众所矢之的那一个,爹娘为哄长姊高兴故意对她冷眼相待,兄长觉得她心胸狭隘,青梅竹马的太子也爱上了长姊花瑟。属于花锦的爱和权势都没有了。为了补偿在外流离多年的花瑟,爹娘决意将她送去寒山寺为长姐祈福。为了不在寺庙蹉跎岁月,花锦步步后退,嫁给了病秧子三皇子。婚后,她与三皇子沈昭相敬如宾,日子如水之宁静寡淡,没有一丝波澜。奈何沈昭也有心上人,不是她,是个弱不禁风的美娇娘。花锦被彻彻底底地抛弃了。—花锦重生了。重生在了长姐流离归来的一年前。她用一年学本事,攒盘缠,并在爹娘为了宽慰长姐,提出送她去寺庙时,果断应下。花锦要逃跑。跑是没跑成,在林中误入了皇子们涉猎的游戏,还遇到了她上辈子的夫君沈昭。被这厮摁着送回花家,还是绕回了上一世的死路——嫁沈昭,被抛弃。婚后,花锦日夜期盼沈昭休了她。休了她,她就可以远走高飞。但她等呀等,只等到了一个强取豪夺她的疯子沈昭。—花锦从前想留下的时候,人人赶着她走,可当她真的想走了,人人又来留她。爹娘回过神来,再想去寻从前无忧无虑的小娇娇,却发现留下的只是沉默寡言,小心谨慎的花锦。兄长从前最喜欢带幺妹出去玩,上元夜,他再回首,寻到的也只是不愿与人亲近的花锦。太子再想与青梅竹马登船赏灯,从前那个与他在一块就不设防,没心没肺的未婚妻,已经变成了别人的妻。追悔莫及!沈昭:靠死缠烂打躲过火葬场。避雷:1.是双洁,放心入2.架空,架的超级空,考究党勿入!对逻辑要求特别强的谨慎入!3.如果觉得不适或者读的不高兴及时退出,不要因为我的书影响你的好心情!!4.弃文勿告。—预收《千千劫》感兴趣可以点开专栏找找看喔~孟婉是渚厌野手中最锋利的刀。他待她与其他死士截然不同。只因他的相貌与她的心上人有七分像,孟婉为他杀人,帮他扫清一切障碍,刀尖舔血也从未退缩。她为情所困,留在了云波诡谲的京城。孟婉为给渚厌野铺路,甘愿入宫,委身侍奉阴郁的傀儡帝王。新帝一朝翻身,渚厌野锒铛入狱,他为减轻罪刑,毫不留情将孟婉供了出来。被处死前,孟婉见了渚厌野最后一面。他说:一个死士罢了,什么时候用,怎么用,我说了算,为我而死,也算是你的荣耀。*孟婉重生了。她回到了入宫后侍寝的那一天,她指缝里还捻着渚厌野交代她下给新帝的慢性毒药。孟婉打了个寒颤,手硬生生拐了回来,将毒药下在了自己的酒杯里。新帝眼皮一跳:?孟婉努力讨好新帝,将渚厌野交代她的十八般武艺全部使上,终于换来了新帝垂怜。渚厌野锒铛入狱那一天,也像上一世一样供出了她。孟婉眨眨眼,软着嗓子狡辩,软磨硬泡免去一死,从此也变成了失宠后妃中的一员。新帝宠她,像宠着什么玩意儿,孟婉心知肚明,他一旦真的腻了,她就必死无疑。孟婉在故人帮助下,最终逃离了皇宫。*新帝微服私访,听说蓟州的富贵人家今日成亲,他便去讨个彩头。新娘子的红盖头被不小心吹落。露出了孟婉艳丽容色,时人都羡慕这家商人娶了个美艳无双的新娘子。只有新帝攥拳,强扯出了一丝笑容。夜里,洞房花烛夜,来的不是新郎官。新帝推开房门,将人撸了回去。*孟婉一直觉得新帝寡情薄意,直到她闲来无事翻看新帝废弃的信。一封信上写着吾为婉娘,可抵千千劫。-1.双c2.主角团都不是好人,全员都爱自己胜于一切。全员薄情。3.剩下的开了文再详细避雷(顶锅盖跑。)
  • 作者:泠沅仐
    【全文完】 本文文案: 活了十几年,水桃才知道自己是一本年代文中的炮灰女配。 女主角是下乡插队的知青,朱唇粉面,气若幽兰,一来就成了生产大队所有单身汉子的梦中情人。 这些单身汉子也包括了和水桃订亲的未婚夫。 青梅敌不过天降,从小一起长大的未婚夫为了女主三番两次打她的脸,扬言要和她退婚。 退亲后的水桃终日被人指指点点,遭受了不少非议,郁郁寡欢的她,年纪轻轻便不得善终。 想到自己未来的结局,水桃便先下手为强,不等未婚夫上门,直接将二人的婚事作废。 三条腿的青蛙不好找,两条腿的男人满街跑,这村里比那背信弃义的未婚夫好的男人可真是太多了。 比如,渣男那母胎单身二十几年的三叔就挺不错的。 *** 得知水桃喜欢上那个老光棍的时候,水家人全体在风中凌乱 闺女(妹妹)脑子坏啦,放着好好的未婚夫不要,竟然会喜欢上他家里那个好吃懒做,年纪大又讨不到老婆的三叔,这玩笑真是开大了。 听到这话水桃不乐意了,老男人哪里不好了?又疼人又听话,还专一体贴,可不是那见异思迁的男人能比的。 而且,渣男和白莲花憋屈叫她三婶的样子,简直不要太爽。 阅读指南: 1、男主虽然晚婚,但是不老,女主和未婚夫退婚以前,两人无任何接触 2、家长里短,鸡毛蒜皮,非事业流爽文。 3、男主是个奇葩,不爱请别伤害他,么么哒。 4、男女主视角参半 ---------------------- 预收文一《这深情男主我不当了[七零]》 黄金八点档,靳朗陪着奶奶观看某卫视热播的年代狗血大戏。 剧中男主心地善良,老实敦厚,却被情敌设计失去回城资格,不得不与剧中女主分手。 多年后,终能回城的男主,遇到了和情敌离婚并怀孕五个月的女主。 男主毅然肩负起照顾女主的重任,和她一起将孩子抚养成人。 孩子长大,孤寡的情敌生意失败患上重病,成年的孩子决定带着母亲回到重病的生父跟前,为他养老送终。 男主含泪同意,并表示:只要你们高兴,一切都好商量。 靳朗看得血压直升,这是哪里来的绝世大憨憨和惊天白眼狼。 果真是舔狗舔到最后一无所有,仇家老婆孩子热炕头,男主孑然一身到老还为生活奔波。 狗比编剧还敢不敢把男主写得再惨一点儿,跟他同名他都觉得丢脸。 一觉醒来,靳朗华丽穿越,成了自己谩骂的憨憨男主,而且刚和女主一起跳进了情敌的圈套。 靳朗淡定点烟,不慌,一切尽在掌握个屁啊。 谁能告诉他这种死局该怎么破,在线等,急! 叮,舔狗系统在线为您服务,只要您答应维持舔狗人设不倒,系统将拯救您于水深火热。 暴躁靳朗怒言:今天我就是死在这里,也不会绑定你这个舔狗系统。 五分钟后:系统你等等,不就是舔狗吗,我当还不成吗? 排雷: 1、男主向年代文 2、CP不是原女主
  • 作者:虞洄
    周管家是为温家工作了十余年的资深管家,但他近期越发头疼。老爷自从老太太去世后,愈发不在乎温家。先生和大少爷宛如毫无感情的工作机器,只在乎事业,从不关心家人。二少爷恋爱脑发作,与同母异父的弟弟争爱争得理智尽失。三小姐……三小姐一脉相承二少爷的恋爱脑,为了一个男人,已经绝食第四天。没关系,大不了失业,周管家从容地敲响三小姐温今禾的房门。周管家没想到,这一敲,敲出了他职业生涯的新世界。醒来后的三小姐,跳楼了。绝食前的三小姐,还只是为了男人要死要活而已。绝食后的三小姐,拳打隔壁二世祖,脚踢自家二少爷,嫌弃老爷体弱,动不动就在综艺直播里爆打嘉宾,还,还当众侮辱先生和大少爷,甚至把老爷的至交好友的儿子送进监狱。没关系,周管家安慰自己,大不了家散。可他没想到,自那天起,他每天接触到的事情变成——老爷:两百万太少了,每个月给温今禾打三百万零花钱吧。二少爷:妹妹就是我最大的缪斯,什么?我曾经骂她恋爱脑?那一定是我的问题,我有病。先生:隔壁刘家签下温今禾当代言人?怎么,温家赚得不够多?给不起这笔钱?这是在看不起我。连感情缺失的大少爷,在医院醒来后,满脑子想的都变成,如何把自己手上的百亿股份转一半给温今禾。没关系,这个世界颠了而已,周管家安慰自己。他看着十几年没有其乐融融的温家饭桌,笑得慈祥。老爷(先生、少爷、小姐)已经很久没有这么开心过了,颠就颠了吧。门铃响起,周管家离开饭桌。温家庄园大门外,等候着诸多人,不乏顶级豪门的掌权人、手拿锦旗的穿着制服的同志,甚至还有经常在新闻中发言的人物。恭敬等候着:温今禾女士在不久前解救在国外遭遇突发袭击的国民事件中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还请告知温女士,接受我(们)的感谢。周管家眼眶泛红。他只记得不久前,三小姐还只是一个,想在外面当保安的,普普通通的大小姐而已。**温今禾穿了。从驰骋疆场的女将军一朝穿成豪门弃女,刚经历过奸臣诬陷、君王猜忌、亲属背离的温今禾:没有任何世俗的欲望。她只是想不到。她会再见到与诬陷她的奸臣长着同一张脸的男人。这个男人会在午夜时分,对着友人说道——即便只找到一座坟,我也会把我的墓,挪到她边上。这般深情,一定不是那个奸佞。温今禾如是想。Tips:1、作者小学生文笔,勿深究,千万不要跟作者讨论逻辑,作者没有逻辑2、有男主3、私设多,涉及朝代纯架空4、弃文不必告知,希望各位都能在JJ找到符合心意的好文
  • 作者:孟中得意
    穷留学生想在异国钓凯子,本就让人不齿;想钓凯子却被假凯子给钓了,那更是笑话。 周围人都认定富小景让顾垣给骗了,一心要看她的笑话。 等到顾垣的身价显露出来, 想要看富小景笑话的人,当面纷纷把她捧上了天。 背地里,却盼着她站得越高摔得越惨:呵,顾怎么会娶她?图娶了她能拿中国绿卡? 多年后,顾垣如愿恢复中国国籍。 他和富小景终于不再只是一家人,还是一国人。 「若说故园景,何止可消忧」 美籍华尔街基金经理X人类学中国穷留学生 一句话简介:人类学女硕士假扮掘金女 本文纯属虚构,请勿与现实对号入座。
  • 作者:岛田庄司
    御手洗洁离开日本后,石冈和己突然接到一桩奇怪的委托。神秘女子二宫佳世口口声声说自己被怨灵纠缠,竟要石冈陪她去驱邪?!在灵感的指引下,两人所到之处居然是深山中的诡异旅馆——龙卧亭。当夜,旅馆三楼突然起火,一人中枪倒地,但不可思议的是,那竟是一间完完全全的密室!旅馆老板、寺庙主持缘何表现出异乎寻常的恐惧?可怕的黑衣人画像究竟代表着什么?死亡的阴影在龙卧亭上空挥之不去……迷雾重重的龙卧亭,接连发生的诡谲命案,下一名牺牲者将会是谁?冈山村的连续杀人事件愈演愈烈,甚至连尸体都被盗走肢解,包裹在重重山霭中的村庄宛若人间地狱……村民们口中的因果报应究竟指什么?在一个阴森恐怖的深夜里,传说中的杀人魔——都井睦雄的亡魂居然重返人间!他为何要杀死三十个人?昭和时代的惨案又为何会在当代重演?震撼人心的结局,五十年来的宏大谜团即将揭晓!
  • 作者:倪匡
    《断头》为倪匡(以魏力为笔名)所著《女黑侠木兰花》系列冒险故事第三十四部,曾以《断头美人鱼》出版。举世闻名的青铜雕塑美人鱼,其头部竟然不翼而飞,是转卖?是收藏?还是——另有蹊翘!丹麦首都哥本哈根的港口上,有一个美人鱼的青铜塑像,它的头被人盗走了。云四风正在哥本哈根,他在飞机场拨电给穆秀珍时,一名金发女郎在他身边中毒身亡。两名男士突然出现,夺走了金发女郎的手提箱,云四风追捕他们,但之后云四风亦失了踪。木兰花和穆秀珍收到消息后,赶往丹麦调查及拯救云四风。哥本哈根朗格利尼码头(Langelinie)确实有一尊美人鱼铜坐像,高1.6米,重175公斤,是丹麦最有名的旅游景点之一。它曾屡遭人恶意破坏,两度掉头,亦曾被人泼洒油漆、肢解及断去右臂。倪匡以此为题材,使故事更添真实感。
  • 作者:一息尚存
    为了阻止来年的瘟疫大爆发,挽救全家性命。她把目光落在了,那个未来会当皇帝的男人身上。而此时,那男人还是皇帝的叔叔。世人眼中肃清漠北,威名赫赫的镇北王。好不容易扮作奴隶,见到了镇北王,却被他冷漠地关进了地牢。屡次受挫之后。沈温婉终于决定,放弃从镇北王这里寻求帮助。可就在她放弃之时,对方却不干了!改良过的对襟齐腰襦裙,穿在她的身上显出玲珑优美的曲线,尤其那不堪一握的杨柳腰。陆棣看的愈发眼热。他此刻,甚至还能清晰的回忆起,五月八日那天他约沈温婉去百花园,两人共乘一艘小船,船身荡漾致沈温婉站不稳,自己趁机握住她的细腰,把她扶稳。陆棣握着长筒瞭望镜的手指动了动。他深知,这细腰握在掌心,是何等销魂滋味。一道赐婚圣旨下来!先婚后爱,假婚成真。1.男女主都不完美,各有缺点。2.仿宋明,人物有原型,架空历史。(更新时间,下午18:00)之前的文案《帐中香》暂时不写了,以前一直写强取豪夺的,现在实在找不到那个灵感,于是改写一些双向奔赴的,望见谅。本文3月8日入V,感谢大家一直以来的包容和支持。————————————————————下一本《太子殿下的求生欲》孤不是怕她,孤是爱惨了她。传闻太子和太子妃青梅竹马,婚后感情更是浓的蜜里调油,羡煞旁人。却不知何时,坊间传出太子惧内的消息。太子当众澄清。他少年成名,跟随皇帝远征沙漠的时候,更是骁勇善战,以一敌百。况且,太子长得高大魁梧,练得一身铁石般的腱子肉,而娇小柔弱的太子妃在他跟前,软绵绵的一团,单手便能轻而易举的抱起。身高体型如此悬殊的两个人,要说太子怕老婆,没人会信!就是嘛!堂堂太子殿下,怎么可能会怕老婆!谣言不攻自破!某日。夜宴之上,觥筹交错。众人玩起了曲水流觞的游戏。但这游戏,不同以往,顺流而下的酒杯停在何处,此人不用吟诗作对,而是当众提问,而被提问之人,必须作答。酒杯第一次停在太子妃面前。太子妃端起酒杯,悠悠然问身边人:妾身剥螃蟹的时候,蟹黄汁滴到裙子上,殿下会怎么做呢?太子一怔,很快反应过来:孤怎能让爱妃亲手剥螃蟹,孤理应把螃蟹剥好,把蟹黄送到爱妃口里才对。酒杯第二次停在太子妃面前。太子妃再次端起酒杯,风情万种的眼眸瞥向太子这头,娇俏的声音慢条斯理:殿下夜里去教坊司的时候,有貌美的官妓给殿下敬酒,殿下当如何?太子擦了把额头的薄汗,福至心灵般开口:孤就不应该出现在教坊司!当酒杯第三次,停在太子妃跟前。太子妃的芊芊玉指刚端起酒杯,刚要开口提问之时。就听太子一声令呵:住口!众人没想到太子会当众发飙,全部下巴脱臼般,惊愕当场。太子妃当即红了眼眶,秾丽的眼尾蓄着两泡泪,娇声轻颤:殿下……闭上你的樱桃小嘴。你一开口,音若天籁,把孤迷的神魂颠倒,你能不能停止释放你的魅力!太子妃收回了泪珠子,被哄得捂唇偷笑。事后。太子解释:孤不是怕她,孤是爱惨了她。太子的解释最终传到了太子妃的耳朵里。沈稚听后,吓得让东宫匠人赶紧去加固岌岌可危的床架子。毕竟,太子爱她的方式,已经让新婚不到半年的卧榻,换了三个。这第四个,不加固怕是很快也要保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