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锁记

金锁记

作者:张爱玲 状态:完本 日期:09-02

七巧低着头,沐浴在光辉里,细细的音乐,细细的喜悦……这些年了,她跟他捉迷藏似的,只是近不得身,原来还有今天!可不是,这半辈子已经完了──花一般的年纪已经过去了。人生就是这样的错综复杂,不讲理。当初她为什么嫁到姜家来?为了钱么?不是的,为了要遇见季泽,为了命中注定她要和季泽相爱。她微微抬起脸来,季泽立在她跟前,两手合在她扇子上,面颊贴在她扇子上。他也老了十年了,然而人究竟还是那个人呵!他难道是哄她么?他想她的钱──她卖掉她的一生换来的几个钱?仅仅这一转念便使她暴怒起来。…

最新更新金锁记(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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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张爱玲
    《都市的人生》林林总总五十篇什,大多选自《流言》、《张看》等集子,此外还收集了一些散落在书刊中的单篇,计三十万言,包纳了张爱玲各个时期的散文力作。
  • 作者:张爱玲
    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据红楼梦的大纲给宋淇看,有些内容看去很奇特。宋淇戏称为Nightmare in the Red Chamber(红楼梦魇),有时候隔些时就在信上你的红楼梦魇做得怎么样了?我觉得这题目非常好,而且也确是这情形─ 一种疯狂。那几年我刚巧有机会在哈佛燕京图书馆与柏克莱的加大图书馆借书,看到脂本红楼梦。近人的考据都是站着看─来不及坐下。至于自己做,我唯一的资格是实在熟读红楼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自会蹦出来。但是没写过理论文字,当然笑话一五一十。我大概是中了古文的毒,培根的散文最记得这一句: 简短是隽语的灵魂,不过认为不限隽语,所以一个字看得有巴斗大,能省一个也是好的。因为怕唠叨,说理已经不够清楚,又把全抄本─即所谓红楼梦稿─ 简称抄本。其实这些本子都是抄本。难怪初详红楼梦刊出后,有个朋友告诉我看不懂─当然说得较婉转。连带想起来,仿佛有书评说不懂张看这题目,乘机在这里解释一下。张看不过是套用常见的我看XX,填入题材或人名。张看就是张的见解或管窥─往里面张望─最浅薄的双关语。以前流言是引一句英文─诗?Writen on water(水上写的字),是说它不持久,而又希望它像谣言传得一样快。我自己常疑心不知道人懂不懂,也从来没问过人。红楼梦的一个特点是改写时间之长─何止十年间增删五次?直到去世为止,大概占作者成年时代的全部。曹雪芹的天才不是像女神雅典娜一样,从她父王天神修斯的眉宇间跳出来的,一下地就是全副武装。从改写的过程上可以看出他的成长,有时候我觉得是天才的横剖面。改写二十多年之久,为了省抄工,不见得每次大改几处就从头重抄一份。当然是尽量利用手头现有的抄本。而不同时期的早本已经传了出去,书主跟着改,也不见得每次又都从头重抄一份。所以各本内容新旧不一,不能因某回某处年代早晚判断各本的早晚。这不过是常识,但是我认为是我这本书的一个要点。此外也有些地方看似荒唐,令人难以置信,例如改写常在回首或回末,因为一回本的线装书,一头一尾换一页较便。写作态度这样轻率?但是缝钉稿本该是麝月名下的工作─袭人麝月都实有其人,后来作者身边只剩下一个麝月─也可见他体恤人。在现在这大众传播的时代,很难想像从前那闭塞的社会。第二十三回有宝玉四首即事诗,当时有一等势利人,见荣府十二三岁的公子作的,录出来各处称颂。 看了使人不由得想到反面,著书人贫居西郊,满人明义说作者出示红楼梦,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可见传抄只限戚友圈内。而且从前小说在文艺上没有地位,不过是好玩,不像现代苏俄传抄地下小说与诗,作者可以得到心灵上的安慰。曹雪芹在这苦闷的环境里就靠家里的二三知己给他打气,他似乎是个温暖的情感丰富的人,歌星芭芭拉史翠珊唱红了的那支歌中所谓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倚靠脂砚畸笏,也情有可原。近人竟有认为此书是集体创作的。他完全孤立。即使当时与海外有接触,也没有书可供参考。旧俄的小说还没写出来。中国长篇小说这样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是刚巧发展到顶巅的时候一受挫,就给拦了回去。潮流趋势往往如此。清末民初的骂世小说还是继承红楼梦之前的儒林外史。红楼梦未完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请原谅我这混杂的比喻。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小说的主流与阅读趣味。一百年后的海上花系列有三分神似,就两次都见弃于读者,包括本世纪三0年间的亚东版。一方面读者已经在变,但那是受外来的影响,对于旧小说已经有了成见了,而旧小说也多数就是这样。在国外,对人说中国古典小说跟中国画─应当说诗、画,但是能懂中国诗的人太少─与磁器一样好,这话实在说不出口。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写小说的,更有老王卖瓜,自卖自夸之嫌。我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大学城待过些时,知道红楼梦的学生倒不少,都以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旧家庭里表兄妹的恋爱悲剧。男生就只关心宝玉这样女性化,是否同性恋者。他们虽然程度不齐,也不是没有鉴别力。有个女生长得不错,个子不高,深褐色的头发做得很高,像个富农或是商家的农妆少妇,告诉我说她看了秧歌,照例赞了两句,然后迟疑了一下,有点困惑的说:怎么这些人都跟我们一样?我听了一怔。秧歌里的人物的确跟美国人或任何人都没什么不同,不过是王龙阿兰洗衣作老板或是哲学家。我觉得被她一语道破了我用英文写作的症结,很有知己之感。程本红楼梦一出,就有许多人说是拙劣的续书,但是到本世纪胡适等才开始找证据,洗出红楼梦的本来面目。五六十年了,近来杂志上介绍一本《红楼梦研究集》: 本书是一群青年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注重考据的研究方式,拙作 红楼梦未完赫然在内,看了叫声惭愧。也可见一般套闻考据。里面大部分的文章仍旧视程本为原著,我在报刊上也看到这一类的论文,可能是中文系大学生或研究生的课卷,那也反映教授的态度。─也许是因为研究一个未完的著作,教学上有困难。─有一篇骂袭人诱惑宝玉,显然还是看了程本窜改的第六回,原文宝玉强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程甲本改强为与,程乙本又改为强拉 另加袭人扭捏了半日等两句。我们自己这样,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译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译本也还是用程本。但是才出了第一册,二十六回,后四十回的狐狸尾巴还没露出来。弥罗岛出土的断臂维纳斯装了义肢,在国际艺坛上还有地位?我本来一直想着,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听见专研究中国小说的汉学家派屈克·韩南(Hanan)说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写的。我非常震动。回想起来,也立刻记起当时看书的时候有那么一块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实那就是驴头不对马嘴的地方使人疑惑。游东京,送歌童,送五十岁的歌女楚云,结果都没有戏,使人毫无印象,心里想怎么回事?这书怎么了?正纳闷,另一回开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钻出了隧道。我看见我捧着厚厚一大册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间里。喂,是假的。 我伸手去碰碰那十来岁人的肩膀。这两本书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红楼梦。红楼梦遗稿有五六稿被借阅者遗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来抢回来。现在心平了些,因为多少满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收在集子里的,除了三详通篇改写过,此外一路写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没去改正前文,因为视作长途探险,读者有兴趣的话可以从头起同走一遭。我不过是用最基本的逻辑,但是一层套一层,有时候也会把人绕糊涂了。我自己是头昏为度,可以一搁一两年之久。像迷宫,像拼图游戏,又像推理侦探小说。早本各各不同的结局又有罗生门的情趣。偶遇拂逆,事无大小,只要详一会红楼梦就好了。我这人乏善足述,着重在乏字上,但是只要是真喜欢什么,确实什么都不管─也幸而我的兴趣范围不广。在已经去日苦多的时候,十年的工夫就这样掼了下去,不能不说是豪举。正是:十年一觉迷考据,赢得红楼梦魇名。
  • 作者:张爱玲
    她是一个善于将艺术生活化,生活艺术化的享乐主义者,又是一个对生活充满悲剧感的人;她是名门之后,贵府小姐,却骄傲的宣称自己是一个自食其力的小市民……她就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个能将才与情打成一片的异数作家——张爱玲!如果你想一睹她的才情,本书,你怎能错过!
  • 作者:张爱玲
    我以前没到过台湾,但是珍珠港事变后从香港回上海,乘的日本船因为躲避轰炸,航线弯弯扭扭的路过南台湾,不靠岸,远远的只看见个山。 倚在船舷上还有两三个乘客,都轻声呼朋唤友来看,不知道为什么不敢大声。 我站在那里一动都不动,没敢走开一步,怕错过了,知道这辈子不会再看见更美的风景了……
  • 作者:张爱玲
    我写《小团圆》并不是为了发泄出气,我一直认为最好的材料是你最深知的材料,但是为了国家主义的制裁,一直无法写。这是一个热情故事,我想表达出爱情的万转千回,完全幻灭了之后也还有点什么东西在。——张爱玲信九莉还记得她婴儿时期的景象:人来人往的嘈杂声中,有一支白铜汤匙塞进她嘴里,那股铁腥味真难吃!这种与生俱来的敏感与惊人的记忆,显然一直留在她的血液里。从幼年传统家族在新旧世代冲击中的争斗、观念对立的父母笼罩的阴影,到读书时修道院女中千面百样的同学、战时人与人剑拔弩张的紧绷感……点点滴滴的细碎片段,无一不在她生命刻下印记,并开出繁盛的文字。而就是这种特殊的文采,吸引了邵之雍天天来拜访九莉。他眼中的光采像捧着一满杯的水,他说就算这文章是男人写的,也要去找他,所有能发生的关系都要发生。二十二岁还没谈过恋爱的九莉,觉得这一段时间与生命里无论什么别的事都不一样,恍如沉浸在金色的永生中,让她不顾一切,即使之雍被说是汉奸、即使他是有妇之夫……《小团圆》以一贯嘲讽的细腻工笔, 刻画出张爱玲最深知的人生素材,在她历史中过往来去的那些辛酸往事现实人物,于此处实现了历史的团圆。那余韵不尽的情感铺陈已臻炉火纯青之境,读来时时有被针扎人心的滋味,故事中男男女女的矛盾挣扎和颠倒迷乱,正映现了我们心底深处诸般复杂的情结。本书据张爱玲手稿整理出版。原稿共六二八页,一九七六年完成后,张爱玲寄给香港的好友宋淇邝文美夫妇,后因各方原因未能发表;二○○九年二月,经张爱玲遗产执行人宋以朗授权,皇冠出版社首次出版单行本。
  • 作者:张爱玲
    琵琶出生在显赫的上海贵族家庭里,围绕着她的是丝绒门帘、身穿水钻缎子的宾客、裹小脚的老妈子,和一堆关系庞杂的二大爷、姨奶奶、表姐表哥们。但父母的缺席却是永恒的常态,沉迷在鸦片里与旧时繁华的父亲难得现身,而坚持要离婚的母亲则与琵琶的姑姑出洋念书。在这种文化、利益相冲突的幽森豪门里,难怪四岁的琵琶总带着怀疑的眼光看待一切。或许也因为这段万花筒似的童年滋养,琵琶的脑子里常转着超龄的念头:她幻想能无穷无尽地一次次投胎,变成金发小女孩住在洋人房子里;她看到书里压的褐色玫瑰花瓣,就伤感人生苦短;她觉得十八岁是在护城河的另一岸,不知道有什么办法能过去。美好的人生固然值得等待,然而,眨眼间当琵琶已跨到另一岸时,等待到的却是不堪的、囚禁她一生的凄伤……《雷峰塔》是张爱玲以自己四岁到十八岁的成长经历为主轴,糅合其独特的语言美学所创作的自传体小说。情节在真实与虚构间交织,将清末的社会氛围、人性的深沉阴暗浓缩在这个大家族里。继《小团圆》出版后,不难发现张爱玲反复地重述生命中最晦涩的心事,但每次出手均以不同的角度、方式,极致细腻地铺写她对周遭不同人事物的爱恨情结,让我们读来震撼惊心之余,更能逐渐将张爱玲的传奇拼凑完整!
  • 作者:张爱玲
    本书是迄今为止张爱玲最具有代表性的小说结集。作者张爱玲(1920~1995),原名张煐,笔名梁京。1943~1945年发表了《茉莉香片》等小说,代表作有《传奇》、《流言》等。抗战后,改行编写电影剧本,后居美国。自出道后,盛名至今不减,「张迷」遍布全球。古人云:传奇者,因奇而传。事,无奇不传。 对于传奇,张爱玲有自己的说法:书名则传奇,目的是在传奇里面寻找普遍人,在普遍人里寻找传奇。其实,传奇无需寻找,张爱玲其文其事便是了。都市千般繁华下的满目苍凉,温柔富贵中的凄情哀婉,张爱玲的笔宛若金针,貌似漫不经心地描龙绣凤,实际上却将字字句句都刺在了你的心上。
  • 作者:张爱玲
    传奇里的倾国倾城的人大抵如此。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胡琴咿咿哑哑拉着,在万盏灯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说不尽的苍凉的故事——不问也罢!《倾城之恋》是张爱玲的成名作与代表作。白流苏和范柳原这一对现实庸俗的男女,在战争的兵荒马乱之中被命运掷骰子般地掷到了一起,于一刹那体会到了一对平凡的夫妻之间的一点真心。张爱玲是作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一位杰出作家,而不是作为一个怪人、异人而存在的。也许她将不仅仅属于现代文学史。遥想几十年、几百年后,她会像她欣赏的李清照一样,在整个中国文学史上占据一个稳定的位置也说不定,而我们知道,那时候今天为我们所熟知的许多现代作家肯定都将被忽略不计了。
  • 作者:张爱玲
    上海那时候睡得早,尤其是城里,还没有装电灯。夏夜八点钟左右,黄昏刚澄淀下来,天上反而亮了,碧蓝的天,下面房子墨墨,是沉淀物,人声嗡嗡也跟着低了下去。小店都上了排门,石子路下只有他一个人踉踉跄跄走着,逍遥自在,从街这边穿到那边,哼着京戏,时而夹着个梯格隆地咚,代表胡琴。天热,把辫子盘子头顶上,短衫一路敞开到底,裸露着胸脯,带着把芭蕉扇,刮喇刮喇在衣衫下面扇着背脊。走过一家店家,板门上留着个方洞没关上,天气太热,需要通风,洞里只看见一把芭蕉扇在黄色的灯光中摇来摇去。
  • 作者:张爱玲
    。《秧歌》一书以1950-1952年新中国刚成立后进行的土改运动为大背景,讲述了江浙附近某村镇的农民受饥饿的煎熬,终日以稀粥米汤野菜为食,吃不起一顿干饭,也不敢吃一顿干饭,不然就成了富人家,会招来借钱摊派的麻烦。小说的主人公金根,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终日勤勤恳恳的砍柴种田,依旧填不饱一家三口的肚子。妻子开始在上海一户好人家帮佣,后来城市形势转坏,受了人人都说乡下好的哄骗,回到农村。到了过年,家里把可怜的一点米磨了做了年糕,去完成给军属家送年货的任务。交货的时候,村民们在堆满了收上来的粮食的仓库前要求借粮过年,结果发生暴动,民兵搬来枪,金根受了枪伤,五岁多的女儿被人群踩死了,夫妻俩突出重围,却被当作反革命追捕。
  • 作者:张爱玲
    世纪文存·摩登文本。《十八春》所着力表现的还是张爱玲最为得心应手的都市男女情感纠葛。小说从男主角沈世钧的立场回忆往事,以沈世钧与顾曼桢的悲欢离合为轴心,描写几对青年男女的爱情婚姻在乱世睽隔中阴差阳错。世钧的良善和软弱,曼桢的痴情和不幸,还有曼璐的自私,祝鸿才的无耻,在小说中无不栩栩如生。书中的主要角色,体验了乱世的甜酸苦辣,最后为拥护新政权、贡献新国家在东北大团圆。虽然有情人都未成眷属,令人惋惜,却各有所配,从此走向新生。全书共十八章,男女主角和相关人物也离离合合了十八个春天,正暗合传统京剧《汾河湾》的旧典。《十八春》表现的固然是儿女私情,却也明显纠缠着政权更替国家重建的大历史叙述。因此,或可说《十八春》一定程度上是具有时代灵感照耀的作品,是宗法苍凉、主张参差的对照、一直致力于杂陈破烂历史的张爱玲在小说创作中处理虚构叙述与历史进代关系的一种新尝试。以至有论者认为《十八春》联结着两个时代,联结着两个张爱玲;一个以往的张爱玲和一个可能有的新有张爱玲。
  • 作者:张爱玲
    我有时候告诉别人一个故事的轮廓,人家听不出好处来,我总是辩护似地加上一句:这是真事。彷佛就立刻使它身价十信。其实一个故事的真假当然与它的好坏毫无关系。不过我确是爱好真实到了迷信的程度。我相信任何人的真实的经验永远是意味深长的,而且永远是新鲜的,永不会成为滥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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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学少年都不贱》讲的是两位女孩恩娟、赵珏之间的情谊沧桑。故事开端于两人在上海重逢叙当年。恩娟嫁了位犹太人汴·李外,后来移民美国华盛顿,汴·李外成为第一位入阁移民,赵珏则境遇不如恩娟。因是多年后重逢,两人相对当年平等的身世,便见出高低。或者这正是取名《同学少年都不贱》的深意。言语间充满张爱玲式一贯的讥诮,人物刻画鲜明、情节铺叙细腻,在轻快的故事节奏里,透着对人生变化无常的沧桑凄凉感。小说中对三四十年代教会女生性心理的露骨展示,对五六十年代海外知识分子人生选择的逼真刻画,在张爱玲以前的小说中都是从未出现过的。小说无疑带有某种程度的自传色彩,同时也巧妙地穿插了美国左派女记者史沫特莱、中国第一颗原子弹爆炸等情节,显示张爱玲力图开拓题材,在更广大的背景上反映风云变幻中小人物的日常生活,塑造女主人公的独特性格和命运,从而也就使小说具有了时代风尚史和心态史的意义。
  • 作者:张爱玲
    色是感性,戒是理性。  ——李安 一个真实的故事 一篇写了三十年的小说 一段张爱玲似的海上旧梦 丁默村对自己的学生、貌若天仙的郑苹如十分信任,在她身上花钱如流水,事事依从,形影难分。他哪知道这个貌似涉世不深、恃宠成骄、贪图金钱的妙龄少女正把自己引向中统特务的枪口。 小说名为《色·戒》,其实已不单是表面的意义,它不是易先生的好色之戒,而该是王佳芝的情之戒,是所有女人的情之戒,当然更包括张爱玲自身,这又是张爱玲的一次不经意地袒露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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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午的阳光照到一座红砖老式洋楼上。一只黄蜂被太阳照成金黄色,在那黑洞洞的窗前飞过。一切寂静无声。这种老式房子,房间里面向来是光线很阴暗的。席五太太坐在靠窗的地方,桌上支着一面腰圆大镜,对着镜子在那里剪前刘海。那时候还流行那种人字形的两撇前刘海,两边很不容易剪得齐,需要用一种特别长的剪刀,她这一把还是特地从杭州买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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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甄真穿书了,还穿成一本玛丽苏万人迷小说里的炮灰真千金。假千金作为本书女主,享尽万千宠爱,是众人心中的白月光,无论巨星富豪还是知名作家,都是她裙下之臣。真千金却是被嫌弃的劣质品,乡巴佬,妄想取代女主而不得,最后匆匆下线的对照组。只不过,甄真穿书的时间点比剧情开始稍微早了几年,正好是她因为家庭原因,不得不辍学的前夜。甄真:呵,劝人退学,天打雷劈!若干年后,《乱情狂爱:假千金也有春天》的时间线终于正式开始,贾家刚得知自己的亲生女儿被丢在乡下养了多年。贾父贾母第一反应是安慰假千金:放心,你永远才是爸妈最爱的女儿。弟弟:我才不会认一个乡巴佬当姐呢,她不配。未婚夫:我只承认你是我的未婚妻,我的父母也是一个态度,我们都会给你撑腰的。按着地址,贾家人来到了本市最好的别墅区,对着豪宅发呆。假千金哭哭啼啼:都是我的错,叫妹妹只能在这种地方给人当小保姆。然后,一个一身贵气,英姿飒爽的少女从别墅里走出来,后面还有人追着她叫老板。贾家人:???为什么跟他们想象的完全不一样!穿书的第一时间,甄真非常认真的通读了全书:原书女主作为顶级海王,养鱼众多,而且鱼池里全是优质精英男。别人看到的是爱情,是优质男友,是一条条粗大腿,甄真看到的,却是一群等着薅羊毛的肥羊。于是,甄真毫无心理障碍的走上了一边薅羊毛,一边实现财富自由的愉快人生,直到小说时间正式开始……顶级巨星?给我公司赚钱的签约艺人而已;豪门新贵?我小弟而已;因为女主变成恋爱脑了?没问题,让我们先来谈谈损失问题,赔偿给够,一切随意~所有人:……???下一本求预收《女配摆烂后靠美貌爆红了》姚欣然刚从快穿世界满级毕业回到原世界,就发现自己同父异母的妹妹才是女主角,而她则是作为女主对照组,被各种吊打的炮灰女配。醒来当天,她就要因为撞破未婚夫和妹妹的私情,开始在发疯作死的路上一路狂奔,最后落得一个众叛亲离,被赶出家门凄惨死去的下场。姚欣然:对不起,好容易退休了,现在只想躺平摆烂,没兴趣撕逼。女主和姚欣然的未婚夫正深情抱在一起,突然大门打开,一群人出现在门口,姚欣然的站位还是前排。其他人:哦豁!以大小姐的脾气,肯定狠狠撕一场!姚欣然却执起一脸懵逼的两个人的手,紧紧按在一起:早说你们两个才是真爱啊!正好我早就想退婚了。所有人:???成功退婚以后,其他人都觉得,姚欣然肯定每天偷偷以泪洗面,要不然也不会默默离开家,躲进深山老林里去。姚欣然:啊依山傍水的小院子实在太爽了!这就是她期盼好久的退休生活好嘛!但是,姚欣然也有烦恼。作为通关快穿世界的退休金,她攒下的钱再有八辈子也花不完,问题是,只要动用这笔钱,她在快穿世界加满的颜值就会被带到现实世界。漂亮是资本,可是太漂亮,就是天大的麻烦!一张被偶然偷拍的照片,就直接空降热搜。一段模模糊糊只照到背影的小视频,让她住的荒山野岭差点被游客直接挤爆。顶流歌手发文寻找照片的主人,只想和她合作一首MV,三金影帝为了那个背影魂牵梦绕,想让她做自己的女主角,就连顶级豪门的继承人也在网上为神秘美人公开打call,宣称成了她的毒唯粉,甚至悬赏一千万,只为知道美人的姓名。姚欣然:工作太累,只想躺平,谢绝上门,姐不缺钱。《九零之重启》宋轻予觉得自己这辈子,活得实在是窝囊透了。奔四的年纪还一事无成,就连高中同学聚会都不好意思参加。她有时候想,要是给她重来一次的机会,哪怕高考多考几分呢,是不是一切都会不一样?再睁眼,她发现自己重新回到了初三,刚考完中考,准备填报志愿的时候……
  • 作者:桃潇潇
    【明媚善良会撩世家女vs清冷矜贵傲娇世家子】女扮男装的崔行露第一次学着男人寻花问柳,便对一个神仙姐姐一见钟情,醉酒后甜甜的喊人家姐姐,还一直抱着人家不放。神仙姐姐人如其称,人清冷傲娇的很,每当崔行露不小心触碰到她或者是对她撒娇,他先是冷着声拒绝,而后崔行露就能看见她发红的耳根。咦,连脖子都变红啦!还说不喜欢我!可谁知这女子是男扮女装,真实身份是名响京城的镇北侯世子陆乘渊,同时还是她未曾谋面同时又讨厌至极的死对头。神仙姐姐虽然傲娇需要哄,但是她心地善良,总是教给崔行露一些道理。崔行露情窦初开,视姐姐为人生知己,打算完成母亲的任务后就带姐姐远走高飞。谁知在某日她竟看到神仙姐姐身着一身男装,头戴玉冠,满脸笑意来到自家府上提亲。崔父:露露可是心悦与你?陆乘渊(昂首骄傲状):那是自然,她每日都说最喜欢我,想与我永远在一起。崔行露只觉得浑身僵硬,这才反应过来这段时间她被自己的死对头陆乘渊欺骗了。可恶,他竟敢欺骗自己的感情!自己竟然还像一个傻子一般哄了他几个月!崔行露立马清醒过来,当晚便想出了狠狠报复陆乘渊的主意。崔行露假意不知晓陆乘渊的真实身份,与他虚与委蛇,或是假意与其他男人交好惹得陆乘渊吃醋,亦或是每日都对陆乘渊说一句情话,将男人撩拨的浑身燥火。等她确定陆乘渊爱她爱的不可自拔之时,崔行露坚定的牵着自己青梅竹马的手,在朝堂大臣和陆乘渊僵硬的目光下,柔声请求皇上为两人赐婚。未等赐婚的圣旨下来,崔行露与她的青梅竹马就连夜离开了长安城,在城门关上之际,她看到的是陆乘渊猩红了双目,驾着马朝自己飞奔过来。此后的她安稳的生活在苏州城,闲时便同过去一般,同自己的青梅竹马去喝些小酒,日子好不快活。她也时不时听到京城旧爱的消息,诸如陆乘渊突然不知为何感染了风寒,多日不能下地;亦或是一改往日自己的清高模样,每日失神的对着一幅画像一看就是一整天。崔行露听闻只是笑笑,心里却直呼,活该!让你不好好做人!某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崔行露正与一些唱乐的乐工喝酒调笑之时,模糊之间看到屋门被一个熟悉的人影撞开,那人眼角绯红,失了理智一般把自己抵在墙角,声音低沉沙哑还夹杂着委屈的意味,好似被人抛弃过的可怜小狗一般,你若是喜欢我女装的样子,我穿女装就是了,露露不要找别人,好不好?1.架空 私设多 部分借鉴宋朝 sc小甜文 he2.男主马甲多 换装达人3.前期剧情推动较慢 后期坐火箭 女主有成长的过程4.新手作者 笔力有限温婉娇弱貌美世家女vs人中龙凤心思深沉狗太子【强取豪夺/青梅竹马/破镜重圆/追妻火葬场】成明十年,清河崔氏嫡女崔德音受诏入宫,参加不日后的后宫选秀。崔德音容色秀致,弱柳扶风,一笑一颦间杏眸里水光潋滟流转,天下男子皆是把持不住,何况成明帝。可是谁人不知,崔德音与当朝太子殿下赵景湛青梅竹马,曾互定终身。民间皆传,太子赵景湛不过是受命南下临安三月,崔德音就靠着自己的美色勾上了这天下地位最尊贵的人。成明帝已有退位的想法,到时候,狠戾无情的新帝又怎会放过这个昔日的旧情人?可谁知,就在中秋宫宴之后,宫中传出崔德音和太子殿下私会的消息。不过一月后,还在宫中准备选秀的崔德音又被传出了怀孕的消息。不日,成明帝便下旨,亲自为崔德音和太子殿下赐了婚。新婚当夜,过去温柔体贴的赵景湛此时如同虎狼一般,墨玉的眸子里掺杂着上位者胜利的姿态,将他的大手覆在了身下人的肚上。你以为成了后妃就能逃离我?男人的声音偏执而又沙哑,从你肚子里出来的孩子,只能是我的。1.架空,私设多,sc,he。2.女主参加选秀另有原因,并不是攀龙附凤。3.女主不会一直娇弱,后期支棱起来。4.男主时常疯狗,脾气阴晴不定。
  • 作者:两半
    一朝穿越,军医天才秦桑竟穿成了一个被渣男抛弃贱卖的弃妇?好啊,渣男为了荣华富贵攀上权贵的女儿,不但要休她,还要杀她?秦桑冷笑一声,果断和离,这种贱男人,狗都不要!她既穿越而来,必定逆命而行,脚踩渣男恶霸。开荒种药材,兴建医馆,传授医术,创造出属于她的医疗帝国。只是让她没想到的是,她在路上随便捡来的英俊男人,竟然是一代枭雄反王?秦桑嘴角一抽,我真的会谢!王爷,是我有眼无珠,我现在就滚!妖孽世子墨忱卿一把将女人纤腰搂回,娘子,你去哪儿,本王去哪儿。
  • 作者:贝小暧
    车祸,失忆,生子,二十岁的林清语从黑暗中爬回人间,蜕变重生归来。身边带着两个王炸般的天才萌宝,引无数人围观。男宝把脉,女宝抓药,病人纷踏而至。三本祖传医书,引来各路势力争抢,风云诡变。林清语回国找丢失的第一个儿子时,却怼上了冷面阎王陆少。想成为陆太太的代价,你怕是付不起。某人语带挑衅。林清语笑而不语,三个小萌宝气到跳脚想娶妈咪的资格,你怕是达不到。陆赫霆俊容一变,温笑道宝贝,成年人的关系很复杂。三宝双手环胸小孩子的心思很简单,爹地不想娶,就请靠边站。当天晚上,林清语看着某人系着浴巾推门进来老婆,我错了。